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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精选15篇)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精选15篇)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1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主要以抵抗拿破仑侵略的卫国战争为中心,经过对几个贵族家庭的详细描述,反映了从1805年到十二月起义前夕这段历史时期的俄国生活。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精选15篇)

1805年,拿破仑集结军队继续向西挺进。俄国受到了威胁,遂与奥地利签订盟约,共同抵抗法军。

虽然到处都是人心惶惶,但人们的生活并没有被打乱,贵族们依旧举行盛大的舞会接待客人,依旧和朋友们聊天玩乐。在莫斯科,人们生活平静,在另一边库图佐夫却在带领军队抵抗法军的入侵。皮埃尔的父亲去世了,他从一无所有变成了俄国首富,姑娘们都对他另眼相看;安德烈公爵参军了,公爵夫人为他生了一个胖小子,但公爵夫人死去了;尼古拉还一向在追求着索丽娅。

没过多久,安德烈向娜塔莎求婚,可娜塔莎同时爱上了阿纳托里。过了一段时间,战争打到莫斯科来了,人们纷纷离开,逃往别处。战争进行得很激烈,双方伤亡惨重,安德烈也在战役中牺牲。拿破仑似乎很有胜算。1812年,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俄军胜利了。从那以后,生活恢复了平静。娜塔莎与皮埃尔结婚生子,玛丽亚和尼古拉也结婚了,人们都生活得很幸福。

从文章中我体会到卫国战争中,俄罗斯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伟大的力量。人民都愿意参军为国牺牲做出自我的贡献,他们不怕死亡,随时随地做好准备战斗,只要国家用得上他们,他们哪怕是死也要完成任务。文章中许多平民出身的士兵和军官就拥有这种精神:朴实英勇、藐视死亡,他们都很有英雄气慨。文章中的库图佐夫遇事沉着冷静,脑子很灵活,每一步都思考得很详细、很周到,是人民智慧的体现者。在战争中俄罗斯能以少胜多,他的功劳是不可磨灭的。小说中的三位贵族优秀青年安德烈公爵、皮埃尔和尼古拉公爵,都曾英勇地投身到卫国战争的最前线。

安德烈公爵不仅仅是库图佐夫的好助手,还是人民心目中的勇士。他为国捐躯,人们永远都不会忘记他。此刻人们的好日子都是用那些英勇献身的勇士们的鲜血换来的,我们要珍惜他们为我们所做的一切,他们是多么的不容易呀!在战场上的每一分每一秒,士兵们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在战斗。他们从来没有想过退缩,只想着怎样才能胜利,才能让子子孙孙们幸福地生活,他们从来没有为自我想过。

那些被法军抓走的俘虏们,他们就算死也不屈服,也不出卖国家和人民,与胆小怕死、傲慢自负的拿破仑相比较,他们显得多么伟大、多么高尚。虽然他们很平凡,可是他们所做出的是令人尊重、敬爱的事,我们要向他们致敬,也要向英勇的将军、士兵、统帅等等一些人致敬,感激他们所付出的一切!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2

俄罗斯伟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是世界文学史上一部不朽名著。

它以战争问题为中心,以库拉金、保尔康斯基、劳斯托夫、别竺豪夫四家贵族的生活为线索,展示了19世纪最初15年的俄国历史,描绘了各个阶级的生活,是一部再现当时社会风貌的恢弘史诗。

小说最突出的艺术成就是那气势磅礴、宏大复杂的结构与严整有序的布局。托尔斯泰以一天才之笔,游刃于战争与和平、心理与社会、历史与哲学、婚姻与宗教之间,主次分明,匠心独具。作品中的各色人物刻画精准细腻,景物如临眼前,虽是19世纪的小说作品,但流传至今,却没有任何隔阂感,其中流露出来对人性的悲悯情怀,穿越时空背景,仍旧撼动人心。

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

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3

有人说畅游书海是一种享受。是的,但想让自我的心灵得到充实,想让自我的人生得到完善,并不用这样。俄国作家巴别尔曾说:“人一生其实不用读太多的书,有个七八本便足矣。”而《战争与和平》无疑是那其中最该读的几本之一。

