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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維權學校演講稿3篇

315維權學校演講稿3篇

演講,是一門語言的藝術,它能在極短的時間內通過傳達演講者的思想與感悟,有效地調動起聽眾的情緒,或引起聽眾的共鳴。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315維權學校演講稿3篇,供你閲讀參考。

315維權學校演講稿3篇

315維權學校演講稿篇1

各位領導,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大家好:

今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確定今年的主題為"消費與民生 "。所以,我演講的題目是“消費與民生,我的責任”。

著名相聲演員王培元曾經講過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買了一套沙發,沙發買回家沒多久,兩個扶手竟然長出了蘿蔔纓子,扒開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兩根大蘿蔔做的。這個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實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經營者在利益的驅使下攪亂市場規則,泯滅了服務本質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卻往往是我們消費者不懂法,不知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的一味縱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過這樣一首歌:“霧裏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這變幻莫測的世界。”詞作者閻肅曾説這首歌是送給"3.15"的,希望消費者能夠藉助一雙慧眼,將這經濟生活中的紛擾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這幾年,砸汽車,砸空調的新聞越來越多,殊不知,以損壞產品來引起關注做法直接是錯誤的,這一砸,痛快了,這一砸,證據也沒了,證據都沒有了,談何要廠商賠償損失呢?

那麼在紛紛擾擾的經濟生活中,誰是我們可藉助的那雙慧眼呢?那就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還是學生的我們做為一個消費者的角色不多,但這並不代表這個節日和我們沒有關係,當我們在旅途勞頓後,喝到假冒的礦泉水,我們是默不作聲的扔掉還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論?當我們在報紙上看到劣質及過期啤酒瓶還在傷人,我們除了為傷者感到痛心,有沒有想到他應當如何維護應有的權益?當我們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沒有告訴他們消費權益正受到了損害?當殘留農藥的蔬菜還在市場販賣、當三無產品還排放在商店的貨架上……所有的這一切,當我們遇到的時候,我們應該站出來,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我們做為一個消費者應有的權益!

十幾年來,"315"從一個國外泊來的普通紀念日,已經演變為中國消費大眾維權的一個節日、一面旗幟。每年春天的這個時候,她都會再一次擦亮我們的信念和勇氣,讓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經營者、消費者的心靈。

同學們!

讓我們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慾薰心的製假造假者;

讓我們一起為那些勇敢的站出來,維護自己和大眾權利的先行者鼓掌吶喊;

讓我們一起呼喚法制的力量為我們的幸福生活保駕護航。

我的講話完了。謝謝大家。

315維權學校演講稿篇2

同志們:

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紀念日。藉此機會,我代表萍鄉市人民政府對XX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到來表示熱烈的祝賀!向全市廣大消費者表示誠摯的問候!

中國消費者協會根據我國目前消費者保護工作的現狀,把“健康·維權”確定為XX消費年的主題,就是要維護消費者生命健康權益、捍衞消費者生命健康權。這是非常適合民心、順應民意的,是貫徹落實“xxxx”重要思想,維護最廣大人民羣眾根本利益,進一步提高國民生活質量的具體體現。我們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平安萍鄉的高度出發,努力做好消費者維權工作。消費者協會要充分發揮《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的職能,積極維護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益;政府執法部門要竭力保護好人民羣眾的利益,嚴厲打擊各種違法行為;社會各界包括消費者本身,要增強生命健康消費意識,積極參與社會監督,捍衞自身利益。

圍繞“健康·維權”消費年主題,今年,我們要努力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要大力開展“健康·維權”的消費教育,利用3·15等時機開展一系列的宣傳活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二是要及時發佈有關損害生命健康的產品、服務及不法經營者的信息,向消費者提供警示、提示。三是要開展關於全市消費者生命安全知識及狀況的調查,向政府提供信息,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和意見。四是要勇於揭露和批評經營者的違法行為,積極協助、參與執法部門的執法活動,及時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利益。

同志們,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是一項永恆的民心工程,其任務既光榮又艱鉅,我希望奮戰在消費者維權工作戰線上的同志,再接再厲、紮實工作,不斷推進我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邁上新台階。同時,也希望全市廣大消費者人人動手,熱心參與社會監督,為我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作出更大的貢獻。

315維權學校演講稿篇3

尊敬的各位領導、朋友們:

大家好!

今天很高興與大家一起來共同探討和學習消費維權的知識。

今天1月23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公佈了20xx年消費維權年主題為“攜手共治 暢享消費”。這也就是我今天講課的題目。

接下來,我將從以下六個方面來向大家講解消費維權的知識。

一、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簡介

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簡稱315,是一個以宣傳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為目的紀念性節日。

每一年的315,我們通過開展多種多樣的紀念活動,目的是:向全社會宣傳消費維權知識,提高消費者維權意識、倡導健康文明的消費方式,營造安全、和諧的消費環境,幫助消費者挽回損失,促進經濟發展、社會穩定。

二、消費者的定義

請大家想一想,什麼是消費維權?哪些人是消費者?

