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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災害校園應急預案(精選15篇)

自然災害校園應急預案(精選15篇)

自然災害校園應急預案 篇1

一、制訂預案的目的:

自然災害校園應急預案(精選15篇)

自然災害不可避免,在自然災害來臨前,事先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並妥善處理,把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自然災害的範圍:

校園自然災害包括:大風、颱風、龍捲風,大雨、暴雨、雷暴雨,大雪、暴雪,地震等非人為因素導致的災害。

三、預案的啟動:

1、收到有關部門發佈的預警信號,本預案正式啟動。

2、發現有別於常規的現象,經驗中,可能出現自然災害,本預案正式啟動。

四、組織機構:

成立防災害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五、職責:

1、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副組長及成員負責日常設施設備的檢查、維修、排除隱患工作。2、負責災害發生時教師、幼兒的組織、協調、監督、轉移、逃生等工作。

3、領導小組負責災害發生後的救治及發生的後果處理工作。

六、防災害工作通信聯繫名錄:

蔡x:

徐x:

王x:

自然災害校園應急預案 篇2

了預防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火災、澇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快速有序地進行搶險救災,保護學校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組織結構

1、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職責:協調處理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災、

2、設置三個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各自分工負責。

(1)消防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繫方式:吳勝寧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傑、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撲滅火災。(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根據《消防控制程序》《義務消防隊工作職責》處理,保護學校、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繫方式:

第一梯隊: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二梯隊:全體保安隊員奔赴現場,職能部門增派中青年積極配合搶險救災、

職責:阻擋、排泄洪澇,保護重點部位,搶救人員物資,保護學校、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3)地震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繫方式:以家屬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以教學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其他物業服務人員配合做好疏散引導和救助工作。(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及時疏散引導家區羣眾到達避難地點,及時救助和協助救助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二、處置步驟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發生後,應嚴格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災害的地點、類別和損害程度。啟動預案。

2、以在現場工作的保安、城管隊員作為第一梯隊,立即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3、其他保安、城管隊員,聞訊儘快奔赴現場;各個部門50歲以下健壯中青年聞訊儘快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三、預防措施

1、各應急分隊造具名冊,明確崗位職責和聯繫方式,進行崗位培訓,接受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物管中心各業務部門,作好預防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檢查本部門預防自然災害的程度,發現並堵塞漏洞,實施本部門自然災害防範責任制、制定本部門搶險救災預案,發現災害,率先對管轄範圍自行搶險救災,及時報告引導實施綜合搶險救災。同時為支援學校搶險救災作好人員準備、

3、消防器材儲藏室(滅火器、水帶等),設在慧園小區培訓樓二樓學校安管處。各個大樓設有滅火器、消防水帶、逃生應急箱和逃生應急指示燈。

4、防澇器材儲藏室(沙袋、水靴、電筒等),設在地下車庫。負責人;抽水機放置在能源中心,負責人

5、地震避難所:設在教學區兩個足球廣場。

地震發生後,地震應急分隊:

(1)地震發生前,根據地震預報有序疏散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

(2)地震發生後,迅速疏散家屬區各住户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3)迅速疏散教學區各大樓及學生宿舍室內師生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自然災害校園應急預案 篇3

我區近年來自然災害發生頻繁,各種自然災害不同程度地交替發生,給國家和人民羣眾的生產生活帶來了嚴重損失,個別災害還嚴重威脅到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如洪澇、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性災害,救災形勢較為嚴峻。為確保羣眾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做好我區自然災害救災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一、自然災害救災應急機構

(一)成立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小組,行政一把手擔任組長,全面負責災害救災工作,同時災害救災應急小組下設四個成員小組,實行責任制,落實責任人。

1、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2、災害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三個成員小組:

(二)建立自然災害救災應急指揮系統

應急指揮系統由災害救災應急小組和成員小組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出現突發性自然災害時及時將災情上報市、區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並指導救災工作,及時對災民進行疏散和救援,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配合相關部門組織、協調各項應急處理工作。

(三)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小組的工作職責:

1、按市政府救災指揮部和市民政局救災指揮部的安排,綜合、組織、協調全區災民的救助工作。

2、根據災害的實際情況,安排各成員小組的工作任務。

3、及時掌握汛期災害發生的基本情況,書面上報市、區有關部門。

4、負責聯絡和協調區政府和其他相關部門搶險救災機構,協調各成員小組和相關部門的工作。

5、發生災害後,救災應急小組要第一時間親赴現場,參與指揮災害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

(四)各成員小組的工作職責:

1、災情核查統計組:災害發生後,小組成員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收集、核查、評估災情,並按規定程序及時向上級彙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指導鄉鎮做好災民房屋倒塌恢復重建工作。

2、物資保障供應組:負責市、區救災物資的組織調撥和供應工作,申請、管理、分配災民救濟款物,組織指導救災捐贈等後勤工作。

3、災民轉移安置處理組:負責勘察和設立緊急避難所、救災物資供應點,指導鄉鎮做好災民轉移安置後的飲水、食品、衣物的調集和發放,對轉移安置災民的情況進行登記,及時上報災民轉移安置情況及需要解決的困難,協調處理遇難人員的善後事宜。

4、辦公室人員:負責接聽電話,做好上傳下達,對於鄉鎮報災及時做好記錄並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市局,隨時向領導彙報災害統計、處理情況。

二、災害應急工作

1、值班工作

嚴格按照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監控災害的發生,各責任人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將汛期值班電話進行公佈,以便於突發性災害發生後信息暢通。

2、報災工作

各鄉鎮要堅持汛期值班制度和報災制度,報災時要嚴格按照《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的內容和條規進行報災,堅持有災必報,每週一報,無災零報告,防止漏報,杜絕謊報、錯報。

三、應急措施

1、突發性自然災害發生後,由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小組及其成員小組開展工作,並報請市、區有關部門,及時與區氣象、國土、交通、救災等部門聯繫,加強彼此協作,互通信息,共同作好救災工作。

2、組織災區羣眾宣傳學習抗災救災知識,引導羣眾積極開展災害自救,不斷提高羣眾防災救災的意識和能力,起到羣防羣策羣治的作用。

自然災害校園應急預案 篇4

為保證我縣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時,供銷合作社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協調行動,高效有序開展救災工作,保障國家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結合供銷合作社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我縣境內給國家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突發性特大自然災害的救災應急工作。主要災種包括:洪澇、地震、乾旱、冰雪災、火災等。

二、啟動條件和程序

(一)條件。當我縣內發生了較大的洪澇、地震、乾旱、冰雪災、火災時。

(二)程序。

1、接到縣政府或主管部門向總指揮、副總指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報預警預報或災情評估情況,提出啟動建議。

2、縣社救災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根據預警預報或災害評估情況,召開有關部門會議,發出啟動命令,確定啟動規模,落實救災責任。

3、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各工作組接到啟動命令後,迅速開展工作,緊密配合,全力以赴完成救災工作任務。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機構設置

1、救災應急總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2、救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社務指導股)

3、救災應急工作組

⑴災情蒐集評估組

⑵救災物資保障組

⑶救災宣傳報道組

(二)主要職責

1、救災應急總指揮部:實施對特大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調動、整合全省救災力量和資源,決定採取救災應急措施。

2、救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收集、掌握和上報災害信息;傳達救災應急總指揮部的工作指令;根據需要組建工作組;協調指導救災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召開會議,研究會商災害發生髮展趨勢,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發佈。

3、工作組職責

⑴災情蒐集評估組:負責災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負責對災害損失造成的影響情況進行評估。

⑵救災物資保障組:負責災區、災民生活所需的緊急救援物資的調運,制定應急救災物資、款項分配方案以及應急救災款物的接收、使用、下撥管理工作。

⑶救災宣傳報導組:負責救災工作的宣傳和新聞報道。

四、救災準備

(一)制定工作預案。本預案是縣社在突發性特大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工作的基本預案。各股室要按照職責分工和預案的要求,制定具體的.救災應急工作預案,進一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保證救災應急工作有序進行。

(二)人員準備。各股室要指定專人負責救災應急工作,面對突發情況,提高搶險救災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

(三)物資準備。根據縣政府的要求或災區的實際情況,儲備一定的應急救災物資和款項。

五、其他事宜

(一)本預案將根據救災應急工作實際需要適時進行修改。

(二)本預案自制定之日起實施。

自然災害校園應急預案 篇5

一、編制目的

為做好今年的抗旱工作,確保遇重大旱情災情能夠高效有序地進行抗旱搶險救災,保證我村村民正常飲水,改善村民生活水平和生態環境,切實保障我村全體村民生命、財產不受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市、鎮《抗旱應急預案》和鎮黨委、政府相關工作精神,結合我村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基本情況

本村位於路南,距離鎮政府××公里,全村總人口××人,總户數××户,××個生產小組,全村耕地面積××畝。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1、落實責任制。認真落實以主要領導負責製為主要內容的各項抗旱責任制,完善規章制度,明確工作職責,責任落實到人。

2、制定抗旱應急預案。結合我村實際情況,充分估計可能發生的問題,科學合理地制定抗旱應急預案。

3、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乾旱災害的預防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視雨情、水情、旱情、災情、險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4、實行24小時值班制。做到24小時有人值班,並有領導帶班。確保信息暢通、妥善應對。

5、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幹旱災害,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四、領導指揮及搶險救災機構