在和平中体会战争,是因为环境不一样而无法理解?还是能脱离现实找到属于自我的真理?一切都有可能,回顾中华五千年,还是1805-1820年这一动荡时期,有多少太平盛世,又有多少战火纷飞。我忽然悟到了:五行虽相克却能相生,战争与和平不也是如此?战争能造就以后的太平,长久的和平底下却隐藏着毁天灭地的灾难;和平的时间越久,战争就越骇人。相反,战争的规模越大,和平的时间也越久。但与其说是我悟的,倒不如说是千万人消失于历史的画卷前告诉我的,还有一句话:“这是大自然的平衡。”

《战争与和平》紧紧围绕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与华西里这四大贵族家庭展开,描绘一幅恢弘壮阔、精彩纷呈的俄罗斯民族的历史画卷。为何说《战争与和平》是部巨作,经典之处就在于托尔斯泰刻画人物与叙事的高明。就比如在小说开头的安娜和舍勒家进行的上流社会聚会:安娜的“引导人”身份十足趣味,比如介绍“甲”给“乙”认识,或把正在和“丁”交谈的“丙”插进“戊”与“己”的争论之中,为此,她忙得不亦乐乎;之后,托尔斯泰在聚会上经过人物的对话一针见血地点明当时拿破仑蠢蠢欲动、大战前夕的历史与时代背景。据说,为了描述这场战争的起、经、果,托尔斯泰引用了很多材料,拜访了卫国战争的参加者,还考察了当时的波罗金诺战场,足见托尔斯泰的认真付出,也所以造就了这一鸿篇巨著。

关于《战争与和平》,托尔斯泰自我以往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纪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的资料的一本小说。”那他想表达什么?首先,全书重点歌颂俄国人民保家卫国的爱国主义精神;其次,托尔斯泰创作时仅有37岁,正是一人最为朝气蓬勃、意气风发的黄金盛年,所以他在这部巨著中倾注着烈火般的爱国热情。我想到,我们不是也和托尔斯泰一样是意气风发的青年,虽然年龄还有点差别,但健壮的身心是一样的;我们也和他一样有颗要让自我国家强大的心,虽然国籍不相同,但那一颗心是一样的。

读过此书后,我明白了,不论是和平的花园,还是战争中的战壕,不论是丰满的沃土,还是平瘠的沙地,我们,都要把属于中国红色的鲜花遍布,使它绽放出自我最耀眼的光芒!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4

《史记》是西汉汉武帝时期的“史圣”司马迁的著作,记载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中国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方面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首。

我十分佩服司马迁在史书著作上的创新方式,“二十四史”中大多是使用编年体。以时间顺序写历史,而《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主,并吸收了编年、纪事等体裁的长处,创造了历史书籍的纪传体的新体裁。其它史书记载的历史都很短,就是的《资治通鉴》,也只是记载了从战国至五代十国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而《史记》却记载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是“二十四史”中记载年代最长的史书。

我更佩服司马迁那种绝不违背真理的不屈精神。司马迁虽然是朝廷的史官,但在《史记》中却并不体现统治者汉武帝的意志,司马迁写《史记》秉笔直书,他的文章公正,史实可靠,不空讲好话,不隐瞒坏事。在某些方面,敢于批评朝廷,这是封建统治者所不能允许的。他在《史记》中直言不讳地记载了汉武帝迷信神仙,千方百计祈求不死之药的荒谬行为,惹恼了汉武帝。而当时正好发生了李陵兵败投降事件,李陵攻打匈奴战败被俘,司马迁替李陵说了几句解释的话,触怒了汉武帝,便把他投下监狱处以宫刑。宫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自杀,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毅然选择了宫刑。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最终完成了《史记》。

《史记》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秦始皇本纪》。我觉得秦始皇做出的贡献是统一了中国,统一了文字、货币等,为中华文明的强盛打下了基础。但他也非常残暴,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活埋了上万人,是个残虐的暴君,因此秦朝才短短十五年便灭亡了。

