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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權益學習心得體會(通用15篇)

消費者權益學習心得體會(通用15篇)

消費者權益學習心得體會 篇1

每年3月15日,都是廣大消費者的“節日”。這一天,從報紙、電視到網絡,都會策劃推出或是調查,或是暗訪來的各種案例,曝光觸目驚心的消費欺詐。今年,從汽車的變速箱故障,到超市改標籤賣過期食品,再到小吃辣條變“髒條”,“3·15”再次對不良廠商形成強大壓力,讓“商業正義”得到進一步伸張。

消費者權益學習心得體會(通用15篇)

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是商業世界中的毒瘤。最直接的受害者無疑是消費者,他們的財產甚至是生命安全都可能受到威脅。如果任由假冒偽劣充斥市場,放縱短斤少兩大行其道,最終也會因“劣幣驅逐良幣”而損害市場,惡化商業環境。更重要的是,提振消費能力、釋放消費需求,乃是繁榮經濟的大勢所趨,如若不能維護消費者權益,會讓市場經濟走彎路、繞遠路。從這個角度看,無論是政府、商家還是消費者,都應該成為維護“消費權利”的重要力量。

事實上,各種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並非今日中國獨有,而是從人類社會產生商業行為開始就一直存在。曾震驚美國的反映食品安全衞生問題的《屠場》一書,就揭示了美國“鍍金時代”消費者權益狀況。在經濟快速發展、現代機制尚不完善的轉型期,市場上的假冒偽劣現象會集中出現。當下中國,恰好處於這樣一個轉折時期。有這樣的認識,才能更好地理解假冒偽劣充斥市場的根源,也才能更加堅定清除假貨、淨化市場的決心。

近些年來,媒體在曝光無良商家、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做過不少事情,對於淨化商業環境大有裨益。作為社會公器,這是媒體應盡的職責。不過,要想徹底解決問題,單靠媒體力量遠遠不夠,還需要政府部門科學立法與嚴格執法,需要廣大商家恪守商業道德,也需要消費者以“不能就這麼算了”的較真精神,在法治框架內維護自己的權益。

保護商業環境,政府責無旁貸,其職責包括立法和執法兩個方面。維護消費者權益首先要有章可循,在經濟社會發展日新月異的情況下,制度與手段都必須與時俱進。比如,網絡購物井噴式發展,打假的傳統措施就顯得力不從心;再比如,通過技術手段竊取用户隱私信息等新興不法行為,立法執法上也要加以考慮。今年3月15日,《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正式實施,為執法者提供了更多的武器。

“炮製雖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雖貴必不敢減物力”,每家同仁堂藥店的門口,都掛着這副對聯。同仁堂能做到長盛不衰,與該對聯所表達的誠信經營理念有很大關係。商家與消費者的博弈中,前者通常會佔據信息上的優勢,靠少數消費者的一己之力,很難對商家形成有效約束,所以商家的商業道德、經營理念非常重要。成功的企業各有各的高招,但都有一個共性,就是極其重視消費者權益,打一槍就走的永遠是“游擊隊”,一錘子買賣做不成百年老店。

今年央視“3·15”晚會上,18位重慶老人獲得了“3·15特別貢獻獎”。這些平均年齡達65歲的老人,組成了義務維權工作站,為消費者挽回上千萬元的經濟損失。老人們的精神,應當成為消費者的榜樣。政府調節是個選擇,司法救濟是個辦法,但積極主張權利的,應當是消費者自己。少些“幾個小錢不值得費那個勁”的想法,多些“為權利而鬥爭是節操之詩”的心態,才是成熟的“消費者意識”。

當前,全國上下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消費者權益保護既關係到實現全面小康的目標,也需要改革助力、法治護航,更離不開各級領導幹部的真抓實幹。事雖小,不敢輕。惟有舉輕若重,才能解決好這一難題,真正實現人民的福祉。

消費者權益學習心得體會 篇2

20_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新修訂後正式實施,新法修訂後,有以下幾大亮點:賦予消費者反悔權(消費者通過網絡購買的商品,有權七日內無理由申請退貨)、個人信息保護(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加碼消費欺詐賠償(經營者提供商品有欺詐行為的,可以增加賠償的金額為商品的價款的三倍)等,對於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規範經營者的行為,維護社會主義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然而隨着時間的推移,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也逐漸顯現出來。如消費者的維權問題,金融、醫療、教育、房地產等特殊行業領域的消費問題等,都已經暴露出在實際實施中還有着缺陷和不足。本文試從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重要意義、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重點難點問題以及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實施中遇到的問題及對策三個方面作以論述。

一、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重要意義

(一)保護消費者保護權益。明確了消費者的權利、確立和加強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基礎、彌補了原有法律、法規在保障消費者權益方面調整作用不全的缺陷。

(二)維護社會秩序。通過規範經營者應對維護消費者權益承擔何種義務,特別是要規範經營者與消費者的交易行為,即必須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對社會經濟秩序產生重要的維護作用。

