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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2200字(精選6篇)

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2200字(精選6篇)

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2200字 篇1

按照中心校黨支部要求,我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通過學習《條例》,使我們充分地認識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與實踐,以黨內法規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委和紀律處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問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佈和實施,將會保證我們黨始終堅持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發揮重要作用。同時,也將保證黨的紀律的嚴肅性,通過將法律機制引入到黨的隊伍建設中,使我們執政黨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

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2200字(精選6篇)

通過學習,我們深刻在感受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於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於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密切黨與人民羣眾的血肉聯繫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黨從其誕生之日起,對黨的紀律建設一直非常重視,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定。我們黨作為一個有着六千六百多萬黨員的大黨,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鬥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黨面臨着長期執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

學習《條例》,關鍵在於正確理解和把握《條例》精神實質,重點在於規範和約束我們的行為,目的在於帶領廣大黨員幹部抓好各項工作。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行黨的紀律不走樣,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規範我們的一言一行。在學習上要用正確的理論武裝我們的頭腦,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業業,積極向上,不求名利,堅持一切為學校和學生的發展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為清貧,自覺拼棄貪圖享受、唯金錢至上論,自覺抵制腐敗歪風邪氣,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邊的人。要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保持黨的優良傳統和優良作風,學習先鋒模範典型事蹟,自覺維護黨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覺遵守黨紀法規,絕不能把自己混為普通老百姓。自覺做到在困難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擔,在榮譽面前不搶不追,謙讓包容。要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堅持講政治、講學習、講大局、講貢獻、講風格、講原則、講團結、講正派,踏踏實實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堅決克服只要組織照顧,不要組織紀律,不思進取,投機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實,管理怕嚴、作風怕硬,遇到困難和矛盾繞道走,看到名利爭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為。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教育創新,認真貫徹落實黨在新時期的系列路線、政策和方針,特別是對教育的新要求,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努力為我們黨的教育事業貢獻力量。

黨的紀律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於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密切黨與人民羣眾的血肉聯繫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新頒佈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黨紀處分條例》),是關於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以黨內法規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問題

通過學習《條例》,使我們充分地認識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 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與實踐,以黨內法規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委和紀律處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問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佈和實施,將會保證我們黨始終堅持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發揮重要作用。同時,也將保證黨的紀律的嚴肅性,通過將法律機制引入到黨的隊伍建設中,使我們執政黨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

通過學習,我們深刻在感受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於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於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密切黨與人民羣眾的血肉聯繫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實施是保持黨的先進性、戰略性的措施。黨的制度建設是根據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原則,隨時間發展而不斷髮展的,在實施過程中驗證原有制度的前提下,新的《處分條例》增加了廉潔自律方面的規定、加強黨風建設的決定、黨政幹部選拔任用的條例、黨的監督條例以及民主制度的若干意見,這使黨的紀律處分條例內容得到了大大的豐富,增加了條例的可執行性。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佈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對於加強黨的監督,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和行為失範,維護黨的紀律,促進每個黨員幹部乾淨辦事、廉潔從政全面發展有着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推動作用。我們一定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貫徹落實好條例,自覺遵守,以條例來規範和約束自己行為,把自己的言行舉止規範到兩個條例之中,為黨、為社會做好自己的工作,貢獻自己一份力量。

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2200字 篇2

指出:“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在黨的xx屆五中全會召開前夕,中共中央又印發《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舉,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通過近期的學習,我充分認識到兩項法規的頒佈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貫徹落實好這兩項法規,對於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展黨內民主、嚴明黨的紀律,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兩項法規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潔自律準則》共8條、281字,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是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能夠看得見、夠得着的高標準;《黨紀處分條例》共3編11章133條17000餘字,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現就學習兩項法規談談自己的幾點體會:

