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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安全法的心得體會

學習安全法的心得體會

安全法是為了維護秩序,預防和減少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下面是本站為大家準備的學習安全法的心得,希望大家喜歡!

學習安全法的心得體會
學習安全法的心得體會範文篇1

新《安全生產法》於20xx年12月1日開始施行,為了提高公司員工的法律安全意識,分公司發佈《關於組織學習新安全生產法的通知》。為了貫徹分公司的學習精神,本人近段時間認真系統地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法》,進一步使我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以下是我個人的一點心得體會。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這條紅線就是要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確處理重大險情和事故應急救援中“保財產”還是“保人命”的問題,所以就要求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才能生產。新法為促進和實現這個理念,從兩個方面進行了加強:一是明確了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各個方面及各類人員的職責,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機構與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各級政府及負有安全管理職責的部門的職責,工會的職責,中介機構的職責等;二是加大了對違法單位及人員的懲罰力度。

對新法的學習,我發現責任的明確,責任的落實,責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關注點。新法的責任體系是“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就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管理方針。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產的前提條件,不安全不生產;為此需要預防為主,包括消除事故隱患及事故應急救援隱患兩個方面;要實現上述要求就需要綜合治理,包括政府綜合有關力量和社會綜合有關方面對企業加以管理與監督,和企業內部各職能及各層次的安全管理與監督,並從技術上對人、機、環境生產三要素進行系統的治理。企業主體責任體現為從制度、規範、措施、實施程序、檢驗、責任等都得到落實。

對於安全管理人員來説,我最關注的一條是新法確立了註冊安全工程師制度。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應當有註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聘用註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這體現了國家對安全生產越來越重視,安全生產需要更專業化,職業化的隊伍來管理。這就要求我們現在安全管理人員改變觀念,從以前安全管理無計劃,無目的,粗放型向有計劃,有目的,精細型轉變,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先進的安全管理技術,做一個合格的安全人。

學習安全法的心得體會範文篇2

在企業>安全生產活動中,人們通常把管理者對員工提出安全規範要求稱之為“要我安全”,而把員工的自覺安全行為稱之為“我要安全”。兩種提法,不僅表述了語言概念不同,且安全實現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樣。“要我安全”,是從客體出發,由外因發出安全生產約束控制信息,作用於安全生產行為的主題,最終達到生產安全;“我要安全”則是從主體出發,由內因產生安全生產的動機,主觀能動地實現安全生產。從管理角度來説,“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辨證統一的關係,“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動力;“我要安全”是內因,是根據。兩者相互關聯,相輔相成,從不同方面對實現安全生產起到推動或決定作用。

如何實現從“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轉變呢?筆者工作在電力建設企業,立足於生產第一線,對於安全是永恆的主題,安全是生產的保障,有了安全才有效益,有着深刻的認識和體會。

首先、着眼人的安全心理進行安全教育 安全心理是人在生產勞動這一特定環境中的心理活動的反映,是勞動過程中伴隨着生產工具、機械設備、工作環境、人際關係而產生的安全需要與安全意識。主要包括:勞動生產中的安全心理、職業安全心理、安全管理過程中的安全羣體心理、安全組織心理等。通過對安全生產工作中心理現象的,可以提高安全教育的質量,產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應,達到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因此,安全教育應抓住以下三個重點: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優先效應,抓好對新員工進廠後的安全教育,以先入為主的第一印象給新員工打下安全生產烙印。二是利用安全心理的近因效應,以本單位的典型安全案例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用活生生的事實影響員工、激勵員工。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應,運用含蓄的、間接的辦法,對員工的心理和行為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進行常規教育。不管採用哪種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聯繫實際,堅持從人的安全心理出發,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傾向,抓住不同時期人的安全心理狀態,抓住不同類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動,進行因時而異、因人而異的安全教育,就會使教育和心理形成共鳴,強化人的自我安全保護意識,使員工產生“我要安全”的強烈傾向。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為貫徹安全制度

