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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協議書(通用15篇)

擔保協議書(通用15篇)

擔保協議書 篇1

甲方(擔保人):

擔保協議書(通用15篇)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債權人):個人借款擔保合同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電話:

根據 (下稱借款人)與乙方 簽訂的編號為 年 [個

人借款]字第 號的《借款合同》的約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為(大寫人民幣) 萬元,期限為 個月。現甲方自願以借款人的擔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明確以乙方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連帶保證責任擔保。

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1、《借款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於本合同。

2、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雙方同意修改、補充、變更後的合同或條款。

3、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和擔保行為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關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4、本合同所稱“債務‘係指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全部債務本金及利息(包括復息、罰息) 、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資金佔用費、實現乙方債權及擔保物權的一切費用。

第二條 保證責任

為了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無論何種原因未按約履行,甲方均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 保證期間

一、保證形式為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另增加兩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義務後,形成的對甲方追償之債務。保證期間內,乙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在《保證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以及《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義務範圍。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權、實現擔保權利而產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的訴訟費用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各項費用。

第五條 有關保證的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擔保為獨立的擔保。本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均須全面履行保證責任。

二、本合同的保證為不可撤銷的保證,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或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債務、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等各種情況而有任何改變。

三、乙方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的,無需另行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擔保責任。但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的除外。

四、任何時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積極行使對借款人的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擔保責任。

五、擔保人特別保證:如乙方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不論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出承擔擔保責任的請求,甲方自願優先承擔對乙方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並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先於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

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乙方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並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六條 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向乙方聲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

2、甲方對本合同的簽署和執行及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活動均出於自願且意思表示真實;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擔保物,則甲方承諾放棄按《擔保法》第28條及其司法解釋規定的保證人享有的權利,且不以該規定作為向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乙方接受其為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1)與其主要負責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2)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有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的其他共有權人;

(6)其他業已影響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二、甲方向乙方保證:

1、乙方在向貸款行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甲方追償款項。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即時支付乙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若同時面臨償付債務及乙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乙方追償金額;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時保證在事項發生後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各類產權變更;涉訟或仲裁事項;對外資金借貸等一切影響乙方債權、債務的重大事項。

4、甲方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實現債權;

6、不出現因甲方故意或過失而影響乙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7、無條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在《借款合同》簽署後按月向乙方報送上一月度財務真實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8、本合同保證期間內,甲方若對外提供擔保,則甲方保證在提供擔保10日前書面徵求乙方同意,否則不能對外擔保。

9、當甲方提供的保證擔保與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並存時,保證責任與物保在實現順序上不分先後,乙方可不經物保的實現,直接要求甲方承擔全額連帶保證責任。

10、若乙方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則本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甲方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對受讓人承擔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債務的履行期限發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11、甲方願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乙方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擔保人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甲方應按擔保的債務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賠償的,甲方還應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實現債權,或採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 提前實現債權的情況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提前實現債權。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義務,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義務;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或出現涉訴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擔保責任的情況;

3、依照《借款合同》規定需提前履行債務但借款人未依約清償債務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出現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等情況致使乙方擔保義務即將形成,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及發生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利益等的情況。

5、借款人發生其他違約行為。

第九條 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應通知對方,並經雙方達成書面修改協議方有效。在書面修改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條款繼續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時,乙方無須另外徵求甲方的同意,甲方無條件地同意對原《借款合同》及變更後的《借款合同》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擔保責任得到加重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約各方簽章時起生效。

第十二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在履行和爭議解決過程中的有關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繫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變更的,按照變更後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後的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依法律規定。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擔保協議書 篇2

委 託 人: (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電 話: 傳 真:

擔 保 人: (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電 話: 傳 真:

鑑於:

1.甲方擬與 (以下簡稱“貸款銀行”)簽訂合同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 擬借款金額為(小寫) (大寫) ,借款期限 ,從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應甲方請求為其向貸款銀行提供借款擔保,並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據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借款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在甲方遵守本協議各項約定條款並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確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貸款銀行申請並取得借款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條 關於反擔保等風險防範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為乙方接受和認可的反擔保,其反擔保措施為以下一種或數種形式 :

(1)以甲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甲、乙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並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2)以第三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第三方與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並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企業法人、自然人)與乙方簽訂不可撤消的、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應承擔辦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於辦理抵押/質押登記、對抵押物/質押物進行保險、公證和律師見證)產生的一切費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

(1)甲方承諾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貸款金額 %的風險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大寫) ,付至乙方指定賬號。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還貸或甲方還貸款已存於還款賬户的相關證明的次日,將保證金返還給甲方或按約定劃到還款賬户充抵甲方部分貸款。

(3)如果甲方未按時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有相應證據證明甲方將會發生預期違約,乙方有權隨時動用保證金減輕乙方的代償責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償責任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股權持有方式:

第三條 擔保費用及其他費用

1.擔保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以乙方承擔的擔保金額為基數,按照年費率 %收取,共計(小寫) (大寫) ;於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證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有權收取擔保費並將其歸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貸款銀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無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證合同無效,該擔保費不予退還。在甲方或反擔保方提前違約或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擔保費不予退還。

2.其它費用:

乙方進行代償或訴訟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和實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質押等風險控制措施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及時向乙方支付。

第四條 甲方之保證

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甲方具有簽訂和執行與貸款銀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

4.甲方對向貸款銀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全部責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質押物不存在任何潛在的爭議。

6.甲方保證不使乙方因為其提供借款擔保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7.甲方保證認真、及時、充分地履行與貸款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

8.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以下重大事項,包括: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的變更,任何訴訟、仲裁和行政爭議程序,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甲方債權、債務關係的重大事項。

9.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予積極配合,提供檢查所需報表和相應材料。

10.甲方保證在簽訂貸款合同後將每月的財務報表報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報財務報表及説明。

1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規定或乙方認為必要的現行有效的營業執照、章程等有關文件、批件等相關資料以及與本次貸款和擔保有關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12.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的股東構成和股權比例不得發生變化,不得將業務委託他人經營或管理,不得處置任何資產,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資產,不得怠於收回債權或怠於對債務人提起仲裁或訴訟。

第五條 乙方之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擔保人按反擔保措施對乙方的損失承擔擔保責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依法對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質押物等(包括股權及股權所代表的資產)行使處置權,以彌補乙方的損失,甲方將放棄任何抗辯權,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對甲方向貸款銀行提交的證明文件及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承擔責任。

5.乙方有權查閲甲方的財務報告及相關的經營業務狀況和業務合同、協議等。

6.經甲方申請,乙方可自主將上述保證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條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條 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承諾,其提供給乙方的一切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的、完整的和準確的,否則,乙方有權依法追究單獨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責任。

2.因甲方或反擔保人違約,致使乙方向貸款銀行代為承擔甲方的償付義務,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對乙方的該部分損 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上述有關人士的賠償責任不因各自所任職務的終止而解除。

第七條 保證合同項下的索賠

1.甲方未按照貸款合同向貸款銀行履行還款義務,使得貸款銀行按保證合同規定要求乙方代為償付,且乙方因履行擔保義務而為甲方向貸款銀行代為償付後,乙方對甲方、反擔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繼承人享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甲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

2.乙方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收費外,還有權按日墊款金額的 ‰乘以實際墊款天數向甲方收取違約金。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的追債通知後的七日內,無條件地向乙方償清全部墊款、利息及違約金。

第八條 滯納金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甲方應按逾期費用總額的 ‰乘以逾期天數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九條 違約事項和責任

1.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即為違約。

2.如果甲方進入破產程序,或進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項下違約並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股東之間發生爭議,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東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訴,即視為甲方對乙方的違約和預期違約。