1、××村抗旱指揮機構由村支書任指揮,村委主任任副指揮,村委員任成員(見附表1),並明確職責分工。

各成員分片包乾,做好村相關安全重點區域的監督巡查工作,並按職責分工配合組織指揮好本村旱情、災情監測預警、搶險救災和災後處置等工作。

2、建立抗旱搶險突擊隊:

從各村民小組抽調25名年輕力壯的村民組成抗旱搶險突擊隊,各組組長任突擊隊長。配合各級搶險救災工作。

五、主要職責

(一)、抗旱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迅速接收和傳達上級抗旱部門和上級領導關於抗旱救災的各項指令,根據鎮確定的應急響應等級及啟動條件,適時啟動應急響應措施。

2、按照預案的要求部署和指揮實施抗旱救災行動。

3、掌握抗旱工作基本情況,瞭解旱情、災情、社情、民情並及時上報。

4、執行上級下達的其他任務。

(二)抗旱搶險突擊隊職責

1、接收和上報抗旱救災情況。

2、直接參與抗旱救災行動。

3、協助做好災後處置和村民生產恢復工作。

4、執行抗旱工作領導小組下達的其他任務。

六、搶險救災領導機構設置地點

××村抗旱工作領導小組設在××村村委會。

七、旱情災情後的應急措施

(一)、普通旱情災情應急

1、加強與上級抗旱部門及鎮抗旱指揮部的溝通,加強旱情災情監測預報。

2、根據我村實際情況對各組提出抗旱要求,必要時由各組對羣眾有組織地進行生活生產自救。

3、採取措施,保證聯絡暢通。

4、對搶險救災的各項準備工作進行檢查落實。

5、根據有關部門的災情判斷意見,加強對村民的防抗旱宣傳教育,平息謠傳,穩定民心,保持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二)、重大旱情災情應急

1、在接到鎮政府重大旱情災情應急通知後,村抗旱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迅速到位,抗旱搶險突擊隊快速集中,投入抗旱搶險工作中。

2、組織力量做好村民災後安置工作,採取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羣眾基本生活條件。

3、組織非受災羣眾對受災羣眾進行救援。

4、組織有關人員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國家集體財產不受損失。

5、深入災區瞭解旱情、災情、社情、民情,做好宣傳工作,平息謠傳、誤傳,保持社會穩定。

6、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旱災後疫病的發生與流行。

附件:

1、××村抗旱指揮機構組成表

2、××村抗旱指揮機構分組情況表

3、××村抗旱救災物資儲備情況表

4、××村抗旱救災隊伍人員名單

自然災害校園應急預案 篇6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區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範應急救助行為,提高應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損失,確保受災人員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x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自然災害應急避險中人員強制轉移的決定》、《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區行政區域內發生自然災害的區級應急救助工作。當xx區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並對我區行政區域內造成重大影響時,按照本預案開展區內應急救助工作。

發生其他類型突發事件心得體會,根據需要可參照本預案開展應急救助工作。

(四)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確保受災人員基本生活;堅持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

(一)區減災委員會。

1.x市下城區減災委員會(以下簡稱區減災委)為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區減災委主任由分管副區長擔任,副主任由區x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區自然災害的應急救助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聽取受災街道的災情、自然災害救助情況彙報,組織會商,分析、評估災區形勢,研究提出對策和措施;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對災區的支持措施;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赴災區指導開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研究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區減災委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自然災害救助相關工作。

區應急管理局:接收、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檢查、指導應急預案工作落實;協助區減災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防災減災專家的組織聯絡與協調工作;擬定我區地震應急預案,組織抗震救災行動,做好地震災害情報收集與評估,指導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組織開展公眾防震減災的科普知識宣傳和應急演練,提高公眾抗震減災的意識和能力;牽頭制(修)訂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和實施;組織、協調全區救災工作;負責申請、分配和管理全區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指導全區避災安置場所和救災物資儲備庫的建設與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核查、報送、發佈災情;指導災區轉移安置災民,開展受災羣眾基本生活救助;指導社會力量參與救災;指導災區實施因災倒損房屋的恢復重建;組織指導災後設施的修復工作;承擔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災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組織協調自然災害引發的工礦商貿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森林火災監測和撲救。承擔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區人武部:在區內出現重大災情時,根據需要,協調有關部隊、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以及所需裝備、器材參加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維護災區社會穩定,協助轉移危險地區的羣眾。

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及新媒體平台,適時報道自然災害預警及救助信息,及時向社會通報救災工作動態。

區發改經信局:及時瞭解災情,並及時向省、x市發展改革委報告,爭取省、x市對我區災區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專項資金補助;指導全區災後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救援裝備、醫用防護和消殺用品、應急救援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生產供應;組織協調應急處置中的通信保障;負責協調保險監管部門督促保險公司進行災前的防災御險及災後的理賠工作;加強災區市場價格應急監測,及時貫徹落實價格干預措施,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類價格違法行為。

區商務局:負責組織和協調商貿企業參加搶險救災工作;組織協調救災食品、飲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工作;協調安排災區糧油應急供應。

區教育局:指導受災地區做好受災學校師生轉移工作;指導受災地區恢復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做好災後學校重建相關工作。

區科技局:針對防災減災的技術難題組織科技攻關,及時將既有相關科研成果投入應用;負責組織減災救災科技交流和科普宣傳工作,協調各類學會的減災救災技術研究工作。

區公安分局:參與災區緊急救援工作,協助組織災區羣眾緊急轉移;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秩序,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確保災區重點目標安全和社會穩定;負責組織特警實施防災救災相關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保障防災減災救災資金,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區民政局:組織、指導開展救災捐贈工作;指導區慈善總會開展慈善捐贈款物的接收,參與災害救助工作。

區住建局(區人防辦):指導受災地區制定災後恢復重建規劃以及災後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的修復、重建等工作;指導全區避災安置場所的房屋質量安全檢查和鑑定工作;根據區號令發佈防災警報,利用人防指揮通信設施、應急疏散場所為組織搶險救災提供必要的保障,協調人防專業隊、民防應急救援隊伍和民防志願者服務隊參加搶險救災。

區衞健局:負責搶救傷病員;開展疾病監測,對災區可能發生的傳染病進行預警;實施疾病控制和衞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加強飲用水衞生監督監測;必要時組織心理衞生專家對災區羣眾進行心理援助;負責對醫用防護和消殺用品、應急救援藥品、醫療器械的使用管理。

區:負責對災情統計工作的業務指導,協助做好災情統計數據的分析評估。

區市場:協調相關部門對災區進行食品;對藥品、醫療器械的生產、流通、使用質量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指導和協調動物疫病防治應急處置工作。

區城市管理局:負責組織市政、環衞、河道等部門的防汛防颱抗雪的應急處置工作;協助維護市場經營與管理秩序。

區消防救援大隊:派出救援隊至災區進行人員搜救等搶險救災工作;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災區火災的發生及蔓延。

區紅十字會:負責協助區開展人道主義救援行動;根據自然災害災情及有關響應程序,依法組織和指導全區各級基層紅十字組織開展災害救援工作,及時向災區羣眾和受難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救助;依法開展應急救護知識普及和技術培訓工作,提高災區羣眾自救互救能力,參與災後重建工作。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下城分局:負責協調上級部門指導減災救災測繪與地理信息服務保障工作;會同上級部門組織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指導突發重大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下城分局:負責協調x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對災區的環境污染情況進行監測、分析並提出污染控制建議。

市交警支隊下城大隊:負責做好交通疏導、管制等交通秩序維護工作,確保減災救災工作期間人員轉移和物資輸送道路暢通。

各街道辦事處:成立相應的救災工作應急組織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救助工作,並根據上級安排和應急救助工作需要,組織協助處置相關工作。

由區統一組織開展的抗災救災,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區減災委辦公室。

區減災委下設辦公室,為區減災委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承擔區減災委日常具體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街道的溝通聯絡,組織開展災情會商評估、災情發佈、災害救助等工作,協調落實相關支持措施。經區減災委同意,必要時協調其他部門和單位參加救災工作;完成省、x市減災委賦予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災害預警響應及措施

區應急管理、城管、規劃資源等部門應及時接收市減災辦和相關上級部門通報的信息,及時向區減災委成員單位通報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規劃資源部門根據需要及時提供地理信息數據和服務。區減災委辦公室根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可能受影響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狀況,對可能出現的災情進行預評估,當可能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影響基本生活、需要提前採取應對措施時,啟動預警響應,視情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向可能受影響的街道通報預警信息,提出災害救助工作要求。

(二)加強應急值守,密切跟蹤災害風險變化和發展趨勢,對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進行動態評估,及時調整相關措施。

(三)開放應急避災、疏散場所,疏散、轉移易受自然災害危害的人員和財產;情況緊急時,實行有組織的避險轉移;對經勸導仍拒絕轉移的人員,當地街道辦事處可對其實施強制轉移;轉移指令解除前,被轉移人員不得擅自返回危險區域。

