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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考勤管理规定(通用18篇)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通用18篇)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

第一条:为加强商场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通用18篇)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7:30-17:45

第三条: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

第四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填表,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填表。

第五条:商场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填表,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商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核表。

第六条:营业人员须先到公司填表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七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迟到一次扣10元,迟到累计3次以上者每次扣20元。

第八条:病,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请病,事假须提前一天报请,并安排好工作.请假理由不充足或影响公务的主管可不予准假,及不予请假。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场时间,否则按外出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鄞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达1次者扣发全勤奖10、0元,达3次者扣发100%全勤奖。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双倍扣除工资,单月连续旷工3天者,按自动离职并不给于发放工资。

第十三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100元。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2

第一条 为加强商场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商场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必须由商场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长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分三班:早班——7:00~15:00点;中班——15:00~23:00 点;大夜班——23:00~次日7:00点。

第四条 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1次的处分。

第六条 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

第八条 (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场时

第九条

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

第十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达7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一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

人员应于出差前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3

1.总则

1.1考勤是本商场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商场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     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商场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商场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商场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商场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商场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商场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商场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商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商场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商场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商场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4

1、目的:加强商场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考勤范围:

2、1商场在册员工。

2、2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商场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3、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4、考勤打卡时间:

4、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5、有关规定:

5、1考勤规定

5、1、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卡号,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刷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时,均给予双方各5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

5、1、2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须填写出门单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门卫。次日不填写出门单视同没打卡处理。

5、1、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小时内扣1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5、1、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除名处理;

5、1、5旷工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

5、1、6旷工的扣罚标准

旷工天数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资(含计件)10%25%40%60%80%100%

5、1、7持卡的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马上向办公室人员申请补领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费10元。若丢失后不及时补领,空缺的考勤记录视同无打卡处理;

5、1、8办公室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及时处理。

5、1、9上班时间不许串岗闲聊、就餐吃零食,厂区内除经理室与销售部接待室可吸烟外,其他地方一律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元,(休息时间食堂可吸烟)。

5、2请假、外出手续

5、2、1员工因公外出、或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车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5、2、2请假时间二天,由所在车间或部门经理签字审批。超过二天的,车间员工须由生产部经理审批,连续或续请假超过二周需报办公室审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请假超过二天报副总经理审批。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请假超过3天的须由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5、2、3请假同意后<请假单>一联交值班门卫后方可离开商场,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5、2、4上班时间内,若员工需外出办事,必须凭经部门主管签具的<出门单>方可出门,中层以上干部需经副总经理批准。若未办理手续出门,按离岗处理。当班门卫必须如实记录员工进出、请假、各项记录,报办公室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或失职现象,予以50–200元的罚款处理;

5、2、5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的人员(如销售外勤、司机、采购人员等),可持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批的出门证出入,不必另行签具<出门单>。

5、3探亲假、春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路费、报销制度

5、3、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层以上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每年可享受15天探亲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费报销1次来回(温州至配偶地)。探亲假期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3、2外地员工(不包括温州三区及各县)春节 期间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资照扣,奖金按奖金制度执行。凡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当年6月30日前进厂上班)的外地员工(包括温州市三区以外的各县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可报销路费1趟。中干、专业技术、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路费来回。

5、3、3探亲路费报销要凭合法的票据,路程温州至某市某县。县、市内交通费自负。报销标准以火车硬座、普通客车、轮船三等舱为限,不包括市内交通费,超支部份自负;副总、总工可报机票。

5、3、4探亲报销手续:经办公室审核、登记,报总经理审批。

5、4婚假:

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请丧假三天。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6产假: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产假为90天。

工资、绩效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天数扣发。

5、7销售外勤和其他人员出差、逢节假日补休制度。

5、7、1销售外勤人员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回厂后原则上不作补休,但如学汽车驾驶、结婚、病假可以补休,补休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先打补休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累计补休超过1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报商场总经理批准;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5、7、2补休期间工资照发,但超出时间一律照扣工资,擅自超假作旷工论处;

