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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支部的處分通報範文

黨支部的處分通報範文

黨支部,中國共產黨的基層組織之一。黨章規定:"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黨支部的處分通報,供大家參考!

黨支部的處分通報範文
黨支部的處分通報範文一

目前,我區農村黨支部有173個,黨支部書記172名(有一名兼兩個村的黨支部書記),絕大多數是1999年換屆選舉產生的。三年來,多數農村黨支部書記能夠盡職盡責,廉潔自律,遵紀守法,團結帶領“一班人”和廣大黨員及羣眾致富奔小康。但也確有少數黨支部書記要求自己不嚴,無視黨紀國法,走上了違法違紀的道路。對此,筆者最近專門對農村黨支部書記受黨紀處分情況進行了一次粗淺調查。

(一)

9名受黨紀處分的農村黨支部書記的基本情況是:

文化程度:中專文化的4名,佔44.4%;國中文化的4名,佔44.4%,國小文化的1名,佔11.1%。

入黨時間:黨齡最長的33年,黨齡最短的4名。其中,4—20xx年的2名,佔22.2%;15—20xx年的4名,佔44.4%;21—30年的2名,佔22.2%,33年的1名,佔11.1%。

(二)

經調查, 9名農村黨支部書記是由以下原因受黨紀處分的:

2、金錢關沒過好。作為農村黨支部書記有工資收入,應該廉潔奉公,淡薄名利。但有的卻以權謀私,貪佔集體資產。如龍泉鎮原滑石道村黨支部書記樑宏印,在任職期間,為謀私利,連續3年在鎮裏批覆的工資獎金總數之外,每年私自從村集體資金中多拿5000元作為自己的獎金,共計1.5萬元歸為己有,20xx年7月受到撤職處分。又如該鎮原琉璃渠村黨支部書記燕德泉,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4.9萬元歸個人使用,20xx年3月受到留黨察看2年處分。

4、娛樂觀沒過好。作為農村黨支部書記,應該珍惜集體資金與民同樂,但有的卻違反規定公款私用,個人娛樂消費。如雁翅鎮雁翅村原黨支部書記張元宏,用公款單獨或與村委會主任一起,經常以請協作單位為名進出歌廳、洗浴中心,同時又與村委會主任用公款購買手機4部,20xx年6月受到撤職處分。

(三)

9名農村黨支部書記受到黨紀處分,雖然人數不多,但在農村黨員和羣眾中的影響較大。所以,我們必須要加強農村黨支部書記這支隊伍建設。因為農村黨支部書記,是農村黨支部的“一班之長”,是做好農村、農業和農民工作的“領頭雁”,是農村穩定、農業發展、農民致富的“火車頭”,處在農村基層政權的第一線,處在農村黨建工作的第一線,處在農村兩個文明建設的第一線,因此,要在以下幾個方面下功夫。

1、在“選”上下功夫。

“選好”農村黨支部書記,是抓好農村黨支部書記建設的關鍵一步,所以要採取下派、回請、交流、招聘等多種形式將更多的優秀人才選進農村黨支部書記行列。

黨支部書記的選拔應堅持“五突出,即:一是突出政治上成熟和責任感強;二是突出文化水平高,開拓創新精神強;三是突出有真才實學,致富能力強;四是突出秉公辦事,廉潔自律精神強;五是突出法制觀念和年富力強。

2、在“管”上下功夫。

“管好”農村黨支部書記,是抓好農村黨支部書記建設的重要一關。怎樣才能管好呢?要着重從以下三方面入手:

(1)嚴格監督,保證村党支書履職的公正廉潔。一是加強社會監督,主要是實行村黨支部書記年度述職、民主評議制度,即每年末,由鎮黨委統一組織力量,由村黨支部書記向全體村民代表會議述職,並由鎮黨委組織村民代表對村黨支部書記進行民主評議。對民主評議為基本稱職的村黨支部書記實行誡勉,對不稱職的堅決調整。二是加強組織監督。建立村黨支部書記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鎮領導談話制度、村黨支部書記例會制度,使鎮黨委能及時瞭解村党支書的工作思想狀況。三是加強財務監督。進一步完善村級財務公開制度,自覺接受羣眾監督,對一些山村、小村要逐步推行村帳鎮代理制度,規範村級財務管理。四是加強審計監督,確保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建立村黨支部書記定期審計和離任審計制度。

(2)加強考核,要進一步完善對農村黨支部書記各項工作的考核辦法,實行村黨支部書記任期目標責任制,把任期目標考核同村黨支部書記的政治、經濟待遇掛鈎。

(3)嚴明紀律,保證村黨支部書記隊伍的純潔性。嚴格貫徹區委關於《村級領導幹部勤政廉政的若干規定》的要求,全體村幹部要在履行職責時、在執行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中、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中、在涉及配偶、子女和親友有利害關係的事項中、在保持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工作作風中等五個方面要做到36個“不準”,對一些違法違紀、村民反映比較大的村黨支部書記要堅決查處調整。