(四)通知有關街道和部門做好救災物資準備和物資調運準備,緊急情況下提前調撥。

(五)派出預警響應工作組,實地瞭解災害風險,檢查指導各項救災準備工作。

(六)向區、區減災委負責人、區減災委成員單位報告或通報預警響應啟動情況。

(七)向社會發布預警響應啟動情況。

災害風險解除或演變為災害後,區減災辦終止預警響應。

四、信息報告和發佈

各街道要按照相關要求,做好災情信息收集、彙總、分析、上報和部門間共享工作。

(一)信息報告。

1.對突發性自然災害,街道應在災害發生後分鍾內將本行政區域災情向區應急管理報告;區應急管理局應在災害發生後分鍾內將本行政區域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向區和x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對造成本區行政區域內xx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房屋大量倒塌、農田大面積受災等嚴重損失的突發性自然災害,區應急管理局應在災害發生後立即上報區人民、x市應急管理局、省應急管理廳和應急管理部。

區委、區對信息報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特別重大、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前,區應急管理局、街道執行災情小時零報告制度;區應急管理局每天x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時的災情向市應急管理局上報。特別重大、重大災情應隨時報告。

災情穩定後,街道應在x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區應急管理局報告。區應急管理局接到街道報告後,應在x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x市應急管理局報告,並將全區彙總數據向區報告。

3.對乾旱災害,街道應在旱情初顯、羣眾生產和生活受到一定影響時,向區應急管理局初報災情;在旱情發展過程中,至少每xx日續報一次災情,直至災情解除;災情解除後及時核報。

4.加強台賬管理,建立因災死亡失蹤人口、因災倒塌損壞住房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人口一覽表。街道在災情核定後,要建立因災死亡失蹤人口、倒塌房屋、受災農田面積和需救助人口的花名冊,為恢復重建和開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據。

5.區要建立健全災情會商制度,區減災委或區應急管理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召開災情會商會,全面客觀評估、核定災情數據。

(二)信息發佈。

信息發佈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原則。信息發佈形式包括授權發佈、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要主動通過重點新聞網站或網站、政務微博、政務微信、政務客户端等發佈信息。

災情穩定前,區減災委或區應急管理局應當在區統一指揮下,應當及時向社會滾動發佈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動態、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況;災情穩定後,應當及時評估、核定災情損失,並按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

災情核定和發佈工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應急響應

根據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區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分為Ⅰ、Ⅱ、Ⅲ、Ⅳ四級。

(一)Ⅰ級響應。

1.響應條件。

在本區行政區域內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Ⅰ級響應:

(1)死亡xx人以上;

(2)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x萬人以上;

(3)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間以上,或x户以上。

2.響應程序。

災害發生後,區減災委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區減災委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區減災委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3.響應措施。

區減災委主任統一組織、領導、協調區級層面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指導支持受災街道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區減災委各成員單位根據相關預案啟動Ⅰ級響應措施,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小時值班,全力以赴開展災害救助工作。區減災委及其成員單位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召減災委會商會,區減災委各成員單位及有關受災街道參加,對指導支持災區減災救災重大事項作出決定。

(2)區減災委負責人率有關部門赴災區指導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或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指導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3)區減災委辦公室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組織災情會商,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災情,及時發佈災區需求。區減災委有關成員單位做好災情、災區需求及救災工作動態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區減災委辦公室通報有關情況。

(4)根據受災街道和有關部門對災情的核定情況,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及時下撥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並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省、市相關部門報告災情,請求省市支援。區應急管理局緊急向區商務局下達應急指令,調撥、應急採購生活救助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交通運輸部門協調指導開展救災物資、人員運輸工作。

(5)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隊、交警下城大加強災區社會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應急管理,協助組織災區羣眾緊急轉移。駐杭部隊、武警、民兵、預備役部隊根據上級指令和區請求,積極投入救災工作;必要時協助區運送、接卸、發放救災物資。駐杭部隊、武警參加地方救災行動,具體按照軍地聯動機制施行。

(6)區發改經信局、區商務局等部門保障市場供應需求和價格穩定。區衞健局組織協調救援裝備、醫用防護和消殺用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生產供應工作,及時組織醫療衞生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衞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區住建局指導災後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安全應急評估等工作。區城管局指導災區水利工程險情處置及修復、河道水源應急調度工作。規劃資源下城分局協助上級部門準備災區地理信息數據,組織開展災區現場影像獲取等應急測繪工作,開展災情監測和空間分析,提供應急測繪保障服務。區科技局提供科技方面的綜合諮詢建議,協調適用於災區救援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災工作。

(7)區委宣傳部組織做好新聞宣傳等相關工作。

(8)區民政局向社會發布接受救災捐贈的公告,組織開展跨區、縣(市)或者全區性救災捐贈活動,指導社會組織、志願者等社會力量參與災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資格的社會組織依法開展救災募捐活動,參與救災工作。

(9)災情穩定後,根據區關於災害評估工作的有關部署,區應急管理局、受災街道、區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災害損失綜合評估工作。區減災委辦公室按有關規定統一發布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10)區減災委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二)Ⅱ級響應。

1.響應條件

在本區行政區域內,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Ⅱ級響應:

(2)死亡x人以上、xx人以下;

(2)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x萬人以上、x萬人以下;

(3)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間以上、間以下;或x户以上、x户以下。

2.響應程序

災害發生後,區減災委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區減災委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區減災委副主任決定啟動Ⅱ級響應,並向區減災委主任報告。

3.響應措施

區減災委副主任組織協調區級層面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指導支持受災街道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區減災委有關成員單位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小時值班,全力以赴開展災害救助工作。區減災委及其成員單位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區減災委副主任主持召開會商會,區減災委成員單位、有關受災街道參加,分析災區形勢,思想彙報範文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

(2)派出由區減災委副主任或區應急管理局負責人帶隊、有關部門參加的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羣眾,核查災情,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區減災委辦公室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組織災情會商,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災情,及時發佈災區需求。區減災委有關成員單位做好災情、災區需求及救災工作動態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區減災委辦公室通報有關情況。

(4)根據受災街道辦事處申請和有關部門對災情的核定情況,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及時下撥區級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並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市相關部門報告災情,請求市支援。區應急管理局緊急向區商務局下達應急指令,調撥、應急採購生活救助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交通運輸部門協調指導開展救災物資、人員運輸工作。

(5)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隊、交警下城大加強災區社會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應急管理,協助組織災區羣眾緊急轉移。駐臨部隊、武警、民兵、預備役部隊根據上級指令和區請求,積極投入救災工作;必要時協助區運送、接卸、發放救災物資。駐臨部隊、武警參加地方救災行動,具體按照軍地聯動機制施行。

(6)區衞健局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衞生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衞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規劃資源下城分局協調上級部門,配合準備災區地理信息數據,開展災區現場影像獲取等應急測繪,開展災情監測和空間分析,提供應急測繪保障服務。

(7)區委宣傳部指導做好新聞宣傳等工作。

(8)區民政局指導社會組織、志願者等社會力量參與災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資格的社會組織依法開展救災募捐活動,參與救災工作。

(9)災情穩定後,受災街道組織開展災害損失綜合評估工作,及時將評估結果報送區減災委。區減災委辦公室組織核定並按有關規定統一發布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10)區減災委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三)Ⅲ級響應。

1.響應條件

在本區行政區域內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Ⅲ級響應:

(1)死亡x人以上,x人以下;

(2)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x.x萬人以上、x萬人以下;

(3)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間、間以下;或x户以上、x户以下。

2.響應程序

災害發生後,區減災委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區減災委提出啟動Ⅲ級響應的建議;區減災委副主任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3.響應措施

區減災委副主任組織協調區級層面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區應急管理局實行小時值班,指導災區開展災害救助工作。區減災委及其成員單位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區減災委辦公室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及受災街道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

(2)派出由區應急管理局負責人帶隊、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羣眾,核查災情,協助指導災區開展救災工作。

(3)區減災委辦公室及時掌握並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

(4)根據受災街道辦事處申請和有關部門對災情的核定情況,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及時下撥區級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並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市相關部門報告災情,請求市支援。區應急管理局緊急向區商務局下達應急指令,調撥生活救助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交通運輸部門協調指導開展救災物資、人員運輸工作。

(5)區衞健局指導災區做好醫療救治、衞生防病和心理援助工作。規劃資源下城分局協調上級部門,配合準備災區地理信息數據,開展災區現場影像獲取等應急測繪工作,開展災情監測和空間分析,提供應急測繪保障服務。

(6)區民政局指導社會組織、志願者等社會力量參與災害救助工作。

(7)災情穩定後,區減災委辦公室指導受災地區評估、核定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8)區減災委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四)Ⅳ級響應。

1.響應條件

在本區行政區域內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Ⅳ級響應:

(1)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x.x萬人以上、x.x萬人以下;

(2)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間以上、間以下;或xx户以上、x户以下。

2.響應程序

災害發生後,區減災委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由區減災委辦公室主任決定啟動Ⅳ級響應。

3.響應措施

區減災委辦公室組織協調區級層面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區應急管理局實行小時值班,指導災區開展救災工作。區減災委及其成員單位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區減災委辦公室視情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

(2)區減災委辦公室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羣眾,核查災情,協助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區減災委辦公室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並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災情。

(4)根據受災街道辦事處申請和有關部門對災情的核定情況,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及時下撥市級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區應急管理局緊急向區商務局下達應急指令,調撥生活救助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

(5)區衞健局按照相關預案做好指導災區做好醫療救治、衞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規劃資源下城分局協調上級部門,配合準備災區地理信息數據,開展災區現場影像獲取等應急測繪工作,開展災情監測和空間分析,提供應急測繪保障服務。

