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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書範文(通用21篇)

處罰決定書範文(通用21篇)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1

當事人:新譽集團有限公司

處罰決定書範文(通用21篇)

地址:江蘇省常州武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鳳林路68號

當事人:龐巴迪運輸集團瑞典有限公司

地址:Ostra Ringvagen 2, Vasteras, Sweden

根據《反壟斷法》和《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調查處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我部對新譽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譽集團)與龐巴迪運輸集團瑞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龐巴迪瑞典)設立合營企業涉嫌未依法申報進行立案調查。我部依法向當事雙方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雙方未提出陳述和申辯。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一、基本情況

(一)交易方。

合營方一:新譽集團。新譽集團的前身是成立於20xx年9月的常州軌道車輛牽引傳動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最終控制人為周立新、周立成等股東組成的周氏家族。新譽集團的主要業務包括軌道交通業務、新能源業務、數控設備業務等。營業額:(略)。

合營方二:龐巴迪瑞典。龐巴迪瑞典設立於1966年1月,龐巴迪公司間接持有其100%股份。龐巴迪瑞典的主要業務為建設、製造和銷售軌道車輛及與軌道交通相關的材料設備,其在中國主要從事軌道設備業務、軌道控制和信號系統業務及牽引和控制設備業務。營業額:(略)。

(二)交易概況。

20xx年2月5日,新譽集團與龐巴迪瑞典簽署協議,擬設立合營企業從事城市軌道交通信號系統業務和有軌電車信號系統業務。雙方分別持有合營企業50%股權,並委派了相應董事和管理人員。合營企業於6月11日取得營業執照。

二、違法事實和依據

(一)本案構成未依法申報而實施的經營者集中。

新譽集團與龐巴迪瑞典設立合營企業,符合《反壟斷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屬於經營者集中。按照經營者集中申報計算標準,新譽集團和龐巴迪瑞典20xx年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且合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達到了《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的申報標準,屬於應當申報的情形。20xx年6月11日,合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在此之前未向我部申報,違反了《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未依法申報的經營者集中。

(二)本案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

我部對新譽集團與龐巴迪瑞典設立合營企業對市場競爭的影響進行了評估。評估認為,該項經營者集中不會產生排除、限制競爭的影響。

三、行政處罰依據和決定

基於上述調查情況和評估結論,考慮到該項交易未依法申報是由於合營企業急於參與某地鐵項目投標,交易雙方主觀故意明顯;並且,交易一方龐巴迪瑞典此前因未依法申報接受過行政處罰,此次系再次違法,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和《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我部決定對新譽集團處以3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龐巴迪瑞典處以4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新譽集團和龐巴迪瑞典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行政處罰決定書、憑“一般繳款書”(可在當地人民銀行或財政機關領取)到開户銀行或當地財政非税收入代理銀行分別繳納罰款30萬元和40萬元人民幣。“一般繳款書”中收款單位財政機關項填“財政部”,預算級次項填“中央級”,收款國庫項填“中央金庫”或當地國庫支庫名稱,預算科目名稱代碼填“其他一般罰沒收入103050199”。若逾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我部將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採取相應法律措施。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商務部

20xx年4月21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2

員工姓名:________ 員工編號:________

部門:________ 職位:________ 日期:________

違紀內容: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____同志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在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____同志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並加倍償還了利息損失,並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處理結果: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並報本公司總經理批准,決定對____同志作出如下處理決定:1.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每月降工資200元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____市____公司人力資源部

____年____月____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3

當事人:華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略)

法定代表人:(略)

住所:(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本機關依法於20xx年4月20日至4月22日對當事人艾司唑侖藥品涉嫌壟斷行為進行了調查。本機關於20xx年6月17日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依法告知當事人涉嫌違法的事實、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理由和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陳述、申辯的權利。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向本機關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本機關的調查情況和處理決定如下:

本案相關產品市場為艾司唑侖原料藥市場、艾司唑侖片劑市場。艾司唑侖具有鎮靜、催眠和抗焦慮療效,是國家嚴格管控的二類精神藥品。我國對二類精神藥品原料藥的准入和生產實行嚴格管制,全國獲得艾司唑侖原料藥生產批文的企業只有4家,實際在產的只有華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中藥業)、山東信誼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信誼)和常州四藥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州四藥)。作為艾司唑侖原料藥的生產經營企業,當事人與山東信誼、常州四藥在艾司唑侖原料藥市場屬於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