《史记》这本书是司马迁在巨大耻辱下写成的史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治国不能太残暴,但也不能偷懒放松。我要读更多的好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开创一个繁荣、富强的新时代。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5

“只要我还活着,能从满布灰尘的旧窗帘布缝里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我就不可能不幸福!”这样乐观、坚强而又令人辛酸的话语出自安妮弗兰克的笔。《安妮日记》它不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它是一个女孩最真实的手笔写下的一部日记,一部感动世界的日记。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萌生了一种从前阅读时从未有过的感受,这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写的一本日记,一本普通的日记,是有怎样的力量,感动了世界呢?我带着好奇与期盼进入了这个故事。安妮弗兰克是一个犹太少女,她在13岁生日时,得到了一份别致的礼物:一个花格布料封面的日记本。她称她为“吉蒂”,与吉蒂分享心事,当做自己最知心的密友。为了躲过纳粹的破害,一家人躲进了一间“密室”,密室里还有同样患难的其他4个人

密室的生活十分枯燥,尤其对安妮这样一个好动多话的13岁女孩。单调的饭菜、性格怪癖的居伴、几年不能出门、用水和去卫生间都有非常严格的限制,而且常常担惊受怕。这一切差一点把安妮逼疯了。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她所经历的一切并没有使她的心田荒芜,那里已经成为一片生机勃勃的希望的田野!安妮写道:“我仰视天空,冥冥中觉得世界还能好转,这场残酷也会告终和平与安详会重新回来。也许有一天,我能实现我这些理想!”读到此我仿佛看到一个不屈的灵魂在黑暗的密室中呐喊,带着心中不可泯灭的希望

安妮几十万字的日记,就是在这间荷兰阿姆斯特丹263号的密室中写成的,对吉蒂这个密友,她毫无隐瞒的坦露,对饥饿的嘲弄,恐惧的倾诉,对于自己的乐观与一闪而过的悲伤和失望,对爱的渴望,对青春期母女的冲突……对,《安妮日记》最感人的地方,就是以一个少女的眼光,观察了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尤其是青少年带来的创伤。

最终,安妮在密室里的八个人,全部因人告密而被关进集中营,安妮和姐姐玛戈因传染上斑疹伤寒而悲惨的死去,她没能看到期待的一刻。

安妮虽然长久的闭上了双眼,而我们也再也看不到下一篇安妮日记了,但她的乐观、勇气、感恩于爱,长活在亿万世人的心中!《安妮日记》,它寄托了一个少女的美好愿望,记录她对自己的思考,感动和启迪着我和更多人。愿安妮能将这温暖永远留在人世。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6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斯提的一部游侠骑士小说。翻开书刚刚看了一点,忍不住就想笑。

堂吉诃德原来是位乡绅,过着自在的生活,可他对骑士小说很着迷,甚至卖地买书。看得多了,他也想去做游侠骑士,从而干出了一系列荒.唐事。

读到此处,我觉得他放着舒适的生活不过,偏偏去过危险的游侠生活,却实是一个地道的疯子啊!

他后来一厢情愿的认挤奶姑娘为情人,骑上弱不禁风的瘦马罗西南多,带上侍从潘桑,“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此时,我觉的他还是个疯子。

他勇斗风车,除暴安良,怒杀羊群。干出很多不可思议的荒.唐事,面对人们的嘲弄,他依然抬起高贵的头。

对!无论什么时候,要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我想这大概就是《堂吉诃德》这本书的真谛吧!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7

“百善孝为先”被称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往往又被人忽视。

也许你忙于工作,学习而忘了给父母一声温暖的问候;也许你已许久没有牵他们那干枯的手;更没有注意他们头上又增加了几根白发。可是,当你出门在外时他们的心却时时牵挂着你,真不愧“儿行千里母担忧”。

从你出身的那刻起,他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开始把心思投入到这个小生命身上。小时候为了不让你哭,他们想办法哄你开心,因为你的哭声会挂动他们每一根心弦,他们心疼。等你稍微大点了进入校门他们怕你受同学欺负总教你怎样相处。每天接你上下学便成了他们的工作。你大了,有自己的理想了,开始变得有些嫌弃他们了,可他们不介意依然以微笑面对你。你可曾想过这一切是他们爱你!

