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心得體會 >安全心得體會 >

電力安全事故心得體會(精選6篇)

電力安全事故心得體會(精選6篇)

電力安全事故心得體會 篇1

今年,學校狠抓責任落實、管理措施,尤其是投入大量資金進行安全基礎設施的改建和維修。在此基礎上,堅持本着“齊抓共管,安全第一”的原則,繼續開展創建“平安校園”活動,在日常活動和教育教學中始終貫穿“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安全是學校一切工作的基礎”這條主線,在人力、物力、財力上科學合理配置,達到人防、物防、技防,特別是人防和技防,將作為20--年安全工作的重點,做到全員啟動,人人關注,人人蔘與,確保新一年度安全工作順利完成任務。

電力安全事故心得體會(精選6篇)

1、各班要專設安全教育課,可利用班、隊會等有利時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

2、定期開展學生的安全宣傳活動,除學校集中活動外,各班要開展豐富多彩、直觀有效的活動,並達到學校與家庭的互動。

3、利用警民共建、軍民共建的有利時機,將法制教育、消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貫穿於各項活動中,對於大型活動,學生要有活動心得和體會。

4、利用安全月、安全周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各班設專題板報。

5、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活動,如升旗儀式、演講、團隊會、安全知識講座,家長學校、等教育活動,各班有計劃、有記錄,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總之,我們的安全意識時刻不可放鬆,説得好,不如做得好;説得嚴,不如管得嚴。我們要向管理要安全,向道德要安全,快快樂樂生活每一天。

電力安全事故心得體會 篇2

日前,我班組織學習了《**省電力公司兩起人身觸電死亡事故》和《、兩起事故》的安全事故通報,事故主要原因是作業人員未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按章作業,工作負責人現場查勘不到位。此次事故的發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問題,凸現了工作負責人安全責任不清,現場不進行查勘,作業電工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不能正確的停電、驗電、掛接地線。事實再次證明,如果對危險點不預測、不防範和控制,那麼,在一定條件下,它就可能演變為事故,後果不堪設想。通過學習,再次強化了大家的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生產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並切實落到日常行動中。

通過學習,現體會如下:

《**省電力公司兩起人身觸電死亡事故》和《、兩起事故》的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來的問題

1、業人員嚴重違章,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在不驗電,不掛接地線的情況下進行上杆作業,嚴重違反《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2、對線路設備不熟悉(該10kv線路隔離開關錯接線)。日常對設備管理不到位,消缺管理不及時,判斷缺陷不準確。日常的設備巡視過程沒有認真,致使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沒有及時解決,為此次的事故埋下了嚴重的導火索。

3、危險點分析與預控措施流於形式,現場查勘不到位,漏列了重大危險點(現場該線路上有8家雙電源用户)作業人員現場操作不按要求執行,危險點控制措施形同虛設。

4、安全工具,防護用品的配置工作未落實到位,對絕緣棒,驗電器等絕緣工具的日常管理不完善。

5、在該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實,工作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差,安全學習流於形式。

通過此次事故的發生,我們應該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對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結合我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應該加強安全技術培訓和設備全過程管理以及事故通報的學習,提高我們的安全思想素質,做到安全無小事。

電力安全事故心得體會 篇3

我們手裏的《安規》和種種安全生產的保障措施,就是給這隻兇惡的“電老虎”設計的層層牢籠和枷鎖。這次事故,正是因為參與工作的人員對於已經“馴服”的“電老虎”存在麻痺大意的思想,以為多年不發威的“電老虎”就真的成為“病貓”了。根本沒有把電力系統運行維護工作的危險性看在眼裏,這無異於擅自打開關押“電老虎”的牢籠和枷鎖,這隻兇惡的“電老虎”當然不肯放過任何發威的機會。

通過學習,我主要有以下幾點心得:

1、安全生產,不是口號

安全生產,這是我們電力工作者每時每刻都能聽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這不僅僅是個口號,更是我們工作的第一準則,是我們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後的危險。忘記了這個準則,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電老虎”的籠子裏。