3.在甲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事項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等同於甲方貸款餘額的資金存在乙方賬户,否則,乙方有權訴諸法律。

第十條 乙方行使權利和救濟手段的放棄

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若乙方未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或相應的救濟手段,並不表示乙方最終的放棄,也不表示乙方默認甲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保證合同的修改

1.甲方認為需要對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進行修改時,須向乙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及説明。無論相關修改是否有利於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須在得到乙方的書面確認後,視為乙方同意相應修改,否則,所作修改無效。

2.如果修改內容中涉及增加保證合同金額和/或保證合同延期的情況,甲方還須增加和/或延長對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於增加反擔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質押物等),否則,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請。

第十二條 法律的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須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協議的生效、終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登記機關、公證機構等執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書 篇3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保證範圍為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第三條 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為兩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本保證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 乙方承諾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並在甲方開立的賬户上始終保留相當於借款人借款餘額的_________%的款項作為履行保證義務的保證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____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賬户中扣收。

第六條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時,有權依第五條規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義務。

第七條 乙方保證如發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借款人又不及時還款的,乙方立即開始履行保證義務。

第八條 乙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上述保證責任,並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財力狀況的改變、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資產狀況的有關資料。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徵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範圍和期限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於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徵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擔保餘額的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補償。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債權人住所:_________ 基本賬户開户行: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協議書 篇4

貸款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出的創業方案和項目,甲方已經審查批准,同意給予創業基金貸款(以下簡稱貸款),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元,發放給乙方,專用於幫助乙方創業。

第二條本款為無息貸款。

第三條貸款期限

乙方對貸款使用期限為_______年,貸款期限自簽訂貸款合同之日起計算。貸款本金分兩次發放,第一次從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位,第二次在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到位,每次發放金額各佔貸款總額的50%.簽訂合同_______年之日歸還貸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歸還貸款本金,將由擔保方即丙方負責還款。

第四條乙方保證將貸款用於經甲方批准的創業項目(專款專用),在收到貸款_________個月內,開展項目運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實提供一次貸款使用情況報告或項目進展情況報告;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甲方可以委託項目所在地團委對項目進行監督、協調)乙方有按期歸還貸款的義務,對項目運作經營負直接責任。

第五條甲方應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按期按合同規定數額向乙方提供貸款。甲方有對乙方的經營進行監督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丙方用其工資對乙方貸款進行擔保,並對乙方的行為負連帶責任。

第七條罰則

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開展業務,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他資料不真實,或者有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行為,甲方將向乙方發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後,乙方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不能糾正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發放的全部貸款,並要求乙方按商業貸款計算利息(時間自收到貸款之日開始計),並收取每天貸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如乙方在發生上述情況時拒不執行合同,甲方可依據情況,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且將由丙方承擔歸還貸款本金、商業利息和罰金,若丙方拒不執行,將接受經濟、法律、行政的處罰。

第八條合同生效前提條件和生效時間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認可的國家公務員或財政全額列支事業單位人員即丙方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擔保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合同自三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經甲方批准,不可延長貸款期限和更改經營項目,如違反合同規定,將按照合同第七條處罰。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本合同的條款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和丙方,並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和丙方,並就合同解除後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五)在規定貸款時間內,乙方因不可抗力發生改變經營方式、出兑或停業等情形時,乙方應歸還貸款本金,若乙方不能還款,應由丙方負責還款,違約責任見第七條。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兩方,否則將按惡意違約處理,按第七條罰則處理。

第十條本合同後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擔保合同相牴觸時,由甲方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協議書 篇5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保證範圍為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第三條 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為兩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本保證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 乙方承諾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並在甲方開立的賬户上始終保留相當於借款人借款餘額的_________%的款項作為履行保證義務的保證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____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賬户中扣收。

第六條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時,有權依第五條規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義務。

第七條 乙方保證如發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借款人又不及時還款的,乙方立即開始履行保證義務。

