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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心得體會(精選18篇)

法學心得體會(精選18篇)

法學心得體會 篇1

藉此《檔案法》頒佈24週年座談會契機,談談個人關於檔案法制建設的幾點體會,歡迎大家指導交流。

法學心得體會(精選18篇)

一、成績

檔案法頒佈以來,檔案工作走上了依法治檔的法制化軋道,取得了顯著成績。檔案立法體系越來越完備。從《檔案法》頒佈到《檔案法實施辦法》、《湖南省檔案guǎn lǐ條例》、《懷化市檔案guǎn lǐ若干規定》,再到國家檔案局8號令、《湖南省檔案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等法規規章的不斷出台,現到市、縣制定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制度,系統性越來越強,條款越來越明確,可操作性越來越好。檔案普法力度越來越大。從法制培訓到宣傳一條街,從編書立著到舉辦展覽,從媒體外宣到法制律"六進"活動,我縣近幾年還在聘請"特邀宣傳員""志願宣傳者",擴大社會宣傳陣地等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隨着檔案工作從後方走向前方,從三線走到一線,檔案公服務職能進一步凸顯,檔案法制意識的社會化進程也越來越快,效果越來越好。檔案執法作用越來越明顯。各地不斷創新檔案行政執法的方式法,加大了監督guǎn lǐ力度,客觀上發揮了推動檔案工作開展的作用。我縣自20xx年以縣委辦、縣政府辦名義在全縣推行年檢驗收登記制度以來,每年參檢的立檔單位在160個以上,縣財政系統先後7年對基層站所檔案工作進行年檢年審,我局還先後與縣ren da法規委、縣經信局、縣人社局開展了多次聯合執法,整改了一大批違法行為,查處了一些違法案件,起到的推動作用值得肯定。

二、問題

主要有三條:一是羣眾和社會參與不夠。辦案之前發動羣眾提供線索不夠,取證難度大,有時發現線索後,查的都是好幾年前的事,領導換了很多屆,經手人換了很多茬,現場更是無從勘驗;辦案中和辦案後信息公開不夠,宣傳不力,辦案的社會效果不明顯。二是辦案經驗和能力不足。人才上,交流不夠,編制部門卡得死,要的人進不來,不要的人使勁塞,有的檔案局成為鄉鎮幹部的退管所、養老院;學習培訓上,國家、省、市、縣各級投入大量人、財、物力,舉辦了不少培訓班,但由於執法辦案的特殊性,加之法律法規內容不斷更新,辦案要求越來越高,部分執法人缺乏學習的緊迫感,陷入了越怕辦案越辦不了案的怪圈,真正能獨立辦案的人不是太多。三是辦案力度還不能適應檔案工作開展的客觀需要。存在重宣傳輕執法,重服務輕監督的現象。隨着社會利益多元化,檔案部門在財政、人事受限的情況監督同級zhèng fǔ 部門,受到的干擾和影響很大,既使辦了案,也受到執行難等影喚,實際上都適用了最低的處罰基準,有的甚至降格法處罰,教育懲治作用有限。

三、建議

主要有四點:一是推行羣眾有獎舉報制度。羣眾參與是做好檔案執法工作最根本力量。檔案執法最終是為了保護檔案資源,更好地服務社會,服務羣眾。既然檔案越來越與人民的利益息息相關,就應該充分發動羣眾,關注相關檔案資源,提供違法線索,形成懲治檔案違法犯罪行為灰灰天網,也會對檔案執法部門辦案形成有益監督和有力推動。還管是羣眾路線的要求,還是刑事等領域辦案的成功實踐來看,在檔案行業推行羣眾有獎舉辦制度,可能會是一種趨勢。如我縣為推動鄉鎮機關檔案工作,就曾動員村幹部關注自己的任職文件、含有黨內及行政職務的黨員名冊是否由鄉鎮收集歸檔,結果他們的積極性非常高。二是完善執法信息公開制度。逐步推行辦案信息公開制度,在辦案中和辦案結束後,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及時將案件信息發佈出去,一方面是擴大社會支持,接受社會監督,另一方面是擴大教育面,增加辦案的社會效果。三是加強人才交流。內外交流要順。適時引進素質高、經驗足、能力強的執法人才;內部資源要盤活。制定交流規劃,加強競崗交流通力度,既能擴大執隊伍,又能激發工作替力。四是進一步加強培訓工作。通過跟班學習、模擬執法等方式進一步提升學習培訓實效,開展執法比武活動,舉辦執法交流座談,加強執法能力建設。

法學心得體會 篇2

今天聽了姚金中專家的《淺談中國小書法教學》的講座,使我對書法有了更深入的瞭解,感受頗深,受益匪淺。作為參加培訓的教師,深知培訓意義和此次書法學習的重要性。通過培訓,認識到作為教育工作者對書法傳承的重要性。中國文化博大精深和源遠流長。中國書法自古以來深受人們喜愛,它既能鍛鍊意志,又可陶冶情操;既反映個人的意志,又體現民族精神,是中華民族靈魂的具體體現。我的體會有以下幾點:

練習書法對於培養人的道德素質、身心素質、智能素質及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個性塑造及審美能力都有及其重要的作用。美的書法能通過形象而又抽象的線條使欣賞者獲得美的享受,並能夠陶冶人的人格和性情。練習書法實際上是習者用眼睛感受美,用練習探求美,用心領悟美,用手創造美的過程。

好的書法能表現出作者人生,生命的體驗。好的作品我們會感受到它無拘無束的情感流露,無障礙,隨心所欲。初學一個帖,點畫和點畫之間一下很難擺順,這需要我們去找規律,一點一畫,一撇一捺間每個大家都會有一些規律性的東西,規律找到了,才能深入。寫一個,切忌把每個部分孤立起來,要做到協調,整體協調能力是很重要的,這有很多竅門,道理在裏面。在學習書法,要學會從不同的書法形式後面找到古人都遵循的法則。這種法則,雖然在外在形式上的表現,歷代不同,各人相異,但其內在的規律法則卻是一樣的。

學習書法,很重要的就是從點畫用筆以及行筆上去找古今一脈相承規律。臨帖時要隨時隨地提醒自己不要讓筆把自己左右了,要用筆,自己左右手中的筆。下筆要善於找參照,大膽落筆,隨時調整,鍛煉出前筆有缺練習書法對於培養人的道德素質、身心素質、智能素質及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個性塑造及審美能力都有及其重要的作用。美的書法能通過形象而又抽象的線條使欣賞者獲得美的享受,並能夠陶冶人的人格和性情。練習書法實際上是習者用眼睛感受美,用練習探求美,用心領悟美,用手創造美的過程。

好的書法能表現出作者人生,生命的體驗。好的作品我們會感受到它無拘無束的情感流露,無障礙,隨心所欲。初學一個帖,點畫和點畫之間一下很難擺順,這需要我們去找規律,一點一畫,一撇一捺間每個大家都會有一些規律性的東西,規律找到了,才能深入。寫一個,切忌把每個部分孤立起來,要做到協調,整體協調能力是很重要的,這有很多竅門,道理在裏面。在學習書法,要學會從不同的書法形式後面找到古人都遵循的法則。這種法則,雖然在外在形式上的表現,歷代不同,各人相異,但其內在的規律法則卻是一樣的。

學習書法,很重要的就是從點畫用筆以及行筆上去找古今一脈相承規律。臨帖時要隨時隨地提醒自己不要讓筆把自己左右了,要用筆,自己左右手中的筆。下筆要善於找參照,大膽落筆,隨時調整,鍛煉出前筆有缺標和要求。努力為書法的傳承做出應有的貢獻。

法學心得體會 篇3

我校為了進一步提高教師們的書法技能,更好地完成教書育人的職責,邀請了書法技能高超的老師為我們培訓,為教師們創造了學習硬筆書法的機會。此次培訓對於我們來説是一次很好的學習機會。作為一名英語老師,我從未想過還有機會去接觸硬筆書法。

以前的我都不知道寫還有那麼多講究,還要講究平衡以及筆法。通過培訓,我漸漸發現了,自己的體存在不少問題。以前我總認為,寫要寫方方正正、寫工整,現在才發現寫還有很多講究,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我們的書法老師從基本筆畫入手,為我們講述了硬筆書法的基礎知識並演示了書法的起筆、行筆和收筆。同時教給了我們正確的習姿勢,包括坐姿和執筆姿勢。老師為我們講解了橫、豎的寫法。每一個筆劃都需要有起筆、行筆和收筆三個過程。寫豎畫有垂露和懸針。看似簡單的筆劃,寫起來並不是那麼容易,需要加以更多的練習。我們邊聽邊加以模仿練習,老師為我們的給出指導,幫助我們很好地明白應該如何標準地寫。

此次培訓對於我的影響很深。書法作為一門藝術,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練成的,需要長期堅持不懈地練習。由於自己長久以來形成的個人書寫習慣,我感覺學習過程中會遇到不少困難。但是我會多加練習,我要學着去體會練的技巧,紮實地練習。我相信有志者事竟成(wherethere is a will, there is a way.)。

法學心得體會 篇4

我是機電的學生,很喜歡法律,於是選修民法學,主要是為了聽一下老師分析地一些案例。因為有些時候,光有理論知識是死板的,只有跟案例結合起來,才能理解地更加生動,記憶才能更加深刻,更有利於民法的學習。

就這樣,在每節課老師生動的案例分析下,那些生硬而又嚴肅的法律條文變得鮮活,對民法的瞭解也更加深刻。隨着學習的深入,逐漸發現,民法是一門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大部分需要維護的就是自己的民事法律權利。

下面,就結合一下我的所學,談一下學習民法的心得跟體會。首先,從民法的定義來説,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在從事民事活動中發生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在我國《民法通則》中就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

民事法律關係的主體可以是公民。這裏的公民是指具有我國國籍,根據我國的法律規範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自然人。其中由兩個屬性,是自然屬性和法律屬性。公民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公民的民事權利是從公民出生時開始,結束於公民死亡之後。民事行為能力分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及無民事行為能力三種。其中,年滿18週歲的我國公民就具有了行使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權利或者年滿16週歲且經濟獨立的也可以行使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而滿十歲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認自己的行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都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凡是未滿十週歲且不能辨認自己的行為能力的,都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關於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的相關內容。宣告失蹤是指經利害關係人的申請,由法院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限的公民為失蹤人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死亡是指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判決宣告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限的公民的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民事責任的相關知識。民事責任是指民事主體違反合同義務或法定民事義務應承擔的法律後果。民事責任根據法律根據的不同可以分為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與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又稱為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債務而依法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對於該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有4種。一是繼續履行。二是採取補救措施。三是賠償損失。四是賠付違約金。侵權責任成立的共同構成要件是無論是過錯責任還是無過錯責任,其責任成立都必須滿足侵害民事權益(即造成損害)與因果關係(侵害事由與損害後果之間)兩個構成要件。侵權責任承擔方式分為兩大類,損害賠償和預防性救濟。共同侵權行為是指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行為。分為共同加害行為與共同危險行為。侵權的形態有12種,不在贅述。

