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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有關問題的批覆(通用12篇)

關於有關問題的批覆(通用12篇)

關於有關問題的批覆 篇1

xx市國家税務局、地方税務局:

關於有關問題的批覆(通用12篇)

你局《關於納税人首次辦理涉税事項的請示》(深國税發〔x5〕115號,以下簡稱《請示》)收悉。鑑於xx市實施“四證合一”登記新模式,由工商部門採集納税人基礎信息、登記註冊的實際情況,經研究,批覆如下:

一、同意你局在納税人首次辦理納税申報或領用(代開)發票時,再對納税人進行税種(基金、費)核定,税種(基金、費)範圍為: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税種核定後,納税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連續按期納税申報。

二、同意xx市地税局取消增值税、消費税附加税費的零申報,通過國税、地税合作和風險管理,實現強化徵管的目的。

三、請你局按照《請示》中提出的配套管理措施,做好相關工作,減輕徵納雙方負擔,提高徵管效率。

國家税務總局

x5年7月31日

關於有關問題的批覆 篇2

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國家xx局:

原鐵道部關於報請審批總公司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的請示收悉。現就組建總公司有關問題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總公司組建方案》和《總公司章程》。

二、總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設立,由中央管理的國有獨資企業,由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交通運輸部、國家xx局依法對公司進行行業監管。

三、總公司以客貨運輸服務為主業,實行多元化經營。負責運輸統一調度指揮,負責國家客貨運輸經營管理,承擔國家規定的公益性運輸,保證關係國計民生的重點運輸和特運、專運、搶險救災運輸等任務。負責擬訂投資建設計劃,提出國家網建設和籌資方案建議。負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管理建設項目。負責國家運輸安全,承擔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四、總公司註冊資金為10360億元人民幣,不進行資產評估和審計驗資;實有國有資本數額以財政部核定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數額為準。

五、總公司的領導班子由中央管理;公司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六、總公司為國家授權投資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財務關係在財政部單列,並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開展各類投資經營業務,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建立健全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七、同意將原鐵道部相關資產、負債和人員劃入總公司,將原鐵道部對所屬18個xx局(含廣州xx集團公司、青藏xx公司)、3個專業運輸公司及其他企業的權益作為總公司的國有資本。總公司的國有資產收益,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歷史債務問題沒有解決前,國家對公司暫不徵收國有資產收益。在保證有關企業合法權益和自身發展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可集中部分國有資產收益,由公司用於再投入和結構調整。

八、建立公益性運輸補貼機制。對於承擔的學生、傷殘軍人、涉農物資等公益性運輸任務,以及青藏線、南疆線等有關公益性經營虧損,研究建立公益性運輸補貼機制,研究採取財政補貼等方式,對公益性運輸虧損給予適當補償。

九、總公司組建後,繼續享有國家對原鐵道部的税收優惠政策,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對實行的原有優惠政策繼續執行,繼續明確建設債券為政府支持債券。對企業設立和重組改制過程中涉及的各項税費政策,按國家規定執行,不增加改革成本。

十、總公司承繼原以鐵道部名義簽訂的債權債務等經濟合同、民事合同、協議等權利和義務;承繼原鐵道部及國家系統擁有的無形資產、知識產權、品牌、商標等權益,統一管理使用。妥善解決原鐵道部及下屬企業負債,國家原有的相關支持政策不變,在中央政府統籌協調下,綜合採取各項措施加以妥善處理,由財政部會同國家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具體處理方式。

十一、總公司組建後,要加強運輸調度集中統一指揮,維護良好運輸秩序,保證重點運輸、公益性運輸,確保運輸安全和職工隊伍穩定。要有序推進建設,按期完成“”規劃建設任務。要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完善路網結構,優化運輸組織,強化安全管理,提升服務質量,提高運輸效率和效益,不斷增強市場競爭力。要繼續深化xx企業改革,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逐步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力。《總公司組建方案》和《總公司章程》由財政部根據本批覆精神完善後印發。

