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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十篇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十篇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篇1

一、總則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十篇

(一)目的

為切實加強我鄉轄區的公路、事故多發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轄區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

(二)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全省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年為契機,根據省、市、縣要求,充分認識到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制定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確保將事故降至最低水平,將損失減少到最小,能及時搶救,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為了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鄉人民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其職責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日常協調工作;協助領導小組實施本預案;彙總報告事故情況;傳達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負責鄉轄區各條路段交通安全。

具體責任路段如下:

(三)各項具體分工情況

1、警戒保衞工作,由鄉派出所所長肖孟志牽頭負責。主要職責是:

(1)組織派出所、交管辦等有關部門迅速開展對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衞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

(2)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及事故現場保護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事故現場。

(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跑。

2、現場處理,由縣一中隊隊長牽頭負責。負責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解釋等工作。

3、醫療救護工作,由衞生院院長牽頭負責。主要職責是:

(1)迅速組織和指導急救人員展開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量降到最低程度。

(2)緊急調用各類醫藥物資、醫療設備、醫務人員和佔用急救場所。

(3)及時對搶救方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意見,對搶救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提出緊急處理措施。

(4)準確統計人員傷亡數字,及時嚮應急救援鍍層小組辦公室報告人員搶救情況。

4、善後處理工作,由交警牽頭負責。主要職責是:

(1)交警做好對死亡人員進行身份確認和處置、收集保管死亡人員的遺物,通知死亡人員家屬及做好接待和安撫工作,協助家屬輸認領、火化等後事。

(2)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保險與賠償金的測算和解釋工作,協調處理相關的理賠事宜。

三、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立即將發生事故的情況報告鄉人民政府、交警中隊,按規定逐級上報,並且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

(二)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初步估算;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項;

(三)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隨意挪動和破壞。

冬季到來,由於雨、霧、雪、等天氣的即將來臨,導致道路能見度降低,部分路段可能存在積水結冰的現象,嚴重影響道路暢通和行車安全,為了切實加強冬季學生接送車輛運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高效有序的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學校秩序,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學校建立學生校車冬季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任副組長,組員由各班班主任、安保人員及校車司機組成,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的制定,發佈和實施,參與處理安全事故,對事故發生經過做好詳細調查和記錄,並在第一時間內報告相關部門,並通知相關人員趕到現場,協助交警等部門進行處理。全體成員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

二、事故預案方法和措施

1、學校要對放學乘坐校車的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和交通法規的教育,特別是對於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覆地對學生進行講解、分析,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2、制定學生乘坐校車的紀律和安全制度,針對學生的年齡特點對乘坐校車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租用車輛要求選用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的駕駛員,選用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為學校提供服務。

3、加強駕駛員和乘坐校車負責老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謹慎駕駛,“文明駕車、禮讓先行”,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減少事故隱患,並落實安全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要求負責教師加強管理,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並加以教育。

4、要求學生在乘車中自覺依次上下車,要文明、安全候車,要在規定的時間、地點等候校車,上下車輛時要特別注意安全。在行車過程中,嚴禁同學之間打鬧,頭和手伸出窗外。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三、處理事故的職責

接到事故發生報告後,有關職能部門要立即趕赴現場,以最快的速度立即積極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組織救援、保護事故現場、開展事故調查取證,儘快設法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如屬重大安全事故,則視事故情況,與有關方面取得聯繫,妥善處理。

四、關於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案

原則: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後,應先搶先救急,及時彙報,按照依法辦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確認事故現場,保護現場,先搶救傷員排險,防止事態擴大而採取的緊急措施和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誌,協助交警、交管部門拍攝或繪製現場圖並寫出書面記錄。

及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及時做好同乘學生的護送工作。

在上級部門指導下做好其他善後工作。

五、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隨車教師第一時間報警,然後及時彙報學校領導。

領導小組及時報中心校、教育局和相關部門。

處置乘車人員。

①如有受傷者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要儘快及時聯繫車輛把傷員送至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救治。

②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同乘沒有受傷的學生。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及時通知家長。

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並參與調解。

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保險介入。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篇2

冬季到來,由於雨、霧、雪、等天氣的即將來臨,導致道路能見度降低,部分路段可能存在積水結冰的現象,嚴重影響道路暢通和行車安全,為了切實加強冬季學生接送車輛運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高效有序的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學校秩序,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學校建立學生校車冬季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任副組長,組員由各班班主任、安保人員及校車司機組成,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的制定,發佈和實施,參與處理安全事故,對事故發生經過做好詳細調查和記錄,並在第一時間內報告相關部門,並通知相關人員趕到現場,協助交警等部門進行處理。全體成員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

二、事故預案方法和措施

1、學校要對放學乘坐校車的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和交通法規的教育,特別是對於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覆地對學生進行講解、分析,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2、制定學生乘坐校車的紀律和安全制度,針對學生的年齡特點對乘坐校車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租用車輛要求選用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的駕駛員,選用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為學校提供服務。