(6)區減災委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五)響應條件調整

對災害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助能力相對薄弱的地區等特殊情況,或災害對受災地區經濟社會造成重大影響時,啟動區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當區災害業務主管部門啟動專項預案等級響應時,區減災委視情啟動相應等級響應。

(六)響應終止

救災應急工作結束後,由區減災委辦公室提出建議,啟動響應的單位決定終止響應,並向區減災委主任報告。

六、災後救助與恢復重建

(一)過渡期生活救助

1.特別重大、重大災害發生後,區減災委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專家及受災街道評估災區過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況。

2.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及時撥付過渡期生活救助資金。區應急管理局指導受災街道做好過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員核定、資金髮放等工作。

3.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監督檢查災區過渡期生活救助和措施的落實,定期通報災區救助工作情況,過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結束後組織績效評估。

(二)冬春救助

自然災害發生後的當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災街道辦事處為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1.受災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每年x月底前統計、評估本行政區域受災人員當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核實救助對象,編制工作台賬,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經本級批准後組織實施,並報區應急管理局備案。社區、街道和區應急管理局逐級彙總冬春救助的基本情況,並報x市應急管理局、省應急管理廳。

2.區或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根據需要冬春救助的人數及災情嚴重程度,分別向x市人民、x市應急管理局、財政局以及省或省應急管理廳、財政廳申請冬春期間受災羣眾生活補助資金。

3.根據街道向區要求下撥救災資金的請示,結合災情評估情況,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確定冬春救助資金補助方案,及時下撥資金,專項用於幫助解決冬春受災羣眾吃飯、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

4.區應急管理局通過開展救災捐贈、對口支援、採購等方式解決受災羣眾的過冬衣被等問題。區發改經信部門和區商務局確保糧食等物資的供應。

(三)倒損住房恢復重建

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要尊重羣眾意願,以受災户自建為主,由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建房資金等通過救助、住房保險理賠、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重建規劃和房屋設計要根據災情因地制宜確定方案,科學安排項目選址,合理佈局,避開地震斷裂帶、地質災害隱患點、山洪災害易發區、行洪通道等,提高抗災設防能力,確保安全。

1.組織核查災情。災情穩定後,街道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損房屋台賬,並在x日內核定災情和救災工作數據向區應急管理局報告;區應急管理局在接到街道報表後,應在x日內審核、彙總數據,將本區行政區域彙總數據報x市應急管理局。

2.開展災情評估。區應急管理局根據受災街道上報的因災倒損住房核定情況,視情會同相關街道,組織核查、評估小組,並參考其他災害管理部門評估數據,對因災住房倒損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3.區應急管理局根據受災街道申請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的請示,結合倒損住房核查、評估結果,按照區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資金補助標準,提出資金補助建議,經區財政局審核後下達資金。

4區住建局負責災後恢復重建的選址規劃,區應急管理局、區住建局要加強對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工作的督促、檢查,視情派出聯合工作組指導災區恢復重建工作,定期通報重建進度,負責倒損住房恢復重建的技術支持和質量監督等工作。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重建規劃、選址,制定優惠,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

5.住房重建工作結束後,區應急管理局和各街道應採取實地調查、抽樣調查等方式,對本地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管理工作開展績效評估,並將評估結果報x市應急管理局。

七、保障措施

(一)資金保障

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等部門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x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安排區級救災資金預算,並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以地方為主的原則,建立完善區、街道救災資金分擔機制,督促街道辦事處加大救災資金投入力度。

1.各街道辦事處應將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與自然災害救助需求相適應的資金、物資保障機制,將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和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

2.區人民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成本及地方救災資金安排等因素,適時調整自然災害救助政策和相關補助標準。

(二)物資準備

1.按照合理規劃、資源整合的原則,建設全區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完善救災物資儲備庫的倉儲條件、設施和功能,形成救災物資儲備網絡。自然災害多發、易發的街道應當根據《x省避災安置場所內救災物資儲備標準》以及當地自然災害特點、居民人口數量和分佈等情況,建立規模適度、佈局合理的救災物資儲備庫(點)。各級儲備庫(點)應儲備必需的救災物資,各類應急避災、疏散場所也應當儲備與安置規模相匹配的救災物資,指定專人保管,嚴防挪用、缺失、損壞和黴變。

2.制訂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合理確定儲備品種和規模;建立健全救災物資採購和儲備制度,每年根據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的要求儲備必要物資。

3.按照實物儲備和能力儲備相結合的原則,健全應急採購和供貨機制,必要時簽訂救災物資緊急購銷協議。

4.建立健全救災物資應急保障和補償機制。建立健全救災物資緊急調撥和運輸制度。災情發生時,可調用災區鄰近的街道的救災儲備物資。

(三)通信和信息準備

1.加強區級災情管理系統建設,以公用通信網為基礎,建立覆蓋區、街道、社區三級的救災通信網絡,保障信息暢通,確保及時準確掌握自然災害信息。

2.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設備,完善災情和數據共享平台,完善部門間、與社會力量間的災情共享機制。

(四)裝備和設施保障

1.區應當配備齊全救災設備和裝備,建立健全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技術支撐系統,併為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設備和後勤保障;區級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須的設備和裝備。

2各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x省避災安置場所規劃使用標準》和當地居民人口數量和分佈等情況,利用符合建築質量安全要求的文化禮堂、日間照料中心、敬老院、人防疏散場所、學校、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統籌規劃設立應急避災、疏散場所,並設置明顯標誌。要幫助指導社區按照規定建立符合安全要求的避災安置場所,並儲備相應的生活保障類救災物資。自然災害多發、易發地區應規劃建設專用應急避災、疏散場所。

(五)人力資源保障

1.加強自然災害各類專業救援隊伍和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自然災害救助能力。培育、發展和引導相關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隊伍,鼓勵其在救災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

2.加強減災救災專家隊伍建設。組織應急、衞健、市場監管、城管、規劃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等方面專家,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諮詢工作。

3.推行災害信息員培訓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區、街道、社區的災害信息員隊伍。社區和相關企事業單位應當設立專職或者災害信息員。

(六)社會動員保障

1.建立健全救災捐贈動員、運行和監督管理機制,規範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統計、分配、使用、公示反饋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2.完善非災區支援災區、輕災區支援重災區的救助對口支援機制。

3.科學組織、有效引導,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社區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志願者在災害救助中的作用。

(七)宣傳、培訓和演練

1.組織開展全區性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和災害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組織好“防災減災日”、“國際減災日”等活動,加強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提高公民防災減災意識和科學防災減災能力。積極推進社區減災活動,推動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建設。

2.組織開展災害管理人員和專業緊急救援隊伍、非組織和志願者的培訓。

3.根據自然災害發生特點,適時在災害多發、易發地區組織應急救災演練,檢驗並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自然災害校園應急預案 篇7

為了進一步有效提高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映能力和救災工作的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或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和公司員工的安全,維護公司安全生產的穩定發展,特制訂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後,對人民羣眾和財產受災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於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雹、雷擊及暴雪等因造成社會和公司建築倒塌、淹沒、羣眾傷害、道路阻塞等應急救助反應。

二、組織機構,主要職責

1、成立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救災工作。

組長:何寶元

副組長:植建羣

辦公室主任:劉鴻

成員:候曉紅、張佳、何洪、姜新國、鄭燕平、張勇、周偉

2、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自然災害及預防減災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及各項措施的落實。

3、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自然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公司專、兼職安全員以及從業人員的防災、抗災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自然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從業人員防災、抗災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4、認真做好各項物資保障工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搶險設備等物資的應急儲備,強化管理,要始終保持良好的戰備狀態。

5、破壞性自然災害發生後,採取一切必須的手段,組織各方面的力量全面進行抗災減災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6、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災後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7、領導小組下設通訊聯絡組、警戒保衞組、後勤保障組、搶險救援組。

①通訊聯絡組:

負責事故的報警、報告及各方面的聯絡溝通。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受災情況。

②警戒組:

負責組織應急安全隊員有序疏散人員,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交通。

③搶險救援組:

負責對受傷害的人員實施就地搶救,減少不必要的傷

亡,把人員傷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廣大駕駛員、押運員和從業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羣眾生命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利解。要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公司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控制和救治工作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加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組織管理

公司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公司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嚴格制定、評估、完善我公司的《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故預防機制。彙總和收集公司自然災害事故的情況,並及時上報。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知識宣傳,提高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預防能力和意識。

4、公司安委會要檢查、督促各部、室、辦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預警。切實做好公司員工和其他人員的安全疏散工作。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公司管理工作,並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開展自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做好公司員工的疏散轉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實加固好易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災害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學習活動。

7、按照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公司消防責任制度。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主動和相關部門建立聯繫。

2、嚴格執行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上報,並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主管部門或上級部門,確保通信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利向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公司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八、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結合我公司實際,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應急器材落實,以最快的、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公司員工、從業人員的安全。

1、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立即停止一切活動、所有在場領導和人員參加公司的救援和疏導。

3、公司要組織各部、室、辦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場所的所有人員,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而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人員情緒,並引導人員轉移到相應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公司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貪戀財物、迅速離開現場,聽從組長指揮,互相照顧,組織人員迅速撤離現場。

