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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黨積極分子考察

入黨積極分子考察

(一)對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的內容

入黨積極分子考察

1.考察政治立場。着重考察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政治態度,特別是在重大斗爭中的表現。

2.考察思想覺悟。主要是看他們的入黨動機是否端正,是否堅信共產主義,是否樹立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是否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的利益,是否對黨忠誠老實

3.考察工作、學習表現。主要看他們是否積極投入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小康社會建設,認真負責地做好工作,努力鑽研技術、業務知識,不斷提高知識水平的工作能力。作為學生入黨積極分子要在建立良好學風班風中起模範帶頭作用。

4.考察組織紀律觀念。主要看他們能否自覺遵守政紀國法和各項規章制度,以及社會秩序、社會公德。對於那些曾經違犯過政紀國法的同志,要了解清楚他們是否有了正確的認識和改正的表現。

5.考察羣眾觀念。主要看他們能否廣泛聯繫羣眾,維護羣眾的正當權益,是否堅持原則,敢於向壞人壞事和不良傾向作鬥爭。

6.考察他們本人的歷史、家庭主要成員和聯繫密切和主要社會關係。

(二)對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的方法

根據《中國共產黨員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中關於發展黨員工作的要求,黨總支(支部)對入黨積極分子要進行全面考察。考察意見要形成文字材料,肯定考察對象成績,指出缺點和今後的努力方向。由培養人、小組長和黨支部分別將考察意見認真地填入《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中。考察的具體方法是:

1.日常考察。即在日常生活、工作會考察。可通過談話和聽取入黨積極分子彙報,瞭解他們和思想;也可向羣眾瞭解入黨積極分子的一貫表現和在關鍵時刻的表現。

2.任務考察。即有意識地分配給入黨積極分子一些工作和任務,或要求他組織一些活動,提出具體要求,觀察其表現。

3.活動考察。即觀察和了解入黨積極分子在關鍵時刻和大是大非面前的態度和行動,這種關鍵時刻往往能深刻地反映出入黨積極分子的覺悟程度。

4.測評考察。要通過黨內外羣眾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民主評議和公開測評,瞭解入黨積極分子入黨動機是否端正;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認識水平和態度;思想工作作風上的表現等等。

5.考察入黨積極分子,要注意廣泛聽取黨內外羣眾的意見,正面的意見要聽,反面的意見也要聽,綜合羣眾的意見,得出正確的結論。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對羣眾看法不一致,要多作調查研究,防止草率從事。要本着對黨對同志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細緻地做好考察工作。

(三)考察材料的寫法

由於受篇幅的限制,考察寫實材料要寫得簡明扼要。將考察對象一段時間內,在政治思想、工作學習、社會生活、作風紀律等方面的表現如實記錄下來。因此,通常叫考察寫實。要從本人的實際情況出發,態度要認真,內容要具體,分析要深刻,避免脱離實際的空話、套話。要抓住重點,有一件事寫一件事,不要面面俱到。要全面考察,不要只聽好的不聽壞的,報喜不報憂;不要只寫優點或對缺點輕描淡寫,只簡單地提出希望等。

了進一步提高我院學生黨員發展質量,把好發展入口關,同時讓入黨積極分子能明確自身優缺點,在克服缺點中不斷成長,在發揚優點中起到良好的模範帶頭作用,以更好地向黨組織靠攏,我院結合本學院學生黨建工作的實際情況,特確立此制度。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1、入黨積極分子,主要是指那些已經向黨組織正式提出入黨申請,經各支部團組織推薦、支部大會民主評議,並確定作為發展對象進行有計劃培養的人員。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及“xxxx”重要思想為指導思想,依據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程序和內容,結合我院黨建工作的實際情況而制定。

2、本標準的制定,為深入貫徹發展黨員工作“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為規範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程序;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的前期資料收集工作;健全入黨積極分子的考察評價機制;保證我院發展黨員工作程序化、規範化和制度化;確保新黨員質量。

二、考察評價原則

1、堅持實事求是原則。考察評價入黨積極分子,必須以事實為依據,參照本標準,準確考察入黨積極分子各方面真實表現,並做出客觀具體的評價。

2、堅持全面細緻原則。各考察評價人必須參照本標準對入黨積極分子各方面素質、表現與相關指標的全面考察。所收集數據資料詳細完整,客觀真實有效。各方面印象清晰深刻,做到評價有理、有據。

3、堅持嚴格考察原則。各考察評價人必須站在把好入黨關口的高度上,認真負責的履行考察評價職責,參照本標準嚴格考察入黨積極分子各方面的情況,為入黨積極分子的發展提供詳細完整的客觀依據,保證新黨員質量。考察評價不得模稜兩可,馬虎從事。

三、考核細則

(一)學習方面(總分值20分)

1、理論學習(分值5分)