以艾司唑侖為原料藥生產的製劑為艾司唑侖片劑和注射液,涉及本案的為艾司唑侖片劑。規格為1mg、2mg的艾司唑侖片屬於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xx年版)中的神經系統(抗焦慮)用藥。艾司唑侖片也屬於國家低價藥目錄清單中的藥品。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規定,艾司唑侖片劑生產資質由省級食藥監部門審批。國家食藥監局網站顯示,獲得艾司唑侖片劑生產批文的企業共63家(截至20xx年5月13日),其中包括上述三家原料藥生產企業。作為艾司唑侖片劑的生產經營企業,當事人與山東信誼、常州四藥在艾司唑侖片劑市場屬於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

現查明,當事人存在以下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事實:

一、違法的主要事實和相關證據

(一)與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就艾司唑侖原料藥達成“聯合抵制交易”的壟斷協議、就艾司唑侖片劑達成“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經查,20xx年9-10月間,當事人與山東信誼、常州四藥有關人員在河南鄭州未來康年大酒店房間內會面,商討艾司唑侖原料藥和片劑的有關安排,其中山東信誼人員為當事人邀請。會議對艾司唑侖原料藥不對第四方供貨、艾司唑侖片集體漲價進行了協商,最後達成以下一致意見:一是每家企業生產的艾司唑侖原料藥僅供本公司生產片劑使用,不再對外銷售;二是對艾司唑侖片劑集體漲價形成默契,雖未就具體價格水平達成確切意見,但當事人作出了艾司唑侖片聯合漲至1毛/片的提議,為其他參會企業提供了明確的漲價幅度預期。

調查人員在某企業提取的文稿詳細記錄了上述協議內容:“為確保艾司唑侖片在市場銷售達到增值提量的目的,我們三方原料生產廠家經過多次會談,最終達成了合作意向,確立了口頭銷售聯盟:①三個廠家自合作之日起,一律不能向第四生產方銷售本原料。②市場區域各自按原有區域市場銷售成品,爭議市場均要講究風格,由市場選擇,不搞惡意競爭。③產品供貨價格統一。供貨價零售價協商制定統一執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降價。④共同自覺遵守口頭協議,共同維護同盟利益及市場規則。”

上述事實有調查詢問筆錄、會議情況記錄、相關文稿等證據為證。

(二)實施了艾司唑侖原料藥“聯合抵制交易”的壟斷協議。現查明,當事人20xx年對外銷售艾司唑侖原料藥(略)公斤,自用(略)公斤;20xx年對外銷售(略)公斤,自用(略)公斤;20xx年至20xx年4月對外銷售0公斤,自用(略)公斤。相關片劑生產企業表示,20xx年10月以後多次向當事人聯繫採購事宜,但當事人均以工廠搬遷、尚未通過GMP認證為由拒絕供貨。

當事人在調查過程中提出,艾司唑侖原料藥停止供貨、僅供自用是企業基於集團業績考核要求,對產品進行自我篩選後主動調整的經營策略,其核心是通過控制原料藥影響成品銷售,同時也保證原料藥GMP認證期間的成品供應不受影響。

本機關認為,企業出於自身經營戰略考慮,在不違反《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三)項的前提下,獨立做出減少或停止供貨決定本身並不違法。本案關鍵是當事人就不對外供貨的決定與競爭對手進行了溝通並達成了一致不對外供貨的壟斷協議。

上述事實有調查詢問筆錄、當事人生產數據、銷售數據等證據為證。

(三)實施了艾司唑侖片劑“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經查,鄭州會議結束後,當事人於20xx年12月20日印發《調價通知函》,對4種規格的艾司唑侖片出廠價進行上調。20xx年12月25日,在下發調價函5天后,當事人通過郵件向山東信誼發送調價函,並希望其跟隨提價。此外,當事人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催促山東信誼進一步提價。20xx年4月18日上午,上海藥交會山東信誼展位上,當事人與山東信誼就艾司唑侖片在安徽省的調價問題進行了溝通。

