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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通用14篇)

新版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通用14篇)

新版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 篇1

從教多年,我認識到了依法從教的重要意義。身為教師,通過學習,更深刻地理解教師的權利與義務,努力做好教育教學工作的依據是不違法。教育教學法規不違法的基礎是學法、懂法到守法。針對教師就依法從教,在法律的權限內才體現什麼是本職工作,即教師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

新版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通用14篇)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何況學生呢。作為教師就應該允許學生犯錯誤,更應允許學生改正錯誤。人們常説,對學生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現在,倡導母愛式教育,對學生關愛、呵護而不溺愛,這樣用愛來教育、感化學生,因為人非草木,孰能無情。況且,今天的孩子是我們偉大祖國明天的建設者,現在用“體罰”或“變相體罰”的手段對待祖國的花朵,他們的身心會健康發展嗎?國家未來的人從小就受到這樣的摧殘,作為教師的我們於心何忍呢?

通過學習,認識上有了更大的提高,身為教師,必須真正做到愛國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每位教師都應該學好用好法律法規,在今天的法制社會裏,教師若不學法、守法,依法從教,就妄為“人民教師”。

社會在不斷的進步與發展,但在當今社會裏仍然充斥着各種引誘,人的思想和觀念難免會受到金錢和利益的引誘與腐蝕,作為一名教師,我們應該深知自己所從事的行業的特殊性,我們所面對的是學生,這就更需要我們能夠擺正思想,堅定信念,樹立正確的人生觀與價值觀。

通過法制學習,我不但更新了觀念,改善了思想,同時也更加了解了當前的社會形式及發展趨勢,今後在工作中將面臨更大的挑戰和考驗,只有在不斷的學習中才會進步,學習的過程也是我們成長的過程,更是使思想不斷成熟的過程。法制教育的學習應該繼續堅持下去,在學習中不斷進步,工作才會取得更好的成績!人生軌跡也才會留下更好的印記!

新版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 篇2

為認真貫徹執行制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以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相關文件精神,本學期我們泰山國小通過各種不同形式,多途徑,全方位地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不斷提高教師、學生自覺學法、懂法、守法意識及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視為學校全面素質教育的一個重要內容,抓緊、抓實、抓好.。學法培訓活動的開展,使全體教職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規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學習效果。

在這次活動中,我們學習了《憲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職業教育法》、《教師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等。通過學習,使學校教師進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識,增強了師生的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我在學習中也收益非淺、感觸頗多,下面就個人學習所得談幾點體會:

一、教師要愛國守法,我們教師是教育過程中的主導力量,更應學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不斷增強依法執教的意識,並把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識貫徹到自己的實際生活與教育教學工作中。

二、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是師德師風建設的重點內容。古人對教師的職責概括為:傳道、授業、解惑。這其實只指出了老師“教書育人”的職責中教書的一面,而“為人師表”則對老師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師職業的特點是培養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教師應重視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視教師職業的特質修養和個性魅力,要嚴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貧樂教,甘於奉獻,為學生樹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師要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師德師風規範要求,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堅持做到關心尊重每一個學生,用教師的愛心去化解學生的逆反心理和對抗情趣,限度的激發學生學習的主觀能動性。在平時的教育教學中,教師要自覺關愛學生維護學生的合法權利,不歧視學生,更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做學生的良師益友,使學生在京口實小這個大家庭中健康、快樂地成長。

現代教育是開放性教育。學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須要與家庭、社會密切配合,課內外、校內外多種方法結合,調動學生主體參與意識,發揮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齊抓共管,這樣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新版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 篇3

一、知法學法

《教師法》第三條明確指出:“教師是履行教育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教師應當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因此,每個教師都應但認識到自己辛勤勞動的價值和偉大的社會意義,努力做到自尊、自愛、自強,增強對自己職業的光榮感和責任感。

二、教師享有哪些權利?

《教師法》第七條規定作為一名光榮的人民教師享有六項權利。

(一)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管理;

(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三、教師應履行哪些義務?

《教師法》第八條規定了教師要履行的六項業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四、《教師法》對教師的資格制度有何規定?

《教師法》第十條規定:“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並且還規定了獲各教師資格的條件是:“中國公民凡遵守刑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法規定的心理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由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

五、《教師法》對教師的待遇有哪些重要規定?