2、服從指揮、聽從調度

如果沒有各項安全保障措施,電力工作的危險程度要遠遠大於戰爭。因為戰爭並不是每個人都會犧牲,而電力生產如果沒有安全生產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過“電老虎”的魔爪。打仗如果沒有運籌帷幄、如果沒有靈活指揮、沒有各兵種、各單位協調配合,就要輸掉戰爭。電力工作也一樣,如果沒有安全生產措施為武器、如果沒有嚴格的指揮,鬆鬆散散、各自為戰、不服從指揮,就很有可能造成自傷、誤傷事故,甚至發生羣死羣傷的惡性事故,同時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絕不亞於輸掉一場戰爭造成的後果。因此電力工作就要象軍隊那樣,紀律嚴明,指揮到位。

3、有法不依、執法不嚴

隨着安全生產法的頒佈,安全生產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個人不遵守安全生產準則,後果可能是對別人造成傷害,這就是“謀殺”罪!也可能是造成國家經濟損失,這就是“危害國家安全”罪!即使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你也是“玩忽職守”罪。我們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兩票三制”,工作人員如果不能嚴格遵守,而是走走過場形式主義,就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就是威脅人身安全、國家財產,就是犯罪。“蚌埠5.12”事故中就存在工作票“代簽名”、“未簽名”現象、也沒有嚴格執行工作間斷、轉移簽名制度,就是沒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我以後要嚴格要求自己,認真遵守各項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認真遵守“兩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決不麻痺大意,為了家庭的幸福、為了事業的繁榮,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寶貴的生命。

電力安全事故心得體會 篇4

4.25事故發生以後,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沒有人員傷亡乃是僥倖中的萬幸,大家同事一場,無論在工作中有什麼過節或是在生活中好到什麼程度,我想沒有人願意這樣的事故發生,更不會有人竊喜和埋怨他們。事故已經發生了,給企業帶來上千萬的經濟損失,也給千家萬户的家庭帶來不可避免的損失。如果要是我。我會感到深深的愧疚和自責,可是事故發生後我們看到的很讓人寒心,當事人的臉上滿是開心的張狂,還自稱自己是什麼主角,接見了什麼領導,什麼領導對她們怎麼關心等等,還把責任推的一乾二淨。當大家對他們都產生反感時,依仗領導撐腰,厲害得不得了。是啊,班組要整頓,但是包括當事人在內的領導們不該整頓整頓自己的思想嗎?

事故發生的原因:

一:對設備及電力線路不熟悉,不知道35千伏進線櫃停電以後,上級110千伏過來的電仍然有電。

二:安全意識淡薄,沒有搞好確認制。在操作以前沒有看到35千伏進線櫃的來電顯示信號。

三: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沒有聽到上級指令就自行操作。

四:設備本身存在缺陷,沒有帶電打不開櫃門的聯鎖裝置。

五:作業人員業務水平有限,危險源辨識能力差,既然驗電後證明櫃子有電,就不應該進行任何操作。

六:與同事關係不和,帶情緒作業。

這僅僅是對事故個人的分析,不存在任何感情情緒,只是為了下一步工作進展順利,當然領導説他們是業務骨幹,如果換了我們,很可能還不如他們。是的,這一點沒有人能肯定的否認,但也不能説得那麼絕對,説不定因為自身業務不好,能多一步確認,或少一步操作。領導的話是有偏見的,是帶着袒護當事人的情緒的,可以理解,再説死裏逃生也不容易,大家也願意對她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是針對此事,班組要進行整頓了,要不停地查崗,不停的學習(這一點是好的)進行鍼對的結果就是班長以上的領導們都不必幹活了,都是指揮家,下一步工作就是“老職工”監護,新進入的職工操作,那麼該幹活的,該處於危險的都是沒有關係,沒有“能力”的破工人。唉,人要吃飯容易麼,一定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好好上學,長大了好好的拍馬屁,他們才能吃得開。

