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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校安園工作方案大綱

護校安園工作方案大綱

20xx護校安園工作方案1: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領導和市領導關於校園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強化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維護校園持續安全穩定,按照省公安廳、省綜治辦、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縣教育局決定,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縣範圍內繼續開展“護校安園”專項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護校安園工作方案大綱

一、任務目標

結合重大活動安保工作總體部署,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針對校園安全突出問題、難點問題,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現有制度、機制,進一步強化安全防範、隱患整改、巡控防護、打擊查處、宣傳教育等各項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切實保護在校師生人身安全,堅決防止發生有影響的校園重大案事件,保障全縣校園及周邊持續安全穩定。

二、主要措施

(一)強化安防建設,提升校園防範水平。

一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學校要按照《中國小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福建省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福建省學校安全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規定》等相關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落實校園內部安全管理的責任,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加強校園日常安全管理。特別是要建立外來人員、車輛登記以及學生、幼兒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流入校園。

二要配強保衞力量。要按相關規定配足專兼職安全保衞人員、保安員,保安員要經崗前培訓後持證上崗,配全安全叉、長短橡膠棒、催淚噴霧器等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械。此外,寄宿制校園要按規定配備專職的宿舍管理人員,女生宿舍區要由女性教職工擔任,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

三要完善技防設施。按照中國小、幼兒園安全技術防範系統國家標準要求,加大校園重點部位安防系統建設投入,進一步完善入侵報警裝置、視頻監控裝置、緊急報警裝置、電子巡查系統等建設,做到公共區域無死角,城區校園達標率達到80%以上。

四要強化物防建設。按照《反恐怖主義法》的相關要求,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在學校門口設置隔離欄、升降柱等硬質防衝撞設施。要加強校園實驗室管理,危化物品要採取雙人雙鎖、專櫃管理,嚴格領用登記、定期核對存量等工作制度,確保安全。鄉鎮農村校園要逐步完善圍牆等物防設施,實行封閉管理。

(二)強化排查穩控,清除校園安全隱患。

一要深入排查隱患。要定期組織開展校園安全檢查,排查、彙總、分析學校及周邊存在的安全隱患,逐一確定整改措施和時限。今年重大活動舉辦前,各校務必組織開展滾動式、拉網式的校園安全大檢查,對所有中國小、幼兒園進行全面的隱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縣教育局將組織相關人員適時對各地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

二要提前預警風險。各校要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風險排查預警機制,制定學校安全風險清單,建立動態監測和數據蒐集、分析機制,及時為校長提供安全風險提示,指導校園健全風險評估和預防制度。

三要穩控重點人員。要強化涉校矛盾糾紛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重點上訪人員、吸毒人員、心理失衡對社會不滿等各類重點人員底數,報告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嚴防失控漏管造成現實危害。

(三)強化周邊整治,構築校園安全屏障。

一要加強羣防羣治。要充分依託羣防羣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協助處置各類涉校園突發事件。鄉鎮農村校園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聯繫治保幹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範處置各類安全問題。

二要開展周邊整治。各校要加強與公安、綜治、工商、城管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園周邊治安亂點和突出問題,進一步淨化校園周邊環境。

(四)強化協作配合,完善聯勤聯動機制。

一要加強情況信息溝通。各校要加強對涉及校園安全的各種苗頭性情況信息、線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強情況報告和傳達通報,切實提高對涉校案事件及苗頭提早發現、有效防範、迅速處置的能力和水平。要進一步完善聯席會議等制度,定期通報涉校涉生安全形勢,共商對策。

二要提升聯動應急水平。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一鍵式”報警等緊急報警裝置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監控和報警平台,逐步建立完善校園安全網上巡查系統,提升監督檢查效能和應急反應能力。加強對各類涉校、涉生信息收集掌握,指導做好防範應對工作。要密切與公安、派出所的聯勤聯動,確保一旦發生突發情況,警校雙方快速反應,密切協同,妥善處置。

