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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工作总结3篇

办学工作总结3篇

本文目录2017办学工作总结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工作总结范文市民办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工作总结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教办根据县教育局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的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教育办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将整个整顿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来开展,即宣传动员阶段;查、纠、改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在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的同时,要求所属各学校从教育收费、招生行为、教学管理、教师职业道德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自我审视,开展了初步的自查自纠。现就将整顿活动情况简单总结如下:

办学工作总结3篇

一、宣传动员, 安排部署

11月上旬为宣传动员阶段,在该活动阶段,我教办认真组织了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宣传动员活动,活动中召开了全体校长会议,成立以教育办主任杨延斌同志为组长、以宋海林、金国有、金天喜、陆本福、陆祖新、金子祥等同志为成员的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传达、学习了教育局关于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大会精神和文件内容,统一了广大教职工的思想认识,并对本次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活动做了周密的安排与部署。

二、自查自纠,全面整改

11月中下旬为查、纠、改阶段,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从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学校管理行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规范中国小招生行为等方面,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对照自查,将自查出的不规范行为问题进行汇总,并将需要整改的问题,开展自上而下的自纠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职工教育教学行为。

(一)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没有出现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自行到校外兼课或对本校本班学生进行有偿辅导的行为;没有向学生推销课外读物、书籍读物和学习用品的情况;但有个别教师存在变相收受学生、家长礼品、谋私利和变相体罚学生、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学生(如动员学生转学或转班)的情况;也有个别学校的教师存在教师职业道德不良行为,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十要十不准”规定,违反教育办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实施细则(如在校园内谩骂打架,工作中挑拨离间、诬陷他人等);学校教师档案的建立不够健全,教师不良行为登记落不到实处。

(二)规范学校管理行为

各学校都能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没有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不搞突击教学;统一执行教学书管理规定情况,无超出省定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及正规渠道征订使用教材,或违反学生自愿原则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及学习用品的现象;能够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没有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收取补课费,进行有偿补课的情况出现;各学校都做到了均衡编班,但也存在着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不同程度的移用和挤占体、音、美、劳等技能课的不良现象。

(三)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我教办所属各学校均能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即国小每生每学期只代收作业本费10元,国中每生每学期只代收作业本费13元,住宿学生收取住宿费每生每学期60元,并对教育收费项目实行公示制度,无任何违规收费现象。各学校“两免一补”经费也均能使用得当,开支合理。

(四)规范中国小招生行为

加强学籍管理制度,做到学生按章有序流动,严格执行榆中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一生一个义务教育号,办好入学、转学、休学中的有关手续,严禁学生留级、复读,没有出现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现象,也无违反“十不准”规定的情况,从而确保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总之,我教办通过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的活动,自查、自纠、自改了许多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对学校今后开放教育和其它形式的办学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还要继续坚持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工作的长期性和实效性,切实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工作总结范文2017办学工作总结(2) | 返回目录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教育的关注将越来越多,对教育的要求将越来越高,而教育本身也需要了解社会的需求,需要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学校要满足社会需要和适应时代发展,就必须尽快寻找一个能够融洽学校、学生、家长、社会于一体的新的办学模式作为补充,以加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与沟通。正是基于这种认识,近年来,我校坚持"依法治教,以德立校"的办学思想,不断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学校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教育资源的整合和校长负责制的落实,提高了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一、提高认识,树立法治理念。

教育法制工作是一项全面性、长期性、综合性的战略任务。我们结合 "xx"普法规划和教育法制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校的依法治校工作计划,在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我们始终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内容纳入全局和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内,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工作网络,落实工作措施。

首先是从转变观念做起,在教职工中大力开展教育法规、教育规程的学习,并通过开展"依法执教,做新时期合格教师"大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转变思想,牢固树立全体教职工的依法治教观念。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现代法治理念,在学习和实践中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其次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学校重视抓好学校领导、教职工的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教师的继续教育安排一定学时用于普法,新教师上岗前培训加大普法的分量。把深入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减少犯罪作为国小生法制教育的重点。尤其抓好学校管理人员、教职工对《事故处理办法》的学习,重点学习《宪法》、《刑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国防教育法》以及学生伤害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把做好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通过开设法制讲座、举行法制知识竞赛、设立法制宣传月等多种形式,向中国小生宣传有关法律常识,从小培训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开展警校共建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聘请法制辅导员、民警到学校进行专题讲座,充分发挥法制辅导员在学生的法制教育中的作用。通过活动课、班队会、板报、知识竞赛,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以及社会公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品德修养教育,抓好日行为规范的养成,坚持贯彻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端正校风校纪建设。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力度,进行法制和国防教育。