(三)促進經濟發展。保護消費者權益不是消費者個人之事,當代社會的生產和消費的關係密不可分,結構合理、健康發展的消費無疑會促進生產的均衡發展。沒有消費,也就沒有市場。保護消費者權益成為貫徹消費政策的重要內容。有利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二、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重點難點問題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目前的重點難點問題從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問題,非現場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問題,醫療、教育行業是否應該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範圍,預付款消費問題,四個方面分別加以論述。

(一)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問題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9條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新消法首次將個人信息保護作為消費者權益確認下來,對於保護消費者權益具有積極的意義。

但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由於沒有配套的法規和措施的出台,面臨防範難、舉證難、索賠難等問題,消費者在行使權力過程中面臨舉證困難等情況。在目前階段,新消法對於消費者保護個人信息的幫助仍十分有限。消費者最實際有效的做法就是可以拒絕商業信息的推送,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商業性信息或其他垃圾信息所帶來的煩惱。管理部門需要儘快從制度、法律、措施、企業責任、消費者自我防範等多方面予以解決。

(二)非現場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問題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9條規定,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説明理由(部分商品除外)。但在實際實施中出現了一系列問題:對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標註不明顯;購物過程中缺乏“一對一”的確認程序;退貨標準過於嚴苛,導致退換貨投訴增多;無理由退貨是否等同於無條件退貨;商品是否完好如何界定;由誰來界定;所謂七日起始終止日該如何計算等等,管理部門需要對此進一步完善,讓廣大消費者真正在“非現場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上受益。

(三)醫療、教育行業是否應該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範圍

醫療行業消費問題主要是過度檢查治療費、醫院藥品價格高於普通藥房、專科醫院收費普遍高於綜合醫院;而教育行業消費問題主要集中在學習資料收費、節假日補課費和搭車收費氾濫上。對於醫療、教育行業是否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範圍的問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消法”保護。對於醫院的患者而言,不僅僅是醫生的治療對象,也是消費主體即消費者,接受醫療服務的行為顯然是消費行為。對於在校學生,同樣繳納學雜費和書本費,也是一種消費行為。儘管醫療和教育服務相對於一般的商品買賣確有其特殊性,但就其服務性而言,醫療、教育服務應當屬於消法的調整範圍。醫療、教育行業在國家社會保障體系中具有特殊位置和公益色彩,但是不能以公益屬性掩飾其本質上的服務屬性。接受服務就是廣義上的消費行為。因此,醫療、教育行業可以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範圍內。但是需要一定的明文規定,哪些消費在消費者權益保護範圍內,哪些不在範圍內。

(四)預付款消費問題

近年來,在美容美髮、洗浴、健身、洗車、網吧、餐飲等行業以及一些大型的商場、超市盛行預付款式消費。通過給消費者辦一張會員卡,再預先往卡里充入數百甚至數千元現金,在消費結帳時直接通過刷卡就行了。通過辦卡既穩定了客源,同時因其能減少支付現金的麻煩、價格優惠、方便快捷等優點,也受到了消費者青睞。

但是,隨着這種消費模式的盛行,也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

1、商家的誠信問題。

一部分商家一旦通過發放“會員卡”取得了固定客源後,就會存在服務打折的現象,造成消費者的不滿。

2、霸王條款屢見不鮮。

在許多預付式消費卡上,讓消費者防不勝防的“最終解釋權屬本店”、“此卡丟失,本店概不負責”、“有效期滿卡內餘額一律作廢”等格式條款屢見不鮮。

3、消費者的隱私權難以得到保障。

電話、住址等個人信息常常被泄露,給自己的生活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四是消費者維權比較困難。有的消費者在購卡後發現商家沒有兑現之前許諾的服務,給後期維權工作帶來了困難。

對此解決預付款式消費問題的對策,一是完善法律法規。建議國家出台專門的法律法規或部門規章,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職能,出現糾紛時有相應的監管部門可以有法可依。二是把好准入關,加強預付式消費的行業規範。工商部門要嚴格市場準入,積極推行預付式消費合同示範文本,防止以不平等格式條款損害消費者利益。三是強化消費引導,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通過報刊、電視、網絡等媒體發佈消費警示。消費者在預付款時,首先要了解清楚商家的市場信譽和經營狀況;其次要認真閲讀會員細則,詳細瞭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不要被經營者的各種促銷優惠所迷惑;最後辦卡時要理性冷靜,簽訂書面協議,對雙方權利、義務、履約時間及違約責任等進行詳細約定。

三、結合我省實際,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實施中遇到的問題及建議

近年來,我省經濟發展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條件不斷改善,促使日常生活消費水平不斷升級。20__年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後,人民消費維權意識不斷增強。20__年湖北省受理消費者投訴案件112534起,比上年增幅16.51%。其中網購投訴猛增,比上年增長117.3%。結合我省實際,新《消法》在實施過程中,仍存在以下問題。

(一)非現場購物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沒有真正落實。

從目前情況看,無理由退貨產生的爭議已經上升為網購消費投訴的第一位。爭議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退貨範圍。經營者和消費者關於哪些商品能夠適用無理由退貨存不清楚,導致爭議發生。二是對商品完好的解釋。有的商家不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裝必須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試用。

