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寫作指導 >

代理詞怎麼寫

代理詞怎麼寫

審判長、陪審員:

代理詞怎麼寫

貴院受理陳小蘭訴孫德蓉、冉雲芬、吳蓉、周文、劉淑華等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該案通過兩次開庭審理,本案基本事實已清楚,我作為原告的代理人,現提出如下代理意見

一、本案事實經過:被告孫德蓉將自己所有的座落在豐都縣三合鎮平都大道西段286號即豐都縣自來水公司宿舍樓1-1房屋一套租給重慶森吉律師事務所,因該房屋的窗户其中一塊短了一點,在使用過程中掉下來將行人杜海清砸傷。事後被告孫德蓉明知該窗户有質量問題,在沒有對其修復的情況下,於XX年1月21日將該房屋出租給被告冉雲芬、吳蓉、周文、劉淑華等四人合夥開麻將館,在交接房屋的時候被告孫德蓉沒有對自己的房屋窗户有質量問題向被告冉雲芬、吳蓉、周文、劉淑華等四人説明,被告冉雲芬、吳蓉、周文、劉淑華等四人也沒有對該房屋的窗户進行檢查,於XX年2月24日下午4點左右該房屋的窗户在正常使用過程中掉下來將正在樓下面做生意的原告陳小蘭砸傷致殘,並在豐都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於XX年3月25日治癒出院。在住院期間,被告孫德蓉支付了8000元醫藥費,被告吳蓉支付了1.4萬元醫藥費。後協商賠償無果,原告陳小蘭就申請法醫鑑定,法醫對原告陳小蘭的傷殘鑑定為一個七級和一個十級,同時鑑定誤工期限為120天。在法院審理過程中,被告孫德蓉對原告陳小蘭的傷殘鑑定為一個七級不服,並申請重新鑑定,後法醫對原告陳小蘭的傷殘鑑定為一個十級,同時認定原告陳小蘭的耳朵受到損傷,聽力為30分貝。以上事實有賠償協議、證人證言、租房協議、離婚證、病歷、醫藥發票、法醫鑑定書和原被告在法庭上的陳述等為據。

二、本案的被告應該是孫德蓉、冉雲芬、吳蓉、周文、劉淑華等五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其理由是被告對自己所有或租用的房屋在使用過程中,明知道該房屋的窗户有質量問題不進行檢查維修,導致在使用過程中該房屋的窗户掉下來將原告砸傷致殘的嚴重後果。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19條、第130條等的規定,本案的被告應該是孫德蓉、冉雲芬、吳蓉、周文、劉淑華等五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雖然各被告在法庭上相互推卸責任,但他們在法庭上沒有提供任何證據證實對該房屋的窗户進行了檢查維修和管理義務。根據我國民事訴訟舉證規則的規定,被告應該承擔反駁不力的法律後果。

三、原告陳小蘭的賠償數額為75300.8元。其分別為:誤工費9342元,護理費900元,殘疾賠償金2743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360元,被撫養人生活費3262.8元,精神撫慰金30000元,鑑定費1000元,營養費XX元,重新鑑定的醫藥費369元,重新鑑定的交通費637元。

在法庭上各被告對護理費900元,殘疾賠償金2743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360元,被撫養人生活費3262.8元,鑑定費1000元,重新鑑定的醫藥費369元,重新鑑定的交通費637元沒有提出意見;對誤工費9342元,精神撫慰金30000元,營養費XX元的賠償數額提出了意見,認為數額過高。但事實上這個標準並不高,都是有法律依據的,對於誤工費9342元是根據豐都縣司法鑑定所的鑑定書、勞社部發(XX)8號的規定進行計算的,即120天x77.85元(19543元251.04天)=9342元; 對於精神撫慰金30000元並不高,根據重慶市高級法院的規定,精神撫慰金最高可以賠償100000元,而原告現在顱骨骨折是十級傷殘,同時聽力明顯下降(沒有達到雙耳重度耳聾的程度),其辦事、人際交往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礙,對原告今後的幾十年的生活、工作造成障礙,給原告的精神造成明顯的損害,有司法鑑定書等為據;對於營養費XX元並不高,因為原告陳小蘭受傷流了那麼多血,住了一個月的院,在加上聽力受影響XX元營養費並不高;至於被告談到增加訴訟請求的問題,原告並沒有增加,只是計算錯誤而已。

綜上所述,原告陳小蘭的受傷致殘事實和損失非常清楚,證據充分,請求豐都縣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陳小蘭的訴訟請求。

代理人:重慶森吉律師事務所律師

彭道柏

標籤: 代理詞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zhidao/rj8k.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