3、加強駕駛員和乘坐校車負責老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謹慎駕駛,“文明駕車、禮讓先行”,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減少事故隱患,並落實安全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要求負責教師加強管理,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並加以教育。

4、要求學生在乘車中自覺依次上下車,要文明、安全候車,要在規定的時間、地點等候校車,上下車輛時要特別注意安全。在行車過程中,嚴禁同學之間打鬧,頭和手伸出窗外。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三、處理事故的職責

接到事故發生報告後,有關職能部門要立即趕赴現場,以最快的速度立即積極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組織救援、保護事故現場、開展事故調查取證,儘快設法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如屬重大安全事故,則視事故情況,與有關方面取得聯繫,妥善處理。

四、關於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案

原則: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後,應先搶先救急,及時彙報,按照依法辦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確認事故現場,保護現場,先搶救傷員排險,防止事態擴大而採取的緊急措施和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誌,協助交警、交管部門拍攝或繪製現場圖並寫出書面記錄。

及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及時做好同乘學生的護送工作。

在上級部門指導下做好其他善後工作。

五、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隨車教師第一時間報警,然後及時彙報學校領導。

領導小組及時報中心校、教育局和相關部門。

處置乘車人員。

①如有受傷者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要儘快及時聯繫車輛把傷員送至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救治。

②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同乘沒有受傷的學生。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及時通知家長。

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並參與調解。

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保險介入。

x學校

20xx年12月15日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篇3

為進一步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廣大人民羣眾出行安全,針對雨、雪、霧等氣候條件及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等對交通安全的不利因素,為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這一中心任務,牢固樹立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本着對國家和人民羣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發揮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職能作用,做到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統一指揮、整體聯動、反應迅速,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確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市局成立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高勤

副組長:胡忠

成員:王永鬆、季凱、範新亞、徐殿平、王國林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交通管理大隊,任志國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處置分類

(一)因無法抗拒的氣象災害(雨、雪、霧、雹等)、水災、地質災害、地震災害等自然災害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二)因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故障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因道路施工等引發的道路交通阻堵塞。

(四)因易燃、易爆、放射、劇毒及腐蝕物質泄露事故而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五)因突發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六)其他不確定因素引發的道路突發事件。

四、處置原則

應急處置總原則是:加強領導、統一協調;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確保安全、儘快通行;信息暢通、及時上報。

(一)統一指揮原則:在局應急處置工作組的領導下,明確領導工作責任及相互補位措施,及時指揮啟動和終止工作預案,形成科學組織、迅速反應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縮短應急反應時間。

(二)屬地管理原則:對已發生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交管大隊要按照轄區劃分,迅速出警,瞭解情況,維護秩序,控制事態,依法果斷處置。

(三)先期處置原則:交管大隊接指令趕赴現場後,立即按預案規定進行控制事態、保護現場、搶救傷員、維護秩序、開展疏導等先期處置工作,並及時上報情況。

(四)及時報告原則:現場應急警力應保持和上級及指揮部門的聯繫,隨時將現場瞭解到的確切情況及時彙報給市局值班領導,便於指揮機構瞭解情況、把握戰機、果斷決策、正確指揮,並可根據實際情況和上級指令採取指揮疏導、分流改道、增援配合等後續措施,確保任務順利完成。

(五)聯勤聯動原則:各警種之間要主動溝通,相互配合,體現“一盤棋”思想,建立聯勤聯動機制。

(六)教育疏導原則:因事件造成交通堵塞時,按照可散不可聚的要求,維護現場交通秩序,配合相關部門耐心做好疏導教育工作,化解矛盾,平息事態,恢復交通。

五、處置內容

(一)遇無法抗拒的氣象災害(雨、雪、霧、雹等)、水災、地質災害、地震災害等自然災害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組織人員搶救遇險羣眾,轉移財產;疏導交通,維護好現場周圍道路交通秩序,指揮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採取臨時性交通管制措施,限制車輛、行人進入管制區域;在堵塞路段部署警力,加強巡邏管控,疏導交通;需要採取分流措施的,應在分流地點和沿線部署警力視情實施遠、近距離分流措施。

(二)對山體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處置。遇有山體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要立即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同時通知交通、公路管理部門進行清理處置;組織民警指揮疏導交通,疏通搶險通道,確保指揮、救護、工程搶險車輛及人員、物資等順利進出現場。經勘查,確定不會發生新的山體滑坡、道路塌陷,且具備通行條件的,要設置交通隔離設施,引導車輛安全通過;對山體滑坡、道路塌陷造成車輛無法通行的,要組織車隊通行備用路線。