(二)懲罰性賠償是否適用網購,值得商榷,適用比較困難。網購商品中,六七成箱包和鞋不合格,商家明知存在質量問題,還在網絡平台上大肆宣傳銷售。對於新《消法》中“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實際實施過程中,網絡商家的欺詐行為很難得到處罰。同時缺乏網絡交易市場實時監管。同時適用懲罰性賠償比較困難,除消費者維權意識不足外,在執法中還存在着對經營者行為是否構成欺詐存在不同認識,往往以不能認定為欺詐而不適用懲罰性賠償。

(三)消費者維權渠道需要進一步理順。各職能部門都建立了自己的投訴熱線。如12315(工商)、12365(質監)、12331(食藥監)、12358(物價),由於熱線電話號碼眾多,各個平台之間又缺乏互聯互通,加上平台接線人員政策法律和專業水平有限,無法完全準確答覆跨部門的問題。許多消費者明知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適用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範圍,但由於維權渠道的因素,導致許多消費投訴被“踢皮球”,引起消費者的不滿。

結合我省實際,建議通過以下幾點,改善新《消法》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一)結合新《消法》,進一步制定和完善《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完全明確非現場購物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懲罰性賠償、個人信息保護等內容和所適用範圍,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好的為消費者服務。

(二)管理部門可以藉助網絡、電視、報紙等媒體充分宣傳新《消法》,詳解解釋新《消法》的內容,讓廣大消費者真正的知法、懂法、會用法,更好的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三)進一步協調和理順消費維權機制,建議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部門協調機制,明確牽頭單位,協調行政執法和應對重大消費事件。加強消費維權和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統一數據標準,整合各部門現有的投訴平台;大力支持基層消費維權網絡建設,為消費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

消費者權益學習心得體會 篇3

對普通消費者來説,每年“3·15”就像鄉下的趕集日一樣熱鬧非凡。我常常抱着看客的心態,猜測着哪家無良廠商又將被媒體曝光。

20__年11月4日國務院國辦發〔20__〕81號文件發佈,明確了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目標,這意味着金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將逐漸加強。責任意識告訴我,作為銀行從業人員,我們即將走上為廣大金融消費者積極維權的道路。

金融消費者屬於消費者範疇,他們是購買金融產品或接受金融服務的消費者。為什麼要把金融消費者單列出來成為“保護動物”呢?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老百姓的“錢袋子”越來越鼓,豐衣足食後,老百姓選擇把錢存放在金融機構或購買金融產品。於是,金融機構無形中便成了老百姓“錢袋子”的守護神。而隨着金融市場改革發展不斷深化,金融產品與服務日趨豐富,銀行理財產品、信託產品等新型商品較之儲蓄、保險、股票等傳統金融商品而言,在結構上更為複雜、風險更大,因而圍繞着銀行服務收費、理財產品等各類金融消費糾紛不斷攀升。數不勝數的“錢存銀行卻不翼而飛”等案例表明金融消費者受害問題日益突顯,金融消費者的“錢袋子”越來越不安全了。

因此,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問題日漸凸顯,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問題變得越來越刻不容緩。假如日益爆發的金融消費者權益受損事件未能得到及時解決,將會影響銀行在廣大金融消費者心中的公信力。

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主要包括八大權益,即財產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受教育權、受尊重權和信息安全權。

由於信息不對稱、認知偏差、外部效應等原因,加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不強,金融消費者難以依靠自身的力量來維護其合法權益,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社會責任自然而然落在了金融機構一方。作為金融機構的郵儲銀行,應義不容辭地主動擔起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重擔。

我個人認為,對於金融消費者的權利保護,事前預防是重中之重。只有不斷增強工作責任心,最終才能達到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目的。在日常工作中,堅持“預防為先教育為重、依法維權、協調處置”的原則,在營銷過程、服務質量、內控管理上進行優化,保證每位銀行員工深刻理解、充分認識消費者權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從而提升郵儲銀行在公眾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對銀行來説,廣大的金融消費者往往都是行蹤不定的。那麼,怎樣才能讓金融消費吃到“八大權益”這顆“定心丸”呢?我個人認為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金融機構採取主動出擊的方式,廣泛而持續地開展金融知識普及活動,並建立長效機制,從而提高金融消費者正確識別風險、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增強公眾對金融體系的信心。其實,在國務院還未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指導意見之前,郵儲銀行就已經通過開展各種金融知識普及活動,逐漸形成了金融知識普及長效機制。今年以來,我行開展了形式多樣的金融消費者主題宣傳活動,包括“3.15”金融消費者權益日、“金融知識進萬家”、“金融知識普及月”、“普及金融知識萬里行”、“送金融知識下鄉”、“徵信知識宣傳月”、“反洗錢宣傳月”、“金融知識進社區”等。通過綜合運用網點陣地宣傳、進社區等多種方式為廣大金融消費者提供實用性強的金融知識。通過多渠道的積極宣傳,加大了宣傳教育的滲透率和金融消費者參與度,提升了金融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金融素養。

