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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幹部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領導幹部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領導幹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組織者和領導者,肩負着領導、管理國家和社會各項事業的重要職責。今天本站小編整理了領導幹部依法治國心得體會,希望對你有幫助。

領導幹部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領導幹部依法治國心得體會篇一

隨着依法治國方略的不斷深化,依法行政成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客觀要求。審計、行政執法人員和公務員是依法行使政府職能,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我們能否運用法律手段來規範和引導依法行政,將直接影響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順利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因此,新時期要求審計、行政執法人員和公務員必須增強自身法制意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實現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才能潛移默化地為經濟發展和廣大人民羣眾提供法制引導和示範,做到研究問題先學法,決策問題遵循法,解決問題依據法,言論行動符合法,依法保障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為推進審計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的深入開展,進一步提高審計人員的法律水平,促進“五五”普法規劃的全面實施。現將我在學法用法的體會如下:

一、積極參加各類法律學習,推進依法行政

從“四五”普法以來,我積極參加各類法律的法律知識培訓,參加培訓了審計法、公務員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和行政複議法等法律培訓。通過參加嚴格的培訓、考試,增強了我自身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觀念。提高了學法用法的積極性,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審計、依法行政。

二、認真學習審計法,堅持依法審計

《審計法》頒佈十多年來,我國審計工作取得的成功經驗和創新成果,特別是在加強審計質量控制和審計管理方面探索出的一系列做法,同樣需要以法律形式總結確定下來。因此,有必要對原《審計法》中一些不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形勢和審計工作發展現狀及要求的內容進行修改完善,以進一步健全審計監督制度。《審計法》的修訂對於促進審計機關全面依法履行審計職責,進一步強化監督力度,規範審計行為,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水平,推動審計事業的長遠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也體現了貫徹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精神。《審計法》的修訂表明了我國審計事業已步入了新的階段。我們要把《審計法》學深學透,能全面掌握應用。切實履行好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大膽履職、敢於碰碰硬,堅持依法審計,規範審計行為,強化審計質量控制,確保審計結果客觀公正、實事求是,不斷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三、學用結合,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

學法的最終目的在於自覺遵守並嚴格執行法律規定,表現在依法審計、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等各個方面。一是“四五”普法和“五五”普法通過開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學習教育活動,使我自己認識到法律是管理經濟社會、處理各種疑難複雜社會問題最有力、最有效的武器。使我從學法用法的具體實踐中感受到自身法制素質有所提高,學法用法熱情也越來越高,使我從不主動學法到主動學法,增強了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和自覺性。二是依法行政意識和水平有了全面提高。使我在工作中形成了“遇到問題先學法、決策之前找專家”的工作思路。

四、今後學法用法的努力方向

一是在學法用法中,要積極主動學習各類法律,掌握各類法律知識,在審計工作中,要有創新學法意識,切實增強學法的實效性,提高學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真正體現依法審計,嚴格執法,規範審計行為,強化審計質量控制,不斷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

二是在使用法律過程中,要以用促學,學用結合。我要把用法作為學法的着眼點和落腳點,真正做到學用結合,在“學”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模範地樹立憲法和法制觀念,增強法律素養和專業素質,提高依法審計、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努力遵循“重大決策依法、開展工作合法、遇到問題找法”這一思路,將法律意識貫穿於整個審計工作中,做到規範執法,依法行政。

領導幹部依法治國心得體會篇二

通過學法用法,我對法律條文由表面理解到深層次內涵的深刻領悟,有了質的變化。對照所學的知識,結合本職工作,聯繫到執政為民、依法辦事上,真正覺得法律對一個基層審計幹部來説,既是護心鏡,又是當家寶。

一、領悟學法的重要性

普法教育已經開展了十幾個年頭,隨着法律知識的不斷普及,公民法律意識的明顯增強。我深深感到:法律意識淡薄和執法的蒼白,是那樣毫不留情地阻礙着發展。因此法律知識學習,對我是個很大的鞭策,更是一個很大的收穫。我不僅一掃缺少法律知識帶來的困惑和迷惘,更收穫了增長法律知識帶來的巨大財富。所以説,學法重要,用法必然,執法關鍵。

二、堅持學法的自覺性

作為一名基層審計幹部,在日常生活中加強法律法規學習,不斷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關係到廣大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和黨委政府在人民羣眾心目中形象的大事。我深深體會到,搞行政事務要學好《公務員法》、《行政許可法》;搞審計業務要學好《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如此等等,每一項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規。要學深學透,靠上級安排不行,必須形成自覺的、有序的、重點的學習風氣和習慣,只有不斷學習,不斷充實,不斷領悟,依法履行職責的觀念才能得到增強,自身法律素質才能明顯提高。