(三)因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故障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對責任明確、無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輕微的交通事故,一律採取簡易程序處理,立即撤除現場,恢復交通;對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要及時搶救傷者,劃定事故現場警戒區域,疏散圍觀羣眾,控制當事人,快速勘查現場,迅速清理事故車輛,儘快恢復交通。

(四)因道路施工等引發的道路交通阻堵塞。對未經審批進行道路施工的,責令施工單位強制停止施工,恢復道路通行能力;對經審批進行道路施工的,建議業主單位組織人員加強巡邏、守護等臨時性安全防範措施,或修建可供車輛雙向通行的便道,確保施工路段交通安全暢通。

(五)因易燃、易爆、放射、劇毒及腐蝕物質泄露事故而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劃定現場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立即查明易燃、易爆、放射、劇毒及腐蝕物質種類,是否發生泄漏、燃燒。造成泄漏、燃燒的,要依法進行交通管制,視情疏散羣眾;立即報告當地黨委政府,通知消防、安監、急救、環保等部門趕赴現場處理;疏通救援車輛通道,確保救援車輛順利進出現場;對事故發生地段道路具備安全通行條件的,要設置交通安全標誌,引導車輛安全通過事故現場。

(六)因突發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對發生的事件,要儘快瞭解涉路事件的原因、現場的基本情況以及影響交通的程度,報告當地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根據規模大小,羣眾情緒、行為的激烈程度,設置警戒區域,實行區域性交通管制;疏導分流車輛,維持交通秩序;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處置工作,防止事態擴大,人員疏散或離開路面後,迅速恢復道路交通。對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有條件進行先期處置的,可量力處置並及時通知治安、刑事部門迅速到達現場,並做好案件移交;不具備先期處置條件的,劃定警戒區域,維持現場秩序,等待治安、刑偵部門到達並做好現場勘查期間的秩序維護工作,根據現場情況採取相關道路管制措施。

(七)其他不確定因素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視具體情況採取相應的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六、處置步驟

(一)加強指揮,保證警力。遇突發事件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隊值班領導必須親臨一線指揮,加強路面管控,準確掌握路面情況,及時啟動應急處置預案,並向市局值班領導報告路況信息,同時將情況通報交通、路政、施救、醫療(急救)、消防等相關部門,請求協助做好實施相關預案的準備工作。交管大隊除留少量值班、機動人員外,應立即向主要路段增派警力,加強路面監控和現場管理。

(二)加大巡邏,保障暢通。雪、霧天對道路交通安全通行造成影響時,堅持全警上路,加大對主要道路、路口、易堵路段和上下坡道、彎道及事故多發路(點)段的管理,逐層逐人落實崗位,及時指揮引導車輛通行,同時利用巡查車採取不間斷喊話鳴笛警示等方法,監督提醒駕駛員保持安全行車速度,嚴禁車輛超速、超車及掉頭等現象。在路面有結冰的情況時與當公路交通部門取得聯繫,在結冰路面上拋撒消雪劑,督促檢查過往車輛安裝防滑設施,在遇有路面結冰嚴重車輛無法正常通行時,進行交通管制,提前分流車輛,以免發生交通堵塞,以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三)注重宣傳,加強協作。在雨、雪、霧天氣及路面發生結冰的情況時,交管大隊要採取多種方式及時向公眾媒體通報路況信息,通過手機短信、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多渠道、多層次發佈冰雪霧天氣及交通事故造成國、省道交通堵塞、交警部門採取的交通管制措施、車輛繞行建議以及預計道路恢復通行時間等信息。並倡導駕駛人及時瞭解掌握道路通行情況,選擇合適線路,儘量減少主要道路通行壓力。同時要加大與公路、交通等管理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形成良性互動的工作機制,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四)路面事故,及時處置。交管大隊遇到或接到交通事故時,要及時進行處置,事故未造成交通中斷的,民警到達現場後,應立即劃定警戒區,控制交通肇事人,疏散無關人員,視情采取臨時性交通管制措施及其他控制措施,防止引發二次交通事故,並在警戒區外按照“遠疏近密”的要求,從距來車方向200米以外開始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警告標誌、告示牌等。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負責警戒並指揮過往車輛減速、變更車道。夜間或者雨、雪、霧等能見度低於500米時,在距離現場來車方向500米至1000米外停放警車示警,打開警燈示警,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警告標誌、告示牌等。如事故造成交通受阻,應在現場最後一輛被堵車輛後方200米外停放警車示警並設置專人實施預警,預警車輛和民警應根據堵車情況持續向後移動,通過喊話和交通信號指揮後方來車減速並有序停放。對於事故嚴重的要及時通知路政、施救、消防、醫療(急救)等部門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同時,應確定專人負責應急車道的管理,嚴禁車輛在應急車道內行駛、停放,以保證應急車道暢通,並引導醫療、施救等車輛、人員順利出入事故現場,做好相關輔助性工作。在未恢復交通前,執勤民警不能擅離現場。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落實工作責任。因各類因素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隊要迅速組織警力上路疏導交通,採取有效措施,以最快速度恢復交通,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強化巡邏管控,掌握預警信息。交管大隊要通過多種渠道,全面獲取路段信息,掌握工作主動權。路面巡邏民警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巡邏,及時發現突發情況,並及時報告。民協警要做好自身安全防範工作,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器材,加強安全教育,增強自我防範意識。