一方面,我行加大了營業網點的宣傳引導力度。在轄內營業網點,我行設立了貸款業務諮詢台、服務窗口、服務熱線、意見箱等,及時為金融消費者答疑解惑。另一方面,我行積極開展現場宣傳。通過在集市設立宣傳點、設立宣傳欄、掛貼橫幅標語、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廣泛宣傳金融知識。我行還因地制宜,制定了契合廣大農村的金融知識宣傳方案。抓住農閒時,組織宣傳員走村進户、深入農家院壩、田間地頭講解宣傳存貸款、ETC、銀行卡、網上銀行、投資理財以及預防假幣、抵制非法集資等金融知識。

在金融知識宣傳活動中,我行通過細分服務受眾人羣,提高宣傳服務實效。宣傳服務活動針對不同對象確立了不同的宣傳重點。根據年齡和知識結構的不同細分受眾人羣,做到因材施教,提高服務效果。對大中專學生重點宣傳創業貸款、銀行卡、防範金融詐騙等知識;對國小生進行基礎性金融知識趣味講解;對老年人羣重點宣傳打擊非法集資、防範金融詐騙;對青年人羣重點宣傳金融理財、貸款知識。同時,我行還結合當前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循序漸進地介紹郵儲銀行的新業務、新產品。在活動中,重點宣傳、推廣本行提供的便捷、多樣化的金融服務、創新產品。在此基礎上,向對金融服務達到一定認知程度的消費羣體介紹收費政策,包括賬户管理費的收取以及免收費、低收費政策,引導客户理性選擇銀行服務,強化風險意識,規範零售業務的宣傳與銷售。

在金融服務過程中,我們不僅要採取主動走出去的方針,加大金融服務宣傳力度,還要通過建立金融消費者投訴機制,主動迎接金融消費者走進來,解除金融消費者的後顧之憂。

營業網點作為金融消費者的直接接觸者,是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前沿陣地。我行建立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機制,明確營業部負責人是客户投訴處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大堂經理為指定的投訴處理人員,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客户投訴處理工作。對客户投訴處理工作採取“統一管理、分級處理、專人負責、逐級上報”的管理模式,及時維護金融消費者的正當訴求。其實,無論社會環境如何複雜,也不管金融知識如何變化,只要我們以不斷提升服務為經營宗旨,就能做到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以無形的優質服務幫助金融消費者守護“錢袋子”的安全。有了金融機構的傾情守護,過上好日子的金融消費者再也不用擔心自己的“錢袋子”不翼而飛了。相反,金融消費者將回報金融機構一份信賴。最終,雙方會共同奏響和諧社會的美麗樂章。

消費者權益學習心得體會 篇4

正如專業人士所指出,當前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面臨着“傳統的消費痼疾未除,互聯網等新經濟的崛起、新消費領域的不斷拓展又帶來了很多新型消費糾紛”這樣一種新局面。這要求舊的問題要加速解決,新的問題則要在法律、政策的修訂和完善乃至資源投入等層面,作出新的調試。整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應有更敏鋭、高效的優化和完善意識與能力。

從消費已成經濟增長主動力的趨勢來看,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營造更健康的消費環境,對於實現經濟的高質量發展已變得越來越重要。20__年最終消費支出對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的貢獻率高達57.8%;十九大報告也指出,要完善促進消費的體制機制,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

而要激活消費潛力與活力,夯實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水平是最基礎的配套保障。因此,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不只是新消費語境下的“權宜之計”,更應成為持續強化的長久之策。

消費者權益學習心得體會 篇5

通過參加這次短期培訓,使我增長了眼界,學到了很多東西。使我進一步認識到金融消保工作的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更加堅定了我做好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決心。並利用此次培訓所學理論和方法,不斷豐富和提高自身素質,處理好與金融機構以及消費者的關係,刻苦鑽研,為金融消保事業發展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各位領導的精彩講解、閃光的個人魅力,使我受益匪淺。在培訓過程中,大家都不約而同地談到金融消保尚處於成長階段這一問題,這也就要求着每一個金融消保工作者都要創新思路,開拓方法。培訓過程中優秀中支的先進經驗也使我對金融消保工作有了更深的思考和認識。

一、加強金融消保工作是完善金融監管體制的必然要求

金融消費者,乃金融產業發展的基礎,美國次貸危機表明:此基礎不牢,則地動山搖。保護金融消費者,就是保護金融機構自身,就是維護金融穩定,保護金融安全與經濟安全。對銀行業來説,近年來,伴隨着產品和服務的多樣化、個人化,圍繞着銀行服務收費、理財產品等各類金融消費糾紛不斷攀升,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問題日漸突出,有關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話題更是變得炙手可熱。我國也需要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體系,未亡羊先補牢,否則像美國次貸危機那樣亡羊再補牢,成本就比較大。

二、消費者的利益與銀行業務發展的可持續性息息相關

消費者的利益與銀行業務發展的可持續性息息相關,因此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從消費者切身利益出發,以改進銀行業服務質量,提高金融穩定性,提高公眾金融素質,支持行業發展,贏得社會尊重為目標。通過嚴格的行為監管,建立和維護消費者對銀行業的信心和信任,以實現銀行業整體安全、穩定、持續發展。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主體,應積極貫徹落實相關國家政策、監管規定和行規行約,不斷完善消保管理體系,熱切關注社會熱點問題和消費者訴求,持續開展消費者教育服務活動,切實有效地保護好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對於保護消費者的權利,事前預防是重中之重

