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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公物處罰通告

破壞公物處罰通告

公物,指直接供公的目的使用之物,並處於國家或其他行政主體所得支配者而言。現也指某公司企業所有之物,供員工工作使用之物,屬於公司企業行政主體支配。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破壞公物處罰通告,供大家參考!

破壞公物處罰通告
 破壞公物處罰通告範文篇一

尊敬的柳岸銀洲租住户:

前期,區房管局在對我小區進行工作檢查時發現,整個柳岸銀洲小區公共設施遭人為肆意破壞情況嚴重。5月初,我司協助區房管局、派出所在對本小區肆意破壞公共設施行為進行了全面摸底排查,並通過監控視頻及其它渠道初步掌握了部分人員名單。在此,區房管局希望廣大住户配合物業的同志共同抵制破壞小區公共設施的行為,我們將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將重點審核肆意破壞公共設施人員的入住資格,並提醒破壞者,如再次發現肆意破壞,我司將上報相關部門領導清除入住資格,情節嚴重者將如實上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希望那些故意搞破壞的人到此為止,還大家一個舒心的居住環境。

成都xx物業有限公司

年5月28日

破壞公物處罰通告範文篇二

20xx年6月28日下午18時14分,公司員工曹強與朋友喝酒後回到宿舍,發現沒有帶宿舍門的鑰匙。在沒有與宿舍管理員溝通後就對宿舍門踹了兩腳,導致宿舍門損壞,通過監控視頻的排查比對,發現為XX班組曹強所為。經詢問,曹強對此事供認不諱。曹強的這種破壞行為情節非常嚴重,無組織無紀律,視公司的規定於不顧,在公司內部也造成了很壞的影響。為了嚴格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經公司研究決定,對曹強的破壞行為做出如下處理:

一、給予曹強罰款200元處分,在本人工資中扣除;

二、給予曹強6月份工資暫扣處理;

三、對曹強的破壞事實,全公司通報批評;

生產辦

年6月29日

 破壞公物處罰通告範文篇三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加大城市建設力度,城市基礎設施有了很大的改觀。但是,一段時間以來,少數不法分子惡意毀壞、砸壞廣告燈箱,損壞電話亭、路燈和健身器材等城市公共設施,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羣眾反映極其強烈,特別是近期位於新城區人工湖附近的中華龍硯被惡意損毀,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為了嚴厲打擊破壞公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定西市公安局、定西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定西市安定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對故意毀壞城市燈箱、街燈、公用電話、城市雕塑、草坪樹木、下水井蓋等城市公共設施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七之規定,予以拘留、罰款,對構成犯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對廢舊收購站違法收購城市街燈、廣告箱、下水井蓋等公共設施的,依據公安部《廢舊金屬收購業治安管理辦法》規定處以20xx元至10000元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將予以拘留、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凡有故意破壞公共設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必須於7月15日前投案自首,在此期限內投案自首的,將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逾期拒不投案自首,被查獲的依法從嚴懲處。

四、違法犯罪人員有檢舉揭發他人故意破壞公共設施違法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以及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破壞公共設施案件等立動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免除處罰。

五、鼓勵、保護廣大人民羣眾舉報違法犯罪行為。凡有檢舉揭發他人故意破壞公共設施違法犯罪行為有功的,按有關規定給與重獎。窩藏、包庇故意損壞公共設施違法犯罪分子,幫助違法犯罪分子隱藏、偽造證據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的從嚴懲處。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舉報電話:

xx市公安局

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xx市安定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年6月26日

標籤: 公物 通告 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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