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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精選12篇)

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精選12篇)

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 篇1

__________:

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精選12篇)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決定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與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將根據《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規規章的規定與你進行離職結算。請你於___年___月____日前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通知。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 篇2

同志:

您於 年 月起就職於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崗位是 。現因下列第____(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 年 月 日簽訂的為期 年(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書於 年 月 日解除,勞動關係同時解除。

1. 經當事人協商一致;

2.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 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4. 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5. 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 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

7. 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 醫療期滿後,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10. 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雙方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的;

11.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

請您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 篇3

________先生/女士:

根據本公司與您簽訂的勞動合同第____條第____款的規定,決定終止合同,請您於____年____月____日離開本公司。

您的一切待遇按照________規定辦理。

×××有限責任公司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 篇4

關於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如下所示: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者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年月日

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 篇5

先生/女士:

根據你與 公司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因下列第 項原因:

(1)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建立雙重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工作,或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5)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有欺詐、脅迫、趁人之危之行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和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雙方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而無法繼續履行,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與你(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請你(單位)於 年 月 日前到 (部門)辦理解除勞動關係手續。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 篇6

你與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公司於 年 月 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因下列第 項原因,根據《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公司勞動合同制實施辦法》第 條第 款的規定,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超過規定醫療期仍不能上班工作;

3、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5、員工連續待聘滿六個月。

6、 。

經濟補償為 元,醫療補助費為 元。

請你於勞動合同解除之日前一週內到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者責任自負。

特此通知

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公司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 篇7

同志:

您於 年 月起就職於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崗位是 。現因下列第____(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 年 月 日簽訂的為期 年(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書於 年 月 日解除,勞動關係同時解除。

1. 經當事人協商一致;

2.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 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4. 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5. 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 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

7. 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 醫療期滿後,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10. 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雙方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的;

11.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

請您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 篇8

(員工工號: )

您與 公司於 年 月 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因您具有下列第 項情形,根據《 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第 條第 款的規定,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工作或經公司提出仍不改正。

5.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過程中有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行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您需要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以上事宜完成後,於 年 月 日前到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

特此通知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 篇9

(員工工號: ):

你與x公司於年 月 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因下列第 項原因,根據《公司勞動合同制實施辦法》第 條第 款的規定,決定從年 月 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超過規定醫療期仍不能上班工作;

3、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5、員工連續待聘滿六個月。

經濟補償為元,醫療補助費為元。

請你於勞動合同解除之日前一週內到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者責任自負。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

日期:

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 篇10

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決定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與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將根據《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規規章的規定與你進行離職結算。請你於___年___月____日前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通知。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簽收: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 篇11

同志:

您於 年 月起就職於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崗位是 .現因下列第____(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 年 月 日簽訂的為期 年(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書於 年 月 日解除,勞動關係同時解除。

1. 經當事人協商一致;

2.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 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4. 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5. 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 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

7. 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 醫療期滿後,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10. 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雙方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的;

11.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

請您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 篇12

_______同志:

你與 公司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由於你______________________,嚴重違反本單位的規章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 公司員工獎懲暫行辦法》獎懲制度第__款第__條的規定,決定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請你於勞動合同解除之日起一週內到公司行政部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者責任自負。

特此通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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