(三)建立聯勤聯動,加強協作配合。要與應急局、消防救援大隊、衞健委、生態環境分局、民政局、科技局等部門建立應急救援協調機制,突發事件發生後,要迅速組織搶救傷員,救助受困羣眾。同時,要主動與公路管理部門以及相鄰國省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聯繫,加強配合,信息互通,保證在道路發生交通堵塞時,及時有效的採取管制、疏導、分流等措施,確保道路安全、有序、暢通。城區、開發區中隊要成立不少於10人的小分隊,支援、配合其他部門應對突發事件。

(四)保證聯絡暢通,加強請示報告。交管大隊要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制,隨時接警。完善各種工作制度、職責和運行機制,切實發揮值班室或指揮中心的指揮協調作用,準確指導路面勤務。領導要保證聯絡暢通,值班人員嚴禁脱崗,值班民警和備勤民警手機須24小時保證聯繫暢通。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我縣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能力,建立高效應急響應機制,有序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減少危害後果,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忻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忻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1.3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分級負責,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縱橫聯動、快速響應。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縣行政區域內因極端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道路交通事故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地震等不可抗力引發的嚴重地質災害、氣象災害等情況,按照《忻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專項預案執行,本預案作為配合預案執行。

2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五寨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

全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由縣指揮部及辦公室組成。

2.1.1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分管公安工作的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協管副主任,縣公安局政委、縣交通運輸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

成員: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五寨分局、縣交運局、縣衞健體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氣象局、縣工信局、市銀保監分局五寨監管組、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的突發事件影響情況,指揮長可抽調相關縣直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兼任。(縣應急指揮部機構及職責見附件2)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縣級指揮部是應對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的主體。

2.1.2其他

跨縣的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救援工作,由事故起始點所在縣級指揮部指揮,市級指揮部予以協調。

2.2現場指揮部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如事件影響程度達到應急響應級別,政府在接到報告後,要協調各應急救援力量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各項工作。

現場指揮部設指揮長、副指揮長,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學救援組、安全保衞組、應急保障組、新聞報道組、善後工作組和專家組等工作組。各工作組的設立及人員組成可結合實際進行調整。公安部門可先成立案(事)件調查組,開展案(事)件原因調查。(現場指揮部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3)

3風險防控

各部門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職責:

公安部門:嚴格劇毒化學品、民爆物品的購買審批和備案管理。

公安交警部門:加強路面巡查及重點車輛管控,分析研判轄區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進一步規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嚴格按照規定時間、規定路線行駛,消除隱患風險。

交通運輸部門:做好道路巡檢維護,健全各類道路安全附屬設施,減少路面安全隱患;嚴格客、貨運特別是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從業人員、運輸押運人員的審核准入門檻,對道路運輸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應急管理部門: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做好危險化學品源頭管理,開展應急培訓、宣傳,加強隊伍應急處置能力訓練。

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移動式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質量檢查,避免存在問題的罐式集裝箱、汽車罐車等“帶病”出廠上路。

4監測和預警

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能開展監測預警,建立信息共享機制。自然資源、氣象部門要建立地質災害、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機制,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風險等級預警,及時推送相關部門。

公安交警部門要建立“民警發現、羣眾發現、技術發現”為主的全方位、全覆蓋、立體化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監測體系,實現氣象監測預警與公安交管應急處置互通融合,並通過各類媒體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引導羣眾科學選擇出行方式,提前進行車輛分流。

當發生雨、雪、霧、霾等災害性天氣或道路結冰,嚴重影響到道路安全,氣象部門已發佈黃色以上預警;危害重要國省道、重點景區(五寨溝、荷葉坪)道路交通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地面塌陷等險情預計出現或已經出現,自然資源、氣象等部門已發佈黃色以上預警;或公路運營單位在工作中發現上述隱患影響通行情況,各成員單位應互通信息,及時向縣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相關變化情況。

縣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各部門報送的信息,開展分析研判,確定交通安全預警的發佈和解除,加強所涉國、省道、景區(五寨溝、荷葉坪)道路等重要路段管控,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和路面情況等,先行應急準備並報縣指揮部。縣鄉(鎮)兩級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做好應急準備。

5應急處置與救援

5.1信息接報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公安或交通運輸部門接到報警或監控發現異常情況後,應立即指派就近的公安交警或交通運輸部門工作人員趕赴現場核實情況,根據事件性質及嚴重情況,按照信息報送相關規定報送上級主管部門、事發地指揮部辦公室。