三、提升用法的技巧性

學法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用法。通過從書本學到實踐學,我深深感到,只有把學習法律知識與依法辦事緊密結合,與實際工作緊密結合,與羣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緊密結合,在涉及經濟建設、社會發展重大問題決策時,才能做到充分論證,依法決策,才能運用法律手段解決改革、發展、穩定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我體會到,要想辦成一件事,還必須把握好“三道關”。一是法律關。法律是準繩,法律至上、法律至尊、法律至貴;學法律充實自己心中有數,用法律保護羣眾深得民心,依法律辦事得心應手。二是公開關。公開是依法行政的窗口。三是行政關。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為。幹部在工作中的每個具體的行為都能反映政府的形象。在具體工作中必須做學法榜樣,當用法先鋒,行法定職權。行政權的運用,最經常、最廣泛、最密切地關係着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個人利益。學習法律知識,樹立法制觀念,崇尚法制權威,是實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權執法的有效途徑。

領導幹部依法治國心得體會篇三

一年以來,我鎮結合“六五”普法的規劃,緊緊圍繞全鎮工作大局,進一步加強了幹部學法用法工作,學用結合,互相促進,通過近一階段的工作,進一步提高了全鎮幹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快了推進依法治鄉的進程。現將近一階段的主要工作向各位領導彙報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學習制度。

鎮黨委、政府對加強幹部學法用法工作非常重視,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列入年初工作計劃和年終考核內容,與兩個文明建設同部署、同檢查、同考評,並在各種會議上進行強調部署,提出明確要求。為了切實加強幹部學法用法工作,建立健全了“巴彥鎮幹部學法用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明確職責,鎮組織辦負責全鎮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確保時間到位、任務到位、成績到位,並把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列入培訓計劃,納入年度考核範圍,與幹部選拔、任用結合起來。鎮宣傳辦負責做好全鎮幹部學法用法工作宣傳、發動和安排工作,並負責做好乾部的法制講座。司法辦負責協助做好學習教材的徵訂和發放及幹部學法用法的培訓、考試、發證工作,做到學習計劃、學習內容、學習時間、學習人員、學習記錄“五落實”,確保有人抓、有人管,落到實處。

二、明確對象內容,實踐目標任務

工作中,全鎮各級各部門領導,特別是副科級以上的領導幹部。能夠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法制理論讀本》和《幹部法律知識讀本》為基本教材,兼顧其它的學習內容,緊緊圍繞全鎮工作大局,堅持學法用法相結合,掌握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法律知識並具有一定的法制理論水平,推進幹部學法用法的計劃性、系統性和針對性,不斷提高全鎮各級幹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培養和造就一支具有較高法律素質的幹部隊伍,提高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為我鎮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三、突出重點,形式多樣地開展幹部學法用法工作

一年多來,我鎮能夠結合實際,採取輪訓、講座、研討、自學等形式,形式多樣地開展幹部學法用法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黨委中心組學法、領導、幹部法制講座等學法制度。建立“巴彥鎮幹部學法用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每年安排領導幹部法律知識學習或法制講座不少於2次。年初以來巳開展2場領導幹部法制講座,聽課人數達100餘人,主要學習內容為《行政法學》、《法制理論讀本》、《幹部法律知識讀本》、《合同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規定》及《廉政準則》等。

二是開展幹部法制輪訓。把法制課列入幹部的必修課,不斷拓寬培訓渠道,提高教學質量。今年3月份,為了使全鎮幹部能更好地適應新形式下的計劃生育工作,鎮裏依託黨校專門舉辦了一期《中華人民共和國計劃生育法》培訓班,學員有20餘人,共安排四節課,比較系統地學習了相關的計生政策知識,提高了貫徹新《計劃生育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堅持自學與輔導相結合制度。要求全鎮幹部,聯繫崗位工作實際,確定學習內容,每人每年自學時間不少於40小時,做到學習有記錄、有檢查,持之以恆,注重實效,並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輔導課,提高學習效果。年終由鄉組織辦統一組織對自學情況進行檢查。

四是堅持學法用法相結合。要求全鎮各級各部門幹部,要在實踐中帶頭執好法,增強依法決策、依法辦事的自覺性。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項決策法律諮詢制度,進一步完善各級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充分發揮律師、專業人士在決策中的參謀作用。

五是建立健全乾部學法用法考試考核制度。自行組織或配合上級部門開展對幹部法律知識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的考試考核工作,把幹部學法內容、時間、形式和成績進行登記,建立檔案,加強管理,力戒形式主義。將領導幹部學法用法、遵紀守法、依法治理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領導幹部任免、晉升、獎懲的依據之一,對於考試考核不合格的幹部,不能提拔重用。今年4月26日,組織辦在先期安排自學和輔導的基礎上舉辦一次法律考試,參考人員達50人,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今後還應當進一步拓寬學法用法渠道,深入探討加強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新路子,提高學法用法質量,不斷提高幹部學法用法的計劃性、系統性和針對性,培養和造就一支具有較高法律素質的幹部隊伍,促進幹部學法用法工作深入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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