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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簡土地承包合同(通用15篇)

精簡土地承包合同(通用15篇)

精簡土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精簡土地承包合同(通用15篇)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前樓村委會同意後,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範圍

甲方將位於本村西 鄭本宏廠房西側部分土地承包給乙方,面積為 2畝。其四至範圍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三十年,即從二OO九年 月 日起至20__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承包價款及交款方式

承包期內,乙方每年需按每畝地700斤麥子共計1400斤麥子交給甲方,乙方於合同簽訂後需每年按合同的起始日期上交給甲方本年度的1400斤麥子,甲方出具收據。乙方除每年定時定量上交1400斤麥子外,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土地費用。

第四條 甲方的權責

1、甲方應該保證承包合同範圍內土地的經營使用權屬、四至邊界與村民等他人無任何糾紛和爭議。如發生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2、承包期內,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範圍內從事農業種植,養殖等多種經營活動;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同意後,有權從事非農業生產,可以充分開發利用承包範圍內的資源進行生產、生活等固定設施投入。如需要辦理審批手續,甲方無條件的給予支持協助,手續費用乙方自負。

3.對於乙方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國家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如有貸款、現金或物資等扶持政策,甲方應積極協助申報,全額分配給乙方,不得不配合或從中截留。

4、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乙方所承包土地的開發治理費用投入、固定設施投資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自行生產建設投入後形成的資產仍歸自己所有。

第五條 乙方的權責

1、乙方對所承包土地的承包期內經營使用權,以及承包期內生產建設投入所形成的資產有轉讓權和繼承權。

2.乙方在不影響自己的生產經營、不損壞自己切身利益的前提下,可以為承包範圍外周邊的村民提供與自己生產經營範圍相關聯的有益的生產服務。

3、乙方需在國家法律規定範圍內合法生產經營,不得從事違法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 合同終止

1、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同樣條件下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後歸甲方所有,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2、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

第八條 其他附則

1、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3、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二O 年 月 日

精簡土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將該自然村土地流轉租給乙方,用於開發。

二、該地佔地位置位於 。

三、被承包土地四至為:東至 ;南至至 ;經甲乙雙方實地測量,乙方承包土地面積 畝。

四、付款方式:承包金按每年計算,每畝 元,五年一次付清。先付定金每畝元,如乙方開發此定金充當土地承包金,如不開發定金不在退還。待甲方使用時將剩餘款項一次性付清,承包期內甲方不得與第三方簽訂類似協議。如單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乙方在協議期內有權在通知甲方的前提下,將此協議轉讓給第三方,一切收入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六、在乙方施工期內,甲方負責協調村委會與村組關係,不能耽誤乙方的正常生產。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進行協商解決。

甲方簽約代表:

乙方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精簡土地承包合同 篇3

流轉方: (下稱甲方) 承轉方:____有限公司 (下稱乙方)

乙方擬投資建設“____”,經西塞山區和河口鎮兩級政府招商引資,落户龍泉湖農業示範園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西塞山區龍泉湖現代農業示範園區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甲乙雙方是土地流轉方和承轉方的關係,乙方採用土地使用權流轉形式獲得甲方土地的使用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一、 流轉土地用途

1. 建設“湖北天造·石龍頭生態園”。

2. 流轉的土地用於高效農業(種植業、林業、牧業、漁業)生產或規範化的農業園區建設

3. 按照國土資發________號文件精神,申報相關的配套 設施建設項目。

4、建設與“湖北天造·石龍頭生態園”配套的餐飲、觀光、休閒、娛樂等配套設施。

二、 土地流轉面積及方位

流轉土地位於西塞山區龍泉湖現代農業示範園區內的河口鎮____村 ____組,總面積為:____ 畝。(具體方位詳見經GPS測量甲乙雙方確認並簽字的土地紅線圖)。

三、 土地流轉期限

土地流轉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土地流轉期內,如遇國家政策徵佔土地,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協商終止合同,其徵佔土地的一切補償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提出異議。