5.2先期處置

公安或交通運輸部門在核實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後,應視情立即通知衞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門趕赴現場開展先期處置。公安部門立即控制肇事嫌疑人員和車輛,固定現場,收取痕跡物證,開展初步勘察,防止原始證據滅失;公安交警部門設置警戒標識,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防止事態擴大、二次事故等,嚴防次生災害發生。距事發地最近的收費站要馬上啟用綠色通道,保障救援車輛、物資通行。消防救援、衞生健康等部門迅速調集裝備、人員投入應急搶險救援,減少和控制損害後果。突發事件達到響應條件,公安交警部門應立即通過公安機關報縣人民政府,請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同時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未達到響應條件,應按各自職責穩妥處置。

如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急管理部門在接到縣指揮部指令或縣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後,要協調、調動有關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處置,並責成相關危險化學品企業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所載貨物的臨時存放。如涉及移動式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市場監管部門要進行監測認定,提出應急措施和設備處置方案,並開展相應的應急救援和查處工作。涉及上述兩種交通事故,氣象部門要對現場周邊風向、風速、雨量等進行氣象監測和預報,生態環境部門要趕赴現場對事發地周邊進行監測,劃定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等次生災害的區域併發出預警,開展相關先期處置。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成立現場指揮部積極處置,控制事態發展。短時間內無法確定嚴重程度的,現場指揮部按初步預判的級別啟動響應,後期結合實際變更響應級別、應對措施等。當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和影響範圍超出事發地應急能力時,要及時請求上一級人民政府援助。

5.3應急響應分級及響應程序

根據道路安全突發事件影響的嚴重程度、傷亡人數和處置需要等,按照《忻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應急響應分級,縣級應急響應等級由低到高分為三級、二級、一級3個等級,分別對應相應應急響應程序。(響應條件見附件4)

5.3.1三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下失聯、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3人以下失聯、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傷亡的,或可能造成一定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3個以上相鄰縣;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三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三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帶隊,派出相關人員趕赴現場,現場指揮處置應急工作。同時向縣指揮部報告,縣指揮部報告根據需要調派有關成員單位趕赴現場參與工作。

5.3.2二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失聯、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傷亡的,或可能造成較大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5個以上相鄰縣的;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二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二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要及時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彙報,迅速整合力量,派出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的'工作組,由指揮長帶隊趕赴事故現場,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應急處置工作。根據現場情況,調派救援、增援隊伍力量,積極開展救治救助、現場勘查等工作,減少或減輕危害後果;迅速做好車輛、通信、電力等保障工作,必要時調動通信指揮車、無人機、直升機參與救援保障;加強對重點部位和危險源的排查和安全處置,防止次生災害發生;及時報送信息,適時舉行新聞發佈會,做好輿情引導;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的各項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

5.3.3一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失聯、死亡,或50人以上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5人以上失聯、死亡;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5人以上失聯、死亡,或30人以上傷亡的,或可能造成重大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全縣範圍或3個以上相鄰縣國省道的;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一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一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要及時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彙報,並通知各成員單位趕赴現場。縣指揮部指揮長趕赴現場,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在做好二級響應重點工作的基礎上,縣指揮部可利用各類信息平台進行事故災情會商研判,作出決策部署,指導應急救援各項工作。同時,統一信息發佈口徑,暢通信息公開渠道。當部、省級、市級工作組到達事發地指導工作時,縣指揮部按照指導意見開展應急處置。

5.4信息報送

信息報告要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已確認的傷亡人數、可能被困人員、涉事車輛、道路通行條件及運輸貨物等情況。涉及危險化學品要註明危險化學品名稱、性質、形態、運載量、危害後果,是否發生泄漏、燃燒或者爆炸,可通過電話、傳真、應急專用網絡等方式進行緊急情況信息報送。

公安部門接到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事故報警,應立即通知路面巡邏民警趕赴現場處置,迅速報告縣人民政府及上級公安機關,並通報當地交通運輸、生態環境、衞生健康、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報告,尤其是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事故信息報告後,應當按照應急處置相關規定,迅速上報縣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並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做到信息共享、按職責處置。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接報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事件情況,緊急事項可越級上報。

5.5輿情管控與信息發佈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公安部門應啟動網絡信息監測工作,全面掌握網絡輿情動態,及時採取措施應對處置,預防和消除不實信息傳播、輿情隱患產生。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信息由現場指揮部統一發布,指揮部辦公室協助做好相關工作。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有重要變化應隨時發佈。涉密事件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6涉嫌犯罪排查

