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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通用16篇)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通用16篇)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篇1

為建立有效的事故處理機制,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採取預防措施,防止傷亡事故,使發生的事故得到及時的控制和正確的處理,降低事故產生的影響,根據國家、行業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通用16篇)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調查與處理。

一、術語和定義

1.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是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區域內發生的與生產或工作有關的傷亡事故,包括:

(1)職工因從事生產或工作發生的傷亡事故。

(2)在生產時間、生產區域內,職工雖未從事生產或工作,但由於企業的設備、設施、勞動條件、工作環境不良而造成的傷亡事故。

(3)與企業的生產、工作有關,在生產區域內(包括廠區、礦區、貨場、建築工地等),因車輛傷害造成的傷亡事故。

(4)企業發生各種災害或者險情時,職工因搶險救災而造成的傷亡事故。

(5)區、縣勞動保護監察機關或企業主管部門報市勞動保護監察機關認定的職工因工傷亡事故。

2.職業病指勞動者在生產勞動及其他職業活動中,因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導致的疾病。

3.輕傷事故指受傷後歇工一個工作日以上,但夠不上重傷的事故。

4.重傷事故指造成肢體殘缺、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損傷,一般能引起人體長期存在功能障礙,或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依據原勞動部頒發《重傷事故範圍》或經醫師診察後認為受傷較重,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會同工會做出研究提出初步意見,由地方勞動部門審查確定為重傷的事故。

5.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6.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7.未遂事件指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事件。

8.五不放過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過,責任不明不放過,責任人員得不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羣眾受不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防範措施不放過。

二、事故的報告

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保護現場,積極搶救傷員,迅速逐級上報。

2.發生輕傷事故,由項目經理部填寫《工傷事故登記表》,在事故發生當月隨職工傷亡事故情況月報表一同報送上一級安全主管部門。

3.發生重傷事故由項目經理部填寫《企業職工重傷、死亡事故調查統計快報表》,24小時內報逐級上報至上一級安全主管部門及主管領導。

4.發生死亡事故項目經理部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及主管領導。

5.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傷害程度、傷亡者姓名及自然狀況;

(3)事故現場採取的控制措施;

(4)報告人姓名、工地電話。

6.發生火災事故,應迅速逐級上報。

7.職工經職業健康檢查確認患有職業病後,將患職業病人員檢查結果及處置情況向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報告。

8.發生未遂事件應在發生當月報上一級安全主管部門。

9.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項目經理和項目管理人員迅速組織搶救遇險受傷人員,指導現場緊急救護,組織人員救險排險,採取措施制止事態蔓延擴大,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均不得破壞,為搶救受傷害者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誌。

10.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安全事故均有權檢舉、控告和投訴,一經查實,應對事故責任人嚴肅處理。對隱瞞事故不報者要加重處罰。對打擊報復檢舉、控告和投訴單位和個人的,要依照有關規定處理,觸犯法律的應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事故的調查

1.輕傷事故由項目經理部負責人組織調查,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

2.重傷事故由公司或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門組織同級生產、技術、安全、工會、保衞等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確定事故責任。

3.直屬項目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保衞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分公司所屬項目死亡事故調查應有分公司相關部門參加,配合當地政府安檢、公安、建委、工會等部門人員進行調查,並協調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4.發生火災、交通事故,由公司消防和交通的主管部門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5.發生職業病、傳染病、食物中毒,由安全部門、辦公室、物業管理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組織對病情、疫情的調查。

6.發生未遂事件,由項目經理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

7.事故調查中,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人員瞭解情況和索取資料,事故發生單位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的工作,應及時、準確、全面地提供安全事故的有關資料、證據和相關證人,接受並配合調查人員的現場查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干涉、阻礙調查組的工作。對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調查組調查等情況,由事故調查組提出意見,按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8.事故調查期間,未經事故調查組同意,事故發生單位、項目必須負責保護好事故現場,相關人員不得離開事故現場。事故調查組同意撤銷對事故現場的保護後,方可組織對現場的整改、整頓後,恢復施工。

9.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玩忽職守、或打擊報復的,由公司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四、事故的處理

1.輕傷事故的處理,由項目經理部事故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經上一級安全主管部門認定後,由項目經理部負責處理。

2.區域分公司重傷事故的處理,由分公司事故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經單位負責人領導認可後,報公司安全管理部,經公司領導認定後,由區域分公司負責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報公司安全管理部。公司直管項目重

傷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處理。

3.死亡事故的處理,經事故調查小組召開分析會,由事故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事故報告單位向事故調查組提出書面結案申請。事故報告批覆後,按批覆文件對事故責任者作出處理,交納事故罰款。

4.發生各類因工傷亡事故的應急救援措施詳見各單位《應急準備和響應方案》。重大傷亡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並按相關程序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報告和處理。

5.對未遂事件,項目經理部應及時採取預防控制措施,並對事件責任人進行必要的處罰。

6.發生安全事故後,各單位必須按事故分類及相應的事故調查處理程序,組織事故調查小組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傷亡和物損情況,提出事故處理方案和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的整改措施。事故現場必須經調查人員現場查證並做出有關指令後方可進行清理,恢復施工。

7.事故的處理必須按照“五不放過”原則,進行及時、認真的處理。制定的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要通過綜合評價後實施。