要以提升社會公眾消費者金融素質和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與能力為目標,開展金融知識宣傳與教育活動,提升社會公眾對金融產品認識水平,消除由於消費者對金融產品、金融市場、金融慣例的不瞭解而導致的誤解與矛盾。近年來公眾對於銀行服務的許多方面通過輿論、媒體都出現了一定的意見,而這其中絕大多數問題都是由於公眾對於銀行業務、法律法規的不瞭解而造成的,這既對消費者享受金融服務造成了不便,也在側面促成了部分羣眾對銀行的消極態度。

在今後的工作中,要本着“立足當前,着眼長遠,運籌百步,始於一步”的工作思路,克服困難,認真做好每一項工作,為金融消保工作貢獻自己的力量。

消費者權益學習心得體會 篇6

為隆重紀念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進一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消費與服務”年主題,落實企業、政府、消費者、新聞媒體在消費中的不同責任,提高全社會在消費維權中的責任意識,共創和諧社會,西安市工商雁塔分局開展了隆重的紀念“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活動,我西安郵電學院新老校區志願者也義務幫助其做好宣傳工作。15日早上7:30,我新校區青年志願者協會派出代表和老校區志願者一起趕到工商雁塔分局,參與宣傳部署。先是瞭解了相關內容,以便能更好的講解,於後,在緯二街搭建場地,進行宣傳活動。部門有關人員現場講解一些關於“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知識,並當場展出一些假物品(酒、煙等等),進行防偽講解,提醒廣大市民謹防受騙。青年志願者們帶着志願者帽,發着宣傳單,面帶微笑,給過往的行人簡短的進行講解。志願者們都很認真的做好自己的工作,樹立着良好的志願者形象,盡心的做好公益事業。工商局人員和志願者們相互配合,很好的完成了任務,活動到11點結束。事後,工商局致意誠摯的謝意,對我們給予很高的評價,希望下次還能跟我們合作。此次活動有着一定的影響力,讓羣眾們對消費權益的保護重視起來,讓其瞭解一些消費權益的常識,以至於人們在消費中能保護自己的權益。其次,對於志願者們,他們樹立起良好的形象,弘揚了志願精神,為社會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貢獻。

本次宣傳活動的目的是讓人們更深刻地理解“消費與環境之一主題的含義:保護消費者的權利和利益;倡導健康,文明的消費方式,節約資源;促進市場秩序額規範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減少消費對環境的負面影響。我們志願者為消費者講解宣傳資料,資料的內容都十分實際和有用,能讓人們都瞭解到關於消費權益的知識,從而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

在此次“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系列宣傳活動中,我們青年志願者不僅參與了社會實踐,促進了對理論知識的更深刻的理解,同時,激發了同學們服務社會、奉獻社會的熱情。當志願者們沒面帶微笑的講解時,跟映射了此次活動的深遠的意。當然活動也有所不足,許多方面還欠考慮。但總的來説,這次活動還是比較成功的,我們志願者會再接再厲,爭取把工作越做越好。

消費者權益學習心得體會 篇7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1993年的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比有如下重大突破:

(一)、新消法第二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責任提出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此為我國民事訴訟基本的舉證原則。20_年新消法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將六個月內,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舉證責任推給了經營者。此舉將有利解決消費者”維權難“這一癥結,以後消費者用牛拉着豪車維權或者怒砸豪車這樣的報道一定會減少很多。

(二)、20_年新消法第25條規定的無理由退貨制度。除了消費者定作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之外,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説明理由。

根據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據該條規定,經營者和消費者訂立合同以後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消費者想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依據合同法的規定,證明自己存在重大誤解或者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等才可以撤銷或解除。

現在新消法突破了合同法的上述規定,直接賦予消費者無理由退貨制度。

(三)、20_年新消法第44條中有規定,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賠償。

該條突破了民法中合同的相對性,賦予消費者在通過網絡平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合法權益遭受損害在無法找到生產者或服務者時,可直接向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主張權利,突破了傳統民法中只可向合同的相對方---經營者或商品的生產者主張權利的框架。

(四)、20_年新消法第55條懲罰性賠償。根據新消法第55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依據第55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有欺詐的,消費者除有權要求賠償損失,並且還可以要求增加賠償金額的三倍,即退一賠三。商品價款或者服務費用的三倍低於五百元的,最低賠償額為五百元。經營者明知商品或服務有缺陷,造成消費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嚴重受損的,受害人除了依法要求賠償外,還可以要求二倍以下賠償。

此外新消法還對個人信息的保護(29條),經營者的安全保障義務(18條)等方面做了突破性的規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20_)是否存在不足?有哪些方面?

