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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網絡支付新規定疑難解答

關於網絡支付新規定疑難解答

昨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簡稱《辦法》),明年7月1日起施行。央行有關負責人就此回答記者的提問。對個人網絡支付賬户分為三類,每類使用支付賬户餘額付款的交易限額不同。微信紅包這次就被分類為一類賬户,意味着單日累計額度可能會被限制在1000元以內。針對個人消費者,《辦法》規定,在支付機構評級為A且滿足實名比例要求時,則II類、III類賬户的單日餘額累計交易限額可由原來的5000元上調為1萬元。

關於網絡支付新規定疑難解答

支付賬户分類管理 最高級別賬户能幹啥?

支付賬户“分類管理”理念可謂貫穿《辦法》始終,對驗證級別越高的賬户給予越多的功能。Ⅰ類賬户只需要1個外部渠道驗證客户身份信息(例如聯網核查居民身份證信息),賬户餘額可以用於消費和轉賬,主要適用於客户小額、臨時支付,身份驗證簡單快捷。

Ⅱ類和Ⅲ類賬户的客户實名驗證強度相對較高,均具有消費和轉賬的功能,而限額較Ⅰ類賬户有明顯提升。鑑於投資理財業務的風險等級較高,《辦法》規定,僅實名驗證強度最高的Ⅲ類賬户可以使用餘額購買投資理財等金融類產品,以保障客户資金安全。

也就是説,只有第三類支付賬户可利用餘額購買理財,而其餘兩類個人支付賬户只可以用支付賬户餘額消費或者轉賬。值得注意的是,客户使用銀行賬户在平台上的付款(例如銀行網關支付、銀行卡快捷支付等)不受此約束。

各類賬户有限額 用支付寶能否買iphone?

《辦法》規定,對於交易驗證安全級別較高的支付賬户“餘額”付款交易,支付機構可以與客户自主約定單日累計限額;但對於安全級別不足的支付賬户“餘額”付款交易,《辦法》規定了單日累計限額。

然而,限額也並非沒有“商量”,《辦法》規定,綜合評級較高且實名制落實較好的支付機構單日支付限額最高可提升到現有額度的2倍,以進一步滿足客户需求。

此前,有網友擔心限額太低,“一部iphone手機都買不了。”事實上,10萬元、20萬元的年累計限額,以及1000元、5000元的單日累計限額,都僅針對個人支付賬户“餘額”付款交易。客户通過支付機構進行銀行網關支付、銀行卡快捷支付,限額是由支付機構、銀行和客户自主約定,不受上述限額約束。

開立賬户“實名制” 是否需要證明“我是我”?

《辦法》第六條明確提出,“支付機構為客户開立支付賬户的,應對客户實行實名制管理”,實名制落實的方式一個是“面對面”開立賬户,客户可在I-III類賬户中自主選擇;而通過非面對面方式開立賬户時,通過至少1個外部渠道驗證身份的,開立I類賬户;通過至少3個外部渠道驗證身份的,開立II類賬户;通過至少5個外部渠道驗證身份的,開立III類賬户。

央行官方發佈的解讀顯示,3個外部驗證渠道可以分別為身份證、手機和銀行卡,從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現有客户驗證手段來看,普通用户是符合這些條件的,如對理財功能和賬户額度無特別需求,現有客户完全可以不用再進行其他驗證。

而針對III類賬户開設的附加外部交叉驗證渠道,並非要客户本人來證明“我是我”,而是在客户提供相關身份信息後,由第三方支付機構與公安、社保、民政、工商、交通等單位開展合作,去驗證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實性證明“你是誰”。

央行官方微博在解讀中指出,如果沒有上述驗證信息,仍可通過再添加2張銀行卡的方式獲得賬户升級。

規範轉賬業務 支付賬户能否向他人銀行卡轉賬?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辦法》對支付平台上的轉賬業務進行了限制,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免費自由轉賬時代即將終結。

