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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競爭導論(上)西南政法大學碩士學位論文演講範文

政治競爭導論(上)西南政法大學碩士學位論文演講範文

指導教師:宋玉波 教授

政治競爭導論(上)西南政法大學碩士學位論文演講範文

作 者:段明學

中國·重慶

二oo二年四月

科學之光普遍照耀,已使人人得見這一明顯的真理:人類並非廣大羣眾生來背上帶有鞍座,而少數人穿着帶刺的長靴、獨蒙上帝的恩准可以合法地來乘騎他們的。

---- [美]托馬斯·傑斐遜

政治領域內沒有了競爭,人民就會軟弱無能,這是再明顯不過的道理。正是政治組織之間的競爭才向民眾提供了作出選擇的機會。沒有這種機會,人民主權就等於零。

----[美]e·e·謝茨施耐德

內 容 提 要

政治競爭是現代民主政治的基本標誌。然而,長期以來,我們將政治競爭與資本主義聯繫在一起,不敢或不屑於對此問題進行研究。其實,與市場經濟沒有階級性一樣,政治競爭也沒有階級性。哪個階級利用它,它就為哪個階級服務。加強對政治競爭的研究,已成為中國政治轉型和政治學面臨的一個全新課題,本文試圖填補這一空白。

全文共分四個部分。第一部分,政治競爭基本理論研究。主要探討了政治競爭的內涵、基本特徵,關於政治競爭的學説,政治競爭的作用等基本理論問題。第二部分,西方政治競爭透視。本部分客觀地論述了西方政治競爭產生的歷史條件,政治競爭的表現形式,西方政治競爭的本質、特色及影響等內容。第三部分,中國政治競爭的歷史考察。對20世紀中國政治競爭從初步建立到消亡的歷史及其成敗原因作了一個理性的分析。第四部分,政治競爭:中國政治民主化的未來。主要探討了政治競爭與中國民主政治的關係,中國實行政治競爭,走向政治民主化的現實對策及其措施。

全文主要運用了理論與實際、歷史與現實相結合的研究方法,其價值在於通過對政治競爭的理論和實踐、歷史和現實的分析,為我國政治發展提供一個新的理論視角。

abstract

the political competition is a primary symbol of modern democratic politics. however, it has long been associated with capitalism, which in turn discourages us to study the subject or we may just disdain to study it ally, political competition as well as market economy does not connote class distinctions ,instead, it serves whoever making use it. it has become a compelling task for political studies by the twist of china’s political system to make a closer study of the political competition.

the following article consists of four parts. part one studies the primary theories of political competition, in which the connotation of political competition and its main features, its principal theories and functions are discussed. part two deals with western political competition, in which its historical background, the way it displays itself, its nature, characters and influences will be observed. part three studies, with a historical perspective, the political competition in china, in which a rational analysis of past experience and why it rose and fell will be studies. the last but no t the least part intends to suggest that the political democratization in china depends much on political competition. in this part, much attention is focused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olitical competition and democratic politics in china and on the compelling situation that china copes with on its way to political democratization.

the article combines theory and practice as well as history and reality aims to provide a new theoretical point of view for the political development of china through the detailed analysis.

目 錄

前言 1

第一部分 政治競爭一般理論 3

一、政治競爭的內涵、特徵 3

(一)政治競爭的涵義 3

(二)政治競爭的主要特徵 5

二、關於政治競爭的學説 9

(一)熊彼特的競爭領導權理論 10

(二)薩託利的競爭――反饋理論 12

(三)戴蒙德對競爭學説的進一步修正 12

三、政治競爭的作用 14

(一)維持政治權威的合法性 15

(二)防止腐敗,確保政治權力良性運行 16

(三)塑造均衡的政治秩序,維持政治穩定 17

(四)擴大政治參與,提高民主程度 18

(五)推動政策創新,適應社會變遷 19

(六)維護人權,實現人的全面發展 20

第二部分 西方政治競爭透視 23

一、政治競爭產生的歷史條件 23

(一)經濟因素 23

(二)政治因素 24

(三)文化因素 25

二、西方政治競爭的表現形式 27

(一)政黨之間的競爭 27

(二)政黨內部的競爭 32

(三)利益集團、智囊團與政治競爭 34

三、西方政治競爭的本質、特色及影響 36

(一)西方政治競爭體現了“寡頭統治”的本質 36

(二)西方政治競爭的特色 37

(三)西方政治競爭的影響 40

第三部分 中國政治競爭的歷史考察 42

一、民初多黨競爭政治及其失敗 42

(一)兩黨制理想與多黨競爭的浮現 42

(二)民初競爭性政治的歷史進步性 45

(三)民初競爭性政黨政治失敗的原因 47

二、******一黨統治的形成與破滅 48

三、中國共產黨關於政治競爭的思想與實踐 51

(一)“民主政治鬥爭是好現象” 52

(二)“三三制” 52

(三)建立“自由民主”的新中國 53

(四)允許“唱社會主義的對台戲” 54

第四部分 政治競爭:中國政治民主化的未來 55

一、政治競爭與中國民主政治的關係 55

(一)沒有政治競爭就不會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 55

(二)政治競爭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56

(三)中國國情決定了現階段不應實行兩黨競爭或多黨競爭,

應當在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實行適度的政治競爭 58

二、建立競爭性政治,促進中國政治民主化的思考 60

(一)改革黨管幹部制度,實行黨內競爭 60

(二)建立健全人大代表競選制度 65

(三)改革鄉鎮長選舉制度,建立競選制度 68

三、積極營造有利於政治競爭的良好社會政治環境 70

(一)大力發展生產力,為政治競爭的順利推行

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 70

(二)倡導寬容、和諧的政治文化,

為政治競爭的順利推行創造良好文化氛圍 71

(三)轉變執政黨的執政理念與執政方式 72

(四)保障思想自由,維護基本政治權利 73

(五)推進司法獨立 75

結束語 77

主要參考文獻 78

前 言

1991年,美國哈佛大學政治學教授塞謬爾·亨廷頓在他的新作《第三波——20世紀後期民主化浪潮》中以一個理論家的敏鋭洞察力描述和分析了近現代民主發展的歷程。亨廷頓認為,近現代民主發展經歷了三波浪潮,第一波民主化浪潮發生在1828-1926年,其間約有33個國家建立了民主政治。第二波民主化浪潮發生在1943-1962年,其間又有40個國家建立了民主政治。肇始於20世紀70年代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以1974年葡萄牙****軍人政權,建立民主政治為標誌,迅速席捲全球。 據戴蒙德分析,到1996年1月,在世界上191個國家中,117個國家形式上是民主的,佔國家總數的61.3%。 而且,這波民主化浪潮仍在持續擴張,它“衝擊到世界上最封閉、最不可能發生變革、最被人遺忘的地方,如緬甸、蒙古、尼泊爾、扎伊爾,甚至阿爾巴尼亞。從後共產主義的東歐到後官僚威權的拉丁美洲國家,從最貧窮的赤道非洲到新富的,正在工業化的東亞,都踏上通向民主的征程。在人類歷史上,從來沒有這麼多獨立國家在期盼、建設和實踐着民主政治。”

不用説,亨廷頓是以西方為中心來觀察世界民主化浪潮的,他將民主化視為各非西方國家趨向和接近於西方自由民主標準的政治變革過程,並特別強調多黨制和政治競爭對民主的意義。這是一種典型的西方中心主義偏見。雖然如此,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確實存在,這卻是不容爭議的事實。面對世界政治發展的這樣一個特徵,處於現代化轉型期的中國,絕對不能不作任何反應,也不可能不作任何反應。不管怎樣説,西方的民主理論和實踐,對於中國的政治發展是一個重要的參照物。全盤照搬是不對的,漠視不見也不是馬克思主義態度。只有實事求是地對其進行批判吸收,才會有利於中國民主政治建設。

眾所周知,中國二十多年來以市場為導向的經濟改革,極大地促進了整個社會的變遷。社會利益的分化,中產階級的崛起,多元集團的形成都給中國政治轉型帶來了新楔機。如何進一步深化政治體制改革,推進政治民主化進程,已成為關係到中國政治穩定和政治發展的一個重大問題。在我看來,經濟市場化必然導致政治民主化,經濟領域內的自由競爭必然導致在政治領域內實行政治競爭。這是保持政治體制的活力和適應性,促進中國政治發展之必需。正如我國著名政治學家宋玉波先生所言:“正如經濟上需要有競爭才能保持活力一樣,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離不開競爭,政治上也必須有適度的和有序的競爭才能有真正的政治民主和政治發展。” 因此,加強對政治競爭的研究,已是時代的迫切呼喚,是中國政治學面臨的一個全新課題。

誠然,中國政治學自1979年鄧小平發出“政治學、法學、社會學以及世界政治的研究,我們過去多年忽視了,現在也需要趕快補課” 的呼籲以來,在恢復與發展中愈來愈關注對現實政治的研究。但是,不容忽視的是,“中國政治學對中國現實政治問題的研究還不夠全面和深入,有許多應由政治學回答的問題,政治學還沒有去研究,去回答。” 政治競爭問題正是政治學界的一大盲區和空白,是一片未曾涉足的“彼岸領域”。究其原因,則是多方面的。長期以來,在“以階級鬥爭為綱”的錯誤思想影響下,人們還習慣於有意無意地在某些領域設置“禁區”,不敢或不屑於研究。其實,“科學研究無禁區”,這早已成為人們的共識。科學研究最怕的是鴉雀無聲,或者是在某種控馭之下的異口同聲。如果説,在過去政治生活極不正常,人們的思想觀念極端僵化的情況下,對某些領域設置“禁區”還情有可原,那麼,在二十一世紀大力提倡“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新時代,在偉大祖國立志復興的今天,如果我們仍然囿於成見而不思開拓創新,那就未免喪失了一個理論工作者的應盡職責。

本文對政治競爭的研究,僅僅是一個初步的分析,其價值在於通過對政治競爭理論和實踐的分析,為我國政治發展提供一個新的理論視角。由於筆者水平所限,無論在研究的深度或廣度方面都沒有得到足夠的拓展,但筆者希望本文的觀點和材料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為以後的研究提供一些參考。

第一部分 政治競爭一般理論

一、政治競爭的內涵、特徵

(一)政治競爭的涵義

什麼是政治競爭?這是研究政治競爭理論必須首先予以回答的問題,不解決這一問題,我們就無法進行下一步的研究。目前,國內有關政治學工具書、專著及論文很少涉及政治競爭,更談不上對政治競爭作一個權威性的解釋。就筆者手中的資料看,僅有北京師範大學陳會昌教授在其所著的一本社會學著作《競爭 社會---心理---文化透視》中對政治競爭作了一個界定,他認為“政治競爭是指以政治利益為目的的競爭,它包括國家與國家的競爭,國家聯盟與國家聯盟的競爭,不同社會制度之間的競爭,不同階級、黨派、政治團體之間的競爭,為爭取各種政治權力而進行的競選,等等。” 從這一定義可以看出,政治競爭是一個外延十分寬泛的概念,它似乎無所不有,無時不在,因此,無法對它進行研究。

那麼,是否就應該就此收筆了呢?問題恐怕不會如此簡單,關鍵在於找到一種科學的研究方法。在這方面,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為我們樹立了榜樣。列寧曾概括和總結馬克思的研究方法時説:“馬克思在《資本論》中首先分析資產階級社會(商品社會)裏最簡單、最普遍、最基本、最常見、最平凡、碰到過億萬次的關係:商品交換。這一分析從這個最簡單的現象中(從資產階級社會的這個‘細胞’中)提示出現代社會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胚芽)”。 同時,馬克思和恩格斯也都表達過這樣的思想:為了便於對問題進行深入研究,要儘可能地暫時拋開“一切混雜的附屬物”,在“最少受干擾”的情況下研究事物的“純粹形態”或典型形態。 由此,我們至少可以得到這樣的啟發:第一,應該從最常見、最普通從而也最容易為人們所感覺到的事實出發,去把握政治競爭;第二,應該暫時拋開政治競爭的某些形式,在一種較為純粹和典型的狀態下,深入揭示政治競爭的內涵及特徵。

