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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學乃倫理之母——布羅斯基演講稿

美學乃倫理之母——布羅斯基演講稿

對於一個相當私人化的人而言,對於一個偏愛自己的私事超過任何社會重要角

美學乃倫理之母——布羅斯基演講稿

色的人而言,對於一個在這種偏愛方面走得相當遠——至少遠離祖國的人而言,對

於一個寧做民主國家中徹底失敗者也不當暴政下烈士的人而言,突然發現自己站在

這個講台上,這是多少有些令人尷尬不安的場面。

……

如果藝術傳授什麼(首先對藝術家而言),那就是人格的私人性。藝術,作為

私人事業最古老、最具字面意義的形式,在一個人心中,有意無意地培育一種獨特

性、個人性、分離性的意識,使他從一個社會動物,轉變為獨立自主的“我”。很

多事物可以分享,一張牀、一片面包、一些信任、一個情婦,但決非一首詩,例如

萊勒·瑪莉亞·理爾克的詩。一件藝術品,尤其文學作品,特別一首詩,是向一人

私語,將其帶入直接交談,沒有任何中介。

正是由於這個原因,藝術就一般而言,尤其是文學,特別是詩歌,並非完全得

寵於爭取大善的鬥士、教化羣眾的導師、揭示歷史必然的預言家。在藝術涉足之處

,在朗誦詩歌的地方,他們發現:漠不關心和多重聲調,代替了事先應許和全無異

議;疏忽大意和吹毛求疵,代替了行動決心。換句話説,在那些小零的位置上,在

那些大善鬥士和羣眾統領們傾向運作的地方,藝術引出了一串“句號、句號、逗號

,以及一個負號”,使每個零都變成一張小小的有人性的儘管並非總是漂亮的臉。

偉大的巴拉亭斯基談到他的繆斯,將她的特徵歸結為擁有一張“超凡脱俗的面

孔”。

正是在取得這“超凡脱俗的面孔”上,顯示了人的存在意義,因為我們正如這

張面孔一樣,在遺傳上願意並且能夠超凡脱俗。一個人,無論是作者還是讀者,其

首要任務就在於把握自己的人生,不受外來的強制或規範,不管其外表可能有多麼

高貴。

因為我們每個人只有一次人生,我們完全明白它將如何終結。把這個機會浪費

在他人外表、他人經驗上,浪費在同義反復上,那將是令人遺憾的;而更令人遺憾

的還在於,歷史必然的預言家説服一個人,使他可能願意贊同這種同義反復,但既

不會隨他去墳墓,也不會向他致謝意。

語言,大概也可以説文學,比任何形式的社會組織都更古老、更必然、更持久

。通常由文學對國家表達的厭惡、嘲諷或冷淡,本質上是永久抗拒暫時,更確切地

説,是無窮抗拒有限的一種反應。至少可以這麼説,只要國家允許自己干預文學事

務,文學就有權干預國家事務。一個政治制度,一種社會組織形式,正如一般的任

何制度,在定義上就是一種具有過去意味的形式,但指望將自己強加於現在(往往

還有將來)。

一個以語言為職業的人,對此最無法忘卻。作家的真實險境,主要並不在於國

家進行迫害的可能性(往往是確定性),而更在於發現自己被國家特色所催眠的可

能性,這些特色無論是野蠻或正在改善的,總是暫時的。

國家的哲學,它的倫理,更不必説它的美學,總是“昨天”。語言和文學,總

是“今天”,而且往往構成“明天”,尤其是在以政治制度為正統的情況下。文學

的價值之一,正在於它幫助個人,使其存在的時代更特殊,使其區別於前人和同輩

,避免同義反復——那被尊稱為“歷史犧牲”的命運。藝術尤其文學不同尋常之處

、文藝區別於生活之處,正在於厭惡重複。在日常生活中,你可以將同樣的笑話講

三次,而且三次都引人發笑可成為聚會的活力,然而,在藝術上,這種作法稱之為

陳詞濫調。

藝術是一種無後座力的武器,其發展並非取決於藝術家的個性,而取決於物質