最後,是關於正當防衞的一些內容。還記得老師當時是拿張三李四和一條狗做的案例分析。正當防衞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採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未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損害的行為。我國對正當防衞成體的條件很嚴格,有起因條件,時間條件,對象條件,主觀條件,限度條件等限制。防衞過當會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以上就是對我這學期學習的民法知識部分的串和。有些比較詳細,有些比較簡略。總而言之,我的收穫不僅僅是以上總結的那麼多,更多的是在生活,學會怎麼樣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我會更加努力地繼續學習,爭取達到目標。

法學心得體會 篇5

《建設法規概論》是工程管理專業本科具有重要地位與意義的專業基礎課。作為工程管理專業的學生的我們,都應當學習和掌握工程建設領域方面的法律知識。 通過學習,我瞭解了建築法規的概念範疇、原則、特徵以及規範現狀建設法律體系的構成;重點學習了土地管理法規、建設勘察設計、質量管理、招投標、房地產開發、企業權利法律。明確了建設法的研究對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論體系;掌握建設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系統掌握我國建設法的基本理論及其相關的法律法規;培養了我試着運用建設法的理論,根據法律規定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

我總的感受就是建築法規是一個很龐大的體系,他規範貫穿了建設的全部領域與全過程,它很詳盡、細化到了基本操作層面。如果想學好,一定要勤翻相關法律,思考相關案例。學習建設法規,不能僅靠死記硬背,應在記憶、理解的基礎上掌握問題的要點,不僅要掌握該概念、原理、方法的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而且應結合識記和領會的基礎知識、原理和互動關係,能夠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

我覺得比較可行的辦法就是分析案例,把身邊發生的、媒體報道的、司法部門公佈的案例,運用所學知識加以分析。 還要結合我們以前所學過的法律知識,如民法概論、經濟法、合同法等。

建設法規的重要作用:一是保證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二是規範和保障建築各方主體的權益。三、對建設單位行為的規範和監督,合同簽訂和履行的問題,防止簽訂“黑白合同”等違法行為;四、能有效解決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五、工程索賠問題。

下面是我對現在建設領域一些問題的個人思考。希望老師指正。 雖然,拋去一些挑剔、細節,建設法律體系在我國已經比較完善了,可是現實執行實施卻不是這樣,建築領域裏的每一個環節都存在着嚴重危機,存在大量的問題。我平時很關注一些報道的案例,也曾經去工地實習過。我發現的、總結的問題有如下: 1、 工程質量差。不規範操作,施工人員無職業道德,建設單

位資質審查不把關。倒塌、傷亡事件司空見慣。

2、 工程建設腐敗。最直接的後果就是工程質量得不到保證。

3、 勞資關係管理不到位。依然存在欺騙、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4、 拆遷不以人為本,存在暴力侵權行為,補貼不合理。

5、 工程款拖欠現象十分嚴重。 “沒有資金爭着上,有點資金

全面上,有了資金也不給,逼着企業先墊上”,

5、 無序的掛靠,轉包及承包也存在 好多不合法的現象,最

直接的後果就是工程質量無法保證。最近有報道,連廚子

都承包鐵路工程建設,令人震驚。

6、 由於我國的監理制度起步比較晚,工程監理單位更是存在

着很多的問題。

我覺得誠信缺失是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工程款拖欠的重要原因。我們不僅僅要用法律來防範和治理失信行為、更要依靠良心和信念來支撐誠信制度,維護良好秩序的屏障。

因此我建議在建築業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體系系統,將企業身份、工程質量安全和服務情況等信息記錄在案,打造“誠信建築”,通過市場主體之間的相互制約關係來完成市場主體行為的互相約束和自我約束,這將大大緩解由於供大於求造成的嚴重不公平交易、拖欠工程款、惡意壓價等行為。最後,通過立法來確保工程保險和擔保的事實。如何讓建築法規普及,讓更多的人瞭解它,運用它,更好的發揮它的規範作用,恐怕是我們法制機構要完善的方面。

腐敗、拆遷問題,根源是行業體制和政府機構的官本位思想和瀆職。要透明政府的工程建設招投標,讓企業公平公正競爭,給民眾監督權利。這些要通過立法解決。只有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才不會發生權力尋租。政府要關注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拆遷問題,確立平等的談判地位,否則社會問題會日益嚴重。

我們必須要學好建設法規,提高自身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提高自己從事建設行業的法律水平;提高在從事建設領域作為當事人,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增強對建築法規的重視。

法學心得體會 篇6

通過對《建設工程法律法規選編》的學習,首次初步瞭解了建築學專業相關法律知識,受益匪淺。其中讓我體會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建設法律法規是指國家權力機關或其授權行政機關制定的、旨在調整國家及有關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之間在建設活動中或建設行政管理活動中,發生的各種社會關係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統稱。它也在各個方面發揮着作用。它詳細規定了哪些是必須所為的建設行為,哪些是禁止所為的建設行為;它保護符合法律規定的一切建設行為;它同時對那些違法建設行為作出適當的處罰。

近年來,由於市場的不規範和缺乏明確的法律制度,建築領域裏的每一個環節都存在着嚴重危機:工程款拖欠現象十分嚴重,施工企業在建成一座座高樓大廈的同時,往往因為建設單位拖欠奇絕工程款而深深困擾,從而給本來已經經濟十分緊張的施工企業雪上加霜。最後使得民工受罪:“沒有資金爭着上,有點資金全面上,有了資金也不給,逼着企業先墊上”,層層經濟壓力最後轉移到了民工身上,這是造成民工工錢被拖欠的一個重要原因。無序的掛靠,轉包及承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現象,還有由於我國的監理制度起步比較晚,工程監理單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問題,這些無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來解決。 縱觀整部《建築法規》,主要是圍繞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因為這些直接關係到國計民生和全體公民切身利益。《建築法規》的出台可以解決以上這些現象,從而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築業健康發展。

法學心得體會 篇7

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頒佈20週年,所以上上下下的關於檔案法的宣傳活動特別熱鬧,中海油作為直屬央企之一自然也不例外。偏巧今年又是《寧波市檔案工作條例》實施10 週年,真是好事都碰巧湊在一起了,所以寧波市的這次檔案法宣傳勢頭要更加鬧猛一些。根據國家檔案局《檔案系統"五五"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寧波市檔案法制宣傳教育"五五"規劃》和省檔案局《關於開展紀念《檔案法》頒佈實施20週年系列宣傳活動的通知》精神,為總結回顧寧波檔案事業發展成就,大力宣傳寧波貫徹實施檔案法所取得的成績,增強全社會的檔案意識和檔案法制觀念,提高檔案依法行政guǎn lǐ水平,推動寧波檔案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決定了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以紀念《檔案法》頒佈20週年為主題的系列檔案宣傳活動。活動有七、八項內容,其中之一就是要求大家再認真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和《寧波市檔案工作條例》三個法律法規學習一遍,並交心得一篇。正是依據國家檔案局、省檔案局、寧波市檔案局的這種精神,我近日懷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抽空認認真真地把以上三個法律法規文件學習了一遍。學完之後,頗多疑惑,所以又查閲了其它一些資料。略有所得,不敢藏私,特拿出來奉獻給大家,若能拋磚引玉,稍啟茅塞,或有略窺一豹之處,則幸甚至矣。

一、中國的國情一直都是這樣,國家有一個法,地方便有一個條例,比如,在國家有《安全生產法》,到了地方就有《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這次的檔案法也是一樣,在國家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在地方就有《寧波市檔案工作條例》,成一體系的,用俗話説就是一套一套的。另外,假如我們國家編了一個法,完了感覺沒怎麼説清楚,便會又另外弄一個什麼什麼的實施辦法作補充,或者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什麼什麼的司法解釋,諸如此類,等等,這《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便屬於此類性質。以上是對這三個法的法律地位及相互關係的一點説明,在進一步學習之前咱們必須先擺明白的。

二、《檔案法》的意義。《檔案法》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檔案法》的頒佈,為加強和發展我國社會主義檔案事業提供了法律依據。《檔案法》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我國檔案的範圍、檔案工作的guǎn lǐ原則、檔案機構及其職責、檔案的guǎn lǐ、利用和公佈、公民在檔案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公民在檔案方面的法律責任等,這就使我們的國家機關、羣眾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在積累、使用、保護、處理檔案,有效地開發利用檔案資源,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有了法律的依據。《檔案法》是有效地開發利用檔案資源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的保障。

三、什麼是檔案?檔案在現代文明社會已經不是什麼神祕的東西了,人們在自己的工作、生活、學習中,越來越清楚地感受到檔案就在身邊,人人都要和它打交道。國家與國家的關係,機關工作,科研、基建、生產活動,醫療、訴訟、財會工作,甚至個人參與的社會活動、個人交往中都會產生原始的記錄,成為憑據性或參考性歷史資料,保存起來就是檔案。檔案的法律定義是這樣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第二條中有準確表述:本法所稱的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國家機構、社會組織以及個人從事政治、經濟、科學、技術、文化、宗教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上述檔案定義表達了七個含義:1.檔案形成的時間(歷史性);2.產生的主體(多元性);3.來源渠道(廣泛性);4.形成的特點(原始性);5.保存的目的(價值性);6.表現的形式(多樣性);7.本質屬性(記錄性)。

四、檔案的主體和來源:1、產生檔案的主體是各類國家機構、社會組織和個人,表現出多元性的特點,由於主體不同,就產生了檔案的不同所有權----分別屬於國家、集體、公共、私人(個人、家庭、家族)所有;2、檔案的來源渠道是不同主體所從事的不同的社會活動,表現出檔案內容的廣泛性特點。

五、檔案的基本屬性:原始記錄性。1、原始性:檔案是當時、當地直接形成於立檔單位職能活動(社會實踐)過程中的歷史產物,不是事後編造數據文字。記錄性:從內容上看,檔案所記載的是當時、當地、當事人發生、發現的事物和行為的過程、結果;從形式上看,檔案原件具有不可替代的辦文特徵和時代特徵。

六、檔案的價值性。價值性即有用性。檔案有兩種基本價值:1、歷史憑證價值,從檔案的基本屬性和檔案的內容、形式特徵看,檔案是真實可靠的,具有法律效力;2、情報信息價值(或稱參考價值),從檔案的信息儲備和所反映的內容來看,檔案信息可供各項工作借鑑、參考。體現檔案基本價值的主要作用有六個方面:

A. 機關工作的查考憑據;

B. 生產建設的參考依據;

C. 政治鬥爭的必要手段;

D. 科學研究的可靠資料;

E. 宣傳教育、文化建設的生動素材;

F. 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律證據。

七、檔案形式的多樣性。表現在:1、記錄方式,有文字書寫(刻鑄)、圖表繪製、聲像攝錄、電子數碼等;2、閲讀方式,有直讀的、機讀的;3、載體形式,古今中外形式多樣,如甲骨、泥板、金屬器皿、巖石、竹木、布帛、羊皮紙、紙張、膠片、磁介質、金屬片等。從檔案形式的多樣性中我們可以看到,檔案是隨着社會生產力和科技水平的提高而演變進步的。由於人類社會發展共同規律的支配,中外檔案經歷了大致相同的演變發展過程,即:最初由自然物作為記錄材料,後來發展到以紙張為記錄材料,進而發展為近現代多種新型記錄材料的檔案。檔案的這一演變發展過程,反映了社會的進步和發展。