事發地公安部門應成立案事件調查組,在應急處置中及時保護現場,發現、固定、提取現場痕跡、物證,進行現場調查訪問、調取監控錄像,製作現場勘查工作記錄,啟用技偵手段分析研判,嚴格排查線索,第一時間開展道路交通事故勘驗和涉嫌犯罪調查工作,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5.7響應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結束,由現場指揮部終止應急響應並報告市指揮部。縣指揮部指導各部門做好善後各項工作。

6 總結評估

縣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對預警信息、應急響應、處置情況、應急保障、協同作戰等進行總結評估。公安交警部門形成事故專項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各成員單位應總結經驗教訓,健全應急機制,夯實基礎工作,完善應急預案。

7後期處置

7.1保險理賠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7.1.1保險理賠

市銀保監分局五寨監管組應組織、督促相關保險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保險合同開展事故查勘、搶救費墊付、代位求償和保險理賠等工作;積極協調其他縣保險監管部門及保險機構對非我縣的事故車輛開展墊付、理賠工作。

7.1.2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門應通知相關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墊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搶救費用、喪葬費用,協助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向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人追償墊付的救助基金。賠償義務人未根據侵權責任全額償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公安交警部門應依法暫時保管有賠償責任的肇事車輛。

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員5人以上、或傷亡人員達5人以上等社會影響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用時,發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應及時收集相關信息,並報告省級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省級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應按照相關規定完成救助基金墊付工作。

衞生健康部門應監督醫療機構及時搶救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申請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用。各醫療機構在收治道路交通事故傷員時,應啟動綠色通道,先行搶救傷員,搶救結束後,按照相關規定提供依據,申請救助基金墊付。

7.2應急救援資金

根據現場情況調動和使用“動中通”衞星通信指揮車、無人機、直升機開展的應急救援費用,由現場指揮部與財政、應急管理部門協商,按照分級負擔原則予以保障。

7.3司法救助

對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無力訴訟或者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應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救助和幫扶。

8應急保障

8.1經費保障

縣財政局在分級負擔的基礎上,應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應急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演練、宣傳培訓等工作相應納入應急經費予以保障。對應急處置工作中徵用的各種社會車輛、個人資產等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8.2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建立物資裝備保障制度,加強各項應急物資儲備,統籌縣鄉(鎮)兩級倉儲資源。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要整合應急資源,加強搶險救援工程、應急物資裝備的建設,確保在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調撥使用,滿足應急工作需求。

8.3基礎設施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規範道路交通標誌標識,加強應急避險設施建設,規範和保障隧道內配套設施的正常使用。應急管理部門要結合實際確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作為危險化學品暫存和卸載備選點,消除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車輛臨時存放困難和隱患。

8.4數據共享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建立應急聯絡人制度,及時更新手機、辦公、應急電話號碼,確保部門間聯絡暢通。各成員單位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實現相關應急管理類數據信息互通共享,切實保障應急工作需要。

9附則

9.1預案管理

各鄉(鎮)和各成員單位應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縣、鄉(鎮)人民政府和各成員單位要積極開展應急演練,對預案的可操作性進行檢驗和評估,並根據預案管理規定和實際情況變化,適時組織預案修訂。

9.2説明

本預案所稱的“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3本預案由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9.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之前印發的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篇5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地點,加大整改力度,並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後,各村(社區)、各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採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街道辦行政轄區內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四)其他情況。

三、情況報告

(一)緊急情況發生後,屬地村(社區)必須立即向街道辦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二)街道辦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向街道辦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報告,並按規定將有關情況向縣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街道辦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街道辦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由街道辦分管安全、武裝的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沿線各村(社區)及街道辦黨政辦、派出所、衞生院、應急管理辦(交管辦)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街道辦交通道路安全情況;

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地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

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

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

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適時發佈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

成員:

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彙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並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事故搶險組

組長:

成員:

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霧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3、應急救援組

組長:

成員:

發生緊急情況後,及時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援。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迅速展開人員救助以及善後工作。

五、處置要求

(一)緊急情況發生後,事發地村(社區)書記、主任要快速反應,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應急救援。

(二)接到村(社區)報告後,根據街道辦應急救援指揮部安排,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開展現場處置。

六、其他事項

(一)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派出所要嚴格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後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積極做好鄉道、村級道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道路安全。

(二)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各個村、廣播站等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宣傳活動,充分發揮交通勸導員作用,動員廣大人民羣眾特別是司機朋友積極配合並主動參與到預防交通事故中來,從源頭上減少或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大力整治道路隱患。各村(社區)要認真排查、整治轄區內道路隱患,並制定和落實整治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四)各村(社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村(社區)應急救援預案,並上報街道辦指揮部備案。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篇6

根據縣教育局關於加強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鎮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教師:測量幼兒體温;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辦公室: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篇7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校委會成員 年級組長班主任。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

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 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並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

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縣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 各年級組長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並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和班主任協助,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留校處理組:年級組長班主任

責任任務:迅速瞭解情況、接應工作:

負責向縣教育局彙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繫電話。機動應急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職務任務: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儘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儘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篇8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校委會成員 年級組長班主任。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

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並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

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縣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 各年級組長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並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和班主任協助,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留校處理組:年級組長班主任

責任任務:迅速瞭解情況、接應工作:

負責向縣教育局彙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繫電話。機動應急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職務任務: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儘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儘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篇9

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鎮行政區域內因惡劣天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危險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發生時的應急處置。

三、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減輕損失;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快速反應,加強協作。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鎮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轄(屬)部門負責人組成。應急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應急辦。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組成。

(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對緊急情況下的全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領導,作出應急處置決策,下設6個工作小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彙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並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站所室負責人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霧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派出所、應急辦、平安辦、周嘉衞生院組成,組長由周嘉派出所所長擔任,成員由各單位內部調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維護治安等工作;鎮應急辦主要負責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後,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武裝部長擔任,成員由鎮民兵應急分隊、村綜治專幹任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各村要獨立成組。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後,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並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分管衞生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衞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5)事故調查組: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後,積極協助公安部門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由鎮應急辦、平安辦、司法所協助,分管政法領導任組長。

(6)善後處理組:由鎮民政辦、司法所、派出所抽調人員組成,由分管民政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協調處理死者安撫、傷員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動態,穩定思想情緒。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應急預案的日常演練;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響應後,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既定預案處置;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各部門職責:

(1)黨政辦;加強值班、值守,實時掌握交通事故實際情況,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新聞發佈工作,做好羣眾思想工作。

(2)應急辦:牽頭組織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搶險、救援;開展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

(3)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新聞媒體“優先、快速、免費”發佈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報道應急工作,並及時跟蹤、更新。

(4)民政辦:負責調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員生活所需救急物資,努力解決滯留人員的生活問題,保證其基本生活需求。

(5)財政辦: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經費的保障工作。

(6)規劃資源所:負責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指導建設地質災害應急治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隊監測自然地質災害及次生地質災害對道路交通安全影響程度、範圍、時間,提出短期、中長期的防控、減輕及解決等建議。

(7)建管辦:負責及時清除城市主要道路的凍冰、積雪、積水;組織應急處置、搶險搶修等。

(8)司法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參與交通事故的調處。

(9)交警中隊:交警中隊承擔領導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以及應急指令,及時安排警力,實施交通管制,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啟動應急響應;快速接處警,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快速勘查處理;最大限度保障醫療、消防、環保等救援通道的暢通;積極採取分流、間斷放行等措施疏導分流車輛,儘量避免或有效減輕道路擁堵;

(10)義務消防隊:負責應急處置中防火、滅火、救援、危險化學品泄漏路面污染處置等工作;

(11)派出所:負責應急區域內社會治安管理工作,控制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保護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12)平安辦:要加強現場安全保衞、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做好羣眾思想宣傳、維護穩定工作。

(13)衞生院:負責醫療衞生保障工作,組織醫療衞生人員做好傷員救治和衞生防疫等工作。

(14)農業服務中心:開展拖拉機、農用車安全隱患檢查,嚴格檢測安全性能,減少事故隱患;會同公安交警、交通運管部門對拖拉機、農用車安全事故進行搶險、救援。

五、分級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範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I級(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或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10人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I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或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級(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六、信息監測

鎮各涉安職能部門要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做到警鐘長鳴,防患於未然,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以及邊查邊改”的原則,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存在隱患及時解決,對存在有重大隱患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路段進行關閉通行,提出專項整頓方案,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

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路段進行監測,若發現有不安全事故苗頭髮生,不得瞞報、緩報、謊報,並立即在第一時間內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報告要準確,電話告知時間、地點及事故大小程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警後,按照事故的報告規定及時上報縣應急指揮部。

七、預警

(一)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方除應立即撥打110、119、120求助外,還應向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組織相關人員進入搶險狀態,並維持好事故現場,做好疏散工作;

(二)預警發佈

交警中隊、派出所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託指揮中心應急平台,報請本級應急指揮部進行紅色(I級)、橙色(II級)、黃色(III級)和藍色(IV級)預警。

(三)預警體系建設

要進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檢測、監控技術裝備資源,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監測預警平台,實現公安、交通、氣象、衞生等部門間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

八、應急處置

(一)突發事件信息報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隊接到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III級或III級以上級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報警後,在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的同時報告縣公安局指揮中心;鎮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後,應在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需報告上級機關的,相關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應急處置過程中,在第一時間續報有關情況。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二)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的等級標準,分別啟動不同等級的預案。發生一般事故(Ⅳ級),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並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發生較大事故(Ⅲ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並在半小時內上報,由縣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預案,1小時內逐級上報縣人民政府,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決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

發生特別重大(Ⅰ級)、重大事故(Ⅱ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在半小時內逐級上報至縣人民政府,並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三)預案啟動