第一,要認真學習,增強紀律觀念。共產黨員增強紀律觀念,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基本環節,而關鍵的問題是要正確認識黨的紀律的重要性。10月27日,鎮黨委專門組織國家幹部全文學習兩項法規,要求全鎮黨員幹部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切實把思想統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來。全鎮每一個黨員都應懂得,是否遵守黨的紀律,是檢驗黨員黨性強弱的重要標誌之一。一個沒有黨的紀律觀念,一個不把黨的紀律放在眼裏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黨員,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領導幹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的紀律觀念在一部分黨員、幹部包括某些領導幹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誤區。有的認為,把改革開放與嚴肅黨紀對立起來,認為黨的紀律是束縛生產力發展的“條條框框”,應當“衝破”,可以“變通”,提出經濟要搞活、紀律要“鬆綁”;有的只要一講嚴肅紀律,就被別人説是“左”的表現,是“整人”,等等。這些模糊認識和錯誤思想,正是近些年來紀律鬆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強黨員紀律修養的思想障礙,必須堅決予以清除。全鎮廣大共產黨員要做遵守黨的紀律的模範,必須從加強紀律觀念、樹立紀律觀念做起,為自覺維護和遵守黨的紀律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

第二,要從我做起,模範遵守黨紀。共產黨員要做遵守紀律的模範,僅僅具有覺悟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要身體力行,體現在日常言行中,養成自覺遵紀守法的習慣。全鎮黨員幹部要率先垂範,特別是要有“怕”的意識。這裏所説的“怕”,不是膽小怕事,而是要求共產黨員特別是黨員幹部,對黨的紀律、對國家法律法規要從心底裏敬畏,並用這種“怕”約束自己,在遇到可能違犯黨紀政紀的時候,要有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警惕。由此可見,這種“怕”,不是謹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堅定和成熟的表現。現實生活中,一些黨員特別是一些黨員幹部,頗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勢,什麼黨紀、國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裏,任憑自己的慾望惡性膨脹,最終跌進了深淵,其教訓不可謂不深。在改革開放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共產黨人時常要面對金錢、名利、美色等種種誘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為誘惑的俘虜。因此,我們必須警鐘長鳴,時時做到慎獨、慎微、慎欲,在紀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用黨的紀律作為鏡子來正視自己,才能防微杜漸,真正成為一個遵守紀律的好黨員。

第三,要嚴格執紀,發揮黨紀作用。凡事重視黨員幹部的表率作用是我們黨的一個優良傳統。在遵守黨的紀律方面,同樣如此。我們黨的紀律有個鮮明的特徵,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應平等地接受黨紀國法的約束和監督,黨內絕不允許有不受紀律約束的“個體户”。嚴格地遵守黨的紀律是每一個共產黨員的義務,黨員領導幹部也不例外,誰違犯了,就會受到黨紀制裁。現實生活中,確有少數黨員領導幹部無視黨的紀律,要求別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別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來勁兒。這樣的行徑,對黨的紀律建設具有極大的殺傷力。近幾個月,省紀委作出對少數領導幹部黨紀處分的決定,充分體現了省委全面從嚴治黨、依規管黨治黨的堅定決心。所以,黨員幹部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紀律、執行紀律中以身作則,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帶頭維護黨的紀律。

第四,既敢於負責,強化主體意識。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看到,有些黨員雖然對黨內不良現象心存不滿,但缺乏堅持原則和敢於鬥爭的勇氣。有些黨員滿足於潔身自好,覺得只要自己遵紀守法就行了,別人的行為好壞與己無關;個別黨員幹部對違紀現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護着......這些現象,不僅影響了黨的紀律的嚴肅性,而且容易給不正之風以滋生蔓延的機會。如果對違法亂紀的行為不能大聲説“不”,那黨紀的尊嚴和權威就無法得到保證。因此,每一個黨員都要站在黨性立場上對待這個問題,不僅自己要做遵紀守法的模範,而且還要堅決同形形色色的違法亂紀現象作鬥爭,同時還要敢於和善於支持那些同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的同志。作為鄉鎮黨委書記,要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和直接責任,對黨內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佈實施,是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對於樹立黨章權威、紮緊制度籠子,改進黨的作風、嚴明黨的紀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作為新時期的基層黨員幹部,要堅持高線、守住底線,不觸底線、不越紅線,以“粉身碎骨渾不怕”的精神來恪守“廉潔”二字,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慾之害,時刻牢記黨的紀律,做黨領導偉大事業的堅定基石。