八、檔案工作的基本原則。《檔案法》指出:我國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guǎn lǐ的原則,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便於社會各方面利用"。統一領導、分級guǎn lǐ是我國檔案工作的guǎn lǐ體制,有三層含義:1.全國檔案工作在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授權各級檔案行政guǎn lǐ機關統一組織、監督和指導;2.國家全部檔案由各級檔案保管機構分別集中guǎn lǐ;3.黨政檔案和黨政檔案工作實行統一guǎn lǐ。維護檔案完整與安全,便於社會各方面利用,是統一領導、分級guǎn lǐ的根本目的。

九、檔案工作的業務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第六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檔案行政guǎn lǐ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事業,並對本行政區域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可見,檔案工作業務指導是檔案行政guǎn lǐ部門的重要職能,也是檔案行政guǎn lǐ的一個重要手段和必不可少的環節。它對推動檔案事業向標準化和現代化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統一領導、分級guǎn lǐ"是檔案工作的基本原則,全國檔案事業由國家檔案局掌管,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各地方檔案工作由各級檔案事業guǎn lǐ機關分層負責地進行guǎn lǐ,結合本地區情況,制定本地區檔案工作的規則、制度和辦法,指導和監督、檢查本地區的檔案工作。

十、檔案工作業務指導的基本含義。檔案工作業務指導,是指由國家檔案法規授權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關於檔案工作的法規對所轄範圍內的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及個人在檔案事務方面的指導。其基本含義有以下幾個方面:1、檔案工作業務指導是一種法定的檔案guǎn lǐ活動,而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指導活動。各級檔案行政guǎn lǐ部門和有下屬單位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的檔案部門或檔案工作人員是由國家頒佈的法規授權執行檔案工作業務指導任務的。對於這些單位來説,檔案工作業務指導既是一種權力也是一種職責。2、檔案工作業務指導必須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檔案工作法規為依據。這是由中國共產黨在長期的革命鬥爭和社會主義建設中所形成的領導地位所決定的,是由我們國家的社會主義性質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檔案工作基本原則所決定。不依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檔案工作法規,檔案工作業務指導就會迷失方向,就不能很好地貫徹執行"統一領導、分級guǎn lǐ"的原則。3、檔案工作業務指導是以檔案事務為內容的,而不是對其他工作的指導。4、檔案工作業務指導主要內容包括:①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內各種門類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開發利用工作和檔案、檔案工作的guǎn lǐ;②檔案館工作;③檔案行政guǎn lǐ部門的工作;④檔案學會、協會、協作組織的工作;⑤檔案理論與科學技術研究、檔案教育、檔案工作人員業務技能培訓、檔案宣傳出版等。

十一、檔案工作業務指導的原則。檔案工作業務指導的原則,是檔案工作業務指導規律的體現。人類社會的實踐活動能否取得成效,取決於它是否符合客觀規律。檔案工作業務指導也不能例外。檔案工作業務指導的規律,存在於它的各項活動過程之中,它是廣大業務指導工作者應當自覺遵循的規範和準則。1、統一指導原則。統一指導原則是檔案工作業務指導的首要原則。要正確執行這一原則,必須依據黨和國家的戰略發展規劃、戰略部署和方針、政策,加強檔案事業的規劃的制度建設,強化組織協調和監督能力;必須建立分層次、分專業的檔案業務指導工作的體系和網絡,配備與其工作相適應的工作人員;在指導的組織和力量配置上,應既有合理的分工,又有統一的指揮。2、總攬全局原則。總攬全局原則是系統整體思想在檔案工作業務指導上的體現。就是要求檔案工作業務指導部門及其人員用系統的觀念考察和處理問題,正確處理全局與局部、局部與局部之間、塊與條之間的關係,把指導工作的各個方面有機結合起來,從全局或整體上提高指導工作的效率。3、分級指導原則。分級指導原則的提出,是由兩個因素決定的。一是由指導的寬度所決定的。即在一個指導系統中,指導者能夠直接指導的部門和單位在數量上總是有限的。二是由檔案工作的基本原則決定的。我國檔案工作的基本原則是"統一領導,分級guǎn lǐ"。檔案工作業務分級指導的原則正是"分級guǎn lǐ"的體現。各級指導者應根據統一的行動規範,儘可能發揮自己的主動性與創造性。4、分類指導原則。分類指導原則,是指在檔案工作業務指導中,要區別不同情況,提出不同要求,採取不同的措施和方法,不搞"一刀切",以增強其針對性。這是由檔案工作及指導對象的差異性與不平衡性所決定的,是遵循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思想路線的具體體現。5、重點指導原則。重點指導原則是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的觀點在檔案工作業務指導中的具體運用。其內容是指檔案工作業務指導部門及其人員在一定時期內,圍繞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或檔案事業發展中的基本間題、關鍵環節而開展業務指導工作,以帶動檔案事業其他方面工作的發展。亦稱"抓重點"或"抓中心工作''。6、調動人的積極性原則。檔案工作業務指導的雙方都是人。馬克思主義的政治經濟學認為:人是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因素。因此,調動人的積極性應是檔案工作業務指導的一條重要原則。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檔案行政組織要調動業務指導人員的積極性;另一方面是檔案工作業務指導人員要調動被指導對象的積極性。

十二、檔案工作業務指導與檔案行政監督的關係。檔案工作業務指導和檔案行政監督同屬於檔案行政guǎn lǐ的法定職能,彼此互相配合、互相依存。即:行政監督工作為業務指導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業務指導為有效開展行政監督工作提供理論、技術與方法的保證,也為行政監督提供新經驗、新情況。然而,它們之間的區別也是明顯的,主要表現在:着眼點與作用不同;guǎn lǐ方法與範疇不同;工作程序與強制性不同。當前,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認識上的偏差。一方面檔案法規的實施缺乏嚴格的監督作保障,給業務指導增加了難度;另一方面檔案業務指導負擔過重,由於缺乏監督環節,業務指導的效果不太理想,"投入產出比不高"。因此,強化檔案行政guǎn lǐ部門的監督職能,提高檔案行政guǎn lǐ幹部的監督意識,正確處理業務指導與檔案行政監督的關係對推動業務指導的發展和效益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十三、檔案業務指導主體與檔案業務指導對象的關係。業務指導主體是指依據國家法規並經授權的檔案工作業務指導人員;指導對象是指被指導人員。主體與對象是指導和被指導的關係,要想起到最佳的業務指導效果,就必須充分調動雙方的積極性。要調動業務指導人員的積極性,必須做到:首先是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幫助其樹立牢固的專業思想,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其次是貫徹執行職、權、責、利相統一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和業務指導人員的情況確定工作崗位,劃清職責範圍,實行崗位責任制和目標guǎn lǐ,並委以履行其職責的一定權力,放手讓其工作,加強檢查考核,做到獎優罰劣;其三是在制定規劃和規範、標準或作出重大決策時,要請業務指導人員參加並尊重他們的意見。要調動被指導人員的積極性,首先,要求檔案工作業務指導人員態度誠懇,平等待人;滿腔熱忱,悉心指導;講究方法,加強針對性。同時要虛心學習,善於發現被指導人員的積極因素,尊重其創新精神;對於他們所創造的新經驗和好的做法,要幫助他們進行總結,必要時加以推廣;對於他們工作中的阻力和困難,要幫助呼籲解決,提請地區或單位領導及有關部門重視支持他們的工作;及時組織開展檢查評比活動,對湧現出來的先進人物、先進事蹟進行表彰和宣傳,形成競爭和激勵機制。

十四、不利歸檔原則。檔案法第10條規定:"對國家規定的應當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按照規定,定期向本單位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移交,集中guǎn lǐ,任何個人不得據為已有。國家規定不利歸檔的材料,禁止擅自歸檔。"注意後面一句,國家規定不利歸檔的材料,禁止擅自歸檔。到底哪些是不利歸檔的材料,沒有明説。再查檔案法實施辦法。沒有相關內容。實施辦法對檔案法第10條前半段有所解釋,對後半段毫無解釋。再查其它一些資料,比如機關文件材料歸檔原則與保存期限規定,也沒有相關內容,對哪些不歸檔有所説,但不歸檔不是不利歸檔。所以竟是有點語焉不詳的意思。

十五、檔案工作人員。檔案法第9條:檔案工作人員應當忠於職守,遵守紀律,具備專業知識。前半句是職業操守,後半句是職業技能。但是到底要求具備怎樣程度的專業知識,又是沒有明説。在檔案法實施辦法中也沒有再進一步的説明。在寧波市檔案工作條例中有稍微具體一點的説明,看來寧波市的ren da注意到了咱們的檔案法關於這一點描述得太籠統,它的第十二條這樣説:檔案工作人員應當忠於職守,遵守紀律,具備專業知識,取得崗位資格證書。檔案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享受與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同等的待遇。多了兩句,一是要求取得崗位資格證書,二是提出檔案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應該與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相同或相近(它用同等,同等者,就是同一檔次的意思)。包含了兩個意思,一個是寧波市的檔案工作人員是要求有資格證書的,這個資格證書聽其名字同律師執業資格證書倒是相近,不知考試與獲得是不是同樣嚴格?而全國其他地區的似乎用不着資格證書(而律師資格證書是全國統一考試的,看來這個證書怎麼地都是要差一截了);二是強調檔案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應與其他專業人員一個檔次,這反過來就意味着,目前檔案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比其他專業人員還是要差一點,要不就無須強調。

十六、兼職檔案guǎn lǐ人員。檔案法對檔案工作人員要求怎樣程度的專業知識沒有明確規定,寧波市ren da看到了這個問題,所以寧波市檔案工作條例對此作了規定,要求具備崗位資格證書。但兼職檔案guǎn lǐ人員呢?寧波市檔案工作條例也沒有規定。同樣是法律,安全生產法就對工作人員的專職與兼職有詳細的規定。看來檔案法比安全生產法到底是差了一點,安全第一嘛。

不覺檔案法已經學得差不多了,時光匆匆,夏日難得一片閒,我們更應珍惜時光才是。也許等到30週年的時候,我們再來進一步繼續今日未竟的研究與探討?