然而,央行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明確表示,“沒有對支付機構辦理銀行賬户與銀行賬户之間的轉賬業務進行額外限制,而是由支付機構、銀行和客户以市場化原則自主協商開展此類業務,並自主約定交易限額等管理措施。”

中新網記者發現,轉賬業務可分為三類:支付賬户間的轉賬、銀行賬户間的轉戰和支付賬户與銀行賬户間的轉賬。支付賬户間和銀行賬户間在支付平台上的轉賬均不受同名限制,支付賬户與銀行賬户間的轉賬則要求必須同名。

而針對此項限制,《辦法》也給出了迴旋餘地,並非“不能商量”。具體到能否把支付賬户餘額轉至他人銀行卡取決於支付機構的評級。新規指出,如果支付機構評定為A類且II類、III類支付賬户實名制比例達到95%以上,支付賬户餘額即可以提至他人銀行卡,他人銀行卡也可向支付賬户餘額充值。

微信發紅包受限 零錢發紅包累計不能超1000元?

《辦法》規定,只通過一個外部渠道開立的Ⅰ類支付賬户,賬户餘額可用於消費和轉賬,但限額僅有1000元。通過至少三個外部渠道驗證身份,才能成為II類賬户。

從目前微信認證的情況來看,一般用户只有銀行卡和手機號2種驗證方式,因此僅能歸類為I類支付賬户,根據新規,餘額付款交易自賬户開立起累計不超過 1000 元。

由此來看,用户仍可通過微信收發紅包,但使用“微信零錢”發紅包的金額累計不能超過1000元,如果還想繼續用零錢發紅包需要額外追加身份驗證成為II類、III類賬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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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付賬户與銀行賬户傻傻分不清?

在第三方支付機構開立的賬户叫支付賬户,與銀行賬户還是有區別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就是一般企業,向支付賬户充值,就相當於把錢存在了普通企業,好比是某浪跡江湖的大俠把銀子存在酒樓櫃上,酒樓承諾可以隨時去喝酒。但是支付賬户不是銀行賬户,把錢存在企業安全,還是存在銀行更安全,大家心裏都應該明白吧,畢竟大俠遇到酒樓關門,銀子被捲走的情況也是不少見的。央媽考慮到大家掙錢都不容易,為了防範支付風險,更好地保護老百姓口袋裏Money的安全,出台了網絡支付新規,對老百姓存在第三方支付機構的錢,給予了更多保護性措施。

2、限額了,不能隨心所欲“買買買”?

不是這樣的。5000元、7500元、1萬元的單日限額,以及10萬、20萬的年累計限額不是針對銀行賬户,更不是針對網購,而是針對支付賬户,所以大家不要誤解了,不可能有錢不讓花。也就是説,限額僅針對支付賬户,對銀行賬户並無限制,超出了完全可以通過銀行網銀、快捷支付等方式付款,不會影響大家淘寶。搞限額也是為了大家支付賬户的錢更安全,畢竟現在網絡詐騙的十八般招數,招招要錢,就算不幸中招,損失也是有限額的吧。

3、還能愉快地充值、轉賬不?

對於充值、轉賬大家注意啦,央媽對不同信譽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實行分類管理,對於在一般支付機構開的支付賬户,充值就只能用自己的銀行卡買單了,轉賬(提現)也只能轉到自己的銀行卡里面。但是,在實力強、信譽好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注:需要央媽認定,小編説了不算)註冊的支付賬户,大家可以用自己的銀行卡充值,也可以愉快地讓其他人幫忙充值。支付賬户的餘額,可以向自己的銀行卡轉賬(提現),也可以向其他人的銀行卡轉賬。

4、常用的快捷支付還有沒?

快過節了,想搶單價超過200塊的東西,就不能用銀行卡快捷支付了嗎?當然不是。快捷支付不但能繼續用,而且更有保障了,因為新規規定了,如果快捷支付發生了風險損失,銀行要承擔先行賠付的責任,太開心了。

標籤: 疑難解答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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