(一)、新消法調整的範圍不明確。消法第2條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對生活的消費理解不一。比如對購買商品房、接受教育和醫療服務,是否屬於生活消費。建議將上述與國民生活密切相關的事務明確到消法領域。

(二)、消費者的主體資格是否限定為自然人,其他組織或單位是否適用消法,沒有確切規定,實踐中易產生歧義。

(三)、知假買假未做規定,按照現行的法律,買到假貨,可以要求懲罰性賠償。這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但是對於知假買假的問題,是否也可以要求懲罰性賠償,並沒有明確規定。

(四)、消法第55條的五百元賠償,不利於法律的穩定性。物價一直上漲,明確賠償限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不如參照民事訴訟法162條以上年度年均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標準為小額訴訟的規定,以某客觀數據的百分比確定賠償數額。

(五)、爭議的解決方式沒有突破性進展。發生爭議之後還是以下幾種方式:當事人的和解、其他方的調解、向行政機關投訴、達成仲裁協議後的仲裁、法院訴訟。鑑於以往消費者維權可能經濟、時間成本過高,建議參照有些國家建立靈活的行政仲裁製度、設立小額消費糾紛法庭。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20_)和《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普通消費者如何維權問題。政府部門今後執法和監察的一些建議。

(一)、普通消費者如何維權。普通消費者遇到消費糾紛時,可以採用和解、其他方的調解、向行政機關投訴、達成仲裁協議後的仲裁、法院訴訟等方式解決。

特別強調一下和解的重要作用。和解是消費者爭取權利、維護權利的過程,同時也是經營者自我糾錯和妥協的過程。學會妥協是個大智慧。和解是個談判的過程,從大的方面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巴以和談,韓朝問題的六方會談,祖國大陸和中國台灣的和談,和解談判無處不在。用和解的方式解決消費者的維權問題是好辦法之一。

另外,還可以考慮要求有關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的方式,督促有權機關對經營者的不當行為進行處理,可以幫助解決消費者的維權問題。

去法院訴訟是最後解決糾紛和問題的方式。

(二)、建議政府部門今後的執法和監察中:

加強領導,組織、協調、督促有關行政部門做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工作,落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職責。加強監督,預防危害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行為的發生,及時制止危害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

多聽取消費者和消費者組織等的意見,依照法定的程序執法和監察,多聽取社情民意。

定期對商品質量進行抽查檢驗,並及時將抽查檢驗結果向社會公佈。

發現並認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危險的,應當立即責令經營者採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燬、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

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懲處經營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務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消費者組織加大對輕微侵害消費者權益糾紛的調解力度。爭取把糾紛化解在起訴之前。

消費者權益學習心得體會 篇8

因為疫情,20__年的3·15顯得有點特別。往年3·15上的重要儀式——央視3·15晚會延期播出。但這並不代表消費者權益保護可以削弱。尤其是在疫情催熱“新消費”、“雲經濟”,消費形態和場景加速變革的當下,消費者權益保護如何與時俱進,也已成為時下頗受關注的議題。

毋庸諱言,消費模式的變化,給消費者權益保護帶來了很多新的挑戰。

一方面,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既有不足,在新消費時代被進一步放大。如這次疫情期間,線上消費加速普及,原本部分行業監管、某些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缺陷,暴露得更明顯。有媒體梳理,預付式消費受疫情影響,就面臨着諸多不確定性,有些線下消費轉為線上後,也因為服務質量或品質引發了新的糾紛。

另一方面,隨着新消費興起,相應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也需要擴容、提質。

具體來説,得做好兩點。一是新舊消費場景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需做好銜接。此次疫情帶動了“無接觸消費”——從傳統的外賣、網購逐步擴展到健身、線上賣房等。新的消費場景下,消費者權益保護勢必要對新的變量因素及時作出迴應。二是新的消費產品、服務加速湧現,隨之帶來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溢出了傳統監管體系。如新產品與服務的質量和標準體系建設,必然滯後於市場的創新步伐。在這樣的過渡階段,平衡好對消費者權益的必要保護與對新事物的審慎包容之間的關係,是個必須直面的新課題。

近些年,網約車、共享單車等新事物,已給出了許多啟示。而隨着以5G、人工智能等為主要內容的“新基建”開啟,信息數字消費規模還將加速擴大,如有預計到20__年,我國信息消費規模將達到6萬億元。這樣一個全新的、更為複雜的新消費領域崛起,無疑更考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法規的更新速度及專業度。這還不僅僅是隻靠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就能完成的任務,協同治理的必要性更加凸顯。

也應看到,新技術加速新消費進程,同時給消費者權益保護提供了更強的基礎支撐。如藉助大數據技術,可讓消費者權益保護更精準;很多新技術也可以助力對新產品和服務的質量溯源、全過程監管,這也能為消費者權益提供更有力的前置性保護。

此外,23個部門日前聯合發佈的關於促進消費擴容提質的實施意見,提出要全面營造放心消費環境。其中如完善個人信息保護制度和消費後評價制度,大力優化線上消費環境,加大力度打擊網絡刷單炒信等黑色產業鏈;加強12315行政執法體系和消費者維權信息化建設,形成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消費者維權服務體系,強化對消費者權益的行政保護等,也是新消費時代值得完善和落實的消費者權益保護舉措。