8.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者對事故隱患不採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按照國家及上級有關規定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對工傷與職業病患者的'處理,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職工工傷範圍和保險待遇暫行辦法,為工傷和職業病患者安排合適的工作崗位,並辦理相關手續。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篇2

(一)主要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事故分類和分級、報告、調查、處理、彙報、上報及統計等事項。

本制度適用於分公司各部門及項目部。

(二)引用標準和政策規定

1.國務院第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2.建設部3號令《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

3.國家和建設部、有關省市安全監督管理局相關規定。

4.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三)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後,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立即報告班組長、項目安全人員或相應工地(項目)負責人,項目安全員或項目負責人應在8h內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和公司領導進行報告,若發生火災事故且火災性質較嚴重時應立即報火警119。

2.外埠項目部應在事故發生的當天,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用《事故快報》)上報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屬上報政府部門的事故,事故發生項目部應在2h內,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情況、造成後果、原因初步分析、已採取的措施等情況,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用《事故快報》形式)報公司安全部門和主管經理。公司安全部門在事故發生後24h內,以上述同樣方式、報告內容,上報市(區)安全監督局、市(區)安監站、派出所。外埠項目部發生上報公司級事故後,在向公司報告的同時,應報告當地主管部門。

4.發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時,事故發生項目部安全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安全部門進行報告。

(四)事故現場處置

1.事故發生後,項目經理在進行事故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立即撤離現場施工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擴大,並負責對現場實施保護。

2.事故發生後導致人員傷亡時,應在撤離現場施工人員,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的同時,迅速組織受傷人員的救護。

3.保護好事故現場。

(五)事故調查

事故發生的項目部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調查、取證,為調查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絕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若發現有上述違規現象,除對責任者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和罰款外,責任者還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六)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2.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項目部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編制詳細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經公司安全部門審批後,嚴格組織實施,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後,由公司安全部門實施驗證。

3.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勞動鑑定、工傷評殘和工傷保險待遇處理,由公司工會和安全部門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有關省、市綜合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5.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後,公司或項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篇3

為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對人身和財產的危害,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水平,保障消費者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1、發生安全事故,事故現場第一目擊者(或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2、報告內容:

①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②事故發生的初步情況;

③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繫電話。

3、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應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事故造成人員傷害需搶救的,撥打120或採用其它交通工具及時將傷員送附近醫院救治,並墊付醫療費用。

4、保護現場。在調查組人員進入現場前,如因搶救工作需要移動物證時,應作出標記或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據。

5、積極組織人員參與或協助上級事故調查組人員,勘察現場,詢問相關知情人,查清事故原因,確認事故性質和責任,對事故的責任人(含職責範圍應負的安全責任人)作出處理。

6、總結汲取教訓及今後防範措施。事故處理結束後,分別召開有關人員會議,通報情況,汲取教訓,改進措施,加強管理,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篇4

1、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2、事故報告要及時準確,完整,對事故不得遲報、謊報、漏報、或者瞞報。

3、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單位的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採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事故報告後,又出現新的情況的應當補報。

5、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接到事故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採取有效的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的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6、事故發生後,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相關的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的證據;需要移動的現場物件,應當做出標記,留影像資料。

7、事故單位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建立值班制度,並向社會公佈值班電話,受理事故報告和舉報。

8、發生事故並上報後,縣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9、事故調查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並對事故者依法追究責任。

10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的經濟損失;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的責任;提出對事故的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範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11、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並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12、事故調查組成員在事故調查工作中應當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紀律,保守事故調查的祕密。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篇5

1、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項。

2、熟悉業務,認真鑽研,提高業務水平。文明值班,積極妥善地處理好職責範圍內的業務。

3、重大、緊急和超出職責範圍內的業務,應及時地向上級部門、公司領導彙報和請示。

4、加強安全責任,保守機密,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公司內部的情況。

5、維護好倉庫秩序,無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倉庫。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篇6

(一)晚間、雙休日和節假日值班,機關人員要按照統一編排表參加值班。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位,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禁止打撲克、下棋。

(二)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好來人接待、報刊文件簽收、電話記錄等。有關問題要及時彙報或與有關人員聯繫。值班期間受領的各項任務必須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交待。

(三)嚴格門衞安全制度。各委室負責人負責本委室的安全保衞工作。晚上值班人員負責:分前的門衞及各辦公室的安全保衞。:分後,由公務員負責門衞及各辦公版權所有室的安全保衞。

(四)加強防範措施。各辦公室內不得存放大額現金和貴重物品。公有貴重物品要由專人保管。財會人員須嚴格執行財經紀律,確保安全措施的落實。

(五)強化工作責任心。日常工作中,對出入機關的各類人員,辦公室值班室工作人員要認真接待,問明情況。需要領導接見的,須徵得領導同意後,按領導要求接見。

(六)機關工作人員一般不要帶家屬、子女等到辦公室,一般不要在辦公室會友,以保證機關良好的辦公秩序。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篇7

1、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增強公司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感,特制訂本辦法。

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本辦法決策機構,決定安全風險抵押金的考核、扣除和返還。質量安全環保部是管理和執行部門。

3、安全風險抵押金交納範圍及數額

4、安全風險抵押金收繳

(1)每個項目開工前,按照“機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繳納額度”的規定,每人交納規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由公司財務部專賬保管。