5、發出應急信號後,應打開公司所有撤離大門,立即確保應急通道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電話119、110報警外,要迅速報告公司安全部、公司領導。領導應立即指揮員工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撥打110、119報警電話,並報告公司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人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接到報警時,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要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並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發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10、協助相關部門作好善後處理工作,儘快恢復災後正常工作和秩序。

自然災害校園應急預案 篇8

為了提高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後,對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於洪災、旱災、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情況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全體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反應,高效運轉。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並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牆、水溝、電線等建築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進行師生員工疏散演練。

4.增加投入,切實加強易發自然災害事故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上下學。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並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並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利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學校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啟動響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學校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學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上課的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規定路線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後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疏散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並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衞聽到信號後打開所有大門,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並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除外)、電源。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急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八、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於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學校安全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

自然災害校園應急預案 篇9

為提高我校自然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後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

本預案適用於在我鄉範圍內容易發生的颱風、洪澇、雷電、冰雹、地震等自然災害發生後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應急機構

成立校園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校救災工作。其組成人員如下:

總指揮:校長

副總指揮:

成員:

工作人員:值班教師和其他所有教職工

三、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和任務

1、值班人員發現災情後,要敢於承擔責任,首先做到及時控制險情,並立即報告組長或副組長。

2、組長或副組長接到報告後,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向區教育局彙報災情和救助工作進展情況,負責處理學校應急領導小組各項工作和日常事務。

3、到場人員必須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4、由組長或副組長聯繫區民政局,做好救災物資的登記、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負責災後防疫和校園衞生整治工作,由校醫聯繫防疫部門進行傳染病的預防。

6、落實災後校園各項安全規範和措施,安全員和校醫監督檢查災後學校飲水,食品衞生工作,並將檢查結果及時報組長或副組長。

7、組長或副組長組織教職工做好災後校園善後工作。

8、保障救災信息暢通,做好救災宣傳,加強災後值班紀律。

四、災情報告

學校應急辦應密切注意氣象、地震和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的災情預警。在自然災害發生後,校救災辦必須立即向區教育局和區救災辦報告有關情況,啟動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範圍、程度、災害後果,救災工作和受災師生生活安排情況。

五、災害救助應急反應

1、救助領導小組進入工作狀態,研究確定救災工作事宜。

2、迅速組織受災師生按照預案,緊急轉移,安排他們的學習、生活,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工作。

3、根據救災工作的需要,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救助申請。

自然災害校園應急預案 篇10

一、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氣象信息的收集:暴風和暴雨季節,項目部均應設專人收集氣象信息,做好記錄,並張榜公佈。

2)生產生活設施檢查:如刮暴風,項目部要對生產生活臨設進行加固處理,同時清理場內外排水溝道,保持暢通;對塔吊等大型設備的附着、迴轉、吊鈎等進行加固和處理,對場內機械設備防雷接地裝置做好檢查。

3)暴雨期間儘可能不安排混凝土連續澆注作業,如果施工必須,則應做好防雨措施(如隨澆注隨覆蓋)和施工縫設置預案。

4)應急程序

(一)用電管理:暴風和暴雨期間,要加強用電管理。期間除了必須的生活用電外,工地實施用電管制,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啟動電源。

(二)人員疏散:特大暴風、暴雨期間,工地停工,人員有組織的疏散到安全住地。

5)機械設備事故處理:如果發生重大機械設備事故,則按“重大機械設備事故應急”處置。

6)恢復生產

暴風和暴雨災害後,分公司應急小組配合項目部立即做好災害損失統計,編制清單,提取物證,報顧客、監理、地方政府。

經顧客、監理認同後,項目部應立即清理現場,恢復生產。

二、疫情防治措施

為了保證現場應急措施,有組織、步驟,對有可能出現的病人,特設緊急救護組織,便於發生意外情況時能迅速採取隔離,做好應急準備,保證有效的快速妥善處理緊急事務。

1)一旦現場發生情況要及時向項目經理彙報,根據情況的輕重迅速組織與病情相關的救護工作。

2)平時項目班車用做預防急救準備,發生情況,班車隨時聽從調遣,如果應急不來時,及時求助外線給予幫助。如:打急救電話“120”,由後勤負責人聯繫,並指派班車配合送往北京市指定醫院。並詳細調查與病人接觸過的任何人等,進行隔離,由醫生逐一進行檢查,對出現“肺結核”“禽流感”病人使用過的用具、衣物、牀鋪、房間進行全面消毒處理。

3)備用兩個空房間,發現高燒、頭疼等不適反應時隨時進行隔離。

4)項目班車每天清洗,不少於兩次消毒。

5)對沒有出現病情的全體人員,首先要購置由衞生部門配置的預防傳染病藥物、消毒液進行預防消毒,防止病毒傳染。

6)對現場所有人員採取封閉式管理,禁止外出。各隊食堂外出採購人員外出時必須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個人衞生。

7)救護結束後要把發生的一切詳細情況記錄在案,上報有關部門審查、處理。隨時與有關部門保持聯繫。

8)預防疾病措施

積極開展秋冬季呼吸道傳染病預防的科普宣傳,使羣眾瞭解傳染病的特徵與預防方法,爭取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避免羣眾亂投醫亂服藥,預防措施要做到:

(一)室內經常通風換氣,促進空氣流通,勤打掃環境衞生,勤曬衣服和被褥等。經常到户外活動,呼吸新鮮空氣,增強體質。

(二)積極採取環境消毒措施。

(三)養成良好的排便習慣,保持大便通暢。

(四)心態平和、理性、冷靜地看待傳染病。

(五)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打噴嚏、咳嗽和清潔鼻子後要洗手,洗手後用清潔的毛巾或紙巾擦乾,不要共用毛巾。

(六)注意均衡飲食,定期運動,充足休息,減輕壓力和避免吸煙,根據氣候變化增減衣物,增強身體的抵抗能力。

(七)加強衞生宣傳,避免前往空氣不流通、人口密集的公共場所,減少羣眾集會。

(八)如出現發熱、乾咳無痰或少痰、氣促、呼吸困難等情況,要及時就診。

自然災害校園應急預案 篇11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使災害發生後,對學校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於颱風、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學校淹沒、道路堵塞等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工作領導小組及聯繫電話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三、工作職責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學校和教師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小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五、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自然災害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其主要職責取下: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學校校長是本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生安全、校(園)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於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學校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自然災害校園應急預案 篇12

為提高我校自然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災時有備,提高警惕,羣防羣治”的原則,增強全校師生防災、減災的意識,提高師生在自然災害發生時的自救本領,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減少由於災害帶來的財產損失。

二、機構設置

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呂

副組長:甘、左

成員:徐、劉、羅、楊、楊、王、各班班主任

領導小組在學校副校長辦公室下設辦公室,由甘兼辦公室主任

三、防災領導小組職責

1、在縣政府及縣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和落實學校預防和處置自然災害的各項工作;根據上級各個時期的工作形勢,提出預防和處置自然災害的措施;完善工作制度,落實責任,加強管理,及時處理學校安全隱患;發生自然災害時,及時報告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並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做好事件的調查和結案等工作。做好緊急救災和恢復校園正常教學的工作。

2、通過從網上下載、圖片宣傳、班隊會等進行防雷暴雨及其它相關自然災害的宣傳教育,教育學生識別災害險情,掌握避險技能。認真宣傳、貫徹、執行上級實行防災的指示,傳遞防災信息。

3、組織師生學習掌握雷電、暴雨、狂風、泥石流、山體滑坡、寒冷、地震等災害預警信號,預防和自救知識。

4、及時通知雷暴雨情況信息,並公佈最新的處理辦法。定時和不定時排查校園的課室、排水管道、食堂、消防安全設施、樹木、牆報欄、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並監督及時整改。

5、制定實施搶險救災方案,組織和訓練,並指導校內師生模擬預防演練。

四、防災應急安全措施

1、做好疏散撤離學生工作和轉移保護學校貴重物品工作。做好學生和學生家長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要求在雷雨、狂風天氣學生上學放學由家長接送。

2、接到上級指令或天氣監測預報系統、預警信號,需要停課,則第一時間將信息傳遞給有關老師、學生及家長,立即採取措施停課放假。

3、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隨時與上級主管部門取得聯繫,在接到雷電、暴雨、狂風、泥石流、山體滑坡、寒冷、地震及冰雹等信息時,進入戰備狀態,隨時待命;並及時通報學生家長,要求學生家長接送學生。

4、在發生災害時,後勤人員在下班前切斷電源,檢查和加固窗外的懸掛物,檢查旗杆、牆報欄,防止高空懸掛物摔落傷人。

5、各室負責人、班主任負責關好室內門窗。電腦室的老師負責檢查電腦室內電腦總電源的開關。

6、發生破壞性災害時,立即做好抗災自救工作,發揚艱苦奮鬥、自力更生精神,開展自救活動。

7、做好衞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後衞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做到大災之後無大疫。

8、災後要科學安排學習科目和課時,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儘快恢復正常。

五、實施辦法

1、發生自然災害後,必須立即向“110”或“119”、“120”求救,並及時報告縣教育局預防特大自然災害和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

2、發生自然災害時,在向上述部門報告的同時,必須迅速疏散人員,配合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

六、現場指揮及應急處理人員:

1、總指揮:呂(第一總指揮)、甘(第二總指揮)、左(第三總指揮)