三要合力治理校園欺凌。各校要在校內設置防治“校園欺凌”舉報箱、舉報電話,定期收集彙總舉報投訴和學生求助信息,建立清單台賬,並會同公安部門共同研究落實有效的預防措施,及時消除“校園欺凌”苗頭。會同社會、家長共同落實好幫教措施。

四要聯手強化宣傳教育。各校要會同相關部門積極開展“安全防範進校園”活動,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輔導員)的作用,根據學生羣體和年齡特點,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和防踩踏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活動,提高師生法制意識和應急逃生能力。各校要將提高學生法制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着力提高學校安全法制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教育中要適當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消防逃生、交通安全教育等內容,引導學生明確法律底線和行為邊界,強化規則意識。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紮實推進。各校要加強組織領導,精心部署,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定期溝通工作進展情況,分析研判安全形勢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措施,形成各司其職、聯動推進的工作合力,確保專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二)結合實際,分類解決。要堅持問題導向,根據地方、區域以及不同學校、幼兒園的特點、需求等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構建、完善校園安全防控體系。特別是對影響校園安全的重點、難點問題,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持,逐一落實解決。

(三)立足長效,完善機制。要突出制度建設,強化頂層設計,積極探索與當前形勢和本地實際相適應的校園安全工作模式,切實提升校園安全防範能力。要善於發現先進典型,總結推廣地方、部門及學校、幼兒園的先進經驗、創新做法,進一步固化完善常態化工作機制。

(四)嚴格考核,落實責任。縣教育教育局將根據相關考核評估標準,全面開展校園安全工作考核,並通過考評通報等措施,促進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對工作成效明顯、成功防範和有效處置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學校和個人進行通報表揚,對發生惡性涉校涉生案件不報、瞞報、遲報或處置不力的,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對因工作不力導致學校發生重大惡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實行一票否決,並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各校要指定專人負責彙總收集情況,於每月15日前將上月工作情況及統計表(附後)上報教育局安全股,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況信息隨時上報。有關階段性工作情況和工作總結分別於20xx年6月15日和20xx年1月15日前一併上報。

20xx護校安園工作方案2: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關於校園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強化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完善校園安全工作機制,維護校園持續安全穩定,公安部、中央綜治辦、教育部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國範圍內繼續開展“護校安園”專項工作。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任務目標

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齊下、綜合施策,針對校園安全突出問題、難點問題,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現有制度、機制,進一步強化“校園內部安全防範、校園安全風險排查整改、校園周邊巡邏防控、涉校違法犯罪打擊處理、警校聯動機制、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等6項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切實保護在校師生人身安全,堅決防止發生有影響的校園重大案事件,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二、主要措施

(一)強化校園內部安全防範。教育部門、公安機關要指導、監督學校、幼兒園按照《中國小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等相關規定,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實行中國小校長、幼兒園園長負責制,加強校園日常安全管理。一要健全完善校園安全制度。要建立外來人員、車輛登記以及學生、幼兒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帶入校園。二要加強校園內部保衞力量建設。配備專兼職安全保衞人員,聘用規定數量的專職門衞和保安員,配齊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械。保安員要經崗前培訓後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按規定配備專職保安員和宿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值守。三要推進技防設施建設。按照中國小、幼兒園安全技術防範系統國家標準要求,加大校園重點部位安防系統建設投入,進一步完善入侵報警裝置、視頻監控裝置、緊急報警裝置、電子巡查系統建設,做到公共區域無死角。城市校園達標率要達到80%以上。四要全面推進校園物防建設。按照《反恐怖主義法》的相關要求,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在學校門口設置隔離欄、升降柱等硬質防衝撞設施,鄉鎮農村校園要逐步完善圍牆等物防設施,實行封閉管理。

