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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新生辯論賽策劃書

大學新生辯論賽策劃書

活動名稱:財經系第四屆新生辯論賽

大學新生辯論賽策劃書

活動時間:XX年10月25至11月20日(具體待定)

活動地點:可移動桌椅教室(具體待定)

主辦單位:泉州理工學院財經系自律會

承辦單位:泉州理工學院財經系自律會·學習部

一、活動目的

本屆辯論賽主要為豐富同學們課餘生活,活躍校園氣氛開拓思想,體現大學生朝氣蓬勃、積極向上的精神狀態,培養髮掘辯論人才,本着“鍛鍊口才,發展自我”的精神,提高學生的閲讀,寫作、視聽、演講和其他能力,團隊的組織和團結協作能力。

二、活動對象

泉州理工學院財經系13級學生

三、項目策略

(一)前期籌備

1、活動宣傳

班級宣傳:召集大一各班班長、學習委員開會做個簡要宣傳,讓部門成員到13級班上宣傳。

海報宣傳:食堂一樓,號樓一樓

廣播台宣傳:中午12點、晚上18:30點

2、參賽資格

隊伍:以班級為單位組隊,每班出一支隊伍,由四個人組成專業辯論隊

方式:比賽前由各班派出代表抽籤,以抽籤方式確定比賽立場及比賽場次

3、評委

評委:邀請相關辯論題目專業的老師、輔導員及校辯協資深成員擔任評委

要求:要保持一致公平,公正,去評定每一場比賽

4、主持

由大一新生素質較好的主持人中選定

5、場地申請及設備

提前一個星期把相應的教室、必要的設備申請完畢

6、培訓

提前一個星期培訓相關的辯手、主持人、計時員

(二)活動程序

1、活動流程

比賽賽制

資格賽:

12個班比賽(每班1場),最終取平均分(12進6)

複賽:

6個班比賽(每班1場),最終取平均分(6進3,並定出第一、二、三名班級進入決賽)

決賽

3個班級比賽(每班1場)最終取平均分(3進1,並定出辯論賽冠軍)

注:決賽每場比賽有一位點評嘉賓作現場點評,點評嘉賓由評委中產生。

2、比賽過程

(1)、辯論賽開始

(2)、主持人致開場詞

(3)、主持人介紹評委、參賽隊員和比賽規則

(4)、主持人宣佈辯題並介紹該場參賽代表隊及所持立場

(5)、各參賽代表隊簡要自我展示

(6)、比賽開始:

開篇立論,正反兩方一辯依次進行,時間各3分鐘

攻辯,時間6分鐘,每隊各3分鐘

攻辯小結,每隊各1分30秒

自由辯論,共10分鐘,每隊各5分鐘

反方四辯總結陳詞,時間4分鐘

正方四辯總結陳詞,時間4分鐘

(7)、辯論結束

(8)、觀眾自由提問

(9)、由點評嘉賓評析賽事、工作人員統計分數

(10)、主持人宣佈本場比賽各隊得分情況及最後結果

(11)、本場比賽結束、退場

四、比賽規則

比賽賽程和雙方的立場均由抽籤決定,一經抽出,不能更換。比賽規則基本沿用XX年全國大專辯論賽程序及用時規定。具體規則如下:

序號

程序

時間

備註

1

選手出場自我展示

每人15秒鐘,共2分鐘

兩隊共8人

2

正方一辯立論

3分鐘

由一辯來陳述

3

反方一辯立論

3分鐘

由一辯來陳述

4

正方二辯選擇反方二辯或三辯進行攻辯

1分30秒

每個提問不超過10秒,每個回答不超過20秒,總計時間不超過1分30秒,問者只准問,答者只准答

5

反方二辯選擇正方二辯或三辯進行攻辯

1分30秒

6

正方三辯選擇反方二辯或三辯進行攻辯

1分30秒

7

反方三辯選擇正方二辯或三辯進行攻辯

1分30秒

8

正方一辯進行攻辯小結

1分30秒

9

反方一辯進行攻辯小結

1分30秒

10

自由辯論(由正方四辯開始)

10分鐘(雙方各5分鐘)

雙方必須交替發言,一方發言結束落坐即為另一方開始計時。

11

觀眾向反方提一個問題

回答時間不超過1分鐘

評委表決通過方可回答。雙方四辯必須回答一個問題,一人回答完畢時間未盡,其他人可繼續

12

觀眾向正方提一個問題

回答時間不超過1分鐘

13

觀眾向反方提一個問題

回答時間不超過1分鐘

14

觀眾向正方提一個問題

回答時間不超過1分鐘

15

反方四辯總結陳詞

4分鐘

16

正方四辯總結陳詞

4分鐘

五、比賽要求

參賽注意事項:

參賽辯手參加比賽時應穿着較為統一的正式服裝,比賽時場上辯手應儀容整齊,儀態動作應自然大方。

各系同學都可以觀看比賽,本班可以組織拉拉隊,但要保證遵守賽場秩序,給所有的辯手一個安靜的辯論環境。所有影響比賽正常進行的行為(如觀眾過於激動大聲吶喊,説話聲音過大等),工作人員均有權進行阻止警告,若無視工作人員勸阻的,嚴重影響比賽的將要求其離開比賽現場。

辯手發言請節約時間,每項發言程序進行到剩餘30秒時,將有賽場計時工作人員進行提示;(一聲鈴音)每項發言程序時間用盡後,賽場計時工作人員會進行提示。(兩聲鈴音)發言時間用盡後請勿發言。

發言請用普通話。發言應講究禮貌風度,尊重他人人格權利和民族宗教信仰、生活習慣,嚴禁搞性別、地域、民族、學科專業歧視;禁止説髒話,嚴禁進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擊。

辯手發言應有理有據,不得流於空泛;鼓勵引經據典,旁徵博引,但不可胡編亂湊。評判團有權質詢辯手所引用資料、數據的來源、出處。

辯手發言和比賽思路可參考以往的全國大專辯論賽和國際大專辯論賽比賽,但嚴禁抄襲辯詞。

10、在自由辯論時間裏,每一位辯手的發言次序(正方四辯例外)、次數和時間都不受限制。雙方必須交替發言,一方發言結束落坐即為另一方計時。一方時間用盡後另一方可連續發言。禁止在一方發言未結束時另一方強行發言,禁止一方在另一方時間未盡時連續發言。

11、觀眾提問應簡潔明瞭,原則上請勿超過15秒。每位觀眾只准提一個問題,提問前提問者請説明所在院(系)。觀眾只允許提出,須由場上辯手回答的問題,不允許參與場上辯論。觀眾所提問題必須有半數以上評委通過方可由辯手回答。

12、辯手回答觀眾提問請注意禮貌,只需回答問題,請勿攻擊觀眾。

13、比賽結束後,比賽雙方辯手應相互握手並向評判團各位評委致謝。

14、評判團所做出的評決是最後的決定。請參賽者和觀眾尊重評判團所做出的評決。任何有關評決的質詢將不予受理。

六、評判標準

(一)團體部分:

1、審題準確把握辯題內涵和外延,對所持立場能多層次、多角度理解,論點鮮明,對本方難點能有效處理和化解。

2、展開對辯題的理解和論述能在廣度上展開,在深度上推進,整個辯論過程條理清晰,能給人以層層遞推的美感。

3、辯駁提問抓住對方要害,問題簡單明瞭;回答直面問題,有理有據。注重針對辯題正面交鋒。

4、配合具有團體精神,隊員間相互支持配合,論辯銜接流暢、方向統一,攻守兼備,自由辯論時發言錯落有致,體現“流動的整體意識”。

5、語言普通話標準,語速抑揚頓挫,語言流暢,富於感染力,體現國語的優美。

6、辯論比賽中尊重對手,尊重主持人、評委和觀眾。舉止得體,顯示出良好的道德修養。敢於創新,勇於表現,具有本隊特有的風格,並貫穿全局。

7、形象着裝整齊,儀表大方,體現出良好的風度和氣質。

(二)個人部分:由評委根據每位辯手在整場比賽中的表現,給出綜合印象分,可參考:

1、陳詞流暢,説理透徹,用語得體;

2、提問合適,回答中肯,反駁有力,反應機敏,幽默風趣中寓見解。

3、颱風與辯風。

(三)勝負判定

1、評委的打分中相加取平均值,為該隊得分

2、參賽兩隊中總計得分居高的一隊取勝

3、如果兩隊得分相同,則由評判團另行投票,決定勝負

4、評委的打分中相加取平均值,為該參賽隊員的得分. 如果兩隊員得分相同,則由評判團另行投票,決定優秀辯手和最佳辯手的人選

5、點評每場比賽有一位點評嘉賓作現場點評。

七、評分標準

(一)、團體分,共100分

1.按辯論階段評分,計80分

陳詞:10分;攻辯:15分;攻辯小結:5分;自由辯論:30分;總結陳詞:20分;

