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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收房通知書

拒絕收房通知書

通知的應用極為廣泛。下達指示、佈置工作、傳達有關事項、傳達領導意見、任免幹部、決定具體問題,都可以用通知。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拒絕收房通知書,供大家參考!

拒絕收房通知書

拒絕收房通知書範文一

株洲治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原湖南山河新型城鎮發展有限公司):

根據買受人與出賣人株洲治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原湖南山河新型城鎮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公司)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貴公司20xx年九月下旬日發出的收樓通知書,我方按照約定於20xx年九月三十日上午到達貴公司指定收樓地點。由於貴公司沒有向買受人出示由建設、施工、監理、勘察、設計單位共同出具的竣工驗收報告以及沒有達到交房條件,我方特此書面提出拒絕收房,請貴公司以書面形式七日內回覆交房時間,並要求貴公司按照合同約定賠償我方損失。

一、貴公司未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1、貴公司沒有向買受人出示綜合驗收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七條: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範。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條,《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相關規定:作為房地產開發項目,住宅小區竣工以後必須經驗收合格才可以交付使用。2、本人向貴公司要求提供以下資料的時候,貴公司無法提供下列資料:(一)規劃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二)建設單位出具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三)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或備案憑證。(四)供水、供氣、供電、通郵的永久使用證明材料。(五)人防、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准許使用文件。(六)《房地產(住宅)質量保證書》。(七)《房地產(住宅)使用説明書》。(八)上述文件中,(一)至(五)項應出示原件並向本人提供加蓋甲方公章的複印件;(六)、(七)項應載明水電等設施配置説明、有關設備安裝預留位置説明、裝修注意事項和建築節能等有關內容,貴公司應提供已加蓋公章的原件給本人。上述文件不全的,視為不符合交付標準,本人有權拒絕收樓,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貴公司承擔。

二、其他問題在看房的過程中發現所售的房屋存在下列問題:1、外牆保温層材質不好且不足3釐米(合同註明了為3釐米。)2、主卧朝陽台右邊牆體有空鼓3、公共廁所無排水口4、外陽台未做陽角線(外高內低)5、餐廳靠陽台的門有管子外露6、書房牆體隔出部分算了面積(見附圖1 標註①)7、廁所防水層鼓包8、陽台計算了全面積(見附圖1 標註②,現行建築面積計算規範規定:陽台無論是否封閉均按1/2計算建築面積)9、房內有鋼筋、鐵絲外露。10、門孔靠牆體需灌水泥。

三、賠償因此,貴司未在約定的時間20xx年九月三十日交付符合交付條件的房屋,時至今日達到交房條件,已構成逾期交房,現匆忙交付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且不符合約定的交樓條件。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本人特向貴司發出拒絕收樓通知書,請貴司在符合合同約定的收樓條件並具備全部收樓文件後再向我方通知辦理相關交樓手續,貴司並應承擔延遲交樓責任,按合同約定向本人支付延遲交樓違約金,我方保留因貴公司未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出示相關驗收證書向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投訴的權利及訴訟的權利。

特此告知。

買受人:

年4月2日

拒絕收房通知書範文二

拒絕收房通知書XXXXXXXX公司:我們與你公司於20xx年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XXXXXX),並付清了合同規定款項,合同約定你公司應在20xx年4月30日前交付你公司出售的XXXX住宅小區房屋,現你公司未能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即20xx年4月30日前交付符合法定和合同約定條件的房屋及公用配套設施等,就你公司的嚴重違約行為,發出本拒絕收房通知書,並請支付相應違約金,理由如下:

一、要求你公司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根據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二條1款1項“逾期不超過90日,自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1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之約定,你公司應根據雙方約定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元。