入黨積極分子應自覺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和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學習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各項重要決議,堅定共產主義信念,堅持社會主義方向,提高黨性修養。每位入黨積極分子必須按時上交思想彙報。不按時上交思想彙報的每篇扣1分。思想彙報要求為至少每兩個月寫一篇,上交時間由先鋒連、入黨聯繫人決定。

評議等級:

優秀(5-4分):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知識,理論知識紮實,關心國家大事,積極向黨組織彙報思想,思想彙報的內容深刻,是學習的表率。

良好(3-2分):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知識,理論知識較紮實,關心國家大事,積極向黨組織彙報思想,思想彙報的內容較深刻。

一般(1-0分):理論知識一般,思想彙報的內容一般。

注:此項評議由入黨積極分子的入黨聯繫人進行評定,不按時上交思想彙報的扣分情況在“評議等級”的分數上進行扣除。即理論學習成績=評議等級分數-扣分

2、專業學習(分值15分)

入黨積極分子應認真學好專業知識,端正學習態度,勤奮刻苦,勤於鑽研,成為學習的模範,上課不遲到、早退,不曠課,學業成績應達到中等以上水平,沒有不及格、補考現象。積極參加科技創新工作和各類學習競賽活動。

基礎分:每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加權平均分摺合成績點並保留三位小數。計算公式如下:

基礎分=

加分項目:

(1)本學期所學課程成績加權平均分名列班級前10%加5分;前10—20%加4分;前20—30%加3分;前30—40%加2分;前40—50%加1分;超過50%不加分。

(2)英語過四級加2分;過六級加4分(以最高分加,不累加)。

(3)通過計算機一級考試加2分,通過計算機二級考試加4分,通過計算機三級考試加6分(以最高分加,不累加)。

(4)通過國家英語口語考試者加2分。

(二)服務意識考核(分值25分)

有良好的服務意識者根據其服務情況給予5—15分不等的分值作為基本分。

任職情況:

(1)班級幹部

擔任班級幹部的入黨積極分子應具備很強的集體榮譽感,積極配合本班班、團幹部開展班級、團支部建設,積極獻計獻策,並主動參加班、團活動,為本班創建優秀班集體、優秀團支部做出積極貢獻。

擔任職務按等級加分,所有的學生黨員幹部由班級同學民主評分分為三個等級(與期末計算綜合分時幹部分等級是一致的),一等加6分,二等加4分,三等加2分,宿舍舍長加1分。若是新擔任的班級幹部則統一加3分。

(2)學校及學院幹部

擔任學校及學院幹部的入黨積極分子應該積極完成工作任務,不斷地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在工作過程中能夠發揮主觀能動性,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做出表率的作用。

擔任職務加分:

校(院)團委學生會常委、學生黨員管理委員會常委、協會會長加8分;校(院)學生會部門幹部、學生黨員管理委員會部門幹部、社團幹部、協會幹部及先鋒連連長、副連長、連指導員加6分;先鋒連排長、副排長、排指導員加5分,隊長、副隊長加4分、各小組(檔案組、宣傳組、紀檢組等)組長加4分,組員加3分,班級負責人加2分。校(院)學生會部門幹事、學生黨員管理委員會部門委員、社團及協會幹事加3分;

注: 1.入黨積極分子在上個學期任職或是本學期任職均可加分。

2.在團委學生會、社團、協會、班級等不同組織團體身兼數職者,加最高分後其他職務各加1分;在同一組織團體身兼數職者只加最高分。

3.此項滿分限25分,超過25分的均以25分計算。

(三)紀律考核(分值15分)

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嚴格遵守《學生手冊》的各項管理規定。紀律考核的基礎分為15分,無加分項目,紀律考核的成績在基礎分上進行扣分即得,即紀律考核=15-紀律扣分,扣完為止。

扣分項目如下:

(1)不遵守課堂紀律,上課有無故遲到、早退現象扣1分,有曠課現象扣3分;曠課學時未達到處分學時,受學校、學院通報批評者分別扣8、6分。

(2)學生在校級內務檢查中不合格者扣2分,在院級晚檢紀律、課檢紀律或內務檢查中不合格者扣1分。

(3)學生違紀受處分者:警告扣8分;通報批評扣8分;嚴重警告扣12分;記過處分扣15分;留校察看處分扣15分。注:受記過以上處分的(即記過處分、留校察看處分),此項不計分,並重新審核發展資格。

(4) 先鋒連活動參加不積極,有無故遲到、早退等現象每次扣2分;請假次數達三分之一以上或無故不參加活動者扣5分。

(5) 班級活動(包括會議)參加不積極,有無故遲到、早退等現象扣1分;無故不參加活動者扣2分。

(四)社會實踐考核(分值5分)

入黨積極分子應做到積極投身社會實踐,多為社會做貢獻,增加個人的社會閲歷,提高自身的社會工作能力。入黨積極分子每參加一次實踐活動(如義務獻血、社區義務勞動、去福利院或敬老院慰問老人與兒童、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義務支教等)加1分,未參加實踐活動的此項不計分。此項最高分為5分。社會實踐活動時間為上個學期(包括暑假),若實踐時間不在此範圍內則無效,即不計分。