正如專業人士所指出,當前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面臨着“傳統的消費痼疾未除,互聯網等新經濟的崛起、新消費領域的不斷拓展又帶來了很多新型消費糾紛”這樣一種新局面。這要求舊的問題要加速解決,新的問題則要在法律、政策的修訂和完善乃至資源投入等層面,作出新的調試。整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應有更敏鋭、高效的優化和完善意識與能力。

從消費已成經濟增長主動力的趨勢來看,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營造更健康的消費環境,對於實現經濟的高質量發展已變得越來越重要。20__年最終消費支出對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的貢獻率高達57.8%;十九大報告也指出,要完善促進消費的體制機制,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

而要激活消費潛力與活力,夯實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水平是最基礎的配套保障。因此,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不只是新消費語境下的“權宜之計”,更應成為持續強化的長久之策。

消費者權益學習心得體會 篇9

在今後的工作中,我行將持續推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建立健全完善長效工作機制,繼續提高對自身的要求,提升全體員工的維權意識,引導客户強化風險意識,以進一步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深入開展。

(一)強化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意識,提高服務水平進一步加強員工的教育培訓,樹立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從自身價值與履行社會責任的角度,高度認識和關注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問題,讓消費者享受到優質的金融服務。

(二)進一步完善制度,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落實到業務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中去,進一步完善各項內控制度,制定相應的考評制度,實現全員全方位的管理機制。結合各種消費者權益保護活動,認真組織各部門、各崗位、各類人員中開展個人金融信息保護專項自查。自查重點包括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依法合規收集、保存、使用和對外提供個人金融信息等方面。通過自查,使全行內部權限管理規範,責任落實明確,有效降低個人金融信息被盜的風險,確保個人金融信息不泄露、不濫用。

(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公眾維權意識

把金融消費教育貫穿於金融消費者的日常金融活動中,

加大對社會公眾的金融宣傳力度,提升全體公民的整體金融水平,提高金融消費者的金融知識和風險防範意識,增強金融消費者的自我保護能力。

消費者權益學習心得體會 篇10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是廣大消費者的盛大節日,更是每個維權人的“提醒告誡日”。“公平守正安心消費”是今年的權益日主題,也是“共同體”理念的進一步顯現,需要我們每個消費者為之努力。

“線上”+“線下”,維權要有速度、有温度。近年來,我們驚喜地發現,315維權活動形式多樣,深入人心,網上維權、維權熱線、維權晚會、維權公益活動……維權已經深入到人們生活的各個方面、各個角落,我們可以感受到維權裏的政府速度和温暖。面對今年疫情的特殊情況,蘇州市消保委開展互聯網消費投訴諮詢公眾服務日、消費維權宣傳推廣和線上互動活動,以搭建網上諮詢投訴受理快速通道為中心,藉助網站和微信平台作為消費諮詢投訴主入口,通過“一個平台統籌,多個部門聯動,凝聚多部門維權力量”實現消費者足不出户即可投訴維權,真正實現解民憂、暖民心。

消費者權益學習心得體會 篇11

今天,人民羣眾的生活水平和消費水平不斷提高,對維護和保障自身權益的期待也水漲船高。從追求量到注重質,從線下消費到雲端網購,新的消費趨勢和消費模式層出不窮。這極大地豐富了消費者的選擇,同時也對優化消費環境、維護消費者權益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從近期情況看,直播帶貨不時引發問題、長租公寓損害租客利益、在線培訓服務亂象頻現……類似問題充分説明,新業態健康發展離不開有針對性的監管,推動高質量發展必須打好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底子。

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協同發力。提升產品和服務品質,有助於豐富消費選擇;不斷滿足消費升級新需求,有助於優化消費體驗;不斷降低消費者維權的門檻,有助於提振消費信心。惟有消費的各環節都暢通起來,才能讓廣大消費者能消費、願消費、敢消費。在數字經濟快速增長的時代背景下,我們也需要凝聚社會力量、突出問題導向,着力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不斷升級,築牢消費安全的社會基礎、法治基礎、救濟基礎和市場基礎。

“十四五”規劃綱要強調,“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從時代新課題出發,滿足消費升級新需求,不斷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水平,必能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讓人民羣眾的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

消費者權益學習心得體會 篇12

3月15日上午,新邵縣商務局會同縣工商局、縣煙草局、縣鹽業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單位在縣人民廣場聯合舉辦了以"消費與安全"為主題的3.15大型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活動。通過印製宣傳版面、懸掛宣傳標語、播放視頻短片、搭建諮詢台、發放宣傳資料、陳列真假貨品等方式,向羣眾宣傳酒類、肉類、煙類等有關商品的真假識別常識,提高了人民羣眾的識假辨假能力。

此次活動共懸掛橫幅20條,發放宣傳傳單20xx餘份,接待羣眾諮詢500餘人次。通過此次宣傳活動,進一步增強了廣大羣眾的維權意識和消費安全意識,受到羣眾的歡迎和好評。擴大內需,增加居民消費,是改善民生的基礎,也是今後一個時期的重點,縣商務局將進一步加大市場監管力度,確保廣大羣眾安全消費,放心消費,確保國家"改善民生,擴大消費"的目標穩步推進。