我想用簡單的例子來説明消費是什麼:買一件衣服,這是購買商品,是消費。去飯店吃飯,接受餐飲服務,這也是消費。

消費,就是指人們把物質資料和精神產品用於滿足個人生活需要的行為和過程。在今天,幾乎人人都是消費者,每個人的每一天的衣食住行都離不開消費二字。

消費者為個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也就是説消費者應當是為生活目的而進行的消費,如果消費的目的是用於生產,則不屬於消費者範疇。無論是購買和使用商品還是接受服務,其目的是滿足個人和家庭需要,而不是生產和經營的

需要。

這裏有一條特殊的規定。農民朋友們,為了生產糧食、蔬菜,養殖畜牧,可以受到消法的保護嗎?答案是可以。消法裏明確規定了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參照本法執行。這是消費者的定義裏面的特殊規定。

瞭解了什麼是消費者,我們再瞭解消費維權。剛剛提到的買衣服、去飯店都是消費,如果説買到了有質量問題的衣服、在飯店吃飯食物中毒等等,權益受到了侵害,那麼就需要維權了。

三、消費者的權利

在進行維權之前,我們需要了解消費者具有哪些權利。在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了9項消費者的基本權利。包括:安全保障權、知悉真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求教獲知權、依法結社權、維護尊嚴權、監督批評權。 (一)安全保障權。

3月12日,廣西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公佈了 “20xx年廣西消費維權十大案例”。公佈的10個案例中,就有6個存在侵害消費者安全保障權的情況,6個案例裏受害者死亡的佔了一半。包括桂林市灌陽縣購農機充氣爆胎致人死亡糾紛案、梧州市市民乘坐公共汽車受傷獲賠案、柳州市柳江縣電風扇斷裂砸人致死賠償案、南寧市就餐後跌倒受傷獲賠案、防城港市使用燃氣熱水器中毒獲賠案、河池市宜州電動機漏電致人死亡維權案。

這些觸目驚心的案例,提醒我們:安全問題,怎麼強調都不為過。

消法設定安全保障權,強調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明確規定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且安全權,是放在了9項權利的第一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真情知悉權。

用一個案例來輔助説明知悉真情權。某商場打出“清倉大處理”的廣告,西服一套原價1888元,現價188元。消費者張三立即購買了一套。第二天,張三在另一家商場,他看到同樣品牌,同樣質量,同樣型號的西服原價才88元,張三就感到上當了,就進行了投訴。本案中,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矇騙消費者,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這是一起典型的對消費者進行虛假告知的案例,是一起典型的侵害消費者知情權的案例。

不止是價格,商品的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説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等,消費者都有權得到真實情況、真實信息。

(三)自主選擇權。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利。買與不買,買這樣的還是買那樣的,從這裏買還是從那裏買,最終要由消費者自己決定。

(四)公平交易權。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李四在某市場買了一箱蘋果,一共25斤重,按照一斤蘋果4元計算,李四支付了100元。李四回家後,發現蘋果只有21斤2兩,裝蘋果的紙箱竟然有3斤8兩重!李四先生與蘋果經營者交涉,經營者卻説,他們的蘋果都是這樣一箱一箱銷售的,不可能去掉紙箱單獨買蘋果。

在這個案例中,經營者把21斤2兩的蘋果,當25斤賣,屬於短斤缺兩,侵害消費者獲得計量正確交易條件的權利,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五)依法求償權。

依法求償權是指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依法求償權,它在消費者受到人身傷害,或者受到財產損害後行使。特別是消費者的安全保障權受侵害導致損失

的,可以依法要求責任人賠償。

值得注意的是, 除因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而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消費者,可以要求賠償外,還包括因為偶然原因在事故發生現場受到損害的其他人,也可以行使求償權。

(六)求教獲知權。

同樣是獲得知識,求教獲知權,和知情權的區別,在於知情權的對象是商品、服務的信息;求教獲知權的對象是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例如國家為了維護消費者權益所制定的基本政策、方針、工作方法。 這項權利,要求國家制訂消費教育、宣傳的基本政策、方針和方法,通過長期的實施,使大多數民眾能夠成為比較聰明的消費者,能夠掌握基本的消費知識和法律知識;其次,消費者有權在接受義務教育的過程中獲得有關消費者保護的基本教育,為終身成為有知識的消費者奠定基礎。

(七)依法結社權。

依法結社權是指消費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最具典型的例子就是中國消費者協會和地方各級消費者協會。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協會新的職責,包括

一是引導消費的職責。消協有“引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的職責”。二是消協有依法就損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起公益訴訟的職責。特別是新《消法》中,賦予了消費者組織“公益訴訟”權,由原來只能“支持消費者起訴”到可以“代表消費者進行"公益訴訟"”,這是一個很大地突破。這種代表不特定多數消費者進行訴訟的制度,是保護消費者集體利益的重要制度設計。因為在目前的條件下,單個消費者維權成本高、時間長、舉證難,難以與經營者對抗,如果由消協組織代為提起訴訟,可以將單個消費者的力量匯成合力,形成足以與經營者抗衡的強大力量。同時,還可以通過消協組織藉助法律界人士、新聞媒體等多方力量,給消費者維權提供更為專業、高效的服務。

標籤: 演講稿 維權 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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