銷售數據顯示,當事人20xx年至今艾司唑侖片劑價格出現大幅提升,且漲價時機與其他兩家企業高度一致。當事人生產的1mg*20片/盒規格艾司唑侖片,20xx年以前年均出廠價(不含税)為(略)元/片,20xx年至今提價至(略)元/片;當事人生產的1mg*150片/盒規格艾司唑侖片,20xx年以前年均出廠價(不含税)為(略)元/片,20xx年至今提價至(略)元/片。提價後的價格與鄭州會議上當事人提出的1毛/片的漲價目標基本一致。

上述事實有調查詢問筆錄、當事人《調價通知函》、銷售數據、電子郵件記錄等證據為證。

二、壟斷協議的達成並實施具有明顯的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本機關對提取的生產、庫存和銷售數據進行了經濟學分析,認為:當事人通過實施上述壟斷行為,提高了艾司唑侖片劑價格,減少了艾司唑侖片劑總供給量,損害了消費者利益,對艾司唑侖片劑市場具有明顯的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一)艾司唑侖原料藥市場的聯合抵制交易壟斷協議,是以排擠片劑市場競爭對手、提高片劑價格為目的。據統計,20xx-20xx年間,當事人、山東信誼和常州四藥三家原料藥生產廠家合計向16家艾司唑侖片劑企業供貨,説明在聯合拒絕供貨前,艾司唑侖片劑市場至少有19家生產企業,屬於充分競爭的市場。20xx年聯合抵制交易協議實施以來,14家片劑企業被迫停產。本機關認為,市場上僅有的3家原料藥生產企業聯合抵制下游交易,其目的是使其他片劑企業因為缺少關鍵投入品而被迫退出市場,一方面擴大了在片劑市場的市場份額,另一方面使在片劑市場實施聯合漲價成為可能。

(二)艾司唑侖片劑市場的變更商品價格壟斷協議,提高了藥品價格。商品價格升高是價格壟斷協議造成的直接競爭損害,經營者攫取了本應屬於消費者剩餘的部分,損害了消費者利益。20xx年後,當事人、山東信誼和常州四藥生產艾司唑侖片加權平均出廠價格漲幅最低88%,最高為329%,漲幅明顯。

(三)在原料藥市場、片劑市場實施壟斷協議的共同作用下,艾司唑侖片劑市場供應總量減少,患者用藥可及性受到影響。本機關認為,在片劑需求相對穩定、片劑生產數量需要嚴格審批的情況下,片劑生產企業的減少和片劑價格的上漲伴隨市場供應總量的減少,意味着患者無法獲得所需藥品,患者的用藥可及性受到影響。

三、處罰決定

本機關認為,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五)項的規定,即禁止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達成並實施“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和“聯合抵制交易”的壟斷協議。本案中,當事人在壟斷協議的達成、實施過程中起到組織、主導作用,屬於從重處罰情節,且不具有從輕減輕處罰情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四十九條規定,本機關決定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處理:

一、 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二、 處當事人20xx年度艾司唑侖片劑銷售額22,454,700元人民幣百分之七的罰款,計人民幣1,571,829元(大寫:人民幣壹佰伍拾柒萬壹仟捌佰貳拾玖元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行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攜本行政處罰決定書將罰款上繳國庫。收款人全稱:(略);賬號:(略);開户銀行:(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和第(三)項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同時本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當事人如對上述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申請行政複議;或者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或者訴訟期間,本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xx年7月22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4

機構名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太原分公司”)

主要負責人:郭善宏

營業地址:太原市迎澤區迎澤大街300號山西保險大廈

當事人:張旭東

住 址:太原市小店區

當事人:馮莉

住 址:太原市萬柏林區

當事人:王強

住 址:太原市杏花嶺區

我局檢查組於20xx年9月15日至30日對中國人壽太原分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給予投保人紀念冊等物品的行為。

上述事實有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相關財務憑證、營銷方案、相關人員訪談筆錄、公司出具的説明等證據在案佐證,足以認定

