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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在口袋裏的爸爸讀後感心得(精選16篇)

裝在口袋裏的爸爸讀後感心得(精選16篇)

裝在口袋裏的爸爸讀後感心得 篇1

上一星期,爸爸給我買了一套書,《裝在口袋裏的爸爸》,這套書非常有趣,我現在有六本,其中最喜歡的就是《顛倒沙漏》。

裝在口袋裏的爸爸讀後感心得(精選16篇)

小主人翁叫楊歌,他有一個爸爸,只有小拇指那麼大。可是他的爸爸非常聰明。為他發明了很多稀奇古怪的東西。

早上剛起牀,小主人翁楊歌發現自己飄到了天花板上,其他的物品也飄到了空中。他迅速地去找他的爸爸,剛把爸爸放進口袋裏,“當!當!”全部東西都掉了下來,他也摔了一下。他知道又是他的“淘氣”的爸爸搗的鬼。

在媽媽的催促下,他剛想吃早飯,卻發現客廳裏一切亂了套。鳥在水中游,魚在天上飛……過了幾分鐘全部東西都掉了下來,摔壞了!

原來這就是他爸爸發明的“顛倒沙漏”,只要在顛倒沙漏下面的小屏幕上寫上要顛倒的東西,把它反過來,就顛倒了。

小楊歌拿着沙漏上了學校,他想讓同學們見識一下這個奇蹟的發生。數學小測驗課上,他考了零分,老師正準備批評他,他趕緊在沙漏上寫上了“數學老師”。馬上,數學老師就開始表揚他,反倒批評了考滿分的同學……誰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只有他一個人偷偷地樂。

突然有一天,沙漏被科學狂人猴子搶走了。世界開始顛倒了,恐龍復活了,老人變成了嬰兒,夏天下雪了……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整個世界被顛倒了。於是,“闖禍的”爸爸又發明了一個沙漏,與猴子大戰,最終降服了猴子,把沙漏奪回了。於是世界又恢復了平靜。

這本書,看起來又驚又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一口氣就看了一百頁,如果不是爸爸催着我睡覺,我想把它看完。第二天一放學,顧不上吃飯就開始看。

雖然“顛倒沙漏”很有趣,很好玩,但是他卻給人類帶來了災難。我想,我們不能只為了自己好玩,而破壞世界的和平。我們都要好好的保護這個地球,愛護和平。

裝在口袋裏的爸爸讀後感心得 篇2

今天,我看完了《裝在口袋裏的爸爸》這本書,我一邊看一邊哈哈大笑,簡直太精彩了!我真佩服作家楊鵬叔叔野馬般的想象力!

主人公楊歌的爸爸居然有預測未來的本事!也許,你們不相信——他是個拇指大的小人!楊歌的爸爸原來是個五大三粗的大高個,可只要被楊歌的媽媽罵一次,就縮小一點。結果,罵了一百八十遍,就只有一寸高了,所以就只能裝在楊歌的口袋裏,成了裝在口袋裏的爸爸,當然也成了楊歌的學習監督員了。

我最喜歡的兩篇是《預測考試題》和《媽媽的第一桶金》。

《預測考試題》講的是星期一“冷麪殺手”(數學老師)要小測,楊歌很害怕。他説:“爸爸,你真的什麼都能預測嗎?”楊歌爸飛快地點頭:“那當然,不信你試試!”楊歌裝作漫不經心地説:“嗯,預言什麼好呢?對了爸爸,明天數學要小測,老師要出十道題,預測考試題這種事情你行嗎?”楊歌爸拍拍胸脯:“肯定行!”楊歌爸刷刷刷地在楊歌的本子上不停地寫,楊歌一直樂。楊歌爸突然把筆一推説:“考試不能作弊呀!”楊歌説:“爸爸,你放心,我不會因為你預測不出來就説你不是好爸爸!”“誰説我預測不出來?”“哎呀,差點中了激將法!”我覺得楊歌爸早就中了楊歌的激將法,對楊歌來説八道題也就夠了。

楊歌參考了很多書,花了三個多小時才把題目都做出來。考試時,楊歌很快就完成了八道題,最後兩道題就簡單地做了幾步。結果,楊歌竟然考了80分(一道題10分)!

回到家,楊歌高興地把楊歌爸捧在手心,楊歌爸也樂得手舞足蹈,共同慶祝。我多麼希望我的爸爸也能預測未來呀!我也會請他幫我預測考試題,讓我每次考試都得滿分。可是,據我所知,我爸肯定是不同意的,我這叫痴心妄想!

《媽媽的第一桶金》講的是楊歌的媽媽花__元買了股票。爸爸勸她不要投資股票,説後天股票就要全面跌價。他媽媽瞪了他爸一眼,説:“你懂什麼?”可他爸爸的預言果真靈,媽媽的第一桶金不但沒挖到,反而__元全虧了,傷心地流淚。爸爸安慰她説:“現在,股票跌到地板價了!可大家沒想到的是地板下還有地窖,地窖下面還有地獄,大家更沒想到的是,地獄還有十八層!”哈哈,楊歌爸還真幽默!這是我最喜歡的一段話。

大家有沒有動心了?你是不是也想有一個這樣的神仙爸爸呢?你是想讓他替你預測彩票呢,還是替你預測股票,或者預測考試題呢……那就來讀一讀這本書吧。它會讓你異想天開,快樂無窮!