第八條 乙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上述保證責任,並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財力狀況的改變、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資產狀況的有關資料。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徵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範圍和期限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於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徵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擔保餘額的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補償。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債權人住所:_________ 基本賬户開户行: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擔保協議書 篇6

抵押權代理人:

抵 押 人:

債券發行人:

第一章 總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為了確保丙方於 年 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願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 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丙方簽訂本合同並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丙方作為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後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定義

第一條 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 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丙方發行的專門用於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 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 抵押權人--指丙方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 抵押權--指在抵押擔保法律關係成立後,當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 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 甲方聲明

第七條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 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為無效;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於防範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兑付風險;

5. 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 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八條 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 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進行抵押;

2.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併合法佔有的;

3.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築物為乙方合法取得並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建築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6. 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9.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並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10.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甲方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託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11.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12.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13.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並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五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六章 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 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 抵押擔保的範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託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 抵押資產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包括:

以上抵押資產建築面積共計

第十四條 根據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經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價值為人民幣。

第十五條 有關資產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資產的佔管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由乙方佔管。乙方在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資產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資產的管理情況,並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 乙方佔管的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十八條 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於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十九條 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並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户,該項資金作為抵押資產。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甲方認可的、相當的抵押資產並進行抵押登記後,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為抵押資產投保,並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第十章 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採取如下方式:

1.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折價以抵償丙方所欠的債務。

2.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______________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資產時,乙方和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 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第十一章 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根據乙方的抵押資產價值變化情況,可要求乙方對其所抵押的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和增加抵押資產。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所有合法有效證明及有關資料 。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以避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權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為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資產狀況進行監督,並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處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資產,並從處分後的價款中代理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1) 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的;

(2) 丙方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判決丙方敗訴,以致對丙方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產生重大影響的;

(3) 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還款期限已到,丙方未歸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

(4) 出現使甲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

6. 甲方處分抵押資產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的,有權依法另行追索;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應將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 。

7. 當因國家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時,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資產,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8. 在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經中國人民銀行核准,甲方應通知乙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抵押資產的所有合法手續和有效證明資料。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財產保險、鑑定、評估、登記、過户、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資產作出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4.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抵押期間抵押資產狀況的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8.當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抵押物價值,在抵押期間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對不足部分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二十六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丙方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資產登記手續。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協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抵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 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資產狀況的情況説明,如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變化或其他使抵押權的實現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乙雙方對抵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押資產。

5. 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抵押材料的真偽負有審查義務。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時,丙方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 隱瞞抵押資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抵押資產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資產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後果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三十條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進行修改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不影響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30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到當地有關的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資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在__________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自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併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解除抵押登記。在書面合同達成並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為複印件):

1.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 _________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

3. 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記機關、_________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擔保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使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 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後,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衝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

第五條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協議書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或.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並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該債權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被擔保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並經登記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協議書 篇9

出借人(全稱):

借款人(全稱):

保證/抵押人(全稱):

1.

2.

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

(一)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

(二)借款用途: 。

(三)出借人以現金方式支付 元,其餘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借款匯入借款人賬户:

户 名:

開户行:

賬 號: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執行固定借款利率,為月利率 ‰。借款期限內不變。

(五)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借款償還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規定到期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月 日。

(三)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利息。

(四)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按每天 計收違約金,直到全部本息還清為止。

第三條 擔保條款

(一)本借款由 用  作為該筆借款的抵押擔保物,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二)本借款由 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後,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借款人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後兩年。

第四條 權利義務

(一)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人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出借人為規避風險,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三)借款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出借人的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借款人自願用所有財產(動產和不動產)作借款擔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上述資產採取保全措施。

第五條 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出借人由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償還。

第六條 債權轉讓和債務轉移的約定

(一)出借人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自由轉讓給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異議。

(二)如出借人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保證人承諾對轉讓的債權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借款人將債務轉移給第三人,必須經出借人書面同意。

