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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規矩守紀律學習心得體會

講規矩守紀律學習心得體會

第一篇:關於講規矩守紀律學習心得體會

講規矩守紀律學習心得體會

xx在十八屆中紀委第五次全體會議上強調要加強紀律建設,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守紀律講規矩”不僅體現了一種品德和修養,而且表現了一種政治上的清醒與成熟。組織部門是管黨治黨的重要職能部門,組工幹部更應該以身作則,用實實在在的行動在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上走在前列,做出表率。

要在服務大局上“守紀律講規矩”。服務工作大局是組織工作的生命。要堅持服從服務於黨的政治路線,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牢固樹立大局意識,主動把組織工作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去謀劃、去執行、去落實,在守紀律講規矩中把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要時時處處維護大局、發展大局,善於找準服務大局的切入點和着力點,通過建班子、強組織、聚人才,解決難題、化解矛盾、促進發展,努力實現組織工作和大局的高度對接和深度融合。

要在為民服務上“守紀律講規矩”。組織部門是與人民羣眾聯繫最密切的部門之一,也是保持黨同人民羣眾血肉聯繫的橋樑和紐帶。作為組工幹部,只有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才能牢記為民服務的宗旨,堅持問政於民,把羣眾需要作為第一選擇;堅持問需於民,把羣眾滿意作為第一標準;堅持問計於民,把羣眾呼聲作為第一信號,俯下身子,放下架子,與黨員羣眾面對面,心貼心,用自己的眼睛去觀察,用自己的耳朵去傾聽,用自己的心靈去體會,摸清情況,找準問題,把握難點,深入研究,研究制定切合實際的解決辦法,為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羣眾排憂解難,不斷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聯繫和服務羣眾中錘鍊黨性、增長才幹,樹立組工幹部嶄新形象。

要在廉潔自律上“守紀律講規矩”。清正廉潔是保持黨的純潔性的基本要求,也是組工幹部的底線。組工幹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世界裏,面對各種不正之風的干擾和誘惑。唯有嚴於律己,嚴格要求,時刻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才不會讓金錢和利益困擾思想,不會讓感情和麪子影響工作,保守工作祕密,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不惹是非、不出風頭,慎言、慎行、慎獨、慎微,管好自己的口、手和腳,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聽的不聽、不該説的不説、不該去的地方不去,力戒貪、懶、淫、奢,純潔社交圈,淨化生活圈,規範工作圈,管住活動圈,守住防線,把住底線,戴好“緊箍咒”,塗上“防腐劑”,高度警惕第一次,慎重對待第一次,果斷拒絕第一次,不碰“高壓線”,不闖“紅線”,不越“雷區”,兩袖清風,一身正氣,坦坦蕩蕩做人、乾乾淨淨幹事。

第二篇:講規矩守紀律學習心得體會

如果缺少了組織程序,只是我行我素,對個人,就如同無舵之舟、無韁之馬,遲早迷失方向;於組織,則如同一盤散沙、一堆亂麻,難以形成合力

直到今天,還有人記得這件往事:“你應該立即回去!”當年,陳雲的女兒陳偉華在北京郊區當老師。一次冒雨走了十幾里路回家,卻因為沒有請假,受到父親嚴厲的批評。老一輩革命家生活中的普通一幕,照見的正是“一切按程序來”的優良傳統。

“非規矩不能定方圓,非準繩不能正曲直”。守紀律講規矩,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遵循組織程序。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xx鄭重昭告全黨,“必須遵循組織程序,重大問題該請示的請示,該彙報的彙報,不允許超越權限辦事”。黨的程序規定,不僅是我們黨集中統一的保證,也是對每一個黨員的政治要求。是否具有遵守組織程序的自覺,是檢驗黨員、幹部合格不合格的試金石。

現代政治學認為,制度化是組織和程序獲取價值觀和穩定性的一種進程。在現代政黨政治中,以嚴格的組織程序管理黨員的行為,乃是通例。英國工黨規定,議員候選人、黨的發言人和選區黨組織的活動,都必須受黨中央的指導和監督,胡言亂語會受到紀律處分;新加坡人民行動黨從入黨成為預備黨員,再晉升為幹部黨員,都需要經過嚴格的遴選、推薦和考察。作為一個馬克思主義執政黨,從請示彙報制度,到民主決策制度,我們黨更是在強大的組織程序保證下,凝聚成一個有着強大戰鬥力的集體。

列寧曾如此闡述組織程序的極端重要性:“無產階級在爭取政權的鬥爭中,除了組織而外,沒有別的武器。”在社會轉型期,黨員、幹部不是生活在無菌箱中,而是與社會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對利益有着更為複雜的考量。組織程序作為管理規範、行為規則,可以發現、預防可能出現的問題。請示報告不是小事,不能滿不在乎,這些年來一些幹部出事就出在這個上面。如果缺少了組織程序,只是我行我素,對個人,就如同無舵之舟、無韁之馬,遲早迷失方向;於組織,則如同一盤散沙、一堆亂麻,難以形成合力。

然而現實中,還是有不少黨員幹部把持不住定力,視組織程序為無物,擅作主張,我行我素。在工作中無視規程,或是“邁過鍋台上炕”,事前不請示、事後不報告,先斬後奏、邊斬邊奏,甚至斬而不奏;或是“大事小事一言堂”,該組織民主決定的,卻越權專斷、專橫跋扈,個人説了算;或是該集體研究時擅自表態,該徵求意見時省略程序,把個人意見強加給集體,用個人決定代替組織決定。在生活中無視規定,或是該報告的不報告,家庭發生重大變故,離婚、結婚多少年了,子女家屬長期在國外等,組織都不知道;或是一到非工作時間,便以個人私事、自由空間為藉口,擅自脱崗離崗,幹了什麼、人跑到哪裏去了,泥牛入海無消息。凡此種種,為個人違紀開了口子,對黨的聲譽影響更大。

無視組織程序,“怕麻煩”是藉口,“不知道”更不成其為理由。説到底,還是個人私利和權力觀念扭曲在作祟。違規在企業、協會兼職,為退休找個落腳點,不就是抱着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心態,拿着權力尋租、變現,博些蠅頭小利嗎?有些領導幹部之所以一再破壞民主集中制,獨斷專行甚至隨意批發官帽,也與班子成員信奉官場“潛規則”,甘當“家臣”甚至“家奴”有關。一位縣委書記竟然大言不慚地説:“書記和縣長之間,既是同僚的關係,也是上下級之間的關係,甚至是爹和兒子之間的關係”。如此權力生態之下,難免會架空了組織,破壞了程序,把權力當成了私器,談何“該履行的職責必須履行,該承擔的責任必須承擔”。

十八大以來,從嚴治黨的一個基本思路,就是嚴格組織程序。狠查帶病上崗,整治突擊提拔,清理3200餘名副處級以上“裸官”;抽查核實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取消5名擬提拔中管幹部、數十名擬提拔廳局級和縣處級考察對象的提拔資格……這些都釋放出強烈信號:遵循組織程序,是守紀律講規矩的重要內容,須臾不可廢、時時須謹記。只有這樣,才能為我們的事業提供最有力的保證、最強大的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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