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2200字 篇3

指出:“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在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召開前夕,中共中央又印發《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舉,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通過近期的學習,我充分認識到兩項法規的頒佈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貫徹落實好這兩項法規,對於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展黨內民主、嚴明黨的紀律,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兩項法規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潔自律準則》共8條、281字,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是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能夠看得見、夠得着的高標準;《黨紀處分條例》共3編11章133條17000餘字,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現就學習兩項法規談談自己的幾點體會:

第一,要認真學習,增強紀律觀念。共產黨員增強紀律觀念,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基本環節,而關鍵的問題是要正確認識黨的紀律的重要性。10月27日,鎮黨委專門組織國家幹部全文學習兩項法規,要求全鎮黨員幹部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切實把思想統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來。全鎮每一個黨員都應懂得,是否遵守黨的紀律,是檢驗黨員黨性強弱的重要標誌之一。一個沒有黨的紀律觀念,一個不把黨的紀律放在眼裏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黨員,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領導幹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的紀律觀念在一部分黨員、幹部包括某些領導幹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誤區。有的認為,把改革開放與嚴肅黨紀對立起來,認為黨的紀律是束縛生產力發展的“條條框框”,應當“衝破”,可以“變通”,提出經濟要搞活、紀律要“鬆綁”;有的只要一講嚴肅紀律,就被別人説是“左”的表現,是“整人”,等等。這些模糊認識和錯誤思想,正是近些年來紀律鬆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強黨員紀律修養的思想障礙,必須堅決予以清除。全鎮廣大共產黨員要做遵守黨的紀律的模範,必須從加強紀律觀念、樹立紀律觀念做起,為自覺維護和遵守黨的紀律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

第二,要從我做起,模範遵守黨紀。共產黨員要做遵守紀律的模範,僅僅具有覺悟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要身體力行,體現在日常言行中,養成自覺遵紀守法的習慣。全鎮黨員幹部要率先垂範,特別是要有“怕”的意識。這裏所説的“怕”,不是膽小怕事,而是要求共產黨員特別是黨員幹部,對黨的紀律、對國家法律法規要從心底裏敬畏,並用這種“怕”約束自己,在遇到可能違犯黨紀政紀的時候,要有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警惕。由此可見,這種“怕”,不是謹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堅定和成熟的表現。現實生活中,一些黨員特別是一些黨員幹部,頗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勢,什麼黨紀、國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裏,任憑自己的慾望惡性膨脹,最終跌進了深淵,其教訓不可謂不深。在改革開放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共產黨人時常要面對金錢、名利、美色等種.種誘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為誘惑的俘虜。因此,我們必須警鐘長鳴,時時做到慎獨、慎微、慎欲,在紀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用黨的紀律作為鏡子來正視自己,才能防微杜漸,真正成為一個遵守紀律的好黨員。

第三,要嚴格執紀,發揮黨紀作用。凡事重視黨員幹部的表率作用是我們黨的一個優良傳統。在遵守黨的紀律方面,同樣如此。我們黨的紀律有個鮮明的特徵,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應平等地接受黨紀國法的約束和監督,黨內絕不允許有不受紀律約束的“個體户”。嚴格地遵守黨的紀律是每一個共產黨員的義務,黨員領導幹部也不例外,誰違犯了,就會受到黨紀制裁。現實生活中,確有少數黨員領導幹部無視黨的紀律,要求別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別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來勁兒。這樣的行徑,對黨的紀律建設具有極大的殺傷力。近幾個月,省紀委作出對少數領導幹部黨紀處分的決定,充分體現了省委全面從嚴治黨、依規管黨治黨的堅定決心。所以,黨員幹部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紀律、執行紀律中以身作則,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帶頭維護黨的紀律。