第七條在借款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承諾以其全部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條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必須提供真實的信息資料、印鑑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資料和印鑑章不真實,導致出借人該筆出借款損失的,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認可出借人以經濟詐騙的方式來追償。

第九條如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還款義務,提起訴訟的,出借人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其他條款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應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各方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及所涉債務完全清償時終止。

第十四條 聲明條款

1.借款人、保證人有權清楚的知悉貸款的各項條款。

2.借款人、保證人已經全面閲讀、準確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借款人、保證人要求,出借人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後果都已經全部知曉並充分了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簽章): 借款人(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住宅地址: 住宅地址:

保證/抵押人(簽章): 保證/抵押人(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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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書 篇10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保證範圍為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第三條 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為兩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本保證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 乙方承諾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並在甲方開立的賬户上始終保留相當於借款人借款餘額的_________%的款項作為履行保證義務的保證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____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賬户中扣收。

第六條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時,有權依第五條規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義務。

第七條 乙方保證如發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借款人又不及時還款的,乙方立即開始履行保證義務。

第八條 乙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上述保證責任,並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財力狀況的改變、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資產狀況的有關資料。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徵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範圍和期限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於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徵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擔保餘額的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補償。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債權人住所:_________ 基本賬户開户行: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協議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使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 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後,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衝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

第五條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協議書 篇12

甲方(被擔保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擔保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向 申請人民幣 萬元貸款,現甲方申請乙方為其提供擔保,乙方同意為甲方該筆借款提供擔保,現就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擔保事項:

(一) 甲方與 簽訂的編號為( )《 合同》,其中貸款本金 萬元、貸款利率 ,貸款期限為 .貸款合同書(二) 擔保期限:自貸款銀行發放貸款之日起至甲方結清該標的借款本息止。

(三) 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二條 反擔保方式

在乙方出具相關擔保文件之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下列數項反擔保方式,並簽訂相應的反擔保合同。如因甲方未能如約履行上述貸款合同相關義務,乙方自接獲貸款銀行的貸款催收通知書或貸款逾期通知之日起,即可向甲方行使追索權,並可同時選擇以下方式向反擔保方行使權利。

(一) 提供經乙方認可的財產權利抵押/質押反擔保:

(二) 提供經乙方認可的個人無限連帶責任、法人連帶責任反擔保:

第三條 反擔保方式所提供的反擔保範圍及期限:

反擔保範圍:甲方依照貸款合同應履行的全部債務;乙方依照保證合同承擔保證責任應當或已經履行的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金、利息(含正常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乙方實現反擔保債權的費用以及依照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追償的一切費用等。

反擔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乙雙方債權債務結清時終止。

第四條 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證:

(一)甲方完全接受乙方為其出具的擔保書;

(二)甲方向乙方保證對其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全部責任,如甲方所出具的文件/資料出現任何虛假,甲方須為此承擔刑事責任;

(三)甲方保證按期履行上述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

(四)乙方對上述貸款銀行提交的貸款催收通知書或逾期貸款通知書所附的任何文件、單據、證據所述之真實性不負任何責任。

(五)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重大事項或個人資料的變動情況,保證接受乙方隨時檢查。甲方保證在貸款合同簽署後按季度向乙方報送銀行對帳單和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第五條 擔保合同項下的索賠當上述貸款銀行按擔保合同規定向乙方主張擔保權利,乙方確認有關貸款催收通知書或逾期貸款通知書真實的情況下,無論甲方或反擔保人是否反對或提出異議,乙方迫於履行擔保義務而選擇代甲方向貸款銀行還款時,甲方及其繼承人或債務受讓人、反擔保人不因乙方未向債權銀行行使過抗辯權而免除其相應的反擔保責任。乙方有權從代償之日起,每日按償付款項的萬分之五乘以實際墊款天數向甲方收取罰金。

第六條 擔保費用

甲方在此保證,在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後,在銀行《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簽署之前,按照下列規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同時繳存反擔保保證金。