四、 土地流轉遵循的原則

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要充分尊重承包農户的意願,不得采用行政干預或欺詐脅迫等手段強迫流轉。

五、 土地流轉費用及支付方式

1、土地流轉計費價格按照省政府____號文件規定(建設徵用土地)的土地補償標準執行,分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和: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按每____元/畝計算,農户安置補償費按 元/畝計算。首期支付____元/畝,餘款貳年內付清。____ 元/畝(含安置補償費),一次性付清至____年 ____月 ____ 日。付款時間為甲方與農户簽訂協議後____日內,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甲方確保轉付至每家農户,不拖欠分毫。甲方與農户簽訂的協議附後,作為乙方付款的憑據並備案。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精簡土地承包合同 篇4

目錄

第一章 土地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三章 交付

第四章 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第五章 承包權

第六章 成果權

第七章 權利義務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十章 附則

土地承包協議書

發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農場(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林業發展有*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業,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續,企業註冊地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業,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續,企業註冊地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

(3)甲方擬將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願承包經營上述土地經營開發;

(4)雙方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承諾業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級管理部門或權力機構,本協議簽署後,各方應及時辦理其內部的審批、登記、備案等手續。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定為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

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位於________ ,地塊編號為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或地籍圖)。

第二條 土地面積為十萬畝,其中不含荒坡、溝、路、渠、沿江沿堤內外平台、內灘外灘等純淨糧田面積不少於五萬畝。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座標圖紙界定,並於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三條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為 ________。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包給他方經營,未於發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後不將發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包土地設置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範圍內。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條 乙方於承包土地上建設速生豐產林基地、名特優種苗基地、牧草基地、種鵝基地、醫藥原料基地等。

第七條 乙方根據以上項目建設的規模和時間,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籌建木材加工企業、食品加工企業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關企業。

第八條 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時應徵得甲方同意, 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 乙方有權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轉租轉包行為不免除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應享有和承擔的權利義務。

第三章 交付

第十條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體方式見本協議附件。

第十一條甲方未按協議附件確定的時間交付土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座標文件,並應於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交付起算期以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為準。承包期以此計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業用途的,承包期為五十年。

第十四條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第十五條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四章 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條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標準為,成片良田80—100元/畝年,荒坡、荒溝、路、渠等承包費另行議定。具體土地承包費標準於雙方簽署土地交付文件時確定。

第十七條如國家政策低於雙方議定的標準時,以國家政策為準:如國家政策高於雙方議定時,以雙方議定為準。

第十八條 承包期內,土地承包費標準不變。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協商議定,雙方未達成協議時,以本協議及有關附件為準。

第十九條 承包費於具體土地建設期滿後開始計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設期根據具體土地不同為五至八年,具體細節以雙方簽署具體土地交付文件中確定。

第二十條 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一年內分二次支付,首期不遲於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遲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條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費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章承包權

第二十二條 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所指承包權範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座標圖內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間。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手續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擔。

第二十五條 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部分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時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及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二十六條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

第二十七條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設定抵押、質押,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實現抵押、質押權時,買受人僅得進行農業目的的使用,並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發生衝突。

第二十八條 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

第六章 成果權

第二十九條 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條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穫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採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第三十三條 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穫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第三十四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築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置成本價值。

第三十五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穫之時。

第三十六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穫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並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權在其建築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第三十八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祕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除依法屬國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長的野生動物,屬乙方所有。乙方收穫應當辦理狩獵手續的,甲方應參照本協議第三十二、三十三條辦理。第七章 權利義務

第四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應當上交有關税費的權利義務:

(3) 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 甲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 甲方應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應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7) 甲方應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8) 甲方應當提供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保證乙方承包經營活動的順利實施,保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9) 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先行全額賠償,再申請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0) 甲方應當每年將承包費的15%返還給乙方,用於承包土地範圍內的福利基礎建設:

(11) 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12) 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林業保險,發生保險索賠事宜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索賠事宜:

(13) 甲方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乙方林業、農作物遭受病蟲害的侵害:

(14) 如發生一切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採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於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15) 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 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 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 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6) 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費:

(7) 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收購、參股當地企業的權利:

(8) 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將土地發包給當地農民,優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並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10) 必要時乙方應當在承包土地範圍內給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設鋪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四十二條 本承包協議簽署後,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四十三條 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條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重大疾病蟲害、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的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他方,並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四十六條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而致減產減收,乙方可以請求減免因不可抗力影響期間的承包費。

第四十八條 國家因環境保護、國防建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徵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四十九條 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 本協議簽署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五十一條 甲方拒絕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當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該損失計算標準為1000元/畝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支付乙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二條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費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三條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費過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時,乙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前設定的承包費。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承包費時,甲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後設定的具體土地地塊。

第五十四條 任何一方的重大違約行為完全破壞雙方合作基礎的,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時,他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閲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第五十六條 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第五十七條 本協議簽署後雙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衝突或牴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生衝突的,以後出具的文件優先於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條 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衝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第五十九條 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條 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一條 發生爭議後,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着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着將來不提請仲裁。

第六十二條 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後成立,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____市____管理局應對本協議進行見證。本協議應由____市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後發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證機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甲方:____省____市______農場 乙方:____市____林業發展有*公司

X年X月XX日

精簡土地承包合同 篇5

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現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年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及上交辦法:

每項畝__元,年共計:__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四、乙方承包目的:

以種植、養殖為主。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土地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經營權。

2、除收取乙方的承包費,再無權收取乙方的任何税、費用,無權調整承包費。

3、甲方無權調整土地使用權。

4、因承包土地引起的村民鬧事,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權。

6、甲方協助乙方處理與村民發生的糾紛。

7、提供水電資源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經營權,流轉權(必須經甲方同意,但不能超過本合同的剩餘年限)。

2、乙方要保護好土地資源,堅決不能搞永久性建築。

3、必須遵守村規民約。

4、承包期內因國家徵用,土地的徵用費用甲方所,地面附着物的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七、未盡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的書面協議作為本事同的補充條款。

八、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簡土地承包合同 篇6

在交易過程中,為了明確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責任,人們通常會簽訂合同,今天小編就給大家來分享一下承包合同,歡迎大家學習哦 農場土地承包合同閲讀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___ ______,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 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經果林種植和養殖及相關農業科技開發、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額交納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五、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範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並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並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採伐期、或因採伐指標等限制未能採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採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8、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有關個人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________年不變,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

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

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

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

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土地承包合同書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依照《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畝、每畝承包費_______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誠信,可續簽,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面積 本協議租賃土地面積共__________畝(平方米)。

五、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簡土地承包合同 篇7

_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承包户主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級甲方將_________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_________畝,二等地_______________畝,三等地_______________畝,四等地_________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承包時間共_____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精簡土地承包合同 篇8

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甲方依法將_____________________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收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簽定本合同。

一、承包地點及面積

二、承包期限

林地承包期限為__年。自_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對乙方承包的山林的經營、管理、收益有監督權。

2、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所有權。

3、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收取林地使用費。

(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保障和扶持林業穩定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林區基礎設施建設。

2、協助政府兑現在林業開發方面給予乙方的優惠政策。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及時調處山林糾紛。

4、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生產自主權、經營收益權。

5、負責制定林地使用費使用管理辦法。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享受林業生產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理權和受益權。享受政府、集體提供的生產保護措施,生產經營服務和公共福利。

2、有權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各級政府的林業開發優惠政策。

3、有權拒絕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額外的不合理負擔。

4、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林木經營權,可以依法繼承和流轉。不願繼續承包經營的,可交回甲方另行處置。

5、因國家、集體建設等需要,依法徵用或佔用乙方承包林地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二)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拋荒,不得掠奪性經營,未經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2、依法流轉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完善流轉合同,辦理變更手續。