自身的運動和邏輯,取決於每次要求(或建議)一種新穎美學解答方式的以往結局

。藝術具有自己的譜系、運動、邏輯和未來,與歷史並非同義,而至多平行;藝術

存在的方式,在於其美學真實的不斷創新。這就是為什麼人們往往發現,藝術“領

先於進步”,領先於歷史;如果我們不再一次在馬克思的基礎上改善的話,那麼歷

史的主要工具就是陳詞濫調。

如今,有一種相當廣泛接受的觀點主張:作家尤其詩人,在其作品中應該採用

街談巷語,應該採用羣眾的語言。這種主張雖然有民主外表且明顯有利於作家,但

非常荒謬,代表了一種使藝術——在此為文學——從屬於歷史的企圖。除非我們已

經決定,現代人類到了停止發展的時候,因此文學應該使用人民的語言,否則,正

是人民應該使用文學的語言。

總之,每一新的美學真實,使人的倫理真實更精確。因為美學乃倫理之母。

“好壞”的範疇,首先是美學範疇,至少在詞源上先於“善惡”的範疇。如果

在倫理上並非“容許一切”,那正是因為在美學上尚未“容許一切”,也正是因為

光譜的色素是有限的。敏感的嬰兒哭啼拒絕陌生人,或相反伸手接近陌生人,都是

出於本能,作出審美選擇,而非道德選擇。

審美選擇是高度個人化的事務,審美經驗總是私人經驗。每一新的美學真實,

使人的經驗更為私人化,而這種私人性時常以文學(或其它)品位的面貌出現,能

夠自身成為一種抵抗奴役的形式,即使不能作為保證。一個有品位的人,尤其有文

學品位的人,較少受惑於那些用作政治煽動的伴唱和有韻律的咒語。善,並不構成

產生傑作的保證;這個觀點倒不如説,惡,尤其政治之惡,總是一個糟糕的文體家

。個人的審美經驗越豐富,其品位就越健全,其道德視點就越清晰,也就越自由,

儘管不一定更幸福。

只是在這種實用的而非柏拉圖哲學的意義上,我們應該理解陀思妥也夫斯基的

名言:美將拯救世界;或者馬修斯·阿諾德的信念:我們將由詩獲救。這對於世界

很可能太晚了,但對於個人總還有機會。人的審美本能發展很快,因為即使沒有完

全認識到自己是什麼、實際上要什麼,一個人本能地知道自己不喜歡什麼、不適合

自己的是什麼。就人類學的觀點而言,讓我重申,一個人首先是美學人,然後才是

倫理人。

因此,藝術尤其文學並非我們人類發展的副產品,而恰恰相反。如果言論使我

們區別於動物王國的其它成員,那麼文學尤其詩作為言論的最高形式,明白地説,

就是我們人類的目的。

我遠非提倡必修韻律作文的設想;儘管如此,將社會劃分為知識分子和“所有

其他人”,在我看來是不可接受的。就道德而言,這種情形可以比作將社會劃分為

窮人和富人;不過,如果對於社會不平等的存在,仍然可能找到一些純粹體力或物

質的基礎,那麼對於智力不平等而言,這些基礎是不可思議的。並不像在其它方面

,這方面的平等,已經由自然為我們提供了保證。我不是在講教育,而是講言論修

養。言論上最輕微的不精確,都可能引發錯誤選擇,而侵入人的生活。文學的存在

,預示著文學舞台之上的相關存在,不僅是在道德的意義上,而且是在詞彙的意義

上。 如果一段音樂仍然允許一個人有選擇角色可能性,即選擇擔當被動的傾聽者

或主動的演奏者,文學作品——用孟泰爾的話説,無可救藥地成為語義學的藝術品

——註定使人只選擇演奏者的角色。

在我看來,一個人正是應該以演奏者的角色,比以其他角色出現得更經常。此

外,在我看來,作為人口爆炸及其伴隨的社會更加原子化(即個人更加孤立化)的

結果,這個角色對一個人而言,變得越來越不可避免。我並不認為,我比自己的同

齡人對生活了解得更多;不過在我看來,就對話者的能力而言,書比朋友或愛人更

可靠。一部小説或一首詩並非自言自語,而是一個作者與一個讀者之間的交談,我