裝在口袋裏的爸爸讀後感心得 篇3

這學期我讀了《裝在口袋裏的爸爸》這本書。這本書主要講了楊歌的爸爸,他原來是一米八的大男人,然後他一直都找不到工作,楊哥的媽媽就整天罵楊歌的爸爸,最後變成了拇指小人,但楊哥的爸爸,並沒有為自己變成小人傷心,他後來成發明家。但每次發明都被“猴子”偷走,但他們並沒有放棄,而是不惜一切代價來拯救世界。

比如:一次他們發明了“變大藥水1號”,為了試一試怎麼樣?然後就用媽媽剛買來的蘆花雞做試驗品,結果無限放大,最後被送到太空。但他們並不放棄研究,又研究出了“變大藥水2號”,但最大沒有無限變大,是每隔一段時間變大一點兒……讀到這裏,我被他們父子那種堅韌頑強的精神所深深的打動了。不管生活給予什麼樣的困難,他們都能乘風破浪,最好實現了自己的夢想。

在生活中,我們也要像他們父子一樣有與困難作鬥爭的精神。記得有一次,我在做數學作業的時候遇到了一道難題,想了半天也做不出來。那時夜已經很深了,我的眼睛朦朧,便放過了這道題,心想反正明天老師會評講的,到時候把老師説的抄下來不就得了,神不知鬼不覺,輕鬆又省事。

當時我就為自己聰明沾沾自喜起來,但沒想到這樣是把自己推進了一個大坑,一個一旦掉進去,就爬不上來的大坑。就這樣,我總是一次又一次的為自己找藉口,一次又一次的原諒自己。直到期末考試的時候,我這個平時每門兒都是95分以上的尖子生,竟然平均分不足80分,這都是因為自己的知難而退。如果,我當初想他們父子倆一樣堅強,積極地克服困難,我也不會加入到差生的行列。

《裝在口袋裏的爸爸》這本書,不僅內容豐富,而且還告訴我們一個道理:不管遇到什麼困難,都要勇往直前,堅強面對。

裝在口袋裏的爸爸讀後感心得 篇4

今天寫完作業,看着天還有點早,就急忙跑到學校門口的圖書館借了《裝在口袋裏的爸爸》這本書,實在是搞笑極了。

文中的主人公名叫楊歌,他的爸爸原來是一位普通職工,楊歌班裏有個同學叫陳雪虎,學習成績很好,而且家境富裕,他的爸爸是__公司的總經理。楊歌的媽媽總是抱怨楊歌的爸爸沒本事,總羨慕陳雪虎的爸爸,所以經常在家裏批評楊他的爸爸,不知怎麼回事兒,爸爸變得越來越小,開始媽媽沒在意,後來爸爸變成了拇指寬度的大小,只有1。8釐米那麼高。後來爸爸成了楊歌的“監督員”,每天呆在楊歌的口袋裏,與他形影不離。

一次,楊歌考試得了100分,他正在洋洋得意,爸爸卻説:“你別得意,你寫的題很多都是錯的,有很多題都是我幫你改正的。”爸爸拿筆給楊歌該題的時候像是舉重運動員舉起了一塊大木頭一樣費力。

楊歌的爸爸很勤快,家裏來電話時,他馬上跑去接,拿起電話就像舉起了一輛汽車,更搞笑的是他接電話時要在聽話筒和送話筒之間來回跑,像是在跑幾千米的馬拉松。

爸爸身材小還有很多好處呢?比如,坐公交車從來不用拿錢,都是躺在楊歌的口袋裏。媽媽給他作西裝只用巴掌大的一塊兒布料就行了。更好玩的是爸爸的鞋子,楊歌吃QQ糖的時候,留下一點碴兒,用筆尖扎個洞,爸爸就可以做鞋子。爸爸洗澡從來不用浴盆,都是在家裏的煙灰缸裏,還可以在裏面游泳呢!

一次,裝在錢包裏的爸爸被小偷偷走了。趁小偷睡覺的時候,爸爸偷偷地看了看小偷偷了多少值錢的東西,還偷看了他的銀行賬號,並冒充上帝給小偷打電話,開始小偷不知道,以為是誰在與他開玩笑,於是爸爸就報出了他的銀行賬號,小偷才信以為真。爸爸讓小偷把自己偷的東西物歸原主,小偷就照爸爸的説法去做了。小偷把偷盜的東西還給主人時都是神不知鬼不覺的,後來還做了十件好事,別人都很高興,對他露出了笑臉,小偷看到別人的笑臉,從此改邪歸正了。

這本書真搞笑,當你學習累的時候,不妨拿起這本書“休息”一下大腦,它會使你笑破肚皮的!