教師待遇是大家最敏感、最關心的問題,提高教師待遇是《教師法》的重要內容。為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真正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使之成為社會所尊重的職業,除了精神上鼓勵之外,還必須從提高教師的物質待遇做起,這是推動全社會真正形成尊師重教的需要,也是使廣大教師安心於教書育人的需要。目前教師隊伍急需解決的問題,主要是經濟待遇偏低,而工作任務又極期繁重,這嚴重影響了教師的生計,極大地挫傷了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從而造成教師隊伍嚴重不穩。基於此,《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出國留學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解決教師住房困難也是教師法的重要內容。《教師法》明確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城市教師住房的建設、租賃、出售實行優先、優惠。”“縣、鄉兩級人民政府應當為農村中國小教師解決住房提供方便。”

《教師法》對教師的醫療制度進行規定:“教師的醫療同當地國家公務員享受同等待遇;定期對教師進行身體健康檢查,並因地制宜安排教師進行休養。醫療機構應當對當地教師的醫療提供方便。“各級政府要下大力解決中國小教師就醫難、報銷難的問題,建立定期對教師檢查身體的制度,對教師看病、住院、轉診等提供方便。

六、侵害教師合法權益,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教師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罰;造成損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教師違反《教師法》,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教師要自覺遵守教師法,如有違反《教師法》規定下列行為的,可以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學教育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如果情節嚴重,違背了教師的職責,已成了教師的敗類,承擔法律責任是必然的。

《教師法》的內容很豐富,通過認真學習,自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履行自己的應盡的義務,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業務素質,把自己的一切貢獻給這一光榮事業。

二、懂法用法

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師法》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確了教師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對教師的權利、義務、任用、考核、培訓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規定,是我國教師隊伍建設走向規範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師法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但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着,但是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衞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説明教師只是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

為提高教師對《教師法》的認識,樹立法的觀念,真正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應承擔的義務,併合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校組織了全體老師再一起學習了《教師法》。通過此次學習,老師們較為準確地理解了《教師法》的精神實質,明確了自己作為教育工作者的權利和義務,改變了“教師不學教師法,難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為哪般,困擾不知錯在哪”的現狀,有利於我們增進守法的意識,樹立依法維護權利的觀念,自覺落實依法治教的行為。不少老師表示,在今後的教育教學工作中,一定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為依據,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依法享有“教育教學、學術活動、管理學生、獲得勞動報酬、進修培訓”等權利,並自覺履行“遵紀守法、履行聘約、教育學生、關愛學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義務。

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重要的基本職責。通過對法的學習,進一步的提高了教師們的認識,有利地指導了教師們今後的實踐!

在教學工作中,我意識到:必須徹底改變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為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篩濾舊有,活化新知,積澱學養。有句話説的好:“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

教師的職業道德已不是個人意義上的品德問題,而賦有深刻的社會意義,即關係到千百萬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長,關係於祖國的未來。因此,用實際行動詮釋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要求是每一位合格教師必須做到的!

新版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 篇4

學習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我們作為新時代的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然而許多教師不懂教師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這些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故有法等於無法。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師法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

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時候,教師的教育教學是憑職業道德、憑良心。學校是培養教育下一代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主要陣地,保護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是教育工作者的神聖職責。教師要面向學生,對全體學生負責,不要偏愛一部分人,歧視另一部分人。對於優缺點、錯誤的學生,要深入瞭解情況,具體分析原因、滿腔熱情地做好他們的思想轉化工作。要善於發現、培養和調動後進生身上的積極因素,肯定他們的微小進步,尊重他們的自尊心,鼓勵他們的上進心,幫助他們滿懷信心的成長。

另外,教師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應履行一定的義務。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後,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有句話説的好:“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 教書和學習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

《新義務教育法》頒佈後,我校教師在學校領導的組織下,通過多種形式,進行了廣泛深入的探討和交流,對如何才能強化師德,樹立教育新風,每一位教師都有了自己更深刻的體會。《新義務教育法》對教師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師應當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業務水平,愛護學生,忠於職守。《教師法》告訴我們: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和使命。教師應當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明白了自己的職責所在,也深感肩上擔子的沉重。雖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師,卻肩負着為祖國的未來夯實基礎的重任。於是在學習之餘,僅靠着自己從教以來點點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 學中留下的遺憾,終於明確:身為教師必須要做到全身心去愛自己的學生。因為當你走進學校大門時,你的一切就已經不屬於你自己了,而是屬於孩子們。喜歡學生、愛護學生,應當是教師的天職,正所謂:師愛即師魂。可是在實際中真正做到這一點,尤其是做到喜歡每一個孩子,卻是非常不易的。教師不應因為學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親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對學生另眼相看,應尊重學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對待每一個學生。