第四,既敢於負責,強化主體意識。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看到,有些黨員雖然對黨內不良現象心存不滿,但缺乏堅持原則和敢於鬥爭的勇氣。有些黨員滿足於潔身自好,覺得只要自己遵紀守法就行了,別人的行為好壞與己無關;個別黨員幹部對違紀現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護着......這些現象,不僅影響了黨的紀律的嚴肅性,而且容易給不正之風以滋生蔓延的機會。如果對違法亂紀的行為不能大聲説“不”,那黨紀的尊嚴和權威就無法得到保證。因此,每一個黨員都要站在黨性立場上對待這個問題,不僅自己要做遵紀守法的模範,而且還要堅決同形形色色的違法亂紀現象作鬥爭,同時還要敢於和善於支持那些同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的同志。作為鄉鎮黨委書記,要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和直接責任,對黨內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佈實施,是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對於樹立黨章權威、紮緊制度籠子,改進黨的作風、嚴明黨的紀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作為新時期的基層黨員幹部,要堅持高線、守住底線,不觸底線、不越紅線,以“粉身碎骨渾不怕”的精神來恪守“廉潔”二字,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慾之害,時刻牢記黨的紀律,做黨領導偉大事業的堅定基石。

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2200字 篇4

指出:“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在黨的xx屆五中全會召開前夕,中共中央又印發《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舉,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通過近期學習,我充分認識到兩項法規的頒佈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貫徹落實好這兩項法規,對於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展黨內民主、嚴明黨的紀律,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兩項法規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潔自律準則》共 8條、281字,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是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能夠看得見、夠得着的高標準;《黨紀處分條例》共3編11章133條17000餘字,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現就學習兩項法規談談自己的幾點體會:

第一,要認真學習,增強紀律觀念。共產黨員增強紀律觀念,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基本環節,而關鍵的問題是要正確認識黨的紀律的重要性。1月13日,遠安縣國土局礦政支部專門組織黨員幹部全文學習兩項法規,要求全體黨員幹部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切實把思想統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來。每一個黨員都應懂得,是否遵守黨的紀律,是檢驗黨員黨性強弱的重要標誌之一。一個沒有黨的紀律觀念,一個不把黨的紀律放在眼裏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黨員,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領導幹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的紀律觀念在一部分黨員、幹部包括某些領導幹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誤區。有的認為,把改革開放與嚴肅黨紀對立起來,認為黨的紀律是束縛生產力發展的“條條框框”,應當“衝破”,可以“變通”,提出經濟要搞活、紀律要“鬆綁”;有的只要一講嚴肅紀律,就被別人説是“左” 的表現,是“整人”,等等。這些模糊認識和錯誤思想,正是近些年來紀律鬆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強黨員紀律修養的思想障礙,必須堅決予以清除。廣大共產黨員要做遵守黨的紀律的模範,必須從加強紀律觀念、樹立紀律觀念做起,為自覺維護和遵守黨的紀律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

第二,要從我做起,模範遵守黨紀。共產黨員要做遵守紀律的模範,僅僅具有覺悟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要身體力行,體現在日常言行中,養成自覺遵紀守法的習慣。全體礦政支部黨員幹部要率先垂範,特別是要有“怕”的意識。這裏所説的“怕”,不是膽小怕事,而是要求共產黨員特別是黨員幹部,對黨的紀律、對國家法律法規要從心底裏敬畏,並用這種“怕”約束自己,在遇到可能違犯黨紀政紀的時候,要有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警惕。由此可見,這種“怕”,不是謹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堅定和成熟的表現。現實生活中,一些黨員特別是一些黨員幹部,頗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勢,什麼黨紀、國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裏,任憑自己的慾望惡性膨脹,最終跌進了深淵,其教訓不可謂不深。在改革開放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共產黨人時常要面對金錢、名利、美色等種種誘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為誘惑的俘虜。因此,我們必須警鐘長鳴,時時做到慎獨、慎微、慎欲,在紀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用黨的紀律作為鏡子來正視自己,才能防微杜漸,真正成為一個遵守紀律的好黨員。

第三,要嚴格執紀,發揮黨紀作用。凡事重視黨員幹部的表率作用是我們黨的一個優良傳統。在遵守黨的紀律方面,同樣如此。我們黨的紀律有個鮮明的特徵,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應平等地接受黨紀國法的約束和監督,黨內絕不允許有不受紀律約束的“個體户”。嚴格地遵守黨的紀律是每一個共產黨員的義務,黨員領導幹部也不例外,誰違犯了,就會受到黨紀制裁。現實生活中,確有少數黨員領導幹部無視黨的紀律,要求別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別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來勁兒。這樣的行徑,對黨的紀律建設具有極大的殺傷力。近幾個月,省紀委作出對少數領導幹部黨紀處分的決定,充分體現了省委全面從嚴治黨、依規管黨治黨的堅定決心。所以,黨員幹部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紀律、執行紀律中以身作則,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帶頭維護黨的紀律。