5、7、3具体考勤办法由部门考核,门卫监督,商场办公室执行。

5、8其他售后服务和技术人员因公出差,逢节假日计算加班费(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训不按上述规定。

5、9本制度20xx年2月9日修订,20xx年2月13日开始执行。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5

为了员工能明确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上班时间:

员工上班时间一般为两班,分为早班和中班,一个星期倒一次班,上班时间为:

星期一 ~ 星期六:早班:8:00~12:00 17:00~23:00

中班:12:00~17:00 18:00~23:30

星期天:早班:8:00~11:00 12:30~16:30 17:30~23:30

中班:8:00~12:30 14:00~17:30 18:30~23:00

二:打卡:

1;员工上下班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2;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违反此规定者,代打卡者罚款50元。

3;员工考勤以打卡为依据。若因特殊情况未能打到卡,如加班、请假、外勤、工休、打卡机出现异常情况等,当天或隔天必须经主管证实上下班时间并签名,若无主管签名事后一律视作旷工处理。

4;如有因迟到或早退而故意不打卡者视为旷工。

5;如证实无迟到或无早退而未打卡者当天必须找主管签名,每个月不得超3次,第4次起视同旷工。

三:迟到:

1;迟到半小时以内者按迟到处理。

2;迟到超过半小时者按半天旷工处理。

3;每月累计迟到达20分钟者不予处罚,累计超20分钟者,第21分钟起每分钟罚款2元,

四:加班:

1;除每日规定工作时间外的上班时间为加班,法定节假日、商场业务繁忙或人员不足时则需要加班。

2;实际加班数未满0.5小时不予计算,满0.5小时以上者以每加满0.5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费以工资表中规定为基准,法定节假日为平常加班费的1.5倍。

3;如需加班而不愿加班者,罚款20元。

五:旷工:

1;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批准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2;旷工一天罚款80元,法定节假日、星期天旷工罚款150元(注:上全班共3个班次,一个班次罚款50元)。

3;两人以上集体旷工每人每天罚款200元,情况严重商场将予以开除。

4;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商场将予以开除。

六:请假:1;因故无法正常上班的员工,应提前1天书面向上级主管提出请假申请,突发状况的应于当日9:00前电话通知直接主管,事后补单;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均视为旷工;

2;请事假、病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时间、事由,经主管同意并签名后方能生效。

如果当天因特殊情况未能填写《请假申请单》,则事后必须补填《请假申请单》,以做为请假和结算工资的依据。

3;连续请假三天以上者,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请假;

4;请事、病假按请假天数扣除100%工资。

5;请假事由必须充分、真实、不可捏造,如经调查发现请假事由不符将视为旷工处理。

6;《请假申请单》中“事由”一项必须注明请假具体事项,只填“有事”一律不准批假。

7;请长假必须在假满后准时上班,不准廷长请假时间,如在假满后不准时上班者视为旷工。

8;若因商场业务繁忙、人员不足或因请假事由不充分、不真实,商场有权不批准其请假,若商场不同意请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将视为旷工。

9;节假日、星期六、日不允许请假(病假除外),如需请假者扣双倍工资。

10;每月每人请事假不可超3次。

11;除紧急事情、生病,其他事项一律不准电话请假。

12;请假须由本人向主管申请,请同事代为请假无效。

七:全勤:一个月内无迟到、无早退、无请假、无旷工者视为全勤,全勤者奖励30元/月。

八:辞职

1;由于员工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未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此类情况称之为辞职。

2;员工辞职应提前1个月向商场提出辞职申请,并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以便商场增聘人员填补其岗位空缺。

3;《员工辞职申请表》经商场主管批准后生效。

4;如员工即时辞职或辞职申请未满1个月而辞职,员工应向甲方赔偿200元作为经济损失的补贴

5;辞职申请期间员工必须正常上班,勤劳工作,服从管理,不得怠工。

九:辞退、开除

如员工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商场规章制度行为者,商场予以开除处理。商场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按规定予以辞退