(2)安全風險抵押金每年收繳一次。應繳抵押金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繳納。

5、年度內如發生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人員應負責的事故並按規定罰款時,先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剩餘部分待年末安全生產考核後返還本人;不足部分由責任人另行補繳。

6、安全風險抵押金的使用

(1)作業機組整個項目施工期,實現“零事故、零傷害、零環境污染事件”目標,將按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200%返還。

(2)發生一起工業生產較大及其以上事故、發生一起較大及其以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發生一起交通重大事故負同等及其以上責任,扣除機組全員的全部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對機組長撤職處理。

(3)發生工業生產一般事故一起、發生交通重大事故負次要責任(含次要責任)一起,扣罰機組全員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70%。

(4)發生交通一般事故一起或在施工生產中造成環境污染,被當地環保部門罰款,扣罰機組全員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50% 。

(5)凡發生事故隱瞞不報,故意降低事故等級,故意拖延上報時間,扣罰機組全員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30%。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篇8

為切實抓好學校安全工作,創建平安校園,嚴防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校安全工作零報告制度:

1.學校發生重大事故以及關係社會穩定、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一小時之內電話報告中心校和教育局。

2.學校發生重大事故要採取有利措施,對事故進行妥善處理,並隨時關注事態的發展。事故處理結束後,2日內書面上報,不得遲報、漏報、瞞報。

3.凡事故隱瞞不報的,一經發現將嚴格追究有關責任,並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4.凡是正常教學時間,每天報告學校學生安全情況,沒有事故保平安。

5.不斷強化學校安全管理措施,加大隱患檢查和整改力度,積極預防了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篇9

第一條 為及時發現生產作業場所的不安全因素,有效地制止違章違紀現象,避免或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生產安全,特建立安全值班制度。

第二條 基本生產車間、輔助生產性部門、分公司、公司等單位均應實行安全輪流值班制度。

第三條 安全值班應由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輪流值日。

第四條 值班時,值班人應佩戴“安全值班員”標誌,並認真履行其職責與權限。

第五條 安全值班員的職責與權限

(一)值班員在本單位生產作業區域內巡迴檢查,處理生產現場存在的不安全、不衞生、不文明因素,並將情況及時向領導彙報。工作中要堅持原則,大膽管理,做到“四勤”。即:“手勤”、“腿勤”、“眼勤”、“嘴勤’。

(二)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文明生產宣傳,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三)協助車間、班組搞好有關安全活動及“日查”、“周查”、“月查”工作。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填寫“事故隱患報告書”,並協助領導督促班組及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對單位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報公司。

(四)負責監督檢查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有權制止各類違章違紀行為,對不聽勸阻或屢教不改者,按公司有關獎懲規定處罰。

(五)對因違章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有權提出處理意見。

(六)在安全生產受到嚴重威脅時,有權先令其停產,然後立即報告主管總經理,安全管理部門及單位負責人。

(七)安全值班員應每天填寫值班記錄,週末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六條 凡執行“兩班制”和“三班制”的生產班組和個人,都必須執行交接班制度:

(一)帶班負責人交接

1、接班負責人在開工前應與交班負責人共同檢查本班次所用各種機牀或熱力設備運轉情況、電器設備有無故障和不安全之處。

2、同時檢查各工序所有技術資料、圖紙、“五品四數”、加工材料、工具是否齊全,現場是否整潔衞生。

3、負責督促員工搞好交接班和日查工作。

4、交班負責人要在交接班簿上認真填寫當班情況,接班負責人如認為有必要時,亦應在交接班簿上記載清楚,然後雙方簽名。如交班中發現重要問題,應立即報告車間或值班人員處理。

(二)班組長交接

1、接班班組長在開工前應與交班班組長詳細檢查本班組所用各工序設備、電器運轉情況,但檢查前應注意是否有人在維修或操作。

2、負責查對本班組機牀上的安全防護裝置和各道工序的產品數,刀卡量具是否齊全符合標準。

(三)操作人員交接

1、接班人檢查本崗位機牀運轉是否正常,有無故障和不安全之處,所需用的工具,量具是否良好,防護信號。保險裝置、電器是否靈敏可靠,易燃易爆物品是否進行了清理。

2、交班人應將當班設備運轉,刀卡量具、電器設備、產品數量,操作中發生的事故或故障、文明衞生等情況,在交接班本上填寫清楚,向接班人做詳細交待,然後雙方簽名,如兩班操作人員不能當面交接時,則由交班人填寫交班記錄,接班人仔細查閲記錄。

3、對交接中所有的故障和問題,沒有排除解決和得到帶班負責人指令前,不得任意開工。

4、交班人因未交待清楚而使下班發生事故,應由上班交班、負責。接班人如疏忽大意,不詳細檢查而發生事故,則應由本人負責。

第七條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各單位的安全值班工作和交接班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負責向主管副總經理彙報。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安全工作

總則

一、為確保醫院人員、物資、財產和醫院管理安全,保證醫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安全工作法規制度,結合醫院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彙編,

二、安全工作是醫院全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貫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實到各科室、各崗位、各人員及各項工作之中。任何人員、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十分重視安全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痺繞幸心理和疏忽大意。