法學心得體會 篇8

税法是我們學會計專業必須掌握的一門課程,還沒接觸它之前,就聽別的會計科目老師説過税法的重要性與它的難度,通過這學期的學習,在老師的帶領下確實掌握了一些技巧和方法。

税法這課説句實話很枯燥無味,零零總總的會計科目,各種税率,徵收方法等,條條框框太多,剛開始時上課時真的讓人提不起精神,還有老師教書有他自己的一套方法,用圖形合理的解釋,使人很快就能明白,比看那密密麻麻的文字讓人好理解,使抽象變得更形象。

通過税法的學習讓我進一步知道會計人員的重要性,,使我懂得了如何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怎樣公平公正地做好納税工作,使我在將來要從事的會計工作中懂得不斷加強和税務人員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及時瞭解税收的優惠政策,使企業利潤最大化。同時做個知法守法的好公民。經過這次學習,使我更深刻地瞭解了新税法的內容,根據新税法的要求,調整一些不規範的會計處理方法,規避税務風險;使我在今後的工作中,不斷做好會計處理和税收銜接中的細節問題的同時,懂得不斷提高自己專業水準,以便把工作做得更好;使我對所從事的工作有了深刻的瞭解,開闊了視野,拓寬了思路,税務知識得到了充實和提高。在今後我一定將學以致用,把新的業務知識真正運用到實際的工作和學習中去。

我學習税法最主要的心得是要想把税法學好還是要多做習題,只有在做的過程中才能找到問題,發現問題,要理論結合實際,才更有助於我們記住。税法是一門文理兼有的學科,它既要求我們有一定的數學基礎,同時由於它是法律性學科,當然要求我們具有良好的記憶能力。在學習的過程中我還發現有些法律條文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會隨着人們對現實的認識不斷改變,這就要求我們要經常留意這方面的信息,以便於與時俱進。

法學心得體會 篇9

針對的管理問題:

只靠領導來管理是多數企業的管理現狀。但領導管理往往比較粗放,不夠細緻。如何調動大家的積極性,減少對領導的依賴,讓人們互相管理,少靠行政命令,多靠流程推動,這是橫向控制法要解決的核心問題。

一、做、管分離

工廠的事情是橫向發生的。説到底就是物的流動過程,從採購物料到物料入庫,再到車間領料、生產。採購、倉庫、車間是平行單位、平級部門,採購員不是倉庫的領導,倉庫管理員也不是車間的領導。物料是在平行部門之間流動的,事情是在平行部門之間發生的。

所以,要懂得在平行部門之間建立管理和被管理的關係。

學會管事,就要懂得把企業的各個部門分為兩大類:

一大類是作業部門,包括業務、採購、倉庫、生產、開發。沒有業務部門,企業就不知道該生產什麼;沒有采購部門,企業就沒有原料可加工;沒有倉庫,原料和產品無處存放;沒有生產部門,則根本不存在生產。所以,這些部門都是作業部門。作業部門的意思是,沒有它們產品就生產不出來。

而像計劃部、品管部、人事部、財務部這一類的部門,沒有它們生產照樣進行,東西也照樣做得出來。很多企業在規模尚小時就沒有這些部門。但為什麼又要設立這些部門呢?管理學上把這類部門叫職能部門,職能指的是管理職能。也就是説,這類部門是做管理的,是管事情的。

作業部門做事,管理部門管事。要把做事和管事分開,做歸做,管歸管,不要讓做事的去管自己做的事。

目前企業管事有兩種方式:

第一,用管人的方式去管事,靠行政化的方式縱向管。比如採購員由採購經理管,品管員由品質經理管。我經常問品質部經理:你知道來料檢驗員現在在幹什麼嗎?他不知道。所以,用行政化的方式管不住細節。

第二,做事的人自己管事。採購員自己管自己,下單、跟催等都是自己管。自己做,自己管,有幾個人能管好?沒有誰願意把自己搞得那麼緊張。

所以,靠上級管、自己管都不是辦法,要懂得靠平行部門來管事情。

平行部門管事就是橫向控制。這個方法叫橫向控制法。

二、橫向集權

橫向控制的前提是要橫向地、在平行部門之間對權力進行分配,比如説採購物料,要把決策權給物控員,執行權給採購員。物控員和採購員這兩個崗位是平行的,把權力切開,各拿一半。權力被一個人完整地拿着容易導致不負責任,甚至腐敗。

計劃也是一樣,生產部門該做什麼、做多少,是由計劃員負責,具體執行由車間負責。車間和計劃部門是平行的,並不是上下級關係。

所以,權力要平行來分配,事情的控制要橫向來進行。

廣東聖球這個企業就是這樣改過來的。這個企業以前沒有計劃部門,業務部門接到訂單後直接轉給生產部門,由生產部門自己安排,自己約束自己,做事和管事沒有分開。結果是訂單要求的產品經常不能被及時生產出來。

除了自我管理外,這個企業還有一定的行政管理,一個生產總監統管着計劃、採購、生產、人事等各個環節。因為他管的人和事都很多,最終都管不到位。

所以,該企業在管理變革以前,存在自我管理和行政管理這兩種方式。

我曾經問過那位權力很大生產總監:你簽字審批某個物料該不該買時,真的瞭解庫存狀況嗎?他説不可能詳細瞭解。我又問:採購下了單以後,你真的知道物料什麼時候可以回來嗎?他説不敢肯定。

一個生產總監管這麼多事肯定管不到細節。所以,要把他的職能分一部分出來。分工是為了效率更高。讓這位生產總監管好下面的人就行了,事情另外找人來管。

為了把事管住,我們諮詢公司做的第一個動作就是設立計劃物控部。

這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很多企業也有計劃物控部,但往往起不到應有的作用。所以,首先要明白成立計劃物控部的目的是什麼。答案是:克服車間盲目生產的狀況;也就是説,計劃物控部的成立有沒有效果,關鍵是看它有沒有生產的計劃權。如果成立計劃物控部以後,生產還是由車間説了算,就形同虛設了。計劃物控部起的作用就是把生產的決策權和執行權分開,一定要有權力才有作用。

計劃物控部成立以後,橫向控制的不僅僅是生產部門,還包括倉庫、採購等部門。倉庫該收什麼物料、發什麼物料,由計劃物控部來決策和指揮,倉管員負責執行。對採購員也是如此。

以前業務部將客户訂單直接給到採購員,採購員自己來決定買什麼、買多少。但是成立計劃物控部以後,物料購買的決策權歸到了計劃物控部們,採購員只有執行權,負責下單?行。

計劃物控部的成立對業務部門也進行了管理。以前業務部門是拿到客户訂單以後就直接答應客户的交貨期了,基本上是客户説多長時間即是多長時間,不管能不能做出來。結果是經常失信於客户。現在成立了計劃物控部,企業規定業務部門不能直接回復客户了,必須由計劃物控部召集相關單位做好評審以後,才能夠回覆客户。這就限制了業務部門直接回復客户交期的行為。

成立計劃物控部限制了業務部、採購部、倉庫、生產部的行為,限制它們,就是它們被剝奪了一部分權力。所以,計劃物控部的成立,絕對不僅僅意味着新增了一個部門,而是意味着業務、採購、倉庫、生產部門的權力將受到削弱。這些部門的一部分權力都將拿出來,集中到計劃物控部裏,由計劃物控部來行使;最終,使計劃物控部與業務、採購、倉庫、生產部門形成分權和制約。

這種制約是橫向的,因為計劃物控部與這些受制約的部門都是平級的關係。它制約的是事而不是人,對這些平級部門擁有管事權卻無管人權。

法學心得體會 篇10

橫向控制法的核心是,企業的具體事務從領導的權力中分離出來,用流程化的方式進行標準化的管理。

企業的具體日常事務是指接單、做計劃、買物料、出貨等,這些事情不應該由領導管,而應該由流程管。很多企業的廠長在做計劃、審批發物料等,這是不應該的。

“把企業的具體事務從領導的權力中分離出來”,是指在這些具體的事情上要限制領導的權力,分離是限制。廠長不能做計劃,不能管收發物料,不能管加工物料。因為廠長是領導。

讓領導管事不是不可以,但前提必須是每一件事都認真管。很多企業的廠長在採購單上簽字的時候,並不清楚倉庫到底有沒有物料,那麼,他認真也可以,不認真也可以;他高興就認真管,不高興就不認真管,隨心所欲。與其這樣,還不如把這件事情從領導的權力中分離出來,事情不歸他管。

確定從哪裏開始?從規矩開始。定了的規矩就不能違反,這就叫做控制。

所以,要限制變通,就要從限制領導的權力開始,在流程管理的範圍之內,應該讓領導的權力受到限制。因為領導的身份特殊,只要他能介入,好多事情就不確定,他可以這樣拍板,也可以那樣拍板。

限制了領導的權力以後,是用流程化的方式進行標準化的管理。流程化方式的核心就是流程前後的崗位互相管理。做橫向控制的關鍵就在這裏。

一定要讓企業中流程的前後崗位之間擔負起管理和被管理的職能來。也就是説,一定要讓企業裏那些不是領導的管理崗位發揮作用,這是關鍵。讓物控員控制採購員,物控員是採購員的前工序,採購員是物控員的後工序;讓倉管員監督採購員,倉管員是採購員的後工序,就是讓他們這樣互相監督。這就是流程式管理的基本規則。

要做好橫向控制,就要懂得將權力橫向分配,而不是縱向分配。權力怎麼橫向分配呢?以物控員、採購員、倉管員為例,這是根物料鏈條,那麼,就要讓物料購買的決策權歸物控員,執行權歸採購員,監督權歸倉管員、品管員,把一個權力分成三個部分。很多企業採購員擁有了這三個權力,那麼,他想賣多少就買多少,想什麼時候買就什麼時候買,質量不合格誰也不去管他。表面上看,誰都可以給採購員下采購指令,但其實一切由他自己作主,誰的權力大或者誰和他的關係密切,他就先買、先跟催誰所需要的,管理一定沒法做。另外,採購員擁有了這三個權力後,很容易產生腐敗。

所以,決策權、監督權不能在採購員手裏。很多企業物料能不能及時回來,是採購員自己監督自己。

中小企業很多的管理崗位都是自己監督自己,管理肯定做不好。

那麼,就要倉管員監督採購員。倉管員要是不負責任呢?財務人員就可以監督倉管員。因為財務部門付錢的時候就知道倉管員是多收了還是少收了,多收了財務部門不付款,處罰倉管員。這叫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所以,要給這些不是領導的管理者以權力。

法學心得體會 篇11

《代表法》是我國第一部促進和規範人大工作的專門法律,這部法律頒佈到現在已經是20xx年了,20xx年、20xx年作了兩次修正,20多年來的實踐證明,《代表法》是各級人大代表行使當家做主權利的“當家法”,是各級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職責的“指南針”,是各級人大代表執行代表職務的“護身符”,是一部具有中國特色的人大代表工作的“基本法”。認真學習貫徹《代表法》,對於貫徹落實黨的精神,進一步堅持和完善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推進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保障人民當家做主,促進經濟建設、改革開放和社會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首先解讀《代表法》的主要內容:

(一)關於人大代表的性質、地位、作用

1、人大代表的性質。人大代表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代表。人大代表的性質是由國體和政體的性質決定的,我國的國體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國家這一性質決定了國家的一切權利屬於人民,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但是在我們這麼大的一個國家,人人直接參與行使國家權力肯定是不現實的,至少目前還不具備這種條件。因此,廣大人民羣眾只能通過直接選舉或間接選舉的方式,按照法定程序選出自己的代表,組成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人大代表具有鮮明的法律性和人民性。

2、人大代表的地位。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代表法》規定,地方各級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全國和地方各級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憲法和法律賦予本級人大的各項職權,參加行使國家權力。這就從國家法律的高度確定了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和法律地位,是一切組織和個人必須尊重和維護的。從人大代表產生的方式看,各級人大代表都是經過嚴格的法律程序,按照法律的有關規定選舉產生的。人民把自己的權力,依法委託給自己選出的代表來行使。這就使得代表的地位為法律所確認,為法律所保護。不經過必要的法律程序,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剝奪代表的法定職務。人大代表與企業職工代表、農村基層代表、城市社區居民代表等代表性有很大的區別。人大代表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長遠利益、整體利益作為代表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