1;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不适应或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的,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

3;因商场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以致人员多余的;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5;不服从商场正常工作分配或不服从转岗安排的;

6;偷窃或贪污公、私财物,有具体事、证者;

7;屡次违纪,经处分、教育仍不能改正的;

8;一年三次严重过失处分的;

9;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有损商场形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法定节假日: 元旦:1月1日至2日

春节:农历一月七年级至九年级

劳动节:5月1日至2日

国庆节:10月1日至2日

十一:促销人员:商场促销人员必须遵守商场的考勤制度,如有迟到、早退、请假、旷工,商场将按以上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将从其供应商货款中扣除。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6

1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公务车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管理,保障用车安全,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务用车的申报、费用核算、车辆维修保养的管理。 3 管理程序

3.1 公司公务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使用管理,严格各项申报、审批制度。

3.2 公司各处级以上领导出省用车,必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将《公务用车单》填清报送公司办公室安排。

3.3公司各部门省内用车,由分管领导审批,市内用车由部门领导同意,并提前填清《公务用车单》报送公司办公室,由小车班统一安排车辆。

3.4 公司领导省内用车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后,签写《公务用车单》报送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负责安排;市内用车可通知小车班安排车辆。

3.5 公司公务车辆禁止私用,杜绝一切形式的公车私用。

3.6 对各部门公务用车实行计费核算。计费标准:总费用=过路过桥停车费用+公里数×单车每公里成本。该费用纳入本部门办公费用统一考核。

3.7 保障公司公务车安全行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定时保养、维修车辆,5000—7000公里保养一次,维修严格遵守公司审批制度,维修前必须事先申报事项,经领导同意后,到公司办指定维修厂家修理,500元以上公司办主任批准,数额较大的提交公司办公会决定;每半年结算一次费用,报公司审批。

3.8 公司公务车由财务部统一投保,年审时公司车管站按时向市公安局交通车辆管理所报审,确保车辆安全。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7

为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使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创新化、强化其考核力度,特制定本员工培训考核方法。

一、培训领导机构

各单位上报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审定后实施,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并全面负责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标准

(一)安环知识标准

1、掌握安全生产、环保方针、政策和公司安环的规章制度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2、懂得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3、基本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工艺及主要设备概况。

4、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工器具及本岗位的仪表设施、防护装置、安全装置等。

5、能准确掌握本岗位的安全规程。

6、掌握一般职工的安环职责。

(二)生产技术和工艺知识标准

1、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掌握本单位和本岗位工艺流程知识。

3、懂得设备性能、原理、维护保养及操作。

4、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防尘、防毒知识。

5、做到“四懂”,即懂知识、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只从安环知识和生产技术知识方面考核,涉及其他方面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加以考核。

1、各单位根据培训时间要求组织培训,结束后由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联合出题考试,并负责考试管理和试卷评阅工作,全过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试成绩汇总各方面评定出优(95分以上)、良(80—95分)、中(60—80分)、差(60分以下)等,并按单位(可按车间统计)算出优秀率和及格率,评阅完毕后公布结果,并整理上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特殊情况下考试成绩评定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形式)。

3、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各厂进行培训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监督。

(1)及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单位负责人人民币200元,凡成绩达95分以上的员工,将给予50元的奖励。

(2)凡未及格人员进行待岗1—2个月处理,限期学习补考,期间只发个人岗位工资的60%,补考合格后上岗,否则予以辞退。

(3)对及格低于80%的,处罚其单位负责人200元。

4、各单位根据培训及考核情况,按10%的比例,评选“岗位操作能手”,“最佳学习标兵”,“最佳创新成果”等,评选可个人申请或车间申报,经厂部审核,再上报公司审批。评选采用“逐级递减法”确定人员,除发给荣誉证书外,还给予获得者50元奖励。

四、本考核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8

为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病历质量和创建和谐的医疗就医秩序,根据卫生计生委20xx年11月20日发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xx年版)》,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院住院病历复印的管理。

