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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期末考試通知(通用5篇)

學校期末考試通知(通用5篇)

學校期末考試通知 篇1

各院系、各班級:

學校期末考試通知(通用5篇)

為保證本學期期末考試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組織與管理

根據《湖北經濟學院考試管理規定》,本學期期末考試繼續採取集中組織、分級管理方式進行。

1.學校考試課程的組織管理由教務處負責。主要內容包括抽考科目的確定、命題與審題,印製試卷、安全管理、考場安排等。學校考試課程的考試科目見附件1。

學校考試課程全部採取教考分離方式,由教務處指定命題人(或授權院系代表學校指定)。命題教師要與學校簽訂命題責任書,並對試卷質量及試題安全負責。命題工作完成後將試卷紙質版與電子版各一份交至教務處教務辦。

2.院系考試課程(除學校考試課程之外的所有課程)的組織管理由各院系負責。主要內容包括院系考試課程各環節的全部考務工作和學校抽考課程的閲卷、評分、登分、考試分析評估工作。

各院系要加強對期末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召開會議專門研究部署本單位的工作,把工作要求和任務落實到每一位教師和有關工作人員。

二、各類課程考試時間

1.本學期課堂教學結束時間為X年1月8日,期末集會考試時間為X年1月11日-15日。其中院系考試時間為X年1月11日-12日,學校考試時間為X年1月13日-15日。

2.全學期排課的課程、後半段排課的必修課在X年1月11日-15日考試(在教務系統-集會考試裏進行安排)。

3.後半段排課的選修課程在X年1月4日至1月8日考試(需提前辦理第19周最後一次課的停課手續,再在教務系統-分散考試裏進行安排)。

4.編班重修課程在最後一次課組織隨堂考試。

5.輔導重修與插班重修學生隨課程班級考試,如遇考試時間衝突,應及時到教務處辦理緩考手續。

6.學期中途結業的按照期中結業考試的通知要求排考。

7.雙學位課程原則上在期末統一考試前舉行結業考試,具體時間由主辦院系確定公佈。

三、考場安排

1.期末考試排考前需要認真核對每個教學班的學生名單,核准人數,確定考試課程的試卷編號,院系考試課程試卷編號由機器按照“年級(4位)+課程代碼(8位)+T(正考標識,1位)+流水號(2位)”規則自動生成。生成的卷號須在試題紙上標註,學校考試課程試卷編號規則與院系考試課程相同,在自動生成的編號前加“X”,以示區別。相同課程不同卷的,應單獨編號。

2.考試時間和地點在教務管理系統裏安排,考試區域主要在J1、J2、J3教學樓。開課院系在安排考試時,根據教學場地、學生班級等情況合理安排,儘量注意班級考試時間的均衡性。

3.開課院系須在12月10日前完成考試安排工作(只排考試時間、地點),教務處審核後,12月11日在教務系統公佈。同時,各院系通知學生進個人教務系統查詢。

四、命題與制卷

1.各教學單位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命題保密教育和制卷保管環節的安全管理。嚴禁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泄露試卷或試題內容,嚴禁簡單地套用舊試卷,一經舉報查實,作為一級教學事故嚴肅處理。為保證試卷安全,各環節工作要落實到人,建立交接責任制度,教師嚴禁將試題帶入教室或放置到公用電腦上,電子數據不得在QQ羣中傳遞。

2.學校考試課程(主要是通識必修課與學科基礎課)需命制4套試題(A、B、C、D),教務處從4套試題中隨機抽取一套作為期末考試用卷,具體課程以教務處下發的命題通知書為準。

3.院系考試課程均出A、B卷,要根據學校命題工作規範確保命題質量。

4.學校考試課程和院系考試課程命題交卷截止時間為12月17日。

五、監考與考場管理

1.所有教師都有參加監考的職責。監考教師必須由專任教師、院系管理幹部、輔導員等擔任,院系監考人員不足時在院系之間協調解決,監考酬金由開課院系負責發放。

2.按照分級管理權限由教務處或課程院系安排專人在考場辦公室發放和回收考試試卷,監考教師必須按時領卷和交卷。

3.所有考生必須憑學生證或身份證參加考試,自覺遵守學校考場規則。

4.期末考試期間,學校成立巡視組,負責對全校的考場紀律、考場組織、監考人員履行職責等情況進行檢查和督促;各院系成立巡視小組,負責督查本院系期末考試工作。

六、閲卷、評分與登分

1.各院系要嚴格按照考試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組織教師認真做好試卷評閲、複核、分析等工作。