消費者權益學習心得體會 篇13

河南省局圍繞國家工商總局提出的強化消費維權、改善消費環境的工作要求及中消協確定的“新消費,我做主”年主題,積極部署,認真做好20__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紀念活動。

一、集中開展紀念“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系列宣傳活動。積極與主流媒體合作,以優化消費環境、釋放消費潛力、促進經濟發展為主題,通過召開消費維權發佈會、開展消費維權網絡互動、集中開展廣場活動、開展12315開放日活動、組織召開省消協法律顧問參加的研討會、組織召開河南省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座談會等多種形式,提高廣大人民羣眾對消費維權和工商工作的關注度,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共同參與消費維權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認真做好“央視315晚會”有關工作。配合總局做好“央視3·15晚會”現場電話接訴人員的選拔、培訓工作,認真做好“央視3·15晚會”曝光問題的後續處理工作。

三、暢通消費投訴舉報受理渠道,認真做好消費糾紛化解工作。認真做好“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期間12315熱線電話的接聽受理工作,針對不同時段電話的呼入量和接入量特點,採取擴充線路、調整值班人員等措施,切實保障消費者訴求渠道暢通。充分發揮“一會兩站”和12315“五進”深入基層、面向羣眾的優勢,認真及時高效做好消費者諮詢、投訴和舉報的受理、辦理、反饋等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對事實清楚、情節簡單的一般性消費糾紛,設立快速解決爭議綠色通道,就近及時解決消費糾紛。對羣眾反映強烈、調處難度大、較長時間未化解,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和領導批示、包案的重大消費糾紛案件,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限,實行掛牌督辦,辦結。

四、加強監管執法,嚴懲消費侵權違法行為。加強“315”期間全省消費市場執法檢查,以消費量大、消費者關注度高、投訴舉報集中、社會影響面大的商品和服務為重點,加大對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有力淨化全省消費環境。對不屬於工商部門管轄的案件,要依法及時做好移交移送工作,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做好值班和應急處置工作。加強“315”期間值班和應急處置工作。任務到崗、責任到人,保證值班電話和12315投訴舉報熱線24小時有專人接聽。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有關人員、車輛等準備工作,確保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能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和應對,防止事態擴大,避免造成社會不良影響。

消費者權益學習心得體會 篇14

三月十五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在這天晚上,我看了關於際消費者權益的相關晚會晚會,也叫“3.15”晚會裏面的每一個例子都令人驚心動魄,令人驚訝,令人張大了嘴巴。其中有兩個例子使我深有感觸,使我充滿了怨恨。

第一個例子是關於造紙的,當地的人們使用了這些之後,我們透過銀光燈發現:用紙察過的部位竟有許多銀色的東西,而且還抹不掉,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我們來到了當地的造紙廠,居然驚奇的發現,造紙的原料既然是非常髒的廢紙和一些藥物的包裝袋!然後經過一系列的化學物品加工而成的“乾淨紙”。真是令人驚心。要是用多了這種紙然後生了什麼怪病該怎麼辦?所以應該早些查抄這家盜版的造紙廠。

第二個例子是一家子的幸福因為一件事而破滅。是怎麼回事呢?原來在小孩小的時候起了皰疹,然後到了一家名叫“田婆婆洗灸堂”的連鎖店去給小孩看病,結果因為那裏的安全質量有問題,導致小孩後背皮膚破裂,最終患上了“不死的癌症”。後來發現,田婆婆洗灸堂,用的原料居然大不符合標準:經常用臭雞蛋來當原料,用過的還重複用,大不符合國家標準,導致了這一家子的幸福最終破滅。

通過這兩個典型的故事後,使我深刻感到我們的生活中有着很多人們為了賺錢,不顧危害的產品,我們應該共同努力,爭取解除這種危害!

消費者權益學習心得體會 篇15

為紀念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廣泛宣傳“新消法新權益新責任”年主題,在今年3月15日前,_市工商局認真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活動,都取得了預期效果。

一、召開新聞發佈會。

20_年3月14日,_市消費者協會聯合_市工商局、質監局、衞生局物價局、食藥局等政府行政執法部門召開紀念_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暨消費維權發佈會。同時邀請_市新聞界、企業界和消費者代表參加,公佈了十大消費熱點。

二、召開座談會。

20_年3月10日在工商局6樓會議室召開部分駐濟大型服務類企業座談會。

三、開展各類講座。

2月,為提高消協系統工作人員工作能力,_市消協組織新招入人員進行了培訓。3月5-7日,市消協副祕書長到_市大型服務企業進行授課。3月27日,舉辦了全市消協系統工作人員新《消法》培訓班。

四、開展知識競賽。

《_市消費者協會在3.15前期組織了“安利”杯學習新消法知識競賽。

五、在3月15日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諮詢、申訴舉報受理活動。

按照上級消協總體部署,在自身開展活動的同時,統一部署各縣(市)、區消協3·15期間的宣傳諮詢服務活動。製作宣傳展板21塊,發放各類宣傳材料7萬份,;通過電視、廣播和報紙發表宣傳稿件20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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