一、病历复印合法人员:病历属于患者的隐私 ,根据相关法规,以下四种人为病历复印的合法人员,其他人员无权复印患者的病历:

1、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检法部门。

二、住院病历复印时间:分为两类:

1、归档病历:患者要报销(出院记录须盖公章)及其他资料,请出院2周后到病案科复印。

2、住院病历:住院期间只提供检查化验结果,病案资料由科室指派本院工作人员携带到病案科复印。

三、住院病历必须到病案科复印,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印病历。

四、病历复印必须向医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委托书;

5、申请复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患者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 若代办人员为第三方(即非父母方),代理人申请复印病案应持患者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患者签名或按指印委托书。其中新生儿(出生30天内)如需母亲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如父亲代办需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6、申请人为保险机构工作人员须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证、患者或其代理人签名按指印的委托书。保险公司核保科查阅保户既往有无住院史,须提供承办人员身份证、保险公司介绍信、保险合同上注明查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申请人如为公安、检察、法院等执行公务的, 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出具证明材料、本人工作证件、身份证件,须两人以上且已立案,并先到医务科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由医务科开具证明到病案科进行查阅或复印。

五、病历复印的内容:

医疗机构只为申请人提供复印的病历资料是:住院病历中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 、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 、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六、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七、按照规定病历复印需收取一定的费用。A4纸0.5元/张。

八:复印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2:00;14:00-17:00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9

1、值班时间:当日下午下班后至次日上午上班前。

2、值班人员职责是负责夜间值班期间的各种事项处理及公司保卫工作。

3、值班人员应及时填写值班记录表,记录值班期间车间生产情况,包括产品、人员、带班、设备运转情况;记录值班期间外来人员出入情况、门卫以及监控是否正常等情况。

4、值班记录表由办公室人员管理,值班人员值班结束后应将值班记录表及时送交办公室,办公室将值班记录表交给下一值班人员。办公室将值班记录表以月为单位统计汇总存档,作为夜间值班情况及计算夜间补贴的依据。

5、值班人员每日上岗、离岗前必须检查厂区有无异常情况,发现异常情况、丢失被盗等破坏现象要及时汇报。值班期间遇恶劣天气时值班人员厂区巡查应在正常巡查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厂区内办公楼、生产车间、工地、仓库等基础设施预防恶劣天气措施的巡查,组织厂区内员工做好恶劣天气的预防应对,确保将恶劣天气的损害降至最低,并在出现突发事件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6、值班人员与门卫人员配合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难以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并请求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7、值班人须尽职尽责,维护好公司利益。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值班人因事、因病无法到岗值班的,应事先请示调班,并报办公室备案。值班人不准当班喝酒,不准带非本单位人员入内。若因此而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不按规定值班签到、缺勤的一次罚款30元。

8、值班人员不遵守本制度的,对夜间出现问题未发现、未按规定处理或汇报的每人罚款30元;值班人员采取措施得力规避公司经济损失的视情况奖励30—200元。

9、本规定自 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0xx 年5月25日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0

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现对本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

1.由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参加,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2.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各处室或教研组须派教师外出学习的,由学校依据文件规定或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外出。

3.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教师一律不得参加。

4.学校根据经费预算,原则上只同意一名教师每学期参加一次市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

二、外出学习培训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育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教科室按照文件要求通知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审批。外出学习的老师凭上级文件通知先到教务处,由主任登记签字,然后报校长审核。教科室对于外出培训学习的教师进行登记备案,做到有据可查。

3.请假。外出学习的教师在校长审核同意后,自行安排好功课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

三、外出学习培训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办公室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学历培训除外)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将不少于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电子稿)上传学校网站,必要时向教研组或学校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活动,可推荐一人主讲。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或讲座后,校长签字后,再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如无特殊情况,将按旷工处理。

4.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1

一、 店面形象规范检查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树立店面形象,使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轨道,促进公司的全面工作。在广大消费者面前充分展示装饰企业的良好形象,确保公司持续、稳步、健康发展。为在以后的公司日常管理中方便,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员工着装