父母是你心灵的依靠,精神上的依托。他们总给你力量,让你有足够的信心面对生活。在你受挫时鼓励你继续努力不要放弃。也许你不知道当你有自信或者取得好成绩时他们有多么的开心。即使不笑也掩饰不了他们内心的幸福快乐。孝敬父母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趁他们还在珍惜他们,闲暇时给他们一声温暖的问候,也许你感觉微不足道,但这足以让他们回味好久。抽出时间陪他们说说话,他们都会感到莫大的幸福。放下你手中的工作学习,去多陪陪他们吧!让孝心绽放,让幸福绽放,让爱绽放!

时间在流逝,时代在变迁,人的生活也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但不变的是亲情,是孝心。一颗孝心,平平常常,不需要浓妆淡抹只须本色,这会让你的父母回味无穷。人生短暂,你能孝顺他们的时间不是无穷无尽的,所以传递你的孝心吧!

读《陈情表》不哭则不孝。他教会你孝心的重要性,让你再次领悟“百善孝为先”。读过它我想你应感慨颇深。给你莫大启迪。及时尽孝吧!趁我们的父母还健在的光阴。让孝心传承下去发扬光大。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8

读朱自清的《背影》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读《背影》的时候,只是由于它是朱自清的作品,所以草草看过,并未当真体味其中的深意。可当这一次细细读来,却发明这篇短短的散文竟储藏着作者对父亲无穷的悼念与打动。同时这份感动也涉及着每位读者心灵最深处的软部。

散文一开头,便被祖母辞世,父亲赋闲的灰色氛围所覆盖。正如作者自己说的:“恰是灾患丛生的日子。”繁重的负债和混乱的庭院,在冬日清冷的阳光下,无不流露着无奈与悲伤。可当父亲在萧瑟寒风中对呜咽的儿子说出:“事已如斯,不用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的时候,一个富有责任感,刚毅,成熟的眼神,赫然呈现在读者面前。

终于、在忙完家中事件之后,要到南京某事的父亲与在北京上学的儿子踏上统一段旅程。到了南京,父亲迟疑着是否要亲身送儿子上火车,父亲晓得二十岁的儿子完整可以照顾好自己,可是父亲仍是决议自己去送,因为他想再多陪陪儿子,亲眼看儿子登上火车,安全离去。

到了车站,年轻的儿子总想显示自己的口才,讥笑父亲的对茶房的嘱托,感到父亲脑慢口拙。当时间飞逝,已至中年的作者再回想去看那个时候,一句“我那时真聪慧的过火“,道出当时自己的成熟和对父亲的歉疚。

父亲送上自己亲手做的紫毛大衣,让儿子在座位上铺好。而后让儿子待着别动,自己去给他买些橘子。买橘子的这一段文字作者写的极为过细且感人至深。肥胖的父亲,迟缓,吃力的高低于铁道之间,但却乐此不疲。因为父亲手里拎着的不是一袋橘子,而是对儿子丰满的密意与忘我的爱。儿子在这时流下了热泪,但却极快的擦去了,当时的他还不愿也不太会英勇的向父亲流露炙热的蜜意。而当眼泪再次流下,感动达到极点时,父亲的背影又已消散在交往的人群。

当父亲的身材匆匆朽迈,性情也日渐孤僻,火暴,时常为琐事对家人发怒。但即便性格变得再怪异,难处,也转变不了对儿子的那份深深的挂念。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面对着父亲说大限之期将至的来信,再多晶莹的眼泪也换不来与父亲相伴的半点时光。

看完《背影》,除了激动之余,还要沉思本人与父母的关联。别将吩咐当做絮叨,别将宽跟当做无能,更别将工作当借口而不去常常的看望照看父母。

这就是我这次读《背影》所得出的感悟,跟着年纪的增添,经历的增加,我还会再读这篇散文,盼望那时我能够得出更多更深的感悟。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9