基於此認識,我們大膽地拋開陳定義中的“國家與國家的競爭”、“國家聯盟與國家聯盟的競爭”、“不同社會制度之間的競爭”。那麼,陳關於政治競爭的定義可以重新表述為:政治競爭指以政治利益為目的的競爭,它包括不同階級、黨派、政治團體之間的競爭,為爭取政治權力而進行的競選等等。

之所以將政治競爭作如此界定,是因為這一表述基本揭示了民主政治中政治競爭的內涵。不過,這一表述仍然不夠明確、具體,如“政治利益”這一術語太抽象,難以把握。

為了更準確地弄清政治競爭的基本涵義,我們不妨引用幾段西方學者關於政治競爭與民主政治關係的論述:

謝茨施耐德:民主是這樣一種競爭性的政治體制,在這種體制中,相互競爭的領袖和組織以某種方式確定公共政策的選擇範圍,以便使公眾能夠參與決策過程。

林茨:倘若一個政府按照憲法定期為各種羣體提供和平競爭政權的機會,而不是用武力排除任何一部分居民來參加競爭,那麼,我們就認為這個政權是民主的。

亨廷頓:在其他政治體制中,人們通過出身、任命、考試、財富或強制成為統治者。相比之下,在民主制度中,要麼像在直接民主中那樣,人民既是統治者又是被統治者,要麼統治者由被統治者選舉產生。一個現代民族國家,如果其最強有力的決策者中多數是通過公平、誠實、定期的選舉產生的,而且在這樣的選舉中侯選人可以自由競爭選票,並且實際上每個成年公民都有投票權,那麼,這個國家就有了民主政體。

上述三位學者儘管對政治競爭沒有下一個確切的定義,但他們的觀點卻是十分明確的。他們不約而同地把政治競爭視為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認為在民主政治中,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競爭領導權。這的確抓住了民主政治的靈魂。由此,我們認為:政治競爭是指在憲政民主秩序下,個人或集團正當、合法、有序地爭奪國家權力或最大限度地影響國家權力的行使,以實現其所代表的階級、階層和集團利益的活動。

(二)政治競爭的主要特徵

考察政治競爭的特徵,有助於我們多角度、全方位地把握它的涵義。在筆者看來,政治競爭的特徵,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政治競爭的主體是兩方或兩方以上的個人或集團。

政治競爭的主體指政治競爭的參加者,即參與政治競爭,角逐國家權力的個人或集團。政治競爭的主體必須是兩方或兩方以上的個人或集團,如若只有一方主體,則因缺乏競爭對手而談不上政治競爭。

個人是政治競爭最重要的主體。亞里士多德的名言“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反映了人與政治的一種自然的聯繫。不過,在****體制下,政治僅僅是少數人的事,廣大民眾被排除在政治體系之外,不僅“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實際上“不在其位,禁謀其政”。相形之下,現代民主政治則是開放的政治,不獨政府官員,而且廣大民眾也可以直接進入政治過程,競逐國家權力。從這個角度來説,現代人的確在越來越大的規模和越來越高的水平上變成了政治人。但是,並不是任何人都願意、都可以進入政治過程的。據美國政治學家達爾的分析,現代人可以分為四類:無政治階層、政治階層、謀求權力者、有權者。 如下圖所示:

由此可見,個人主要指“謀求權力者”,他們是這樣一種人:(1)高度注重贏得權力;(2)為自身(原始自我加上其他自我的綜合象徵,要求權力和其他價值);(3)對贏得權力有較高的信心;(4)至少最低限度地精通權力技能。 通常,我們將這一部分人稱為“職業政治活動家。”

現代社會,個人若不依賴於一定的政治組織,很難取得政治競爭的成功。政治組織最完整、最典型的表現形態是政黨。“對於權力的追逐者來説,政黨是再好不過的階梯和敲門磚。在憲政民主國家,有獨立候選人成功競選議員的,卻鮮有不依靠政黨當上總統、總理或首相的”。 1992年美國總統大選中,億萬富翁佩羅企圖不依賴任何政黨而以獨立候選人身份參與總統競選,花費了鉅額資金之後而落選就是一個典型的例證。現代政治競爭,主要就體現在政黨之間的競爭。

第二,政治競爭的根本目標是控制國家權力。

列寧説過,“全部政治的主要的和根本的問題”是國家政權問題。 國家政權歷來是各個階級、各個集團殊死角逐的中心。因為只有掌握了國家政權,才能將本階級、本集團的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並在社會價值的分配中佔居權威決定位置。

國家政權是所有權與行使權(主權與治權)的統一。在****體制下,主權與治權都集中於一家一姓之手。君主既是權力的所有者,又直接行使國家權力。誰掌握國家權力,誰就可以終身受用並傳之後世。所以,****制度下權力爭奪的邏輯是“打江山者坐江山”。在現代民主國家,主權屬於人民,人民是國家權力的惟一所有者和政治權威的終極合法來源,但人民並不直接管理國家事務,而是將國家權力授予政府去行使。實際上,誰把持了政府,誰也就控制了國家政權。所以,政治競爭始終是以爭奪政府首腦職位為中心的,所謂的控制國家政權實際上主要是指控制政府,即把持執政權。

第三,政治競爭的性質具有非對抗性。

政治競爭是體制內的競爭,競爭各方並不存在直接對抗或敵對的關係。並且,競爭各方都無意從根本上改變國家的性質和政體的形式。競爭各方都必須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和公共道德,不得以非法、非道德的手段去影響競爭的過程及結果。或許,競爭者可以使用他能夠動用的政治資源非法地影響競爭過程,或者僱用刺客謀殺他的強勁的競爭對手,但是,一旦他的任何非法行為被揭露,他就會被立即淘汰出局。例如,20世紀70年代,美國總統、共和黨人尼克松為了連任總統,指使與白宮有關的人盜竊和在民主黨競選總部辦公室-----水門辦公室安放電話竊聽器,企圖刺探對手的祕密,被新聞媒體曝光後,尼克松不得不辭去總統職務。所以,政治競爭的合法性、合道德性使得政治競爭呈現出非對抗性特點,並使政變、政治陰謀等各種非常手段失去了其應有的效用。

從微觀上看,政治競爭是零和的政治遊戲,一方的勝利總是同時意味着另一方的失敗。但從宏觀上看,政治競爭中並不存在永遠的贏家,也不存在永遠的輸家。競爭的勝利者並不能一勞永逸地獨佔政權,他的任期受到法律的限制;他也不能隨心所欲地行使權力,他的權力同樣受到法律的規範。在政治競爭中的失敗者,也不會被徹底淘汰出局,甚至遭到肉體上的消滅,他勿需為自己及其盟友的生命擔憂,因為他的權利受到法律的保護。他仍然是政治運作中的重要影響力量,可以作為議會的反對派,繼續影響政治過程;他還可以等待時機,爭取在下一次權力競爭中戰勝對手以圖東山再起,而不必孤注一擲,冒險採用非常手段進行反擊。所以,政治競爭的勝利者和失敗者都可以保持一種比較平和的心態。

第四,政治競爭與政治權力資源的爭奪密切聯繫。

一般地説,政治競爭的結果主要取決於政治主體所擁有的政治權力資源,以及因此形成的政治影響力。政治權力資源,又稱“政治資源”,按羅伯特·達爾的説法,它是政治主體可用於影響他人行為的手段,包括金錢、信息、食物、武力威脅、職業、友誼、社會地位、立法權、投票以及形形色色的其他東西。 可以看出,政治權力資源既包括物質資源,又包括精神資源。在傳統社會(奴隸及封建社會),政治主體獲取政治權力的基礎主要是暴力資源,“槍桿子裏出政權”,權力爭奪通常只在統治集團內部進行,一般不與人民發生直接的聯繫,社會所瞭解的僅僅是權力爭奪的結果。只有在發生大規模的流血衝突時,普通百姓才被捲進去。而現代社會的政治競爭是在全社會的普遍參與下,由具有合法選舉權利的公民通過投票中的選擇來進行最終裁決的。誰爭取到多數選民的支持,誰就可以合法地上台執政。“各政黨為了爭奪執政權,總是把重點放在對民心的爭奪上,因為到底由誰掌權,最終由選民説了算”。 為此,各政黨在爭奪政治資源時,總是把它與選民的支持結合起來,力求獲得更多的選票。(1)通過爭奪意識形態的主導權,控制和影響人們思想觀念的轉變過程。各政黨藉助報紙、電視等大眾傳播媒介向選民兜售自己的政治主張,竭盡所能地對人們進行意識形態的教化,“使他們相信這個黨的綱領和策略正確”。 政黨影響和控制人們思想觀念轉變的過程,屬於政治社會化過程。“一個政黨越是能夠最大限度地影響和控制人們的思想觀念的轉變過程。就越是容易獲得對政治過程的控制或最大限度地影響政治過程。” 也可以説,在政治競爭中就越是處於有利地位。(2)各政黨特別注意展現他們領袖的個人人格魅力。特別是在總統制國家,尤其如此。廣告和電視特別展現領袖的形象,有時甚至不提他們的政黨,領袖們總是以充滿領袖魅力和遇事果斷但平和又細心的形象出現。例如在1988年法國大選中,“密特朗總統競選的成功完全是個人成功,他是一位大眾愛戴的父親般的現職總統,高尚,……到了一個幾乎是無黨派的程度”。 (3)政黨還不遺餘力地向社會籌措資金,以爭奪到儘可能多的物質資源。因為“金錢是政治的母乳”,誰擁有更多的金錢,誰獲勝的可能性就越大。“雖然誰最有錢就能穩操勝券未必盡然,但是誰要是沒有錢就休想獲得任何重要的政治職位,這卻是千真萬確的。” (4)各政黨通過對現任總統(總理、首相等)在位政績的評價,以攫取對己有利的權力資源。較為典型的是美國共和黨人羅納德·里根。里根兩次競選總統的口號都是“你們比4年前生活得更好嗎?”這句很平常的話,卻很有份量,勝過千軍萬馬。1980年,“你們比4前生活得更好嗎?”將卡特逐出白宮;1984年,“你們生活得更好嗎?”使里根留在了白宮。 另外,各政黨還經常通過提供某些社會服務,以博取人們的好感知支持,如政治學者羅斯金所説:“一些美國政黨甚至提供社會服務。紐約的坦慕尼丁就為歐洲移民提供周到的服務,它在幫助他們尋找工作和住處的同時就將他們招到民主黨的麾下。” 總之,政治競爭與政治權力資源的爭奪有着十分密切的聯繫,佔有充分的權力資源,是政治主體奪取國家權力的基礎和前提條件。

可以看出,政治競爭與我們日常所説的政治鬥爭是不同的。政治鬥爭是指“在人類社會的一定歷史階段中,各種社會政治力量或政治集團,為奪取國家政權,維護和鞏固國家政權而進行的一種具有對抗性或暴力性的活動及其形式。”它具有四個特徵:核心是國家政治權力的問題;實質是階級之間的鬥爭;性質具有對抗性或暴力性;主體是各種社會羣體政治力量。 政治學界一般認為,政治鬥爭是政治發展的直接推動力量,是變革社會的巨大槓桿。但這種“推動”是以破壞現存政治秩序為代價的,它的負面效應不容小覷。事實證明,對政治發展起較大作用和直接作用的,往往是在穩定的政治局面下的政治競爭而非政治鬥爭(關於政治競爭的作用,下文將進行探討)。

二、關於政治競爭的學説

政治競爭產生於近代西方社會,但是從理論上對其加以系統論證卻是現代社會的事情。長期以來,古典民主學説在整個西方佔主流地位。古典民主理論發源於古希臘,為17、18世紀啟蒙思想家洛克、盧梭承襲並發展。古典民主理論認為民主就是人民的統治,或由人民治理國家。用亞里士多德的話説,就是“人人輪番當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統治者是被統治者,被統治者也是統治者。 根據這一看法,人民有權利實行自我統治,他們也應當實行自我統治,盧梭指出:“在一個真正的自由的國家裏,一切都由人民親自動手。” 但是20世紀西方社會發展的現實卻對古典民主理論提出了巨大的挑戰。人們發現,有史以來,特別是資本主義產生以來,人民從未實行過有效的統治,他們總是被統治。正如熊彼特所説:“人民實際上從未統治過,但他們總是能被定義弄得像在統治。” 實際上,“人民的統治”往往被某些別有用心的政客(如希特勒)所利用,成為他們加強絕對統治、淫辱人民的藉口。早在20世紀70年代,在“萬馬齊喑”的時代,顧準先生就清醒地認識到這一點,在《直接民主與“議會清談館”》一文中,他尖鋭地指出:“奢望什麼人民當家作主,要不是空洞的理想,就會淪入借民主之名實行獨裁的人民擁護者之列。” 現代社會政治發展不需要古典民主理論那種抽象的原則,而是需要一種貼近生活、更加實際的民主理論,正是在這種背景下,以熊彼特為代表的政治競爭理論應運而生。

