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成立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的請示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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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成立大慶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管理辦公室)的請示
市領導: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中辦發【XX】12號)精神及《大慶市人民政府“推行透明政務、打造陽光政府”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方案》的要求,大慶市政務大廳籌建工作已基本完成。為確保市政務大廳的正常、高效能運轉,擬成立大慶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大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管理辦公室),實行公務員管理,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的行政管理模式。
一、建立市行政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的必要性
(一)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體現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要求就是政治、經濟民主化。政府改變行政管理方式,以人民羣眾的利益為出發點,服務於民,是實現和諧社會的重要體現。成立市行政中心管理辦公室正是其重要的執行載體,是政府同人民羣眾溝通的橋樑和紐帶,是為百姓辦實事的平台。
(二)提高政府行政效能、規範行政行為的重要手段
黨的十六大提出深化行政體制管理改革:進一步改變管理方式,推行電子政務,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各級政府要形成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中共中央、國務院(中辦發【XX】2號文件要求,把建設行政審批服務大廳和各類辦事大廳作為政務公開的主要形式。
目前,我市行政審批及服務事項約560多項,每年受理行政審批事項60多萬件,每個事項平均辦理時限為13個工作日至90個工作日不等,切實存在辦事層次過多、職能交叉、權責脱節、重複審批等現象。急需成立市政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對全市審批服務事項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監督,提高辦事效率,改變機關作風,拉近政府與人民羣眾的距離,為百姓做實事。
(三)成立市行政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大勢所趨,迫在眉睫
建立市行政服務中心完全符合黨中央、國務院的改革精神,符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大趨勢,符合於大慶市人民政府對於深入實施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目前,全國已成立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機構約XX多家,本省的哈爾濱、齊齊哈爾、牡丹江等地市已先後成立了市行政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管理辦公室),省外天津、南京、南寧等一些地市也已先於我們成立,而且運行良好,效果顯著,我市也正在積極的籌建中。目前,我市政務大廳主體大樓已進入內部裝修,硬件建設即將完工,行政服務中心的各項軟件推進工作也已基本完成,成立市行政服務中心的主客觀條件均已具備,大勢所趨,迫在眉睫。
二、成立市行政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的架構方案
為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確保行政服務大廳的運行,做好行大慶市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大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管理辦公室)的組建工作,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及外地市的成功做法,特提出機構組建方案。
(一)組建遵循的原則
以建立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為目標,以改革審批方式、規範審批行為、強化便民服務為重點,着眼於體制和機制創新,推行集中審批,加強公共服務,提高行政效率,服務於建立和諧大慶的戰略目標。
(二)行政管理模式及主要職能
大慶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大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正處級,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實行公務員管理。為確保運行的流暢,由大慶市監察局協管一年。
管理範圍:市政務大廳、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府採購中心、市產權交易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協調、監管未進駐政務大廳而單獨設置服務窗口的市級政府部門的審批行為。
主要職能是:
(1)根據國家、省、大慶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具體承辦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2)根據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審核行政審批事項的增減,並負責按有關程序報批、對外公告和組織實施等具體事宜;
(3)負責對進駐政務大廳的單位人員的審批及服務等業務進行管理;對其組織生活進行管理;對其業務行為進行監督;對其在本單位選拔任用提出建議。
(4)負責對未進駐大廳且獨自運行的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行為監督及績效考核。
(5)負責制訂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6)負責對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府採購中心、市產權交易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的市場建設和發展的總體規劃、統籌協調、政策引導、業務
工作的管理。
(7)負責各公共資源四個中心的幹部任免、錄用、調配、培訓、工資、考核、交流、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
(8)負責各政務大廳的資產管理,並對大廳的資產實行社會化經營運作。
(9)引導、監督、規範進駐大廳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業務中介機構的行為。
(三)機構設置及職責
大慶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大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為正處級,人員共21人,實行公務員管理。辦公室設主任1名,正處級;副主任3名,副處級;紀檢組長1名,副處級;內設綜合科5人,正副科長各一名;公共資源管理科5人,正副科長各1名;信息科3人,正科長一名、監督投訴科3人,正科長1名。
1、業務綜合科
主要負責中心綜合協調、政務、督辦、接待、人事、財務、後勤管理等工作,具體職責是:
⑴承擔中心日常工作,聯繫落實中心內外事務活動。
⑵負責中心的公文處理工作。
⑶管理和使用中心的印章、介紹信。
⑷負責日常會議的會務準備、材料整理、文稿起草等工作。
⑸負責組織中心的政治和業務學習。
⑹負責中心的車輛調度。
⑺管理中心的人事、財務、工資和集體福利等。
⑻負責抓好中心後勤、衞生、安全保衞等事務。
⑼負責中心的檔案管理工作。
⑽負責中心接待工作。
⑾負責各政務大廳的資產管理,並對大廳的資產實行社會化經營運作。
⑿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公共資源管理科
主要是負責對四個交易中心及進駐大廳單位的業務管理。具體職責是:
⑴負責各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
⑵組織制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履行對各公共資源市場工作運行的管理。
⑶負責各窗口行政審批和服務項目的確定及項目管理辦法的制定和調整。
⑷負責聯辦事項的組織協調和部門之間的業務銜接,檢查落實聯辦結果。
⑸負責協調各部門現場辦公及現場勘察。
⑹負責對中心業務人員的培訓。
⑺負責中心人員的考勤,業務考核等項工作。
⑻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監督投訴科
主要是受理對進駐中心單位及四個中心辦事人員違反有關法規、條例等投訴的接辦、調查、核實等項工作。具體職責是:
⑴對進入中心的窗口單位及工作人員進行現場管理、綜合考評。
⑵負責對未進駐大廳且獨自運行的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行為監督及績效考核。
⑶對各窗口單位審批事項進行全過程跟蹤、督查,充分發揮監督作用。
⑷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社會組織對入駐中心單位及窗口工作人員、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投訴舉報,查證後呈報中心領導。
⑸對中心行政審批、服務效能進行績效考核。
⑹引導、監督、規範進駐大廳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業務中介機構的行為。
⑺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信息科
主要負責“中心”計算機局域網管理、日常維護及培訓。具體職責是:
⑴負責中心電子政務建設的統一規劃和資源整合。
⑵負責中心計算機網絡的信息保密安全和宣傳普及工作。
⑶負責中心各聯網單位辦公服務系統的安裝、調試、維護,確保正常運轉。
⑷負責為中心各聯網單位聯通外部互聯網及維護。
⑸負責中心政務網站建設及維護。
⑹負責電子顯示屏的播發。
⑺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妥否,請批示。
市行政服務中心推進組
二〇〇七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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