裝在口袋裏的爸爸讀後感心得 篇5

一天中午,我把作業寫完了。百無聊賴地我隨手打開了媽媽的手機,發現手機上多了一個軟件——喜馬拉雅FM。出於好奇,我打開了它。

經過一番研究,我瞭解到這是一個聽書軟件。裏面推薦的一本書的名字引起了我的注意。這本書的名字叫《裝在口袋裏的爸爸》。

好奇怪呀!是小朋友有一個巨大無比的口袋,還是有一個袖珍小巧爸爸?我立刻點開它聽起來,聽了一段後,瞭解到這是個童話故事。

故事主要講的是,小男孩楊歌的媽媽經常罵爸爸,於是楊歌的爸爸慢慢變成了一個拇指小人,能裝在楊歌的口袋裏。但是爸爸的頭腦卻變成了天才,於是,之後便發生了一系列天方夜譚般的故事。

楊歌的爸爸很聰明,經常有各種神奇的發明。楊歌的爸爸發明了搖錢樹。這棵搖錢樹會認人,貪心的人搖下的錢會變成炸彈、眼鏡蛇、吸血蝙蝠等可怕的東西,只有需要錢的幫助的人,才能得到搖錢樹上的錢。

此外,楊歌的爸爸還發明瞭顛倒沙漏,不僅能夠讓人的性格相貌等完全改變,也能將飯菜的味道改變,使得白菜豆腐吃出雞腿魚肉的味道,這樣,壞人能變成好人,白菜豆腐變成美味佳餚……這樣的故事,真是讓人腦洞大開,簡直讓人讚歎不已。

從那以後,我就迷上了這本書,每天都要見縫插針地抽時間聽一聽。一次我正聽得入迷,爸爸插了一句話:“這種做白日夢的故事好聽嗎?”

我白了他一眼,兒童的世界你真的懂嗎?爸爸看到的是天馬行空,是黃粱美夢,在我看來,卻是妙趣橫生,想象奇特的童話。

我非常喜歡這個堅強、樂觀、善良、勇敢的裝在口袋裏的爸爸。我還會繼續聽這本書,它給我平淡的生活帶來無窮的樂趣,更重要的是,它也讓我學到了很多道理。

裝在口袋裏的爸爸讀後感心得 篇6

:源氏物語讀書筆記 讀書筆記首先《源氏物語》成書於1000年前,那個時候世界上各個國家幾無交流,文學發展各自成體。當時的西方正在普遍建立封建制度,宗教運動,也是中世紀的黑暗年代,當時的西方人人自危,疲於求存,幾乎沒有什麼具備影響力的文學作品留下。但是《源氏物語》出現了,紫式部即是開拓者,又到達了一定的高度,填補了公元1000年左右文學史的空白。其次,紫式部寫《源氏》的時候正好身處大唐影響後的日本,平安時代女性地位不高,寫作用漢字是男性的特權,女性一般多用假名,於是導致我們今天看來即便翻原著也覺得文字晦澀難懂,並且假名文風柔美細膩,語言環境愈發神祕,日本藝術審美趣味中的“物哀”與“幽玄”被書寫得淋漓盡致又如隔着重重霧紗見而不得心嚮往之。據説作為曾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日本文學大家川端康成也是在看過英譯本的《源氏物語》後才喜歡上這部作品的,他覺得原著生澀難懂讀起來艱難,而英譯本卻讓他感動得要落淚。東瀛民族善於以小見大,世界之大都不過是春之曙夏之夜秋之昏冬之晨,花草魚蟲皆有禪意。而中國深受儒家教義,胸懷世界,民族大義,宇宙蒼穹皆為我憂,所以《源氏物語》只源氏公子一人的情仇愛恨便已成鉅著,而《紅樓夢》則與亂世一損俱損一榮俱榮,餘下皆是野狐禪。

第三,紫式部書寫《源氏物語》當年,日本婦女並沒有權利擁有名字,眾人只知作者本姓藤原,“紫”是因書內女主人公紫姬而得名,“式部”是後來以父兄官銜為名以顯其身份,才被人稱為紫式部,可見當年女性地位之低。但是如同林黛玉一般,紫式部有幸出生於書香家庭,自幼便隨父學習漢詩與和歌,熟讀中國古代典籍,對白居易的詩有很深的瞭解與體會。在那樣的一個大背景環境下,紫式部以細膩獨特的女性視角寫下了男權社會上層貴族一夫多妻制下女性悲歌也就可以理解她的無奈與喟歎了。説是女性悲歌,其實主角光源氏也是個可憐人,一生也輪迴在無常裏,找不到歸宿。其母親雖然深得皇上寵愛但是因為出身低下處處遭人算計,於是在源氏三歲時便不堪凌辱折磨含恨而去。

