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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項目實施批覆模板(精選6篇)

同意項目實施批覆模板(精選6篇)

同意項目實施批覆模板 篇1

X市審計局機關黨支部:

同意項目實施批覆模板(精選6篇)

你們報來《關於X市審計局機關支部委員會組成人員調整的請示》已收悉。經黨總支研究,同意你支部的人員調整方案:任黨支部書記,任黨支部組織委員,任黨支部宣傳委員。原任支部副書記兼組織委員、原任支部宣傳委員職務自然消失。

此復

20xx年九月十三日

同意項目實施批覆模板 篇2

管理局:

你局《關於調整武漢天河國際機場航班時刻容量標準的請示》(中南局機發明電[20xx]98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鑑於武漢天河機場改擴建後,機坪機位得到擴充,滑行路線有所優化,地面保障能力有較大提高;空域和管制條件進一步改善,實現了進離場航線部分分流和RNAV新技術的成功運行,綜合保障能力得到提升等因素,基於機場容量評估結果,同意將武漢天河機場的高峯小時容量標準調整為33架次,協調時段內航班時刻安排平均不超過30架次,自20xx年夏秋航季起執行。

二、你局要密切跟蹤容量調整後機場的實際運行情況以及對航班正常性的影響,必要時做出適當調整,確保運行安全和正常。

20xx年二月二十八日

同意項目實施批覆模板 篇3

你省《關X市市轄區調整變更的請示》(鄂政發(1995)32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撤銷襄樊市原襄城區、樊東區、樊西區、郊區。

二、設立襄樊市襄城區,以原襄城區和原郊區的檀溪、尹集、龐公3個鄉的行政區域為襄城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陵園路。

三、設立襄樊市樊城區,以原樊東區、樊西區和原郊區的米莊、團山、王寨、柿鋪4個鄉鎮的行政區域為樊城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長虹路。國務院

20xx年十月二十二日

同意項目實施批覆模板 篇4

各縣區經濟發展局:

為了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優化投資環境,建立權責一致、富有效率、運轉有序的投資體制,現就調整市、縣區項目備案、核准、審批批覆權限通知如下:

一、凡國家發改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xx年本)(以下簡稱《目錄》)規定的淘汰類產業投資項目,市、縣區發改部門今後一律停止辦理備案、核准、審批批覆手續;凡未列入《目錄》的投資項目,市、縣區發改部門不再辦理立項批覆手續,由投資主體自行組織實施。

二、凡《目錄》規定的鼓勵類、限制類項目的備案、核准、審批,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一律由項目所在的縣區發改部門承辦所需立項批覆手續。其中:1、各級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由同級發改部門審批立項;2、能化、交通、電力、水利、生態建設等重大項目和跨縣區項目,由市發改委備案、核准、審批;3、延安中心城區內重大項目,由市發改委備案、核准、審批。

三、凡縣區、部門爭取中省政策、資金支持的項目,上級部門明確要求必須由市發改委備案、核准、審批或轉報的,由縣區經發局或項目單位向市發改委申報,予以單項辦理;沒有明確要求的,市發改委原則上不再受理。

四、凡經市政府研究確定的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估算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下的(含500萬元),由項目單位直接報批項目初步設計方案,不再報批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如果項目單位為辦理規劃、土地、環評等前期手續需要立項批覆的,由市發改委予以單項辦理。

五、項目審批、核准、備案文件的有效期均為兩年。對應該申報而沒有申報立項的,或立項批覆時限失效的項目,建議市、縣區規劃、國土、環保、住建、城管、交通、水務、林業、質監、安監、消防等部門不予辦理相關手續,金融機構不予發放貸款。

六、立項批覆權限調整以後,各縣區經發局必須嚴格按照各類投資所要求的條件和程序審核辦理立項批覆,市發改委將不定期對縣區經發局的立項批覆文件及審批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對存在嚴重問題的縣區和項目進行通報批評;對構成違紀違法行為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七、為便於本通知得到落實,涉及需要與市政府和省發改委等上級主管部門以及與後續辦理項目手續的市直部門的銜接事宜,由市發改委主動彙報、告知和溝通,爭取各方面的支持與配合。

八、本《通知》在實施過程中,由市發改委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修改完善。

延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xx年2月26日

同意項目實施批覆模板 篇5

市林業和園林局:

送來《關於調整20xx年立體綠化項目建設內容的函》(江林業園林函〔20xx〕411號)及附件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根據項目建設實際情況及市政府相關批示,同意調整20xx年立體綠化項目建設內容。

二、調整後的建設內容為:新民橋、新禮橋中間綠化帶加設立體綠化、市體校、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實訓中心大樓、東華路橋周邊等建設立體綠化。

三、其餘仍按江發改投資〔20xx〕323號執行。

此復。

20xx年9月27日

同意項目實施批覆模板 篇6

市林業和園林局:

送來《關於調整20xx年立體綠化項目建設內容的函》(江林業園林函〔20xx〕411號)及附件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根據項目建設實際情況及市政府相關批示,同意調整20xx年立體綠化項目建設內容。

二、調整後的建設內容為:新民橋、新禮橋中間綠化帶加設立體綠化、市體校、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實訓中心大樓、東華路橋周邊等建設立體綠化。

三、其餘仍按江發改投資〔20xx〕323號執行。

此復。

20xx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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