該公司給予投保人紀念冊等物品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20xx年修訂)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保險法》(20xx年修訂)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該公司作出責令改正並罰款五萬元的行政處罰。

張旭東、馮莉、王強對上述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根據《保險法》(20xx年修訂)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張旭東、馮莉、王強分別作出警告並罰款一萬元的行政處罰。

請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劃繳至以下賬户:

户 名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

開户行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城建支行

賬 號 058077777

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劃繳罰款後,當事人應向我局提交劃款憑證的複印件。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中國保監會申請行政複議或在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又不申請複議或起訴的,我局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

20xx年10月9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5

________先生/女士:

鑑於您在擔任本公司業務部________(寫明職務)期間,違反公司____規定,私自截留收入款元,嚴重損害了公司利益(根據實際原因註明),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並結合本公司的《勞動管理辦法》第____條的規定,決定予以除名。

請您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理業務及離職交接手續。

本公司保留追究你的一切法律責任的權利。

特此通知。

________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6

劉水同志,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

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劉水同志××年×月至××年×月在 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劉水同志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並加倍償還了利息 損失,並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並報本公司總經理批 準,決定對劉水同志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 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 每月降工資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7

x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註冊號:370xx2801xx877 組織機構代碼:755xx374-8

地址:xx市西崗鎮後寨村 法定代表人:陳

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採納情況

20xx年2月27日,市環保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對你公司廢氣排放口進行了監測。經監測,外排煙氣二氧化硫濃度為216mg/m3(排放標準為50mg/m3),超標3.32倍。有調查詢問筆錄、監測報告等證據為憑。

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我局於20xx年3月18日以《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棗環罰告字[20xx]第14號)告知你單位陳述申辯權(聽證申請權)。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單位處如下行政處罰:罰款柒萬元。

限於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繳至棗莊市財政國庫。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三、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山東省環境保護廳或棗莊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0xx年4月13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8

劉,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

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劉水同志××年×月至××年×月在 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劉水同志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並加倍償還了利息 損失,並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並報本公司總經理批 準,決定對劉水同志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 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 每月降工資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9

x年xx月x日,公司製造部發生蒸鍍掉鍋事故,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經查,此次事故系人為失誤所導致。為了規範員工生產行為,提高員工作業責任意識,根據公司《獎懲管理制度》,現決定對以下人員進行處罰,以賠償公司所遭受的損失。 此次事故責任人及賠償金額如下:

1. 事故直接責任人,200元;

2. 事故間接責任人、,各100元;

3. 經理、副經理對事故負有領導管理責任,各50元。 望各位同事引以為戒,特此通知。

有限 公司

年月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10

(被處罰人姓名或者單位名稱):

你(單位)於年月日在從事的的行為,違反了第條第款第項的規定,請□立即改正/□於 年 月 日前自行改正。 根據《 》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決定對你(單位)給予□警告,□罰款 元(大寫)的處罰。其中,罰款按以下方式履行:□當場收繳/□自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 (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 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 內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執法人員簽名或蓋章:

被處罰人簽名或蓋章:

(執法單位公章)第一聯(執法單位留存)

年月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11

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 ——公( )行決字[ ]第 號

被處罰人:

現查明————————————————————————————————————————

以上事實有 —————————————————————————————————————等證據證實。

根據 ————————————————————————————————————————————————————————————————————————————的規定,現決定 —————————————————————————————————————————————————————————————————— 處罰。

履行方式: ————————————————————————————————————————————————————————。

被處罰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 ————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0xx年xx月xx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12

平陽縣煙草專賣 局

行 政 處 罰 決 定 書

平煙專罰字[20xx]第016號

關於對王秀華無證運輸捲煙的處罰決定

被處罰人:王秀華,性別:女,年齡:38歲,民族:漢族,身份證號:330326720726272,身份證地址:浙江省平陽縣榆洋鎮象灣西路68號,現住址:浙江省平陽縣鰲江鎮下廠村,聯繫電話:。