發生自然災害,立即趕到學校進行指揮。一般情況下由第一總指揮呂負責,如第一總指揮無法趕到學校,則由第二總指揮甘負責,第一、第二總指揮無法趕到學校,則由第三總指揮左負責。(三位總指揮不能同時不在校)

2、聯絡員:劉、楊

負責向縣教育局上報,同時同110、120、119聯繫,並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3、秩序維護及應急處理:

徐、楊凡、黃、肖、各班班主任負責維持在校學生的秩序避免引起混亂並組織進行應急處理。

自然災害校園應急預案 篇13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做好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重大自然災害對農業造成的損失,保證農業生產安全、有序、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農業部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海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海南省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預案》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農業生產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強颱風、強熱帶風暴、暴雨洪澇和長時間乾旱等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

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區涉及重大動物疫情的,按照《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規定執行;涉及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突發事件的,按照《海南省有害生物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1.4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在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中,要把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農業重大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首長負責制,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搶救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

快速處置,協同應對。相關部門(單位)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保障人力、物力、財力、技術儲備。一旦發生重大農業自然災害,能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科學抗災救災,恢復農業生產。

2 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

省農業廳成立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由廳長任組長,分管種植業和畜牧業的副廳長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廳辦公室、種植業處、南亞辦、畜牧獸醫局、農機化局、計劃財務處、農產品質量處、科技教育處、種子站、植保站、土肥站等組成,各成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2.2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組織部署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根據災情和生產恢復情況,及時作出啟動應急預案或宣佈應急解除的決定,向災區組派農業抗災救災慰問團、工作組、專家組,協調省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防災減災工作。

2.3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廳辦公室:負責全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信息的報送、發佈和防災減災工作新聞宣傳工作,協調和落實農業應急專家和有關部門參與救災和恢復生產工作。

種植業管理處:負責收集、核查、彙總、反映糧食作物、瓜菜等農作物災情;組織、指導災後種植業恢復生產和結構調整;組織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劑和調撥。

南亞辦:負責收集、彙總、反映熱帶作物災情;組織、指導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

畜牧獸醫局:負責收集和反映畜禽受災情況;督導各市縣畜牧獸醫部門組織飼料及畜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服務工作;指導災後動物防疫工作,督導受災地區落實消毒、檢疫等措施,組織協調種畜禽及獸藥等應急物資供應;督導各地做好死亡畜禽處置工作。

農機化局:負責督導各市縣農機管理部門及時組織農機人員和農機具,參與抗旱、排澇、抗災搶險和災後恢復生產服務工作。

計劃財務處:爭取、落實農業和農業系統抗災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及災後恢復重建項目;協調和落實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參與資金監督、管理工作。

質量安全處:組織協調災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

科教處:組織災後農業科技服務;參與農業生產救災技術指導。

種子站:負責落實省級應急種子儲備;做好災後農作物種子的調配與供應。

植保站:指導災後農作物病蟲害防治;防控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發生危害;協調農藥等植物保護物資供應。

土肥站:指導受災和復產農作物肥水管理;組織指導毀損農田復耕;協調復產肥料等生產資料的供應。

2.4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廳辦公室。

2.5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組織研究提出農業防災減災工作計劃;籌備領導小組辦公會議。

(2)密切與氣象、水文等有關自然災害預測預報部門的聯繫,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與農業有關的自然災害預測預報信息。根據災情及時作出應急預案啟動或應急解除建議。

(3)在自然災害多發時期,組織安排人員值班;及時收集、核查災情,並報告災情動態。

(4)協調涉及其他部門有關農業抗災救災的工作。

(5)視災情,提出組織農業抗災救災慰問團、工作組、專家組的意見與安排等。

(6)及時瞭解和督導各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農業防災減災工作。

(7)負責處理其它日常工作。

3 預防與預警機制

3.1 應急準備措施

3.1.1 組織、思想準備。不斷完善農業防災減災組織,落實責任制。加強宣傳,強化農業部門和農民的防災減災意識,做好防大災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3.1.2 工程準備。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做好農田設施、棚室建築、畜禽圈舍、農業機電設備的加固和防護措施,並配合水利等部門做好相關基礎設施的維修、加固、改造,增強農田及各類農業基礎設施抗禦自然災害的能力。

3.1.3 預案准備。根據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發生規律,修訂完善不同類型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確定防禦重點;研究制定關鍵時段、重點地區和薄弱環節的農業抗災救災、恢復生產措施。指導自然災害多發地區的農業生產結構調整、適應性種植,提高農業生產的避災抗災能力。

3.1.4 物資、技術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要的種子種苗(種畜禽)、獸藥、飼料、肥料、農藥、藥械、柴油等救災物資。積極培訓、推廣農業防災減災技術,組織開展農業防災減災技術攻關、督導各級農機行業管理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農機設備、配件及救災用油的貯備和供應。

3.1.5 適時防控。及時組織搶收已成熟的農作物;對沒有成熟和來不及搶收的農作物,因地制宜地採取措施防護。風暴災害前,協助當地政府及時組織人員、設備轉移。持續乾旱嚴重影響農業生產時,建議本級政府並協助當地氣象部門適時實施人工降雨作業。

3.2 災害分級

根據農業自然災害發生範圍、強度和受災面積,分為四級災害(以下各等級災害:一次突發性災害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定為該等級)。

3.2.1 Ⅰ級災害(特別嚴重災害)。

(1) 發生涉及兩個以上市縣的區域性特別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20%以上,或受災面積達到300萬畝以上。

(2) 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特別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50%以上,且成災面積4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5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0萬隻以上,或者全省直接經濟損失30001萬元以上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一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3.2.2 Ⅱ級災害(嚴重災害)。

(1)發生涉及兩個市縣以上的區域性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15-20%,或受災面積達到200-300萬畝。

(2)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40%以上,且成災面積3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3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20萬隻以上,或者區域性直接經濟損失5000-30000萬元之間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二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3.2.3 Ⅲ級災害(較嚴重災害)。

(1)發生涉及兩個市縣以上的區域性較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11-15%,或受災面積達到100-200萬畝。

(2)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較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30%以上,且成災面積2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1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10萬隻以上,或者地區性直接經濟損失20__-10000萬元之間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三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3.2.4 Ⅳ級災害(一般災情)。

(1)發生涉及兩個市縣以上的區域性一般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10%,或受災面積達到50-100萬畝。

(2)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一般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20%以上,且成災面積15%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0.5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萬隻以上,或者地區性直接經濟損失1000-4999萬元之間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四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4 應急處置

4.1 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接到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緊急信息報告並經核實後,立即按規定報告,並報請廳長或分管防災減災工作的副廳長批准啟動本預案。

4.2 信息報告

4.2.1 信息採集

預警信息。省氣象局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省水務廳的水情信息,國家海洋局的海洋災害預警信息,各市縣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及成災信息。

採集途徑。省農業廳與氣象、水務等部門穩定暢通的信息交換渠道,定期、不定期的會商;省農業廳與各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農業自然災害信息網絡系統。

採集內容。氣温、降水、光照等氣候條件,江河水位、流量和雨情等水文資料;農業自然災害災種、發生時間、地點、範圍,農作物受災、成災、絕收面積,農作物、畜禽損失程度,農田及農業基礎設施、農業機電設備、農業直接經濟損失,己經採取的對策措施等。

4.2.2 預警報告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立即發出農業自然災害預警。

(1)收到省氣象、水文、海洋漁業等部門以及流域管理部門的災害預測預報。

(2)接到熱帶氣旋即將登陸或可能受影響的信息。

(3)乾旱等漸進性自然災害趨重。

(4)其它突發的農業重大自然災害。

4.2.3 信息報告

(1)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農業自然災害發生後,由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造成重大農業損失的突發事件,可直接上報,並同時報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2)農業重大自然災害信息應立即上報。因不可控因素一時難以掌握詳細農業重大自然災害信息的,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核查,3日內補報詳情。

(3)一般性農業自然災害信息,定期逐級上報。

4.3 先期處置

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後,事故發生地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按規定報告的同時,必須作出快速反應,組織救援隊伍和事故處理人員及時趕赴現場進行先行處置,迅速控制事故和事態發展,協助開展醫療救護、參與搶險救災等,降低災害對社會、羣眾和農業生產的危害。

4.4 分級響應

根據農業自然災害發生範圍、強度和受災面積,分為四級響應。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後,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4.4.1 Ⅰ級響應

(1)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主持會商,副組長及各成員參加。及時將情況報告省委、省政府、農業部及有關部門。重大問題報請省政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予以支持。

(2)密切監視災情動態,主動提出救災意見和措施。及時向重災區發慰問電,派出救災工作組和專家指導組,指導災區農業救災復產工作。組織動員,指導各地農業機械參與搶險救災,實施灌溉、排澇等服務工作。

(3)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意見,商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及時下撥災後基本建設投資和農業生產救災資金。

(4)必要時請求動用國家救災備荒和省級糧食應急種子儲備種子,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恢復農業生產所需救災物資。

(5)災區的動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處理。

(6)指導市縣農業部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規範使用。

4.4.2 Ⅱ級響應

(1)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主持會商,部署應急工作,及時將情況報告省政府和農業部,並通報有關部門和廳內各成員單位。