組建總公司是深化管理體制改革、實現政企分開、推動建設和運營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做好組建總公司的各項工作,確保體制改革順利、平穩實施。

國務院

x3年3月14日

關於有關問題的批覆 篇3

農業部:

你部《關於開發“”的情況和幾個問題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開發“”(無污染食品)對於保護生態環境,提高農產品質量,促進食品工業發展,增進人民身體健康,增加農產品出口創匯,都具有現實意義和深遠影響。這是一項新的工作,我國目前還處在起步階段。要採取有效措施,堅持不懈地抓好這項開創性的工作,各有關部門要給予大力支持。

二、鑑於“”出口涉及的商品種類較多,按有關規定由有經營權的外貿公司出口。經貿及有關部門要為“”進入國際市場積極創造條件,提供幫助。

三、中央財政視每年的財力可能,對組織“”開發,適當給予事業費支持。

四、你部應會同國家技術監督局等部門,根據國際市場要求,並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制定和完善“”標準,以推動“”開發工作朝着正規化、標準化的方向發展。

五、有關“”開發的科技攻關、基地建設、税收減免等問題,請與國家科委、國家計委、國家農業投資公司和國家税務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商解決。

關於有關問題的批覆 篇4

xx市公安局:

你局《關於實施行政許可有關問題的請示》(京公法字〔〕686號)收悉。經研究,現對請示的17個事項作如下批覆:

一、以下4項已涵蓋在《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第412號令,以下簡稱《決定》)中。即:(1)申領《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員作業證》;(2)組織實施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工程方案審核;(3)刻制印章審批;(4)營業性射擊場開設弩設項目。根據《決定》,“弩的製造、銷售、進口、運輸、使用審批”,“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許可”3個項目被確定為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其中,“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許可”是由原來的“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許可證”、“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員作業證”、“焰火晚會燃放工程設計與組織實施方案審批”三個項目合併而成。根據《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國發[]16號),“非機構印章刻制單位審批”已被取消。因此,“刻制印章審批”特指“公章刻制審批”。

二、以下6項屬於公安機關日常户籍管理範疇,不適用《行政許可法》。即:(1)小城鎮户口遷移;(2)本市小城鎮農民轉為居民;(3)以夫妻投靠、老人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為由辦理入京户口;(4)寄養未成年人在京入户;(5)小城鎮户口登記;(6)經國務院批准的外地在京設立的駐京辦事處和聯絡處編制內人員申報常住户口。這6個事項為公民户口登記事項,是一種事實認定,不屬於行政許可事項,有關工作應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三、以下3項為公安機關的一般管理手段,不屬於行政許可事項。即:(1)外省市機動車進京辦理《xx市區通行證》;(2)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3)機動車號牌準產證。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的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62號),“車輛進京通行證核發”、“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備案證明核發”已被明確為公安機關內部管理事項,不屬於行政許可。“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由發展和改革部門主管,公安機關通過備案掌握情況,不是審批性的。“機動車號牌準產證”也屬於公安機關內部管理手段。根據x年5月1日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公安部將對機動車號牌生產企業實行資格認證制度,由省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資格認定及監製。

四、以下3項由政府其他部門主管。即:(1)新建戒毒醫療機構審批;(2)消防設備操作控制等有關人員上崗證;(3)爆炸物品服務公司審查。其中,“新建戒毒醫療機構審批”由衞生行政部門主管,涉及公安機關的事宜,有關部門要按照《新建戒毒醫療機構審批》等規定的內容執行。“消防設備操作控制等有關人員上崗證”事項將納入勞動部門的職業資格鑑定範圍,由勞動部門管理,在此之前,公安機關仍應按現行規定繼續執行。“爆炸物品服務公司”是提供爆破作業服務的涉爆從業單位,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的規定,須經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向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儲存、使用爆炸物品等許可手續。

