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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處分通報(精選16篇)

學生處分通報(精選16篇)

學生處分通報 篇1

理化系x級電子信息班陳文東、x級環境檢測班支鑫博在3月11日晚上出去喝酒,與歷史系同學在寢室發生口角,影響極壞,嚴重違反了校規校紀。經系內領導研究決定給予陳文東、支鑫博系內通報批評處分。

學生處分通報(精選16篇)

以上同學在本學期綜合測評成績中給予-1分處理。

違紀學生請於一周內到輔導員辦公室填寫理化系學生違紀處理登記

理化系

x年3月21日

學生處分通報 篇2

各部門、處室,各系部:

經查,20xx級三年制旅遊管理(1)班路、20xx級三年制軟件技術班柴、20xx級三年制網絡技術班方、20xx級三年制軟件技術JAVA班胡、20xx級三年制食品營養與檢測班、20xx級三年制市場營銷班任、20xx級三年制網絡新聞班任、20xx級三年制文祕班常,在寢室內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根據《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給予路、柴、方、胡、任、任、常警告處分。

經查,20xx級三年制軟件技術C#班馬,於20xx年3月20日晚與同學發生衝突並將其眼睛打傷,該生事後認錯態度很好,並能積極配合學校、家長解決問題。根據《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給予馬留校察看處分。

經查,20xx級三年制應用日語班徐,於20xx年3月28日晚無故曠寢;20xx級三年制酒店管理(1)班劉,於20xx年4月5日晚無故曠寢;20xx級三年制商務英語(1)班王,因晚上在外做兼職,累記三次晚歸。根據《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給予徐、劉記過處分;給予王嚴重警告處分。

經查,20xx級三年制多媒體技術班汪多次去校外電玩城打老虎機進行賭博,經批評教育,認錯態度較好,能深刻反省自己的錯誤行為。

根據《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給予汪記過處分。

特此通報。

二Oxx年四月十二日

學生處分通報 篇3

在教務部組織的20xx~20xx學年第二學期補考過程中,我校個別學生疏於自身管理、無視相關考試規定,在考試過程中進行作弊。學生工作部對有作弊行為的61名同學,分別提出了處分建議。

從20xx年3月15日開始,學生工作部與涉及的學生進行面談,聽取了學生本人的陳述與申辯。主筆人和擬接受處分的學生均在談話記錄上簽字認可。

20xx年3月31日,經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對有作弊行為的61名學生進行處理。其中對8名學生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對45名學生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對8名同學給予記過處分。

處分決定書於20xx年4月4日,將陸續送達相關學生。根據我校學生管理規定,學生若對處分有異議,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之內,向我校學生申訴委員會申訴。

在20xx年3月31日召開的校長辦公會議上,同時研究了至今為止未到校註冊和連續兩週未參加教學活動的8名學生問題,並做出了令其退學的學籍處理決定。

學生工作部

20xx年4月5日

學生處分通報 篇4

理化系x級電子信息班陳文東、x級環境檢測班支鑫博在3月11日晚上出去喝酒,與歷史系同學在寢室發生口角,影響極壞,嚴重違反了校規校紀。經系內領導研究決定給予陳文東、支鑫博系內通報批評處分。

以上同學在本學期綜合測評成績中給予-1分處理。

違紀學生請於一周內到輔導員辦公室填寫理化系學生違紀處理登記表

理化系

x年3月21日

學生處分通報 篇5

本週星期五下晚自習後,高一16班學生:陳偉、汪雲載、龐瑞、劉洪舉、田海毅、羅歡夥同其他班的學生在一號樓411寢室賭博,經查實,這些學生已多次在寢室聚眾賭博。根據《金沙中學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鑑於以上學生認錯態度誠懇,給予記大過處分,請批覆。

金沙中學

年9月27

學生處分通報 篇6

X年X月X日,本校學生上課時間內外出飲酒.其行為已經違反了學校管理制度,影響了學校名譽,也在全校造成了惡劣影響!

現經研究決定,給予通報批評一次,以觀後效。

希其他同學能引以為戒, 認真學習.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X年X月X日

學生處分通報 篇7

經查 班學生 由於 一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經學校政教處調查核實,情況屬實。根據學校學生處罰條例,學校決定,給予 同學 的處分,其處分記入學籍檔案,以觀後效,如若再出現違紀現象,作自動退學處理,或者轉移學習環境。

學生簽名家長簽名

家長電話

xx中學xx校區政教處

20xx年x月x日

學生處分通報 篇8

理化系x級電子信息班陳、x級環境檢測班支在3月11日晚上出去喝酒,與歷史系同學在寢室發生口角,影響極壞,嚴重違反了校規校紀。經系內領導研究決定給予陳、支系內通報批評處分。

以上同學在本學期綜合測評成績中給予-1分處理。

違紀學生請於一周內到輔導員辦公室填寫理化系學生違紀處理登記表

理化系

x年3月21日

學生處分通報 篇9

在教務部組織的20xx~20xx學年第二學期補考過程中,我校個別學生疏於自身管理、無視相關考試規定,在考試過程中進行作弊。學生工作部對有作弊行為的61名同學,分別提出了處分建議。

從20xx年3月15日開始,學生工作部與涉及的學生進行面談,聽取了學生本人的陳述與申辯。主筆人和擬接受處分的學生均在談話記錄上簽字認可。

20xx年3月31日,經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對有作弊行為的61名學生進行處理。其中對8名學生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對45名學生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對8名同學給予記過處分。