3、人大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在經濟、政治與其他方面的社會生活中,發揮着重要作用。具體來説,代表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參與決策作用。法律賦予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相當廣泛而重要的權力,無論是對“一府兩院”監督或對組成人員的任免,還是對重大問題的決定,都要通過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實現。而這些決策性權力的實現,都是通過代表投票來完成的。人代會期間人大代表對政府工作報告、計劃報告、財政報告、人大會工作報告、法院工作報告和檢察院工作報告及各項議案的審議、表決,都體現了人大代表參與決策的作用。二是監督協助的作用。人大作為一個整體對“一府兩院”的監督權力,是通過每一個代表在大會期間的工作和最後的決策行為來完成的。如代表對政府工作報告的審議和表決,對財政預決算的審議、修改表決,對政府組成人員的選舉通過,實現了人大對政府的監督權力,反映了代表的監督作用。代表在生產、生活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協助本級人民政府推行工作,體現了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權力機關和執行機關的總目標是一致的,協助和監督密不可分,監督工作本身也體現了一種協助作用。三是橋樑紐帶的作用。人大代表來自人民、服務於人民,紮根於人民羣眾之中,與人民羣眾有着天然的、緊密的聯繫。代表在人代會期間和閉會期間,認真履行代表的職責,一方面體察民情,反映民意,另一方面宣傳動員,組織發動,做到下情上達、上情下達,可以起到黨和國家聯繫人民羣眾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四是模範帶頭作用。這是人大代表的先進性所要求和決定的。代表要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社會活動中,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努力做好代表工作和本職工作,並自覺接受原選區選民或原選舉單位的監督。只有這樣才能執行好代表職務,真正發揮好代表作用,也才能得到人民羣眾的信服和擁護。

(二)關於代表的權力和義務

為增強代表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執行代表職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修改後的《代表法》增加規定代表享有七項權力:①出席本級人大會議,參加審議各項議案、報告和其他議題,發表意見;②依法聯名提出議案、質詢案、罷免案等;③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④參加本級人大的各項選舉;⑤參加本級人大的各項表決;⑥獲得依法執行代表職務所需的信息和各項保障;⑦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同時,《代表法》還規定代表應當履行七項義務:①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祕密,在自己參加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②按時出席本級人大會議,認真審議各項議案、報告和其他議題,發表意見,做好會議期間的各項工作;③積極參加統一組織的視察、專題調研、執法檢查等履職活動;④加強履職學習和調查研究,不斷提高執行代表職務的能力;⑤與原選區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和人民羣眾保持密切聯繫,聽取和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⑥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廉潔自律,公道正派,勤勉盡責;⑦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代表要正確處理行使權力和義務的關係。權力和義務是相互依存的,法律賦予人大代表多方面的權力,代表同時也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這種權力和義務都是法定的,不是個人賦予的,不能被任何人剝奪,也不能隨意放棄自己的權力,放棄就是失職。比如説,人大代表審議報告議案時一言不發,選舉和表決議案決議時不投票,那是對人民利益不關心的表現,都屬於失職行為。

(三)關於代表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期間的工作

按照《代表法》規定,代表在大會期間的職權主要包括出席會議權、審議權、提出議案權、選舉權、表決權、詢問權、質詢權、罷免權、提出組織關於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的權力和提建議權等10項職權,在工作實踐中,關鍵要行使好五項職權。

1、行使出席人大會議權。《代表法》第七條規定“代表應當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代表因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會議的,應當按照規定請假。”這即從法律上肯定了代表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權力,也是對代表的一種約束和督促。《代表法》第四十九條還專門做出了“未經批准兩次不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終止其代表資格”的規定。

2、行使審議權。審議權就是對會議議題進行討論、發言的權力。審議權的範圍是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職權的範圍。人大代表行使審議權時應注意以下三點:①要明確審議工作的性質,特別是審議“一府兩院”工作報告等,是對“一府兩院”進行監督的重要手段,不能把審議工作變為學習文件,領會精神。②對審議的問題要有必要的調查研究,做到知情知政,這樣審議才可以有的放矢,才能提出真知灼見。③要實事求是,切實維護國家和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對不清楚的問題,要向有關部門提出詢問。對於符合實際的情況,要敢於提出審議意見。

3、行使表決權。表決權是代表對交付表決的報告和議案、有關事項表明各種意願(包括贊成、反對和棄權)的權力。表決權集中反映出人大代表對一個問題、一件事情、一種情況和一個議案的態度。在進行投票表決時,代表可以投贊成票、反對票,也可以棄權。代表表決不受法律追究,代表可以自主決定投票。各位代表在行使表決權時,第一要堅持人民羣眾的利益;第二要堅持實事求是;第三要敢於表明自己的態度,不能採取不負責的躲避態度。

4、行使選舉權。選舉權是指各級人大代表選舉由本級人大產生的國家機關領導人員、組成人員以及上一級人大代表的權利。選舉權是人大代表的一項重要職權,是代表人民掌好權、用好權的重要體現。人大代表應以對人民羣眾高度負責的態度和精神,極為慎重地行使好選舉權。

5、行使提建議、批評和意見權。人大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權是人大代表具有依法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有關機關和組織必須研究並負責答覆的權力。無論在人代會期間,還是閉會期間,代表都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內容可涉及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各個方面,但必須實事求是,簡明扼要,一事一議,做到有情況、有分析、有具體意見。有五類問題不應當作為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提出:一是涉及解決代表本人及其親屬個人問題的;二是代轉人民羣眾來信的;三是屬於學術探討、產品推介的;四是沒有實際內容的;五是其他不應當作為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可一個人提出,也可多人聯名提出。對人大代表來説,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是一項重要的權力,是人大代表受人民委託行使當家作主權力的一種具體途徑,也是對行政、審判、檢察等國家機關工作進行監督的一種重要形式。人大代表要珍惜這項權力,充分發揮好代表作用。在人大會議前,緊緊圍繞事關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和羣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深入調查研究,走訪選民,傾聽民聲,反映民意,還可以召集各方面人員開座談會,廣泛聽取意見,把好的建議帶到會議上來,推動區域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

(四)關於代表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活動

代表在閉會期間的活動主要包括參加代表小組活動、進行視察、列席有關會議、提出建議和批評、採取多種方式聽取人民羣眾的意見等五項活動。結合本級人大會工作實際,怎樣依法履行好代表職責,充分發揮好代表作用,關鍵是要開展好“三項活動”:

1、組織代表小組開展代表活動。通過代表小組的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活動,是代表閉會期間活動經常化、制度化的有效形式之一。實踐中,代表小組開展活動的內容主要有:學習、宣傳憲法和法律;瞭解各項法律的貫徹實施情況,聽取羣眾的意見和要求並向人大會或政府反映,參加評議“一府兩院”活動;協助政府為羣眾辦事,解決具體困難和帶動本地羣眾走共同致富道路;聯繫選民,定期走訪選民活動;開展調查研究和參加執法檢查活動;列席有關會議等。在開展活動時,要始終做到圍繞法定的職權範圍並結合當地生產和工作開展代表活動,活動中不直接處理問題。

2、開展視察活動。視察是代表閉會期間活動的一種重要方式,也是開好代表大會和列席本級人大會的一項重要準備工作。按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人大代表進行視察主要有兩種形式:其一是根據本級人大會的統一安排來進行的。其二是人大代表持代表證就地來進行的。無論哪種形式,人大代表進行視察的目的,都是為了瞭解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情況。代表視察要抓住重點,選好視察題目,視察的內容要有針對性,目標要明確,題目要選準。要選擇那些羣眾普遍關注的、涉及到人民羣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以及全年和階段性的重點工作進行視察,也要重視對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的視察。視察結束後,要指出有關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向人大會反映,交“一府兩院”研究辦理並反饋。代表視察不直接處理問題。

3、採取多種方式聽取和反映人民羣眾的意見。這是人大代表在閉會期間開展活動的最基本、最經常的活動形式。實踐中,聽取和反映人民羣眾意見的方式主要有:每次人代會閉會後,及時向所在單位和羣眾傳達大會精神;開展專題調查,圍繞人代會議案的提出和審議,結合人民羣眾關心的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通過座談會等形式,向人民羣眾宣傳法律和決議、決定的內容,瞭解貫徹實施情況;在視察活動中,在自己參加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隨時注意聽取人民羣眾的意見和建議並向人大會反映,督促相關單位限期整改落實。

(五)關於代表執行職務的保障

代表依法履行職責、開展有關活動,需要國家和社會提供一定的保障,使他們能夠自由、方便、有效地行使職權。《代表法》在總則中明確規定,國家和社會為代表執行職務提供保障。第四章共十四條從四個方面對人大代表執行代表職務提供保障作了規定,這就是:司法保障、時間保障、物質保障和組織保障。其中,司法保障又包括言論免責和人身特別保護。

1、司法保障

①言論免責。在西方,言論免責是指議員在議會內的發言、表決以及依議會之授權而發表的報告、文件不受追究的權力。1982年我國憲法第一次確立了言論免責原則。《代表法》第31條規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會各種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設定言論免責,其目的就在於保障代表在人民代表大會各種會議上排除後顧之憂,暢所欲言,自由表達自己真實的意見,充分反映人民的意願,不至於因害怕被追究法律責任,想説而不敢説,甚至違心地發言和表決。

②人身特別保護。《代表法》第32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非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許可,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非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審判。如果因為是現行犯被拘留,執行拘留的機關應當立即向該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對縣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如果採取法律規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應當經該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按照這些規定,在對代表實施逮捕、刑事審判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性措施時,必須經過法定的特殊程序。

對人大代表賦予人身特別保護的權力,目的有二:一是保證代表安全地、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權力,依法履行職責,排除可能出現對國家權力機關工作的干擾和破壞,維護國家權力機關的權威;二是防止司法機關為規避權力機關的監督而濫用職權,對人大代表進行打擊報復和非法追究,實施人身迫害或政治陷害。

2、時間保障

為人大代表行使職權提供必要的時間保障,並把這種保障通過法律加以確認,是我國代表制度的一個特點。《代表法》第33條對代表活動的時間保障作了一個原則性的規定,即“代表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參加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常務委員會安排的代表活動,代表所在單位必須給予時間保障”。

3、物質保障

人大代表的主要經濟來源,基本上是源於其本職工作,而不是代表職務。為了保證代表不至於因履行代表職務而蒙受經濟損失,《代表法》對人大代表執行代表職務規定了相應的物質保障。主要有以下形式:(1)代表執行代表職務時所需的各種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由本級財政開支。(2)代表在平時開展代表活動,其所在單位按正常出勤對待,享受所在單位的工資和其他待遇。(3)無固定收入的代表,要根據實際情況由本級財政給予適當補貼。