五、以下1項應予以廢止。即:銷售多色複印機設備的許可。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xx]24號),“進口彩色複印機審批”已經取消。鑑於彩色複印機目前在國內不能生產,進口的目的是為了銷售,取消“進口彩色複印機審批”,可視為一併取消了對銷售環節的審批。因此,不能根據公安部《關於加強多色複印業治安管理的通知》等對銷售多色複印機設備進行審批。“銷售多色複印機設備的許可”應自行廢止。

關於有關問題的批覆 篇5

xx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你局《關於普通食品中有關原料問題的請示》(滬食藥監食安〔〕303號)收悉。經研究,《衞生部關於進一步規範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衞法監發〔〕51號)規定的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中所列物品及冬蟲夏草目前均不得作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此復。

x年七月二十二日

關於有關問題的批覆 篇6

x自治區地方税務局:

你局《關於行政許可事項有關問題的請示》(桂地税報〔〕47號)收悉。經研究,批覆如下:

《x總局關於更新税務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的公告》(x總局公告x年第10號),公佈了保留的7項税務行政許可事項:企業印製發票審批、對納税人延期繳納税款的核準、對納税人延期申報的核準、對納税人變更納税定額的核準、增值税專用發票(增值税税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對採取實際利潤額預繳以外的其他企業所得税預繳方式的核定、非居民企業選擇由其主要機構場所彙總繳納企業所得税的審批。

請你局按照x總局公佈的税務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實施行政許可,並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

x總局

x年9月12日

關於有關問題的批覆 篇7

《關於個人所得税有關政策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部分單位和部門在年終總結、各種慶典、業務往來及其它活動中,為其它單位和部門的有關人員發放現金、實物或有價證券。對個人取得該項所得,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中規定的“其他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單位代扣代繳。

x年一月十八日

關於有關問題的批覆 篇8

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國家鐵路局:

原鐵道部關於報請審批中國鐵路總公司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的請示收悉。現就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有關問題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中國鐵路總公司組建方案》和《中國鐵路總公司章程》。

二、中國鐵路總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設立,由中央管理的國有獨資企業,由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依法對公司進行行業監管。

三、中國鐵路總公司以鐵路客貨運輸服務為主業,實行多元化經營。負責鐵路運輸統一調度指揮,負責國家鐵路客貨運輸經營管理,承擔國家規定的公益性運輸,保證關係國計民生的重點運輸和特運、專運、搶險救災運輸等任務。負責擬訂鐵路投資建設計劃,提出國家鐵路網建設和籌資方案建議。負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管理建設項目。負責國家鐵路運輸安全,承擔鐵路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四、中國鐵路總公司註冊資金為10360億元人民幣,不進行資產評估和審計驗資;實有國有資本數額以財政部核定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數額為準。

五、中國鐵路總公司的領導班子由中央管理;公司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六、中國鐵路總公司為國家授權投資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財務關係在財政部單列,並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開展各類投資經營業務,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建立健全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七、同意將原鐵道部相關資產、負債和人員劃入中國鐵路總公司,將原鐵道部對所屬18個鐵路局(含廣州鐵路集團公司、青藏鐵路公司)、3個專業運輸公司及其他企業的權益作為中國鐵路總公司的國有資本。中國鐵路總公司的國有資產收益,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歷史債務問題沒有解決前,國家對公司暫不徵收國有資產收益。在保證有關企業合法權益和自身發展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可集中部分國有資產收益,由公司用於再投入和結構調整。

八、建立鐵路公益性運輸補貼機制。對於鐵路承擔的學生、傷殘軍人、涉農物資等公益性運輸任務,以及青藏線、南疆線等有關公益性鐵路的經營虧損,研究建立鐵路公益性運輸補貼機制,研究採取財政補貼等方式,對鐵路公益性運輸虧損給予適當補償。

九、中國鐵路總公司組建後,繼續享有國家對原鐵道部的税收優惠政策,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對鐵路實行的原有優惠政策繼續執行,繼續明確鐵路建設債券為政府支持債券。對企業設立和重組改制過程中涉及的各項税費政策,按國家規定執行,不增加鐵路改革成本。