處分決定書於20xx年4月4日,將陸續送達相關學生。根據我校學生管理規定,學生若對處分有異議,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之內,向我校學生申訴委員會申訴。

在20xx年3月31日召開的校長辦公會議上,同時研究了至今為止未到校註冊和連續兩週未參加教學活動的8名學生問題,並做出了令其退學的學籍處理決定。

學生工作部

20xx年4月5日

學生處分通報 篇10

理化系x級電子信息班陳、x級環境檢測班支在3月11日晚上出去喝酒,與歷史系同學在寢室發生口角,影響極壞,嚴重違反了校規校紀。經系內領導研究決定給予陳、支系內通報批評處分。

以上同學在本學期綜合測評成績中給予-1分處理。

違紀學生請於一周內到輔導員辦公室填寫理化系學生違紀處理登記表

理化系

x年3月21日

學生處分通報 篇11

為了嚴肅學院紀律,營造學院良好的學習生活氛圍,根據學院有關規定,院領導研究決定,給予張三同學警告處分一次,並通報全院,張三同學在上學期為到網吧遊戲、聊天而無故缺課共達20學時,導致兩門功課在期考中不及格。經過學院領導教育未發現自身錯誤,其造成的後果很嚴重,影響很壞。

希望張三同學能知錯悔改,從中吸取教訓。也希望其他同學能引以為鑑,正確對待學習生活。

x年xx月xx日

學生處分通報 篇12

理化系x級電子信息班陳、x級環境檢測班支在3月11日晚上出去喝酒,與歷史系同學在寢室發生口角,影響極壞,嚴重違反了校規校紀。經系內領導研究決定給予陳、支系內通報批評處分。

以上同學在本學期綜合測評成績中給予-1分處理。

違紀學生請於一周內到輔導員辦公室填寫理化系學生違紀處理登記表

理化系

x年3月21日

學生處分通報 篇13

X年X月X日上午九點三十七分,X班在樓二樓樓道對進行毆打,造成至今還在醫院治療。上述X名的違紀行為,事實清楚,情節惡劣。嚴重違反校規、校紀。給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帶來嚴重衝擊,影響極壞。為嚴肅校風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依據X中學學生違紀處罰條例,經過校委會研究決定,本着幫助教育的原則,給她們一個改正錯誤的機會,決定給予以上X名同學開除學籍,留校察看一年處分。受到紀律處分的五名同學在處分沒有撤銷前,不能評為“三好學生”,若是學生幹部的要撤銷其職務,留校觀察的紀律處分將填入本人的學籍檔案,作為參加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一項內容,所產生的後果全部由被處罰學生自己負擔。

年月日

學生處分通報 篇14

經查,高二(15)班羅、馬、王、趙、陸,紀律意識淡薄,自我要求不嚴,置學校反覆強調的紀律於不顧,在下午大掃除時在宿舍玩遊戲。為嚴肅校紀,教育本人,根據《實驗高中中學生管理十條禁令》和《高二年級違紀處罰條例》,給予羅、馬xx大過處分,給予王、趙、陸三位學生警告的處分。

實驗高中

20xx年x月x日

學生處分通報 篇15

一、20xx年5月10日凌晨1:30,信息學院20xx級信息工程專業2班韋、何、劉、任、李、馮、陳、郭、王、羅等10名學生在校外酗酒晚歸,路過學生宿舍23棟時大聲喧譁,隨後23棟樓上掉下一廢舊電腦鍵盤,於是韋等10名同學來到23棟門外並按門鈴要求上樓找扔鍵盤的人,遭宿舍管理員拒絕後,韋等人藉着酒性將23棟學生公寓大門砸壞。

二、20xx年5月25日晚上23:30,信息學院20xx級電子科學與技術1班樸、劉、陳、劉,20xx級電子科學與技術2班李,20xx級測控技術與儀器2班吳,20xx級自動化1班董、蘇等8名學生在校外酗酒晚歸,返回宿舍路上經過寧堂路口時,不聽保安勸阻強行翻越網圍欄,致使兩扇圍欄損壞。

以上18名學生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校規校紀,影響惡劣。為教育學生本人,警示他人,維護校園安全穩定,根據《北京理工大學xx學院關於畢業生離校過程中違紀事件處理規定》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照價賠償損壞的公物(已賠償);暫扣韋、樸等18名學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18名學生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做了書面檢查,是否免予行政處分,是否向其接收就業的單位通報違紀情況,取決於他們離校前的表現。

學生工作處

20xx年6月1日

學生處分通報 篇16

在教務部組織的20xx~20xx學年第二學期補考過程中,我校個別學生疏於自身管理、無視相關考試規定,在考試過程中進行作弊。學生工作部對有作弊行為的61名同學,分別提出了處分建議。

從20xx年3月15日開始,學生工作部與涉及的學生進行面談,聽取了學生本人的陳述與申辯。主筆人和擬接受處分的學生均在談話記錄上簽字認可。

20xx年3月31日,經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對有作弊行為的61名學生進行處理。其中對8名學生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對45名學生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對8名同學給予記過處分。

處分決定書於20xx年4月4日,將陸續送達相關學生。根據我校學生管理規定,學生若對處分有異議,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之內,向我校學生申訴委員會申訴。

在20xx年3月31日召開的校長辦公會議上,同時研究了至今為止未到校註冊和連續兩週未參加教學活動的8名學生問題,並做出了令其退學的學籍處理決定。

學生工作部

20xx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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