二、依法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1、落实制度,管理有章可循。将校内常规管理已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经验上升为配套制度,并使之完善。使学校各方面的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逐步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高依章管校的水平。重视教师队伍教育和管理,使教师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通过制定《教师管理制度》、《班级管理办法》等,落实责任,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进行学校章程的细化工作,使相应的规章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

2、校务公开,深化民主管理。校务公开是依法治校的重要部分,我们对校务公开工作做到: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形成制度。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齐抓共管,定期研究校务公开工作。首先,在范围上,实现由学校面向各部门、各年级公开;其次,在程序上,实现由单纯办事结果公开向办事过程公开;第三,在公开内容上由一般内容扩展到群众关心的所有热点问题,敏感问题,以及影响到本校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第四,校务公开做到重大事项、职称评定、竞争上岗、支出公开,公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体现学校班子的民主工作作风。我们充分发挥教代会在校务公开中的基本载体作用,学校重大决策以及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我们坚持通过教代会进行公开。学校教代会制度规范,审议建议权、审议同意权或否决权、评议监督权、选举权等一一落到实处,同时,建立了齐全科学的教代会资料档案。

我们将校务公开和学校的各项制度相结合,逐渐成为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行校务公开,提高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学校领导自我约束,学校重大事情科学民主进行决策,工作过程严格程序进行操作。促进了学校的发展。学校领导清清白白做人,亮亮堂堂办事,促进了廉政风气的形成,并有力的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校长管好了自己,也带动了全体职工,工作起来腰杆子硬了,劲头也就更足了。

3、狠抓安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学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不可麻痹大意,心存侥幸。我们认真组织学习《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坚决落实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考核奖励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积极依靠教育局、中心学校、派出所等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校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在内部安全管理中,我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一是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管理网络,从校长到每名教师,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做到层层抓落实,处处责任到人,全体教职工人人参与抓安全。二是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和安全工作,教学设施设备安全,及时排除隐患。对因教师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意外伤害,严格追究聘任,并在考核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制,从而为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4、规范行为,树教育行风正气。我们以行风评议为契机,认真制订符合校情的“行风评议实施方案”,依据“以评促纠、以评促建,以建互促,优化行风”的宗旨,确定了四个工作主题,1、办学行为2、教师职业道德建设;3、政务校务公开;4、社会宣传。目前仍存在个别教师责任心不强,学校现代化建设步伐过慢,不利于学生发展等问题,也为下阶段工作指明了方向,畅通了监督渠道,将服务意识贯彻到办学过程中,学校一是公开评议工作电话,制订投件箱,及时反馈家长建议。得到了学生家长的一致肯定。二是有重点走访学生家庭,深入调查了解特困生,特殊生家庭情况,给予学生生活上的帮助,受到了社会、家长的好评;三是舍得投入,改善学生学习安全环境,确保每位学生在校的人生安全,

总之,通过走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之路,促进了学校教育改革的发展,推动了学校课程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真正使教育成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培养人材的一项规范化的、公共的事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凝聚目标,与时俱进,取得更好的办学业绩。

市民办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工作总结2017办学工作总结(3) | 返回目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和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教秘XX458号)精神,市教育局对全市民办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按照“以换证工作为契机,对本地区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的指导思想,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制定了工作方案,并从田家炳实验中学抽调一名同志负责全市民办学校换证材料的收集和审查工作。现将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学习,确保换证工作依法开展

市教育局于10月27日召开了全市民办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会议,各区县教育局民办学校管理机构负责人及民办学校校长或副校长参加,会议首先学习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民办学校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讨论。督导室就民办学校换证材料及相关要求进行了解读和说明,市教育局纪检书记张英同志对换证的有关方面工作提出了要求。通过学习和讨论,明确了本次换证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和方法、要求,为本次换证工作奠定了基础。在换证过程中,对民办学校的相关材料进行了收集、归档,并抽查了部分民办学校。

二、全市民办学校的基本情况

我市民办学校在国家鼓励、支持发展的这一大背景下得到了快速发展,一九九四年由中华职教社申办的徽州中华职业学校成立,一九九七年创办了第一所民办初级中学——昱城中学;一九九八年民办黄山学校、XX年新世纪学校分别成立。近年来,我市民办学校已形成了一定的办学规模。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12所,其中12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在4所,初级中学1所,民办普通高中1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6所。在校学生13431人,教职工1132人。另外,其他非学历培训学校11所,其中大学联考补习班3所。全市民办幼儿园25所,在园幼儿4648人。全市各级各类(含短训、幼儿园)民办学校48所,在校学生21547人,教职工1719人。

全市民办学校资产总值达28067.75万元,占地面积576365.8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价值8002.86万元,图书191913册.