三、堅持“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在思想上、認識上築牢安全防線,築起安全預防壩堤;在物質上、技術上打牢安全防範基礎,提供安全預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預防力量、提高安全預防警覺;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規範、建立安全工作機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將安全工作的目標分解到科、到人,將安全工作的責任落實到人頭,建立全方位、全時制的安全工作網絡,努力創建平安型醫院。

第二章 安全宗旨和目標

一、堅持安全工作為醫院建設、改革、發展服務,為人民羣眾、廣大患者和職工服務的宗旨。

二、全院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人的安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在進行各項工作時保證安全,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認真做好各項工作,做到安全和工作“兩不誤”。

三、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標:圍繞“沒有危險、不受威脅、不出事故”的安全工作內涵,努力達到全院年度安全工作實現“五無”即:無我方有責任的政治案件、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刑事案件、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經濟案件、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二級以上醫療事故和嚴重醫療糾紛、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行政事故、生產事故、交通事故以及消防、偷(被)盜、食物(藥物)中毒、觸電、氣體泄漏或爆炸、鬥歐等嚴重事故。

四、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範疇和工作責任,做好本範疇內的政治、行政、醫療、生產以及人、財、物和行為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類案件、事故的發生,具體目標是:

辦公室:年度內無責任性行事故,無影響醫院形象和聲譽的、影響全院工作有效進行的責任性黨政管理工作差錯事故。

人事科:年度內無人事管理、執業管理、勞資管理、社保管理方面的責任性差錯事故和嚴重糾紛。

宣傳科:年度內無正反宣傳方面的失實、失策、失度責任性差錯事故及違反廣告法的虛假、誤導性廣告責任事故。

經管科暨行政監察審計室:年度內無經濟運行管理和經濟考核方面的責任心嚴重差錯事故,無行政監察失察、審計失真、失職、失誤、監察不到位導致發生的責任性監察審計差錯事故和嚴重問題。

紀檢監察科:年度內無授理投訴、接待來訪、查辦案件和查處問題方面的責任心、人為性嚴重差錯事故以及因此而導致發生的其他連鎖事件和嚴重問題,無對黨員、領導幹部監督失察而發生的責任心案件及嚴重問題。

司機班:年度內無由我方負主要責任的等級車輛事故、車輛機械事故以及違反交通法規的規定、制度的嚴重問題,無領導和工作用車方面的嚴重責任問題。

財價科:年度內無現金、資產、帳務管理方面的責任心差錯事故,無財務工作人員監守自盜、貪污挪用、私報公款、收支差錯導致醫院或患者利益嚴重受損等嚴重問題,無亂立項目、亂設價格、亂收費用因而導致發生經濟責任事故和嚴重經濟糾紛問題,無違反財務法律、法規、制度導致發生的經濟案件。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篇11

堅持“以人為本、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分級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提高保障我校全體師生和財產的安全及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我校的應急反應機制,規範我校的應急值班制度,提高值守處置效率和水平,根據《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政府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坪山街道辦事處應急管理手冊》,特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1、責任在崗,服從指揮。值班人員24小時堅持值班(晚上18點至凌晨7點為電話值班),保持高度的責任感和敏鋭性。堅決服從校應急中心的工作安排,迅速到崗,完成任務。

2、值班人員要勤巡視、勤檢查,清楚掌握校園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向分管部門或有關領導報告處理。

3、值班期間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值班人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迅速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置;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分管學校領導報告,並詳細做好記錄。

4、嚴謹把關,分級報告。在初接信息時,必須弄清時間、地點、事由、經過、範圍、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處理措施等基本要素,按中心負責人、值班領導、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的順序逐級報告。

5、迅速規範,細緻落實。收、發各類值班信息,要迅速按程序報告、傳達、落實、對任一來電、傳真或其它形式的信息都不能錯漏。

6、協調、調度有關部門必須經領導指令,不得擅自主張。在法定節日和寒暑假期間,安排行政成員輪流值班,負責節假日期間校內外接待及工作協調事宜。

7、從嚴跟蹤,反饋到位。對上級及街道應急指揮中心的決策信息,不但要迅速傳達,更要從嚴跟蹤落實,發現問題及時協調反饋,保證決策完整落實。

8、如有違反規定、玩忽職守,從嚴處罰,造成重大事故或損失的將按《學校事故追究責任制》和相關法規追究責任。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篇12

為了建立有效的事故處理機制,做好事故報告和處理工作,並採取有效預防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制定本制度

1、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範圍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

2、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遵守科學的原則

3、生產部是事故調查與處理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員負責各類事故的統計,並主管、協調、監督各類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4、事故報告規定

(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當事者應立即報告上級主管和公司負責人,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阻礙或干預報告

(2)發生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現場當事人應立即報告公司負責人和撥打119報警,同時採取應急措施

(3)發生人員重傷、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重大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社會影響較大的其他事故,公司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在1小時內向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等相關部門報告

(4)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單位、簡要事故經過、傷亡人數和採取的應急措施等

(5)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的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6)當發生重大事故後,在政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人員沒到現場前,應當妥善保護現場及相關證據,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事故證據。確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的,應當作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作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證物

(7)事故檔案管理

事故發生後,事故已調查清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了認定,並落實了整改措施,經事故調查小組同意,事故可以結案。結案後,主管部門應將事故資料全部歸入安全生產管理檔案,並填寫目錄以備查考。檔案資料應包含下列內容:

A、員工傷亡事故登記表

B、員工工傷事故調查報告

C、現場調查記錄、圖紙、照片

D、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的説明資料

E、技術鑑定和實驗報告

F、物證、人證調查資料

G、事故責任人的自述材料

H、醫療部門對傷亡情況的報告

I、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J、受處分人員的檢查資料

K、事故調查分析會議記錄

L、有關本事故的通報及文件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篇13

1、目的

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是企業安全管理的核心,風險分級管控過程中確定的典型控制措施是隱患排查的重要內容。風險分級管控體系是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標準化相關要求的深化。

本制度用於規範和指導本公司開展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通過識別所有常規和非常規的生產活動、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存在的風險,強化源頭管理,制定出合理的、科學的、經濟有效的技術措施、組織措施、管理措施,避免人身傷害、職業病、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以達到降低風險,杜絕或減少各種隱患,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的目的。

2、適用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的目的、安全生產分級管控責任部門、職責、工作內容等相關事宜。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成員。

3、責任部門和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領導小組由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以及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具體人員組成以公司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組織領導機構成立文件為準。

相關責任部門及職責如下:

3.1總經理職責

(1)全面組織、監督、指導、考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的開展及各項措施的落實;

(2)傳達學習和貫徹關於兩個體系有關政府文件、精神和要求;

(3)組織編制符合要求、滿足公司實際運行狀況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體系實施方案》;

(4)組織全面展開工作,明確各單位進度和質量要求,適時指導和調度,並組織制定考核辦法;

(5)保證兩個體系建設及運行期間資源、經費投入的有效實施;

(6)組織評審風險分級管控清單,並審定發佈;

(7)定期參加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體系工作專題會,固化成果、健全檔案,持續降低事故風險。

3.2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1)組織擬定滿足公司實際運行狀況的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實施方案、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制度等體系文件、編制雙重預防體系教育培訓計劃,風險評價準則,隱患排查治理計劃等制度文件;

(2)組織開展公司雙重預防體系教育培訓,對全體員工分層次、分階段進行教育培訓,記錄、評估培訓情況並對受訓人員進行考核,彙總考核結果並按獎懲辦法提交獎懲結果給財務人員;

(3)組織各部門按計劃開展風險點排查、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等工作,確定重大風險,彙總各部門風險分析結果並組織風險分級管控評審會議;

(4)組織風險告知培訓,組織各部門對存在風險和職業病危害風險的工作場所區域設置風險警示標誌、風險告知卡。

(5)建立常態機制、加強動態管理,每年至少一次對風險點清單進行調整,遇有法規變動、重大人事調整、工藝變更、更改擴項目、原料、設備、產品變動等及時進行風險評估,確保風險點處於有效管控中。

3.3各部門負責人職責

(1)按計劃推進落實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等體系文件的相關要求;

(2)組織本部門員工配合公司雙重預防體系教育培訓,組織實施考核並按獎懲辦法提交獎懲結果給安全管理人員;

(3)組織開展本部門風險點排查、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等工作,彙總風險分析結果提交給安全管理人員;

(4)組織本部門員工配合公司開展風險告知培訓,落實存在風險和職業病危害風險的工作場所區域按規定設置風險警示標誌、風險告知卡;

(5)總經理和安全管理人員交辦的其他工作。

3.4財務科職責

(1)制定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安全經費使用計劃,協助各部門做好經費的提留和使用,保證專款專用並監督其合理使用;

(2)建立相應安全經費的使用台賬,做好建設經費使用台賬記錄;

(3)輔助雙重預防體系領導小組建立符合公司運行情況的責任考核制度;

(4)落實各部門開展風險分級管控建設責任考核,依照考核辦法對相應人員進行獎懲,做好獎懲記錄。

3.5員工職責

(1)熟悉掌握本崗位工藝安全信息,參與公司雙重預防體系安全培訓;

(2)參與本崗位危險因素辨識,提交辨識結果;

(3)知悉本崗位操作過程中存在的事故風險和安全控制措施;

(4)執行公司關於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其他相關工作。

4、術語和定義

(1)風險

生產安全事故或健康損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性的組合。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發生的概率。嚴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發生後,將造成的人員傷害和經濟損失的嚴重程度。

風險=可能性×嚴重性。

(2)可接受風險

根據企業法律義務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已被企業降至可容許程度的風險。

(3)重大風險

發生事故可能性與事故後果二者結合後風險值被認定為重大的風險類型。

(4)危險源

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或)健康損害和(或)財產損失的根源、狀態或行為,或它們的組合。

在分析生產過程中對人造成傷亡、影響人的身體健康甚至導致疾病的因素時,危險源可稱為危險有害因素,分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類。

(5)風險點

風險伴隨的設施、部位、場所和區域,以及在設施、部位、場所和區域實施的伴隨風險的作業活動,或以上兩者的組合。

(6)危險源辨識

識別危險源的存在並確定其分佈和特性的過程。

(7)風險評價

對危險源導致的風險進行分析、評估、分級,對現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慮,以及對風險是否可接受予以確定的過程。

(8)風險分級

通過採用科學、合理方法對危險源所伴隨的風險進行定性或定量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劃分等級。

(9)風險分級管控

按照風險不同級別、所需管控資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複雜及難易程度等因素而確定不同管控層級的風險管控方式。