这本书很薄,但是可以读得很厚,第一遍我没有太看懂,回过头又重新读了一遍,想要了解真正的中国可以从这本书开始,它对中国的社会结构、国民性格的形成做了基层的分析,解读。关于”乡土性“和”现代性“,采用了学术研究的名词来阐述,里边的每一章展开来讲都是一幅宏大的”故事“。它没有“嘲讽”,没有“置身事外”,没有”指手画脚“,而是以一种做学问的调查态度去剖析,这是一个学者的理性,更是一种踏实研究的态度,光是这一点就足够我们学习和敬仰。

如果我们说文字有四个层级,本能,情感,哲学,审美,越往后越高级,但受众面也会越窄,这篇读后感我倒想从情感的层面去说说,大概我也就是这个级别,入不了俗,也深刻不了,更达不到审美层面的高级。

从“乡土性”来说,其社会结构是倾向于稳定的,而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中国传统的感情是偏向于同性去发展。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乡下,夫妇间感情的淡漠是日常,一早起来各忙各的,各人做好各人的事,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夫妇间大多是“没什么话可说的”,这是因为中国传统的婚姻把生育之外的其他功能比如经济、政治、宗教等纳入到了这个社群所引起的结果,这更像是一份事业,而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效率是要讲纪律,排斥私情的,所以中国自古讲的是“三从四德”,“相敬如宾”,是负责,是服从,两性间的矜持和冷漠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从“现代性”来说,其实中国的“现代性”是从“乡土性”这基层上长出来的,自然也就带着“乡土”的烙印,这是文化所影响的。真正“现代性”的感情是浮士德式的,在相异的基础上去求充分了解,是需要不断的在创造中求统一,是把感情的激动,不断的变,作为生命的主脉。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是不停止的,是追求,是向对方寻求心理上的契洽。在中国现有的文化环境下,浮士德式的感情追求是让人撕裂的,是充满与环境对抗的,但生命力也会因之越强。

我很高兴的能看到在现在的中国,有这么一小群人有着对爱情美好的追寻,他们能够跳出传统婚姻中承载着的经济等功能,把夫妇发展为家庭关系中的主轴,让两性之间的感情作为家庭凝合的力量。

当然,无论“阿波罗式”的还是“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没有对错好坏,全看个人追求和需要,但我还是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爱情而结婚,并在恋爱的持续中,不断的去克服阻碍,不以实用为目的,而是去创造生命的意义。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10

这本书跟我也有两个星期了。也该还回图书馆了。老舍的月牙儿。

我们根本无权去批评植根在中国中古老的封建制度,跟无权去批评人性是如何如何的冷漠。女儿痛恨母亲的的所作所为,却还是爱着她,她拼命地想从这种怪圈中逃离,可是仍然无济于事,不得不走上了母亲的道路,做了暗娼。她说:“妈妈是我的影子,我只好不过将来变成她那样:买了一辈子的肉,剩下的只是一些白发和抽皱的黑皮,这就是生命”。她们活在社会的最下层,处处受鄙视受挤压,生活中好像只有了一个个目标,那就是赚钱赚钱,只要有了钱就能活着,所以全然不顾用什么样的方式,也没有其他方式可选。可以从中透视出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渐渐被扭曲的人性。“我勉强的笑,勉强的疯狂,我的痛苦不是落几个泪所能减除的。我这样的生命没什么可惜的,可是它到底是个生命,我不愿撒手。况且我的所作并不是我的过错,。死假如可怕,那只是因为活着是可爱的。我决不是怕死的痛苦,我的痛苦久已胜过了死。我爱活着,但不应当这样活着,我想象一种理想的生活,像做梦似的。这个梦一会就过去了实际的生活使我觉得更难过”。生命中并不是没有反抗,只是她无力去反抗。

月牙儿,在此中一直以一个线索的身份存在着,最后她被关进监狱,还说监狱里是个好地方,它是人类坚信人类没有起色,在我做梦的时候都见不到这样丑恶的模样。她再次看到她的月牙,带着寒气的一钩儿浅金,它带着不同的感情,不同的景物,时时刻刻出想在她的生命之中。