再重複一遍,這是非常私人的交談,把所有其他人都排除在外,如果你願意的話,

彼此都是厭世的。而且,在這交談的時刻,作者與讀者是平等的,而無論作者是否

偉大。這種平等是意識上的平等,它以記憶的形式留存,模糊或清晰,伴隨著一個

人的餘生;而且,或早或晚,當或不當,它調整一個人的行動。正是意識到這一點

,我講到演奏者的角色,對於一個人來説要自然的多,因為一部小説或一首詩,是

一個作者和一個讀者彼此孤獨的產物。

在我們人類的歷史上,在現代人類的歷史上,書籍是人類學的發展,本質上類

似於車輪的發明。一本書產生出來,是為了向我們提供某種觀念,較少涉及我們的

本原,而更多涉及人類力所能及的一切,它構成一種運輸方式,以翻動書頁的速度

通過經驗的空間。這個運動,像每個運動一樣,成為從公分母中逃亡,從企圖提升

以前從未高於腰部的分母線的嘗試中逃亡,逃向我們的心,逃向我們的意識,逃向

我們的想象。這種逃亡,是向超凡脱俗的面孔逃亡,向分子逃亡,向自主性逃亡,

向私人性逃亡。無論我們是按誰的相貌塑造的,我們已有五十億人,而對於一個人

而言,除了藝術所勾畫的未來,我們沒有別的未來。否則,前途即過去——政治的

過去,那首先是所有大眾警察的樂趣。

在任何情況下,就一般而言的藝術,尤其文學,作為少數人的財產或特權的社

會狀態,在我看來是不健康並且危險的。我並非在呼籲以圖書館代替國家,儘管這

種想法不時走訪我;不過,我毫無疑問的想法是,如果我們選擇領導人,是根據他

們的閲讀經歷,而非政治計劃,地球上的悲哀就會少得多。在我看來,我們命運的

潛在主人應該被問到的問題,首先不是關於他如何設想其外交政策的過程,而是關

於他對司湯達、狄更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態度。如果只因文學的缺欠確實使人異

樣反常,那麼文學就變成一種可靠的解毒劑,以對付無論是熟悉的還是有待發明的

任何企圖——一攬子解決人的生存問題。至少作為一種道德保險形式,文學比信仰

體系或哲學教義要可靠得多。

既然沒有法律能夠保護我們不受自己的傷害,因此也沒有刑法能防止對文學的

真正犯罪;儘管我們能譴責對文學的物質壓迫——迫害作家、審查行動、焚書,但

是當它達到最糟的破壞——不讀書時,我們是無能為力的。對於這個罪過,一個人

得付出一生的代價,一個民族得付出其歷史的代價。在我生活的國度裏,我本來最

願意相信,在一個人的物質優越及其文學無知之間,存在一系列依賴關係。但是,

我出生和成長的國家的歷史,使我沒有這麼輕信。這是因為,根據一個最小的因果

關係或粗糙的公式,俄羅斯的悲劇恰恰是社會悲劇,在這樣一個社會裏,文學變成

了少數人的特權,即著名的俄羅斯知識分子的特權。

我不希望詳談這個話題,我不希望使今天晚上那麼暗淡,去回想千百萬人的生

命被其他數百萬人毀滅。二十世紀前半葉在俄國所發生的一切,在引進自動武器之

前,是在一種政治學説勝利的名義下,實現那個學説需要人犧牲的事實,早已證明

了它的不正常。我只是要説,不是從經驗上,只是從理論上説,一個讀過許多狄更

斯作品的人,以某種理念的名義槍斃他的同類,比起沒有讀過狄更斯的人,問題要

大得多。

我正在談的是關於閲讀狄更斯、斯特恩、司湯達、陀思妥耶夫斯基、福樓拜、

巴爾扎克、麥爾維爾、普魯斯特、穆齊爾等,即關於文學,而非文化教育。一個受

過教育的文人,在讀了這種那種政治論文或小冊子以後,當然有足夠的能力去殺害

他的同類,而且會充滿堅信的狂喜去做。列寧是文人,斯大林是文人,希特勒也是

文人,至於毛澤東,他甚至還寫詩。然而,這些人的共同點在於,他們的打擊名單

比書單長。

……

(1987年12月8日在瑞典文學院的演講)