安全行為是人們在勞動生產過程中保護自身和保護設備、機器等物質的一切動作。在我們電力建設行業逐步實現科學化管理、>自動化操作、現代化生產的條件下,安全行為不僅是個體自我保護行為,而且是生產要素相互關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總體行為。要建立起總體的安全防範系統,離不開個人的自我安全保護,這就需要有一套能夠把個人安全與總體安全密切聯繫起來的制度規範人的安全行為。這套制度要站在安全行為者的角度來編制和操作,由安全行為者從內因產生“我要安全”的行為。就我們公司整體來説,因為企業生產性質不同,存在着多工種聯合、多工序交叉、多環節銜接作業的特點,所以就應該從各自的實際出發,緊緊把握員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行為,建立和健全個人自我安全保護制度。主要是:員工有權對違章的生產指揮不執行;有權對違章的生產工序不交接;有權對違章的生產設備不操作;有權不在違章的生產環境中作業。這就從>行政法規上確立了員工勞動過程中的主觀能動性,使之自覺地遵守安全>規章制度,自覺地進行安全保護。員工們説得好,事故不難防,重在守規章;最大禍根是失職,最大隱患是違章。只要我們真正把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當成生命之友,安全之傘,就能夠站在安全生產的主題地位上,實現安全生產。

第三、針對人的事項障礙展開安全活動

安全生產活動中的思想障礙是影響員工“要我安全”的重要問題,是各種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在抓安全生產的過程中發現,一般情況下,員工都會為滿足自己的安全需要而採取自我保護措施,遵守安全生產規程,但有的時候,有些人則可能因為存在某些思想障礙,不僅忘記了“我要安全”,而且做不到“要我安全”。這類思想障礙歸納起來,大體上有以下幾種:對安全生產規程並沒有真正理解,看不到違章操作的嚴重危害性;對安全生產規程感到麻煩,圖省事、求簡便而不去遵守;因搶時間、趕進度,而忽視、忘記安全生產規程;對自己的熟練技術過分自信,心存僥倖,麻痺大意;逞強好勝,表現為膽大妄為的衝動,明知故犯;因為身體疲倦,精神鬆懈,注意力分散而顧不上安全生產規程等。近幾年來,某些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和個別員工明知是違章作業,但他們為了趕生產進度而在不安全環境下操作,違反操作規程,結果發生了嚴重的事故,給個人或家庭帶來極大痛苦,也給企業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各級領導和工作人員在生產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從消除員工思想障礙入手,對症下藥、有的放矢地開展安全活動。例如:開展安全規章制度教育,讓員工明確遵章的必要性、違章的危害性;開展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素質;推行標準化作業和安全責任制,強化員工的安全保護;積極搞好均衡生產,使員工保持旺盛的精力、體力,控制和減少不安全行為等等。通過這些方法,使員工逐步消除牴觸、違反、消極、僥倖、鬆懈、逞能等思想障礙,增強“我要安全”的自覺性。

總之、從“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轉變,需要安全生產行為的主體——廣大員工從思想認識到心理、行為都來一個大的轉變,實現這兩個轉變,離不開大量的宣傳、教育、檢查、督促、獎懲等工作。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因動力,促進“我要安全”的內在變化,使安全生產成為廣大員工的自覺行動,這樣,我們的安全生產就一定會達到一個新水平。

學習安全法的心得體會範文篇3

安全生產是一種責任,不僅是對自己負責、對家人負責,更是對員工負責、對企業負責、對社會負責。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揪人心絃,每一次慘痛的事故,都給親人心頭留下永久的痛,安全生產牽動人心。安全生產,不僅僅關係你自己,更多的是關係到你我他。

安全生產是社會發展永恆的主題,是一切工作的真諦。安全是企業發展的前提和根本,與企業的生存發展息息相關,企業要想尋求更大發展,獲得更廣闊的市場,就必須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才能創造出更好的經濟效益。