4、組織保障

組織保障就是指人大會通過一定的組織形式,對本級人大代表在閉會期間的活動進行合理安排,保障其更好地發揮作用。《代表法》規定對人大代表的組織保障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人大會要加強同本級人大代表的聯繫,要為人大代表執行代表職務創造、提供必要條件,縣級以上各級人大會的辦事機構應當為代表執行代表職務提供服務。

(2)規定國家和社會、一切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代表的權力,支持人大代表執行代表職務。如果發生組織和個人阻礙和干涉代表執行代表職務的情況就要根據發生的具體情況分別給予相應的處分或處罰。

(六)關於對代表的監督

代表作為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要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就要接受監督,不受監督的權力必然會導致腐敗。對代表的監督有兩個方面:

1、對代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看是否依法行使職權,是否代表人民利益,是否參加代表活動,是否聯繫人民羣眾,是否發揮了代表作用。

2、對代表道德品質進行監督,看有無違法亂紀,有無以權謀私,有無品行不端。

新修改的《代表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代表應當正確處理從事個人職業活動與執行代表職務的關係,不得利用執行代表職務干涉具體司法案件或者招標投標等經濟活動牟取個人利益。至於監督方式可以向選民述職,接受選民詢問等。

第二、勤於實踐,努力做合格的人大代表

1、政治上要成熟。首先要強化黨的領導至上的意識,思想上要明確地方人民代表大會是黨領導下的國家機關,它依法行使職權的過程,就是把黨的主張變為國家意志的過程。二是在人代會及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中,要堅決貫徹黨委的意圖。三是在日常活動中,要明確人大盡管同“一府兩院”性質、職責、分工不同,但根本目標是一致的,都是為了實現黨委確定的工作目標和工作重心,都是為了一方的改革、發展和穩定,都是為了推進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

2、思維上要科學。各位代表必須明確,人大代表是由選民選舉產生的,每位代表都代表着一定數量選民的利益和意志,代表活動不是個人行為,代表要對選民負責,受選民監督。人大代表要更好地為民服務,就必須強化代表意識,要認真參加人民代表大會,參加各項審議、選舉活動,要積極參加閉會期間的活動,密切聯繫選民,善於將大多數人的分散、無系統的意見,經過分析、研究,上升為集中、系統的意見,不斷提高代表議案的質量,更好地協助“一府兩院”做好各項工作。

3、行為上要嚴謹。人大的一項重要職權,就是保證憲法和法律在本區域的貫徹執行。因此,學法、守法、護法是人大代表的天職。作為人大代表,一定要強化法律至上的意識:一是決不能有特權思想,要做遵紀守法的模範,用自己的模範行為帶動全體公民學法、懂法、用法,絕不能做有損人大形象的“特殊代表”;二是要勇於維護法律尊嚴,大膽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三是廣泛地宣傳法律,推動依法治區的進程。

4、工作上要創新。人大代表首先在觀念上要與時俱進,善於學習,做學習型代表,用正確的世界觀和科學知識武裝自己,在致富觀念、就業觀念、教育觀念乃至婚育觀念等方面,都要適應新形勢,為廣大羣眾作表率。其次,工作上要與時俱進,在本職工作中要開拓創新,不斷創造新業績;在發揮代表作用中,要在遵循法律規定的前提下,積極探索為民代言、為民謀利的新途徑和新舉措。

5、作風上要務實。堅持勤政廉潔,反對以代表的身份搞謀私、腐敗的不正之風活動,做廉潔勤政的模範。不可否認,有極少數爭當代表是從一己出發,或是為了個人的政治榮譽、政治待遇,或是為了給自己的企業增添光環、擴大影響,或是為了給自己增加一道護身符,很少想到當了代表如何為人民羣眾謀利益,這樣的代表不僅玷污了人大代表的形象,而且傷害了廣大選民的感情。因此,我們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要把受人民委託、為人民代言,作為自己莊嚴而神聖的政治使命,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要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潔身自好,廉潔奉公,無私奉獻,認真履行人大代表的職責和義務,切實做一個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的合格代表。

以上是本人再次閲讀《代表法》的些許學習心得與體會,我想字行之間已有一個代表該做什麼而又不該做什麼有了詮釋,相信有緣人一定從文中也體味到了《代表法》立法之本。作為一名代表如何緊密結合本職工作,就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和羣眾普遍關心的社會問題,積極建言獻策;如何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依法履行職責的能力;如何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深入開展"調結構、促發展、訪民意、惠民生"等活動中,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的模範帶頭和示範引領作用,推動區域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新跨越推波助瀾應是代表的當仁不讓!

法學心得體會 篇12

從每年公佈的合格率可看出,税法是相對簡單的一科。公認税法有如下特點:題量大、綜合性強、重點突出、操作性強。結合這些特點,我是按照下面要點學習:

1、從思想上重視税法。雖然相對簡單,但畢竟是注會的考試,要想合格就得給予應有的重視,下一番功夫。我在20xx年就是過於自信,輕視了税法,時間精力投入不夠,導致兩分飲恨。

2、以教材為根本。注會考試的惟一根據就是教材,不管是輔導資料還是輔導老師,任何與教材不符的説法都要否定。另外,對於教材中一些細微知識不必過於深究,別鑽牛角尖,教材往往是摘選法規的部分而非全部,大可不必每學到一個政策就去查找其出處的文件,太浪費時間,等考完後再慢慢研究也不遲。由於考試的知識點覆蓋面非常廣,章章有考題,這就要求全面掌握教材,不放過任何一章一節,怎樣做到呢,方法就是看教材,多看幾遍,兩三遍不能記住的話,就再兩三遍;我看教材不下十遍,以這樣一種對教材的熟悉程度去參加考試會輕鬆很多。

3、要突出重點。輔導老師常説,誰都能押税法題,因為主觀題只可能出在兩大重點,流轉税與所得税。這就是税法的重點,一定要徹底掌握,不留死角,任何一個知識點的遺漏都可能造成致命的打擊。這兩大税類可以多聽葉青的課件,多來幾遍,自然就理解了。

4、多做題。當然前提是學好教材,税法的題量是很恐怖的,一般很難從容答完全部試題,原因就在於我們的答題速度不夠快,不是説我們的速度慢,而是達不到税法考試所要求的速度。要解決這個問題,方法只有一個,多練。習題、模擬題、歷年考題一樣都不能少。抽出那麼一段時間, 搞搞題海戰術,以提高答題速度。我今年僅模擬題就做了不下二十套,大大鍛鍊了自己的答題速度。去年我主觀題沒有一題做完整,東一問西一問的答,結果只能潰敗;今年就不一樣了,順利答完全部試題(除一道沒把握的判斷題沒做),還有十分鐘檢查的時間。

5、進入考場幾點注意事項。重視客觀題,這五十分不把握好,就很難合格了,一要速度二要準確,兩者缺一不可,客觀題必須多練,可在考前突擊訓練;切記在進入主觀題之前,一定把客觀題答案塗到答題卡上,否則很可能是做無用功。主觀題則一定要講究策略,其實很簡單,就是先做外資所得税,再做內資,原因就不用説了吧。

法學心得體會 篇13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以下簡稱《代表法》)於1992年4月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並頒佈實施,對人大代表的性質、地位、作用、職責等做了明確規定,各級人大代表執行職務,主要的法律依據就是《代表法》。到目前為止,《代表法》總共作了三次修改,最近一次修改是20xx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此次修法是新形勢下加強人大工作,特別是縣鄉人大工作、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重要舉措,是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適應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需要。通過健全地方人大特別是縣鄉人大組織制度和運行機制,完善選舉和代表制度,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

此次修法主要是對代表在閉會期間的工作、活動、執行職務的保障及對代表的監督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其中對代表在閉會期間的活動修改幅度較大,佔修改條文的60%,對代表在閉會期間開展活動提供了法律依據,從法律上、制度上着力解決基層人大依法履行職責、發揮作用以及代表選舉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明確了鄉鎮人大在閉會期間的職權和活動方式。例如: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副主席根據主席團的安排,組織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開展閉會期間的活動;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根據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的安排,對本級人民政府和有關單位的工作進行視察;代表可以持代表證就地進行視察;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加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組織的執法檢查和其他活動;代表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有權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等等。

二是對代表執行職務給予具體保障。例如:代表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參加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安排的代表活動,代表所在單位必須給予時間保障;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情況,應當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報告,並印發下一次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應當予以公開。

三是進一步明確了對代表的監督。例如:由選民直接選舉的代表應當以多種方式向原選區選民報告履職情況。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應當定期組織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向原選區選民報告履職情況。

修改後的《代表法》,極大地規範和促進了人大工作,特別是基層人大工作,為人大代表依法履職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作為一名基層人大工作者,必須認真踐行新的《代表法》,認清肩上所擔負的歷史使命和政治責任,不斷增強代表意識,履行好憲法和法律所賦予的神聖職責,決不辜負人民的期望和重託。

一是確立民生意識。“衙齋卧聽蕭蕭竹,疑是民間疾苦聲”。人大作為由人大代表組成的權力機關,來於人民,就應奉獻為民。人民代表為人民,作為人大代表,就應當有“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意識,認真踐行“一切為了羣眾,從羣眾中來,到羣眾中去”的黨的基本羣眾路線,想羣眾之所想、急羣眾之所急、謀羣眾之所謀。我們應當摒棄人大工作只是立法、監督、任免、決定等的傳統思維,無論是在開會期間,還是在閉會期間,可以就經濟社會發展和關係人民羣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積極向黨委政府提出建議和意見。修改後的《代表法》對此作了明確規定,特別是對代表在閉會期間工作、活動的規定,為代表在閉會期間開展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撐。

二是強化監督意識。監督權是人大的四大職權之一,如果監督虛置不落實,就無法樹立人大的威信,難以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其它職權也必將流於形式。因此,作為人大代表,要敢於監督,勇於質疑,善於建議,在執法檢查、質詢問政、建言獻策當中“敢説話,不言怕”,理直氣壯,直言不諱,切實加大對政府及其組成部門監督的力度。要不斷拓寬監督渠道,完善監督程序,改進監督形式和內容,如加強工作評議和述職評議、強化個案監督、開展特定問題的專項調查等,確保人大監督落實處、顯實效。“己不正,焉能正人?”人大代表也應確立被監督意識,主動接受選民或選舉單位的監督,在個人品行、清正廉潔上,在依法執行代表職責上,以身作則,嚴以律己,帶頭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樹立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三是增強法制意識。近年來,在個別地方的人大代表選舉中,出現過不和諧的音符,賄選、操縱選舉、虛報選票、打擊報復等破壞選舉、侵害選民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偶有發生,20xx年底至20xx年初的湖南衡陽市人大代表賄選案震驚中央。這些行為是對法律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公開褻瀆,是對人民意志的侵犯,是對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踐踏。對此,人大代表應引以為鑑,自覺學習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素養,爭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楷模。修改後的《代表法》對代表的權利、義務、職責作了明確規定,作為人大代表,應當牢記使命職責,熟知政策法規,依法用權,樹立正當程序觀念,這是人大代表開展本職工作的職業需要。只有依法辦事,才能保證人大各項工作在法治軌道上穩步前行。