老舍用他一贯幽默暗含嘲讽的笔,慢慢描摹出这些下层百姓的生活,就让我们在阅读的时候慢慢反思吧。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11

我一直对神奇的大自然充满着浓厚的兴趣,达尔文著作的《物种起源》正好满足了我对大自然的求知欲。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达尔文把此书命名《物种起源》而不是《生命起源》是有其道理的。但不幸的是,有许多的人有意或者无意地把它当作生命起源的权威,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

进化论这个观点正是出自《物种起源》。它的出现有其适时的社会、政治、宗教背景。自十六世纪改教以来,尤其是十九世纪以来,社会大众对背道的天主教、英国国教等对大众思想的束缚产生了抗争,带进了人类思想的自我解放,科学研究的风气渐渐成型;同时,唯物论渐渐地成为人们认识自然的基础。所以,进化论成了一个时代的综合产物。如果仔细地读《物种起源》,我们就会大吃一惊:原来我们过去所“听”来的,大部分不过是“道听途说”而已;我们对“进化论”所认识的,多是后人“强加”给达尔文的。甚至将达尔文“自然选择”、“物竟天择,适者生存”的温和陈述都延伸到“弱肉强食,优胜劣汰”、一个阶级和另一个阶级的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一个民族消灭另一个民族的社会“进化论”。

达尔文所倡导的是所谓的"创造进化论",这也是为部分____所接受的理论。其实,达尔文所观察到生物物种的出现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水生到陆生,最后有了人这样的一个次序,并不是什么新鲜的发现,早于他三千多年前写成的创世记在描写上帝创造生物物种的时候,就已经列出了同样的次序。

科学是神秘的,也是美丽的。它既是反映现实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体系,又是改造世界、造福自身的伟大力量。从我们学习的哥白尼的日心说、牛顿的力学理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蒸汽机的发明,到我们熟悉的因特网技术、基因工程,这些科学理论的诞生与应用都促进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也深刻地影响人们的生活甚至精神世界。

读过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后,更加了解了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仅仅是说大自然,我们人类的生活亦是如此。达尔文的著作不仅使生物学和人类学发生了革命,同时也改变了我们对人类在世界的位置的看法。经过多年的探究、搜索事实,思考问题,再加上耐心的记录、总结,从而写成科学巨著。从这部书中,我不仅看到生物之间复杂的关系和大自然的奥秘,更看到了令我敬佩的科学精神,那是达尔文身上的遇到难题不放弃、永不放弃的坚持,对科研的执着,以及严谨、实事求是的精神,这些都源于他对科学的热爱。

读罢这篇文章,我对科学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而我更要学习达尔文的科学精神与品格。马克思说:“在攀登科学的山路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岩壁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是的,探索科学是一件艰苦的事业,但发现与探索科学的过程又是充满无穷乐趣的。而这乐趣又吸引科学家们不断探索,不断进步。人们发现科学,在科学世界里探索,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身需求、征服自然,更是为了解决人类生存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从而让人们更好的生活,让社会更和谐。正如达尔文的进化论不仅阐释了生物的进化原理,也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思想。

现在,聪明的人类将科学知识应用到各种技术中,使方便、快捷的节奏悄然进入人们生活中。高铁缩短了人们出行的时间,互联网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缩短了人们间的距离。袁隆平克服重重困难研究出杂交水稻,解决了中国乃至世界的粮食短缺的问题;钱学森历尽千辛万苦研制出原子弹、氢弹,增强了新中国的综合国力;吴孟超将毕生的时间都入到肝胆外科的研究中,至今未离开手术台,拯救了无数人的生命。他们热爱科学研究,不畏辛苦,为人类造福。然而,在充斥着利益的现代社会,有些人利用科学,用高科技研制有毒化学试剂加入食品中,试图谋取暴利。假烟、假酒早已屡见不鲜,爽口的饮料中有塑化剂,美味的饭菜加入了地沟油、苏丹红。入股额大家都利用科学,用于满足自身的欲望,不考虑他人、社会,那还不如回到古代,回到没有危害到人们健康的时代里。想到这里,真想告诉大家要正确对待科学。我希望每个人都能热爱生活以正确的态度对科学。热爱科学,是让它造福于人类,造福于社会。