作為一名項目經理,深知肩上責任重大,對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因此,從自身角度就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清潔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安全第一,環保優先,以人為本”的正確理念,堅決克服“重生產,輕安全”的錯誤思想,切實擺正安全與進度、安全與效益的關係,切實做到“不安全不生產、不安全不開工、不安全不建設、不安全不運行”,確保生產安全。

從基層施工多年的經驗來看,抓好基層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應重點做好以下幾點:

一、正確認識當前安全生產形勢

從總體形勢來看,公司的安全生產狀況總體相對比較穩定,但基層的安全環保工作依然嚴峻,綜合管理能力還不能滿足生產經營的需要,還達不到安全發展、清潔發展的要求。因此,需要我們基層領導正確認識目前的安全生產形勢,率領全員紮紮實實地開展安全環保工作,將各項安全環保工作舉措落到實處,務求實效,不斷夯實基層HSE管理,全面提高基層現場的事故整體預防能力,為公司實現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提高思想認識

近幾年,集團公司、公司對安全環保工作越來越重視,要求也越來越嚴,可以説,在當前形勢下,安全是政治、是大局、是穩定、是和諧,更是一種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作為基層領導要充分認識到這一點,不斷提高對安全環保工作的認識,增強抓好安全環保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意識。深刻理解“安全是否決性指標,經營是性指標,節能降耗是約束性指標”,從發展惠及員工、維護員工切身利益的角度出發,切實抓好安全環保工作。

要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思想認識是關鍵,特別是基層各級領導的安全生產意識,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施工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並按規定提取安全經費,保障安全設施的及時到位,切實解決安全技術問題。在日常工作當中,始終堅持把安全生產擺在第一位,不斷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逐步完善HSE行為準則、HSE檢查及考核標準、HSE獎懲管理辦法,做到組織落實、措施落實、檢查落實、考核落實,促使HSE管理基礎工作進一步夯實。

三、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環保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是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工作,項目經理作為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要親自組織完善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的HSE職責,並將責任目標和工作壓力層層傳遞下去,直至每一名崗位員工,要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構建“一把手掛帥,主管領導負責,專業路分管,職能部門監控,黨政工團齊抓,全員參與”的責任體系和工作局面。同時,建立完善HSE獎懲約束機制,把HSE責任目標落實情況與有效的考核、獎懲結合起來,嚴考核,硬兑現,促使責任由全員共擔。

四、加大執行力度

抓安全生產工作,必須注重執行能力建設,嚴格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辦事,養成尊重科學規律,反對違章蠻幹的好習慣,養成令行禁止、雷厲風行,執行制度一絲不苟、完成工作精益求精的好作風。同時,還要培養各級管理人員事事從嚴、事事過細的工作作風,敢於叫真章,善於抓細節,及時發現和堵塞安全環保的漏洞,識別和防範施工現場存在的各類風險,落實各項消減控制措施,強化危機意識和風險意識,增強員工識險避險和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樹立安全環保工作“沒有問題就是最大的問題”和“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時刻保持對各類風險和隱患保持高度警覺,築起堅固的防範之牆,遏制一切事故的發生。

五、切實抓好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是開展各項管理工作的基礎和前提,因此,要切實抓好此項工作,組織全員開展全面、全方位的危害因素識別活動。項目經理要親自組織開展,組織安全管理部門、生產技術部門、設備管理部門按照事故類別、施工工藝流程、設備設施現狀開展危害因素識別活動,針對識別出的危害因素,及時制定風險消減控制措施,並充實、完善到施工項目“兩書一表”、崗位“兩書一表”和操作規程中,指導作業人員施工和操作,防範各類事故的發生。

總之,安全生產工作只有起點,沒有終點。因此,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全員參與,做到“人人、事事、時時、處處”抓安全生產工作,努力增強全員的安全環保意識,提高全員的安全環保素質,實現“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會安全”的思想轉變,從而有力促進公司安全環保形勢持續穩定發展。

