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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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7-2017學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的通知
各學院:
根據2017年2月21日頒佈的《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的通知》(教財2017(1)號)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燕山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實施辦法》正在修訂中。因2017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在即,經與相關部門、學院研究,學校同意,決定按照本通知評審2017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一、評審對象和標準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未超出學制期限基本修業年限的全日制(全脱產學習)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
二、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我校規章制度,參評學年未受過紀律處分;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無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
4.學習成績優異。二年級研究生學習成績要求:
(1)參評學年所有課程(含必修環節、實踐教學)及培養方案規定的其他內容(如開題報告、中期考核、預答辯、答辯等)考核均為按期初次通過;
(2)參評學年所有課程(除必修環節、實踐教學)加權平均成績在同一培養方案研究生中位於前40%;
研究生課程加權平均成績(f)計算公式:
ƒ 為學位課成績,
為學位課學分,
為非學位課成績,
為非學位課學分
五級分制與百分制換算關係:“不及格”換算為0,“及格”換算為60,“中等”換算為70,“良好”換算為80,“優秀”換算為90。
5.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二年級(含)以上研究生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在本學科或本領域公開出版的具有較大影響的學術期刊上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
(2)博士研究生社會實踐調研及社會活動成效較顯著,成果在高級別雜誌發表,或得到相關部門採納及媒體關注。
(3)碩士研究生在本學科或本領域公開出版的具有較大影響的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
(4)碩士研究生獲得發明專利;
(5)碩士研究生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被證明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被證明具有較高的應用價值;
(6)碩士研究生參加國際、國內學術、科技、文化等競賽活動,成績優異。
6.申請人取得的學術、科研及其他成果第一署名單位應當為燕山大學,發表的學術論文應為第一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等同)。
7.研究生在基本修業年限內可多次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但獲獎成果不可重複申報使用。
三、評審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質和學習成績作為評審的基本條件。對學術學位研究生,評審標準應偏重考察其科研創新能力和體現創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對專業學位研究生,評審標準應偏重考察其專業實踐能力和適應專業崗位的綜合素質。
2.為保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的質量,擴大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影響力和激勵引導作用,評審工作可增加有助於人才培養模式創新的競賽、公開答辯等環節,實行差額評選。
3.新入學的研究生,重點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成績及考核評價情況,兼顧其在本科或碩士研究生階段取得的突出成績,學院可採取組織專家和研究生導師對其進行公開答辯等形式進行評審。
4.評審委員會根據學院評審成績依次排序推薦擬獲獎學生,在學院範圍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報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5.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歸集各學院國家獎學金推薦學生材料,審查學院評審程序是否規範,推薦學生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要求。審查無異議後,在學校範圍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無異議後,將評審情況及結果提交學生工作系統評優評先、獎助學金評審等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審核通過,經校長辦公會批准後報省教育廳審批。
6.待省教育廳批覆,資金到位後,學校將於11月30日前將國家獎學金一次性撥付到獲獎學生的銀行卡中,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獎勵證書,並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7.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及相關人員,可在學院公示階段向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評審委員會應及時研究並予以答覆。如申訴人對學院作出的答覆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學生工作系統評優評先、獎助學金評審等工作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8.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的研究生,可以同時獲得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和研究生校內助學金等其他研究生資助。
9.我校與科研院所等其他研究生培養機構之間聯合培養的研究生,原則上由我校對聯合培養的研究生進行國家獎學金評審。
10.在學制期限基本修業年限內,因國家和學校公派出國留學或校際交流在境外學習的研究生,仍具備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當年畢業的研究生、參評學年學籍狀態處於休學、保留學籍者不具備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資格。
11.直博生和招生簡章中註明不授予中間學位的本碩博、碩博連讀學生,根據當年所修課程的層次階段確定身份參與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定。在選修碩士課程階段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定;進入選修博士研究生課程階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定。
四、名額分配
省教育廳分配給燕山大學的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為22人,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為134人,各學院名額分配見《燕山大學2017-2017學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附件1)。
五、申報材料要求
材料之一:《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2)請統一用a4紙印製(一式3份,請打印成正反兩面的一頁),申請表的基本信息和申請理由(即申請表的第一面)打印,申請理由不少於200字,內容簡明扼要,突出重點;推薦意見不少於100字,推薦人為導師;評審情況欄應不少於20字。內容可打印,簽名要手籤。
材料之二:《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彙總表》(附件3)、《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彙總表》(附件4)請統一用a4紙橫排打印,每頁均需加蓋學院公章(一式一份),同時將電子版發至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郵箱:xxxxxxxxx
六、時間安排
9月22日-9月26日 學院進行評選。
9月26日-10月8日 學院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進行公示。
10月9日 學院將材料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東校區世紀樓312室),按先《獲獎學生彙總表》,後《申請審批表》的順序整理上報,兩表排序應一致。
10月10日-10月16日 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學生材料進行復審,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進行公示。
公示無異議,將評審情況及結果提交學生工作系統評優評先、獎助學金評審等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審核通過,經校長辦公會批准後報省教育廳審批。
評審過程中有何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繫
聯繫電話: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8045503
聯 系 人:羅志高 李巖
燕山大學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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