教師只應在乎學生是否學會做人,是否學會求知,在教學中應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後才是求知這樣一個原則來教書育人,必須把德育放在首位,培養學生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

新版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 篇5

在學習了《教師法》後,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任務和遵守的行為範例。在事情中,嚴酷範例自己的頭腦和行為,一心一意為門生辦事,讓門生得意,讓家長放心,讓社會承認,不體罰和變相體罰門生,時候以教師的品德行為範例來要求自己,尊重每一個門生的特點,因材施教。

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任務,《教師法》不但資助教師失掉她們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要學習好它才能包管教師享有自己的權益。教師法學習心得教書和學習的生存,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力。而幼兒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以是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幼兒,又要尊重每個幼兒的本性特點,讓幼兒自動地、活潑地發展。 客氣向門生學習,做到講授相長教師法學習心得

“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是門生對教師的尊重之言。對付教師則不行以“家長”自居,應該與學平生等相待,客氣向門生學習,做到講授相長。愛門生就要尊重他們的人格和創造精力,與他們平等相處,用自己的信託與關切激發他們的求知慾和創造欲。在講授過程中,教師是主導,門生是主體,教與學,互為關聯,互為依存。“門生不用不如師,師不用賢於門生”。一個好教師會將門生放在平等地位,信託他們,尊重他們,視他們為自己的朋友和配合探求真理的同伴。教師法學習心得 沒有愛就沒有教育。門生正處於人生觀和天下觀形成的緊張時候,在成長的道路上,難免會遇到種種困擾和問題,必要我們去幫忙引導。那麼如何用愛心去翻開門生心靈的窗户?起首就要了解他們。瞭解門生的喜好和才能,瞭解他們的本性特點,瞭解他們的精力天下。只要瞭解了每個門生的特點,瞭解他們的精力天下,才能引導他們成為有本性、有志向、有伶俐的完備的人。蘇霍姆休斯基説得好,不瞭解門生,不瞭解他的智力發展,他的頭腦、興味、喜好、才能,

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三

我們的新教師培訓課程中,重要的一節是談及有關教師職業道德的內容。給我以最深感觸的,除了教師要學習一般的職業道德外,還要學習與我們教師這個職業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

記得在全國宣傳工作會議上指出,我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要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依法治國,同時也要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以德治國。要把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緊密結合起來。這是在新的世紀,提出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治國方略,是馬克思主義政權學説與我國社會主義政權建設的具體實踐相結合的產物,對推進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都具有深遠的意義。

法律是反映統治階級意志的,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範的總和。在我國,實行依法治國,就是黨領導的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要按照體現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來治理國家。它既需要完備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完善的行政執法、司法、監督體系,又需要人們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的逐步提高。

我們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

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然而作為人民教師的我們,在這支隊伍當中對教師法的認識可以説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國的教師長期處於無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許多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例如毆打教師、拖欠教師工資、無故開除教師等。然而許多教師不懂教師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這些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故有法等於無法。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師法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

此外,我們還明白到我們一直以來所談及的權利,其實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公權,一類是私權。後者是一種可放棄的權利,而前者則不可放棄。或者換句話説公權是一種同時夾帶着義務。合理行使公權和私權也是我們當教師的一種重要的素質。

我們中國一直以來都被西方國家批評為"人治"的國家。現在國家政論既然下決心要從原來的"人治"改革為"法治",於是每一個公民自然而然肩負起知法、學法,守法、用法和護法的重責。

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着,但是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衞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説明教師只是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所以我認為給予我們這些新教師上一節用法的課更有實際的必要。

新版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 篇6

有人説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有人説教師是園丁,有人説教師是紅燭,燃燒了自我照亮了別人……教師是一個不一樣於其他職業,她神聖、偉大、高尚,世界一切讚美的詞語都能夠用在她身上。當我是學生的時候,我學習的是《守則》《規範》;當我成為教師的時候,學習的是《教師法》。我國於1998年修訂了新的教師法。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着,但許多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這説明教師只知法、守法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僅更新了自我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因為,每個人都享有必須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説説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好處,否則有法也等於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職責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僅幫忙教師得到她們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我的權利。