事故發生以後,還是要開會,還是要寫心得,是應該好好的反思自己,大家各抒己見,不要有什麼疑慮,可是大家都不敢,怕説錯了什麼話會得罪領導,那比出事故危險性要大得多,要是有人切入主題,領導也不會讓他説話的,“下一個,下一個,制度沒有學好!”,所謂的制度不過是養着他們賺錢的工具。可是出了這樣的事情,領導從上到下還是很生氣的,不是對當事人,是對整個與電有關係的工人,不在規定時間寫心得的要實行強制罰款,拖一天100元,大家嚇壞了,都草草應付了事,審批全體重寫,不夠深刻。

事故讓我們反省自己,是不是在工作中太懈怠了!説實話,我們的業務水平真的很差,危險源辨識能力也很差,安全意識也很差,這讓我們在以後的工作中需要努力提高自己,不能把自己的命交到別人手中,工作要會幹,工作中要膽大心細,還好搞好同事之間的關係。

工作建議:一,建議領導幫助我們組織業務學習,反事故演習,只要把業務水平搞上去,做一個合格的工人,無論獎懲考罰我們都願意,

二,針對個人生理條件及業務水平,適當調節班組成員,使其能更好的完成工作。

三,消除設備缺陷,多巡檢,使事故防患於未然。

四,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公正無私,使工人快樂的工作。

電力安全事故心得體會 篇5

在電力生產中,生產者實現“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觀念轉變,是安全思想由強制性到自覺性的一次質的飛躍。

但是,要確保電力生產安全,這一轉變依然是不夠的,還必須由“我要安全”轉變到“我會安全”,才能夠從事故源頭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減少或避免事故的發生。

電力生產是一門非常複雜的系統工程,而生產安全又是這一系統工程中諸多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一般而言,電力生產事故有三類:一是“天災”,如雷電、大風、暴雨、施工爆破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發性。二是線路、設備、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隱蔽性。

三是“人禍”,人為地違法、違規、違章,有其盲目性。且佔所有事故中的絕大部分。而“人禍”又可分為三種表現形式:其一是對規章明知故犯,明知這樣做不符合要求,但圖一時方便或抱着僥倖心理的習慣性違章。其二是對規章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發生了問題。其三是對規章不懂裝懂,稀裏糊塗,發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或恍然半悟。

顯而易見,工作人既是事故的製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但是,可以肯定地説,所有事故的發生都不是工作人的主觀願望。因此,“我要安全”也就僅僅是一種良好的主觀願望,要真正取得確保電力生產安全這一客觀效果,就必須解決好“我會安全”這一根本。

大凡發生了事故後,總結時都不難得出:“安全基礎不牢,安全觀念淡薄,安全管理不善,技術素質不高,安全防護能力弱,習慣性違章”等諸多教訓的結論,都會把違章作業認為是事故的“病灶”,也提上了人們的議事日程。但深層次地去分析違章作業存在的原因,拿出切實可行的從源頭上杜絕違章作業的辦法來,是不是真正擺上了我們各級安全部門、管理者、生產人的辦事日程?

勿庸置疑,經過有電以來的生產實踐和血的教訓,總結提煉了一套有效確保電力生產安全的規章制度。各電力生產企業又結合實際根據不同生產時期制定了大量的具體保證措施,以及上級隨機性,針對性的電力安全生產的指示、通報、要求等。這些是確保電力生產安全的依據,且有唯一性。

但是電力生產是一個錯綜複雜,千變萬化的過程,從事生產的人又是這個過程是否安全的決定因素。而人的認識水平,接收能力,工作姿態,經驗積累等等又各盡不同,要把所有確保電力生產的依據變為每一個從事電力生產的職工的自覺行動,解決好“我會安全”的問題,應是從事電力生產安全的管理者,生產者長期的,艱鉅的,複雜的課題。筆者認為:唯一的途徑就是學習——學習——再學習。