第一条:员工工作时间(包括轮班人员),参加公司重大活动一律着公司统一工作服,并保持着装整洁。

第二条:对未按公司规定着装者,视情况给予负激励

1、未按规定着上衣(冬季未着衬衣或西服、夏季未着衬衣或短袖T恤者),负激励15元;

2、未按规定着下装(西裤或牛仔裤)者,负激励20元; 3、未按规定系领带者,负激励10元;

4、着装不整洁者(工作服太脏或出现破烂仍进行穿着),负激励30元; 5、全套未着工作服者,负激励50元。

第三条:员工因工作外出时,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着便装,但着装应大方得体,不得穿着奇装异服,回到公司后必须在30分钟内更换工作服

第四条:以上条例由每个人相互监督,由前台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每天上午及下午各检查2次),检查情况填写在皇饰家居内务管理检查表上。如监督人有包庇及执行不到位、员工有以上违规行为追咎其同等责任。

第三章、 卫生管理

第一条:区域划分:公司卫生区域分为公共卫生区域和个人卫生区域

公共卫生区域包括办公区、客户接待区、会议室、公共过道、材料展厅等公司场所的地面、墙面、门窗、展架及材料展厅、公用桌椅、茶几、饮水机、鱼缸和花草树木等,由公司专业保洁人员负责清理及归位。保持干净、统一,做到无烟头、垃圾、痰迹和其它杂物;无积尘、积水、对垃圾桶(篓)随时进行清理,及时给花草树木浇水、培土、清理残枝枯叶并做好病虫防治工作,及时制止员工影响公共区域清洁卫生的行为。

第二条:个人卫生区域指员工自己用(含员工合用)的办公桌椅及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除公用的打印机本周值班人员负责外,其余均由员工自行负责打扫,保持个人卫生区域清洁卫生,做到桌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电脑主机及显视器无明显灰尘。桌面及桌下无纸屑

第三条:上午8:30上班后,不能到外面吃早点,且在上班时间员工禁止在公司办公区域、材料展厅、会议室、前台等场所内吃零食。

第四条:接待客户后待客户离开后15分钟内清除所有废用物品,包括纸杯、烟灰、杂物等,必须放到垃圾桶内

第五条:前台卫生及物品由前台工作人员直接负责,标准同上,且前台只能由前台专一人负责,其余无关人中不能在前台逗留,办完事后马上离开且在前台时间不能超出10分钟上,否则追究其责任,包括前台人员

第六条:上班时间,任何人不得上无关的网站及聊与工作无关的QQ。下班后

关闭电脑显视器及主机电源。最后走的应关好灯具电源及锁好门窗

第七条:洽谈桌摆在该摆的位置,桌面布、窗帘等保持整体、统一、干净 第八条:办公网络不得擅自改动装置和进行设置,设计师的电脑其余人员在没有得到设计师本人的同意下不得擅自开启和使用且使用必须要与工作有关。

第九条:负激励 1、公共卫生区域:

1)出现烟头、垃圾、痰迹或其它杂物者,负激励10元,并立即整改; 2)非工作原因出现积尘、积水者,负激励10元,并立即清除; 3)垃圾桶满了仍未及时清理者,负激励5元,并立即清走。 2、个人卫生区域:

1)桌面不整洁,物品摆放杂乱,电脑显示器或主机灰尘较明显,乱丢乱放者,每一项负激励5元;

2)乱丢纸屑、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墙壁上乱写乱画者,负激励10元;

3)下班后不关电脑主机或显视器,最后走的没关电源及锁门窗者,负激励每一项15元;

4)上班后到外面吃早点的,负激励一次15元,上班时间在以上规定区域吃零食、吸烟者,负激励一次5元;

5)接待客户后在规定时间内没把烟头、废纸杯及杂物清除。桌椅及桌面布没归位者,负激励一次一件5元;

6)无关人员在前台逗留时间超出规定时间,及与前台人员闲聊,负激励每人每次10元(包括直接人及前台人员);