(一)擔保費

擔保費按銀行發放貸款的 %計算,即人民幣 元,每年一次收取,每年每次收取人民幣 元。

(二)滯納金

甲方應在雙方正式簽訂擔保文件的三個工作日一次繳納擔保費用。如延遲交納未獲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費用總額向甲方收取每天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三)保證金

1、在本貸款發放之前,甲方須繳納貸款額的 作為保證金。此保證金由甲方籌繳。如延遲,乙方所收貸款額的 保證金按每天萬分之五支付給甲方。

2、甲方提供給乙方保證金,如甲方逾期支付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權以此保證金直接償還貸款本息。

3、甲方存入乙方指定帳户的保證金所產生的利息,歸屬乙方所有。

(四)其它費用

1、為實現本合同目的經甲方確認後所辦理的評估、鑑定、登記、公證、保險、保管、運輸、差旅、諮詢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由乙方代為支付的,甲方應在乙方支付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償還。

2、甲方在此是按照貸款銀行批准的貸款期限收費,如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貸款到期後仍然無法解除擔保責任或擔保責任加重的,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貸款期限屆滿日至擔保責任依法定或約定解除或屆滿期間的雙倍擔保費及滯納金。

第七條 違約及違約後果

(一)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筆業務無法完成,乙方只退回所收取的擔保費的50%,餘下50%作為乙方勞務費用。如因乙方原因無法完成本筆業務,則乙方全額退回所收取的擔保費。

(二)由於乙方所擔保的是甲方按期、足額的歸還貸款,所以如因甲方未能如約履行上述貸款合同相關義務,乙方自接獲貸款銀行的貸款催收書或貸款逾期通知書之日起,甲方即須承擔以下違約責任,乙方可向甲方追償的款項包括不限於:

1、貸款本息、利息、罰息、復息;

2、擔保標的額20%的違約金;

3、乙方代償款及代償款利息;

4、乙方為實現債權所須花費的一切費用(評估、鑑定、登記、公證、保險、保管、運輸、差旅、拍賣變賣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等);

5、依本合同約定乙方應收取的擔保費及滯納金;

6、反擔保債權實現後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差額。

(三)甲方、反擔保隱瞞抵押物、質押物存在共有、爭議、掛失、提前支取被查封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訴訟或仲裁、以設定擔保物權等以及發生其它嚴重及職權實現事項的,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貸款本金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加以賠償乙方。同時乙方有權就損失部分向甲方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1、貸款銀行與甲方協議變更《貸款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

2、貸款銀行允許甲方轉讓債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

3、以“借新還舊”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4、其它惡意侵害乙方權益的行為。

第八條 義務的履行及權利的放棄

(一)甲方、反擔保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與第三人之間關係的影響,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乙方或債權給予主債務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均不應作債權人或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利的放棄或喪失,也不影響甲方、反擔保方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九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要求乙方修改擔保內容時,須向乙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上述貸款銀行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擔保金額或延長擔保期限的情況下,甲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乙方的反擔保及其費用,否則乙方有權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請。如甲方與債權人達成任何未經乙方書面確認的新承諾,則乙方的全部擔保責任即告解除。

(二)如國家法律、法規或司法實踐的任何變化導致貸款合同、擔保合同或本合同任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失去了強制執行性,本合同任何其它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強制性均不受任何影響,本合同各當事人屆時應密切合作,儘快修改本合同中成為非法、無效或失去了強制執行性的有關條款。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責任及義務如在貸款合同、擔保合同的約定與本合同的內容有衝突,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 爭議、管轄和放棄豁免

(一)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全面、適當履行債務,甲方願意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甲、乙雙方共同約定對本協議辦理公證,該公證書應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公證費用由甲方負擔。

(三)乙方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持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甲方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如乙方選擇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公證債權文書,或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或撤消公證債權文書,或甲方行使訴訟權利,應當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通知