二、由於你公司遲遲無法交房,我們不得不主動向你公司詢問房屋情況,但你公司強制性要求先交錢契税物業費等費用後再驗房,根據合同約定和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你公司應當出示:該商品房為住宅的,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説明書》,以及《住宅工程質量分户驗收表》(該表適用於20xx年1月1日起進行住宅工程竣工驗收的房屋)。具體房屋交付條件如下:1、該商品房已取得規劃驗收批准文件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2、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該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3、滿足出賣人承諾的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達到的條件......等你公司無法出示以上內容,我們有權依據合同約定拒絕收房,且你公司要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三、你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交房條件1、你公司無法出具房屋經驗收合格的證明:房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消防驗收合格證明、房屋驗收備案表”。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內容,組織工程質量監督、規劃、消防、人防等有關部門或者單位進行驗收。”20xx年4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78號令《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辦法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六條規定“備案機關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竣工驗收備案文件,驗證文件齊全後,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籤署文件收訖”。據此,“商品房經驗收合格”是指通過竣工驗收,取得《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根據上述法律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向買受人交付的商品房的強制條件必須是“經驗收合格”的商品房。由於你公司無法提供,買受人有權拒絕收房,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違約責任由你公司承擔。

四、你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及銷售承諾(一)、小區配套設施不符合約定1、按你公司的交房日期,交房時水電未通,不符合合同約定;2、交房時你公司在銷售時承諾入户大廳地面及牆面均鋪設瓷磚,現並未履行承諾;3、交房時小區尚未進行綠化,不符合規定;4、交房時你公司宣傳的智能化未實現;(二)、房屋存在的問題1、窗户把手設計過高,部分窗户開關窗扇設計不合理,不利於日常使用,也不符合《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設計規範》(JGJ367-20xx)第4.11.2的相關規定;交房時應根據實際情況整改。2、XXXXX小區部分入户門“打架”,不符合《住房設計規範》中5.8.5條中“向外開啟的户門不應妨礙公共交通及相鄰户門開啟”之強制規定;3、你公司交房通知書中的收費明細表中,物業費的各項費用沒有文件支持,部分費用偏高。

綜上所述,我們一致認為,你公司因未能在合同約定日期前交付符合合同約定條件和法定條件及經驗收合格的房屋,已構成逾期。為此,購買人有權拒絕接收不符合交房條件的房屋。現要求你公司對不符合約定的部分限期整改,能夠整改的必須整改,不能整改的部分可以其他方式替代。本通知自發出之日起生效,限你公司於本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七日內對上述所有問題進行回覆,逾期不答覆,你公司逾期仍不能夠交付符合法定和約定條件的房屋,眾買受人將根據合同約定有權退房,並要求你公司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特此通知!

買受人:(簽字按手印)

日期:年5月13日

拒絕收房通知書範文三

福建中超實業有限公司:

貴司向我送達的“交房書”已收到,要求我在20xx年2月5日至20xx年2月12日期間交房,但我向貴司購買的位於豐澤區華大街道中超水木春天5號樓﹍單元還不具備交房條件。貴司的強制交房的做法不但違約,還違法。依據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八條“交付條件與期限”第一款第1、2、3項的約定。交房條件需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消防等驗收合格;管道燃氣、電信、有限電視等設施達到設計要求;小區內部道路、綠化、室外照明、消防、環衞及其他商業、社區服務和管理等公共配套建築、基礎設施按規劃設計要求建設完成。可目前中超水木春天5號管道燃氣、電信、有限電視並未連通,試問設計的管道燃氣、電信、有限電視就是未連通的嗎?還是貴司的施工還未達到設計要求?其次,小區綠化僅剩枯草、枯樹和大片未綠化的黃土,景觀水池,水未通,這也達到規劃設計要求建設完成?第三,毫無疑問,小區大門、門禁系統屬於小區的公共配套建築和基礎設施,可目前小區門禁還未安裝,已安裝的也不能使用,這也符合設計要求。同時,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條第一款約定,貴司還需在交接時出示按合同第八條規定條件已達的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貴司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或要求收取合同約定範圍外的費用,買受人(業主)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貴司)承擔。我在20xx年2月5日到貴司售樓部要與貴司辦理交房時,發現管道燃氣、電信、有限電視仍未連通、綠化、門禁等設施並未達到設計要求。同時,貴司也未出示合同第八條規定條件已達的有關證明文件原件。根據我國《建築法》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貴司出售的中超水木春天5號樓並未經竣工驗收合格,也未進行備案,依法也不得交付使用,否則業主不但有權拒收,還有權向房管部門舉報。綜上,我向貴司購買的中超水木春天5號樓還不具備交房條件,拒絕交房,望貴司抓緊整改,符合交房條件後,按合同和法律規定書面通知我交房。由此產生的逾期責任,應由貴司承擔。

附:實地拍攝照片

業主:

年月日

標籤: 收房 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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