四是樹立進取意識。黨的報告明確提出: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實現這個奮鬥目標,黨的xx屆三中全會針對全面深化改革作了全面部署,xx屆四中全會、五中全會又分別對依法治國和十三五規劃作了專題部署,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更加接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同時,我們也面臨着經濟總量領先下的人均落後,先富起來之後的共富挑戰,資源環境約束下轉變壓力,創新能力與發展需求脱節,世界經濟復甦的不確定性,國內外安全風險疊加交織等系列問題。因此,作為人大代表,特別是邊疆民族地區的代表,在履行好職責的同時,要不斷加強學習,學習國家的黨政方針政策,切實提高自身素質,提高批評、建議質量,為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切不可抱着“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得過且過的心態。如果人大代表自身素質不高,缺乏進取心,就會看事物不全,找問題不準,所提的批評和建議就缺乏力度和深度,達不到有的放矢、切中要害的效果。人大代表應當與時俱進,加強學習,要善於汲取新知識,總結新經驗,探索新途徑,在提高自身綜合素質上下功夫。只有這樣,代表工作才能及時適應形勢的變化,不斷開創新局面。

法學心得體會 篇14

8月8日至10日我有幸參加了日照市第二期規範漢字書寫骨幹教師培訓班,在培訓中,我們聆聽了北大書法博士姜棟、湖北美院書法教研室主任孟慶星和來自本省的劉祥海、鄺建設四位教授的精彩講座,使我對書法有了更深入的瞭解,此次培訓,時間雖短,感受頗深,受益匪淺。讓我在思想、理念、方法等不同方面都得到了洗禮和提高。

姜棟老師首先從傳世經典《蘭亭序》入手,以王羲之書法為核心,遍述歷代碑帖,講授高屋建瓴,在浩如煙海的前朝書法中去偽存真,讓人眼界大開,在許多專業性的問題上提出了自己獨到的見解;劉祥海老師根據參訓學員大多來自中國小一線教師的現實,強調從基礎入手,幾乎是手把手地教老師們粉筆字書寫的“獨門祕笈”,彎腰撅腚的背影讓人不勝唏噓;來自青島的鄺建設老師是中國硬筆書協會員,他的課從實用出發概括了硬筆書寫的基本執筆姿勢、基本運筆方式、重點筆畫的書寫等,還給大家推薦了《靈飛經》、《汲黯傳》和王獻之的《洛神賦》(玉版十三行)等適合鋼筆臨習的經典書目;源出日照的孟慶星老師則獨闢蹊徑,從國民素質教育講到中國書法的審美體驗,從陳振濂先生的“蒲公英培訓計劃”講到中國書法的“技”、“道”並進,將教育學、心理學與中國書法融會貫通,聽來猶如醍醐灌頂,令人茅塞頓開。

在李娜老師精心組織下,學員學習的熱情高漲,效果顯著。通過培訓,大家認識到作為教育工作者對書法傳承的重要性。中國書法自古以來深受人們喜愛,它既能鍛鍊意志,又可陶冶情操;既反映個人的意志,又體現民族精神,是中華民族靈魂的具體體現。練習書法對於培養人的道德素質、身心素質、智能素質及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個性塑造及審美能力都有及其重要的作用。美的書法能通過形象而又抽象的線條使欣賞者獲得美的享受,並能夠陶冶人的人格和性情。練習書法實際上是習字者用眼睛感受美,用練習探求美,用心領悟美,用手創造美的過程。學員們用特別的熱情在這個特別炎熱的夏天裏掀起了一股學習書法的熱潮,即將結束之際有學員還即興賦詩一首表達參訓的感受,詩文朗朗上口頗為雅緻,達到了培訓學習的一個高潮。

我想,教師為人師表應具備豐富的知識,更應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與人格魅力,能以自身榜樣無言的力量教給學生做人的道理。成才先成人,“書品如人品”,姜棟老師講到的蔡京、秦檜和文天祥的對比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靜心聆聽專家們的講座,無不受到他們人格魅力的感染。書法作為一門藝術,不是一朝一夕練就的,需要花費大量的精力和心血。在今後一段時間中,要儘量擠出時間,靜下心來認真思考,積極行動,儘快地消化和吸收培訓的知識,我會在接下來的書法學習中先從臨帖入手,多練字、多讀書、多研究,終身學習,不斷提升自己,爭做一名全面的優秀的書法教師。

這次培訓,收穫很大,不僅提高了參訓教師的書法水平,也對傳承民族的文化藝術,修練人的涵養素質,對今後在學校進一步開展書法教育活動具有十分重要意義。讓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更新了理念,我會盡我所能按照市語委要求把我學到的東西在學校推廣,更會銘記專家們的話,“技”、“道”並進,提升自己的“人品”和“書品”。 努力為書法教育和傳承做出自己的貢獻。

法學心得體會 篇15

一、對民法的一些認識。

法律是社會的調節器。任何部門法皆以一定的社會關係之調整為使命,民法也不例外。民法區別於其他部門法的原因,在於它有自己特殊的調整對象和調整方法。

民法的調整對象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人身關係就是人格和身份發生的社會關係和法律關係。財產關係就是大陸法系的“物權”就是以財產為媒介的社會關係和法律關係。民法的調整方法分為事前調整和事後調整。民法調整在於恢復正常的民事關係。民法的性質。首先民法為權利法,其次,民法為私法,是市民社會的法,是私人社會的憲法。民法的基本原則: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地位平等,意思自治的原則,誠實信用的原則,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民事活動是日常的社會生活,民事社會活動在民法的範圍內活動。而民事活動超出了它的範圍才與行政法和刑法發生關係。民事活動是最基本的市民社會的活動,可以説民法具有領先性。

民法是私人社會的法,是民間社會的法非權力社會的法,是完全平等的法,是調整民事社會的法。它保護的是私權。因此我認為民法是民眾之法,具有極強的實踐性,植根於民眾的社會生活,來源於民眾的社會實踐,與民眾自身利益息息相關。在諸法之中,與民眾利益關係最緊密者,莫過於民法。

二、學習民法的心得。

學習民法不能只看法條,即使是把《民法通則》及《司法解釋》都背下來也是無濟於事的,民法重要的是在對法條記憶的基礎上對實際問題的解決,即要聯繫實際案例,進行分析才能真正的理解。

學民法,要多做練習,對實際上的案例進行分析,通過這種途徑去理解法條,也就是説在對法條有充足的理解基礎上,再去記憶。

三、民法的展望

展望民法有兩個角度,一是從法本身來看法,二是從法外來看法。進入21世紀的中國民法會怎樣發展?能否如前面所講,把市民社會放到核心的地位,把權利本位、私法自治突出來,深入人心,這關係到中國法治化的整個進程,也關係到經濟民主化、政治民主化的進程。

從法本身的角度來展望中國民法。改革開放三十多年的成果,對中國的經濟、政治以至倫理確實有巨大的貢獻,而且更多的是開啟了一種民智,提出了一種新的治國理念,即不要貧困落後的社會主義,要讓人民過上富足的生活,過上自由的有尊嚴的生活。雖然這種自由狀態現在還受到許多約束,但與改革以前相比已是極大的進步。改革開放以後,從民法的制度到理念,我們更多地是從大陸法,包括從歐洲、日本的民法典以及中華民國的民法中借鑑對我們民族發展、政治經濟改革有益的東西,結合國情,形成如今中國民法的基本狀況。並有了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合同法、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公司法、票據法等諸多民商事立法,再加上20xx年頒佈實施的物權法,當今中國的民法的立法體系不斷的趨於健全。

但是可能我們中國還是需要一般民法典。法典化對於民主國家有着積極的意義。人治的基本原則是“臨事制刑”,即事情出現了才制定法律。而法治必須把規則預先公開。規則一旦制定,就不光約束老百姓,同樣也約束立法者和執法者,一個國家沒有什麼東西比“法”更大。法典就有這樣的功能:把所有的規則事先制定出來,公之於眾,以此引導人們的行為,保護人們的權益。法典的意義並不僅在於有文字規範,更重要的是要人們知道有什麼制度,知道自己有哪些權利。而它更深遠的意義在於成為一種文化,成為人們的一種習慣和自由,即依法辦事,依法治國。

民法典不是單行法,也不是一般的法,是改革三十多年來法文化的結晶,需要充分的醖釀和準備。一方面是要加快民法典的立法進程,另一方面要對民法典的制定持十分審慎的態度,因為這畢竟是我國法治化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完全有理由相信,稍微長一點的時間,中國也能搞出一部比較好的民法典。

法學心得體會 篇16

每年一度的注會考試學習,有的考生會説税法很難,有的卻認為很簡單。筆者認為,税法在注會中是一門相當有趣味的科目。相對於會計的基礎和系統、經濟法的法條記憶以及審計的實務執業,税法既有法條,又有實際應用;既有記憶,也有計算。可以説,税法是一門相當不枯燥的科目。説税法簡單的人,大多是經過了不間斷的學習之後,熟悉税法的人;説它難的人,大致是剛開始學習者,面對着茫茫多的知識點,感覺無從下手,學了後面會忘了前面,從頭再來吧,又會忘了後面。

如何解決這種的問題呢?這對於一個初學者或者一個學習過税法卻仍然找不到頭緒的人,是一個相當棘手的問題。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常常會對一些物品進行整理收納,哪個蘿蔔該放哪個筐不用多想就能做到,因為,每個人把自己的盒子、物品放進哪個抽屜裏,早就已經做過很多遍了,也就是説,大家都有放置自己的盒子的習性,對於個人來説,這是一個熟能生巧的過程。

説了這麼多,大家可能會説:“學習税法和你把哪個盒子放進哪個抽屜有什麼關係啊?愛放哪兒放哪兒……”先別急,先來看看我對税法學習的理解。我們學習税法知識,相當於把税法的諸多知識點裝進自己的腦袋裏。和收納盒子到抽屜裏面其實是一樣的道理,就看你是怎麼把這些盒子放進去了,是一股腦不加分類的堆進去呢?還是把不同的盒子進行整理分類放置呢?相信兩種做法的人都有,因為生活中會有很多隨性的人會用第一種辦法。但是,請大家注意,注會考試是一個相當嚴謹的考試,我的建議是,即使你生活可以隨性一點,但進行注會學習考試,一定要嚴謹治學。實際上,把你的盒子放進抽屜比喻的是將税法的知識點分類整理裝進腦子裏,達到加強記憶理解的目的。

我學習税法的心得是,把眾多的知識點重點分成五個部分,也就是説,把盒子放進五個抽屜。

第一個抽屜:增值税法。我的這個抽屜裏有三個大盒子。①一般納税人的計算。這個盒子裏面有三塊東西——銷項、進項和税率。區分實務中什麼業務是銷項,什麼是進項、進項抵扣。每個業務適用的税率是什麼。然後就可以進行一般納税人的計算了。②小規模納税人的計算。這個盒子裏東西不多,主要是保持對小規模納税人的敏感程度,不要在做題時都按一般納税人計算了。③進口徵税和出口退免税的計算。這個盒子主要是出口退免税的兩種類型,要熟悉“免抵退”的計算步驟。