(2)加強災情調度,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災工作組或專家指導組,指導災區農業救災工作。組織動員,指導各地農業機械參與搶險救災,實施灌溉、排澇等服務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意見,商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及時下撥災後基本建設投資和農業生產救災資金。

(4)根據災區要求,請求動用國家救災備荒和省級糧食應急種子儲備種子,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恢復農業生產所需救災物資。

(5)災區的動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處理。

(6)指導市縣農業部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規範使用。

4.4.3 Ⅲ級響應

(1)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主持會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強災情調度,及時向省政府、農業部報告災情,並通報有關部門和廳內各成員單位。

(2)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要求,派出專家指導組,指導災區農業救災工作。組織動員,指導各地農業機械參與搶險救災,實施灌溉、排澇等服務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意見,商財政廳下撥農業生產救災資金。

(4)根據災區要求,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救災備荒應急種子。

(5)災區的動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處理。

(6)指導市縣農業部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規範使用。

4.4.4 Ⅳ級響應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主持會商,作出工作安排。加強災情調度和農業救災、農業生產恢復工作的指導,必要時將情況按規定程序上報省政府,並通報有關部門和廳內各成員單位。

4.5 指揮與協調

本預案啟動後,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指揮與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

4.6 信息發佈

農業廳協助省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和民政部門做好自然災害信息的發佈工作。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核實農業重大自然災害,需對外發布的,交由當地政府指定的專門部門發佈,未經授權,不得自行發佈。

4.7 應急終止

當自然災害結束,農業生產恢復正常時,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宣佈應急響應終止,向同級政府和上級農業管理部門報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並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5 後期處置

5.1 善後處置

5.1.1 加強與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溝通,及時調動機電排灌設備和農業機械,進行堵口復堤、農田排澇,疏浚渠道,搶整、修復損毀農田和各類農業基礎設施。

5.1.2 督促、幫助、指導災區農民加強農作物田間管理,及時搶種、補種、改種各類應時農作物。

5.1.3督促、幫助、指導災區養殖場(户)對欄舍進行消毒、加固,並適時補欄。

5.2 協商救助

5.2.1 根據災區需求,及時協調有關部門,按照程序及時組織區域間種子、種畜禽、化肥、地膜、農藥、飼料、柴油等各種農業生產資料的調劑、調撥。

5.2.2 積極與銀行、信用社協商,落實災後農業生產恢復所需貸款。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農業損失、農業設施裝備財產損失的保險賠付。

6 應急保障

6.1 資金保障

處置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根據財政部《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有關規定,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屬省政府事權的,經費由省財政負擔;屬市縣政府事權的,經費由市縣財政負擔。對受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影響重大和財政困難的地區,省財政根據財力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6.2 物資保障

在自然災害易發期,相應級別的農資部門應儲備一定數量的農業抗災救災物資。應急預案啟動後,各相關單位應優先保證各類農業救災資金的落實和農業救災應急物資的供應。

6.3 信息保障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加強農業自然災害災情信息體系建設,實現上下暢通,做到早預報、早發現、早處置的要求。加強通訊設施建設與維護,保障自然災害應急工作中的電話、網絡等信息渠道暢通。

6.4 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建立農業應急救援隊伍,保證自然災害應急工作有專人負責,並定期對救災應急工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培訓。

7 監督管理

7.1 應急預案演練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專業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急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

7.2 宣教培訓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各類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加強防災減災科普知識宣傳。提高廣大農業從業人員的應急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應急處置培訓由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培訓。

8 附則

8.1 名詞術語

本預案所稱農業,包含種植業、畜牧業及相關行業基礎設施。

8.1.1 本預案中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是指乾旱(含高温熱害、乾熱風)、洪澇(含因暴雨造成的洪水、澇、泥石流、滑坡等)、低温凍害(含冷害、霜凍、冰凍、雪災、寒露風等)和風雹(含熱帶氣旋、颱風、寒潮大風、龍捲風等風災及冰雹)等危害農業生產的自然災害。

8.1.2 農作物受災面積:指因受災早晨在田農作物產量損失一成以上的面積。如果同一地塊的當季農作物多次受同一中災害危害,只計算其中受災最重的一次。

成災面積:指在受災面積中,農作物產量損失三成(含三成)以上的面積。

絕收面積:指在受災面積中,農作物產量損失八成(含八成)以上的面積。

8.1.3 本預案中熱帶氣旋,是中國氣象局《熱帶氣旋等級》國家標準(GB/T19201-20__)中所規定。即熱帶氣旋非熱帶低壓、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強颱風和超強颱風六個等級。熱帶氣旋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達到10.8m/s-17.1m/s(風力6-7級)為熱帶低壓,達到17.2m/s-24.4m/s(風力8-9級)為熱帶風暴,達到24.5m/s-32.6m/s(風力10-11級)為強熱帶風暴,達到32.7m/s-41.4m/s(風力12-13級)為颱風,達到41.5m/s-50.9m/s(風力14-15級)為強颱風,達到或大於41.0m/s(風力16級或以上)為超強颱風。

8.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省農業廳負責解釋。

8.3 預案生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自然災害校園應急預案 篇14

為了及時、妥善地組織開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合理配置救災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造成的損失,切實維護彭埠鎮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市、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災害救助領導小組

組長由鎮長同志擔任,成員由等同志組成,下設辦公室(設在民政辦)和查災核災組、後勤保障組、醫療衞生組、搶險保衞組、接收捐贈組、新聞宣傳組、監督檢查組等七個工作組。各工作組人員組成如下:

1、查災核災組。

由鎮民政辦公室主任同志任組長,黨政辦、民政辦、經濟發展辦(農業)及各社區災情信息員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全面瞭解救災預案、轉移安置點及救災物資儲備情況;全面瞭解因災造成的糧食損失情況;全面瞭解因災造成的傷病、死亡和失蹤人員情況,道路、橋樑,水塘水庫、河岸堤壩,學校,醫院等損失情況,並及時上報區民政局。查災結束後,應及時寫好全面的查災報告。

2、後勤保障組。

由黨政辦主任同志任組長,經濟發展辦副主任同志任副組長,黨政辦、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其他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指導各社區做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3、醫療衞生組。

由鎮社會事務辦主任同志任組長,鎮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經濟發展辦、鎮環衞站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組織醫療防疫隊伍進入災區,組建災區臨時醫療機構,搶救、治療和轉運傷病員;實施災區疫情監測,開展飲用水、食品等衞生監督、檢測;組織開展健康教育,環境消毒工作,預防或控制傳染病疫情;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及時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緊急免疫和場所消毒工作。

4、搶險保衞組。

由彭埠派出所所長同志和城東派出所所長同志任組長,彭埠派出所、城東派出所、鎮人武部相關人員及應急小分隊為成員。主要職責:組織力量搶救羣眾生命財產,指導、督促災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穩定社會秩序;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性治安事件,加強對黨政機關、金融、電力、通信、新聞等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衞,視情在災區實施交通管制;嚴厲打擊盜竊、搶劫以及哄搶救災物資的違法犯罪行為,確保物資發放、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5、接收捐贈組。

由鎮民政辦公室主任任組長,鎮民政辦、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根據災情做好社會各界提供的救災援助資金、物資的接收和安排工作。

6、新聞宣傳組。

由黨政辦主任同志任組長,工會、婦聯、共青團、經濟發展辦、民政辦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負責宣傳報道災害救助工作,按規定向公眾發佈災情及救災工作有關信息,負責回答有關災情的詢問。

7、監督檢查組。

由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任組長,鎮紀委、審計站、經濟發展辦、民政辦、財政統計辦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負責對各社區、各部門履行災害救助職責、工作效能情況以及救災資金、物資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反本應急預案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違法違紀人員的行政責任。

二、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積極開展救助工作,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羣眾財產損失,滿足災民基本生活需要,確保不發生因災餓死、凍死人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靠羣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救災工作方針。基本原則如下:

1、分工負責,責任到人原則。自然災害的救助由鎮政府牽頭,社區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並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

2、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原則。一旦發生自然災害,所在社區應迅速反應,果斷處置,立刻上報鎮政府以及區政府和有關部門,並立即啟動災情排查和救災工作。

3、因地制宜,急事急辦原則。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涉及救災的有關手續從快、從簡,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及時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三、應急準備和反應

(一)各有關部門應做好災害的預警工作,可能發生或易發生自然災害的地段要嚴密監測並及時報告。落實防範措施,指定專人,經常性地開展檢查和督促,制定危險地域羣眾轉移線路和安置地點的應急預案。

(二)鎮黨政辦、民政辦、經濟發展辦等部門要做好救災物資儲備工作,備足各類救災物資。救災物資由鎮政府根據災情統一進行調撥和安排。鎮社會事務辦要掌握好醫院、病牀、常用藥品、可動用醫療隊的數量及分佈。鎮其它部門要備足備齊災區羣眾日常所需的物資,協調落實應急通信設備、緊急供電設備及應急交通工具,做到反應快、拉得出、調得動。

(三)發生自然災害時,各級各部門應快速反應。

1、社區應迅速調查核實災害、災情,及時將災害發生的具體地址、災情等信息上報鎮政府及相關部門。

2、鎮政府召開緊急會議,聽取有關部門的情況彙報,研究部署抗災救災工作,並視情況宣佈啟動本預案。

3、派出工作組到災區幫助指導搶險救災工作,迅速下撥救災應急款,安排救災物資。

4、向上級報告災情,根據需要請求上級支援,按規定舉行災情發佈會。

四、應急救災經費和物資保障

(一)要把救災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根據上年度自然災害救助情況、本年度的災害預測,安排地方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基金(按每人每年3元標準),落實應急資金及救災物資儲備資金。