(五)獲獎項目附加分(分值10分)

1.入黨積極分子在大學期間參加各類活動、競賽,在各類競賽活動中,取得名次,為集體爭得榮譽的應享有如下加分:

參加院級各類活動並獲得一、二、三等獎(包括集體項目)、優勝獎(優秀獎)者,分別加4、3、2、1分;若所獲榮譽稱號無等級區分(例如院級先進個人、院級優秀學生幹部等)則統一加2分。

參加校級各類活動並獲得一、二、三等獎(包括集體項目)、優勝獎(優秀獎)者,分別加7、6、5、4分;若所獲榮譽稱號無等級區分(例如校級優秀學生幹部、校級三好學生等)則統一加5分。

參加區級各類活動並獲得一、二、三等獎(包括集體項目)、優勝獎(優秀獎)者,分別加9、8、7、6分;若所獲榮譽稱號無等級區分則統一加7分。

參加國家級各類活動並獲得一、二、三等獎(包括集體項目)、優勝獎(優秀獎)者,分別加10、9、8、7分;若所獲榮譽稱號無等級區分統一加9分。

注:若同時獲得不同級別的獎項則加最高分後其他獲獎項目各加1分。

2.獲得各類獎學金的加分如下:

中信大錳獎學金一、二、三等分別加8、6、4分;國家獎學金加10分;寶鋼教育獎學金加9分;廣西大學校長獎學金加10分;國家勵志獎學金加8分;華勁獎學金一、二、三等分別加6、4、2分;金光集團黃奕聰獎學金加4分;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加4分;馬君武校長及夫人馬周素芳獎學金加3分;台灣馬君武博士獎學金加3分;panasonic育英基金獎學金加2分;獲助學金或助困類獎學金且加權分在80分以上者加2分。

注:1.各類獎學金附加分加最高分後其他獲獎項目各加1分。

2.以上各類榮譽獲得時間不限於上個學期,只要是大學期間獲得均可加分。

(六)黨外羣眾調查意見(分值25分)

黨支部委派黨員到入黨積極分子所在班級進行羣眾基礎調查,從生活、學習、工作和思想等各方面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了解,並由聯繫人小組進行總結評定。計分採用平均分制。

入黨積極分子培養過程中,聯繫人對積極分子的考察評價標準:

(1)對黨認識、政治理論水平通過學習得到提高;入黨動機端正;黨性意識、政治素養得到加強。

(2)刻苦學習,考核期間與聯繫人有不少於5次的面談,交流學習心得和自身成長情況;準時上交思想彙報及相關資料。

(3)思想彙報及相關反饋材料,內容詳實豐富,真實地反映入黨積極分子的思想動態和自我評價。

(4)有批評與自我批評精神,認真自覺的接受聯繫人的建議和考察,並及時改正。

(5)羣眾意識不斷增強,先鋒模範作用日益突出。

此項基本分值為25分。若是有中立票的則在基礎分上每一票扣1分,若是有反對票的則每一票扣2分。同意、中立和反對者都需提出客觀公正的理由,方列為有效票數。

四、黨內成員意見

此項評議由黨支部在擴大會議前召開預備會議進行討論並最終由支部黨員表決通過。支部黨員在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討論時應該以事實為依據,實事求是的進行討論,客觀地評價每一位入黨積極分子。主要根據考核細則的六個方面及入黨聯繫人的意見綜合情況對討論對象進行舉手表決。支部正式黨員及預備黨員均擁有表決權,表決時須以入黨積極分子定性考核結果的量化評分作為依據,原則上考核分數≥80分者均可通過討論並在支部內進行擬發展表決。如對考核分數≥80分的積極分子的擬發展決議提出反對意見者,需提出客觀而合理的理由。表決時對入黨積極分子擬發展決定支部同意人數通過三分之二者,可列為擬發展對象,並在全院範圍內進行入黨前的擬發展公示。

五、考核辦法

1、成立考核領導小組和考核工作小組。由各黨支部自行組成。

2、考核評議分採用100分制。其中,部分考核項目為分等級進行的,考核時採用平均分制,即參評人員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某項考核內容進行評分,加和後取平均值(保留小數點後第三位數字)即為該入黨積極分子此項考核內容的考核成績。

3、對各項評議的分數進行加和,得出該入黨積極分子的最後得分,其中,累計總分≥85為優秀,75≤累計總分<85為良好,65≤累計總分<75為合格,累計總分<65為不合格。

4、上個學期學習成績有掛科或本學期有重修的入黨積極分子不具備考核資格,本學期內不能被各個支部發展。

5、凡有違紀違規行為者,重新審核其發展對象資格。

6. 考核總分≥80分者可以推上支部討論會上討論。

六、考核時間

入黨積極分子的考核工作在每學期發展黨員前期進行,擇時公佈考核結果。

七、本辦法的解釋權歸輕工與食品工程學院黨委所有。

八、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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