第二個抽屜:消費税法。這個抽屜相當的腐化,主要就是“煙盒”和“酒盒”,貌似咱們人人都是有權利的人,什麼好煙好酒啊都扔這個抽屜裏了。實際上,這兩樣東西可夠我們頭疼的,因為學習這章的難點就在於此。基本上這兩個税目的計算題都做通曉了,別的税目也就不是問題了。

第三個抽屜:營業税法。這個抽屜的盒子相對較多。交建文郵、服轉銷金加娛樂,九個標籤九個盒子,税率易記,但每個盒子裏具體業務的營業額的判斷才是關鍵所在。

第四個抽屜:企業所得税法。這個抽屜裏面的系統性相當的強。重點把握居民企業這個大盒子,收入、不徵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等都是這個大盒子中的內容,這些項目最後形成應納税所得,再配合税率和税收優惠這個盒子裏面的內容,就能計算出企業所得應納税額。

第五個抽屜:個人所得税法。和營業税這個抽屜類似,盒子也很多。十一個税目,但相對於營業税來説,個人所得税每個税目的知識點都很系統,沒有那麼零碎。個人所得税容易忘記的地方就是計算應納税所得額的時候,一些税目費用的扣除,不同的税目有不同的費用扣除標準。感覺學習這章的時候要細。

以上五個抽屜是我對税法的分類歸納,在備考的時候,這五個章節的知識點看了又看,題目做了又做,遇上不理解的地方就去聽聽課件、看看講義,或者在論壇上求助高手。論壇上有好多高手有的甚至考完了注税,有的是有大量的實務經驗,他們的回答會讓你覺得受益匪淺。話説回來,做題的時候,尤其是做企業所得税這章題的時候,會遇上其他一些小税種,這時順便就把這些小税種複習了。當然,每個人在學習的時候對書本的理解都會不一樣,記憶的方法也不一樣,但不管怎樣,在腦子裏形成一套自己學習的脈絡,有重點的學習,再加上大量的做題,堅持下去,就會體會到其中學習的樂趣的。

五個抽屜都説完了,可能會有高手説,你這個比喻太土了,我們有更好的辦法;或者,更有些學習的天才,根本就不用什麼象形化的比喻來幫助記憶,他們天生就有很好的邏輯思維,知識點到這些人的腦子裏都是自動分類的。But,Stupid is as stupid does. 我這個帖是為了説出自己學習的心得,可以對一些人的學習有點幫助。希望大家可以互相交流,從而提高自身的學習能力。我也走在CPA的道路上,很想跟大家多學習。

考CPA的路很漫長,貴在堅持,貴在不斷的提高自己。

法學心得體會 篇17

通過對建築法規的學習,不僅瞭解建築法規的概念範疇、作用、特徵以及規範現狀,而且對建築行業的認識也有進一步的瞭解。從中懂得了一些建築規範,也有了一些心得體會,最明顯的感想就是建築法規很難掌握,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要求一切經濟活動都必須依法進行,在建築行業正是建築法規的作用,約束着建設者的活動,使建築業文明有序的正常運行。因此我們必須學好,真正的提高建築法規方面的意識,增強對建築法規的重視。

首先,應該明確建築法規的概念,建築法規是指國家權力機關或其授權的部門制定的,旨在調整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經濟組織和個人之間,在建築領域中所發生的諸種社會關係中所運用的法律和規範的總稱。

它有它的一些相應特徵,例如:行政性、經濟性、政策性和技術性等特徵:

1、以行政管理手段作為調整方法;如授權禁止、許可、計劃等詞的應用。

2、消耗資源、創造財富

3、有投資意願、另外依據政府控制經濟政策。反映基本建設政策。

4、質量保證、技術性規範、標準。

從上面建築法規的概念和特徵可以很容易的看出,建築法規很重要,它管理和約束着建築業以及建築市場的各個層次,對建築師而言既有約束也有指導作用,換句話説也就是在建築師的構思到建築的實體出現,建築法規的意識始終貫穿與建築師的思想之中。

建築法規具有約束性,形成一個“度”來貫穿着建築領域。

建築法規在社會中的約束性,是因為它關係到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為保證建設活動順利進行和建築產品安全可靠,必須建設法規原則:

1. 確保建設工程質量

建設工程質量是指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對工程建設的適用、安全、經濟、美觀等一系列指標的要求。建設法規通過一系列規定對建設工程提出了強制性質量要求,是建設工程必須達到的最低標準,並賦予有關政府部門監督和檢查的權力。

2. 確保工程建設活動符合安全標準

工程建設安全標準是對工程建設的設計、施工方法和安全所作的統一要求。多年以來,我國建築業就是傷亡率非常高的行業,建築工地傷亡事件時有發生。建設法規通過一系列規定對工程建設活動的安全提出了強制性要求,並同時賦予有關政府部門監督和檢查的建設法規權力。

建築法規在設計構成中也具有約束性。在我看來,建築師不能憑藉自己的想法進行設計,各個層次、各個方面都受建築法規的約束,這也正是人們所説的一個“度”。設計師不能超越這個“度”而進行設計,必須嚴格準守住這個底線。

這個底線可不是沒有説法的,它們都是建築領域經過長期的實踐總結出來的非常實用的規範。 建築法規還具有指引性,通過學習,下面的規範性文件就是我們進行建築設計中最基本的指導,指導着我們設計出適用的作品。

建築法規是各地政府規定在該地區的建築所必須遵守的規範性文件。其主要內容有:

(1)確定建築基地四周的交界線,稱“建築紅線”。

(2)建築的高度、形體和處理與城市市容或周圍環境相協調的規定。

(3)防火和三廢處理的要求。

(4)基地上主要道路最小寬度的限定,包括消防道路。

(5)最高建築密度和最少綠化設施的係數定額。

(6)紅線上建築立面及基礎處理的規定:建築設計方案和施工圖的修改要求,以及在紅線外建築施工和堆料允許範圍規定。

建築法規是在各地基本建設招待中必須遵循的依據,以保證建築質量,保障安全,具有良好衞生環境和市容。

總之,規範指導建築行為。保護合法建築行為。處罰違法建築行為。對建築特別敏感,看着千奇百怪的建築形態,總會幻想着自己叼着一根筆,設計着自己心目中最完美的建築結構。總以為作為一個建築師,有了天分與靈感就足夠了,然而學習了建築法規,才認識到單單的擁有這方面的靈感和天分是不夠的,還應該用建築行業的法律法規來填充自己的思想,裏面講述了很多值得注意和注重的地方,記得老師授課過程中説過這樣的一句話“脱離建築法規的規定進行設計,嚴重的後果可能導致犯法行為”,也就是這句話使我們牢牢的記住,它是那麼的重要,那麼的神聖,讓我們不敢越雷池一步,指引着我們在建築行業裏更好更規範的進行設計。

僅僅要掌握繪畫技巧,空間感受創意等知識與能力,但不懂得如何選擇材料和節省材料、如何確定建築的進深以及跨度,這些知識的缺乏都會影響我們所設計出來的建築的適用度,也許就是一個擺飾品,僅僅可以供人們參觀卻不能真正的居住使用。然而建築規範卻為我們的設計指明瞭方向,它為我們提供了合理的數據,這樣我們設計出來的作品將不再是僅僅的“藝術”擺設,而成為一個即堅固、適用又美觀具有藝術性的作品。所以想成為建築師的道路是十分艱難的。如果要成為一名建築師,繪圖、建築設計、建築理論、物理學和法律法規等課程的學習是不可或缺的。特別是在建築的法律法規方面,沒有它的約束和指引,創作出來的作品將失去最基本的適用原則。

夢想成為一名建築師,為實現這個夢想,必須加強學習建築法規理論知識,培養自己的審美與空間想象力,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同時,要多讀有關建築的書籍、雜誌、報刊,在建築領域充分的學習。

根據建築法規的學習,不再幼稚的做設計,而用心的去做有法規的設計,這些都能幫助離自己的理想更近一些。相信有一天能設計出屬於自己的建築!

法學心得體會 篇18

對於我們的日常生活,税法的影響也無處不在。從本專業的角度來看,税收主要表現在所得税會計的調整方向上。如果很好的瞭解和運用税法,對企業的成本就可以進行有效的控制。隨着國家經濟的發展,税收的不適應性和不完善性也逐漸表現出來,所以學習税法不只在其作用上有必要性,對其的不斷變化也應該時刻關注。因為國家通過税收參與一部分社會產品或國民收入分配與再分配,所以通過税收的變化可以看出市場經濟所存在的問題和發展方向,以及國家經濟政策的導向。

經過一年的税法課程的學習,瞭解了税法的本質。在税法的變動和對專業的影響方面有些許心得體會。

税法的發展是多重兼顧的,其立法的基本原則是符合人民意願,適應多元化社會的規範。税收是工具,不可隨意附加職責,所以税法的變更是可以多元化的表現出社會經濟狀況的。雖然税法有政治趨向性,服從於國家政策的變更,但總體上看,市場經濟的影響是主要的因素。自從入世以來,中國目前已經成為吸引外資最多的發展中國家,經濟社會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國內市場對外資進一步開放,內資企業也逐漸融入世界經濟體系之中。税法在宏觀調控中起很大作用,近年來由於市場因素的複雜性,外資企業對中國經濟的影響已不容忽視,而且針對各種性質的企業在市場上要求同等地位,税收的變更已經刻不容緩。從會計方面看來,會計是税法影響的反映者,所得税在其中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所得税只是針對內資企業而言,由於其對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及年限、費用劃定範圍等和會計上相比有所不同,對企業成本控制、利潤核算都有很大的影響。國內對外資企業的税收不以所得税法核定,所以從會計的反映上面看,企業核算不能統一,在市場的競爭上也有失公平。國際經濟市場的税法準則給中國市場帶來範本,對中國的宏觀調控也有啟示作用。所以,為了適應市場發展需要繁榮中國經濟,税法的變更也是必然的。這也是税法穩定經濟、維護國家利益職能所要求的。時刻關注税法變化是學好税法和應用税法的關鍵所在。

今年3月6日,十屆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此法將於20xx年1月1日實施。這次企業所得税統一是我國整體税制改革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税制建設發展的自然結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經營追求利潤最大化。但不是税前利潤最大化,而是税後利潤最大化,因此,企業所得税是影響企業税後利潤水平的重要因素。而“兩税合一”的最大好處是有利於統一規範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的建立,使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更加成熟完善,這體現了税法配置資源和宏觀調控的職能。而且“兩税合一”的規定使居民在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所佔份額不斷下降。通過適當降低財政收入的增長速度,有利於增加企業和居民的收入,提高使用效益,進一步擴大內需,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

近階段的“兩税合一”僅僅是税法變動的一個具有重要意義的代表性例子。它統一了內外資企業的所得税法,適當降低了税率。有利於進一步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新階段的一項制度創新,是中國經濟制度走向成熟、規範的標誌性工作之一。從此次税法變革出發,會計的所得税處理方法也將有相應變動,瞭解税法動向對會計專業的學習有輔助作用。

在日常生活和學習中,税務是無處不在的。作為一名公民面對這項具有政治和經濟雙重意義的義務時,應該持積極的態度。認真學習税法、時刻關注税法不但可以維護自身的權利、提高生活質量,還能在今後的學習或工作中把握對經濟動脈的敏鋭度,提高信息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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