(二)強化校園安全風險排查整改。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風險排查預警機制,定期彙總、分析學校及周邊存在的安全風險隱患,逐一確定整改措施和時限。教育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學校安全風險清單,建立動態監測和數據蒐集、分析機制,及時為學校提供安全風險提示,指導校園健全風險評估和預防制度;要加強與公安、綜治、工商、城管等部門協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進一步淨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全面清查校園周邊治安亂點。公安機關要強化涉校矛盾糾紛摸排化解,摸清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點上訪人員、吸毒人員、心理失衡對社會不滿等各類重點人員底數,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工作。

(三)強化校園周邊巡邏防控。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完善校園周邊高峯勤務和“護學崗”機制,確保重點地段、重點時段校園治安狀況始終處於在控狀態。要將城市學校納入網格化巡邏巡查,及時發現並嚴格盤查校園周邊形跡可疑、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及時應對處置學校的報警求助。反恐防暴形勢嚴峻、治安複雜地區,要在上下學高峯勤務時段,派出足夠的警力重點加強校園及周邊的守護巡控。要充分依託羣防羣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協助處置各類涉校園突發事件。鄉鎮農村校園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協調組織治保幹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範處置各類安全問題。

(四)強化涉校違法犯罪打擊處理。公安機關要深入摸排各類可能危及校園安全的違法犯罪線索,依法嚴厲打擊非法侵入校園擾亂教育教學秩序、侵害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對重大線索,省市公安機關要掛牌督辦或成立專案組直接偵辦。對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要依照有關規定上網追逃,儘快緝拿歸案。對可能是系列或流竄犯罪的案件,要報請上級公安機關併案偵查,全力突破。要建立校園周邊治安形勢研判預警機制,對一段時間集中出現的涉及學校和學生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和團伙,要及時組織開展專項打擊整治,防止發展蔓延。

(五)強化警校聯動機制。各級教育部門、公安機關和學校幼兒園要在信息溝通、應急處置等方面加強協作,健全聯動機制。一要指導學校、幼兒園加強對涉及校園安全的各種苗頭性情況信息、線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強情況報告和通報,切實提高對涉校案事件及苗頭提早發現、有效防範、迅速處置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一鍵式”報警等緊急報警裝置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監控和報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系統,提升監督檢查效能和應急反應能力。三要依託校園警務室密切與學校的溝通聯繫,探索建立警務室民警或擔任法制輔導員民警對有不良行為、欺凌、暴力行為學生實施訓誡教育制度。

(六)強化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教育部門要將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着力提高學校安全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教育中要適當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為、防範針對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等內容,引導學生明確法律底線和行為邊界,強化規則意識。公安機關、教育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積極開展“安全防範進校園”活動,充分發揮公安民警擔任校園法制輔導員的作用,根據學生羣體和年齡特點,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活動,提高師生法制意識和防範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統一領導,綜合施策。各級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要成立“護校安園”聯席會議機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分析研判安全形勢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措施,形成各司其職、聯動推進的工作合力。

(二)針對問題,分類解決。要堅持問題導向,根據地方、區域以及不同層次類型學校、幼兒園的特點、需求,有針對性地構建完善校園安全防控體系。特別是對影響校園安全的重難點問題,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持,逐一落實解決。

(三)立足長效,完善機制。要突出制度建設,強化頂層設計,積極探索與當前形勢和本地實際相適應的校園安全工作模式,切實提升校園安全防範能力。要善於發現先進典型,總結推廣地方、部門及學校、幼兒園的先進經驗、創新做法,進一步固化完善常態化工作機制。

(四)加強督導,落實責任。各級公安機關和綜治、教育部門要將校園安全工作納入教育督導評估和綜治考評體系,加強對各項安全防控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措施落實、成效明顯的地方和人員進行聯合通報表彰;對行動遲緩、安全隱患較多、安全事件頻發的地方,要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對因工作不力導致學校發生重大惡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實行一票否決權制,並追究有關領導幹部的責任。

各地要於每月5日前報送專項工作開展以來累計到上月的工作情況及工作成效數據,發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況信息要隨時上報。有關階段性工作情況和總結報告,要分別於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結束前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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