3、在“教”上下功夫。

“教好”農村黨支部書記,是抓好農村黨支部書記建設的主要環節。“教好”主要是指導兩方面,一方面是教其工作方法和領導方法。另一方面要加強培訓,不斷提高村黨支部書記的政治覺悟和工作能力。一是培訓要增強針對性、實用性,重點做好鄧小平理論、農村常用政策、法律法規、農村實用技術、領導科學知識培訓,提高村党支書駕馭全局、處理村務的能力。二是根據新時期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本地兩個文明發展的實際需要,進行任職資格培訓;同時讓支部書記分批到經濟發達、市場意識強的地區進行參觀訪問,更新思想觀念。三是通過舉辦成人高中、大專班、自學考試、函授等形式,開展多渠道的學歷培訓,提高村黨支部書記的文化程度,增強其知識的系統性。四是加強對農村黨支部書記的黨紀國法知識培訓,增強廉潔自律,遵紀守法意識。

4、在“愛”上下功夫。

做好農村工作不容易,當好農村黨支部書記更不容易。因此,對這些同志要關心愛護,要做到:

(1)政治上要愛護,使黨支部書記有奔頭。首先要經常組織他們學習。讓他們多瞭解國內外形勢和國家政策。其次,要建立黨委書記同村黨支部書記定期談話制度,及時交換思想,肯定成績,鼓舞鬥志,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第三要大力表彰優秀農村黨支部書記。廣泛宣傳他們的事蹟,增強他們的自豪感、榮譽感。

(2)工作上要愛護,使村黨支部書記有勁頭。鎮黨委既要向黨支部書記交任務,又要交方法,既壓擔子,又出點子。對堅持原則,敢於碰硬的村黨支部書記,鎮黨委應為黨支部書記撐腰壯膽。

(3)生活上要愛護,使村黨支部書記有盼頭。一是要認真落實農村黨支部書記的工資報酬,特別是一些貧困村幹部的工資要及時給予解決。二是積極創造條件,為黨支部書記建立崗位養老保險制度。三是對其家庭、生產生活有困難的要予以幫助。

5、在“調”上下功夫。

一是要抓好對農村黨支部書記的測評考核工作,對不能夠勝任現職工作的農村黨支部書記,及時予以調整。二是對工作中確實存在問題,不宜繼續擔任村黨支部書記的,要及時予以處理、撤換。三是要按照《黨章》有關規定,按期做好黨支部的換屆選舉工作,通過換屆選舉,推選出更加優秀的人才擔任村黨支部書記。

黨支部的處分通報範文二

近年來,涉及農村黨員的違紀違法案件頻發,嚴重影響了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穩定,特別是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和村會計“老三位”違犯黨紀法律,已經成為農村腐敗案件的主體。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聚焦“羣眾身邊的腐敗”,先後查辦了一批農村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現將8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原富錦市向陽川鎮孟家崗村會計胡景秀、村黨支部書記張慶才、村委會主任李發貪污案。20xx年,胡景秀、張慶才和李發等三人,利用協助政府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的職務便利,騙取政策性農業保險資金用於各自家庭生活。其中,胡景秀分得3.9萬餘元,張慶才分得4000餘元,李發分得7000餘元。20xx年12月,富錦市人民法院認定該三人犯貪污罪,判處胡景秀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判處張慶才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判處李發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20xx年4月,富錦市紀委給予該三人開除黨籍處分。

2.原富錦市向陽川鎮正和村會計相貴福、村委會主任李廣海貪污案。20xx年至20xx年,相貴福、李廣海等二人,在受政府委託協助從事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騙取政策性農業保險資金用於個人生活。其中,相貴福分得4.1萬元,李廣海分得1萬元。20xx年12月,富錦市人民法院認定該二人犯貪污罪,判處相貴福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緩刑四年;判處李廣海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20xx年5月,富錦市紀委給予該二人開除黨籍處分。

3.原同江市臨江鎮合興村黨支部書記劉淑芹貪污案。20xx年,劉淑芹在協助陽光農業保險公司辦理種植業國家惠農政策保險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將自己不具備投保條件的547畝土地進行投保,騙取國家惠農政策理賠款6萬餘元,用於個人生活支出。20xx年11月,同江市人民法院認定劉淑芹犯貪污罪,並綜合考慮其存在自首等從輕減輕處罰情節,判處免予刑事處罰。同年11月,同江市紀委給予劉淑芹開除黨籍處分。

4.原同江市街津口鄉衞墾村黨支部書記原永偵、村委會主任張海軍、村會計張永貴挪用公款案。20xx年,原永偵、張海軍和張永貴等三人,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國家惠農政策理賠款,歸個人使用或進行營利性活動。其中,原永偵挪用公款123萬餘元,張海軍挪用公款112萬餘元,張永貴挪用公款10萬餘元。20xx年11月,同江市人民法院認定該三人犯挪用公款罪,判處原永偵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判處張海軍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判處張永貴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同年11月,同江市紀委給予該三人開除黨籍處分。