第四,要敢於負責,強化主體意識。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看到,有些黨員雖然對黨內不良現象心存不滿,但缺乏堅持原則和敢於鬥爭的勇氣。有些黨員滿足於潔身自好,覺得只要自己遵紀守法就行了,別人的行為好壞與己無關;個別黨員幹部對違紀現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護着......這些現象,不僅影響了黨的紀律的嚴肅性,而且容易給不正之風以滋生蔓延的機會。如果對違法亂紀的行為不能大聲説“不”,那黨紀的尊嚴和權威就無法得到保證。因此,每一個黨員都要站在黨性立場上對待這個問題,不僅自己要做遵紀守法的模範,而且還要堅決同形形色色的違法亂紀現象作鬥爭,同時還要敢於和善於支持那些同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的同志,要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和直接責任,對黨內不良現象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佈實施,是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對於樹立黨章權威、紮緊制度籠子,改進黨的作風、嚴明黨的紀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作為新時期的基層黨員幹部,要堅持高線、守住底線,不觸底線、不越紅線,以“粉身碎骨渾不怕”的精神來恪守“廉潔”二字,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慾之害,時刻牢記黨的紀律,做黨的偉大事業的堅定基石。

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2200字 篇5

中共中央近日印發《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為全面從嚴治黨樹立了道德高線和紀律底線,備受各界關注。

黨建領域專家學者普遍認為,修訂後的兩大黨規,把黨的以來治黨管黨的實踐成果轉化為道德和紀律要求,通篇貫穿着“全面”與“從嚴”兩個關鍵詞,吹響了全面從嚴治黨新的號角,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彰顯一種堅強決心——與時俱進完善黨內法規,切實解決管黨治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日前公佈的今年中央第二輪“巡視清單”顯示,“管黨治黨不嚴”是被巡視單位的一大共性問題——有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有的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不及時,有的黨的領導弱化,有的沒有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一些黨員和黨組織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已成為黨的一大憂患。”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主任謝春濤指出,與此同時,現行一些黨內監督法規制度已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下全面從嚴治黨的需要,有必要加以修訂和完善。

現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僅對黨員領導幹部提出規範,未能涵蓋8700多萬黨員,適用對象過窄;“8個禁止”“52個不準”均為負面清單,缺少正面倡導;一些內容與“廉潔”主題沒有直接關聯,主題不夠突出。

而現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則存在着紀法不分的突出問題,許多條款與刑法等國家法律規定重複。“這實際上是降低了對黨員的要求,無法體現黨的先進性,導致了‘要麼好同志,要麼階下囚’的現象。”謝春濤説。

為把黨規黨紀的權威性、嚴肅性真正在全黨樹立起來,中央自去年下半年着手對上述兩部關聯度較高的黨內法規先行修訂。今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修訂後的準則和條例。

“黨的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態度在此次修訂中得到充分體現。兩個法規回答了‘全面,覆蓋到何種程度’‘從嚴,嚴格到什麼份上’等問題,彰顯了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心,釋放了越往後執紀越嚴的信號。”謝春濤説。

樹立一條道德高線——修訂後的準則成為黨執政以來第一部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的黨內廉潔自律規範

專家普遍認為,這次對準則的修訂“動作很大”,無論法規的名稱還是內容都有較大變化,形成了黨執政以來第一部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的黨內廉潔自律規範,也向全體黨員發出了道德宣示,對全國人民作出了莊嚴承諾。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經修訂更名為《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

“從‘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到‘中國共產黨’,從‘廉潔從政’到‘廉潔自律’,都體現了‘全面’二字。”中國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祕書長高波指出,新準則將適用範圍擴大到全體黨員;其中,對黨員領導幹部的自律規範,不再限於“廉潔從政”,而是擴展到“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等方面。

