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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人事代理合同書

單位人事代理合同書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範圍內,為多種所有制經濟尤其是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及各類人才提供人事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社會養老保險金收繳、出國政審等全方位服務,是實現人員使用與人事關係管理分離的一項人事改革新舉措。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單位人事代理合同書,歡迎參考閲讀。

單位人事代理合同書

單位人事代理合同書範文一

代理機構: (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事局關於印發《重慶市社會人才人事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渝人發[20xx]46號文件) 重慶市人事局《關於印發〈重慶市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渝人發[1998]94號文件),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人事代理協議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託,為乙方進行人事代理(被代理人員名冊).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政府人事部門授權的以下 人事代理服務項目: 1、人事政策諮詢。向乙方提供國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和諮詢服務;

2、人事檔案管理。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管理乙方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保留原身份,計算工齡、調整檔案工資、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技術等級考核、年度考核、接轉黨團組織關係、辦理因公,因私出國(境)政審及出具以人事檔案內容為依據的有關證明材料;

3、畢業生人事代理。為乙方代辦理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批、檔案接轉、轉正定級等手續,提供畢業生就業政策諮詢;

4、為乙方代辦理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引進人才,工勤人員的接轉手續; 5、組織辦理社會保險歸繳手續;

6、協調人事、人才流動爭議.受人才流動爭議仲裁機構的委託,受理人事、人才流動爭議申請,進行調查、取證,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解或提交仲裁; 7、協助乙方進行崗位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 8、幫助乙方的辭聘、解聘人員推薦就業;

9、代辦理與人事管理有關的其他事項. 三、 甲方義務:

1、以黨和國家人事人才工作方針政策的有關規定為依據,認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項目中規定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2、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與乙方聯繫人事代理工作; 3、儘可能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方便; 四、乙方義務: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代理內容相關的材料; 2、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與甲方聯繫人事代理工作;

3、乙方人員如有工作單位變動或其它變化,應及時通報甲方; 五、人事代理的工作程序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的法人資格證明與代理人員名冊等相關材料. 2、甲方接到乙方的法人資格證明與代理人員名冊等相關材料後,要及時審核有關證件和材料,並調查核實乙方的情況.

3,甲方在辦理好乙方員工的有關調動和畢業生報到手續後,雙方簽訂單位人事代理合同書.

4、甲方按合同履行職責,承辦代理業務。 六、人事代理的有關費用

1、人事代理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照重慶市物價、財政管理部門有關文件執行。無明確規定的服務項目,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2、甲方向乙方收取人事代理費用元/人/年。

3、乙方未按期交納人事代理費,甲方有權停止服務。

七、其他事項:

1、單位人事代理合同書有效期為 年 月1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雙方若無異議,則本合同書自動延續,並應由雙方予以書面確認。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交納本年度人事委託代理費,每人每年度人民幣 元(共計人民幣 元)。

3、人事委託代理費應當在每一年度的合同續延之日起10日內結清。 4、乙方未按期交納人事代理費,甲方有權終止服務。

八、甲、乙雙方就特定服務項目而簽定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合同雙方如有一方需解除合同,須提前三十天告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後,方可解除人事代理關係,若有爭議,當事人可申請人事爭議仲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人才人事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負責人:負責人:

單位人事代理合同書範文二

單位委託)

寧人代〔 〕 號

甲 方:安徽省寧國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乙 方:

被代理人:

根據《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人發〔1996〕118號”)和《安徽省人事代理辦法(試行)》(安徽省人事廳“皖人發〔1997〕

76號”)以及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現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

同志人事檔案或人事檔案關係,經三方協

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負責為被代理人代管人事檔案、接轉人事關係;根據實際需要,出具以檔案材料為依據的有關證明材料;按現行人事政策為乙方辦理轉正定級、檔案工資調整、年度考核和報考研究生政審、工齡計算、工作身份認定等手續;辦理職稱資格考評歸口申報和證書發放;代理黨組織關係、户籍關係等;辦理聘用合同簽證等。