另外,教師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應履行必須的義務。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後,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我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來要求自我,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

教學不再是簡單的知識灌輸、移植的過程,應當是學習主體(學生)和教育主體(教師,包括環境)交互作用的過程。學生將不再是知識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識的習得者。應對知識更新週期日益縮短的時代,我意識到:務必徹底改變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我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為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篩濾舊有,活化新知,積澱學養。有句話説的好:“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

教書和學習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就應有創新精神。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用心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一樣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一樣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來規範和鞭策自我,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

新版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 篇7

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確了教師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地位。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但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着,但是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衞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説明教師只是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

在學習《教師法》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認為教師就是為社會為學生服務的,吃點虧是可以吞下去,那現在我不會再這麼認為了,因為,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説説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於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時候,教師的教育教學是憑職業道德、憑良心。為了取得比較好的教學成績,有的老師採取了一些過激的行為,如體罰學生等。《教師法》對此給出了明確的界定。學校是培養教育下一代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主要陣地,保護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是教育工作者的神聖職責。對學生堅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須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教師要面向學生,對全體學生負責,不要偏愛一部分人,歧視另一部分人。對於優缺點、錯誤的學生,要深入瞭解情況,具體分析原因、滿腔熱情地做好他們的思想轉化工作。要善於發現、培養和調動後進生身上的積極因素,肯定他們的微小進步,尊重他們的自尊心,鼓勵他們的上進心,幫助他們滿懷信心的成長。對於極個別屢教不改、錯誤性質嚴重、需要給予紀律處分的學生,也要進行耐心細緻的説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採用簡單粗暴和壓服的辦法,更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為此教師法規定了教師體罰學生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對於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教師,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幫助他們認識和改正錯誤,並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對於情節極為惡劣,構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通過對法的學習,進一步的提高了我的認識,有利地指導了我今後的實踐!

新版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 篇8

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着,但是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衞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説明教師只是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

通過學習《教師法》給我以最深感觸的,除了教師要學習一般的職業道德外,還要學習與我們教師這個職業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例如:案例:現年13歲的範玲玲在河南西峽縣龍溝學校學習。20xx年9月下旬的一天,上數學課時,數學教師趙某在課堂上向範玲玲要數學作業,因範站在座位上未動,趙老師便又重複喊了一聲,讓範玲玲把作業交上來。但趙老師看到範玲玲還沒有做完作業時,一氣之下就把作業摔到地上,並對其來回推搡,接着又照範玲玲同學的臉上打了幾耳光。當時,範感到頭暈眼黑,第二天開始出現高燒症狀,接着出現噁心、頭疼、頭暈、嘔吐、不能走路、屙牀尿牀,神志不清等症狀,後經司法技術鑑定為阻塞性腦積水。

20xx年5月10日,河南省西峽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後認為,原告範玲玲在學校學習期間,本身就患有疾病,被告趙某因範未做好數學作業而採取推搡、打耳光的方式體罰學生,這種體罰行為是範玲玲阻塞性腦積水病症的促發因素,侵害了原告的身心健康,違反了教師職業道德及規範,應承擔範玲玲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此體罰行為又發生在上課期間,其履行的是職務行為,故其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由該校負擔。

我們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

教學工作就是服務,教師的工作就是學生,如何做好本職工作,服務於學生是我們每個教師的神聖職責。教師的工作不同於其他行業,它具有自我加壓、自我提高的特點,不能靠單純的約束來實現教學目標,而應該靠自覺地工作,熱情有效的工作態度和措施來保證教與學的統一。因此,每個教師必須從自我做起、從點點滴滴做起,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樹立崇高的師德情操,為人師表、嚴以律己。作為一名合格的教師應具有高尚的師德和嚴謹的工作作風,才能以學生為工作對象,以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為目標,要實現工作目標,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必須牢記樹立正確的教學理念,努力改造自己的價值觀,把學校的利益放在首位,捨身處地為學生着想,提高師德修養。

2、必須有嚴謹的工作作風,把服務學校、服務學生作為自己的工作宗旨,不斷提高自身修養和政治素質,才能保證教學目標的實現。

新版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 篇9

首先作為一名幼兒園教師應該為人師表,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幼兒園的規章制度,比如每天準時上班,不早退,上班的時候堅守自己的崗位,不隨意串班閒聊,如果請假需提前辦理請假手續,不隨便接受家長的送禮,教師自身儀表要端莊自然,服飾大方整潔,符合職業要求。帶班時不穿高跟鞋,長髮紮起,不佩帶耳環等裝飾物,不穿袒胸露臍或吊帶裝,端莊自然的形象不僅會給他人留下良好的印象,對自己的工作也帶來了許多方便。