2.綜合印象分,計20分

語言風度:5分;團體配合、臨場反應:15分

3.扣分標準,幅度為0—10分。

凡在辯論賽過程中出現違反比賽規則的情況,按下列幅度適當扣分。陳詞:0—5分;攻辯0—10分

(二)、辯手個人得分,每場總計100分。

每場比賽的優秀辯手由得分最高者獲得。

語言表達:30分 整體意識:10分 邏輯推理:30分 辯駁能力:20分 綜合印象:10分

(三)、勝負判斷

1、團體得分為判斷勝負的標準,辯手個人得分只作為個人獎項的評審依據。

2、每場比賽的勝方由3位評委所打團體分之和高者獲得。

八、活動突發事件及處理結果

(一)辯論過程中麥克風出現問題:由部門成員上前調試,使得比賽正常進行。

(二)計時器出現問題:經部門控制電腦人員處理後,得以正常運行。

(三)觀眾提問:辯論過程中雙方辯手無人起來回答,造成冷場:由主持人及時提醒,使得比賽正常運行。

九、獎項設定

(一)、團體獎

1、辯論賽冠軍獎(1個): 榮譽證書+每個人素質拓展分25分

2、辯論賽亞軍獎(1個):榮譽證書+每個人素質拓展分15分

3、辯論賽季軍獎(1個):榮譽證書 +每個人素質拓展分10分

4、優秀組織獎:(1個):榮譽證書+每個人素質拓展分5分

(二)、個人獎

1、大賽最佳辯手獎(12個):獎狀+素質拓展分10分

在資格賽,每班參加比賽的辯手中,累積分最高者獲得該獎。

十、經費預算

1、獎狀:4*1+12*1=16

2、橫幅:1*70=70

3、海報:5*5=25

4、礦泉水:3*15=45

5、禮品:100

6、其它:50

總計:306

策劃書附錄:

比 賽 須 知

一、 請自律會有關部門、學習部部長、參賽隊員仔細閲讀比賽須知,熟悉賽會的日程安排。

二、 請各參賽隊員及組織人員務必於每場比賽開始前30分鐘到達比賽現場。同時,各賽場的黑板裝飾由對戰雙方協調商定,在比賽開始前三十分鐘裝飾好,以利於賽事的統籌安排及各場比賽準備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請各參賽隊遵守賽事各項時間安排,如遇特別問題,請及時與組織者以及學生會學習部人員聯繫,以便協調安排,保證賽事的順利進行。

四、遵守賽會的紀律及規則規定,請在每場比賽之前做好細緻的準備工作,以利於辯手在比賽中發揮出自己的最好水平。

五、比賽期間,各參賽隊請不要與評委接觸,如想表達對賽事的意見,請與學習部成員聯繫。

六、各班可專門組織本班同學觀看本班隊伍參加的比賽,並可組織、準備適當的宣傳用具、標語口號等,但不得影響比賽現場的正常秩序,不要喊口號或喝倒彩。所有影響比賽正常進行的行為,組織者都有權阻止並要求其離開比賽現場。

組隊須知

⑴初賽隊伍由每一年級每班派出代表隊。

⑵每隊人數為4人,4名辯論選手,每隊必須在第一輪比賽前設計一個屬於自己隊伍的標誌。

⑶參賽同學必須先到各班班長處報名,由各班班長將名單交往辯論賽負責人處,全體參賽成員應留意最新通知,收到組織方通知後務必儘快回覆,認真參與辯手培訓,保證出席每次活動會議,無故缺席隊伍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⑷參賽隊伍應遵守比賽規則,嚴守選手道德,嚴禁做出不當言行,初次違反者作口頭警告,再違反者扣除團體總分5%,第三次違反者主辦單位將立即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⑸嚴禁冒名頂替,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⑹比賽前參賽隊伍需提前10分鐘在比賽地點簽到,準備開賽事宜,如在開賽時間10分鐘後仍未簽到的隊伍將視為自動棄權。

⑺比賽期間,各領隊負責與主辦單位的工作聯繫及本隊的一切事務性工作。如在比賽前參賽選手出現突發情況的需由領隊提前兩天知會主辦單位。參賽選手如有疑問可以直接找到當場學習部工作人員詢問,工作人員應準確、清楚、耐心地為同學解答,如回答有誤的將追究當場學習部負責人責任。

⑻比賽結果將在比賽日第二天公佈(食堂一樓樓梯口)。參賽隊伍若對當天賽果有異的可以由領隊在賽後詢問當場負責人,主辦單位需給出一個真實合理的解釋。

學習部成員的工作安排:

活動組織者(陳小琪、王桂賓)

電腦控制(邱銘達)

計分員(蔣翠玉、林智仙、樑瑋、餘雪羣)

簽到(郭雅娟、陳萍菊)

維持秩序(邱喜智、林仕軒、陳春蓮以及其他部門部分成員)

嘉賓邀請(陳小琪、詹青青)

教室申請(王桂賓、林媛)

麥(劉思萍)

現場佈置(全體學習部成員及其他部門的部分幹事)

財經系自律會·學習部

XX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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