(一)本合同約定和法定的通知自送達受送達方住所時生效。

地址確認: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二)通知在下列日期視作被送達:

1、如系信函方式,則為掛號發出之日起第5個工作日;

2、如系傳真方式,則為傳送之日;

3、如系派人專程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貸款銀行接受乙方擔保並與主債務人鑑定貸款合同之日生效。本合同至甲乙雙方債權債務關係結清時終止。

第十三條 其它

(一)乙方因為甲方擔保事宜而簽署的《擔保函》或《保證合同》作為本協議書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各反擔保簽署的反擔保保證合同、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成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從合同條款如與主合同衝突則以主合同為準,從合同未盡之事宜按照主合同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公證機關各執 份,均具有合同效力。副本按需製備。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書 篇13

委 託 人: (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電 話: 傳 真:

擔 保 人: (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電 話: 傳 真:

鑑於:

1.甲方擬與 (以下簡稱“貸款銀行”)簽訂合同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 擬借款金額為(小寫) (大寫) ,借款期限 ,從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應甲方請求為其向貸款銀行提供借款擔保,並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據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借款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在甲方遵守本協議各項約定條款並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確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貸款銀行申請並取得借款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條 關於反擔保等風險防範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為乙方接受和認可的反擔保,其反擔保措施為以下一種或數種形式 :

(1)以甲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甲、乙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並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2)以第三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第三方與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並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企業法人、自然人)與乙方簽訂不可撤消的、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應承擔辦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於辦理抵押/質押登記、對抵押物/質押物進行保險、公證和律師見證)產生的一切費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

(1)甲方承諾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貸款金額 %的風險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大寫) ,付至乙方指定賬號。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還貸或甲方還貸款已存於還款賬户的相關證明的次日,將保證金返還給甲方或按約定劃到還款賬户充抵甲方部分貸款。

(3)如果甲方未按時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有相應證據證明甲方將會發生預期違約,乙方有權隨時動用保證金減輕乙方的代償責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償責任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股權持有方式:

第三條 擔保費用及其他費用

1.擔保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以乙方承擔的擔保金額為基數,按照年費率 %收取,共計(小寫) (大寫) ;於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證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有權收取擔保費並將其歸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貸款銀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無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證合同無效,該擔保費不予退還。在甲方或反擔保方提前違約或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擔保費不予退還。

2.其它費用:

乙方進行代償或訴訟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和實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質押等風險控制措施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及時向乙方支付。

第四條 甲方之保證

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甲方具有簽訂和執行與貸款銀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

4.甲方對向貸款銀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全部責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質押物不存在任何潛在的爭議。

6.甲方保證不使乙方因為其提供借款擔保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7.甲方保證認真、及時、充分地履行與貸款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

8.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以下重大事項,包括: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的變更,任何訴訟、仲裁和行政爭議程序,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甲方債權、債務關係的重大事項。

9.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予積極配合,提供檢查所需報表和相應材料。

10.甲方保證在簽訂貸款合同後將每月的財務報表報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報財務報表及説明。

1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規定或乙方認為必要的現行有效的營業執照、章程等有關文件、批件等相關資料以及與本次貸款和擔保有關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12.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的股東構成和股權比例不得發生變化,不得將業務委託他人經營或管理,不得處置任何資產,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資產,不得怠於收回債權或怠於對債務人提起仲裁或訴訟。

第五條 乙方之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擔保人按反擔保措施對乙方的損失承擔擔保責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依法對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質押物等(包括股權及股權所代表的資產)行使處置權,以彌補乙方的損失,甲方將放棄任何抗辯權,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對甲方向貸款銀行提交的證明文件及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承擔責任。

5.乙方有權查閲甲方的財務報告及相關的經營業務狀況和業務合同、協議等。

6.經甲方申請,乙方可自主將上述保證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條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條 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承諾,其提供給乙方的一切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的、完整的和準確的,否則,乙方有權依法追究單獨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責任。