其次幼兒園教師應該熱愛自己的職業,做事需細心、有責任心。幼兒園的工作包含了許多瑣碎的事情,可能不小心忽略了個小細節,就會引來家長的不滿。所以我們在工作的時候要時刻提高警惕,認真做好每件事情。如每天熱情接待家長,做到笑臉相迎。主動與家長聯繫,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和配合。對孩子無意出現的過失,教師要耐心安慰,及時妥善處理,不指責、埋怨。對一天不入園的幼兒給予電話詢問,對長期不入園的幼兒應家訪。幼兒生病需服藥和照顧時,教師要主動、熱情、認真、負責。接待時,請家長向衞生老師説清服藥方法,離園時向家長反映幼兒病情及服藥情況。家長反映問題時(提出要求或建議),要態度冷靜,認真負責,先讓家長把話説完,然後耐心地把問題解釋清楚,絕對不能強詞奪理或不理不睬,家長認可老師後,他們會很放心的把孩子交給她,並積極協助老師的工作,這對今後家長工作的開展有很大的幫助,尤其對於新教師來説,能得到家長的認可會讓我們信心十足的處理各種工作問題。

再次幼兒園教師需要關心、愛護全體幼兒。如果説教師的人格力量是一種無窮的榜樣力量,那麼教師的愛心是成功教師的原動力。幼兒園教師的內心需要充滿着愛,把所有的孩子都當成自己的孩子來看待,這一點説起來簡單,其實真的要做到並不容易。往往長得漂亮,性格活潑開朗的幼兒容易得到老師的關注和喜愛,而性格內向,默默無聞的幼兒容易被教師忽視。有時候教師面對班級裏的“皮大王”更是火冒三丈,不給他們好臉色看,久而久之在他們心裏便會覺得自己是一個不受歡迎的孩子,這對他們的成長是不利的。每個幼兒都有自身的特點,可能有些幼兒閃光點多些,有些幼兒閃光點少些,但他們都是天真爛漫的孩子,老師要用寬闊的胸襟去包容身上的各種問題,耐心地去幫他們改正,我想只要老師用心,問題再大的孩子也會取得進步的。當你把所有的孩子當成自己的孩子去愛、去呵護的時候,你不再會覺得帶孩子是一件頭疼的事情,相反你會發現他們身上個個都有可愛之處,是整天帶給你快樂的開心果。

最後我認為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所以教師不但要知法、學法,而且還要會用法。通過對《教師法》的學習,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如果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我們應該能夠主動利用法律武器去捍衞自己,維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教育事業是一曲愛心讚歌,是需要付出心血的。老師作為學生思想上重要的啟蒙人,如果用愛心去關心他們,用愛心去幫助他們,他們一定會逐漸脱落思想的"塵垢",成為一塊名副其實的美玉。教育工作是一門藝術,它需要我們用愛心來澆灌,培養,願我們的工作能在我們的共同努力下更加出色!

新版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 篇10

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衞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説明教師只是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通過對《教師法》的學習讓我對教師這個職業有了更深一步的認識:

1.為人師表,言傳身教

教師的人格力量來自於學術水平與道德情操的完善統一,不僅要在自己講授的課程中學識淵博,循循善誘,更要通過言傳身教,通過榜樣,無言的力量教給學生做人的道理,使學生樹立堅定的信念和遠大理想。在學生的眼中,教師具有無可懷疑的威信,教師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樣,教師的一言一行,對每一個現象的態度,都通過這樣那樣的方式,對學生的各個方面產生影響。

2.將做人的教育隅於教學中

唐代文學家韓愈在《師説》中給教師這職業下的定義是:“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就是説“傳道”是三大任務中的首要。告訴學生科學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養百折不撓的克服困難的堅強意志。老師應該努力學習做這種潛移默化、“潤物細無聲”的教育。

3.虛心向學生學習,做到教學相長

“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是學生對老師的尊敬之言。對於老師則不可以“家長”自居,應該與學生平等相待,虛心向學生學習,做到教學相長。愛學生就要尊重他們的人格和創造精神,與他們平等相處,用自己的信任與關切激發他們的求知慾和創造欲。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是主導,學生是主體,教與學,互為關聯,互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師,師不必賢於弟子”。一個好老師會將學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們,尊重他們,視他們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夥伴。