7)上班时间上无关网站及聊与工作无关的QQ,负激励一次20元,上黄色网站的,负激励一次50元。

第十条:以上条例由本周值班小组负责监督,由前台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每天上午及下午各检查2次),检查情况填写在皇饰家居内务管理检查表上。如监督人有包庇及执行不到位、员工有以上违规行为追咎其同等责任。 设计师绩效考核表 1、 绩效考核表以上考核每月一次,在次月5号前完成,通过考核评选出组长(既主任设计师),协助设计部经理管理工作,组长(主任设计师),可享受工资底薪待遇,每月加300元的职务工资,一般设计师的底薪800元,提成统一。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2

一、目的:

为加强对门卫室卫生的管理,保持办公场所的整齐、清洁,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具体要求:

1、门卫室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发臭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随时保持无纸屑、积尘、烟头、痰渍、口香糖等渣滓。

2、门卫室内,每天进行清扫,清扫工作由当晚值班人员负责。每周一全体人员进行大扫除。

3、门卫室内,严禁随地吐痰,禁止吸烟。

4、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随意乱倒堆积。

5、门卫室内摆放文件柜、办公桌、饮水机、电脑等办公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6、办公桌台面严禁堆放杂物并随时保持整洁、无尘。

7、门卫室墙面、门窗应保持无灰尘、蛛网,墙面、门窗严禁张贴与工作无关的纸张及印刷品。

8、门卫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和吐痰。

三、检查方式:

将采取不定期不定时抽查的方式,对检查不合格的值班人员进行处罚。

四、奖罚措施:

1、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对卫生值班人员每人每次罚款人民币10元。

2、发现在门卫室吸烟的,每人每次罚款人民币30元。

3、一个月内卫生检查合格的,奖全队300元。?

五、本考核细则由马屿镇综治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马屿综治办研究后再作决定。

六、本考核细则自20xx年5月1日开始实施。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3

一、 职工需洗涤衣物时,在规定洗涤时间内向宿舍管理员申请,投币使用,并按要求做好使用前后的登记工作。

二、 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衣物在洗涤前和洗涤后接受管理员的检查,由管理员开启洗衣机后正确使用洗衣机。

三、 做好洗衣机的使用登记及检查:员工申请使用洗衣机时,员工和管理员共同签字登记、投币,宿舍管理员负责为员工开启洗衣机,并向员工讲解注意事项,在员工洗涤衣物过程中,宿舍管理员要经常到现场巡视、观察,监督员工使用情况,发现违规操作立即制止。

四、 洗涤衣物前的检查:宿舍管理员负责检查员工所洗涤的衣物是否符合规定的洗涤要求,检查口袋内是否有金属物品,检查衣物重量是否符合洗衣机的洗衣量,检查无异常后方可同意员工使用。

五、 洗涤衣物结束的检查:员工洗涤衣物结束后,宿舍管理员当面与员工检查洗衣机的完好状况,发现故障属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确认并上报办公室,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并由办公室给予处罚,如因交接不清,责任不明,则由故障出现前和故障出现时的洗衣人员共同承担维修费用并接受处罚。

六、 洗衣机仅限住宿员工使用,其他人员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管理员不得私自同意他人使用。

七、 每日衣物洗涤完毕管理员使用84消毒液对洗衣机进行消毒处理, 预防有皮肤病的员工产生感染。

九、 使用前和使用中检查电源线及插头是否有水,避免触电;发现有烧糊、冒火、冒烟等现象,应及时断电并向管理员汇报。

十、洗衣机使用实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每缸1 元。

十一、设立投币箱,员工投币后方可使用,收费实行登记入账,每月月底由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后勤主管及宿舍管理员共同开启投币箱,取出现金,与登记表核对无误后,由财务部收款,并开据收款收据,办公室存档。

十二、每日洗衣机可使用时段为:每日12:00-14:00及周六、周日全天开放。

湖北铁神化工有限公司 办公室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4

一、总则

为确保公司夜间生产经营秩序,经公司董事长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公司管理层进行夜间值班,对各生产车间的违规违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制定如下规定:

二、值班人员名单

星期一:杜林松、范森礼 星期二:朱延家、范树森 星期三:代红雷、郭九磊 星期四:牛顺江、周元臣 星期五:杜林超、邱银良 星期六:李红建、吕庆东 星期日:吴华中、高银兰

三、值班内容

1、检查各生产车间的生产运行情况,劳动纪律、违规违纪、现场5S;

2、配件库物资安全及夜间值班情况、车库车辆等公司财产安全;

四、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首先端正态度、正确认识、大胆负责,杜绝以前、不负责任、敷衍了事,甚至不到现场巡检的现象。

2、值班时间晚8:00到早8:00.

3、值班期间不准请假,确有急事可以协调其他小组换班。

4、值班人员无故不参加值班的,经企管部核实后每次罚款50元

5、值班人员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填写值班记录表、次日转企管部汇总后,严格按照行政管理细则通知各车间负责人落实处罚。

6、值班期间必须做到耳灵、眼亮、脚勤、注意方法、巧妙巡逻,不准醉酒上岗和聚众赌博。

五、值班奖惩办法

1、夜间罚款标准:睡岗100元/次、吸烟20/次、玩手机50/次、聚伙闲谈罚款20,其它违反劳动纪律20元/项。并对车间当班班长连带30%。

2、企管部统计好各值班小组的值班情况,所罚金额的40%做为值班小组的奖励。超过目标后,超出考核金额的50%做奖励。

3、公司对值班人员每月评比一次,第一名奖200元,倒数第一的罚款100元。

4、值班月考核目标每组1000元,每晚必须巡检4次,并在轧钢车间及镀锌车间考勤。 爱岗敬业 重在执行

5、公司值班人员夜间值班津贴:值班津贴100/月。企管部负责月汇总报董事长批准后转交财务。

六、监督抽查

企管经理负责不定期抽查夜间值班情况,对发现公司夜间值班人员未来值班或者醉酒值班等严重违纪行为,值班费全部免除,并处罚50元/次。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执行,原制度作废。

八、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监督执行。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5

1. 目的: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管理好本公司的厂服及员工着装,特制定为本办法。

2. 范围:本公司除保安人员外所有的厂服管理及着装管理。

3. 内容:

3.1 厂服的制作与发放:

3.1.1厂服的制作由总务部招商承制,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 ~ 15%以备新进人员之用。

3.1.2 厂服有两种(不发裤子):

A. 办公室人员:冬装为浅灰色缩腰夹克衫,秋装为白色长袖T恤衫,夏装为白色短袖T恤衫。

B. 车间人员:冬装为灰色夹克衫,秋装为蓝色长袖T恤衫,夏装蓝色短袖T恤衫。

C. QC人员:

3.1.3 新员工入厂发夏秋冬服各两套。

3.1.4 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三天后才可领取厂服。

3.1.5 制发服装时由总务课依据入厂手续登记表予以发放领。

3.1.6 厂服大小尺码有特大号、大号、中号、小号四种。

3.2 使用年限:

3.2.1 厂服穿着及保管以3个月为期,按领用之日起算,满三个月期限者公司则不予扣款。

3.2.2 厂服如未达使用期限遗失或故意损坏者,重新领用需按原价付款,其使用期限按原先领用之年限计算。

3.3 员工着装规定:

3.3.1 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假日可以不穿。

3.3.2 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3.3.3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大方、整洁、得体。

3.3.4 员工上班必须戴厂证,厂证应正面戴在左胸前规定位置上。

3.3.5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头发不过耳,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不得浓妆艳抹,金银或其它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3.3.6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通报批评。

3.3.7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6

一、主要内容及范围

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原则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 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4.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人事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统计

行政人事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五、加班补偿

1. 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 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 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 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5. 加班补贴的发放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支付,调休时间对应加班时长来安排。

6. 加班调休原则上一年内必须调休完,一年内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加班调休。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附:《加班申请单》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7