譯後記:極權下逃生的諾獎得主

張 裕

1987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約瑟夫·布羅斯基(1940——1996)是

美籍俄國流亡作家,創作以詩為主,其次是散文、政論、演説,此外還有劇本傳世

。他是在俄國(前蘇聯)出生、主要用俄語寫作的最近一位文學獎得主,其得獎所

引起的爭議比其四位前輩少得多。

法籍中國流亡作家高行健獲2000年諾貝爾文學獎後,人們出於中、俄兩國

社會制度相似,傾向於將他與俄國作家相類比。有俄國報紙以“中國的索爾仁尼琴

獲獎”為標題,有西方報紙將高喻為“中國的帕斯捷爾納克”,但也有中國人認為

高不夠格與蘇俄得主相提並論。

據筆者的初步考查,高行健與索、帕等前四位蘇俄得主相比,除了個人經歷和

創作環境有些“形似”之外,從文學創作傾向到價值觀念的確並無多少“神似”,

但他與布羅斯基倒頗有些形神相似之處。

在創作傾向上,前四位得主都不同程度地繼承了托爾斯泰,繼承了以他為代表

的“批判現實主義”傳統;在價值觀念上,他們都是傳統的愛國主義者,將俄羅斯

(或前蘇聯)國家作為至高無上的價值,文學及個人價值相對次要。

蕭洛霍夫(1905——1984)作為“愛國者”走得最遠,一生都為前蘇

聯統治當局效勞,擔任過全蘇作家協會主席和蘇共中央委員,是前蘇聯官方文學的

主要代表人物;其作品獲得過斯大林文學獎,1965年又獲諾貝爾文學獎,是唯

一能左右逢源的蘇俄得主。

帕斯捷爾納克(1890——1960)則是“第二種忠誠”的典型,一生極

力靠攏前蘇聯官方文學但始終難入其門;早年寫了不少為新生紅色政權歌功頌德的

作品,卻因作品中常有“不健康”情緒流露,一直襬脱不了受批判的命運;晚年受

托爾斯泰“揭露惡但不反抗惡”的思想影響頗深,文字上開蘇聯“暴露文學”之先

河,生活中卻對當局逆來順受;1958年獲諾獎時先高興致謝,後屈從於當局的

壓力錶示“自願”拒絕,但仍遭到舉國一致的口誅筆伐,兩年後鬱鬱而終。

索爾仁尼琴(1918——)曾是異議作家的典範,在斯大林時期就因批評文

字而被判刑流放,是赫魯曉夫時期“解凍文學”的主將;1970年獲諾獎,因擔

心當局拒絕他回國,而未敢出國領獎;1973年在國外出版揭露勞改營生活的《

古拉格羣島》,1974年因此遭逮捕,隨後被押解出境並剝奪蘇聯國籍;流亡美

國近20年,一直以俄羅斯愛國者自居,既批蘇聯極權也批西方民主社會;198

9年重獲蘇聯國籍,1994年回國後更以大俄羅斯主義為榮,近年來還公開支持

俄羅斯當局在車臣的戰爭鎮壓政策。

蒲寧(1870——1953)是第一位俄語得主、也是唯一自我放逐的蘇俄

得主,1920年因厭惡俄共當局而移民國外,定居法國,但仍留戀具有貴族文化

傳統的舊俄國;1933年獲獎時仍未加入法籍,是獲諾貝爾文學獎的唯一無國籍

得主;在國外居住30多年間的作品仍是有關俄國的題材,二戰後對蘇聯斯大林當

局的態度甚至有所緩和。

布羅斯基和高行健顯然都不認同以上幾位前輩的愛國價值觀,分別在流亡五年

和十年後就加入居住國國籍,都願意用雙語寫作,熱愛祖國文化但不刻意表現“愛

國”。

兩人恰好都是1940年出生,前者之所以能早13年獲獎,除了他本人的天

分以外,恐怕最主要還是兩人創作環境變化的“時間差”所致。1953年斯大林

死時,布羅斯基才13歲;而毛澤東在23年後才追隨而去,高已36歲了。布羅

斯基18歲發表詩作時,前蘇聯已“解凍”;而高38歲發表處女作時,中國才開

始“思想解放”。布羅斯基詩作的“形而上學傾向”令當局反感,24歲被加以“

社會寄生蟲”的罪名,遭判流放勞改5年(實際服刑一年半),32歲時終被驅逐

出境;高早期作品(主要是劇作)的“現代主義傾向”也令當局不滿,在“清除精

神污染”和“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運動中相繼遭批被禁,47歲出國自我放逐。

布羅斯基正巧在高去國的當年獲諾獎,是文學獎得主中第三年輕者(最年輕為44

歲的法國作家加繆,其次是46歲的美國女作家賽珍珠),但從他開始發表文學創

作算起則用了29年,從他流亡後可以自由創作起也有15年;高行健今年獲獎,

似乎“大器晚成”,但從他發表創作和出國流亡算起,倒只分別用了22年和13

年。布羅斯基於56歲早逝,又給高行健留下了“來者可追”的時間差。

由此可見,除去兩人的創作環境變化的“時間差”,兩人確實頗有許多“形似

”。

至於兩人之間的“神似”比較,當然不是上面幾句話就可概括的。在此先將布

羅斯基13年前的獲獎演説摘譯出來供參考,有心者不妨與高行健今年在同一地方

的演説及其它相關論説對照,應該不難看出兩人的某些“神似”。布羅斯基演講共

分三大部分,這裏摘譯的是開場白和第二部分,主要涉及到“文學的理由”,正好

可以高行健的演講主題對照,但標題是筆者根據布羅斯基的演講而添加的。遺憾的

是,筆者不懂俄文,只好從英譯本(注)轉譯,再加上文學水平有限,只能力求英

譯漢的“信”與“達”,卻無力兼顧其“雅”,更無法體現作者原作的詩意和文采

,還望行家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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