幼年成長中母親的缺席導致了源氏一生都在各種女人身上追隨母親的影子。《源氏物語》這本書被很多不瞭解的人詬病為“大叔推倒蘿莉”“蘿莉養成計劃”“百人斬”其實是與之有很大關係的。用佛洛依德的話來解釋就是俄狄浦斯情結,這種情結伴隨了源氏一生,兒時的戀母情節沒有得到良好的疏導最後才演變的如此花心,也害了所有女子。他追尋了一輩子的真愛,懂得欣賞每個女人的美,不論對方美醜貧富,他都可以為了每一段感情付出所有,痴於女子千嬌百媚,醉於女子風情萬種,敬於女子博學多思,但卻一直沒有一個明確的方向,猛一回頭,發現紫姬才是自己的真愛,可惜那時紫姬已經香消玉殞。這樣的男人放現代不能容忍,但是放在那個時代背景下來看,的確沒有什麼惡感。每一部經典作品都不應被因為一些狹隘的思想而被批判。讀源氏物語,能讀出日本文化中許多東西——知道世事無常,卻又深陷在世間看似繁花似錦的榮華富貴之中,不能自拔,很矛盾糾結的心理。蘿莉養成之類的,是情節。看客們看到了源氏養育紫上,最後娶她為妻的圓滿劇情。而這個故事最終是個悲劇:源氏年過四十,內心卻依然不滿足,而迎娶了朱雀帝的三公主之後,紫上發現多年以來自己認為很牢靠幸福的人生,居然什麼也不是,自己人生的三觀都是源氏教導出來的:女性要美麗温婉有才華,重要的是,要順從,要能夠忍受男權社會給予的一切重壓。但是,在三公主的問題上,紫上的世界觀完全崩潰。三公主是個呆板的13歲少女缺乏女性風韻,源氏對她不過爾爾。紫上一點也不嫉妒她,但就是這個毫無魅力的少女,居然毫不費力奪走了她擁有的一切。萬事,轉頭空。紫上因此而死。書中,能夠“順從,能夠承受男權社會給予女性的一切重壓”的女性,才有良好結局,比如用自己的一生去韜光養晦的明石之上,還有玉鬘這樣理智的不選擇愛情而選擇麪包的女人。紫上一生中唯一的一次不順從,就送掉了性命。朧月夜、六條等等這些反抗了女人都是悲劇。另一方面,書中描寫的日本民俗文化、上層貴族絲竹雅樂、平安時代風雅清麗、大唐影響下審美情趣甚至是借用的白居易唐詩造詞都能讓人感覺到作品的美感。順便説一句,《源氏物語》因進入西方世界較早,全球翻譯語言眾多,光是在中國形成影響力的幾個譯本便有錢稻孫譯本、林文月譯本和豐子愷譯本。個人偏愛更具女性氣質的林文月譯本,辭藻優美,和歌翻譯古風悠然,意境悽清。舉個小栗子 源氏欲見空蟬而不得的時候泣不成聲寫的和歌: 環露痴心仍重逢,豈料啼多袖已朽。 蟬翼單衫緣何棄,寒冬來時哭聲哀。 秋去冬來悽心苦,淚眼茫茫生死別。空蟬死後: 蟬衣一襲餘香在,睹物懷人亦可憐。 蟬衣凝露重,樹密少人知。 似我衫常濕,愁思可告誰? 桐壺更衣的絕命詩: 面臨大限悲長別,留戀殘生歎命窮。冷露悽風夜,深宮淚滿襟。遙憐荒諸上,小草太孤零。 縱

裝在口袋裏的爸爸讀後感心得 篇7

今天我讀了《走一步,再走一步》這篇文章。這篇文章講的是:在費城的七月一個悶熱的日子裏,“我”和五個小夥伴因為玩彈子游戲玩厭了,想找一個新花樣來玩。於是我們選擇了爬懸崖,“我”不敢去。等“我”爬上半山腰時,他們都順着小路回去了。而“我”又不敢上又不敢下。到了天黑,爸爸把“我”找到,教“我”怎麼下懸崖。最後“我”獲得了巨大的成就感。

讀了這篇文章,讓我感受很深。只要經歷了風風雨雨的人才會成功。社會上許多人經歷了磨難,才作出了成功的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沒有經歷失敗,就成功了。我從電視上看見一位廚師自己去發明不同口味的米粉。在他經歷很多次的失敗後,終於發明出了牛肉粉,豬肉粉,蔬菜粉,還有各種各樣的粉。他的粉一做出,全國各地的人們都來品嚐。他的肉粉裏還能吃到肉絲。他的這項發明得到了很多榮譽稱號。

還有一位果農,他有很大的果園,他為了讓果園成為有機果園,花了很多時間。果園裏種了各種各樣的果樹。有一次,他的工作人員告訴他:“果園裏長了一種小的蟲子。”他就説:“不管他,這麼小的蟲子沒有什麼。”就是他這句話差點讓他的果園沒了。他一個月從外地回來以後,看見葉子落光了,有的果樹死了,他很自責。為了清除掉這種蟲子。他費盡了心思,花了很多時間研製殺蟲劑。他研製的殺蟲劑有力的清除了蟲子。他的殺蟲劑人都可以喝。只要有果實成熟,他就會舉辦採摘節。在採摘節裏遊客只需花上十幾元錢,就能在果園裏大飽口福了。到了晚上他還要舉辦篝火晚會。他的這些方法,讓他成為了百萬富翁。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面對什麼樣的困難,只要把大困難化解成小困難,一個一個地認真去解決,學會走一步,再走一步,終將戰勝困難,贏得最後的成功。

裝在口袋裏的爸爸讀後感心得 篇8

原以為這本書就算不會很長,但也不會很短,沒想到他真的很短,有點出乎我原來的預料。

很快就看完了,半個小時多沒用到。感覺則是沒有什麼特別深刻的感覺,當然,並不是説這不是一本好書。在我看來,這是一本平易近人的書,每一句話都像是在聊天,很輕鬆,不深刻,但真實。

語言這種東西是一種很神奇的東西,我一直這樣認為。

而從小到大,擺在我們面前的有各色各樣的東西,吸引着我們,引誘着我們。就我目前的生命歷程來看,最能吸引我的是人。

人是多麼神奇的一種東西啊!可惜,生性害羞的緣故,我很少説話,尤其是和陌生人説話。近年來,這種情況有了點改善,但不能使我滿意。學習與人打交道,是一輩子的課題。所以,在一堆書目裏,我第一本看的書就是這本,果然,這本書沒有讓我失望。