30——7:45

午餐:12:00——12:30

晚餐:18:00——18:30

2、 非就餐时间员工不得随意进入食堂。

3、 员工应按时就餐,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就餐的应由本人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用餐时间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

4、 就餐人员应文明就餐,不拖拉座椅,不大声喧哗并自觉保持食堂,餐桌,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吃剩的饭菜自觉清理干净倒入垃圾桶内,严禁将剩菜剩饭倒入洗碗池,以防堵塞下水管道,违者除自己疏通下水管道外,每次罚款50元。

5、 就餐人员应按照自己的饭量盛饭,避免造成浪费,浪费饭菜罚款处理一次10元。

6、 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私带物品到厨房加工。

7、 严禁私自带领无关人员到食堂就餐,如工作需要,报上一级领导批准后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

8、 就餐人员对伙食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向主管人员反应。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搞好食堂建设。

二、就餐人员伙食费缴纳及管理

1、 公司实行双休日工作制,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就餐人员每人每天就餐费定为10元,每人每月220元。并于每月11日前将当月伙食费交公司财务室。

2、 公司就餐人员除工作需要外,尽量在食堂就餐,每月缴纳伙食费后,只要在食堂就餐达到5日,非工作调动,一律不予退伙。

3、 外来人员就餐除提前申请并获批准外,员工一律不得随意带人到食堂用餐。批准用餐的外部人员,由财务室按每人每餐10元收取就餐费用。并自觉遵守就餐相关管理规定。

三、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1、 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认真负责,文明服务,用心调剂伙食,避免无为浪费,做到进菜质优价廉,饭菜可口卫生,荤素搭配合理,营养调剂均衡。

2、 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办公室验收记账,财务室对账结算。

3、 食堂工作人员应根据当天的食谱计划采购,并确保采购肉菜食品的质量与安全。

4、 严格遵守清洗消毒程序,确保各类餐具用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使就餐人员有安全可靠的饮食健康保证。

5、 加强厨房及炊具、灶具的维护保养,始终保持厨房及各类炊(灶)具的清洁卫生,延长其使用寿命。

6、 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相关知识和常识的学习应用,自觉养成用后随手关闭液化气总阀门和及时断开用电设备电源的良好习惯,防止操作失误出现意外和造成损失。积极为就餐人员创造优美、绿色、干净、卫生、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8

一、 目的

为确保空调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对空调的启动、使用和责任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空调包括公司所有办公场所、活动区域的空调设备。

三、 空调管理责任人

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责任到人并承担相应责任。大厅空调的管理维护与使用由当天值日人员负责。各办公室空调由该办公室人员负责。有关责任人和员工应根据本制度规定使用、管理好空调,切实保障空调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并避免能源浪费。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空调一旦出现故障,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四、 空调使用条件

空调作为办公设施,仅限于在办公期间使用,不允许在非办公时间使用空调。公司规定夏季早上8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可以开空调。中午12点至2点期间关闭空调,除特殊情况如有业主在谈单时例外。

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下班时当天值日人员要提前10分钟关闭空调,坚决杜绝下班时忘记关空调导致资源浪费,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五、 空调使用注意事项

全体员工必须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开关,也不得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便不得让部门以外其它任何人员进放入办公区域开启空调。空调使用中不得随意改变风叶方向,人为因素造成空调设备或遥控器损坏的,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损坏人承担。

六、 违规责任

凡违反上述“空调使用条件”开启空调的,给与当日值日人员每人罚款30元/次的处罚。凡发现各办公室人员离开办公室外出办事,空调仍开放的,给与该办公室人员每人罚款30元/次的处罚。下班时忘记关空调导致资源浪费,发现一次责任人罚款200元。凡发现私自拆装空调、挪动空调、开启空调外壳等情况的,给与违规操作者罚款50元/次,若无人承认违规操作的,由当天值日人员承担监督管理不力责任。

七、 其它

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行政部就处理情况通告全公司,所罚款金额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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