(10)風險控制措施

企業為將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針對該風險而採取的相應控制方法和手段。

(11)風險信息

風險點名稱、危險源名稱、類型、所在位置、當前狀態以及伴隨風險大小、等級、所需管控措施、責任單位、責任人等一系列信息的綜合。

(12)風險分級管控清單

企業各類風險信息的集合。

5、風險評價的範圍

風險評價中危險源辨識的範圍應覆蓋本公司所有的作業活動和設備設施,包括:

(1)規劃、設計、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2)常規和非常規作業活動;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人員的活動;

(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6)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工藝、設備、管理、人員等變更;

(8)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9)氣候、地質及環境影響等。

6、工作程序和內容

6.1風險判定準則結合公司可接受風險實際,制定事故(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嚴重性和風險度取值標準,明確風險判定準則,以便準確判定風險等級。風險等級判定應按從嚴從高原則。

6.2風險點確定

6.2.1風險點劃分原則

設施、部位、場所、區域:應遵循大小適中、便於分類、功能獨立、易於管理、範圍清晰的原則。可按照生產裝置、儲存罐區、裝卸站台、作業場所等功能分區進行。

操作及作業活動:應當涵蓋生產經營全過程所有常規和非常規狀態的作業活動。對於系統或大型機組開、停車,檢維修,動火、受限空間等操作難度大、技術含量高、風險等級高、可能導致嚴重後果的作業活動應進行重點考慮。

6.2.2風險點排查

風險點排查的內容:組織對生產經營全過程進行風險點排查,形成包括風險點名稱、區域位置、可能導致事故類型等內容的基本信息,並建立《風險點登記台賬》,為下一步進行風險分析做好準備。

風險點排查的方法:按生產(工作)流程的階段、場所、裝置、設施、作業活動或上述幾種方法的結合等進行。

6.3危險源辨識

6.3.1危險源辨識的內容

採用適用的辨識方法,對風險點內存在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辨識應覆蓋風險點內全部的設備設施和作業活動,並充分考慮不同狀態和不同環境帶來的影響。

6.3.2危險源辨識的方法

設備設施危險源辨識宜採用安全檢查表分析法(SCL)進行辨識,作業活動危險源辨識宜採用作業危害分析法(JHA)進行辨識,複雜的化工工藝,應採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法(簡稱HAZOP)等方法進行辨識。

7、評價方法

本公司採用JHA+LS分析作業活動風險等級,SCL+LS分析設備設施風險等級,依據企業可接受的範圍制定風險等級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

JHA分析法即工作危害分析(Job Hazard Analysis)是一種安全風險分析方法,適合於對作業活動中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制定控制和改進措施,以達到控制風險、減少和杜絕事故的目標。

SCL分析法即安全檢查表法(Safety Check List)是將一系列項目列出檢查表進行分析,以確定系統、場所的狀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通過檢查發現系統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改進措施的一種方法。檢查項目可以包括場地、周邊環境、設施、設備、操作、管理等各方面。

LS分析法即風險矩陣法(Likelihood Severity)該法是依據公司生產過程對某項工作或作業過程中風險出現的可能性、嚴重性、風險度三種判斷風險要素演變狀況的具體分析做出定量、定性的評價,包括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和事件後果的嚴重性S,以及與其對應的風險度R。風險度R=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事件後果的嚴重性S。

8、重大風險確定原則

以下情形為重大風險:

(1)違反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中強制性條款的;

(2)發生過死亡、重傷、重大財產損失的事故,且現在發生事故的條件依然存在的;

(3)根據GB 18218評估為重大危險源的儲存場所;

(4)運行裝置界區內涉及搶修作業等作業現場10人及以上的;

(5)經風險評價確定為最高級別風險的。

9、控制措施

9.1控制措施內容

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及生產運行情況等,確定優先控制的順序,採取措施削減風險,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預防事故的發生。

9.1.1制定控制措施應考慮:

(1)控制措施的.可行性;

(2)控制措施的先進性;

(3)控制措施的經濟合理性;

(4)企業的經營運行情況;

(5)可靠的技術保證和服務。

9.1.2風險控制措施類別包括:

(1)工程技術措施;

(2)管理措施;

(3)培訓教育措施;

(4)個體防護措施;

(5)應急處置措施。

控制措施的制定應優先考慮消除危害,再考慮抑制危害,修訂或制定操作規程,最後採用減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風險。

9.2評審

風險控制措施應在實施前針對以下內容進行評審:

(1)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是否使風險降低至可接受風險;

(3)是否產生新的危險源或危險有害因素;

(4)是否已選定最佳的解決方案。

9.3重大危險源

本公司現階段不存在重大危險源。

若將來公司因生產環境或法律法規改變而出現重大危險源,則應根據重大危險源要求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實施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檔案。確定科學合理的控制措施並落實責任人。定期進行檢測、評估、監控,並將報告存入檔案。應將重大危險源的有關信息告知從業人員,應有事故應急措施和應急預案,並適時改進和演練,演練應有計劃和記錄。

9.4重大風險控制措施

依據已確定的評價方法、評價準則,定期進行風險評價。進行風險評價時,應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三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分析,重點考慮以下因素:

(1)衝擊和撞擊;

(2)火災和爆炸;