20xx年7月21日10時許,根據羣眾舉報,我局執法人員潘克豐(33C334)、薛盛俊(33C328)與公路運輸管理部門執法人員,經出示證件表明身份後,對停靠在平陽縣岱口村功助物流託運部內的一輛車牌照為浙CE2831的貨運汽車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該車的後部車箱內3件外殼用“米老頭”標識的紙箱包裝的貨物,當場在該三件紙箱中查獲南洋雙喜(聽裝)100條、555(金)50條、555(弘、博)50條,共計3種品牌200條捲煙。在檢查過程中有見證人仵振東、李紹良兩人在場,執法人員對現場進行了拍照。因當事人不在現場,無法提供上述捲煙在當地購買的有效憑證及相關的運輸證明,涉嫌構成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二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第(三)項規定的無證運輸捲煙的行為,我局依法對上述捲煙予以先行登記保存。

經鑑定,上述捲煙均系真品捲煙。經查,王秀華於20xx年7月20日以16000元的價值從深圳一個叫“曉明”的人那裏以抵債的方式抵了南洋雙喜(聽裝)100條、555(金)50條、555(弘、博)50條,共計3個品牌200條捲煙,並由“曉明”將上述捲煙運送至功助物流在深圳的託運部,由一輛車牌照為浙CE2831的貨運汽車託運至平陽岱口,而後由王秀華的朋友杜愛國負責接收上述捲煙。貨運汽車在駛至平陽縣岱口村功助物流託運部內時,上述捲煙被我局依法查獲。另查明王秀華購入上述捲煙後,準備以南洋雙喜(聽裝)55元/條、555(金)120元/條、555(弘、博)80元/條的價格銷售給其朋友鞋廠裏的工人。

參照案發當日温州市煙草公司平陽分公司捲煙價格,上述捲煙共計3個品種,200條捲煙的價值為22700元整。

以上違法事實有檢查(勘驗)筆錄、先行登記保存通知書、詢問筆錄、現場照片、證據複製提取單、捲煙鑑別檢驗報告等有關書證等證據證實。

本局認為,被處罰人王秀華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構成無證運輸捲煙的違法行為。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本局決定對其作出如下處罰決定:

一、依法沒收違法運輸的走私捲煙南洋雙喜(聽裝)100條、555(金)50條、555(弘、博)50條,共計3個品牌200條捲煙,交浙江省煙草公司温州市公司收購,收購款15890元上繳國庫。

本處罰決定書自送達被處罰人之日起生效。

被處罰人如不服上述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到浙江省温州市煙草專賣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本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平陽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平陽縣煙草專賣局(印章)

二○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13

違法行為人:xx市xx區園區管理辦公室

地址:xx區人民政府院內

法定代表人:

20xx年7月,xx市xx區園區管理辦公室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情況下擅自佔地建工業園三期康寶路,現已竣工。經現場勘測,該宗地位於xx市xx區九龍崗鎮夏農村、曹店村境內,北為水塘,東為道路,南為富華製衣,西為空地,佔地面積11263.4平方米,地上無新建建築物,佔地類型為耕地(20xx.66平方米)、溝渠(207.9平方米)、農村道路(204.56平方米)、城鎮住宅用地(7314.1平方米)、農村宅基地(1520.18平方米)符合xx市中心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根據調查認定,xx市xx區園區管理辦公室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情況下擅自佔地建廠房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應予以處罰。

上述違法事實有下列證據證實:1、詢問筆錄、2、現場勘測筆錄、現場照片、3、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現狀圖(局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安徽省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實施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辦法(試行)》之規定,本機關決定對xx市xx區園區管理辦公室處罰如下:

1、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11263.4平方米;

2、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的新建建築物及其它設施;

3、處以罰款40676.7元(其中耕地按非法佔用每平方米11元計算,其它土地按2元計算。

履行方式和期限:你(單位)在九十日內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至xx市政府非税收入匯繳結算帳户(中國銀行分行營業部:49864637)。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xx市人民政府或安徽省國土資源廳申請複議,或者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其中對於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14

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或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當事人××××××一案,經本機關依法調查,現查明:××××××(案件來源;立案情況;違法事實;證據列舉及説明)。本機關認為:××××××(案件處罰理由與依據;事先告知情況;當事人陳述申辯或聽證情況;自由裁量説明)。依照××××××(法條原文)之規定,本機關(責令 ,並)作出如下處罰決定:當事人必須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決定書到××××××繳納罰(沒)款。逾期不按規定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當事人對本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人民政府或××××××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執法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15