2.考試結束後3天內按要求完成成績登錄工作。登分時要逐個核對課堂註冊考生,確認無誤後提交。發現沒有卷面成績的學生,要核對試卷袋封面上的考試記錄和考生簽名的《考場情況登記表》,查明具體原因,具體處理,不允許出現既無原因又無成績的數據記錄。成績一經提交不得更改。

3.考試材料按要求整理歸檔並經教學祕書檢查合格後,教師方可放假。(考試材料歸檔要求見附件2)

七、其它注意事項

1.各院系部近期要安排召開專門的黨政聯席會議、全體教師會議和學生主題班會,做好研究部署、宣傳教育、檢查落實等工作。

2.加強學生平時成績管理,嚴格考試資格審查。任課教師必須在考前一週向學生公佈平時成績的評定結果,做到有依據、有記錄、有成績,公平公正;同時,公開宣佈本課堂考試資格審查結果,凡缺課(或缺交作業、缺做實驗)達到1/3以上者,一律取消考試資格,並將取消考核資格的學生名單交所在學院,由教學祕書彙總後報教務處。

3.學生考試期間不得請假,因本人生病或直系親屬去世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應在考前辦理緩考手續。其它原因一律不予准假,無故不參加考試者按曠考處理。

4.12月31日前,各院系完成試卷的印製、分類、裝袋、保管工作,並打印《考場情況登記表》裝入試卷袋。要在試卷袋封面、試卷、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的指定位置填寫試卷號。

5.成績登錄工作完成後,各院系分析考試成績數據,協助教務處做好學生學業預警工作。

6.為嚴肅考風考紀,保證考試質量,考試期間設立舉報電話:,也可通過教務處網站留言板、電子郵件等途徑實名舉報考試中的異常情況。

附件1:X1學期學校考試課程目錄

附件2:考試材料歸檔要求

教務處

X年12月4日

學校期末考試通知 篇2

校屬各有關單位:

~X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周即將開始,為切實做好普通本科學生期末集會考試的各項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X學年第一學期期末集會考試時間安排在X年1月11日~1月22日,即本學期第19、20周,各學院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實施工作。

二、本學期第15周及其以後結束的以考試方式進行考核的課程,一般安排在考試周內進行,第15周後課程考核異動不予辦理。教務處根據各班情況對部分課程的期末考試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原則上各班考試周內考核課程不少於兩門。

三、未到期末結束學校統一放假時間,學生原則上不能離校,對於提前完成期末課程考核的學生、班級,各學院必須根據教學實際需要調整相關工作安排,並在學校放假前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各學院要按照《畢業設計(論文)及試卷規範化管理要求要點》、《X大學試卷規範及保存辦法(試行)》等文件的要求,加強考試各環節工作的組織、管理和監控,確保在試卷的命題、印製、考試(查)、評卷、成績評定、試卷分析和存檔保管等各個環節,嚴格按規範要求操作,做到格式規範、標準統一、評分公正、計分準確、存檔材料齊全;確保涉及試卷各環節管理及安全保密保密工作責任到人,嚴格規範工作流程,各學院領導帶頭抓好薄弱環節、主動排除隱患,確保期末考試和補考工作平安順利。

五、考試必須嚴格按照《X大學教師教學工作規範》、《X大學本科教學考試管理規定》、《X大學考場規則》等有關文件的規定進行。由於期末教材科試卷印刷室(設在第八教學樓二樓東側)印刷試卷工作量大,任課教師應提前10天付印試卷,若不按期交付樣卷至教材科試卷印刷室印刷而造成考試耽誤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各學院老師要規範填寫試卷印刷報印單,試卷印刷報印單名稱要與所印試卷名稱一致,按要求有命題教師、教研室主任(或專業負責人)、教學副院長三人簽名後方可交試卷印刷中心安排印刷,不按要求填寫和簽名的將不予辦理試卷印刷。試卷的送交、印刷、管理和領取過程中,應由任課教師本人或學院教學管理人員按照試卷安全保密保管的規定和要求完成,學院必須提前做好相關安排。