(一)熊彼特的競爭領導權理論

約瑟夫·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 1883-1950),美籍奧地利人,當代西方頗負盛名的經濟學家和政治理論家。1942年,他出版了生前最後一部著作《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與民主》(又譯《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與民主主義》),在對古典民主學説批評的基礎上,提出了政治競爭理論,在他看來,這一理論“更忠實於生活,同時它拯救了民主方法的倡導者使用這個名詞時所指的許多意義”。

如前所述,古典民主理論強調“人民的統治”,強調民主制度的首要目的在於把決定政治問題的權力授予選民,而把選擇代表,通過這些代表將人民的意志付諸實施視為第二位。顯然,古典民主理論是建立在人民有能力實施統治這一假設之上的。熊彼特通過對政治過程中的人的本性的分析,提出了相反的觀點。第一,熊彼特認為,人們在“羣集”影響下,道德上的約束或文明方式都會突然消失,而爆發出原始衝動、幼稚行為和犯罪傾向。不管是哪一個議會,哪一個委員會,或者是由十幾位60歲開外的將軍組成的軍事委員會,都會流露出草民鬧事時那種驚心動魄的特徵,表現為責任心的削弱,思考力水平的低下和對外邏輯影響的較多的敏感。第二,熊彼特認為,人們的思想感情極易屈服於廣告術和其他宣傳方法的影響,不能理性地作出政治決定。第三,熊彼特指出,人們對那些直接與他家庭、他自己、他的商業往來,他的嗜好等有利害關係的事情,一般會表現出興趣與責任,但是一旦涉足到與私人利益缺乏直接聯繫的全國和國際事務領域時,人們的興趣會不斷減弱。“在典型公民的心理經濟學中,重要政治問題和他們的夠不上嗜好的業餘興趣及不負責任的閒談主題處於同等地位。這些問題看來如此遙遠,它們根本不像業務上的計劃;國內國際大事中的危險可能根本不會成為事實,要是真的來到,它們可能證明不很嚴重;人們覺得自己進入一個虛幻的世界。” 對於一個普通公民來説,他在打橋牌方面所花費的精力,往往多於熟諳某個政治問題所費的精力,並往往能表現出他的聰明才智和清醒頭腦。而“典型的公民一旦進入政治領域,他的精神狀態就跌落到較低水平上。他會毫不猶豫地承認,他辯論和分析的方法是幼稚的,侷限於他實際利益的範圍。他又成為原始人了。” “人民是扶不起來的阿斗”。基於這樣的分析,熊彼特指出,“民主政治並不意味也不能意味人民真正在統治---就‘人民’和‘統治’兩詞的任何明顯意義而言---民主政治意思只能是:人民有接受或拒絕將要來統治他們的人的機會。” 這樣,熊彼特對民主社會中人民的作用進行了重新界定。人民的作用不是實行統治,也不是對許多政治問題作出政治決定或選擇能實現這些決定的代表,而是將選擇作出政治決定的人。人民能否決定和影響公共決策,決策的結果是否有利於共同的幸福,都是無關緊要和意義不大的問題。只要有着普遍產生政治領導人的程序,只要每隔一段時期公民可以選擇或罷免統治者,民主就是充分的和完善的。由此,熊彼特推出了政治競爭與民主政治的關係:“民主方法就是那種為作出政治決定而實行的制度安排,在這種安排中,某些人通過爭取人民選票取得作決定的權力。”

可以看出,熊彼特非常重視政治家在治國中的作用。他認為,古典民主學説把某種完全不現實的首創精神歸諸選民,實際上等於抹煞了領導權。在他看來,“民主政治就是政治家的統治”。政治家競取領導權的過程與市場經濟的運行過程並無二致。政治市場如同經濟市場,選民就是消費者,他們的“貨幣”就是選票。選民用選票“購買”合意的商品---政治家或政治主張。政治家就像企業主,他們的政綱或許諾就像企業的產品,他們帶着這些政綱和許諾來到政治市場,通過政黨、競選班子、大眾媒介等工具,利用廣告宣傳、口號煽動以至欺詐陰謀等手段來爭取人們的選票,得到或保護已得到的作政治決定的權力。選民則帶着選票來到政治市場以換取預期的利益或政治家的承諾。這樣,政治競爭使政治家的政綱與選民的利益要求在某種程度上得到嫁接。

熊彼特的理論在西方引起了曠日持久的爭論,“到七十年代,這場辯論結束了,熊彼特贏了。” 人們愈來愈注重對兩種民主理論進行區分,一種是理性的,烏托邦的和理想主義的民主理論,一種是經驗的,描述的和程序的民主理論,並且後者逐漸取代前者,成為理解現實民主制度的本質、運作方式以及興衰原因的主流理論和方法。目前大多數西方學者都認為,民主就是一種競爭性的政治體制,沒有競爭和衝突,就沒有民主政治。

(二)薩託利的競爭---反饋理論

當代美國保守主義的民主理論家薩託利(giovanni sartory),沿襲了熊彼特的政治競爭理論,並對其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進和補充,提出了一種競爭---反饋式民主理論。薩託利也反對把民主看作是人民的統治或大多數人的統治,認為政治關係中的統治者總是少數人,被統治者總是多數人,強調民主也是少數人的統治和多數人的被統治,當然,民主並不是少數人的****和獨裁的統治。民主與****的區別不在於統治者是大多數人還是少數人,其實無論是民主政治還是****政治,統治者總是少數,問題在於****政治不是人民授權的統治,不是權力受到有效限制的統治,而民主政治則是通過選舉、競爭,使少數人得到人民授權的統治,是權力受到了有效限制的統治。“民主是這樣一種制度,其中誰也不能選擇自己進行統治,誰也不能授權自己進行統治。因此,誰也不能自我僭取無條件的和不受限制的權力。” 領導者只能從被領導者自由的,不受約束的選舉中產生;如果“別人向你授權的權力受到損害或纂改---通過壓制不同意見或不提供其他選擇---民主便從根本上被扼殺了。” 薩託利注意到,熊彼特的觀點中只注意到民主過程的輸入方面,即通過競爭選票獲得政治權力,這是不夠的。為此他提出了競爭---反饋式的民主理論來改造並補充熊彼特的競爭理論。選舉從輸入意義看,是政治家通過競爭獲得政治權力,體現了民主,這是熊彼特看到的一個方面。從輸出方面看,當選的統治者在其決策時,受着選民對統治者的決策的反應的制約,因此,要考慮民心的向背,民眾的意願。選民的選舉權就以反饋的方式制約着統治者的決策,這樣選舉就不但從輸入意義上而且從輸出意義上保證了政治過程的民主性質。

(三)戴蒙德對政治競爭學説的進一步修正

美國學者戴蒙德(larry diamond)也充分肯定了熊彼特的觀點。不過,他認為熊彼特的民主觀需要不時地重新解釋,因為這種民主觀“並不注重所涉及到的基本自由,也不試圖把這些自由納入對民主的實際測量之中。” 這種民主觀的風險是“選舉主義的謬誤”,過分強調選舉的競爭性,而忽略了民主的其他維度,忽略了多黨選舉,即使真正是競爭性的話,也會有效地拒絕給人口中的一部分人以機會來競爭權力或伸張並捍衞其利益。這一錯誤還在於把決策權的重要領域置於由選舉產生的官員控制之外,不論對民主多麼重要,選舉也只是週期性地進行,也僅僅只允許公民在由議案所提供的高度集中的不同方案之間進行選擇。他認為,競爭性的選舉只是民主政治最低限度的要求,有些國家有合法的反對黨,甚至有選舉民主的許多其他憲法特徵,但是仍然沒有達到一個關鍵的要求,即存在一個充分公平的競爭領域,這樣允許執政黨可能在選舉中被逐出權力。他將這些國家稱為擬態民主國家(pseadodemocracies)。擬態民主有許多種的形式,其中包括半民主國家(semidemocracies)。半民主國家仍然包含着多黨的選舉,不過,執政黨廣泛地使用壓制、恩庇、媒介控制和其他工具來把反對黨降低到一個“二等黨”的地位。

同其他西方學者一樣,戴蒙德認為自由民主才是完全具有現代意義的民主。附帶提及一下,按普拉特納的説法,自由民主一詞中的“自由”,不是指誰來統治,而是指如何實施統治。它尤其意味着政府的權力和行使權力的方式受到限制,特別是受到根本法或憲法的約束,但歸根到底是受到個人權利的限制。 戴蒙德認為,自由民主至少在以下幾個方面超越了熊彼特的“選舉民主”或擬態民主:首先,除定期的、自由的、公平的競爭性的選舉和普選權之外,自由民主不允許軍人或其他政治力量享有“保留權”,因為這種保留權不直接或間接地對選民負責。其次,除統治者對被統治者負有縱向的責任(這種責任通常由定期的、自由的和公開的選舉來確保)外,自由民主還要求官員對官員之間有橫向的責任制度,這種責任限制了行政性的權力,因此也有助於保障憲政、法治和審議過程。第三,自由民主還包含對政治和社會多元主義的廣泛的規定,以及對個人或團體的自由的廣泛的規定。除此之外,戴蒙德認為,自由民主還具有以下的特徵:(1)真實的權力在事實上以及在憲法法理上都歸於選舉產生的官員及其任命的官員,不是歸於那些不負責任的內部行動者(如軍方)或外國;(2)行政權受到憲法的約束,並對其他政府機構,諸如獨立的司法、議會、調查專員和總審計長負責;(3)在自由民主下,不僅選舉的結果是不確定的,因為有大量的反對票,也不僅因為政黨要不時地輪流執政,而且不能剝奪任何一個堅守憲法原則的團體組黨和參與選舉的權利(即使選舉的門檻或其他規則會阻止其他一些小黨贏得在議會中的代表席位);(4)對於文化的、民族的、宗教的和其他少數民族團體以及傳統上無權無勢的人,不應在法律上和實踐中阻止他們在政治過程中表達其利益或使用他們的語言和文化;(5)除多黨共存和週期性的選舉外,公民應有多樣的、持續的渠道和手段來表達並代表其利益和價值,包括有各種各樣的自治性結社、運動、團體,而他們可以自由締結或加入這些組織;(6)除結社自由與多元主義外,應該有替代性的信息來源,包括獨立的媒體,對這樣的媒體,公民可以(在政治上)不受限制地加以使用;(7)公民有實質性的信仰自由,輿論自由,討論自由、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結社自由、遊行自由和請願自由;(8)公民在法律之下和政治上是平等的(即使他們在各自擁有的政治資源上十分不平等),個人的或團體的自由應有效地受到獨立的、公平的司法保護,其他權力中心司法部門的決定應該執行,並加以尊重;(9)法治保護公民免受不正當的拘禁、流放、恐怖、折磨,以及對其私人生活的不正當的干預。

戴蒙德指出,自由民主的這些要素是“自由之家”(freedom home)在其年度的世界範圍內自由調查報告中所使用的標準。對自由的兩個維度:政治權利(如競選的權利,反對的權利和參與的權利),以及公民的自由,都用七分制來測量。1分表示最自由,7分表示最不自由。在這兩項自由的平均得分在2.5或以下的被認為是自由國家,得分在3到5.5分之間的被認為是部分自由的國家,得分在5.5分或者更高就是不自由的國家,自1974年以來,經過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洗刷,世界上實行選舉民主國家的數量有很大的增加,但是自由民主國家的數目卻相對原封不動;只有少數幾個政權(大約略多於20%)沒有舉行過某種程度的多黨競爭選舉。

綜上所述,由熊彼特提出的政治競爭理論經過薩託利、戴蒙德等政治理論家的修正、充實與發展,現已形成較為完善的理論體系。它不僅對民主理論界而且對西方及全球民主化潮流,都具有極其重要的影響。