3、依法管理和保護森林資源,努力提高林地產出率,依法採伐林木,並按照林業部門的規劃要求,及時進行跡地更新。

4、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或佔用承包經營林地的,乙方應當積極予以配合。

五、附則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和乙方户主的變更影響合同效力。

2、合同在履行當中發生爭議糾紛,雙方應主動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雙方均可向上級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業站一份。

4、在承包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補充規定,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年月日

精簡土地承包合同 篇9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障集體資產,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增加經濟收入,甲方同意將屬於本單位胡椒場的一塊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範圍:鎮胡椒場空地面積160畝,具體四至,南至,西至,北至。(見11號、12號、13號圖版所示位置,如圖所示)

二、承包期限:從二0一 二年六月二十日起至20xx年六月十九日止(共十五年)

三、承包金:承包金按每年每畝陸拾元計算,每年承包金共玖仟陸佰元。20xx年共計壹拾肆萬肆仟元,乙方要在中標後三天內交足承包款,否則,甲方凍結投標的5000元按金,同時,甲方可以另行發包。

四、其他事項

1、乙方承包土地後只可以經營種植業,不能在土地上經營改變土地現狀的項目,乙方可以將該承包地進行適度的平整,但要保持高出整塊地最低點一米以上,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期滿後要保持土地現狀和現有面積,如數交還甲方。

2、承包地上亂鍾偷種的樹苗由乙方與有關當事人協議處理,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積極給予協助。

3、乙方應保護承包地內羣眾祖墳,不得隨意破壞,若因種植毀壞的,由乙方負有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在土地承包期間,如有干擾破壞現象,甲方積極派人協助解決。

5、承包期間,不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土地轉包給他人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另行發包。

6、承包期內,如因政策變更或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承包土地,則變更或終止合同,甲方按所徵用土地面積及使用不足承包年限以原承包標準折算金額退還乙方承包金,若國家給予青苗補償和徵地費,則青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徵地費歸甲方所有。

五、本合同雙方自願簽訂,應共同嚴格遵守。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方。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20xx年六月六日

精簡土地承包合同 篇10

訂立合同雙方:

(下稱甲方)

(下稱乙方)

為發展工付養殖業,充分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經雙方協商同意,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

甲方現將平方米合畝發包給乙方使用。該土地位於村南面。東至,西至,南至,北至。東長米,西長米,南長米,北長米。

第二條 承包期限:

第三條 土地承包金額及交納方式:

1、土地承包金以每畝每年150元交納,從承包後的第六年開始按150元每年遞增10%的承包金交納。

2、承包金應先交款後使用,每年交納一次,乙方應在每年的十月一日前交清下一年的承包款。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合同規定接時收取承包金。

2、甲方有權召集承包人蔘加正常的會議及有關活動。

3、甲方有義務解決所承包土地周邊與羣眾之間發生的糾紛。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時、足額交納規定的承包金。

2、乙方獨立經營,自負盈虧。

3、有權抵制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經濟攤派。

4、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繼續再承包的權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內,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的規定 ,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償付總承包金額十倍以上違約金。

第七條 其它:

本合同系雙方自願達成,具有法律的約束力,自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精簡土地承包合同 篇11

土地承包合同書樣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職務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並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域,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區域。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准的__________開發區域的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准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區域內各項建設的具體佈置和安排。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___________,地塊編號為___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__年。自頌發該地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准許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_________________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城市規劃行政部門同意後,經甲方批准,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用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税)。

第十二條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總額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請求違約賠償。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_________日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_月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幣等)。

第十六條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其他費用(注:_________________根據具體情況定)。

美元(港元等)與人民幣的比價,以合同簽定當天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買入價和賣出價的中間值計算。

第十七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賬户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分行,賬户號___________。

甲方銀行賬户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八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並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它建設用地條件(或完成公用設施建設並建成了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面建築物,或投資額達到總額的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九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二十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後__________日內,應將經公證的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甲方,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並按照政府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費(税)。