七、為確保良好考試環境,避免對學生考試的干擾,考試時間內,後勤、保衞等部門要加強巡邏檢查,任何人不得在考試教學樓區製造噪音影響考試,包括上課、開會、設立學習輔導點或其他影響考試的活動。X級學生參加軍訓時,在考試期間應該自覺避開安排考試的教學樓及其周邊。為避免電動車防盜報警聲對考試的影響,建議師生不要騎行電動車到考場,或停車在遠離考場的場地。

八、各學院必須組織監考教師認真學習考試紀律管理有關規定,營造良好的考試氛圍。各監考教師必須認真監考,自覺維護良好的考紀考風環境,嚴格按照《X大學監考守則》等學校有關規範與要求實施監考工作。監考教師不能隨意更換,若有特殊原因不得不進行變更的須由學院主要負責人嚴格審批,並提前報教務處備案。

九、各學院必須按學校的要求對學生進行考風考紀和誠信考試教育,加強宣傳營造氛圍,組織學生學習《X大學考場規則》、《X大學學生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定,教育學生嚴格遵守考場規則和考試紀律,對於考試的違紀違規和考試作弊行為,學校將依法依規進行嚴查嚴處,並納入學生年度綜合考評。

十、學生參與考試時,不得攜帶考試必備文具之外的物品(考試必備物品包括任課老師統一指定的計算器等應考器材,或開卷考試中符合要求的備考資料)。考試預備鈴響後,學生考位上只能有與考試相關的必備文具、證件和必備考試用品。監考老師考試前應為學生指定合適的學生物品放置區。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或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參加考試的,必須在考前關閉,並自覺置於物品放置區,否則按照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十一、學生考試時按考號就坐。任課老師必須按要求隨試卷提供考試座位安排表;監考老師在學生入場前根據考場的實際情況和應考學生人數,提前科學、合理地排布好考生座號,並明顯向考生標識(如用粉筆在考位是標明考位號,並黑板上標識、提醒等),向考生公告座位安排,指導考生就坐。

十二、考試開考前監考人員要按照考場紀律要求進行考前再教育或再提醒。考試過程中發現學生違紀作弊時,監考人員必須保留相關證據,同時通報考場巡視人員,並報教務處、學生工作部(處),由相關學院派人到現場處理。相關情況經現場認定後,監考人員作好考場記錄,考場記錄表和有關作弊證據需學生(學生本人或現場見證同學)、監考教師簽名確認。作弊考生試卷,相關考場記錄表在完成認定並進行標註説明後,返回開課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十三、本學期所有考試、考查科目的試卷評閲,成績評定和系統成績登錄,如無系統運行故障等特殊原因,必須在課程考核結束後5個日內完成,並確保提交和打印存檔的成績準確無誤。同時請認真學習並遵照《關於加強本科生課程成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成績管理規定和要求執行。

十四、各學院要組織任課教師認真學習學校成績管理的相關規定,督促任課教師或開課團隊按規定的時間要求,公正評卷、確保無誤、按時規範報送成績、按要求歸檔管理。督促學院教學管理工作人員做好成績單的規範檢查工作、接收登記工作、整理存檔工作,以及對遲交成績的進行催交和統計上報工作。

任課老師報送成績單時應親自交給送達學院的成績管理工作人員,同時履行好籤字交接手續。每學期開學註冊時,各學院成績管理人員應把上學期成績提交完成情況向學院彙報,並將相關情況報送教務處學籍科。

十五、期末考試周內,後勤管理部門必須做好教室的開放管理、保潔衞生和檢查巡防等工作,確保考試供電、燈光等正常,按照考試時間要求準時施鈴,並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十六、本學期初修正考不及格和辦理停考(緩考)手續的學生,必須參加下學期開學時第1、2周的補考(下學期開學補考時間為2月25日~3月6日,選修課原則上不組織補考),缺考或補考不及格的學生,按有關規定進行重新學習(即重修)並繳納費用。重修課程因重修考核不及格的不參加補考,學生要獲得不及格重修課程的學分必須再次選課重修。

十七、考試試卷的命題、印製、保管、收發、評卷、歸檔和成績的評定、提交、報送、存檔保管等各環節,以及考試的監考、突發事件的處理等工作,不按學校有關要求(包括時間要求、考試紀律、規範程序等要求)辦理的,按《X大學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規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八、校屬各單位必須按照學校的要求,主動協作,自覺巡查,疏通聯通,消除隱患,積極做好期末考試期間相關工作,及時消除可能影響考試工作的負面因素,共同營造良好的期末考試環境氛圍,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期末考試期間如遇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請務必及時上報,有關部門聯繫電話如下:

教務處考試管理科:;

學生工作部(處)學生管理科:;

後勤基建處辦公室:。

X大學

X年12月31日

學校期末考試通知 篇3

各院(部):

根據本學期期末考試工作,第19-20周為考試全校期末考試周,具體的期末考試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務組織

本學期的期末考試工作按照校、院(部)二級排考組織方式進行。學校負責落實校通識平台課和全校性課程的排考工作,教學單位負責落實各自其他所屬課程的排考工作。

二、考務工作標準

1、期末考試的排考工作(含考試、考查)嚴格執行《南昌工程學院課程考試管理辦法》(南工發[]111號)文件要求。所有的考試安排嚴格按照標準化考場排考和落實監考老師。

2、所有的考務安排都在教務綜合管理系統中操作。系統外不產生期末考試課程監考工作量。系統中必須發佈排考結果,可供師生查詢。

三、時間安排及工作要求

1、學校安排的通識平台課、全校性課程以及學院申報給學校排考的課程的期末排考工作於11月19日前完成,課程考試的教室和時間在教務綜合管理系統中可以查詢,教務處在12月4日將公佈排考結果。12月11日前各院(部)負責落實每一個考場的監考老師,並錄入系統。

2、12月4日前各院(部)完成課程所屬的其他考試課程的排考工作,並及時發佈排考結果(要求發佈在綜合教務管理系統、學院網站、學生班級羣)供師生查詢。

3、學校統一安排的期末考試課程及院(部)安排的其他課程,院(部)要按照課程考試管理辦法的規定落實監考教師,監考教師名單填寫在期末考試安排表的監考教師欄位中,於12月11日16:00前將監考教師名單錄入至系統,並打印全院(部)的所有監考安排表加蓋院部公章後交教務處教學運行科。監考任務要求在考前以紙質單的形式通知到監考教師。相關責任教師按時、按地組織考試,學校將組織檢查。

4、由院(部)安排的考查課程,院(部)組織相關教師按規定時間嚴格執行《南昌工程學院課程考試管理辦法》(南工發[]111號)文件要求組織考試,並於12月18日之前將監考教師名單錄入至系統,並打印全院(部)的所有監考安排表加蓋院部公章後交教務處教學運行科。

5、本次期末考試按教學班排考,同一班級、同一課程的學生可能不在同一教室考試,各院(部)務必通知到每個班級、每個學生認真查看各自的期末考試安排表(要做到“三看”:一看教務系統學生專區考試安排、二看教務處網站安排表或學院網站、三看考場安排名單),以免錯過了考試場次,走錯了考場等情況。

6、各院(部)安排好期末考試的出卷工作,按規定備好A、B卷,並將試卷分別裝入2個信封中,各院(部)在粘貼口縫線處封裝、簽字、蓋章,到書庫進行試卷的印製並安排指定教師進行分裝工作,試卷交印時請務必做好籤收手續。

7、各院(部)要認真落實幹部監考工作,繼續執行百名幹部下考場活動,幹部監考的安排表格要求從系統安排表格中篩選出來單獨打印蓋章,並將電子稿()一併交教務處教學運行科。

8、學生查詢各自考試安排,如遇個別同學因留級、自主選課、重新學習導致的排考有衝突,請於18周前到行政樓218辦理緩考手續。

9、本學期期末考試所有課程的的考試成績於考試結束後三個工作日內錄入綜合教務管理系統。

10、為確保期末考試安全、穩定,各院(部)要組織開展監考教師培訓和學生誠信考試教育活動。

教務處

-11-23

學校期末考試通知 篇4

各學院、相關部門及全校普通本科各年級學生:

我校期末考試將於X年6月24日開始,現將本學期期末考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安排:

由各學院集中組織的期末考試(考核)時間為X年6月24日至X年6月25日。各學院組織的考試安排請諮詢各課程所屬學院或查看課程所屬學院網站。

由教務處統一組織的期末考試定於X年6月26日至7月3日進行(含週末)。

由教務處統一組織考試的考試課程、考試時間、考試地點等可在X年6月9日至12日期間在百合平台中查詢並打印。

二、嚴肅考試紀律

本次期末考試地點分為蛟橋園、麥廬園兩個考區。

蛟橋園考區主考場設在第五教學樓,同時使用第三教學樓部分教室。第五教學樓將於X年6月25日20:50進行清場並封閉。考務辦公室設在教務處教學運行科。麥廬園考區主考場設在第二教學樓,同時使用第一教學樓部分教室。考務辦公室設在第一教學樓的麥廬園教務辦,第二教學樓將於X年6月25日20:50進行清場並封閉。