4.視學生為己出,處處關愛學生

沒有愛就沒有教育。熱愛一個學生等於塑造一個學生,而厭棄一個學生則無異於毀壞一個學生。學生正處於人生觀和世界觀形成的重要時刻,在成長的道路上,難免會遇到各種困擾和問題,需要我們去幫忙引導。如果説教師的人格力量是一種無窮的榜樣力量,那麼教師的愛心是成功教師的原動力。那麼如何愛心去打開學生心靈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們。瞭解學生的愛好和才能,瞭解他們的個性特點,瞭解他們的精神世界。只有瞭解了每個學生的特點,瞭解他們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導他們成為有個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教育是人類學,是對人類靈魂的引導和塑造。蘇霍姆休斯基説得好,不瞭解學生,不瞭解他的智力發展,他的思維、興趣、愛好、才能,就談不上教育。學生也往往是最相信老師的,我就像關心自己孩子一樣關心我們的學生。

我平時對我自己要求很嚴格,但是聽了他們的報告以後,感覺我自己對我自己要求太低了。我決心從現在起我要高標準要求自己,不斷學習,不斷反思。為了實現“為人師表,以德立身”。我決心從以下幾方面做好:

第一,要從開始嚴格要求自己。孔子説:“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我作為一名教師,就要一身正氣,就是要突出“為人師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

第二,我要堅持學習與實踐。我們教師的基本職能就是“傳道、授業、解惑”。因此,我作為一名教師,首先要學識淵博,品德高尚,還要富有教學經驗。而要做到這些要求,救應該做到堅持學習與實踐。處在跨世紀的今天,我們教師要認真學習鄧理論,要刻苦學習教育科學的理論,要進一步學習新知識,不斷增強業務水平。

第三,要愛教育事業。只有“熱愛教育事業”,才能體現“為人師表,以德立身”的真諦;只有熱忱的愛每個學生,讓他們的全部素質都得到提高,才能為教育事業做出貢獻,我要堅貞不移的熱愛教育事業。

第四,熱愛每一個學生,我要熱愛我的每一個學生,我覺得教師不只是教給學生知識,還要教會他做人,還要關愛他,時時刻刻讓他感覺到集體的温暖。讓每個學生都能在這個集體中茁壯、健康的成長,這就是我的目標,也是我的責任。

新版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 篇11

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確了教師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對教師的權利、義務、任用、考核、培訓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規定,是我國教師隊伍建設走向規範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1998年我國又修訂了新的教師法,從這就可以看出,黨和國家對我們教師的重視程度。因此,作為一名教師,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師法》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

為提高自己對《教師法》的認識,樹立法的觀念,真正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應承擔的義務,併合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認真學習了《教師法》。通過學習,我感覺受益非淺,對依法執教、關愛學生、無私奉獻等概念的內涵有了更深層次的詮釋。下面,我就具體談一談學習的感想:

通過學習《教師法》,讓我明確了要持之以恆、堅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論、教育理論的學習。逐步加深對“教育即服務”、“一切為了孩子,為了孩子的一切”、“學高為師,德高為範”等重要思想的理解。並時時處處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加強自己的依法執教意識。這不僅要求我們教師發揚蠟燭的精神,還要求教師自覺服從組織的安排,甘為人梯,做辛勤的園丁。只有這樣才能一心撲在教育事業上,終生獻身教育,並用自己智慧的鑰匙,打開學業生踏入科學知識的大門。用自己崇高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塑造學生美好的心靈。

通過學習《教師法》,讓我更加熱愛學生。熱愛學生是教師做好教育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動力,一個教師只有具備了這種道德情感,才能產生做好教育工作的強烈願望。千方百計的去教好學生,孔子説的:“愛之,能勿勞乎?言之,能勿誨乎?”就是這個道理。

通過學習《教師法》,鞭策我更加刻苦鑽研業務知識,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識修養。新形勢下新的理論知識層出不窮,業務知識學習不能僅停留在學過、看過、聽過即可,如果鑽研不深不透,特別是在理論和實踐相結合上做得不到位,就會對工作產生不可預知的影響。我們應該時刻記住,只有不斷學習新的知識,不斷加強業務進修,才能滿足新時期對教師要求的“從經驗型向知識型研究型的轉變”,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務於教育教學這項本職工作。