首先,要為我而學。安全既是電力生產本身的需要,更是從事生產職工的生存需要,安規技規既反應了電力生產安全的客觀規律,又是從事生產人的行為規範。

因此,每一個從事電力生產的人,都應明白學習安全技能,既是企業的需要,更是自我的需要。這就需要“教條主義”、“本本主義”而不要“實用主義”、“形式主義”。把強制性與自覺性有機地結合起來不斷學習,反覆學習。從個體到團隊都形成一個良好的學習安全技能的良好氛圍。

並制定配套的學習激勵機制和考核辦法,點滴學習,日積月累,這樣不僅能夠對安規、技規等安全生產的內涵有了深刻的理解,就能在生產過程中運用自如。也只有人人成為安全明白人,才能事事做到安全人。

第二,要因人施訓。近些年來,職工隊伍生產技能、安全防護能力差,人才斷層等已達成了管理者的共識。把加強教育培訓也作為解決上述問題的有力措施。但各級抓各級的事,一級抓一級,一級向一級負責,真正形成有效的教育培訓鏈還是力度不夠。

往往形成上級制定安全措施“一字一字地摳”,經逐級折扣後貫徹到生產中卻“一把一把地丟”。因此要把從事電力生產的各類人員分門別類,拉開梯次,有的放矢地逐級制定年度、月度培訓計劃,以“螞蟻啃骨頭”的精神,專人負責。充分利用班組站法定的每週一次安全學習和每天班前會進行。

這樣每週解決一個難題消除一個不安全隱患,一年就能解決52個“會”和消除52個不安全隱患。每天學習一條技規、安規,一年就能學懂弄通200多條。持之以恆地堅持下去,耳濡目染地強化人的意識,就能潛移默化地在職工隊伍中形成一道事故的防線。

第三,要善於糾偏,電力生產暴露問題和存在潛在的不安全因素是正常的,關鍵是要正視問題和善於做到“見於未萌,禁於未發”。有效的辦法就是邊生產邊整頓,發生問題及時整,安全順利定期整。明白“刀不誤砍柴工”和“温習規程與包紮傷口一樣重要的深刻道理。

自己發生了事故多從自我找原因,不要“摔了跤總怪路不平”。把別人的事故當着自己的教訓來接受;把小問題當着大問題來解決;把帶有傾向性和危害性的現象消滅在萌芽狀態。從真正意義上體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根本方針。

“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轉變需要漫長的過程,而“我要安全”到“我會安全”更需一個漫長而漸進的過程,甚至説是一個無終極的課題。筆者提出以上粗淺認識和解決途徑還遠遠不能解決“我會安全”的問題。此文主要是基於安全生產觀念上的一次完善和“拋磚引玉”,其目的是引發從事電力生產的職工圍繞“我會安全”進行深層次的思考和探索。

電力安全事故心得體會 篇6

在電力企業安全生產中,人們通常把管理者對員工提出安全規範要求稱之為“要我安全”,而把員工的自覺安全行為稱之為“我要安全”。兩種提法,不僅表述了語言概念不同,且安全實現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樣。“要我安全”,是從客體出發,由外因發出安全生產約束控制信息,作用於安全生產行為的主題,最終達到生產安全;“我要安全”則是從主體出發,由內因產生安全生產的動機,主觀能動地實現安全生產。從管理角度來説,“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辨證統一的關係,“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動力;“我要安全”是內因,是根據。兩者相互關聯,相輔相成,從不同方面對實現安全生產起到推動或決定作用。

如何實現從“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轉變呢?筆者工作在電力建設企業,立足於生產第一線,對於安全是永恆的主題,安全是生產的保障,有了安全才有效益,有着深刻的認識和體會。

