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銷子公司決議(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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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銷子公司決議 篇1
股東會決議主持人:
出席會議股東:、。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於年月日以(書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體股東在年月日(地點)召開股東會,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共人,代表公司股東%的表決權;未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共人,代表公司股東%的表決權。所作出決議經公司股東表決權的%通過,棄權或反對的佔股東表決權的%,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決議事項如下:
1.同意公司註銷。
2.同意成立清算組,清算組成員為:××× ××× ×××
×××……,×××為清算組組長。
3.同意將上述決定登報公告公司註銷情況及告知公司債權債務人。
股東:(簽名或蓋章)
(簽名或章章)
年 月 日
註銷子公司決議 篇2
股東於XX年XX月XX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了股東會全體會議。
本次股東會會議於XX年XX月XX日通知全體股東到會參加會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會會議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通知全體股東到會參加會議。
股東會確認本次會議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關規定有效通知。出席會議的股東為持有公司100%的股權,會議合法有效,由公司總經理主持。本次股東會會議的招集與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如下決議:
1:本公司清算組出具的清算報告已經公司股東會審議確認。清算報告內容不含虛假成分,如有虛假,全體股東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本公司於20xx年5月17日在《台州商報》刊登註銷公告至今已滿45天,符合法定期假。
3:自即日起30日內由清算組向黃巖工商局辦理公司註銷登記手續。
蓋章及簽署:
X年X月XX日
註銷子公司決議 篇3
根據《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關規定,X有限公司全體股東於在召開股東會議,會議就註銷分公司問題達成如下決議:
一、由於(原因),決定註銷分公司。
二、分公司的税款已按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清,無欠税。並已分別在海口市國家税務局和海口市地方税務局辦理了分公司的税務註銷,税務註銷號分別為“”和“”。
三、註銷後,其資產貨物、債權債務、法律糾紛,及其他善後事宜由總公司負責,並已與總公司辦理交接。分公司已經清算完畢,如有任何債權債務由總公司全權負責。
四、分公司員工由總公司統一安排。
五、委託辦理分公司註銷事宜。
股東簽章:
X有限公司
註銷子公司決議 篇4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__ 召開了____ 股東會全體會議。
本次股東會會議於_____年__月____日以_____ 通知全體股東到會參加會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本次股東會會議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通知全體股東到會參加會議。
股東會確認本次會議已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關規定有效通知。
出席會議的股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權,會議合法有效。
會議由公司董事長____先生主持。
本次股東會會議的召集與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會議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以 的方式一致同意如下決議:
一、
二、
蓋章及簽署:
注意事項:
1、《公司法》第38條規定,經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2、《公司法》第39條規定,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通常情況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特殊情況(見41條)由副董事長、推舉董事代表、監事會、股東等召集並主持。
3、《公司法》第44條規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註銷子公司決議 篇5
發包方: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為了為明確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對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實行承包經營,特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
承包方為_________分公司的經理,從事_________地區的市政工程項目建設,承包方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業務。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公司單獨建帳,進行税務登記,獨立核算,盈虧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擔。
第三條 承包指標
在承包期限內承包方向發包方上繳承包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在每個承包年度第1個月內支付。
另外,按工程項目的總額上繳2%的項目管理費,立項後付1%;竣工後付1%。
承包方完成上述承包指標以外的超額部分,在承包方支付辦公和業務費用後,有權決定獎勵辦法和福利用途。
第四條 發包方的權利義務
4.1 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將分公司交給承包方經營管理。
4.2 負責刻制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帳户的開立和註銷,參與分公司的財務管理。
4.3 如發包方在地區從事項目工程,按工程項目的總額的1%的向承包方支付項目管理費。
第五條 承包方的權利義務
5.1 承包方必須健全生產、財務管理、工資、勞保福利等制度。承包方每月向發包方申報分公司財務報表;發包方定期審核分公司的各項業務往來。
5.2 承包方的生產活動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在承包期間如發生工傷事故,承包方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
5.3 承包方應按時向國家納税。承包方對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負全部責任。
5.4 承包方自主經營權,有權自行招聘職工,有權根據職工的工作效率、身體條件、勞動態度、執行紀律好壞等情況,決定職工工資的多少,調整工作和辭退職工。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發包方如未按第七條終止合同,則應返還承包方向發包方交納年度承包費。如果造成承包方損失的,發包方還應向承包方賠償損失。
6.2 承包方如不按時按量完成上交發包方款項,應按照銀行關於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第七條 合同解除
發生下述情況之一,發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1 承包方未按第一條規定的承包內容而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
7.2 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私自開立銀行帳户的;或者承包方的財務報表【含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與事實不符的;
7.3 未按期上繳承包費或工程管理費,逾期3個月以上。
7.4 承包方向銀行以外的機構或公民借款融資的;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經營中斷或其它經濟損失,經調查屬實後,發包方應按損失的實際情況,酌情減少承包方上交的款項。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發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承包期滿自然失效。雙方在合同期內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不因合同期滿而消失。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發包方: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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