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擬聯合國大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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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我們來簡要介紹一下模擬聯合國大會的流程?!
一、點名(roll call)
主席點到國家名,代表請舉國家牌(placard)並答:“到(present)!”
二、設定議程(setting agenda)
當委員會的議題超過1個時,與會代表必須表決,決定首先討論的議題。
本次大會由贊成首先討論議題a和贊成首先討論b的雙方各出3個國家,陳述為何首先討論該議題。國家由主席在與發言的國家中隨機點出。雙方輪流發言。闡述選擇先討論該議題的原因、動機等,發言時間為90秒。
6名代表都發言完畢後,將進行投票,投票原則為簡單多數,即50%+1。
三、正式辯論 (formal debate)
1.設定發言名單(speakers list)
主席宣佈正式辯論開始後,欲發言的代表舉國家牌,主席隨機點出發言國國名,大會發言順序依主席所點順序進行。
每個代表發言時間初始設定為2分鐘。主席會在時間剩餘30秒的時候,提醒代表。代表可以提出動議延長或縮短髮言時間。如果需要追加發言機會(國家名未在發言名單上或已經完成發言),代表可向主席台傳意向條(page)要求在發言名單上添加其代表的國家,主席會將該過的名字加在發言名單的最後。如果代表已在發言名單上,並且還沒有發言,則不能在其發言之前追加發言機會。
一旦發言名單上所有國家已發言,並且沒有任何代表追加發言,會議直接進入投票表決階段。
代表發言完畢剩餘時間可以讓渡(yieldtime):
a.給主席;
b.給其他國家;
c.給問題;
d.給評論。
2.提出問題(point)或動議(motion)
在每位代表發言結束後,主席會問場內有無問題或動議(arethere any points or motions on the floor?),代表此時可以提出問題或動議。
問題,包括:
a.程序性問題(pointof order):
當大會的進程與既定規則不符時,代表可以提出程序性問題,該問題可在大會任何時候提出,發言的代表將被打斷,主席首先解決該問題。
b.諮詢性問題(pointof inquiry):
代表對大會任何流程和規則不清楚之時,可提出諮詢性問題。
c.個人特權問題(pointof personal privilege):
代表有合理的特別需求之時,可提出個人特權問題。
問題都不需要表決,由主席直接解決。
動議(motion):
除問題以外,代表需要採取其他的一切行動,都要提出動議。動議包括:
a.動議更改發言時間(motion to set speaking time);
b.動議暫時中斷正式辯論(即使正式辯論階段過渡到非正式辯論階段)(motionfor moderated / unmoderated caucus);
c.動議暫停會議 (motion tosuspend the meeting);
代表在適當時候可提出動議結束辯論,主席會邀請2名支持和2名反對結束辯論的國家發言陳述理由,之後對是否結束辯論進行表決。該動議須由與會國2/3多數通過。
動議皆需要表決,一般動議簡單多數(50%+1個國家)通過,關於重要問題的動議需與會代表2/3多數通過(結束辯論的動議) 。
代表可在每位代表發言結束後,動議進行磋商:
a.有組織核心磋商(moderatedcaucus):必須提出磋商題目、磋商總時間、每位代表發言時間。
b.非正式磋商(unmoderatedcaucus):只要提出磋商總時間即可。
七、指令草案 (draft directive)
八、結束辯論(closedebate),表決(vote)
3.意向條(page)
五、工作文件(working paper)
四、非正式辯論(informaldebate)/ 磋商(caucus)
六、決議草案(draft resolution)
結束辯論之後代表可動議對修正案、決議草案進行表決。此次大會對文件表決皆為唱名錶決(rollcall vote)。點到的國家舉牌可以回答:贊成(yes)、反對(no)或者棄權(abstain)。
七、修正案 (amendment)
對決議草案或修正案進行表決,須由與會國2/3多數通過。
代表有任何問題,後者需要進行遊説,溝通,都可以通過傳意向條的方式向其他代表或者主席表達。會場會有工作人員負責傳條。
d.動議結束辯論(motion to close the mee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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