考試期間,考生除書寫筆、不帶存儲功能的計算器和繪圖工具等考試用品外,不能攜帶其它任何物品進入考場,特別是不能攜帶手機及有存儲、上網功能的電子設備進入考場。

由教務處組織的期末考試實行試題紙與答題紙分離的方式,即考生答題時使用專用答題冊。為此,考生應試時,應首先在答題冊密封線之內的指定位置正確填寫專業名稱、學號、姓名、班號等,對在密封線之外填寫或未填寫上述內容的考生,其試卷作廢,以零分計。

請各學院於X年6月19日至22日間從“考務管理系統”中輸出本學院所屬學生的“考試通知單”併發給學生。

學生按“考試通知單”進入指定考場,對號入座,並在“期末考試學生簽到單”上對應位置簽名。學生證、身份證及校園卡均為考試有效證件,考生須將考試有效證件和“考試通知單”置於課桌上方備查。

請各學院督促班主任務必利用主題班會時間認真組織學生學習《江西財經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考試違紀處理規定》(江財教務字[]35號)、《關於對學生考試違紀處理規定有關條款進行補充的通知》(江財教務字〔〕158號)和《江西財經大學學生誠信教育管理條例》(江財學工字[]6號)文件,切實加強考前考風考紀教育。

三、監考與巡考

每個考場均根據考生人數安排監考教師。各學院可根據工作需要於X年5月27日前對監考編排結果進行學院內部調整。請各學院將監考任務落實到人,必須本人監考,如有特殊原因不能監考的,學院必須出具相關證明及代監考人名單由教學副院長簽字後交教學運行科,否則按《江西財經大學教學工作問責制度》(江財教務字[]3號)第三條第五款認定為嚴重教學責任事故。

監考教師在課程開考時應向考生宣讀“江西財經大學考試考場指令”,特別要提示不能攜帶手機及有存儲、上網功能的電子設備進入考場;應督促考生簽到,並根據考試有效證件和“考試通知單”查驗考生身份和是否對號入座,同時請注意檢查考生課桌面是否抄寫有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文字及圖表,是否有手機等電子設備。監考教師在考試結束時應認真核對實際參加考試人數及實收試卷數,並認真填寫“考場情況登記表”。監考教師應認真履行監考職責,如因工作失職所造成的後果由監考教師負責。

本次期末考試課程考試時間均為110分鐘(英語聽力考試除外),請監考老師注意考試時間並提醒考生。

期末考試期間,請各學院領導到教務處指定的考場進行巡視,並詳細填寫“考場巡視情況登記表”,於當場考試結束後交各校區考務辦公室。請各學院於考前將巡考人員名單報教務處運行科。

四、試卷裝訂、閲卷及成績評定

每場考試結束後,監考教師整理好本考場答題冊、試卷紙、答題冊封面、學生考試簽到單、考場情況登記表等材料一併拿到“考務辦公室”。將答題冊封面、一份空白試卷、答題冊進行密封裝訂後,由各學院當場領回,並組織閲卷評分;其他試卷、學生考試簽到單、考場情況登記表等材料留存教務處備查。

各門課程的閲卷工作,應在學院或教學系的組織下,認真進行,採用流水分題閲卷方式,少數課程因條件限制亦應採用交叉閲卷的方式。

根據《江西財經大學學生課堂考勤管理規定(試行)》(江財教務字〔〕33號)第十條:“學生某門課程累計缺課達總學時的三分之一者,任課教師有權消其該門課程期末考試資格”之規定,由任課教師在課程結束前提出名單報學院審查,學院分管教學副院長批准後於X年5月22日前報教務處教學運行科備案(命題通知時已通知)。

對邊遠地區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少數民族學生成績的調整由教務處按有關規定(《江西財經大學關於對部分省(區)少數民族學生課程成績實行特殊管理的暫行辦法》江財教務字〔〕28-3號)統一操作,各學院、教學系、各任課教師不得自行調整。