5.原樺南縣梨樹鄉永遠村黨支部書記魯寶義、村會計李淑華、村委會主任劉學生、鄉經管站出納員郭冬梅貪污案。20xx年,魯寶義、李淑華、劉學生、郭冬梅等四人,利用職務便利,有分有合,採取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國家種植業保險保費補貼。其中,魯寶義分得1.4萬餘元,李淑華分得20xx餘元,劉學生分得20xx元,均被用於日常生活支出。20xx年8月,樺南縣人民法院認定該四人犯貪污罪,判處魯寶義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判處李淑華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判處郭冬梅、劉學生免予刑事處罰。20xx年9月,樺南縣紀委給予魯寶義、李淑華、劉學生、郭冬梅等四人開除黨籍處分。

6.原樺南縣明義鄉前合發村黨支部書記盧鳳友職務侵佔案。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盧鳳友在任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將本村耕地承包款7.5萬餘元據為己有,用於個人生活支出。20xx年3月,樺南縣人民法院認定盧鳳友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同年3月,樺南縣紀委給予盧鳳友開除黨籍處分。

7.原樺川縣新城鎮中伏村會計賈樹軍貪污案。20xx年至20xx年,賈樹軍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國家土地補貼、糧食補貼共計7000餘元。20xx年4月,樺川縣人民法院認定賈樹軍犯貪污罪,判處免予刑事處罰。20xx年2月,樺川縣紀委給予賈樹軍開除黨籍處分。

8.原郊區長青鄉興家村黨支部書記史金、村會計付長福、村委會主任方士海、村民吳正民貪污案。20xx年至20xx年,史金、付長福、方士海等三人,利用職務便利夥同村民吳正民,將林地以他人名義虛報成新增糧地面積330畝,共騙取國家糧食補貼款5.4 萬餘元。20xx年11月,佳木斯市郊區人民法院認定該四人犯貪污罪,判處吳正民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判處史金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判處付長福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判處方士海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20xx年5月,郊區紀委給予該四人開除黨籍處分。

以上通報的8起典型案件表明,在黨和政府不斷加大“三農”扶持力度、眾多支農惠農資金用於“三農”的同時,被農村黨員幹部在中間環節予以截留、挪用、侵佔、貪污等現象屢禁不絕,“雁過拔毛、中飽私囊”的事情時有發生,損害了黨員幹部形象,影響了村級黨組織威信,制約了農村經濟發展,破壞了農村社會穩定。

為堅決遏制農村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頻發態勢,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既要從嚴查辦、形成震懾,又要多策並舉、標本兼治,堅持“教育、制度、監督、懲處”相結合,進一步淨化我市農村發展環境。

一、嚴格教育,促進其廉潔自律。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農村黨員、特別是新任職農村黨員幹部的廉政教育,納入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大格局之中,明確方法、步驟、措施和要求,定期開展集中培訓和分批輪訓。同時,要強化評估教育效果的硬性要求,設定量化檢驗標準,促進其真學、牢記、嚴守。

二、嚴明制度,規範其廉潔自律。各級黨委政府要進一步完善村級事務決策機制,凡涉及農村發展、農業生產和農民利益的重大問題,必須事先徵求羣眾的意見建議。認真執行村級財務公開制度,公開的內容、形式、時間和程序,必須嚴格遵循規定,防止搞形式、走過場。鄉鎮黨委、紀工委要嚴格落實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求,對農村黨員幹部應實行任前談話、提醒談話、信訪談話和誡勉談話等制度,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抓早抓小、露頭就打。同時,進一步明確鄉鎮黨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的主體責任,本地農村黨員幹部如多人發生違紀違法行為,應追究其領導責任。

三、嚴密監督,要求其廉潔自律。村委會作為村民自治組織,選舉的幹部必須對村民負責,廣大村民是監督主體。要認真落實農民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充分發揮村民監督委員會的職責作用,讓農村黨員幹部時時處處置於村民的監督之中。要暢通舉報渠道,對羣眾反映的問題,及時解釋、及時處理、及時公佈,調動羣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同時,進一步發揮“陽光村務工程”的監督平台作用,讓農村幹部行使權力在網上“全透明”“曬清單”,最大限度地壓縮尋租空間。

四、嚴厲懲處,責令其廉潔自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有腐必反、有亂必糾”原則,重點盯緊土地徵用、退耕還林、扶貧救災、良種補貼等上級撥款和補償費用的發放環節,對農村黨員幹部虛報、冒領、截留、套取國家資金等違紀違法問題,重典治亂、重拳出擊,發現一起、核實一起、查處一起,毫不手軟、決不姑息。對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點名通報,形成持續高壓態勢,為農村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政治和法制環境。

黨支部的處分通報範文三

全體支持系統員工:

關於作息時間調整一事公司已提前發佈正式文件通知,絕大部分員工均能自覺遵守公司規定,但仍有部分員工存在提前早退就餐現象,為了貫徹公司制度、嚴肅工作紀律,公司擬決定對早退就餐的員工給予5元/人的經濟處罰,希望全體支持系統員工引以為戒,自覺遵守工作紀律,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

紀律處分通報範文

特此通報。

人事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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