三、政治競爭的作用

競爭是人類社會進步和發展的驅動力量。馬克思在談到資本主義競爭時指出:“這是一個規律,這個規律一次又一次地把資產階級的生產甩出原先的軌道,並迫使資本加強勞動的生產力,因為它以前就加強過勞動的生產力;這個規律不讓資本有片刻的停息,老是在它耳邊催促説:前進!前進!” 正因如此,資產階級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階級統治中所創造的生產力,比過去一切世代所創造的全部生產力還要多,還要大。 當然,這是講競爭對經濟發展所起的作用,應該承認,競爭對政治發展同樣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這種作用主要表現在:

(一)維持政治權威的合法性

合法性是政治權威的基礎。如同貨幣是市場體系的硬通貨一樣,合法性是政治體系在整個社會市場中的硬通貨。如果一個政權喪失了合法性,那它就只有默默地等待垮台。所謂合法性,指政治權威得到人民的信仰、支持和服從。阿爾蒙指出:“如果一個社會中的公民,都願意遵守當權者制定和實施的法規,而且還不僅僅是因為若不遵守就會受到懲處,而是確信遵守是應該的,那麼這個政治權威就是合法的。”

合法性主要包括政策的合法性和制度的合法性,二者對於一個政權來説都是同樣重要的。任何一個政府,哪怕是獨裁政府,如果它在推動經濟發展、維持社會穩定、塑造公正的政治法律結構等方面富有成效,它都會獲得大多數人民的認可和支持,從而具有良好的合法性。相反,一個政府,即使是最民主的政府,如果它的主要政策持續失敗,對各種社會問題的處理無能為力的話,它的合法性也會慢慢消失。所以,一個具有良好合法性的政府,不僅在政策方面而且在制度方面都要求具有較高的合法性。

在《第三波》中,亨廷頓進一步將制度的合法性和統治者的合法性區分開來。他指出:“在民主國家,統治者的合法性通常依賴於他們滿足一些關鍵選民對他們政績的期望。但是這一制度的合法性卻建立在程序之上,建立在其選民通過選舉其統治者的能力之上。那些在職的統治者不可避免地會作不出政績,這樣,他們就失去了合法性,也就會在選舉中被擊敗。一羣新的統治者會接替他們。因此,統治者失去統治的合法性導致了這個體制重新肯定其程序的合法性。不過,在除一黨制之外的威權體制下,在統治者的合法性和政權的合法性之間不可能作出明確的區分。政績平平既瓦解了統治者的合法性,也瓦解了這一制度的合法性。” 的確,民主政府和權威主義政府的基本區別就在於,由於在民主政治中存在政治競爭,所以,一旦執政黨的政策失效,喪失了合法性,可以通過人民在選舉中的選舉反映出來,可以通過政府換馬來建立新政權的合法性,從而避免對基本政治制度的衝擊,維持政治制度的合法性。相反,在權威主義政府中,由於制度合法性和統治者的合法性無法區分開來,一旦政府決策失敗,則不僅政府倒台,而且基本的政治制度也會面臨合法性的危機,從而導致整個政府體系的解體或變遷。

(二)防止腐敗,確保政治權力良性運行

在任何社會,都驗證着同樣一個普遍的真理:長時期地掌握權力,本質上必然趨向於腐敗。這是由於,在一個集團長期控制政權的過程中,就會形成一個盤根錯節的、封閉的官僚特權集團;他們有着一致的利益,頑固地維護着現狀,利用他們的壟斷權力和地位,對社會資源進行獨佔性的分配。權力的自然的更迭,也是在這個封閉的小集團的少數寡頭之間進行,既與其他集團無關,更不會涉及社會的普通公眾,權力的更迭不會改變權勢集團的內部結構,所以,在一個集團長期統治下,政治腐敗是不可避免的現象。

前蘇聯的一黨統治及其歷史命運,典型地驗證了這一社會發展演變的一般規律。20世紀20年代,斯大林通過暴力徹底消滅了其他政治黨派,建立了共產黨的一黨專政。同時,建立了高度集權的政治經濟體制。在一定的歷史時期內,這種體制確實實現過經濟的快速發展。但是,隨着時間的推移,封閉的壟斷性的官僚特權集團逐漸形成並給社會帶來了消極影響。官僚特權的抗阻,導致了20世紀80年代戈爾巴喬夫經濟改革的失敗;同時,各級黨政機關和國有企業官僚集團的普遍腐敗還是蘇聯解體的根本原因之一。

如何防止政治腐敗,確保政治權力的良性運行,或許是政治學最為根本、最為永恆的話題。在前資本主義社會,皇權主要受到道德、神意和習慣的制約,很明顯,這種制約無法從根本上抑制皇權恣意、任性的行使。近代啟蒙思想家洛克、孟德斯鳩創立了分權與制衡學説,主張將國家權力分為立法權、行政權與司法權,三權彼此分立,互相制約。勿庸置疑,這種分權與制衡制度是人類反對暴政,克服腐化政府的重要制度安排。不過,這種制度安排隱含着一個前提條件:執政者有下台的危險。如果沒有這一條件,政治權力由某一人、某一集團長期壟斷,那麼再有效的制度都不足以防止他們濫用權力,徇私舞弊。政治競爭可以説是從根本上確保政治權力良性運行的有效方式。因為輪流執政的制度安排使執政者不可能長期壟斷政治,難以形成一個封閉的官僚特權集團,並且反對黨的監督也迫使執政者必須正確合法使用權力,不能為所欲為。

(三)塑造均衡的政治秩序,維持政治穩定

傳統政治秩序是一種非均衡的政治秩序,各種政治力量之間存在着一種對抗性的關係。政治鬥爭的結果總是一個政治集團摧毀另一個集團,由此造成國家和社會的兩極化,一方面,執政者權力異常強大,逐漸脱離社會的控制;另一方面,社會缺乏自主性,社會處於萎縮之中而無法制約國家。這樣,整個社會形成兩個對立的集團(階層);特權階層和無權階層。它們之間的矛盾異常突出。

政治競爭徹底改變了傳統社會這種非均衡的政治秩序,塑造了均衡的政治秩序。這體現在:(1)政治競爭從根本上改變了國家和社會的關係,實現了國家和社會的均衡。因為,競爭者要上台執政,必須徵得選民的同意,選民擁有自由選擇政府的權利,這是天賦的權利,任何人都不能對此予以限制或剝奪。選民選擇哪個政府,完全根據自己的意願。競爭者必須充分表達選民的意願,並竭力滿足他們的利益要求;如果一個政黨不關照或不能很好地關照選民的利益,其他的政黨就會這樣做,它就會被選民拋棄。所以,在這種制度下,為人民服務,為大眾謀福利,第一次成為政府的內在要求。國家也不再是自居於社會之上並且日益和社會相脱離的力量,而是真正成為選民用以實現自身利益的工具和手段。(2)民主政治的制衡機制多種多樣,主要包括國家機關內部的制衡,國家政權組織之間的制衡,利益集團對政府的制衡,政黨之間的制衡等,共同構成一個政治均衡的政體,並通過政治力量之間的相互制約,保證公共決策能夠體現和代表社會公共利益,塑造均衡的利益格局,其中,最關鍵的是維持政黨之間的均衡。因為政黨既是社會利益的代表者,也是掌握和運用國家政權的主體,是現代國家的政治領導力量。從公民、利益集團和政府的關係看,他們主要是通過政黨這一媒介與國家的政策直接關聯,並將自己的利益要求和願望表達到政府。從國家立法、行政、司法等多種權力機關的關係看,在美國式的三權分立體制中,權力之間的分離,雖然本身就構成一種制衡關係,但是,如果不同的權力機關由同一個政黨控制,那麼,毫無疑問,三權之間的制約和平衡關係就會被破壞。所以,權力制約的實質是控制不同權力機關的是不同的政黨(其中,司法中立於政黨政治),競爭着的政治力量之間的制約和平衡是民主政治制約的實質。而在英國式政府體制中,立法權和行政權是融合的,是由一個議會多數黨控制的。在這種情況下,國家權力機關的制約,只有依靠反對黨對執政黨及其政府的反對來實現。總之,政治競爭使執政黨及其政府的權力始終無法強大到不受制約的程度,並通過執政黨和反對黨的易位來維持政局的動態穩定,從而有效地保證了國家和社會的長治久安。正因如此,西方國家(如英美等國)實現了長達200-3XX年的政治穩定,在這期間,沒有發生政變,內戰和重大動亂,從而導致了這些國家社會生產力的迅速發展,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

(四)促進政治參與,提高民主程度

政治參與與政治競爭一樣,也被認為是民主政治的核心要素。美國學者達爾就曾指出,民主政治涉及到兩個維度:參與與競爭。科恩甚至認為,“民主的廣度是由社會成員是否參與來確定的,而民主的深度是由參與者參與時是否充分,是由參與的性質來確定的。” 現代民主是代議民主,與古代直接民主不同。在古代,由於城邦國家領土狹小,貿易不發達,特別是由於奴隸制的制度為自由人提供了閒暇,古代人生活的重要內容是政治生活。那種不關心公共事務的人被認為是無用的人。在現代,由於商業的發展,奴隸制的被取消,疆域的擴大,現代人的生活比古代人更豐富、更復雜。在古代,政治是自由的人們生活的中心,而在現代,政治在人們生活中的地位下降了。就參與政治而言,如果説,古代公民意味着“專職的公民”(full time citizen)的話,那麼,現代公民只能是“兼職的公民”(half-time citizen)。這意味着現代公民更多的是關注自己的私人生活,而參與政治卻降低到了次要的地位。考察當代各國,就不難發現,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公民的政治冷漠現象都十分突出,其他不論,單就公民政治參與的主要形式---投票而言,近年來,大量公民放棄投票已嚴重威脅到政治統治的合法性。美國學者謝茨施耐德考察美國不投票現象後擔憂地説:“即使所有因素考慮在內,在美國,不投票現象是如此廣泛,以致通常從具體的心理和受教育因素角度對之所作出的解釋都無法令人滿意。”“如此廣泛的不投票現象給美國民主投上了一層怪影,因為它使理論與實踐之間的深刻矛盾凸現出來。” 影響公民政治參與的因素很多,主要有:社會經濟地位、教育程度、社會的性質、年齡、結社、社會心理因素等。 而是否存在政治競爭以及競爭的激烈程度無疑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因素。一般來説,不存在政治競爭的國家公民投票率較低(有些國家可能很高,但一般屬於強制性、動員性投票)。而存在政治競爭的國家,公民投票情況視其競爭的激烈程度而定。當政黨之間政見分歧明顯,衝突十分激烈,那麼捲入政治的公民相對較多,如果政黨之間政策趨同,對選民沒有多大的吸引力,那麼公民放棄投票的情況就較為普遍。由此可見,相對於其他方式而言,政治競爭有助於擴大政治參與,競爭越激烈,政治參與越活躍。

(五)推動政策創新,適應社會變遷

表面看來,在政治競爭中,各個政治集團之間互相攻訐,你擁護的就是我反對的,導致政策經常從一個極端滑到另一個極端,不符合現代政府決策的理性化和科學化要求,也不利於維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但通過深層考察,我們就會發現,實際情形並非如此。首先,政治競爭推動政治集團表現出尊重客觀規律的趨向。各政治集團要能夠在競爭中獲得勝利,除了讓大眾相信自己是代表他們的利益的最好人選外,還必須讓大眾相信他們的政策是理性的,合乎社會發展的一般規律。如果制定的政策不成熟,就可能成為對手的靶子,哪怕是一個數字上的失誤,都可能成為對手攻擊的目標,從而出現被動局面。因此,各政治集團在制定政策時都十分審慎,極少出現違背客觀規律的情況。其次,政治競爭推動政治集團的政策趨向一致性(共識政治),各政治集團除了爭取傳統的支持者外,還要力爭其他各階層人士的支持,如果政策太極端,就很可能失去這部分支持者,因此,各政治集團的政策往往都比較温和,同時,各政治集團還必須開放自己封閉的意識形態,相互學習對方的長處,以及對方政策中受選民支持的內容。如果一個政黨不能很好地將對方的政策(尤其是受選民歡迎的政策)納入本黨的政策綱領中,它就會失去一部分選民。所以,政治競爭使各集團的政策出現“趨同”現象。並且,執政黨在施政時,還往往參考反對黨(前執政黨)的政策,以利於治理。美國自1980年以來,共和黨里根政府推行新保守主義經濟政策,促進了美國的經濟增長,1992年民主黨人克林頓上台後,繼續推行共和黨的新保守主義政策,極大地發展了美國經濟,形成了二戰以來美國經濟最長的一個增長週期。政策“趨同”現象,在英國、法國以及其他西方國家都存在。政策“趨同”有利於維持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避免政策從一個極端滑到另一個極端,因此絕不會發生類似中國領導人發動“文化大革命”那樣的極端決策。