通過學習《教師法》,使我明白了凡事都要以身作則。教師從事的是培養人的工作,教師勞動最有影響力的就是“言傳身教”,也就是説教師是用自己的學識、思想品質和人格魅力來對學生進行教育的,無論哪一層的學生都自覺或不自覺的把教師當成自己的榜樣。教師是學生學習做人的參照對象,所以人們常説“教師是鏡子,學生是教師的影子。”以身作則要求了教師做事要言行一致,表裏如一,還要求我們儀表端莊,大方得體。否則就會在不知不覺中給學生造成不良的影響。

另外,通過學習使我懂得了教師的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教師在享有一定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一定的義務。而且,當教師享有的權利越多時,對其素質的要求就會越高,相應地,我們必須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也會更重、更多。

因此教師在享受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教師法中規定的義務。具體的説就是教師依法享有“教育教學、學術活動、管理學生、獲得勞動報酬、民主管理、進修培訓”等權利,並應當自覺履行“遵紀守法、履行聘約、教育學生、關愛學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義務。

以上是我這段時間學習的感想,如果説,理論學習只是手段,融入實際才是目的,那麼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應該做些什麼呢?

首先,師之以“德”。世界如此精彩,外面誘惑不斷。在琳琅滿目的大千世界中,我們的心或許容易浮躁,時至物質文明高度發達的今天,求“富”尋“逸”或許是大多數人的夢想。物質上的富裕、生活上的安逸真的總是幸福的嗎?未必!鑑於教師職業的特殊性,我們有着比其他職業更高的人格要求。師者的傳道、授業、解惑不一定只指向純知識的學習,相反,它更多的作用於對學生人格的塑造上。很多年後,學生可能忘了你曾經上過的課,但卻記住了你在日常生活上的某個小失誤或者小成就,這是極其可能的。由於教學對象人格的不穩定性,我們的行為在和學生的交流裏散發着潛移默化的威力,因此我們應該大力加強師德建設。

第二,行之以“法”。教師不僅要有完善的人格魅力,還要將這種人格置於法律的前提之下。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就是以全面提高教師職業道德素質為核心,以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為重點,目的在於進一步引導廣大教師樹立正確的教育觀、質量觀和人才觀,增強教師教書育人、以身立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塑造教師隊伍良好形象的活動。近幾年來,學生、家長把學校和教師推向被告席的事件屢見不鮮。在“管”與“不管”之間徘徊的教師們疑惑不斷,到底如何才是可行的?我們説按照法律行事才是合理的。我們在教學過程中必須行之以“法”。

雖然説“愛之深、恨之切”,但是法律告訴你“恨”的度數。作為教師,我們不僅不能對學生進行任何形式的體罰和人格侮辱,相反應該為學生提供健康的學習環境,這也是在為自己提供和諧的工作環境。我們要將教學活動與法律掛鈎,做到心有法律,行有法律。否則一切的理論都將化為烏有。

最後,我要説的是,我們一定要牢記《教師法》,用《教師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

新版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 篇12

有人説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有人説教師是園丁,有人説教師是紅燭,燃燒了自己照亮了別人……教師是一個不同於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聖、偉大、高尚,世界一切讚美的詞語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教師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確了教師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對教師的權利、義務、任用、考核、培訓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規定,是我國教師隊伍建設走向規範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師法》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但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着,但是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衞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説明教師只是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

在教學工作中,我意識到:必須徹底改變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為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篩濾舊有,活化新知,積澱學養。有句話説的好:“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

在學習《教師法》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認為教師就是為社會為學生服務的,吃點虧是可以吞下去,那現在我不會再這麼認為了,因為,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説説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於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時候,教師的教育教學是憑職業道德、憑良心。為了取得比較好的教學成績,有的老師採取了一些過激的行為,如體罰學生等。《教師法》對此給出了明確的界定。學校是培養教育下一代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主要陣地,保護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是教育工作者的神聖職責。對學生堅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須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教師要面向學生,對全體學生負責,不要偏愛一部分人,歧視另一部分人。對於優缺點、錯誤的學生,要深入瞭解情況,具體分析原因、滿腔熱情地做好他們的思想轉化工作。要善於發現、培養和調動後進生身上的積極因素,肯定他們的微小進步,尊重他們的自尊心,鼓勵他們的上進心,幫助他們滿懷信心的成長。對於極個別屢教不改、錯誤性質嚴重、需要給予紀律處分的學生,也要進行耐心細緻的説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採用簡單粗暴和壓服的辦法,更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為此教師法規定了教師體罰學生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對於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教師,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幫助他們認識和改正錯誤,並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對於情節極為惡劣,構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通過對法的學習,進一步的提高了我的認識,有利地指導了我今後的實踐!我認為我們這些年輕教師認真學習《教師法》很有實際的必要。