學習安全法的心得體會範文篇4

8月3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對《安全生產法》的修改議案。這是我國安全生產領域的一件大事。新法從加強預防、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隱患排查、完善監管、加大違法懲處力度等方面對原法進行了修改,涉及修改的條款達70多條。修改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在對新法的學習宣傳貫徹中,以下幾點對筆者啟迪深刻。

一、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

安全生產的終極目的是為了人。此次安全生產法修改進一步完善了制定這部法律的目的,把原法“為了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法。”修改為“為了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修改前的安全生產法把促進經濟發展作為落腳點,經濟發展高於安全生產,這不符合以人為本的時代要求和安全生產法的基本要義。修改後的表述為“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就克服了這一問題。新法增加了“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的規定,使立法理念得以提升,更加科學、更加人性。總之,這部法律把保護人的生命安全放在更為重要的位置,使其成為一切工作的根本,也是立法的根本。

二、確立了安全生產方針和工作機制

新法確立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十二字方針”,明確了安全生產的重要地位、主體任務和實現安全生產的根本途徑。“安全第一”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健康為代價換取發展和效益。“預防為主”要求把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心放在預防上,強化隱患排查治理,打非治違,從源頭上控制、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治理”要求運用行政、經濟、法治、科技等多種手段,充分發揮社會、職工、輿論監督各個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十二字方針”進一步明確了各方的安全生產職責。

三、明確了安全監管部門的執法地位

按照“三個必須”(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並將其統稱為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明確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作為執法部門,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法律、法規、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明確了鄉鎮基層機構的安全生產職責

在工作實踐中經常會遇到這樣的事例:一些違法的企業總是躲在小街小巷裏,只靠安監部門很難發現,而鄉、村和居委會能搞得清楚哪個地方有違法企業。只有強化鄉、村一級的責任,才能第一時間發現、制止、報告,及時消除隱患。為此,新法明確規定: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應當按照職責,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監督檢查,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五、明確了建立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制度

新法把加強事前預防和事故應急救援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一是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採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並消除事故隱患,並向從業人員通報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制度。二是政府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督辦制度,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消除重大事故隱患。三是對未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採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行為,設定了嚴格的行政處罰。四是賦予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對拒不執行執法決定、有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現實危險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採取停電、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強制生產經營單位履行決定。五是國家建立應急救援基地和應急救援隊伍,建立全國統一的應急救援信息系統。

六、進一步強化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新法把明確安全責任、發揮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用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作出四個方面的重要規定:一是明確委託規定的機構提供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然由本單位負責;二是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內容,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機制,加強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三是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的七項職責;四是規定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於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

七、創新工作,引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

新法總結近年來的試點經驗,通過引入保險機制,促進安全生產,規定國家鼓勵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一是增加事故救援費用和第三人(事故單位從業人員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賠付的資金來源,有助於減輕政府負擔,維護社會穩定;二是有利於現行安全生產經濟政策的完善和發展;三是通過保險費率浮動、引進保險公司參與企業安全管理,可以有效促進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八、大幅度加大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

違法成本低被認為是安全生產事故頻發的重要原因。修改後的安全生產法對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監管人員的行政責任等都加大了處罰力度。

一是規定了事故行政處罰和終身行業禁入。第一,將行政法規的規定上升為法律條文,按照兩個責任主體、四個事故等級,設立了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八項罰款處罰明文。第二,大幅提高對事故責任單位的罰款金額。第三,進一步明確主要負責人對重大、特別重大事故負有責任的,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二是加大罰款處罰力度。結合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企業規模等實際,新法維持罰款下限基本不變,將罰款上限提高了2至5倍,並且大多數罰則不再將限期整改作為前置條件。這樣規定充分反映了“打非治違”、“重典治亂”的現實需要,強化了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震懾力,也有利於降低執法成本、提高執法效能。這些修改突破了現行法律的很多處罰規定。

小編認為,法律的強制性在於其嚴厲性。新法的出台,有力地解決了我國安全生產領域本該嚴厲的法律責任不嚴厲的問題,它的貫徹執行一定能大幅度遏制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從而有效緩解當前安全生產形勢嚴峻的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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