十、中國鐵路總公司承繼原以鐵道部名義簽訂的債權債務等經濟合同、民事合同、協議等權利和義務;承繼原鐵道部及國家鐵路系統擁有的無形資產、知識產權、品牌、商標等權益,統一管理使用。妥善解決原鐵道部及下屬企業負債,國家原有的相關支持政策不變,在中央政府統籌協調下,綜合採取各項措施加以妥善處理,由財政部會同國家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具體處理方式。

十一、中國鐵路總公司組建後,要加強鐵路運輸調度集中統一指揮,維護良好運輸秩序,保證重點運輸、公益性運輸,確保鐵路運輸安全和職工隊伍穩定。要有序推進鐵路建設,按期完成“”規劃建設任務。要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完善路網結構,優化運輸組織,強化安全管理,提升服務質量,提高運輸效率和效益,不斷增強市場競爭力。要繼續深化鐵路企業改革,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逐步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力。《中國鐵路總公司組建方案》和《中國鐵路總公司章程》由財政部根據本批覆精神完善後印發。

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是深化鐵路管理體制改革、實現政企分開、推動鐵路建設和運營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做好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的各項工作,確保鐵路體制改革順利、平穩實施。

國務院

x年3月14日

關於有關問題的批覆 篇9

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關於製造侵權商品的原輔材料和商標標識如何處理的請示》(閩工商標[x3]156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在查處商標侵權案件過程中,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商標標識和現場查封的僅用於製造侵權商品的原輔材料屬於《商標法》第五十三條中所述的侵權商品。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〇八月八日

關於有關問題的批覆 篇10

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國家鐵路局:

原鐵道部關於報請審批總公司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的請示收悉。現就組建總公司有關問題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總公司組建方案》和《總公司章程》。

二、總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設立,由中央管理的國有獨資企業,由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依法對公司進行行業監管。

三、總公司以鐵路客貨運輸服務為主業,實行多元化經營。負責鐵路運輸統一調度指揮,負責國家鐵路客貨運輸經營管理,承擔國家規定的公益性運輸,保證關係國計民生的重點運輸和特運、專運、搶險救災運輸等任務。負責擬訂鐵路投資建設計劃,提出國家鐵路網建設和籌資方案建議。負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管理建設項目。負責國家鐵路運輸安全,承擔鐵路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四、總公司註冊資金為10360億元人民幣,不進行資產評估和審計驗資;實有國有資本數額以財政部核定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數額為準。

五、總公司的領導班子由中央管理;公司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六、總公司為國家授權投資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財務關係在財政部單列,並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開展各類投資經營業務,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建立健全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七、同意將原鐵道部相關資產、負債和人員劃入總公司,將原鐵道部對所屬18個鐵路局(含廣州鐵路集團公司、青藏鐵路公司)、3個專業運輸公司及其他企業的權益作為總公司的國有資本。總公司的國有資產收益,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歷史債務問題沒有解決前,國家對公司暫不徵收國有資產收益。在保證有關企業合法權益和自身發展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可集中部分國有資產收益,由公司用於再投入和結構調整。

八、建立鐵路公益性運輸補貼機制。對於鐵路承擔的學生、傷殘軍人、涉農物資等公益性運輸任務,以及青藏線、南疆線等有關公益性鐵路的經營虧損,研究建立鐵路公益性運輸補貼機制,研究採取財政補貼等方式,對鐵路公益性運輸虧損給予適當補償。

九、總公司組建後,繼續享有國家對原鐵道部的税收優惠政策,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對鐵路實行的原有優惠政策繼續執行,繼續明確鐵路建設債券為政府支持債券。對企業設立和重組改制過程中涉及的各項税費政策,按國家規定執行,不增加鐵路改革成本。

十、總公司承繼原以鐵道部名義簽訂的債權債務等經濟合同、民事合同、協議等權利和義務;承繼原鐵道部及國家鐵路系統擁有的無形資產、知識產權、品牌、商標等權益,統一管理使用。妥善解決原鐵道部及下屬企業負債,國家原有的相關支持政策不變,在中央政府統籌協調下,綜合採取各項措施加以妥善處理,由財政部會同國家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具體處理方式。