準則修訂過程中,突出重點、刪繁就簡,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向善,將“8個禁止”“52個不準”等負面清單內容移入同步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使現行的18條、3600餘字的準則,濃縮成8條、309字的自律標準。

針對全體黨員,準則圍繞如何正確對待和處理“公與私”“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的關係,提出“四個堅持”;針對黨員領導幹部,準則圍繞“廉潔”二字,從公僕本色、行使權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風等四個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條款、字數少了,但微言大義,緊扣‘廉潔’主題,重申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展現了共產黨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很有‘經典感’。”高波認為,這是一條既面向全體黨員,又突出關鍵少數,看得見、摸得着、易懂易記易執行的高線。

釐清一份負面清單——刪除70餘條與國法重複內容,增加“拉幫結派”等違紀條款,條例修訂充分體現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於法

10月16日,中央在相關案件通報中使用的一些新提法尤為引人注目:周本順“不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楊棟樑“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潘逸陽“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餘遠輝“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

這些“紀言紀語”充分體現了黨的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而這些成果又轉化為紀律要求,納入到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

以問題為導向,新修訂的條例增加了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搞無原則一團和氣,非組織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不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權權交易、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謀利,侵害羣眾利益、漠視羣眾訴求、強迫命令、辦事不公、侵害羣眾民主權利,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工作失職,生活奢靡、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等違紀條款。

條例的修訂,除上述“一增”外,還有“一減”“一整合”。

“一減”即刪除了原條例中70餘條與法律法規重複的規定,代之以黨組織和黨員必須“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黨組織和黨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都必須受到追究”等專門規定,以實現黨紀與國法的既相互分開又有效銜接。

謝春濤認為,紀在法前、紀嚴於法將使黨員在突破法律“底線”前先觸碰到黨紀“底線”,跌倒後就不會摔大跟頭,本質上體現了對廣大黨員的愛護。

“一整合”即將現行條例規定的10類違紀行為整合修訂為6類,分為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

“現行規定界限模糊,中間難免留下縫隙,彈性較大。這次把紀律具體化、細分化,相當於‘勾縫’,覆蓋面更大,覆蓋得更嚴實,讓黨員有了更明確的遵循。”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教授戴焰軍認為,這些變化無不體現了一個“嚴”字。

傳遞一個明確信號——黨內法規不是“橡皮泥”“稻草人”,要嚴格按照準則和條例辦事,把黨規黨紀刻印在全體黨員心上

立德向善,立規懲惡,準則和條例的出台,進一步紮緊了管黨治黨的“籠子”,下一步關鍵是要落到實處。

中央政治局會議在審議通過兩項法規時明確提出,各級黨委要擔當和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各級紀委要全面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領導幹部要發揮表率作用,帶頭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保證把紀律和各項黨內法規執行到位。

高波認為,貫徹落實好準則和條例,關鍵要做到“學、思、踐、悟”四個字。“學”就是既學習法規文本,又領會其中深意;“思”就是將現階段工作實際與兩大法規 “對錶”,明確下一步的工作思路;“踐”就是要在實際工作中嚴格按照準則和條例辦事;“悟”就是在“學、思、踐”中形成共識,並用來進一步指導實踐。

“兩項法規的修訂,堅持以黨章為遵循,是黨章關於廉潔自律與紀律要求的具體化。”謝春濤認為,應以學習貫徹落實兩項法規為契機,喚醒廣大黨員的黨章黨規黨紀意識,樹立起黨章的權威,把黨規黨紀刻印在心上。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偉東指出,準則和條例作為黨內法規,都是“帶電的高壓線”,絕不能成為“橡皮泥”“稻草人”,執行起來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要發揮表率作用,敢於擔當、敢於較真、敢於鬥爭。

條例規定,各省、區、市黨委可根據本條例,結合各自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單項實施規定。專家們建議,應加快配套制度建設,着手修訂完善其他黨內法規,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心得體會2200字 篇6

中央頒佈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下稱《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下稱《條例》)。《準則》、《條例》是黨中央在系統總結黨的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理論創新,在實踐經驗基礎上,將黨章的規定具體化,將實踐成果制度化,審時度勢推出的加強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舉,具有十分重大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