政策趨同並不意味着各政黨間的政策沒有差別,差別是有的,只不過是屬非原則性的差別;也不意味政策是停滯的,難以適應社會的變化。相反,政治競爭推動各政黨進行政策創新,以適應社會的變遷。社會是變化無常的,沒有一種永遠有效的政策。對於執政黨來説,要穩固執政地位,要在下次競爭中繼續執政,都必須進行政策創新。對於在野黨來説,要在競爭中戰勝執政黨,除了有效地抓住執政黨政策的不足,對其進行攻擊和批評外,還必須樹立自己的旗幟,使選民看到新的希望。沒有創新,執政黨就難以維持自己的政權;沒有創新,在野黨也難以取得政權。特別是當社會出現重大變遷,原有政策難以適應這一變遷時,誰提出新的主張,誰就可能上台執政,而新的主張取得良好的社會績效,普遍得到社會認同時,其他的政黨就會逐漸接受新的主張,從而導致政黨間的政策又趨於一致。當新的社會需求出現時,一個政黨反應迅速受到選民支持當選執政,另一個政黨或者多個政黨就會逐漸地接受該黨的新的政策出張;如果一個政黨在別的政黨執行一項新的政策而持續成功地執政時,仍然抱守殘缺,甚至攻擊該黨這一成功的政策,只能是自取滅亡。……所以,實際的結果是政黨間在新的政策基礎上取得新的一致。政策創新,政策變遷和政策一致構成一個循環往復的政策週期,社會在這種螺旋式的政策變遷中不斷地發展着。

(六)維護人權,實現人的全面發展

人權,通俗地説,就是使人成其為人的權利。人,之所以為人,就在於他享有屬於自己的權利,否則,他就不是一個完整意義上的人。西方一位學者曾説,“如果一個人的舌頭都不屬於他自己的,他活着還有什麼意思”。 僅此一語,足以説明人權對人所具有的決定性意義。人類數千年的歷史,就是爭取和捍衞人權,實現自我解放的歷史。1991年中國政府發表的《中國人權狀況》(又稱“中國人權白皮書”)提出:“享有充分的人權,是長期以來人類追求的理想。從第一次提出‘人權’這個偉大的名詞後,多少世紀以來,各國人民為爭取人權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重大的成果,但是,就世界範圍來説,現代社會還遠沒有能使人們達到享有充分的人權這一崇高的目標”。

要實現人權,關鍵在於建立一種良好的政治體制。這種政治體制,一方面必須以保護人權作為其最高價值,另一方面必須對政府權力進行限制。現代權力理論認為,政治權力具有侵略性和擴張性,它一旦被賦予某些私人,就會激起其隱藏的惡性,猶如洪水猛獸,難以扼制。不受限制與制約的權力乃是對人權的最大的威脅,“一般來説,每一種不受約束的權力――它可能屬於一個國王,一個士兵,一個強鄰――不僅會侵犯其附庸,而且會侵犯任何權力弱小者的生活。” 正因為如此,我們常説,****政治無人權可言。****權力是一種不受制約,具有極強滲透力的權力。****政治對社會的滲透使社會中的每一個要素、每一個團體及每一個“人”均具政治性質,失去了自身的本質和獨立性。只有君主具有獨立的意志和主權,是完整的人,其他人都不是人,“無非是一種非人民”,在這裏,“實際發生作用的不是人,而是人的異化,惟一發生作用的人,即國王,是與眾不同的存在物,而且還是被宗教神化了的、和天國與上帝聯繫着的存在物。”所以馬克思説:“君主政體的原則總的説來就是輕視人、蔑視人,使人不成其為人”。

政治競爭對維護人權具有至為重要的作用。由於存在政治競爭,執政黨下台成為平常事,如果執政黨侵犯人權,引起人民的強烈不滿,它就可能被趕下台。所以,執政黨以及其政府必須注重經濟發展,文化建設,注重公共福利事業,而不能僅謀取一黨之私利。薩託利指出:“競爭出現在文明社會中,恰恰是為了限制、教化、最重要的是取代(權力的――引者)侵略性。一個競爭性制度,正如它現在的發展狀況那樣,足以使我們疲於奔命,然而我們也可能退出;我們能夠退出,而且如果我們這樣做了,根據競爭法則,誰也無權侵犯我們”。而在某一個人、某一政黨壟斷政治,在不受制約的富有侵略性的權力面前,無權者除了坐以待斃,別無他途。不僅如此,政治競爭使政治體制具有相當的開放性,為人的全面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政治條件。我們常説,“生存權”是首要的人權,此話沒錯,但並不意味着只要温飽解決了,人權就實現了;最重要的是人的發展權得到實現。實現自我價值是人活着的最終目的。如果一個政治體制封閉,難以吸收精英人才到政治體制中來,那麼人權就不可能得到切實的保障,人的發展也必然會受到限制。由於政治競爭,任何個人都有機會成為總統,成為執政者,這就能夠極大的激發個人去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自現自我。

當然,同任何事物一樣,政治競爭也具有兩面性,也存在瑕疵。熊彼德指出,“爭奪當權職位的競爭,一方面浪費了人員和精力,另一方面民主過程很容易在政治領域裏創立一些條件,一旦這些條件確立,就將把能在政治領域以外其它領域作出成就的大多數人趕出政治領域。” 另外,政治競爭常常誘使政治家對選民作出空頭許諾,一旦上台執政,這些許諾很難付諸實現,使選民往往感到政客們台上是一套,台下是一套,從而對投票持冷漠態度。不過,相對於政治競爭的正效應而言,政治競爭的負效應是第二位的,次要的。我們絕不能因為政治競爭存在負效應而因噎廢食,盲目加以排斥。正確認識它的正負效應,揚其所長,避其所短,這才是馬克思主義態度。

第二部分 西方政治競爭透視

本文所説的“西方”,是一個特定化了的概念,它指的是資本主義發達國家,不僅包括西歐各國,而且包括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及日本等國。限於篇幅,本部分主要以英美法德日等國為對象,考察政治競爭的有關問題。

一、政治競爭產生的歷史條件

政治競爭起源於西方絕非歷史的偶然,它是近代西方經濟、政治及文化全面轉型的必然結果。馬克思指出:“任何一種制度的建構都是當時各種社會背景的綜合產物,不管這種背景是屬於人文的,社會科學的、還是自發的或外化的。” 政治競爭深深地植根於社會多元主義、市民社會、對法治的信仰、親歷代議制的經驗、精神權威與世俗權威的分離、以及對個人主義的堅持,所有這些都是在一千多年以前的西歐開始出現的。這些條件不僅是政治競爭產生的條件,也是非西方社會移植政治競爭應當具備的條件。

(一)經濟因素

經濟是政治的基礎,必須從經濟中去發掘政治現象產生的原因,這是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觀點。正如恩格斯所説:“一切社會變遷和政治變革的終極原因,不應當在人們的頭腦中,在人們對永恆真理的正義的認識中去尋找,而應當在生產方式和交換方式的變更中去尋找。”

值得一提的是,二戰後西方國家興起的政治發展理論或曰發展政治學及其代表人物諸如亨廷頓、阿爾蒙德、派伊、李普塞特等亦充分注意到經濟發展與民主政治之間的關係。他們運用實證方法通過統計資料對歐美國家政治發展研究後揭示出一個歷史事實並得出一個基本結論,用達爾的話説,就是“不同國家的社會經濟水平與一般的競爭政治,尤其是多頭政制中的競爭政治的出現率有密切的關聯”, 也就是説,當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時,則產生競爭政治的概率就越大;反之,經濟發展未達到一定水平時,則這種概率就越小。

從根本上説,近代西方政治競爭的產生正是緣自經濟發展的推動,確切地説,它是隨着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建立和市場經濟的發展而逐步建立和發展起來的。(1)西方國家是內生型的第一批現代化國家,工業革命促進了這些國家迅速地從農業國轉變為工業國;海外殖民擴張不僅增長了物質財富,而且大大刺激了市場經濟的發展。市場經濟的發展打破了傳統社會國家與社會一體化狀態,使國家與社會的二元化成為現實。市民社會逐漸發育成熟,逐步脱離了國家的控制而取得了自主發展的權利。國家不再無限制地干預經濟的發展,正如馬克思和恩格斯所説:“資產階級不允許干預他們的私人利益,資產者賦予國家權力的多少隻限於為保證他們自身的安全和維持競爭所必須的範圍內。” 一個發育成熟的市民社會,正是政治競爭產生的基礎性條件。(2)市場經濟是競爭的經濟,在市場經濟中,各經濟主體具有不同的利益,從而形成了利益多元化格局。在不同的經濟主體之間必然存在不同的競爭,這種競爭必然會在政治領域表現出來,集中體現為各個集團爭奪國家政權的鬥爭。所以,政治競爭是與市場競爭相適應的。正如馬克思恩格斯所説,代替封建所有制關係的是“自由競爭以及與自由競爭相適應的社會制度,資產階級的經濟統治和政治統治。” (3)市場經濟內含自由和平等。市場經濟的獨立發展完全是以等價交價為原則的,它從根本上否定了血緣、門第、權利、民族、國家、宗教之間的差別,而把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作為交換的惟一盡度。在市場經濟中,沒有高低貴賤之別,無論是畫家的勞動還是樵夫的勞動都是平等的。“平等和自由不僅在以交換價值為基礎的交換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換價值的交換也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產的現實的基礎。” 經濟領域的自由和平等體現在政治上就是要求各個階層和集團都有競爭國家政權、參與國家管理的自由和平等的權利。所以,“政治競爭從原則上説來,是經濟自由和政治平等權利的邏輯結果,是從人們享有自由權利和平等權利中引申出來的。”

(二)政治因素

從政治因素看,政治競爭的產生與代議制、政黨制、選舉制有着密切的聯繫。

近代資產階級原本是封建****統治下的受壓迫階級,他們對****、暴政有着強烈的恐懼。在用暴力摧毀封建政治結構之後,資產階級不是用更為落後的制度取而代之,相反,資產階級深知,統治只有借用人民的名義,才能夠長久存在下去。因此,資產階級在建立新的政治結構時,始終堅持了兩條基本原則,一是防止****和暴政,二是發展民主。就前者來説,西方國家建立了權力分立與制約的機制,對防止權力專橫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就後者而言,鑑於現代國家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實行古希臘式的民主政治是不可能的,因此,資產階級建立了代議民主政體。歷史地看,代議制起源於英國中世紀的等級君主制,最初,議會只是一個供國王諮詢的機構,只有一個等級:貴族。隨着資產階級反封建鬥爭的深入,議會的成分不斷擴大,擴大到包括一般的平民;其權力也不斷下移。正如顧準所説:“議會的演進史,是其所包含的成分不斷擴大,民主權利逐步下移的歷史。” 一方面,議會將直接民主體制下人民的無限權力縮小到不充分的權力,人民不再擁有直接決定政治問題的權力(極少數公共事務除外),而是將其權力委託給其代表行使。另一方面,議會又成為各階級、各階層和平鬥爭的舞台。議會以多樣性和不同政見為基礎,在議會中,代表同一階層或利益集團的議員自然結成政治派別,最初,這些派別主要力爭成為議會多數,以使他們的政治主張成為多數人的意見;後來,他們逐漸意識到,僅僅做到這一點是不夠的,還必須把執政者趕下台。於是,這些政治派別最終走出議會發展成為政黨。政黨是自由結社的產物,它是“在政治空間展開‘共同競爭’的組織(在‘競爭’與‘對抗’中表現存在的根據和生命源泉)”,“他們吸收和動員遊蕩於政治領域的各種利益及思想,並試圖以這種力量為依託去奪取政治過程的持續支配權。” 政黨始終以控制國家權力,最大限度地爭奪國家權力為目標,離開了國家權力,政黨幾乎不能對社會產生影響力。當然,政黨並不是以武力奪權,而是在選舉中奪權。所以,政治競爭與選舉活動密不可分,“甚至説,選舉制造成了競爭性政黨制度也許不算過分。圍繞着議會或總統的選舉,各政黨才有競爭的目的、競爭的理由和競爭的內容。”