(3)中毒、窒息和觸電;

(4)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泄露;

(5)其他化學、物理性危害因素;

(6)人機工程因素;

(7)設備的腐蝕、缺陷;

(8)對環境的可能影響等。

需通過工程技術措施和(或)技術改造才能控制的風險,應制定控制該類風險的目標,併為實現目標制定方案。

屬於經常性或週期性工作中的不可接受風險,不需要通過工程技術措施,但需要制定新的文件(程序或作業文件)或修訂原來的文件,文件中應明確規定對該種風險的有效控制措施,並在實踐中落實這些措施。

對於某些重大風險,可同時採取上述規定的措施。

在確定重大風險時,應考慮:

(1)有關法規、標準的要求;

(2)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後果的嚴重性;

(3)企業的聲譽和社會關注程度等。

通過風險評價結果,即風險度R值的大小,將風險進行等級劃分,確定重大風險,按優先順序控制治理,填寫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並上報。

9.5風險分級管控

9.5.1風險分級

選擇風險矩陣(LS)法進行風險評價分級後,確定相應原則,將同一級別或不同級別風險按照從高到低的原則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實施分級管控。

9.5.2風險分級管控的要求

風險分級管控應遵循風險越高管控層級越高的原則,對於操作難度大、技術含量高、風險等級高、可能導致嚴重後果的作業活動應重點進行管控。上一級負責管控的風險,下一級必須同時負責管控,並逐級落實具體措施。根據風險分級管控的基本原則,結合機構設置情況,本公司各級風險的管控層級分為公司級、車間(部門)級及崗位級三級進行管控。

9.5.3編制風險分級管控清單

在每一輪風險辨識和評價後,編制包括全部風險點各類風險信息的風險分級管控清單,並按規定及時更新。

10、文件管理

完整保存體現風險管控過程的記錄資料,並分類建檔管理,包括風險管控制度、風險點台賬、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表,以及風險分級管控清單等內容的文件化成果;

涉及重大風險時,其辨識、評價過程記錄,風險控制措施及其實施和改進記錄等,應單獨建檔管理。

11、分級管控的效果

通過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進:

(1)每一輪風險辨識和評價後,應使原有管控措施得到改進,或者通過增加新的管控措施提高安全可靠性;

(2)重大風險場所、部位的警示標識得到保持和改善;

(3)涉及重大風險部位的作業、屬於重大風險的作業建立了專人監護制度;

(4)員工對所從事崗位的風險有更充分的認識,安全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進一步提高;

(5)保證風險控制措施持續有效的制度得到改進和完善,風險管控能力得到加強;

(6)根據改進的風險控制措施,完善隱患排查項目清單,使隱患排查工作更有針對性。

12、目標責任考核

(1)本公司每一個崗位都有風險分級管控的責任。

(2)鼓勵本單位廣大員工人員對存在的未排查到位的風險點進行報告。安全生產科負責風險點報告的登記、彙總工作。

(3)對接受的風險點報告,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調查核實,核實後補充到風險點相關台賬中。

(4)給予在風險管控工作作出貢獻的個人和部門的獎勵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屬3級及以上風險點的;

②在本單位組織風險點排查辨識中未發現的;

③報告人留有真實姓名和聯繫方式。

(5)獎勵方式為直接發給一定數額獎金或在對從業人員月度、年度考核中予以獎勵。

(6)風險分級管控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應按規定的頻次和要求進行風險管控,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並按要求上報,每項不符合,扣部門或相關人員50元。

13、持續改進

13.1評審

每年至少對風險分級管控體系進行一次系統性評審或更新。根據非常規作業活動、新增功能性區域、裝置或設施等適時開展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

13.2更新

主動根據以下情況變化對風險管控的影響,及時針對變化範圍開展風險分析,及時更新風險信息:

(1)法規、標準等增減、修訂變化所引起風險程度的改變;

(2)發生事故後,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對相關危險源的再評價;

(3)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調整;

(4)補充新辨識出的危險源評價;

(5)風險程度變化後,需要對風險控制措施的調整。

13.3溝通

建立不同職能和層級間的內部溝通和用於與相關方的外部風險管控溝通機制,及時有效傳遞風險信息,樹立內外部風險管控信心,提高風險管控效果和效率。重大風險信息更新後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篇14

1目的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增強員工的安全生產及環保意識,提高員工自覺遵守和維護安全規章制度的積極性,促進安全管理機制長效運行,特制訂本規定。

2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交通安全、井下工程事故、火工品丟失和失控、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環境污染事件等的管理。

3管理內容

3.1風險金繳納人員範圍:

3.1.1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體成員。

3.1.2油田測井項目部、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

3.1.3各野外隊作業隊隊長、在崗駕駛員。

3.1.4如繳納人員既屬安委會成員又是本辦法規定的繳納單位領導,風險金不重複收取。

3.2安全生產風險金的交納

3.2.1安全生產風險控制期限: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2.2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金額:

(a)安委會主任、副主任為3000元,安委會委員為20__元;

(b)油田測井項目部、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為20__元;

(c)測井(射孔、測試)作業隊隊長為1500元;

(d)在崗駕駛員為1500元。

3.2.3人力資源部依據本標準提供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人員名單,質量安全環保部初審,安委會副主任審核、主任審定後,並交財務部在工資中扣繳,並單列賬目,專款專用。質量安全環保部將審定後的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人員名單備案。