認真學習領會 切實提高思想認識

《準則》、《條例》兩部黨內法規堅持立德與立規相結合,既倡導了道德上的高標準,又劃出了紀律上的最底線。《準則》以正面倡導的方式樹立黨員應追求的高標準,強調“四個必須”,為全體共產黨員提出“四個堅持”,為黨員領導幹部提出“四個廉潔”,成為黨發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的莊嚴承諾。《條例》詳列負面清單,明確了黨員必須遵守的“六大紀律”,為黨員幹部明確了嚴格清晰的行為規範,體現了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本質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黨紀特色,釐清紀法界限。《準則》、《條例》還體現了以德治黨和依規治黨的協調統一,道德是紀律的前提和基礎,紀律是道德的底線和保障,兩者合力才能促使黨永葆先進性和純潔性。公安機關作為黨領導下的一支武裝力量,更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精神上來,採取確實有效的行動認真學習貫徹。紀檢部門和紀檢幹部更要深入反覆學習,熟讀精讀,融會貫通,在內容學習、精神領會、要求把握上做到深入再深入,在貫徹執行、監督執紀上要標準更高、要求更嚴,真正發揮好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作用和使命。

強化督促 切實抓好學習貫徹

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學習領會、牢記在心是遵守執行的前提條件。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準則》、《條例》,是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必須將之作為落實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抓緊抓好。公安紀檢部門要積極協助並督促檢查,確保全體黨員民警對《準則》、《條例》入心入腦、遵照執行。省公安廳黨委高度重視學習貫徹工作,副省長、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李春生多次作出指示,要求通過各種途徑、多種形式學習好、貫徹好、執行好《準則》和《條例》,並提出增加召開一次廳黨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進行對照檢查。省公安廳專門制訂了學習貫徹工作方案,提出“七個一”活動安排:一是召開一次廳黨委擴大會議,組織認真學習準則、條例以及中央、省委的學習貫徹要求,提高各級領導幹部的思想認識;二是以電視電話會議的形式,組織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深入學習《準則》和《條例》;三是將學習貫徹《準則》和《條例》作為近期全省縣級公安局長“四項建設”培訓班的重要內容,由省紀委、廳紀委領導作專題輔導;四是購買《準則》和《條例》單行本,發給廳機關黨員民警人手一冊,要求學習熟記;五是將《準則》和《條例》列為各級在職民警培訓學習的重要內容;六是在《南方法治報》、“平安南粵網”以及公安內網“粵警清風”網頁上開設“學習貫徹《準則》和《條例》”專欄,開展專家訪談,組織全省黨員民警撰寫理論文章、開展學習研討,加大宣傳力度;七是20xx年上半年組織全省公安機關開展一次《準則》和《條例》知識競賽。同時,通過黨廉分工將上述工作分到指揮中心、教育培訓處、宣傳處等部門牽頭落實,紀檢部門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學習貫徹活動有序推進並取得實效。

及時轉變觀念 切實提升執紀能力

新修訂的《準則》、《條例》是管黨治黨的理念創新和制度保障,既為紀檢機關提供了充分詳細的執紀依據,也對監督執紀問責提出了新標準、新要求。紀檢機關和紀檢幹部要以學習貫徹《準則》、《條例》為契機,主動適應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切實加強和改進監督執紀問責工作。一要轉變執紀觀念。聚焦紀律,紀法分開,把兩部黨內法規作為丈量黨員民警行為的制度尺子,以紀律思維、執紀方式進行監督問責,不能紀法不分、越位錯位,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部門調查。要積極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對違紀行為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切實維護紀律權威。二要突出執紀重點。堅決把維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要位置,緊緊圍繞違反“六大紀律”問題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全面強化黨員民警的紀律意識。既要緊盯黨員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也要用紀律和規矩管住執法一線的大多數黨員民警。三要改進執紀方式。圍繞兩部黨內法規的具體要求,結合實際完善常態化的監督執紀機制,抓好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堅持以紀律為準繩,建立健全線索處置、紀律審查、函詢約談、提醒誡勉等工作規程,規範執紀行為。堅持主動作為、快查快結,着力查清違紀行為,提升工作效率。要善於運用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多種方式開展工作,注重執紀效果,做到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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