第二十一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户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三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並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築物後,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合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條二十四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後,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七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和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權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八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後______日內應將經公證的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甲方,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後______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二十九條依據第二十八條而取代乙方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並承擔本合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無償取得該地塊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前__________天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並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後,簽訂續期合同,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三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四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三十五條除國家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變更對本合同無追溯力。

本合同可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進行修改與補充,但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並經雙方協商簽字同意後執行。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負責向另一方賠償違約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損失。

第三十七條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佔有的延期,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期限應相應推延。因延期而造成的損失索賠,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辦理。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九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或連續兩年不投資開發建設,除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辦理外,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四十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少_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第完成日期;如果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並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佔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佔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四十一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後,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______年內未能招引並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加或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要求要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名稱________________;法定名稱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_____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四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採用中______兩種文字書定,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省乙方:_________________(章)

(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_

市(縣)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精簡土地承包合同 篇12

流轉方: (下稱甲方) 承轉方:__園藝有限公司 (下稱乙方)

乙方擬投資建設“湖北天造·石龍頭生態園”,經西塞山區和河口鎮兩級政府招商引資,落户龍泉湖農業示範園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合同法》、《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西塞山區龍泉湖現代農業示範園區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甲乙雙方是土地流轉方和承轉方的關係,乙方採用土地使用權流轉形式獲得甲方土地的使用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一、 流轉土地用途

1. 建設“湖北天造·石龍頭生態園”。

2. 流轉的土地用於高效農業(種植業、林業、牧業、漁業)生產或規範化的農業園區建設

3. 按照國土資發[20_]155號文件精神,申報相關的配套 設施建設項目。

4、建設與“湖北天造·石龍頭生態園”配套的餐飲、觀光、休閒、娛樂等配套設施。

二、 土地流轉面積及方位

流轉土地位於西塞山區龍泉湖現代農業示範園區內的河口鎮_村組,總面積為:畝。(具體方位詳見經GPS測量甲乙雙方確認並簽字的土地紅線圖)。

三、 土地流轉期限

土地流轉期限為 50 年,從二○ __年 四 月 一 日至二○__年 四 月 一 日止。

土地流轉期內,如遇國家政策徵佔土地,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協商終止合同,其徵佔土地的一切補償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提出異議。

四、 土地流轉遵循的原則

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要充分尊重承包農户的意願,不得采用行政干預或欺詐脅迫等手段強迫流轉。

五、 土地流轉費用及支付方式

1、土地流轉計費價格按照省政府[20_]46號文件規定(建設徵用土地)的土地補償標準執行,分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和: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按每13000元/畝計算,農户安置補償費按元/畝計算。首期支付3000元/畝,餘款貳年內付清。 元/畝(含安置補償費),一次性付清至20 年 月日。付款時間為甲方與農户簽訂協議後30日內,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甲方確保轉付至每家農户,不拖欠分毫。甲方與農户簽訂的協議附後,作為乙方付款的憑據並備案。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2、租金支付辦法及時間:安置補償費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時間為甲方與農户簽訂協議生效後30日內。甲方確保轉付至每家農户,不拖欠分毫。甲方與農户簽訂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備案;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實行分期付款:首款按3000元/畝,在合同簽訂並生效後30天內支付,餘款付清。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六、 土地附着物的補償

七、流轉土地上的附着物,應由甲、乙雙方當面清點核實,由乙方按國家有關政策(或《土地法》)或當地政府(區政府)文件規定的有關補償標準,一次性用現金補償給農户。乙方一次性用現金把土地附着物的補償補償給農户後,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八、 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流轉期內,乙方在國家政策範圍內,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經上級批准,並按國家規定辦理必備的手續後,可在租用土地內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設施,修建必需的生產及管理用房,所佔用土地,甲方應無條件允許。