(三)文化因素

從文化因素看,政治競爭與近代政治及政治文化的世俗化有着密切的聯繫。關於世俗化,美國政治學者薩託利曾作了一個説明,他説:“當神的王國和愷撒的王國----宗教領袖和政治領域相分離時,世俗化就出現了,因而,政治不再得到宗教的援助,它既失去了它的源於宗教的僵化教條主義,也失去了它的宗教式的強度。” 簡言之,政治及政治文化的世俗化指政治不再為某一特權階級所壟斷而成為全民和全社會的共同事務,政治也不受神權的控制而獲得了自主發展的權利,以及形成的與此相適應的參與型的政治文化。

我們知道,歐洲中世紀是歐洲史上最****最黑暗的時期。中世紀的政治文化是融教會與國家、教權與王權於一體的神權政治,與這種神權政治相適應的意識形態是以奧古斯丁和阿奎那為代表的神權政治論,整個社會都拘伏於神學政治的囚籠中。如恩格斯所説:“中世紀只知道一種意識形態,即宗教和神學。” 在這種極其獨裁與****的政治環境下,廣大民眾不僅被排除在政治體系之外,而且被馴服為一種政治動物。在中世紀後期,隨着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形成與發展,神權政治越來越成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桎梏。在這種情況下,進步的思想家們在意識形態中開始向神權政治發出挑戰,從而啟動了近代的政治世俗化進程。先是發端於意大利並進而波及整個歐洲的文藝復興運動,繼之而起的思想啟蒙運動都形成了對神權政治的強烈的衝擊波。荷蘭的格老秀斯、斯賓諾莎,英國的洛克,法國的伏爾泰、孟德斯鳩、盧梭,美國的傑斐遜、潘恩等啟蒙思想家運用自然法和社會契約論不僅抨擊了神權政治,抹掉了籠罩在封建****制度上面的宗教矇昧主義,而且論述了國家、政治社會、政府和法的起源與形式,使國家、政治、法律等問題從宗教神學的束縛中解脱出來。17世紀的英國資產階級革命、18世紀的美國獨立戰爭和法國大革命決定性地把政治推入了較高的世俗化時代。在資產階級所制定的憲法及憲法性文件中都明確規定,國家主權屬於人民,人民擁有言論、結社、集會和選舉的權利;在政治結構方面,經由普選產生的議會擁有較高的權威,包括總統在內的各種重要官職均需其選舉或認可方能產生,而且立法、行政、司法機構互相制約。所有這些,都標誌着政治的平民主義時代的到來,人民不再是****體制下的被奴役對象,而是真正成為國家和社會的主人。

總之,商品經濟的發展以及新興階級的崛起,代議民主制的建立及政黨的成熟,以個人權利、法治為核心的民主文化,是西方政治競爭產生的根本條件。可以説,離開了任何一個條件,政治競爭都不可能產生。

二、西方政治競爭的表現形式

西方政治競爭主要體現為政黨之間的競爭以及政黨內部的競爭,這與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魏弗爾蒂認為:“民主本身便意味着一種雙重的競爭過程:其一是普選中黨派之間的競爭,其二是這些黨派內部政治家們爭取黨內領導權的競爭。” 此外,利益集團、智囊團等政治組織作為政黨的後援力量,對政黨競爭產生了重要影響,它們之間的競爭是政黨競爭的必要補充。

(一) 政黨之間的競爭

現代西方國家都存在數個政黨,但由於各國的政體、政黨的力量對比、具體政治經濟形態發展變化等因素,政治競爭在各國的具體表現形式和內容各不相同。歸結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模式。

1.英美模式

英美模式的特點是:典型的兩黨競爭。在英美,雖有多個政黨存在,但是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始終由兩個最大的政黨(目前在英國是保守黨和工黨,而美國兩個最大的黨是民主黨和共和黨)通過競爭交替組織政府,輪流執政。其他政黨無法與兩大黨抗衡;同時,兩黨執政也勿需它們的支持;因而,其他政黨基本上無緣進入政府,即使執政黨出於某種目的或發於善心起用其他政黨人士入閣,也不能稱之為聯合政府。

英美兩黨競爭均發源於議會中的黨派分野。自政黨形成以來,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自然會發生政黨間的分化組合,但總的情況是大黨分裂為小黨後又由眾多的小黨組合成大黨或者一個政黨崛起而取代另一個政黨,因此政治舞台上見到的始終是兩個大的政黨。它們時而在台上,時而在台下,玩着翹翹板遊戲。一黨長期執政的情況時有發生, ********卻極為罕見。在英國,曾一度出現第三黨衝擊兩大黨的情況,但兩大黨輪流執政的格局始終沒有改變。而在美國,兩大黨以外的其他黨基本上不構成對兩黨地位的威脅,兩黨執政可謂穩如泰山。之所以形成如此穩定的兩黨競爭體制,據西方政治學者分析,主要緣自下列因素:(1)制度的因素。英美兩黨制均產生於相對多數選舉制,這種選舉制度有利於兩大黨而不利於第三黨的建立和生存。此外,美國的單一行政長官制也有利於兩黨的形成和發展。總統職位通過總統選舉產生,而不受各政黨在國會佔有席位多少的影響,總統選舉人團的產生是“勝者全得”,要麼獲勝,要麼失敗,因而引起政黨的兩極化。在美國,由於聯邦制的特點,各州州長、各州議會的選舉均採用相對多數制,這也有利於鞏固兩黨制。(2)歷史二元因素。兩黨制是美國社會結構利益雙元性的產物,美國建國初期以來每次重大的政治、經濟和社會衝突幾乎都是二元、兩面的。圍繞憲法的批准出現的東部商業利益和西部農業利益之爭導致了聯邦黨人與反聯邦黨人的產生。經濟利益之爭也導致南北方圍繞奴隸制及其種植園經濟而產生分裂,由此形成兩大陣營。20世紀城鄉利益的衝突又是自由主義和保守主義交鋒的重要因素,等等。(3)政治文化因素,英美兩國選民觀點中庸、適度、不走偏激,善於妥協,視政治為妥協的藝術。兩國的政治文化接受了妥協的必要性、短期實用主義的明知性以及避免僵硬教條主義的務實性。另一方面,在兩國社會的根本目標以及實現這些目標的主要方式問題上存在廣泛的共識。大多數國民認可洛克和麥迪遜關於個人自我發展的重要性以及擁有私有財產權利的觀點,很少有人主張生產資料公有制。因此,政黨之爭不在於選擇公有制或私有制,而在於怎樣分配資源和財富問題。

可以肯定地説,只要英美保持兩黨制的基本因素不變,即國家制度、政治體制和選舉制度不變,英美兩黨競爭,輪流執政的局面還將長期存在下去。這是英美長期以來政局一直比較穩定,經濟穩步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2.法國模式

法國模式的特點是:多黨兩極競爭。所謂多黨兩極,“即在多黨制的前提下,各個政黨依其觀點、政策的不同而形成兩大對立的派系,每一派系都有一箇中心黨”。 目前,在法國,主要是以四大黨為主構成左右兩大陣營、右翼以保衞共和聯盟、民主聯盟為主(保衞共和聯盟是中心黨);左翼以社會黨和共產黨為主(社會黨是中心黨)。活躍在法國政壇上的主要是這四大黨。

法國政黨兩極化形成於第五共和國時期。這種格局的形成,大致經歷了十多年時間,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首先是20世紀六七十年代法國工農業結構的變化,導致法國社會階級結構發生變化,為政黨兩極化提供了社會基礎。其次是憲法確定的政治制度對這種政黨制度的形成起了決定作用。新的選舉制度促使了政黨的分化組合和新的政黨聯盟的形成。此外,國內外政治局勢的影響,政黨領袖個人的人格魅力也起了促進作用。儘管兩大政黨聯盟內部各政黨力量的分化組合時有變化,但總體格局一直在議會和政治生活中發揮穩定性作用:兩大派左、右觀點鮮明,彼此對峙,相互制約;四大黨則通過組成兩大派的政黨聯盟方式,左右法國政治生活,其他一些小中政黨聯盟均無力與之抗衡,由此避免了第四共和國多黨競爭帶來的政局不穩的弊端,有助於第五共和國政局相對穩定。從80年代中期以來,法國數次出現左右翼“共治”局面。1984年共產黨和社會黨分裂,導致社會黨在1986年議會選舉中喪失多數,當時的左翼總統密特朗被迫任命右翼的希拉剋為總理,這種共治局面在1993年再次出現。1996年,希拉剋總統為了改變右翼政黨在國民議會中微弱多數的局面,決定解散國民議會重新選舉,結果保衞共和聯盟慘敗,社會黨大獲全勝,在1995年總統選舉中敗給希拉剋的若斯潘坐上了總理交椅,實現了第五共和國以來的第三次左右翼共治,直到現在。按照戴高樂創立的第五共和國執政傳統,由同一政黨派別或政黨聯盟控制總統、議會和政府,建立總統的多數派,是保證總統充分行使權力和維護政府穩定性的有效手段。因此,左右翼政黨聯盟共治是法國政治體制中的特殊現象,是法國多黨制下各種力量互相鬥爭和妥協的特殊產物。80年代以來,在法國經濟、政治、社會以及比例代表制等因素的作用下,傳統的兩大派四大黨政黨格局中出現了以黨派林立和相互制約為特徵的黨派多元化現象。一方面,以綠黨為代表的新生政治力量和代表現代法西斯主義的極右政黨國民陣線以及中間黨派紛紛崛起,極右翼、綠黨和中間黨派勢力得到加強,傳統兩大派的地位有所削弱,兩大派在選舉中都開始積極向中間思想和路線靠攏,極力拉攏這些政黨的選民。另一方面,新的黨派多元化現象並未改變法國議會多黨中無一政黨佔絕對多數的基本特徵,在競選和組閣中,仍然是利害相關的政黨組成左、右翼兩大政黨聯盟進行角逐。

3.德國模式

德國模式的特點是,三角均勢、兩極競爭。這種政黨競爭模式是聯邦德國政黨制度的進一步發展。在1947年聯邦德國首屆議會選舉中,總共有基民盟--基社盟(即基督教民主聯盟和基督教社會聯盟)、社會民主黨、自由民主黨、德國共產黨等11個政黨進入議會。其中所獲選票的比例是:基民盟--基社盟獲31%,社會民主黨獲29.2%,自由民主黨獲11.9%,德共獲5.7%,其他各黨得票均不超過5%。這個情況表明,基民盟--基社盟和社會民主黨幾乎勢均力敵,誰都不佔絕對優勢,無法單獨組閣執政。在這種情況下,自由民主黨支持誰,誰就可以組閣。結果,基民盟--基社盟聯合自由民主黨,組成了聯合政府。1969年第6屆議會選舉中,社會民主黨一躍而成為第一大黨,但也未獲絕對多數,於是,便與第三大黨即自由民主黨聯合組閣併成了主要執政黨,而第二大黨的基民盟--基社盟只好充當在野反對黨的角色。由此開始了基民盟一基社盟同社會民主黨之間的第一次輪流執政。在以後歷屆政府(包括1990年德國統一後組成的新聯邦政府)中,儘管仍由基民盟—基社盟和社會民主黨兩大政黨輪流執政,但由於歷史的原因和選舉制度等的具體規定,決定了兩大黨中誰也不能強大到佔絕對優勢的地位。自由民主黨是小黨,一般佔有不到10%選票,但卻在兩黨競爭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基民盟--基社盟和社會民主黨任何一方一般只有得到它的合作,才可能組成聯合政府。1948年以來,除1966-1969年,聯盟黨與社會民主黨組成大聯合政府 外,自由民主黨一直與其中的一個大黨聯合組成政府,其地位也較為穩定。這種近似等腰三角形的多黨聯合執政模式,可以説是聯邦德國及統一後的德國政局長期穩定的主要原因之一。20世紀80年代以來,綠黨作為一支新秀出現在德國的政治舞台上。在1983年聯邦議院選舉中,綠黨獲得了5.7%的選票,28個議席,首次進入聯邦議院,成為聯邦議院中第四大黨,從而打破了聯邦議院長期存在的由聯盟黨、社會民主黨、自由民主黨三黨主宰的局面。綠黨的崛起使自由民主黨的長期執政夥伴地位發生動搖。在1998年的議會選舉中,社會民主黨首次聯合綠黨組成了所謂的“紅綠聯合政府”,社會民主黨領袖施羅德出任總理,開始了兩極對壘的新階段。