二、乙方負責移交或協助移交被代理人完整的人事檔案,並及時提供應該歸併人事檔案的有關書面材料。

三、乙方或被代理人按規定向甲方繳納人事代理服務費每年 元。

四、乙方或被代理人超過一年不繳納代理費的,甲方有權中止有關代理服務,由此而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或被代理人承擔。

五、乙方與被代理人發生聘用(勞動)合同糾紛,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六、甲方不負責被代理人失業期間的一切勞保福利待遇。

七、乙方應與被代理人簽訂聘用(勞動)合同,聘用(勞動)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簽的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八、被代理人與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勞動)合同,並經書面告知甲方後,則本合同終止。本合同終止則由被代理人個人委託甲方代理人事檔案和人事關係,或按規定將人事檔案轉出本中心。

九、被代理人員在代理期間要求將檔案轉出本中心的,須經乙方同意後方可轉檔。

十、本合同有效期年,自日起,至月 日止,經三方簽字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如需變更,須經三方協商同意。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被代理人各執一份。本合同須妥善保管,辦理相關人事代理服務時需出示本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被代理人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籤 字 聯繫電話:4036686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人事代理合同書範文三

代理機構: (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事局關於印發《重慶市社會人才人事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渝人發[20xx]46號文件) 重慶市人事局《關於印發〈重慶市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渝人發[1998]94號文件),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人事代理協議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託,為乙方進行人事代理(被代理人員名冊).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政府人事部門授權的以下 人事代理服務項目: 1、人事政策諮詢。向乙方提供國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和諮詢服務;

2、人事檔案管理。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管理乙方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保留原身份,計算工齡、調整檔案工資、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技術等級考核、年度考核、接轉黨團組織關係、辦理因公,因私出國(境)政審及出具以人事檔案內容為依據的有關證明材料;

3、畢業生人事代理。為乙方代辦理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批、檔案接轉、轉正定級等手續,提供畢業生就業政策諮詢;

4、為乙方代辦理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引進人才,工勤人員的接轉手續; 5、組織辦理社會保險歸繳手續;

6、協調人事、人才流動爭議.受人才流動爭議仲裁機構的委託,受理人事、人才流動爭議申請,進行調查、取證,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解或提交仲裁; 7、協助乙方進行崗位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 8、幫助乙方的辭聘、解聘人員推薦就業;

9、代辦理與人事管理有關的其他事項. 三、 甲方義務:

1、以黨和國家人事人才工作方針政策的有關規定為依據,認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項目中規定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2、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與乙方聯繫人事代理工作; 3、儘可能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方便; 四、乙方義務: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代理內容相關的材料; 2、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與甲方聯繫人事代理工作;

3、乙方人員如有工作單位變動或其它變化,應及時通報甲方; 五、人事代理的工作程序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的法人資格證明與代理人員名冊等相關材料. 2、甲方接到乙方的法人資格證明與代理人員名冊等相關材料後,要及時審核有關證件和材料,並調查核實乙方的情況.

3,甲方在辦理好乙方員工的有關調動和畢業生報到手續後,雙方簽訂單位人事代理合同書.

4、甲方按合同履行職責,承辦代理業務。 六、人事代理的有關費用

1、人事代理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照重慶市物價、財政管理部門有關文件執行。無明確規定的服務項目,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2、甲方向乙方收取人事代理費用元/人/年。

3、乙方未按期交納人事代理費,甲方有權停止服務。

七、其他事項:

1、單位人事代理合同書有效期為 年 月1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雙方若無異議,則本合同書自動延續,並應由雙方予以書面確認。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交納本年度人事委託代理費,每人每年度人民幣 元(共計人民幣 元)。

3、人事委託代理費應當在每一年度的合同續延之日起10日內結清。 4、乙方未按期交納人事代理費,甲方有權終止服務。

八、甲、乙雙方就特定服務項目而簽定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合同雙方如有一方需解除合同,須提前三十天告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後,方可解除人事代理關係,若有爭議,當事人可申請人事爭議仲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人才人事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負責人:負責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詳細地址:詳細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經辦人:經辦人:

委託人事代理單位人員名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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