(二)鎮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應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災區損失的實際情況,及時制定救災款分配方案,下撥救災經費,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使用、發放工作。

(三)抗災救災資金和物資必須按規定專款專用,專物專用,重點使用。鎮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審計站、民政、農業等部門要加強對抗災救災資金及物資的管理和監督,救災款、物的發放統一使用《區災民救助證》,並將公示的有關材料報區民政部門,防止截留、剋扣、私分、擠佔、挪用、貪污等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五、應急響應

(一)一般自然災害響應流程。在接到突發性自然災害發生的信息後,鎮民政辦應在3小時內向上級民政部門報告,儘快派遣工作組,及時進行災情核實,兩天內將核定災情報告上級民政部門。

(二)重特大自然災害響應流程。鎮政府在接到重特大自然災害的信息後應迅速啟動本預案,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同時組織人員,安排應急款和救災物資到災區,安置災民生活。災情穩定後,在兩天內將災情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六、自然災害劃分

本預案所稱自然災害是指因突發性危害嚴重的洪澇、風雹(包括龍捲風、颶風等)、颱風(包括熱帶風暴)、地震、雪災等異常自然現象造成的損失和危害。具體按照危害程度,分為三大類:

(一)一般自然災害。重特大自然災害情形以外,災害造成損失輕微,影響面不廣的為一般自然災害。

(二)重大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後果的:成災人口超過全鎮總人口30%左右的;農作物成災面積超過全鎮當季播種面積35%左右的;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比例達到或超過1.5%左右的;人員亡故(含失蹤人員)10人(含10人)以上,在區內、市內、省內或國內造成一定影響的;其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應急處置預案應確定為重大級自然災害的。

(三)特大自然災害。一次自然災害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後果的:成災人口超過全鎮總人口40%左右的;農作物成災面積超過全鎮當季播種面積45%左右的;轉移安置人口占全區總人口比例超過2.5%左右的;人員亡故15人以上,在市內、省內、國內或國際造成一定影響的;其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應急處置預案應確定為特大級自然災害的。

七、其他事項

(一)地震災害發生後,按市政府辦公廳《杭州市地震應急預案》(杭政辦[]96號)的有關規定開展救災工作。

(二)洪澇災害發生後,按市委辦公廳《杭州市抗洪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預案》(市委辦發[]69號)的有關規定開展救災工作。

(三)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生後,按區政府辦公室的有關規定文件開展救災工作。

(四)在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過程中,發生本預案未明事項,由救災指揮部臨時予以明確。

自然災害校園應急預案 篇15

一、工作原則和適用範圍

(一)工作原則: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分級負責、綜合協調、快速高效。

(二)適用範圍:颱風、強熱帶風暴、暴雨、洪澇、地震及地質等因素引發的特大自然災害。

二、特大自然災害的確定

自然災害等級劃分標準按《XX縣特大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X府辦[200X]號)執行,其中一次性災害造成的後果符合下列10項中的6項可列為特大自然災害:

(一)受災人口占鎮屬常住人口50%以上,並有10%以上受災人口需要緊急轉移安置;

(二)因災死亡5人以上(地震災害死亡50人以上);

(三)倒塌房屋佔鎮屬房屋3%以上;

(四)損壞房屋佔鎮屬房屋30%以上;

(五)農作物受災面積佔農作物播種面積50%以上;

(六)損失糧食佔鎮屬上一年糧食總產量30%以上;

(七)全鎮交通癱瘓、通訊中斷,停電2天或設施直接經濟損失200萬元以上;

(八)7.0和7.0級以上嚴重破壞性地震;

(九)直接經濟損失佔鎮屬上一年國民經濟總收入30%以上;

(十)造成省內較大影響。

三、組織領導及有關部門職責

發生特大自然災害,鎮政府統一領導和組織指揮當地政府救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通力合作。

鎮委宣傳辦:負責做好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

鎮黨政辦:負責重大救災基建項目的審批上報,協調落實建設資金;做好救災糧儲備、調撥和供應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發佈天氣預報、警報,為防災抗災救災提供服務。組織對重大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鑑定工作。鎮供電局:負責對損壞電力設施的恢復及電力調度工作,以確保災區電力供應。

鎮經濟辦:協調郵電、通信、電力、商業、物資、醫藥等部門的搶險救災工作。負責災區物價監控,根據情況依法採取有關價格干預等措施,維護市場物價秩序;並運用價格調節基金等調控手段,維護市場物價的基本穩定。

鎮中學、中心國小:負責組織指揮做好災後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後校舍恢復重建;負責對學生進行防災減災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鎮派出所:負責組織、指揮、協調災區的社會治安工作。

鎮民政辦:組織、協調救災工作;核定和報告全鎮災情;組織轉移、安置、慰問災民;負責困難災民吃、穿、住、醫等生活救助;申請、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確保救災款物專款專用,及時、足額發放;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儲備救助物資。

鎮財政所:負責鎮級財政救災資金的預算安排、組織資金分配和資金撥付,對救災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保證救災款及時到位。

鎮國土資源所:負責鎮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組織突發性地質災害調查、界定地質災害治理責任,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建立羣測羣防的監測體系,協助搶險救災,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協調、指導和監督。

鎮村鎮辦:負責城鎮規劃和工程建設的管理,制定各類房屋建築及工程設施和市政工程建設的抗震設防標準,災後恢復重建規劃和工程設計施工等管理工作。

鎮道班: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受災中斷的省道、鎮道及內河航道的修復工作。

鎮電信局:負責保障相關無線電通信業務頻率的正常使用,對出現的有害無線電干擾予以查處。

鎮水管所:承擔鎮“三防”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鎮“三防”及水利工程搶險工作,在抗禦特大洪水期間對水庫實施聯合調度,負責災後水利設施的修復,儲備搶險物資。承擔鎮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地震現場強餘震監測,分析地震發展趨勢,提出強餘震防範對策,協調震區與鄰鎮的監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現場地震災害調查,確定地震烈度,災害損失評估,提出救災意見,參與制定震區恢復重建計劃。

鎮農業辦:負責指導災後農業生產自救,做好災區動物疫病監測和防疫工作。

鎮衞生院:負責調度衞生技術力量,搶救受災傷病員,做好災區防疫工作,監督和防止災區疫情、疾病的傳播、蔓延。

鎮廣播站:負責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鎮武裝部:負責組織協調駐XX部隊和民兵預備役的搶險救災工作。積極參與搶險救災、協助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維護災區社會秩序等工作。

四、應急反應行動

(一)災害預警。氣象、水利、國土資源、地震等災害預報部門及時發出預警,預測災害將對特定區域內的羣眾生命財產造成較大威脅或損失。

(二)應急決策基本程序

1、有關部門接到災情報告後,及時召集關人員初步研究判斷災害等級。屬特大災害的,及時向鎮委、鎮政府、鎮“三防”總指揮部及分管鎮領導報告,並通報鎮武裝部作戰值班室,特大災害救災工作開始啟動。

2、鎮政府召開鎮“三防”總指揮部或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救災工作和應急措施,經確定後由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實施,確保救災款物迅速、及時到位。

2、特大自然災害發生後,鎮政府組成聯合工作組或委託有關部門組成工作組,赴災區指導救災工作。

3、工作組及時向鎮政府彙報地方救災工作情況,鎮政府視災情及救災進展情況研究部署救災復產和災民救助工作。

4、視災情需要,以鎮政府名義向縣政府報告災情,申請給予救災資金和物資支持。

(三)緊急救援行動

緊急救援隊伍主要由受災地區的幹部和羣眾組成。重大災害由鎮武裝部根據地方政府提出的支援需求,動用部隊及民兵預備役兵力裝備投入搶險救災。必要時請求上級政府,爭取兵力援助。鎮衞生局和紅十字會組織醫療隊參加搶救傷病員。交通、電力、通信等部門搶修道路橋樑、電力設施和通信線路。

(四)轉移安置行動

災害對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脅時,必須組織轉移安置,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緊急轉移安置不受條件、範圍及程序限制,直接由當地政府組織力量從速實施;邊遠地區或來不及報告政府的情況下,村委會或村委會幹部應積極組織羣眾轉移,並想方設法儘快報告當地政府。轉移安置以就近、安全為原則,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臨時安置與長期安置相結合,確保災民吃、穿、住、醫等必要生活條件得到妥善安排。

(五)有關事務處理

l、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保持正常社會秩序。

2、調查核實災民受災情況,按損失大小、困難程度、救助情況分門別類、登記造冊,逐級上報。

3、做好災區衞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4、維護災區市場秩序,保持物價平穩,保障生活、生產物資供給。

5、宣傳救災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蹟,促進互助互濟,弘揚社會良好風尚。

五、預案的宣傳教育和訓練演習

各村、社區、鎮屬各單位要制定相應的救災應急預案,明確在救災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組織救援和轉移安置災民等工作要切合實際,詳實具體,方便操作。要加強宣傳教育,大力開展緊急轉移安置演練活動,增強幹部羣眾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幹部羣眾緊急反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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