新版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 篇13

學習完教師法之後,我在思想上又有了新的認識。孔子説:“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作為一名教師,我們應該一身正氣,高標準嚴要求從自身做起,不斷學習,不斷反思,才能更好地“為人師表”。我應該更加努力地從以下幾方面做好:

1、端正思想態度,搞好自己的教學工作。教學需要紮紮實實,腳踏實地的一步步往前走,不要圖大步子,慢慢走,邊走邊感悟,在感悟中更深刻的進行自我反省,把教學任務做的紮實有效,才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才對得起學生家長,才對得起自己的教師職責。

2、堅持學習與實踐,並且將教育教學理論運用到實踐中。我們教師的基本職能就是“傳道、授業、解惑”。因此,作為教師,要想教好學生,首先我們得有一桶水,只有我們學識淵博,品德高尚,富有教學經驗,才能更好的勝任今天的教師工作。而要做到這些,就應該堅持學習與實踐。21世紀的今天,我們教師要刻苦學習教育科學的理論,進一步學習新知識,不斷增強業務水平。

3、熱愛教育事業。只有“熱愛教育事業”,才能體現“為人師表,以德立身”的真諦;只有熱忱的愛每一位學生,讓他們的全部素質都得到提高,才能為教育事業做出貢獻。

4、尊重並要熱愛每一個學生。我覺得教師不只是教給學生知識,更重要的是還要教會他做人,更要關愛他,時時刻刻讓他感覺到集體的温暖。讓每個學生都能在這個集體中茁壯、健康的成長,這就是我們的目標,更是我們的責任。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新版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 篇14

有人提出,醫生可比,醫生是拯救人類生命的工程師,她可解除人的肉體痛苦,給人以健康的身體,所以,她很偉大,但,也只有偉大。

人只有軀體,而無靈魂,或存在骯髒的靈魂,則他形同行屍走肉。教師是引領人的靈魂走向光明,使靈魂得到昇華,所以,她不僅偉大,而且更神聖,更高尚。所以,在對教師的比喻、稱讚中我最欣賞“教師是人類靈魂工程師”這一稱號。作為教師本人,他應是一名高尚的人。《教師法》就是教師的監督員和守護神。

同其他法律一樣,《教師法》為教師明確了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教師法》為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建設良好思想品德修養和業務素質的教師隊伍,促進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了堅實、強大的後盾和法律依據。

通過學習,我感悟到,在享受權利和應盡義務中,教師應把應盡的義務作為首要的行為準則。因為,教師之所以有這些權益,是因為我們擁有“教師”這一職業稱號,是教師,法律才賦予你得到法律規定的相應權益的權利,而這些權益必須教師在履行義務後才能得到,所以,教師應以履行職責為先,爭取權益在後。也有人認為,在享有權益為先的基礎上,才體現教師這一行業的特殊,那麼,你首先失去了作為一名教師的最基本的資格,你不是一個高尚的人,你就是一般的社會人了。

《教師法》賦予教師崇高的使命,作為教師,是在社會人這一身份上再作了提升的另一種身份,所以,我們應以國家教育部頒發的《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為準則,真正做到:依法治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尊重家長、廉潔從教。在平時的社會活動中要時時注意自己的形象,依據江蘇省教委頒發的《中國小教師日常行為規範》,做到:熱愛祖國,獻身教育;鑽研業務,教書育人;熱愛學生,誨人不倦;遵紀守法,團結協作;以身立教,為人師表。

教師面對的教育對象是未成年人,除了教書還要育人,所以,我們還要認真學習《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我們的學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更需要我們用愛心去澆灌和呵護。我們必須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的合法的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各方面全面發展。這樣,才能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少年智則中國智,少年強則中國強,我們教師才不辱使命,我們的教育事業肯定能走向輝煌, “人類靈魂工程師”是太陽光下最偉大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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