任課教師必須於X年7月7日前及時將學生成績錄入系統,並打印一式四份學生成績單,報課程所在學院核准。經學院核准後的學生成績單由任課教師本人簽名,一份存課程所在學院、兩份由課程所在學院交教務處教學運行科、一份任課教師自存。本學期各學院的所有成績登記表必須在X年7月11日前交教務處教學運行科。本學期所有課程應於課程考試結束後,對本課程命題質量、難度及學生考試成績進行分析評價,並認真填寫“課程考試試卷分析表”,經課程所屬學院學生成績管理小組簽署意見後,連同“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於X年9月7日前交教務處教學運行科

本學期由教務處組織考試的答題冊於X年9月15日前交教務處教學運行科(注:由學院組織考試的課程,其答題冊由相關學院保存,保存期為6年)。

教務處將對考試課程試卷進行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予以通報。

學生成績通知單由學生所在學院負責在假期寄給學生家長。由於補考報名時間安排在假期進行,請各學院儘快將成績單寄出,以便學生報名補考,學生也可通過上網或通過“學習評價預警預約系統”(系統電話079183816971)及時查詢本人成績。

五、關於成績複查

學生若對本人期末考試成績存在疑問,可於下學期開學後X年9月1日至3日向課程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由課程所在學院指定課程所在教學系主任等2人於X年9月7日至10日對學生答卷進行復查。成績調整僅限於登分累分錯誤及漏改部份。經複查,學生成績如有更改,請按規定填寫成績異動表及異動後的該教學班成績總表一式三份,一份學院留存,兩份交教務處教學運行科。請各位學生注意成績查詢時間限制,逾期不予查詢和更改成績!

六、關於課程補考

本學期學生考試不及格的非主幹課程可按照《江西財經大學普通本科課程補考暫行辦法》(江財教務處字[20xx]47號)參加補考。

“3+7+X”專業主幹課程考試不及格的學生,根據《江西財經大學“3+7+X”專業主幹課程建設管理辦法(試行)》(江財教務字〔〕21號)第十四條第四款規定不得補考,必須重修。

英語聽説、視聽説兩種課程由於考核部分分為兩部分進行,一部分為課堂口語考核,另一部分為考場聽力考核,而補考只能進行考場聽力部分的考核,補考無法體現真實水平,因此兩種課程必須重修,不能補考。

期末考試違紀學生的考試課程無補考資格。

具體如下:

1、報名時間:凡具有參加142學期課程補考資格的學生,請於X年7月20日至8月20日在學生百合平台上報考,由於排考需要一定的時間,請申請補考的學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逾期不予補報!報考時應注意區分補考課程的組織單位(即教務處組織的校考或課程所在各學院組織的院考)。

2、請各學院利用百合平台查詢由本學院組織的課程補考的報考情況,並做好補考組織工作。各學院應於X年9月10日前完成由本學院組織的課程補考相關準備工作。

3、考試時間:

①由教務處組織校考的課程補考,定於X年9月12日至16日進行補考。考生可於X年9月10日至11日利用百合平台查詢並打印本人補考考條;

②由學院組織的課程補考,各學院應在X年9月17日至22日間進行,各學院在X年9月15日前要在各自學院網站上公佈考試時間,請參加由學院組織的課程補考的考生向課程所在學院諮詢具體補考事宜。

七、請各學院、黨總支、分團委及時將本通知傳達給全體教師和學生,並對監考教師和學生進行監考工作紀律和考試紀律等方面的教育。

特此通知

教 務 處

X年5月14日

學校期末考試通知 篇5

各部、系,後勤集團:

為便於各單位提前安排寒假值班、方便教職工購買寒假期間往返車(機)票,現將學院20xx年寒假放假時間通知如下:

一、20xx寒假放假時間為20xx年1月17日至2月26日,共計41天。20xx年1月8日期末考試結束後,即安排全體學生離校。教學部、系組織教師於1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11日完成試卷批改和成績登記工作。11日學院年終總結暨表彰大會結束後,沒有實踐教學任務的教師即可安排離校輪休,有實踐教學任務的教師在實踐教學任務完成後再安排輪休。機關各部和後勤集團於1月12日後安排員工輪休。

二、下學期開學時間為20xx年2月27日(星期六),教職工於當日正式上班。27、28日學生報到註冊,2月29日(星期一)在校生正式上課。

三、請各單位提前安排好寒假期間的值班,並將處以上領導值班表於20xx年1月4日前送院辦公室。春節期間(2月8日大年七年級至14日正月初七),除後勤集團外,其他部門可不安排值班人員。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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