也許是地域文化的差異,我對於書中的一些對話方式有點不習慣,一點點的距離感,但這並不能掩蓋作者的真誠。是的,真誠。就想是一個好朋友的勸告,不是在教導你,而是一種彷彿一個對你有的地方頭疼的朋友,真心的幫你想辦法提意見。

説了這麼多對書的感受,還沒有説到我真正學到了什麼。

現在仔細回想一下,我印象最深刻的還是那句説話要真誠,真誠的和別人説話。想對方的説的話,自己説的話,不是心理學上的試探,更多的是一種瞭解、溝通。

還有,我覺得就書中舉得哪幾個小例子很實用,平時稍微注意一點就可以發現和避免。其實説話是要日常生活的仔細觀察,並有一顆認真真誠的心,這樣才能真正的説話。

希望,我以後能學會説話。

裝在口袋裏的爸爸讀後感心得 篇9

蘇東坡是宋代文化孕育出來的曠世奇才,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蘇東坡傳》800字讀後感,歡迎大家閲讀,供您參考。

最早喜歡蘇東坡是因為他的詩文,看了林語堂著的《蘇東坡傳》後,為東坡完美的人格所傾倒,肅然起敬的同時又生愛慕之心,胸中湧動着一種激情,似奔騰洶湧的長江之水,繼而化作一股向前的力量,啟迪我的心靈,激勵我奮發向上,這就是東坡千古不變的精神魅力吧!

蘇東坡偉大的人品具有一個多才多藝的天才的深厚、廣博、詼諧,有高度的智力,有天真爛漫的赤子之心。他完美的人格正源於他豁達樂觀的積極人生態度。

他有一顆仁愛的赤子之心,對妻子東坡柔情似水,“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纏綿悽婉,至死不渝的真情,讓人動容,“惟有淚千行”。他和子由更是手足情深,兩人在宦海中互相扶持,共同高歌,一曲《水調歌頭·明月幾時有》道出了對弟弟的無盡思念,令所有寫月的詩篇頓時黯然。

不僅對家人,東坡對朋友對百姓也是至真至誠,仁愛有加,甚至對他的政敵都能以直抱怨。正如他自己所言“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乞兒。眼前見天下無一個不好人”。這是何等的胸襟和大度!所以他的朋友遍天下,快樂一直陪伴他。

東坡一生沉浮宦海,飽經憂患的拂逆,卻仍保持天真淳樸,終生不渝。因為他生性倔強,又過於心直口快,加之才華過人,就得罪了許多奸佞小人,小人的齷齪就是見不得美好,誹謗誣陷永遠是他們的拿手好戲,於是東坡屢遭貶謫、流放,甚至逮捕入,獄險些喪命。面對所有磨難,他仍不憂不懼,泰然處之。因為他身上具有至大至剛的浩然正氣,所以無所畏懼。

在黃州,在嶺南,在海南島,不管環境多麼艱苦,他都能苦中作樂。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在東坡種稻、植桑、種菜、養蠶,自給自足,勞苦之中亦自有其樂。“空皰煮寒菜,破灶燒濕葦”卻也怡然自得。“酒足飯飽,倚於几上,白雲左繞,清江右回,重門洞開,林巒岔入。”如此悠哉遊哉,比之陶淵明“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閒適與灑脱,有過之而無不及。眼前皆美景,只因心中有豔陽!因此他得以實現從現實人生到藝術人生的轉化,使他的坎坷境遇化作充滿藝術審美情趣的人生,詩意的生活體現在他豐富多彩的文學藝術創作中。這就是蘇東坡,官身不由己,卻能隨遇而安,不怨天不由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寵辱不驚,去留無意。好一個東坡,是真英雄自灑脱,是真名士自風流!

東坡的瀟灑源於他心靈識見中儒釋道混合的人生觀。奉儒而不迂執,好道而不厭世,參禪而不虛妄,他入世而超世,超世而入世,樂天知命,執着人生。他高舉儒家的大旗積極入世,實踐着儒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美好願望。不管在朝廷在地方還是被流放,他始終憂國憂民,心繫百姓。疏浚鹽道、修建西湖、穩定谷價、救濟饑饉、建立醫院等等,“雖千萬人吾往矣”。為官一任,造福一方,所以他深得百姓愛戴。

身處亂世,他是無畏的勇者,猶如政壇風暴中的海燕,是庸妄的官僚的仇敵,是保民抗暴的勇士。他挺身而鬥,譴責卑劣的政治手法,主張廣開言路,廢止青苗貸款法,他單槍匹馬向朝廷之腐敗無能進軍,無情抨擊官官相護的虐政,這是何等的膽識與氣魄!東坡無所畏懼,像一陣清風度過了一生。他的謀國之忠,他的至剛大勇怎能不讓人敬佩!