所以,让我们热爱科学,用严谨、认真的态度、执着坚持的精神徜徉在科学的海洋中,让我们享受发现与探索的乐趣,让科学为我们创造美好的未来吧。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12

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欲望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句子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欲望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小说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叙述主人公之外提及的他曾遇见过的同样被他人看做异类的人,还有一段论述家乡——出生地和另外一个家乡与异类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13

佛曰:十方三世佛,共同一法身。

众生皆有佛性,众生皆可成佛。佛,从人也。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故事发生在一个名为“赵庄”的村子里。这里家家户户安居乐业,像桃花源般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有一荸荠庵,是住和尚的地方。

佛家讲,凡是皈依我佛的人都应受持清规戒律,但这点在荸荠庵这里仿佛没有怎么体现,这里的和尚一点都不像和尚。不做早课不做晚课,不解佛经不讲禅语,抽烟娶老婆,和平常人一样打牌杀猪吃肉,唯一的不同就是在杀猪之前要念经超度一番: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来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

这是汪曾祺笔下的乡村世界,一个理想中的世界。没有疫病灾害,只有风调雨顺。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自然中带着里分随性,温馨又恬静。从不在乎这个桃花源之外的世俗观念,和尚又怎么样?和尚也可以吃肉,反正没有人来口诛笔伐,清规戒律是什么,只要自己过得欢喜就好。

所有人都在这样自由随性和谐的氛围中生活。故事的主人公明海在荸荠庵做和尚。平时念念经,扫扫地,庵里不忙的时候就去隔壁找自己的青梅竹马小英子。小英子活泼可爱,聪明机灵,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捣捣乱,聊聊天,或者在田里除草干活……时光荏苒,无形中,年岁渐长的他们被佛家讲的“因缘”紧密联系在一起。

明海到了去县里的善因寺受戒的年纪。受戒就要烧戒疤,好端端的脑袋上烧十二个洞,疼不要紧,重要的是受戒之后如果想成为沙弥尾,当上方丈,就更应当受持吾佛清规,潜心悟佛,不可被凡俗之事缠身,更不可去沾染尘劫。因为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修佛,要的是无忧亦无怖。

受戒完,小英子接明海回去。在船上,她问了许多和受戒有关的问题,明海也一板一眼的回答。小英子将船划了一气,突然道:“你不要当方丈!”明海毫不犹豫的答应道:“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情窦初开的年纪,藏在心底的暗恋,变成言语表达出来,就是无论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

看着木讷内敛的明海,小英子又道:“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真切又直接的告白话语从勇敢大胆小英子口中说出,既是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明海的回答则是:“要。”

清规戒律统统抛在一边,佛太缥缈,太遥远,唐三藏西行求佛法尚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所以在成佛之前,要先成为人。

于是,互相表明心迹的两人划着小船荡到了芦苇深处,此刻日头温和,微风正好。

不像仓央嘉措“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那样将人的七情六欲与佛法放在对立的两面,汪曾祺的书中世界则是尽力营造一种和谐的状态。拂、沸、咈、狒——“佛”,人也。

未能成人,如何成佛?

这里没有世俗眼光,没有他人的讶异与否定,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这样就足够了。

佛曰情劫难渡,但情之一字,虽万般苦楚,却也能予人快乐与安慰。又怎能说它是劫?

佛曰一切皆是妄念,但人生走一遭,未经历爱怨嗔痴,又怎知世事虚妄与否?