4.日本模式

日本模式的特點是,一黨獨大,多黨競爭。這種模式形成於1955年第二屆鴆山內閣時期,在同年舉行的眾議院選舉中,自由民主黨(簡稱自民黨)佔有眾議院511個席位中的299席,不僅是第一大黨,而且擁有了超過半數的優勢,可單獨執政;社會黨佔有156席,是第二黨,此後的歷屆眾議院選舉中情況也大致如此。其中自民黨總以穩超半數議席而長期執政,社會黨始終佔1/3議席而位居第二大黨地位,充當反對黨角色。這種既不同於歐美式的多黨制,也不同於一般一黨制的制度,被人們稱為“xx體制”。這種體制持續了長達38年之久,在此期間,日本其他政黨如社會黨、日共等革新勢力和公明黨等中間勢力始終長期處於在野地位,無一政黨可單獨與自民黨爭雄。

自民黨之所以能夠長期執政,主要原因有三個。一是,它得到財界的大力支持和積極扶植,並與政府官僚密切結合,形成了一個以財界意志為基礎,並以自民黨為政治代表,通過立法、行政等措施,經由官僚機構付諸實施的政、官、財三位一體的權錢統治體系。二是,自民黨執政期間所採取的一系列經濟、政治和外交政策,在保障壟斷財團利益的前提下,不同程度地滿足了國民的願望和要求,因而能在較長時間內維持其統治的相對穩定。三是,在野各黨普遍力量弱小、基礎薄弱,常常因為意見分歧而彼此勾心鬥角,無法實現步調的統一與共同合作,從而有利於自民黨一黨長期執政。

然而,任何一個政黨如果長期壟斷政治都必然會積累自身無法克服的弊端,日本自民黨也是這樣。這突出表現在日本“金權政治”腐敗沉痾久治不愈,政治醜聞接連不斷。日本的“民主政治”,實際上是錢權政治;日本政治的腐敗,首先表現為執政黨的腐敗。自民黨一直信奉“金錢就是權力”、“權力就是金錢”的方針,因此,圍繞錢、權問題,自民黨內貪污、受賄屢見不鮮。 應該説,這與日本的選舉制度有直接的關係,日本實行中選區制,根據選舉法的規定,全國分為200多箇中等大小的選區,每區設有幾個議席。同一政黨可以有數名候選人競爭,相互間不是靠政見取勝,而是憑經濟實力較量,政治與金錢結下了不解之緣。日本自民黨的腐敗嚴重損害了它的執政形象,削弱了自民黨的整體實力。終於在1993年眾議院選舉中,自民黨只獲233席,不足半數而下台,由社會黨聯合其他在野黨及新成立的政黨組閣執政。至此,日本自民黨一黨執政成為歷史。近十年來,自民黨雖然也曾獲得了單獨執政的機會, 但現今的自民黨已不是從前的自民黨:日本向多黨聯合輪流執政方向發展的趨勢,似是很難扭轉了。

(二)政黨內部的競爭

前文分析了西方國家政黨競爭的概況,其實,各政黨內部也存在較為激烈的競爭。任何政黨都不可能是鐵板一塊,黨外有黨、黨內有派乃是一種必然現象。政黨內部的競爭既是黨內民主的重要體現,又是整個國家政治民主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1.政黨內部派別競爭的原因

西方政黨內部出現派別競爭和派別政治,是由多方面的原因決定的。從根本上説,這是現代社會利益多元化的必然結果,誠如麥迪遜所説的,造成政黨內部派別競爭的“最普遍而持久的原因,是財產分配的不同和不平等。” 從表面上看,西方國家體制內的政黨都是整個統治集團的利益代表,但實際上他們往往只代表某些大壟斷集團的利益,很難具體滿足各個利益集團的要求。於是,這些集團便千方百計地在政黨內部尋找自己的政治代理人,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實現。“兩黨或多黨輪流執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資產階級不同利益集團的政治要求,但往往是粗線條的,不可能反映得很細。所以,資產階級各個利益集團之間的關係,不僅需要通過兩黨或多黨輪流執政進行粗線條的宏觀調整,而且還需要各政黨內部的派系活動和派別組織進行細線條的微觀調整。”

2.政黨內部競爭的表現

西方政黨內部的競爭,主要體現在:

第一,爭奪黨內最高權力。欲登上總統或首相(總理)寶座,必先成為黨內的最高領袖。“在黨內出不了頭的政治人物,通常是不可能登上國家權力頂峯的。” 在美國,各政黨的總統候選人是該黨的當然領袖,要成為總統候選人,必須經過漫長而艱苦的預選。如1860年,民主黨在南卡羅的查爾斯頓舉行代表大會,經過57輪投票,也未能產生出本黨的總統候選人,爾後又在巴爾的摩召開第二次代表大會,經過兩次投票,才決定提名道格拉斯為候選人。1924年的民主黨代表大會,更是進行了103次投票,才決出候選人。在英國、日本等議會制國家,首相或總理是由議會內的多數黨領袖擔任的,誰成為多數黨領袖,誰就可以上台執政。因此,多數黨內部的競爭十分激烈。如1976年,英國首相哈羅德·威爾遜引退,6位內閣大臣競選工黨領袖,經過三輪投票,詹姆斯·卡拉漢才當選並繼任英國首相。日本自民黨內部各派系,圍繞自民黨總裁人選的競爭也是異常激烈的。各派系之間既有正面交手,又有幕後交易,它們甚至採取造謠誹謗,惡意中傷的辦法打擊對手,抬高自己;通過封官許願、金錢賄賂、挑撥離間,暗挖牆腳的手段削弱對手,壯大自己。

第二,政策的競爭。政治競爭包含政策的競爭,誰能夠提出最受選民歡迎的政策,誰就有希望上台執政。在政黨內部,政策的競爭也是一個重要的內容。各政黨由於對政策的取向而分為不同的派別,如美國兩黨內部都有自由派和保守派、鴿派和鷹派。在英國,20世紀50年代以來,保守黨內部就開始出現一些派別組織如星期一俱樂部、塞爾斯頓集團等。這些集團往往各執一種政策主張。從一定意義上説,英國的政策就是各政黨、各政黨內部各派別討價還價、反覆競爭的結果。如阿爾蒙德所説,“英國的政黨是許多具有各種政策偏愛的集團的聯合。一個政黨在採取堅強立場之前黨內的各個集團相互競爭以決定全黨必須據以合作的政策。”

第三,爭奪黨內的其他重要職位。這在日本體現得特別明顯。在英美,黨內的職務並不十分重要,除政黨領袖出任首相總統外,其他職務幾乎不為人關注。黨內的“精英”紛紛在政府謀取高位,誰也不把黨內的職務放在眼裏。日本則不同,日本自民黨內部的高級領導職務十分顯赫,不亞於內閣大臣,除自民黨總裁兼任內閣總理大臣外,其他人員一般都不兼任黨政要職,但他們的政治地位相當高。自民黨的幹事長、總務會長、政務調查會長被稱作黨內三巨頭。總裁就經常從黨內三巨頭中特別是幹事長中遴選,而沒有擔任黨內高級職務的人很難擔任總裁和首相,所以,黨內高位對一切有心問鼎首相寶座的人都有吸引力。爭奪黨內重要職務成為日本政治的一個獨特現象。

3.政黨內部派系競爭的後果

西方政黨內部的競爭無論對政黨本身,還是對國家的政治發展都產生了重要影響。如何看待這種現象呢?首先,政黨內部的競爭是現代民主的重要體現。如前文所述,現代民主政治是寬容的,富有韌性的政治,它不怕分裂、不怕背叛。1931年,英國麥克唐納背叛和分裂工黨,組成聯合政府,在****政治下,這是無法容忍和難以想象的。“在古代政治和****政治下,麥克唐納不要説當上首相,而是被扣上分裂黨,分裂國家和罪該萬死、遺臭萬年的罪名。” 其次,政黨內部的競爭在統治集團內部起到了某種必不可少的制約和協調作用,可以避免黨的大權落入某個集團之手,可以避免領袖個人獨斷專行(如指定接班人,實行變相的世襲制)和思想僵化,從而使政黨能照顧到不同階級、階層的利益。最後,政黨內部的競爭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政黨競爭之不足。就日本而言,自民黨內部派別的合法性與獨立性使每個派別看上去都像一個小黨,而自民黨更像是這些小黨的聯盟。所以,儘管日本由於歷史原因並沒有形成兩大黨輪流執政的局面,但政黨內部的競爭為統治集團內部矛盾的調解和相互監督提供了一條有效的途徑,體現了某種多黨政治的特點。當然,政黨內部的競爭也可能導致政黨組織渙散,權威缺失、助長政府不穩定等後果,解決的辦法不是壓制內部競爭,取消內部競爭,那樣只能使一個政黨褪變為****主義政黨,而是要順其自然,因勢利導,揚長避短。正如麥迪所説“既然派別的潛在根源植根於人類的本性”,那麼,對“派別危害”的可能存在的療劑要比疫病本身危害更大,最好的出路是承認它們的存在並努力控制它們帶來的後果。

(三)利益集團、智囊團和政治競爭

一般説來,一個政黨要在政治競爭中取得執政權,必須擁有在不斷變化的環境中戰勝其他政黨的實力和基礎,這種實力和基礎,主要由兩方面因素構成:一是政黨牢固而廣泛的社會支持基礎;二是政黨積極而有效的政治綱領和政策主張。就前者而言,現代社會廣泛存在的利益集團越來越成為政黨的“後援力量”,成為政黨生存和發展的靠山。與政黨一樣,利益集團也是利益多元化的產物。它與政黨的區別在於,政黨的目標是通過選舉獲得權力,而利益集團通常“尋求獲得具體的、相對較窄的政策優惠,只是有選擇性地影響政策,其目標並不是贏得政治大權。” 利益集團實現自己利益的途徑多種多樣,但主要還是通過支持政黨,並向執政黨及其政府施壓來表達自己的利益需求。西方政黨一般都有自己較為固定的利益集團和勢力範圍。英國工黨和工會就一直保持着一種特殊的合作關係,如理查德·羅斯所説:“英國的利益集團,尤其是工會,是與政黨政治高度結合的。在工黨內,工會提供將近90%的黨員,黨代表大會85%以上的選票以及85%的收入。工會佔工黨全國執行委員會28個席位中的18個,幷包辦1/3以上的工黨議員。” 與之相對照的是,英國的保守黨與工商業集團有着密切的聯繫,在保守黨與工黨的政治競爭中,工商業集團始終站在保守黨一邊,“工商集團與保守黨之間沒有正式的機構聯繫;支持主要是採取捐款的形式。”在美國,民主黨與“勞聯---產聯”的關係儘管不及英國工黨與工會的關係那樣緊密,但民主黨仍然在“勞聯---產聯”中獲得了大大高於共和黨所獲得的選票。

有組織勞工與總統選舉

勞聯---產聯的成員總數 16,000,000

因為只有大約半數的成員參加總統選舉,減去 8,000,000

勞聯---產聯的實際投票數 8,000,000

民主黨得票所佔勞工選票比例

(8,000,000x70%) 5,600,000

共和黨得票所佔勞工選票的比例

(8,000,000x30%) 2,400,000

從民主黨得票所佔比例中減去共和黨

所佔比例,得到民主黨從勞工集團的淨得票數 3,200,000

在德國,最有影響力的集團“德國工業聯合會同基督教民主聯盟――基督教社會聯盟及保守的政治家們有悠久和密切關係。工商利益給基督教民主黨人提供鉅額財政支援,相當數量的聯邦議院議員同工商業有密切聯繫。” 法國和意大利的工會則以政治路線劃分為社會黨工會,共產黨工會和基督教工會。