捧讀《蘇東坡傳》,心中湧動着萬頃波濤,無法釋懷,為東坡的情,也為他的才,這也正是林語堂想告訴我們的。

蘇東坡是宋代文化孕育出來的曠世奇才,上天為什麼會如此眷顧他,賦予他那麼多的才情,好生讓人豔羨。他是人間不可無一難能有二的天才,他的文章如行雲流水,行於所當行,止於不可不止;他的詩如天地奇觀,於境無所不收,於情無所不暢;他的詞如天風海雨逼人,指出向上一路。他揮動如椽之筆,如同兒戲,“春鳥秋蟲之聲”,信手拈來皆入詩文,都是真情的自然流露,所以讀來給人快樂,難怪宋神宗看他的文章舉箸不食,讚歎不已。

跨越千年,蘇東坡的詩文依舊熠熠生輝,歷久彌新。“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大氣磅礴;“縱一葦之所如,凌萬頃之茫然”飄渺深遠;“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富於哲理;“天下有大勇者,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氣勢恢弘;“若把西湖比西子,淡粧濃抹總相宜”清秀飄逸;“一蓑煙雨任平生”豪放豁達······他的詩文精彩絕倫,千變萬化,絕不雷同,萬般風情他都能駕馭自如。讀他的詩文或熱血沸騰,或黯然神傷,或忍俊不禁,永遠都是一種藝術的享受。蘇東坡的胸中彷彿藴藏着浩蕩不絕的波濤,層巒疊嶂的峯巖,就如他自己所言“吾文如萬斛泉源,不擇地皆可出,在平地滔滔汩汩,雖一日千里無難。”

蘇東坡的年代已離我們遠去,可他的精神豈止影響千年。於我而言,他是談笑風生的長者,他是學識淵博的老師,他是愛開玩笑的朋友,他是一個大寫的人,永遠頂天立地!

裝在口袋裏的爸爸讀後感心得 篇10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幸福,同樣,每個人有每個人的不幸;我想過埋怨別人,想過叛逆,可最終的結果如何,沒有人會為我的過失買單,我只能自己摸索着前進。

寒假無聊,就想着讀幾本書,上網搜了很多適合女孩子讀的書,最後決定先看《撒哈拉的故事》,不僅僅因為豆瓣對它的評分是9.3,還因為推薦的書裏面我僅有《撒哈拉的故事》。

實際上這本書我上國中的時候就看過,當時印象最深的是啞奴,看的時候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淚;現在看這本書,又有了不同的看法。

現在的我讀《撒哈拉的故事》,看的是三毛的生活和她對生活的熱愛,在物質缺乏的沙漠裏,三毛利用媽媽航空從中國寄過來的部分特產做着各種美味,把粉絲換作“雨”,開着吸引同事的“中國飯店”;沙漠的生活,不同與正常的生活,對三毛來説是一個重大的考驗,但三毛終究把生活過得美好起來。三毛和荷西的家是在墳場區的一大片垃圾場附近,起九年級毛稱之為“房子”,這個房子裏有兩個大小不一的房間、有一個四張報紙平鋪起來大小的廚房、有一個帶白浴缸的浴室和一個公用天台。

三毛在《白手起家》中是這樣説道“這個房子其實不必走路,站在大洞洞下看看就一目瞭然了。”房子是租來的,但生活是自己的。三毛解決了民生問題後,開始着手於對“房子”的佈置,沙漠的東西貴的讓三毛灰心,購買了基礎生活起居用品後,不敢再買下去,雖購置了一些東西,但不太大的家看得見的東西也只是地上鋪滿的席子。這樣的家,三毛是不喜歡的`,只是結婚的事被公告後,那個家,便成了一個離不開的地方。沙漠現實生活的枯燥和艱苦,都需要三毛獨自去面對,忙於生計的荷西只能到了週末才回到那個家來陪伴她。

《撒哈拉的故事》是三毛中期的作品,即是三毛與荷西結婚後,居住在撒哈拉沙漠的期間,這本書記敍的是三毛和荷西生活在沙漠中的所見所聞、所經所感;每一篇文章,每一個細節,都在敍説着他們在撒哈拉的點點滴滴。《撒哈拉的故事》收錄了《沙漠中的飯店》、《結婚記》、《懸壺濟世》、……等17篇文章和附錄:《回鄉小箋》、《塵緣》,以及三毛與家人的書信。

《觀浴記》看着讓人噁心到嘔,沙漠上的澡堂,用很少的水,衝一遍,然後用石頭刮(而不是搓),一直刮到黑漿一樣的污水從頸部頭部流到,懷裏的孩子還在污水中吸着奶水!

《啞奴》是我印象最深的一篇,記錄了她眼中的一名撒哈拉奴隸。由於出身的關係,奴隸只能終生為奴,世代為奴。他們自己改變不了身份,掌握不了自己的命運。而三毛對這一切無法熟視無睹,努力為他抗爭和呼告,可是連她自己也知道,她不可能改變這一制度。

她寫到:“啞奴呆呆地望了一會天,比比自己的膚色,歎了一口氣,過了一會兒,他又笑了,對我們指指他的心,再指指天上的小鳥,又做了一個飛翔的動作。我知道,他是在説,我的身體雖不自由,但是我的心是自由的……”

越長大越孤單,不管怎樣,隨心所欲是不可能的;只能且行且珍惜,慢慢走,慢慢看。

裝在口袋裏的爸爸讀後感心得 篇11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紅玫瑰與白玫瑰》,一開始卻是沒多大感覺的,但慢慢回憶着文章的內容,莫名地卻想笑。