十一、總公司組建後,要加強鐵路運輸調度集中統一指揮,維護良好運輸秩序,保證重點運輸、公益性運輸,確保鐵路運輸安全和職工隊伍穩定。要有序推進鐵路建設,按期完成“”規劃建設任務。要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完善路網結構,優化運輸組織,強化安全管理,提升服務質量,提高運輸效率和效益,不斷增強市場競爭力。要繼續深化鐵路企業改革,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逐步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力。《總公司組建方案》和《總公司章程》由財政部根據本批覆精神完善後印發。

組建總公司是深化鐵路管理體制改革、實現政企分開、推動鐵路建設和運營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做好組建總公司的各項工作,確保鐵路體制改革順利、平穩實施。

國務院

x3年3月14日

關於有關問題的批覆 篇11

xx市衞生局:

你局《關於新資源食品實行分段監管的請示》(京衞法監字〔x0〕209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大麥嫩芽(苗)粉是否按新資源食品管理問題的答覆意見》(國法祕教函〔x0〕446號),我部同意你局意見。新食品原料的安全性評估按照我部《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執行,其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管應當分別由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監管部門負責。

此復。

x年十一月十八日

關於有關問題的批覆 篇12

你局《關於報批x集團公司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的請示》(國郵〔x6〕398號)收悉。現就組建x集團公司有關問題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x集團公司組建方案》和《x集團公司章程》。

二、x集團公司是在原國家xx局所屬的經營性資產和部分企事業單位基礎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組建的大型國有獨資企業。主要經營國內和國際郵件寄遞、報刊等出版物發行、匯兑、儲蓄、物流、郵票發行等業務。公司註冊資金為800億元,不進行資產評估和審計驗資;實有國有資本數額,待公司成立後由財政部核定。

三、x集團公司暫由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公司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同意x集團公司進行國家授權投資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的試點。集團公司對其全資企業、控股企業和參股企業(以下稱有關企業)的國有資產和國有股權行使出資人權利,依法經營、管理和監督,並相應承擔保值增值責任。在國家宏觀調控和監督管理下,集團公司依法自主進行各項經營活動。

五、同意將各省xx局和原國家xx局直屬單位的經營性淨資產上劃作為x集團公司的國有資本。集團公司對有關企業享有資產收益權。國家未對國有企業統一徵收國有資產收益前,在保證有關企業合法權益和自身發展需要的前提下,集團公司可集中部分國有資產收益,用於國有資本的再投入和結構調整。

六、x集團公司的財務關係在財政部單列。集團公司為完成國家任務所需資源和生產經營條件,凡屬國家統一配置範圍內的,均在國家相應計劃中單列,並由集團公司統一組織實施。

七、x集團公司實行合併財務報表制度,其所屬全資企業和分支機構由集團公司集中彙總繳納所得税。集團公司及其下屬xx單位經營的普遍服務、特殊服務業務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相關税收減免政策。

八、x集團公司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承擔普遍服務義務;受國家委託,承擔機要通信業務、義務兵通信等特殊服務。集團公司要建立健全成本削減激勵機制,在保證普遍服務能力和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普遍服務成本,在此基礎上,普遍服務虧損由國家財政補貼。

九、x集團公司組建後,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對xx企業的原有扶持政策繼續施行;地方人民政府對xx企業的有關優惠政策,在規範的基礎上繼續執行。

十、x集團公司組建後,要根據國家產業政策,調整業務結構,優化網絡,實行企業內部重組,增強市場競爭力,提高投資效益和經濟效益。同時,要積極創造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進行改組和規範,逐步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組建x集團公司是深化體制改革、實現政企分開的重要舉措,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國家xx局要切實負起責任,做好組建x集團公司的各項工作,確保體制改革順利、平穩實施。《x集團公司組建方案》和《x集團公司章程》由財政部、信息產業部根據本批覆精神,作必要修改後印發。

國 務 院

二○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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