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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

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

通告是適用於在一定範圍內公佈應當遵守或者周知事項的周知性公文。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僅供參考!

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

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範文一

關於人員密集場所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

為預防火災,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特就人員密集場所加強當前火災防範通告如下:

一、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是本場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管理人員,落實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備案。

二、全面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立即組織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在外牆門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嚴禁擅自改變建築結構和用途,嚴禁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商場、市場和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期間嚴禁違規施工,營業結束時應按規定關閉電源、氣源,消除遺留火種。

三、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立即按規定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防煙排煙系統以及應急廣播和應急照明、安全疏散設施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當持證上崗,保證24小時雙人值班。

四、嚴格用火用電用氣管理。立即組織對電器產品、燃氣用具及其線路、管路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嚴格落實動火審批制度,嚴禁違規使用明火作業、照明,嚴禁違規進行電焊、氣焊操作,嚴禁違規使用大功率電熱設備、擅自拉接臨時電線。

五、嚴格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嚴禁違規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禁止個人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嚴禁在建築內燃放煙花爆竹。

六、開展全員消防培訓演練。立即組織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開展消防演練。員工應懂得本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逃生和自救。

七、確保大型活動消防安全。人員密集場所舉辦大型羣眾性活動,依法向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不得舉辦。

八、嚴禁超員使用。嚴格控制營業期間的人流,並明確疏散引導人員,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能夠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人員密集場所嚴禁違規住人。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不得超過額定人數。

九、配備疏散逃生器材。人員密集場所可以根據人員數量,配備逃生繩、防煙面罩、應急手電等輔助疏散逃生器材。

十、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公民應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積極撥打“96119”舉報電話或者通過有效途徑,向公安機關舉報。

本通告所稱人員密集場所包括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民用機場航站樓、體育場館、會堂以及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託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閲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遊、宗教活動場所等。

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公安機關及其消防機構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採取強制措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20xx年1月8日

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範文二

各社區(村):

20xx年11月2日晚中山路45號一店面閣樓因線路老化發生火災,失火面積近30平方米,經濟損失10餘萬元。進入秋冬以來,氣候乾燥,易發生火災,各社區村應以11月2日火災為戒,認真做好秋冬季節的火災防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水火無情,要充分認識到火災給羣眾生命和財產造成的損害,要進一步提高加強火災防範的緊迫性和重要性的認識,將消防工作納入重要工作日程。社區(村)主幹做為消防工作的責任人要按照責任書的具體內容明確職責,很抓落實。

二、廣泛宣傳,加強防範。充分利用牆報、標語、橫幅、宣傳單、網絡化平台等渠道廣泛開展防火宣傳。各社區(村)要於11月底前進行一次防火演練,不斷提高防火意識,增強處置火災發生時的防範技能。

三、加強巡查,消除隱患。各社區(村)於11月20日前組織人員對轄區各單位尤其是人員密集的企業、車站、娛樂場所等重點火災防範單位進行巡查,不留死角,徹底消防火災防患。

四、督促整改,確保平安。對巡查發現存在的消防設施不完善、線路老化、“三合一”場所等消防隱患及時 下達整改通知書,同時上報消防部門,並督促整改到位,確保一方平安。

各社區(村)於20xx年1月31日前將秋冬火災防範工作書面報四鶴街道經委和防火辦。

特此通知

延平區人民政府四鶴街道辦事處

20xx年11月3日

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範文三

冬以來,一些地方人員密集場所相繼發生死亡多人的火災事故。近日,公安部發布《關於人員密集場所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要求進一步加強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防範工作,防止羣死羣傷火災事故發生。

通告規定,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備案全;立即組織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按規定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組織對電器產品、燃氣用具及其線路、管路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嚴格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組織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培訓,開展消防演練;人員密集場所舉辦大型羣眾性活動,依法向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控制營業期間人流,並明確疏散引導人員;人員密集場所嚴禁違規住人;公民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積極撥打“96119”舉報電話或者通過有效途徑,向公安機關舉報。

通告指出,人員密集場所包括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民用機場航站樓、體育場館、會堂以及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醫院門診樓、病房樓、學校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託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閲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遊、宗教活動場所等。

公安部消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違反通告的行為,公安機關及其消防機構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採取強制措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標籤: 通告 火災 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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