其實在這之前並沒有接觸過張愛玲的書,但她筆下的男主角振保卻讓我感到熟悉,他在各類愛情小説中出現了太多次。這一類人的結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樣的,張愛玲還是筆下留情了。紅玫瑰與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會擁有至少兩個這樣不同類型的女人,這樣不同的兩類女人很好地詮釋了“得不到的永遠是的”這一道理,因為最終留在男人身邊的都會變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卻認為他是不一樣的。男人嘛,終歸還是一樣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與紅玫瑰是一體的在英國是認識的初戀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懷念,他對嬌蕊的愛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襲了對玫瑰的留戀。他因嬌蕊與玫瑰有幾分相似而不自覺喜歡上嬌蕊,喜歡上與她私會的感覺,喜歡這種不見得光的刺激,但在嬌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後果斷選擇逃避。相比之下,煙鸝更是無辜與可憐。我的確無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層膜”也導致了他人不喜與她來往,但是與振保的這段婚姻,卻像是把她困住了。舊式的禮教讓她無法得到振保的歡心,但也還是盡力承擔着自己的責任,傻傻地為振保作各種辯護,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視”居然是因為自己的出軌即便最後振保改過自新,也只是因為“舊日善良的空氣一點點靠近”,而不是為了她。男人啊!——來自看完書之後的感歎。

男人和女人都叫囂着要追求自由的時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國去見識一番在回來,而女人想的是理所當然的讓男人伺候。是因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則怎麼會只是男人心中的紅玫瑰與白玫瑰,而沒有女人心中的花瓶與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評價,但是,嬌蕊和煙鸝的呢?她們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後才遇到了自己動心的男人,併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價。她們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後才出出嫁麼?不能。社會是不會允許的,是社會的落後與舊式觀念束 縛了她們的人生,斷了她們的後路。即便國門已開,即便她們可以到國外讀書,可以得到年輕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終究是為了日後找個好人家。可見,重要的不是誰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屬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紅玫瑰與白玫瑰都能找到與只最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見才會導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變,玫瑰還是會變為牆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飯粒,沒有了便沒有了所以,女人最應該的不是找到教會自己何為愛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奪回去愛的權力。女人啊!——來自看完書之後的歎息。

果然,即便是要寫感想,還是覺得“呵呵”二字更為貼切了。

裝在口袋裏的爸爸讀後感心得 篇12

好的書可以影響人的一生,滋潤人的心田,讓人有豐富的精神世界。最近我就看了一本好書——夏洛蒂。勃朗特寫得《簡愛》。這是一本英國乃至世界文學史上的經典傳世佳作。

至今為止,只有《簡愛》這一本書讓我有非常強烈的想繼續看下去的慾望,到底是什麼吸引着我的心呢?也許是簡愛悲慘的命運;也許是羅切斯特先生與簡愛的故事;又也許是桑菲爾德里面的古怪事……這一切一切都很精彩。

簡愛是這本書的主人公,她自幼就父母雙亡,寄住在舅媽家,受盡舅媽的虐待、表哥的欺凌。後又被狠心的舅媽送進專門收養孤女的半慈善學校——勞烏德,繼續在惡劣環境中掙扎。畢業後在桑菲爾德當家庭教師,開始了新生活。她與主人羅切斯特先生都彼此喜歡,最後決定結為夫妻,突然又知他已有個已經瘋了的妻子後不辭而別,在羅切斯特先生雙目失明後才回到他身邊,開始了無比幸福的生活。

看完後我心情很好,開始回想書中那個自尊,堅強,善良的簡愛,我記得她説過:“越是孤獨,越是沒有朋友,越是無所依靠,我就越要自尊。”這就是她。我深深的佩服她,因她的堅強。

現在的人越來越不堅強,特別是我們學生。一名高中生大學聯考時只考上了二本,他是一個要強的人,以前學習一直名列前茅,但這次考試沒達到他的目標,考後又得知家裏積蓄因給母親治病而快花光了,家裏也供不起他讀大學,就這樣,他離家出走了,最後還跳河自殺了。可見他多不夠堅強,一場考試就把他打敗了。如果我們祖國的花朵都像簡愛一樣堅強,那祖國的未來將風光無限。

去看《簡愛》吧,去學習簡愛的高尚的品質吧。

裝在口袋裏的爸爸讀後感心得 篇13

最近讀了曹文軒的《野風車》,其中有一篇名叫《阿雛》的短篇小説,讀後讓我深有感觸。

這篇小説講的是一位名叫阿雛的小孩,六歲的時候失去了父母,成為一名孤兒,由於缺乏管教,從小養成了逃學、打架、偷東西等惡習,國小沒有畢業就被開除了,從此在村裏到處流浪的故事。這篇小説讓我認識到了一個人的成長,在少兒階段非常重要,從小養成良好的習慣,會影響到一個人一生的成長。

現在,我們正處於國小畢業班,是養成良好生活、學習習慣的關鍵時期。在學習上,要養成良好的自律習慣,學習要有自己的一套學習方法。做完老師佈置的作業後,合理安排時間,增強自己的閲讀能力,做到“多讀書、讀好書”。光做到多讀書可不行,還要拿起筆把讀到的知識寫(瀉)出來,看到書上有精彩的語句一定要“幫”它們找到一個棲息的“家”(嘻嘻,其實就是一個抄寫本)。做數學題,如果出現不會的題,一定要及時問,千萬不要往後拖,越拖越沒有時間問。老師批改完後,要趕緊翻一翻昨晚的作業,看看有沒有錯題,如果有錯題,一定要及時改過來,再把這些容易錯的、難度較大的題抄寫在一個專用的本子上(一定要記得,千萬不要和剛剛説的那個抄寫本混在一起呦!另找一個本子,這個本子裏可容納英語、語文和數學的錯題)。英語的重點詞句均可再找一個本子抄寫下來。身體第一,學習第二!在生活上,也要養成好習慣。每天中午堅持午睡,使下午精神飽滿。晚上早早地吃完晚飯,然後就下去玩,晚上要早點睡覺,明天就可以早起。合理安排時間,身體健健康康,才能學好習!