与喜欢的人,做快乐的事,尝遍世间滋味,不问是缘是劫。

因果自有定数。冥冥中,一切早已注定。修佛之路长漫漫,要成佛,先成人。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14

有一颗愿意等待的心,说明你对未来抱有希望;有一颗充满希望的心,那么等待又算什么。——题记

人世间可怖的东西是什么?是血肉之躯中深藏着的意志在刹那间迸发。所有成功的人,都是经历了九死一生的冶炼,才有今日的星光璀璨。他们就像毛毛虫,在茧内积蓄着能量,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唯有破茧而出的那一刻,他们才会为自己感到骄傲。

青年水手唐代斯就是这样的人。他正值人生最幸福之时,却因小人的诬陷而入狱。在四面环海、不见天日的死牢中被关押了整整十九年。越狱后,按照狱中已逝的好友神甫的嘱咐在一座叫基督山的小岛上找到许多财宝。他化名基督山伯爵,向恩人报恩,并向仇人报仇,最后扬帆而去,不知所踪,将剩余的财产全部留给了曾有恩于他的老莫雷尔之子——马克西米连。

看过这本书的人,或许会为他悲惨的遭遇而深感同情,或许会因他得到一笔至今都不知道有多巨额的财产而感到羡慕——我也羡慕,但不是因他得到巨额财产,而是因他拥有这样精彩的人生。我更佩服他超人的毅力。我难以想象在那黑暗的死牢中,他是如何度过生不如死的每一天。

也许就如丁玲所说:“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生活何尝又不是这样,无数次的摔倒,又无数次的爬起来。那些受到小小挫折就选择放弃、一蹶不振的人,想想基督山伯爵吧!基督山伯爵告诫马克西米连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在这个世界上既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一种状况和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极度不幸的人,才能品尝到极度的幸福。直至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来到之前。人类的所有智慧都包含这在四个字里面‘希望’和‘等待’。”读懂了这句话,对人生的认识也就更深入了一层。

人生总是先有苦,后有甜的。只要永远向着最前方看,你就会越来越接近目标,把目光放得最远,使自己的一生没有丝毫遗憾。只要心中有信念,只要心中有希望,有这些作伴,再漫长的等待也是值得的。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15

这几天,我看了大仲马写的《基督山伯爵》。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埃德蒙·唐代斯的法国水手,受到了船主的器重,要提拔为船长,船员丹格拉尔很嫉妒他,于是他和唐代斯的情敌菲尔南一起诬陷他是拿破仑党人。检察官维尔福因为害怕唐代斯暴露出他爸爸就是拿破仑党人,私下里把他关进了伊夫堡监狱的地牢里。而他们依靠投机钻营,进入了上流社会。

在监狱里,唐代斯认识了一名神甫,神甫教他了许多知识,并帮他推断出谁在诬陷他,在长期交往中,神甫最后被他的勇气、善良和正义感打动,告诉了他基督山岛宝藏的位置。在暗无天日的地牢里忍耐了十几年后,唐代斯终于逃出了监狱,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登上了基督山岛,找到了财富。

他回到了家乡,发现自己父亲早已饿死,女友也嫁给了菲尔南。他先是化名为水手辛巴达,给老船主许多钱,使他们摆脱了破产危机,然后改名为德·基督山伯爵,混迹于上流社会贵族之间。他收买了电报员,发出错误电报,使丹格拉尔在投机中亏本,然后把自己存放在丹格拉尔银行的钱全部取出,丹格拉尔无力支付,最终破产了。

基督山伯爵又假装和维尔福夫人谈话时提到毒药,维尔福夫人为了让自己亲生儿子继承财产,毒死了维尔福的岳父岳母,又接着准备毒死维尔福的父亲和女儿,基督山伯爵救出维尔福女儿后,揭露了维尔福不为人知的罪恶,维尔福家破人亡,最后发疯了。随后,基督山伯爵把菲尔南发迹前出卖主人,背叛国家的事情传开,菲尔南身败名裂,妻子和儿子离开了他,菲尔南找基督山伯爵决斗,发现基督山伯爵就是自己曾经陷害的埃德蒙·唐代斯后,羞愧难当,回到家后就自杀了。

我觉得这本书十分精彩,情节曲折引人入胜,人物刻画个性鲜明,文章揭露了当时上流社会贵族们的腐朽没落和阴险狡诈,基督山伯爵也刻画的十分神秘,他知识渊博、沉着冷静、机智勇敢、快意恩仇的人物形象也跃然于纸上。实在是一本值得阅读的经典名著。读完这本书,我还领悟到:邪不胜正,恶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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