2、甲方將土地使用權流轉給乙方後,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採購、施工、生產等。

3、乙方在土地流轉期間的用電、取水、排水、通訊及進駐的生產管理人員應享受當地社員同等待遇。

4、乙方在經營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搞好社會治安及其安全,未經乙方允許,人畜不得進入,否則造成損失由甲方當事人承擔。

5、在土地流轉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中止合同(國家建設或重點工程佔用除外),如造成乙方的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補償責任;

6、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7、甲方負責地面建(構)築物拆遷清障工作,並協調乙方與當地村民的關係,對破壞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及生活秩序的行為,應積極協同司法機關打擊處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努力為乙方營造一個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八、在土地流轉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九、乙方生產經營期間不得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

十、其它約定

1、按招商引資應提供的基本條件,甲方應具備水、電、路三通。基於實際情況,甲方現有的水、道路供乙方無償使用,電力資源就近給乙方提供方便,使用電費按實結算;

2、乙方不再承擔甲方所在地或鎮政府的義務勞工,也不承擔任何義務工費及其它任何攤派費用;

十一、違約責任:

1、土地流轉期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若有違返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責任方承擔,並由責任方按合同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清土地流轉費用。(1)若乙方無法按期支付土地流轉費用給甲方,則超期部分由乙方按銀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直至付清應支付的土地流轉費用為止;(2)乙方交納土地流轉費用超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否則甲方將收回土地,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3)若甲方違約,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則甲方按照土地流轉費用與地面附着物總投資之和的3倍賠償給乙方。

十二、本合同期滿,乙方是否繼續土地流轉應在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土地使用權。

十二、合同清償,若乙方不再繼續承轉或無法履行合同時,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雙方達成協議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礎設施、固定的建築物(不含公益設施)如房屋等固定資產經相關部門專業人員評估其價值後由甲方用現金找補給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鎮)、村各一份,農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門和鑑證機關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經社員大會討論通過形成決議,雙方當事人正式簽訂合同,本合同才正式生效。

附件:

1、農户授權委託書

2、社員大會會義決議

3、土地流轉户花名冊

4、土地流轉範圍紅線圖

甲方: 代表: 身份證

乙方:

村委會:

簽訂時間: 代表: 代表: 年 月

身份證 日

精簡土地承包合同 篇13

乙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共 12 塊,詳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從20_年1月1日起到20_年12月1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243元,在20_年1月1日前將2年的承包費一次性結清,結不清自動取消此合同。每2年續簽一次,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協商定價。

四、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但不得改變農業土地使用性質,不得轉租他人,不得將甲方土地同他人換耕。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六、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集體土地政策有變化等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期滿,如乙方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違反了上面第五款協議,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簡土地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經雙方商定同意簽訂本合同。

地塊名稱四至

東西南北

統領村老統領屯南四荒地280公頃

二、承包地概況,承包地面積四荒地280公頃。

三、承包年限:_________________1、280公頃四荒地,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承包費總計: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_

五、承包結束後,土地所有權歸村委會所有,村委會可以另行發包。

六、在承包期間內乙方有獨立的承包經營權可以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的非法要求,乙方可以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進行土地項目的開發整理,整理後的土地繼續歸乙方使用和管理。如有油田佔地費,臨時佔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永久性佔地補償費歸統領村所有。

七、乙方不許破壞原有地貌和附屬物,不許棄耕,荒蕪及掠奪性經營,可以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轉包他人,但轉包時必須經村委會和經營管理站同意並蓋章後,方可轉包。不得在承包地上建造固定建築,賠償額度由合同管理部門裁定。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鄉農村合同管理站鑑證後,甲、乙雙方和鑑證機關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鑑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簡土地承包合同 篇15

最新個人土地承包合同書範文

甲方:(土地所有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1、 承包地共 ______ 塊,詳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______年的承包費一次性結清,結不清自動取消此合同。每______年續簽一次,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協商定價。

4、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5、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但不得改變農業土地使用性質,不得轉租他人,不得將甲方土地同他人換耕。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7、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集體土地政策有變化等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期滿,如乙方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違反了上面第五款協議,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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