鎮應急指揮部在接到鎮應急委員會關於啟動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案的指令後,應通過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嚮應急成員單位發出啟動預案的命令,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快速、有效、全面地進行應急處置。

(四)前期處置

相關單位發現較大以上事故案情後,要及時報告縣指揮部辦公室(電話:110、112),指揮部辦公室一方面向領導報告,一方面根據預案要求指令相關單位進行先期處置,快速處置、清理交通事故、車輛故障、危險物品泄露等事發現場。鎮人民政府建立相鄰轄區邊界就近保護現場、疏導交通、搶救傷員的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提高現場處置和施救傷員速度。

(五)現場處置

1.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劃定警戒區和疏散區,指揮現場處置組、傷員搶救組快速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交通管制組、後勤保障組、治安管控組快速進行事故現場周邊人員的疏散和警戒。

2.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態的發展及時報告縣應急指揮部,報請啟動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預案等應急處置措施,進行事態的控制和險情的排除。

3.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調令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依照各自職責參與應急處置;

4.應急指揮部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彙報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執行縣應急指揮部的應急處置指令。

(六)指揮與協調

預案啟動後,鎮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事故處理。相關部門到達現場後,首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同時,按要求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勘查交通事故現場,拍攝現場照片和對現場進行攝像,繪製現場圖,採集、提取痕跡、物證,製作現場勘查筆錄。勘查事故現場,可邀請檢察機關參與。對載有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待危險消除後再勘查現場。對交通事故肇事人,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對逃逸事故,應在接報勘查事故現場的同時,及時佈置查緝和發出協查通報。清理、登記現場遺留物品,並妥善保管。現場勘查完畢,拆除現場,恢復交通。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2.現場搶救。鎮人民政府、派出所、衞生院迅速組織人員搶救人員,保護財產。

3.交通管理。交警中隊、交交安辦根據處置工作的需要,依法決定採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員進出交通管制區域,對進出交通管制區域人員的證件、車輛、物品等進行檢查。

4.治安管控。事故發生後,迅速趕赴現場,控制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保護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5.醫療救護。鎮人民政府、衞生院緊急派遣專業隊伍,為受傷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儘量減少人員傷亡。經採取初步急救措施後,醫療救護人員應當將傷病人員及時轉送有關醫院搶救、治療,保障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6.調集徵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鎮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資金和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徵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

7.應急響應

當事態難以控制或者有擴大、發展趨勢時,或者事態演變擴大到新的級別時,鎮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報告縣應急辦,請求支援或提請啟動相關應急處置預案進行應急處置。

8.應急結束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派出所、應急辦、交警中隊等部門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鎮政府決定,並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宣佈應急狀態結束後,鎮應急處置成員單位和相關的部門、單位應按照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九、事故後恢復

(一)善後處置

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後,相關部門應當迅速採取措施,開展救濟救助工作,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2.派出所、交警中隊等單位,及時進行調查、統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響範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縣應急委員會、市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並按規定向社會公佈。

3.衞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卹工作。

4.由經辦機構及時歸還徵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佔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償。

5.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卹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調查與評估

處置結束後,鎮人民政府要會同應急辦、派出所及有關部門,對事故原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並做出報告。

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發生後接警、出警及組織施救、現場處置情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損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肇事和受損機動車的情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對交通肇事行為人、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刑事或黨紀、政紀責任的情況以及整改措施。

(三)後勤保障

1.人力保障

鎮政府組建由應急辦、衞生院、民政辦等部門人員組成的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伍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2.財力保障

各級各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需要,確保資金投入,保障應急處置所需經費。財政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3.物資保障

各相關部門要建立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資及預付資金儲備制度,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及殯葬死者的需要,儲備物資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4.醫療衞生保障

醫療衞生等部門組織和參與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要指揮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5.交通運輸保障

派出所、交警中隊負責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根據需要組織開闢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交通部門要根據救援需要,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十、責任與獎懲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由於玩忽職守,導致漏報、遲報、謊報、瞞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後,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並阻礙、延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警信息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致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篇10

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範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定》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單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單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佈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並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1、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後,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有關班級的班主任、有關任課教師

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後,應馬上接替在場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儘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組長應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組長通知門衞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後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相關教師隨車參與救治。

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學校辦公室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麼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搶救小組、保衞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並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後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四)聯絡、教育:

組長:王保業

副組長:曹玉柱

成員: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後,聯絡小組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後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後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工會、教育處和相關部門的領導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由學校辦公室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家長接待和後勤支援: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班主任

1.級部主任根據校領導通知啟動本級部工作及通知保衞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脱。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分管安全領導、教育處領導、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總務處、工會領導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後工作。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校黨支部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複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複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衞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六)事故調查:

組長:孫洋勇

副組長:金同鬆

成員:上級指派的領導,相關部門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佈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七)本預案在發佈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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