2.因甲方或反擔保人違約,致使乙方向貸款銀行代為承擔甲方的償付義務,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對乙方的該部分損 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上述有關人士的賠償責任不因各自所任職務的終止而解除。

第七條 保證合同項下的索賠

1.甲方未按照貸款合同向貸款銀行履行還款義務,使得貸款銀行按保證合同規定要求乙方代為償付,且乙方因履行擔保義務而為甲方向貸款銀行代為償付後,乙方對甲方、反擔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繼承人享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甲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

2.乙方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收費外,還有權按日墊款金額的 ‰乘以實際墊款天數向甲方收取違約金。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的追債通知後的七日內,無條件地向乙方償清全部墊款、利息及違約金。

第八條 滯納金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甲方應按逾期費用總額的 ‰乘以逾期天數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九條 違約事項和責任

1.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即為違約。

2.如果甲方進入破產程序,或進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項下違約並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股東之間發生爭議,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東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訴,即視為甲方對乙方的違約和預期違約。

3.在甲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事項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等同於甲方貸款餘額的資金存在乙方賬户,否則,乙方有權訴諸法律。

第十條 乙方行使權利和救濟手段的放棄

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若乙方未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或相應的救濟手段,並不表示乙方最終的放棄,也不表示乙方默認甲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保證合同的修改

1.甲方認為需要對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進行修改時,須向乙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及説明。無論相關修改是否有利於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須在得到乙方的書面確認後,視為乙方同意相應修改,否則,所作修改無效。

2.如果修改內容中涉及增加保證合同金額和/或保證合同延期的情況,甲方還須增加和/或延長對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於增加反擔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質押物等),否則,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請。

第十二條 法律的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須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協議的生效、終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登記機關、公證機構等執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書 篇14

貸款擔保合同書

編號:融字第號

簽訂地:甲方(被擔保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乙方(擔保方):法定代表人:住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

甲方向債權人 申請人民幣 萬元借款,現甲方申請乙方為其提供擔保,乙方同意為甲方該筆借款提供擔保,現就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第一條乙方為甲方提供擔保事項:

(一)甲方與債權人 簽訂的編號為《合同》,其中貸款本金 萬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為。(二)擔保期限:自貸款銀行發放貸款之日起至甲方結清該標的借款本息止。(三)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第二條反擔保方式在乙方出具相關擔保文件之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下列數項反擔保方式,並簽訂相應的反擔保合同。如因甲方未能如約履行上述貸款合同相關義務,乙方自接獲貸款銀行的貸款催收通知書或貸款逾期通知之日起,即可向甲方行使追索權,並可同時選擇以下方式向反擔保方行使權利。

(一)提供經乙方認可的財產權利抵押/質押反擔保:2 抵質押物名稱所有產權人財產金額(元)數量所有權憑證及編號(二)提供經乙方認可的個人無限連帶責任、法人連帶責任反擔保:反擔保保證人身份證號碼法定住所聯繫電話

(三)其它反擔保方式:1、2、 3、第三條反擔保方式所提供的反擔保範圍及期限:反擔保範圍:甲方依照貸款合同應履行的全部債務;乙方依照保證合同承擔保證責任應當或已經履行的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金、利息(含正常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乙方實現反擔保債權的費用以及依照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追償的一切費用等。反擔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乙雙方債權債務結清時終止。

擔保協議書 篇15

編號:____________

經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_縣支行__________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貸款_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日期

金額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_____%。

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__%計算。

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_作擔保。

八、貸款到期後1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_份,借款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擔保單位(擔保人)1份,公證單位1份。

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

借款方

借款單位(人) (章)

負責人 (章)

經辦人 (章)

借款方擔保

擔保單位(或擔保人)

貸款方

貸款單位: (章)

貸款審批小組組長 (章)

公證單位

公證機關

公證機關負責人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籤: 協議書 擔保 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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