首先、着眼人的安全心理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心理是人在生產勞動這一特定環境中的心理活動的反映,是勞動過程中伴隨着生產工具、機械設備、工作環境、人際關係而產生的安全需要與安全意識。主要包括:勞動生產中的安全心理、職業安全心理、安全管理過程中的安全羣體心理、安全組織心理等。通過對安全生產工作中心理現象的總結,可以提高安全教育的質量,產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應,達到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因此,安全教育應抓住以下三個重點: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優先效應,抓好對新員工進廠後的安全教育,以先入為主的第一印象給新員工打下安全生產烙印。二是利用安全心理的近因效應,以本單位的典型安全案例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用活生生的事實影響員工、激勵員工。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應,運用含蓄的、間接的辦法,對員工的心理和行為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進行常規教育。不管採用哪種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聯繫實際,堅持從人的安全心理出發,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傾向,抓住不同時期人的安全心理狀態,抓住不同類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動,進行因時而異、因人而異的安全教育,就會使教育和心理形成共鳴,強化人的自我安全保護意識,使員工產生“我要安全”的強烈傾向。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為貫徹安全制度

安全行為是人們在勞動生產過程中保護自身和保護設備、機器等物質的一切動作。在我們電力建設行業逐步實現科學化管理、自動化操作、現代化生產的條件下,安全行為不僅是個體自我保護行為,而且是生產要素相互關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總體行為。要建立起總體的安全防範系統,離不開個人的自我安全保護,這就需要有一套能夠把個人安全與總體安全密切聯繫起來的制度規範人的安全行為。這套制度要站在安全行為者的角度來編制和操作,由安全行為者從內因產生“我要安全”的行為。就我們公司整體來説,因為企業生產性質不同,存在着多工種聯合、多工序交叉、多環節銜接作業的特點,所以就應該從各自的實際出發,緊緊把握員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行為,建立和健全個人自我安全保護制度。主要是:員工有權對違章的生產指揮不執行;有權對違章的生產工序不交接;有權對違章的生產設備不操作;有權不在違章的生產環境中作業。這就從行政法規上確立了員工勞動過程中的主觀能動性,使之自覺地遵守安全規章制度,自覺地進行安全保護。員工們説得好,事故不難防,重在守規章;最大禍根是失職,最大隱患是違章。只要我們真正把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當成生命之友,安全之傘,就能夠站在安全生產的主題地位上,實現安全生產。

第三、針對人的事項障礙展開安全活動.

安全生產活動中的思想障礙是影響員工“要我安全”的重要問題,是各種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在抓安全生產的過程中發現,一般情況下,員工都會為滿足自己的安全需要而採取自我保護措施,遵守安全生產規程,但有的時候,有些人則可能因為存在某些思想障礙,不僅忘記了 “我要安全”,而且做不到“要我安全”。這類思想障礙歸納起來,大體上有以下幾種:對安全生產規程並沒有真正理解,看不到違章操作的嚴重危害性;對安全生產規程感到麻煩,圖省事、求簡便而不去遵守;因搶時間、趕進度,而忽視、忘記安全生產規程;對自己的熟練技術過分自信,心存僥倖,麻痺大意;逞強好勝,表現為膽大妄為的衝動,明知故犯;因為身體疲倦,精神鬆懈,注意力分散而顧不上安全生產規程等。近幾年來,某些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和個別員工明知是違章作業,但他們為了趕生產進度而在不安全環境下操作,違反操作規程,結果發生了嚴重的事故,給個人或家庭帶來極大痛苦,也給企業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各級領導和工作人員在生產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從消除員工思想障礙入手,對症下藥、有的放矢地開展安全活動。例如:開展安全規章制度教育,讓員工明確遵章的必要性、違章的危害性;開展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素質;推行標準化作業和安全責任制,強化員工的安全保護;積極搞好均衡生產,使員工保持旺盛的精力、體力,控制和減少不安全行為等等。通過這些方法,使員工逐步消除牴觸、違反、消極、僥倖、鬆懈、逞能等思想障礙,增強“我要安全”的自覺性。

總之、從“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轉變,需要安全生產行為的主體——廣大員工從思想認識到心理、行為都來一個大的轉變,實現這兩個轉變,離不開大量的宣傳、教育、檢查、督促、獎懲等工作。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因動力,促進“我要安全”的內在變化,使安全生產成為廣大員工的自覺行動,這樣,我們的安全生產就一定會達到一個新水平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xinde/anquan/g009kw.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