*公司:

被處罰人:*公司

地 址:

你公司在亞行貸款西安三環路第二批設備採購第一包路面冷再生機國際招標項目(招標編號:0703-0820CIC5Y022/01)中關於投標型號設備業績的投標響應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在質疑發生後提供篡改過的銷售合同複印件作為證據。你公司的行為違反了《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投標人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規定。

上述事實有你公司投標文件中提供的銷售業績清單、相應的銷售合同複印件,其他投標人的質疑函及證明材料,評標委員會關於質疑問題的答覆等為證。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四條“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商務部令20xx年第13號)第五十九條“投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當次投標無效,並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依照《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四)投標文件及澄清資料與事實不符,虛假投標的;(五)在質疑過程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的有關規定,你公司在本項目中的中標無效,並給予你公司警告處罰。

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你公司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的規定,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商務部提起行政複議;也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中商務部

年七月十四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16

(____)經貿罰當字〔____〕第(____)號

被處罰人: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身份證號:____

家庭住址:____ 所在單位:____

職務:____ 單位地址:____ 聯繫電話:____

違法事實及證據:____(此欄不夠,可另附頁)

以上事實違反了____的規定,依據 ____的規定,決定給予____的行政處罰。

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見打√處):

□當場繳納

□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____,賬號____,到期不繳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____人民政府或者____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經濟貿易管理執法人員(簽名):____ 、____

當事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

經濟貿易管理部門(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17

當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址: 經查: 以上事實違反了: 的規定。根據: 規定,決定對你單位給予以下處罰:1、 ; 2、 。要求你(單位):①在 年 月 日之前將罰款交至甕安縣城市管理局(地址:雍陽鎮南東路圖書館旁);②於 年 月 日之前履行 行政處罰。如果你(單位)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甕安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於90日內直接向甕安縣人民法院起訴。 如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義務的,我局將申請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執法人員:

證號:

證號:

甕安縣城市管理局

年 月 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18

趙勇同學之家長:

您的孩子趙勇(性別男),現就讀我校八年級1班,本學期經常違反校規校紀:不認真完成作業、不尊重老師,在班上公開對班主任葉琳老師直呼“學校又不是你家開的,你管不了我”這樣的言語,完全忽略老師的的存在。經我校老師耐心教育仍然沒有好的改變。現又在20xx年3月25日的物理課上,下課鈴聲還未停,老師也沒有宣佈下課,趙勇就不向任何人請示便徑直走出教室。以上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我校管理規定。根據《貴陽市花溪誠興學校學生違紀處罰制度》規定,決定對趙勇記嚴重警告處分。

若您對我校的決定有異議,您可以在本決定之日起3日內向貴陽市花溪區教育局提起申訴。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貴陽市花溪誠興學校

20xx年 月 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19

,男,19xx年9月出生,漢族,江蘇淮安人,19xx年8月參加工作,現為學院保衞處職工。

20xx年4月,因在分管後勤處生活服務中心時,由於工作失職、管理不善,致使學院教工餐廳嚴重虧損,受行政記過處分。處分期內,能夠服從組織安排,做好本職工作。根據本人申請和所在單位對其工作和現實表現的鑑定意見,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從20xx年4月起解除行政處分,按現在崗位恢復其校內津貼。

二〇xx年四月二十三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20

被處罰人:王

身份證號:51xx21196602

個體工商户名稱:

經營場所:重慶市渝北區回興街道長河村11社

一、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意見、採納情況及裁量理由

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於20xx年8月26日對王幫雲經營的重慶市渝北區順發服裝經營部進行調查,發現該經營部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重慶市渝北區順發服裝經營部成立於20xx年,在環保設施未經環保部門驗收的情況下,主體工程擅自投入生產,從事牛仔褲和布料洗滌,生產設施包括水洗機6台、在用3台,甩幹機2台、在用1台,打磨機1台,烘乾機11台、在用3台。

有下列證據為證:

1.20xx年8月26日對重慶市渝北區順發服裝經營部經營者王幫雲所做《現場調查筆錄》;