這本書使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小孩從小就要做到“為人正直”、不撒謊、養成良好的習慣,只要從小養成良好的習慣,就會影響到一個人一生的成長。

裝在口袋裏的爸爸讀後感心得 篇14

今天,我讀了一本書,名叫《狼國女王》,這是一本很精彩的書,裏面的故事深深地感動了我。

《狼國女王》這本書主要講了狼王盔盔在一次虎口奪食中不幸遇難,母狼紫葡萄為了自己孩子的安危,為了整個狼羣的安危,被迫出任帕雅丁狼羣首任女狼王的故事。狼羣的命運由此改寫。在被狼羣圍攻時,紫葡萄網開一面廝殺,關鍵時刻,卻給對手一條生路。有過災難和痛苦;有過危險和掙扎,有過無奈和坎坷,有過柔情和關愛,紫葡萄憑着出眾的膽識和魄力、仁慈與寬容,成為了一位真正的狼王。

讀完這本書,我內心的感受很深,尤其是紫葡萄的仁慈、膽識、寬容和魄力這些品質,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這些品質不正是我們所缺少的嗎?我不由得在心底裏問自己:你有這些美好的品質嗎?答案是沒有。

在生活中,我們一定要從小事做起,逐步培養自己良好的品質,還要有一顆善良、真誠、寬容和仁慈的心。擁有了這些品質,相信我們一定會成功!

我喜歡紫葡萄這隻寬宏大量、堅韌執着的女王!

裝在口袋裏的爸爸讀後感心得 篇15

讀此書不由感歎古代的三綱五常是如此的頑固與不人性。可笑的是芸做的事是對的,但在父為子綱的背景下,老子就是王法。那個年代,對於男性去逛妓院貌似再正常不過,文人“騷”客是歷史遺留下來的不正社會風氣。

對於愛情?或許沈復和芸是真愛,但芸愛的更深一點。文中閨房記樂,從年代上看寫的都是新婚之樂,過了新婚之年,沈三白無了這份興趣,有的是逛妓院,游上玩水。對妻子,沒有盡到做丈夫的責任,讓妻子過上好生活,沒有和妻子一起分擔生活重擔;對孩子,沒有盡到做父親的責任。對父母,沒有做到孝敬父母;對自己,沒有好好鞭策自己,好高騖遠,浪蕩散漫。而芸的一生,顯示出古代女性偉大的'一生,為家和孩子操勞一生。

沈復一生過的很瀟灑,遊山玩水,一生過的很多彩,但身邊的親人過的就很苦了,他這種性格適合做現在所稱的“獨身主義者”。

短短的《浮生六記》是沈復一生的濃縮,不由感歎時光如白駒過隙。一生説長不長,説短不短,做人不可太自私,生活中扮演的每個角色的責任都要擔負起來。人不可無志,“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共勉!

裝在口袋裏的爸爸讀後感心得 篇16

不老泉這本書講述了一個名叫温妮·福斯特的小女孩有一個很大的家,她家住在一片樹林中。她的母親和奶奶對她管教甚嚴,她準備離家出走,在走之前,她和一個蟾蜍成了好朋友。她出走了,在樹林裏發現了一個名叫傑西的小男孩,她第一眼就喜歡上了他。後來,傑西的母親跟哥哥把温妮帶到了他們家,讓温妮知道他們已經有幾百歲了。後來,穿黃色制服的老人發現了他們,梅殺死了他,警察把梅帶到了警局,最後,温妮救了她。塔克一家走了。回來時,發現珍妮的墓碑。在走之前,傑西給了温妮一瓶不老泉裏的水,她沒喝,而是把那瓶水倒在了蟾蜍身上。

讀了這本書,我明白了許多道理。其實,人永遠的活着並沒有什麼好,只有經歷一次死,那才是真正做人的滋味。其實,在一般情況下,要是有一瓶不老泉的水,我會喝。但是,讀了這本書之後,再讓我選擇喝不喝,我會選擇不喝。如果我喝了,那我就只有一個人孤孤零零的永遠活着,其實,經歷死也是很幸福的。像塔克一家,他們想死都死不了了。這讓人知道了,人要活着,也要死去。

温妮幸好沒有喝那瓶泉水,不然,她也會永遠也不死去,永遠活着,就算想死,也不能死,也沒辦法死。温妮的選擇是正確的。其實,在現實生活中,誰也不想死。可是,如果自己親身體會一下,就一定不想喝那瓶讓人長生不老的泉水。這本書告訴了大家:活着有活着的樂趣,死也有死的快樂,如果不能死的人,那他一定是最難受的人。我們一定要安分守己,不能像塔克一家人那樣,不小心誤食了不老泉,而導致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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