3.3考核與獎勵

3.3.1安全生產風險控制情況的考核每年年終進行一次,由質量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並根據考核結果提出獎懲方案,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批准後兑現。

3.3.2如繳納風險金的人員既是安委會成員又是本規定所規定的基層單位領導,按基層單位領導進行考核兑現。

3.3.3公司對下列情況給予風險金繳納人員與繳納的風險金本金數額相同的獎勵。

(a)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油田測井項目部、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運輸隊除外)應確保在考核年度範圍內實現公司級達標,無責任性死亡事故,無直接經濟損失超過40萬元以上的事故;

(b)油田測井項目部經理及主管領導應確保在考核年度範圍內實現公司規定指標,無責任性重大井下事故,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

(c)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經理及主管領導應確保在考核年度範圍內實現公司規定指標,無責任性井下事故,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

(d)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應確保在考核年度範圍內實現公司規定指標,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

(e)各野外隊作業隊隊長應確保在考核年度範圍內實現無責任性交通事故,無責任性井下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不缺席公司要求參加的qhse管理體系培訓或活動;

(f)在崗駕駛員應確保在考核年度範圍內實現無責任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

3.3.4公司對下列情況扣罰風險金繳納人員的風險金本金。

(a)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油田測井項目部、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運輸隊除外)在考核年度範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死亡事故,且發生一次直接經濟損失超過40萬元以上的責任性事故;

(b)油田測井項目部經理及主管領導在考核年度範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井下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c)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經理及主管領導在考核年度範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井下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d)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在考核年度範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e)各野外隊作業隊隊長在考核年度範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井下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f)在崗駕駛員在考核年度範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3.3.5公司對下列情況對風險金繳納人員實行不獎不罰,只保留風險金本金。

(a)安委會成員有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基層單位安全工作的義務。安委會成員中的部門、基層單位領導有權監督其他部門或基層單位的安全工作。但安委會成員未盡監督義務或檢查無記錄。

(b)對於繳納風險金的人員,按本辦法既不屬於獎勵範圍也不需扣罰時,保留本金。

3.3.6當風險金繳納人員不屬於本辦法規定的繳納人員範圍時,應在辦理相應的手續後,退還繳納的風險金。

3.3.7本辦法由質量安全環保部解釋。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篇15

為了貫徹執行河北省交通廳“安全生產攻堅年”活動精神,進一步加強對我合同段安全生產的領導,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組織、責任、措施的全面落實,有效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我項目部進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製度。

一、 完善體制、明確責任,切實強化安全安全監管

項目經理部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及時召開工地安全會議,對項目部成員職責進行明確分工,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明確職責,落實責任,要求各成員切實擔負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管理、督查、檢查責任,為工地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組織保障;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層層簽訂安全目標責任狀。在以前的基礎上對安全生產責任書的考核內容和考核實施細則進行了充實和完善,項目部分別與各科室負責人與所屬人員分別簽訂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把安全生產工作目標任務層層分解,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網絡格局。

二、抓落實、查隱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結合公路工程的施工特點,針對度易出現問題的.隱患重點環節、重點部位,分析並制定了《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測、監控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及整改制度》,狠抓隱患整改,進一步排查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進行了以汛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具體工作中,主要是開展“三排查”、做到“三結合”。

三、 嚴格監督管理,預防事故發生

工程開工後,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設備進場驗收登記制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加大安全生產培訓力度,深入開展施工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務工人員以及各類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能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同時,組織開展好項目部內部的全員安全培訓工作,切實提高一線從業人員的安全操作技能,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參與項目建設的所有人員都已經過培訓,新招工人上崗前經過“三級教育”。 所有特種作業人員都持證上崗 ,嚴禁不具備資格的人員上崗作業。

四、增加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安全生產

我項目部為搞好安全生產,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加大了安全生產投入力度,制訂了《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規定》,投入20萬元用於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檢測、設施支出,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及安全技能培訓和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併為職工購買了意外傷害保險,且完善了《安全生產保障制度》、《安全防護用品發放和管理制度》和《意外傷害保險制度》,保證有足夠的人力物力支撐安全生產工作。

五、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本着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防止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在發生突發事故時候,能加快和縮短事故處理和人員搶救時間,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確保本合同段工程預期竣工,我項目部制定防火、防汛、防電等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了演練,通過組織演練,完善預案,提高全面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避免次生事故發生,最大可能的減少事故損失。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篇16

1.醫院建立健全醫療安全管理機構,各科室行使相應管理職權。

2.醫院醫療安全管理組織主要有: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病案管理委員會、藥事委員會、安全委員會等,醫務部、護理部、共同負責醫療質量的日常監督管理,做好醫療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的向醫院領導反饋醫院醫療安全的現狀,提供警示作用的醫療安全信息。

3.醫院檢驗室必須定期檢查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並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4.專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劇毒化學藥品,建立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的使用登記制度。

5.普通化學試劑庫設在檢驗科內,要專人負責,並建立試劑使用登記制度。

4.各種電器設備,如電爐、乾燥箱、保温箱等儀器,由專人保管,並建立儀器卡片。

6.上班時檢查科室有無異常,下班前關閉好門窗。有不安全現象應立即報告醫院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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