對於日本自民黨來説,最重要的利益集團是財界團體。自民黨與財界有着傳統的聯繫。在二戰前,財閥的解體,使財閥與保守政黨的正式關係終結,但它們之間依然有密切的聯繫。財閥解體後,日本經濟界又很快開始新的組合,並在不久之後形成新的財界四團體。 1955年自民黨的成立可以説就是財界的一大政治傑作,因此,自民黨從開始就以財界四團體為自己執政的最重要的社會基礎。

利益集團除向政黨提供支持外,各利益集團之間也存在着激烈的競爭。當然,這種競爭並不是以奪取政權為直接目標的。利益集團之間的競爭,主要在於更有力地影響政策的制定與實施,影響公共權力的運行,以充分實現本集團的利益。

智囊團在政治競爭中同樣發揮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智囊團又稱思想庫,大體上可分為兩類:半官方的和純民間的。其主要職責就在於為政治首腦提供政策諮詢,制定出最受選民歡迎的政策,使其在政治競爭中佔居優勢。此外,在美國,還存在一批競選諮詢專家,他們與智囊團的區別在於,不是向候選人提供政策服務,他們也不一定認同候選人的政見,而是為候選人提供最準確的情況,為其塑造最佳的形象,擬定最有效的競選方式。競選諮詢專家都是來自各方面的專業人才,通曉社會學、心理學、領導學、統計學、美學,通曉電腦、電視新聞製作以及廣告設計。他們以此為職業,在競選中發揮着舉足輕重的作用。

三、西方政治競爭的本質、特色及影響

(一)西方政治競爭體現了“寡頭統治”的本質

一定的政治制度歸根到底是為一定階級政治經濟利益服務的。西方政治制度亦是如此。西方政治競爭,無論是兩黨競爭或多黨競爭,都是不涉及根本社會制度的變革,實際上僅僅是維持資產階級寡頭統治的一種策略而已。從表面上看,西方政治輪流執政的制度安排,使任何政黨都不可能一勞永逸地壟斷政權,總是在在朝與在野之間來回擺動。這種輪流執政,的確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人民的意志,因為人民至少獲得了對政府的選擇權,有權利選擇他們較為滿意的人和集團上台執政,並把他們不滿意的人和集團趕下台,毫無疑問,輪流執政有助於防止某一集團壟斷政治,從而避免出現“寡頭統治”的情況。但這是從微觀上説的,從宏觀視角看,輪流執政只是資產階級不同集團之間的輪流執政,對於整個統治集團來説,任何集團執政都一樣,都是為了維護整個資產階級寡頭統治的本質。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恩格斯指出:“寡頭政體並不是把政權經常保持在同樣一些人手中而使自己永存下去的,而是採用這樣的辦法,它輪流地使政權從一隻手中放下,又立刻被另一隻手抓住。”

西方民主政治是一種典型的“金權政治”、“財閥政治”。從法理上説,資本主義制度允許任何人、任何政黨(哪怕是工人階級政黨)都有同等的權利競爭行政首腦職位,成為執政者。不過,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參與政治競爭的,除了資本主義選舉制度對小党進行限制外,主要還在於西方民主政治是以金錢為基礎的。“金錢是政治的母乳”,在這個意義上,説西方政治競爭是一種金錢的競爭絲毫不為過。“通往白宮的道路需要黃金來鋪築。”“沒有錢什麼希望也沒有,即使你天生就是做總統的材料。” 金錢既可以使一個人奪取政權,也可以使一屆政府垮台。試看美國總統的競選經費:

1952年艾森豪威爾競選總統的經費為660萬美元。

1972年尼克松競選總統的經費為6240萬美元。

1992年布什競選總統的經費為1億美元,克林頓競選總統的經費為1.3億美元。

XX年布什競選總統的經費為1.8億美元,戈爾競選總統的經費為1.2億美元。

恩格斯指出,“資產階級的力量全部取決於金錢,所以他們要取得政治權力就只有使金錢成為人在立法上的行為能力的唯一標準。他們一定得把歷代的一切封建特權和政治壟斷權合成一個金錢的大特權和大壟斷權。” 對於廣大人民羣眾而言,由其經濟地位決定,政治生活只不過是一種“天國的生活”和“彼岸的生活”。所以馬克思説,資產階級政治制度“到現在為止一直是宗教的領域,是人民生活的宗教,是同人民生活現實性的人間存在相對立的人民生活普遍性的上天。”

(二)西方政治競爭的特色

西方政治競爭特色之一,有效地將體制外的工人階級政黨(共產黨)納入到體制內,給他們一個和平奪取政權的機會,大大地緩解了工人階級與資產階級的矛盾。

按照馬克思恩格斯的看法,在資本主義社會,工人階級和資產階級是兩大對立的階級,其矛盾不可調和。由於馬克思恩格斯生活在自由資本主義時期,工人階級與資產階級的鬥爭還比較尖鋭,所以他們對工人階級與資產階級的矛盾作了極端的理解。儘管如此,馬克思恩格斯仍然注意到,在必要的情況下,無產階級可在議會之內以和平方式奪取政權,從而過渡到社會主義。這裏,關鍵在於工人階級對普選權的運用。馬克思恩格斯特別強調普選權對工人階級奪取政權的意義。在19世紀50年代,馬克思就指出:“在英國,普遍權的實行和大陸上標有社會主義這一光榮稱號的其他措施相比,都將在更大程度上是社會主義的措施。在這裏,實行普選權的必然結果就是工人階級的政治統治。” 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中,恩格斯還指出:“隨着無產階級成熟到能夠自己解放自己,它就作為獨立的黨派結合起來,選舉自己的代表,而不是選舉資本家的代表了。因此,普選制是測量工人階級成熟性的標尺。” 恩格斯認為,在資產階級代議制度日趨完善和軍事機器超常發展的情況下,無產階級的鬥爭條件也發生了本質性的變化,他説,“實行突然襲擊的時代,由自覺的少數人帶着不自覺的羣眾實現革命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在這種情況下,選舉的作用變得更加重要。在評價德國社會民主黨在選舉中所取得的一系列勝利的意義時,恩格斯寫道:“他們給予了世界各國同志們一件新的武器---最鋭利的武器中的一件武器,他們向這些同志們表明了應該怎樣利用普選權。” 1892年,恩格斯在致保爾•拉法格的信中指出,“可以十拿九穩地肯定,只要工人們合理地使用普選權,就能夠迫使當權者破壞法制,即是説,使我們處於革命中的最有利地位。” 實踐的發展驗證了馬克思恩格斯的論斷。自二十世紀初以來,法國、英國、德國、意大利等西方許多國家都出現了共產黨組織,它們不僅參與全國競選,而且有的進入政府參與執政。如法共從1744年起連續參加5屆聯合政府,8位領導人出任部長副總理,其中1946年大選獲票500多萬張,為法國第一大黨,1997年又有三人進入若斯潘政府。在意大利,共產黨(1992年改名為左翼民主黨)是最大的反對黨。1944年4月到1947年5月,意共先後共參加7屆政府。儘管1947年以來意共被排擠出政府一直處於在野地位,但它在選舉中一直得票第二,僅次於天民黨。不僅如此,意共還掌握了數量可觀的地方政權,掌握了一大批羣眾組織和一批企業,成為意大利政壇一支舉足輕重的力量。總之,在西方社會,體制外的政黨不是遭到“殘酷打擊”,“無情鎮壓”,而是被有效地納入體制內,與資產階級一起競爭政權,這不能不説是資本主義民主的一大特色。

西方政治競爭特色之二,執政黨與反對黨並非勢不兩立,而是遵循合法反對原則,在憲政體制內和平共處。

所謂合法反對,指在不危及現有基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反對黨有合法存在的權利,並有權依靠合法的途徑,正當的法律程序來反對執政黨及其政府,從而達到自己的目的。合法反對原則的確立,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資產階級在執政初期,由於確定不了允許反對黨合法存在的政治風險,曾在一個較長時期內,拒不承認反對派的合法地位,更談不上承認合法反對原則。人們對反對派充滿了厭惡和敵視情緒,擔憂它為製造分裂和混亂,危及國家。17XX年,英國政治人物查理·戴維納特認為,“那些被認為接受了法國賄買的人以後組成政治反對派”,在這裏,“反對派”成了“裏通外國者”的同義語。國王喬治二世則把沃爾波政府的政治反對派稱為“流氓”,“無賴”和“自高自大者”,對他們的活動加以限制。 在美國,1798年,聯邦黨人亞當斯政府專門針對共和黨人頒佈了號稱美國曆史上針對政治活動的一項最有鎮壓性的法令---懲治叛亂法》,根據這一法令,許多共和黨人身陷囹圄,甚至在連任競選中指責聯邦派政策的國會議員亦未能倖免。總之,在美國建國之初,合法反對原則並沒有得到承認。“共和黨人在野的時候,從未承認聯邦黨是一個合法的執政黨,而在他們執政的時候,也從未承認聯邦黨是一個合法的反對黨。” 反之,聯邦黨人亦然。直到19世紀二、三十年代,經過一、二百年的政治實踐之後,資產階級終於發現,在承認和服從現有基本法律制度的情況下,允許反對黨的合法存在並參與政治事務,並不會造成什麼太大的政治風險,相反,有時會帶來意想不到的好處。如1822年英國一家權威性刊物《季度評論》所説:

一個能幹的反對黨存在的必要,……僅次於內閣的存在。儘管這一團體是自封的,難以得到憲法的書面承認。反對黨必須對國家履行極為重要的政治職責。它必須扮演憲法和法律的保護者和擁護者,大臣們行為的檢查者,大臣們失職和不端行為的告發者的角色,並作為民族的領導者反對大臣的議案,試圖把他們趕出政府。

於是,在英國和美國,合法反對原則率先得以確立,隨後,又在法德等西方國家發展開來。

在傳統社會,由於不存在合法反對原則,因而反對集團不得不採取宮廷政變、暴動等陰謀手段奪取政權。而統治集團也往往把反對派看作政權的最大威脅,並利用掌握國家政權的優勢,採取種種辦法壓制、打擊和消滅其他的集團。執政集團“隨時要提防着覬覦他的權力的可能的政敵,經常把大量的時間投入維持權位的權力鬥爭中去,甚至國家政治體制的設置也圍繞着有利於執政者保持政治權力,以政治控制為體制配置和變遷的主要依據。” 相形之下,現代社會把反對者從陰謀家變成了可接受的持不同政見者,把充滿惡意的、甚至可能是致命的敵對轉化為在朝或在野的,日常的,可容忍的對抗。這無疑更為經濟、安全得多。

西方政治競爭的特色之三,執政黨間接影響國家政權的運作。西方政黨的最大功能似乎就是奪權而不是執政:一旦競爭勝利,上升為執政黨後,其作用反而下降,所謂的執政黨實際上起不到執政的作用。執政黨的意志主要是通過本黨領袖的政務活動滲透到行政機關的職能中去。執政黨無論權勢多大、威望多高,都不直接介入政府的決策程序和政府的實際運作。政黨領袖作為政府首腦,他們獨攬行政大權,自主決定政府的一切大政方針,各部門的事務,不受政府之外的任何機構的指揮,控制和干預。也就是説,政府的運作和政黨的運作是分開的。政黨沒有被納入政府運作的程序之中,它是政府之外的政治力量,不介入政府內部事務。總之,這種黨政分開的體制不僅有利於執政黨的自身建設,而且保證政府發揮獨立行使權力的作用,避免了雙重領導和政出多門的現象,有利於國家機關及官員隊伍更加精練和提高工作效率,也使政府工作更加透明和便於對它進行監督。

(三)西方政治競爭的影響

西方政治競爭不僅對非西方社會而且對整個世界政治發展都產生了持久而深遠的影響。可以説,近二百年來,世界政治發展的歷史就是西方政治文明不斷擴張的歷史。如亨廷頓所説,“古代社會各文明間時斷時續的有限碰撞,讓位於西方文化對其它文明持續的、不可抗拒的單方向的衝擊。” 以西方為中心,不斷向外衍射,是近現代民主發展的特點。西方政治文明之所以能夠對其他文明產生強勁的衝擊波,主要緣於它的個人主義精神。它提倡個人理性的張揚,強調個人優於集體,反對集體對個人的自主性、獨立性進行壓制,這符合人的本性的需要,有利於人的全面發展。儘管由於多種因素的影響,許多國家已經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政治競爭體制,但總的説來,它們仍然是以西方政治制度為摹本的,都程度不同地受到西方的影響。

政治競爭導論(上)西南政法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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