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市教育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多元化格局。民办学校的兴办不仅满足了我市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需求,缓解了政府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矛盾,而且优化了整个教育体系机构。同时,它还以先进的办学理念、灵活多样的办学机制给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三、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

在民办教育发展的过程中,市教育局根据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积极鼓励民办教育的发展。

1、允许民办学校举办者租用国有或集体资产举办民办职业学校

根据职业教育的办学特点和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现状,为鼓励支持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我们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实施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意见》(皖政XX34号)关于“各地可以采取出租闲置的国有、集体资产等措施对民办职业学校予以扶持”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经费资助、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的政策规定,对具有一定的办学基础,且有多年从事职业培训工作经验的举办者,在申请举办民办职业学校时,允许租用国有或集体资产办学并要求逐步改善办学条件。目前我市正式审批的5所中等职业学校及2所筹设的中等职业学校,其中有6所学校都是通过租用校舍的方式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民办职业学校每年招生人数XX人左右,占全市中职招生人数的1/4,为发展全市职业教育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与公办学校统一安排,并创造有利于民办学校发展的条件

全市民办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如各种评比竞赛、评优、教学检查、研讨、会议等都与公办学校统一安排,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政策。并在民办学校建立健全党、团、工会等组织,纳入全市统一管理,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各种活动。在民办学校招生、教师职称评审等方面为民办学校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采取更加灵活和优惠的政策措施。每年招生安排民办学校提前招生且不受区域限制,以保证民办学校有足够的生源和一定的办学规模。在教师职称评定方面不受指标的限制,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即可获得通过,使民办学校的教师有更好地发展空间。在民办学校建设方面,享受举办社会公益事业的有关优惠政策,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政策。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之后,为保证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能获得相应的资金,允许民办学校继续收费,为受教育者提供选择学校的机会,同时也保证了民办学校有更好地发展前景。

3、严格审批,加强管理,促进民办教育更好地发展

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都把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民办教育事业。按照“非禁即许”的原则多种形式举办民办学校,目前我市有社团、个人、民办企业、公办学校等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在审批过程中,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市教育部门负责审批本市实施高中阶段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和高中阶段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的民办学校。县(区)教育部门负责审批本行政区域内国中及国中以下各级各类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及中等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的民办学校。根据谁审批,谁主管的原则,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每年组织对民办学校进行督导检查或专项检查,并组织民办学校负责人进行研讨,听取各方面的建议,特别是利用对民办学校年审为契机,强化对民办学校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四、存在问题

1、民办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改善进展缓慢

我市民办职业学校基本上是在原技能培训学校基础上创办的,且是通过租用场地办学,尤其是徽州中华职业学校不仅场地租用,而且分散办学,目前有三个教学区,给教学管理带来了困难。由于办学者没有固定资产,对管理部门来说存在着很大风险,万一出现重大的特殊情况将很难处置。

2、教师的相关法定保险未办理到位

由于经费的原因,一些学校在执行《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对聘用教师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未能全部办齐,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教师队伍不稳定。但如果五险一金全部办理,学校又感到困难很大。

3、少数民办学校的办学主体不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举办民办学校。但祁门瑞园外国语学校是合资举办的一所民办学校,县教育局占有20股份,作为股东之一,这明显不合法。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因为当时为招商引资而采取的一种办法。而且这所学校从筹设到XX年正式批准设立,一直未办理办学许可证,属于无证办学。

徽州中学是由当时铁路中学移交时创办的一所国有民办学校,举办者是市教育局,至今未明确负责人,校长由育才学校钱长春校长兼任,这些都不符合要求,此次换证必须纠正,进行规范,明确这所学校的举办者和负责人。

4、对短训机构的管理缺乏有效手段

目前,市教育局审批的短期培训学校有博达电脑学校、和乐外语学校、小主人新闻学校、勤奋及成功大学联考补习班。这些学校除审批外,没有其他有效的监控手段,平时管理难度大。

5、公办学校举办的培训班或民办学校没有独立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目前,徽州中学参与举办的育才民办学校没有独立的校园。另外,屯溪一中举办的补习班和实验国小举办的小主人新闻学校也没有独立的校园,这些都不符合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

6、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缺乏有效手段和政策措施

在我市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各级政府都给予了高度重视,从规划、建设、师资配置、校址选定、招生、日常管理等方面都予以积极支持和优先考虑。但由于财政困难的问题,尚未设立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专项资金。

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更好地发展,充分调动举办者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定期表彰和奖励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对承担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民办学校、市县(区)政府应当依法承担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经费,对本区域内就读九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黄山籍学生,按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给予资助。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建议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一次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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