2.20xx年8月26日《現場影視資料》。

證據1、2證明王幫雲經營的順發服裝經營部在環保設施未經環保部門驗收的情況下,主體工程擅自投入生產。

3.《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身份證》複印件。證明違法主體是王幫雲。

上述行為違反了《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第二十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試生產期滿前三十日(不需進行試生產的在竣工後十五日內),按照以下規定申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一)對環境的影響以污染物排放為主的項目,建設單位委託環境監測機構開展竣工驗收監測並編制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對環境的影響以生態影響為主的項目,建設單位委託環境監測機構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開展竣工驗收調查並編制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二)建設單位填寫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和污染物排放申報表,附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或調查報告,向審批該項目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環境保護驗收”的規定。

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於20xx年9月7日以《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渝環監告[20xx]430號)和《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渝環監改[20xx]212號)告知王陳述申辯權和聽證申請權,並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

20xx年9月8日,王幫雲向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提交了一份《聽證申請書》。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於20xx年9月15日舉行了聽證會。

王幫雲在聽證會上述稱:1、我經營部洗滌產生的廢水不外排環境;2、我多次到渝北區環保局諮詢辦理手續問題,因該土地屬於江北機場中遠期歸劃用地,均無法辦理;3、我經營部規模小,可能達不到辦理環境影響評價的標準;4、現在服裝清洗行業競爭太大,經營十分困難,對環境影響小,請求免予或減輕處罰。

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認為:

1.王經營的重慶市渝北區順發服裝經營部生產車間未經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驗收,擅自投入生產,構成環境違法行為,應當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2.王所述“我經營部洗滌產生的廢水不外排環境”的理由不是事實,今年渝北區對當事人經營部污水進行了採樣監測,結果為外排水COD超標。王幫雲又述“我多次到渝北區環保局諮詢辦理手續問題,因土地原因,均無法辦理”的理由不是法定免責理由,王幫雲在已認識到無手續的情況下應主動停止生產,不能以無法補辦手續為由繼續生產。王幫雲再述“我經營部規模小,可能達不到辦理環境影響評價的標準”的理由不成立,王幫雲經營的服裝經營部不屬於《重慶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豁免管理目錄》規定的豁免項目,依據渝北區的管理規定,應當辦理環境影響報告表。王幫雲最後述“現在服裝清洗行業競爭太大,經營十分困難”的理由不能成為法定免責理由,企業作為追求經濟利益的主體,應當同時承擔環保責任。但鑑於當事人上了一套污水處理設施,而且廢水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對環境污染較小,故從輕予以處罰。

3.王務應當引以為戒,嚴格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制度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的要求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申領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批准書,在環境保護配套設施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依據《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第九十九條“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投入生產或使用的,由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使用,對屬於報批環境影響報告表的項目,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的規定,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決定對王幫雲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罰款貳萬元。(執法人員建議從輕處罰)

罰款限於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繳至指定銀行。繳款時,請將《非税收入一般繳款書》一式三聯一起交給銀行工作人員做賬。繳款完畢後請與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法規處聯繫(聯繫電話:),罰款到賬後將銀行返還的第一聯“回單”交回結案,同時換取“收據”聯。

逾期如不繳納,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三、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重慶市環境保護局申請複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xx年xx月xx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21

*公司:

被處罰人:*公司

地 址:Hellerwald,D-56154,Boppard,Germany

你公司在亞行貸款西安三環路第二批設備採購第一包路面冷再生機國際招標項目(招標編號:0703-0820CIC5Y022/01)中關於投標型號設備業績的投標響應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在質疑發生後提供篡改過的銷售合同複印件作為證據。你公司的行為違反了《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投標人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規定。

上述事實有你公司投標文件中提供的銷售業績清單、相應的銷售合同複印件,其他投標人的質疑函及證明材料,評標委員會關於質疑問題的答覆等為證。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四條“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商務部令20xx年第13號)第五十九條“投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當次投標無效,並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依照《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四)投標文件及澄清資料與事實不符,虛假投標的;(五)在質疑過程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的有關規定,你公司在本項目中的中標無效,並給予你公司警告處罰。

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你公司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的規定,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商務部提起行政複議;也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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