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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培訓制度範文(精選3篇)

員工培訓制度範文(精選3篇)

員工培訓制度範文 篇1

第一章 總則

員工培訓制度範文(精選3篇)

第一條:培訓目的:

為了有計劃地組織公司員工參加培訓,不斷地增長員工的工作知識和技能,滿足集團可持續經營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培訓原則:

結合公司業務發展與組織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員參與,重點提高,講究實效,推動學習型組織的建立。

第三條:適用範圍:

上品公司及其分公司。

第二章 培訓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培訓管理職責:

一、公司培訓制度的制訂;

二、公司年、月度培訓計劃的制訂;

三、共性培訓課程的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四、培訓評估及其改善對策的制訂;

五、外部培訓講師的聯繫聘請管理;

六、對分公司員工培訓工作的檢查與指導;

七、本制度規定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審批培訓事項的審核審批;

第五條:分公司辦公室的培訓管理職責

一、本公司員工培訓制度的制訂;

二、本公司員工年、月度培訓計劃的制訂及實施;

三、本公司部門經理及其以上管理人員派外培訓的初審,其他員工外派培訓的審批與辦理;

四、新員工上崗前培訓和崗位基本知識培訓的組織實施;

五、協助人力資源部實施公共課程培訓;

六、培訓評估及其改善對策的制訂;

第六條:公司、分公司的其他部門培訓管理職責:

本部門員工的上崗前和在崗培訓的計劃編制、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第三章 培訓的對象內容形式

第七條:培訓對象:

公司和分公司全體員工均為培訓對象

第八條:培訓類別:

為了方便管理,本制度將員工培訓按培訓的組織實施機構(或方式)的不同分為內部培訓和外派培訓兩大類;按培訓內容大致不同分為員工知識培訓、員工技能培訓和員工態度培訓三大類;按培訓對象和培訓目的的不同分為新員工入職培訓、企業文化培訓、銷售與售後服務技能培訓、專業技能培訓、管理技能培訓和職業發展培訓六大類。

第九條:內部培訓:

本制度所稱內部培訓是指分公司和集團公司分別或聯合組織員工集中上課、技能競賽、野外訓練的培訓活動,由公司內部培訓責任人,外聘培訓講師講課,教練指導,或採用放光盤,錄音方式上課等。

第十條:外派培訓:

本制度所稱外派培訓是指公司員工經分公司或公司負責人批准帶薪離崗參加外部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班學習,且與該培訓學習相關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報銷的培訓。外派至專業培訓機構,以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企業管理水平為目的的培訓。

第十一條:員工知識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識,讓員工瞭解公司經營基本情況,如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經營方針、經營狀況、規章制度等,便於員工參與公司活動,增強員工的自信心。

第十二條:員工技能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掌握完成本職工作所必備的技能,如談判技能、操作技能、處理人員關係的技能等,與此同時培養、開發員工的潛能。

第十三條:員工態度的培訓:

通過培訓,建立起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培訓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培訓員工應具備的精神準備和態度。

第十四條:新員工入職培訓:

一、培訓目的:

使新員工迅速瞭解、融入工作環境,知曉在本單位最基本的工作行為準則,該做什麼,怎麼做,如何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明白自己犯了什麼錯,該如何處理。

二、培訓內容:

新員工入職單位的基本情況,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考勤制度、崗位職責、工作流程規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主要教材為《員工手冊》。

三、培訓責任人:

新員工入職單位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負責人和工作部門負責人。

四、培訓方式:

個別溝通或集中上課。

五、培訓收益記錄:

在本公司《員工培訓記錄表》中籤字,表示自己接受過入職培訓,學習員工手冊。 第十五條:企業文化培訓:

一、培訓目的:

使員工瞭解國力集團的企業文化,提高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

二、培訓內容:

上品公司的發展史,發展綱要,中長期發展戰略、目標、組織架構、基本管理制度、經營項目與品牌,公司文化活動,員工發展通道等。

三、培訓責任部門:

公司人力資源部、市場部、分析師、講師。

四、培訓方式:

課堂授課。

五、培訓時間:

至少半天工作時間。

第十六條:市場服務培訓:

一、培訓目的:

不斷提高員工的服務能力;

二、培訓內容:

市場策劃、業務技能、客服服務、前台接待等。

三、培訓責任部門:

公司負責培訓的規範技能要求;

四、培訓方式:

外派培訓、內部培訓;

第十七條:專業技能培訓:

一、培訓目的:

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能水平和專業技術資格:

二、培訓內容:財務、客服、市場、人力資源管理、營銷等;

三、培訓責任部門:

公司人力資源部和業務對口部門;

四、培訓方式:

外派培訓、內部培訓;

第十八條:管理能力培訓:

一、培訓目的:

提高管理人員的企業管理能力;

二、培訓內容:

根據公司的管理需求和管理者的能力狀況確定具體的培訓內容;

三、培訓責任部門:

公司人力資源部、市場部、分析師、講師;

四、培訓方式:

外派培訓、內部培訓;

第十九條:職業發展培訓:

一、培訓目的:

為拓展員工的發展空間

二、培訓內容:

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和員工需求確定;

三、培訓責任部門:

公司人力資源部;

四、培訓方式:

外派培訓、內部培訓;

第四章 培訓計劃管理

第二十條:培訓計劃的種類:

培訓計劃按制訂實施單位、計劃期間、主要內容的不同分為以下四種:

一、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二、公司月度培訓計劃;

三、分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四、分公司月度培訓計劃。

第二十一條:培訓計劃的編制規範:

一、內容完整:

分公司的年、月度培訓計劃按公司人力資源部下發的通知或計劃模板編制。培訓計劃的內容應包括:培訓目的、培訓對象、培訓課程、培訓教材器具、培訓組織責任人和培訓責任人、培訓講師、培訓費用、培訓課時數、培訓日期等。

二、上報按時:

1.分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在計劃年度始日前10天或隨同公司年度財務預算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2.分公司月度培訓計劃在計劃月度始日前3天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3.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在計劃年度始日前5天或隨同公司年度財務預算報總經辦公會審議。

4.公司月度培訓計劃在計劃月度始日前3天報總經理審批。

三、依據充分:

1.符合公司的中長期發展綱要;

2.滿足完成年度經營目標對人力資源的需求;

3.適合員工的培訓需求;

4.月度培訓計劃是實施年度計劃的具體安排。

第五章 培訓評估管理

第二十二條:培訓評估的主要內容:

一、培訓收益評估,評估培訓目的的實現情況,調查受訓員工學得怎樣。

二、培訓效果評估,評估內部培訓責任人和外聘培訓講師的培訓能力與水平,調查培訓責任人、外聘培訓講師教得怎樣。

三、培訓組織評估,評估培訓內容課題是否適合公司發展要求,是否受學員的歡迎,調查培訓組織責任者培訓計劃安排做得怎樣。

第二十三條:培訓評估方法:

問卷調查的方法,是本公司培訓評估的主要常用辦法,是通過學員填寫集培訓收益評估、培訓效果評估和培訓組織評估於一卷的《培訓評估表》來進行評估的。

第二十四條:培訓評估的實施:

一、每次公司內部培訓課程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培訓評估。

二、培訓評估,應根據培訓對象和內容不同選擇適當的評估方法。

1.培訓收益評估可以採用以下幾種方法:

⑴培訓內容為企業文化,規章制度,專業理論知識等,培訓評估可以採用閉卷考試的方法,在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組織責任人實施。

⑵以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為目的的培訓,培訓評估可以採用做課堂作業,在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講師出題,培訓組織責任人制發試卷,組織實施;也可以由學員在培訓結束後撰寫培訓小結。

⑶以提高崗位操作技能為目的的培訓,培訓評估可以採用現場提問,現場操作的方法,在培訓計劃中作出評估安排。

4.培訓效果評估,可以採用由學員填寫培訓評估表的方法,在每次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組織責任人實施。

5.培訓組織評估,可以採用培訓效果的評估方法,可與培訓效果同時進行。

三、培訓評估報告,由培訓組織實施責任人根據培訓評估表和培訓簽到記錄表編寫《培訓評估報告》,《培訓評估報告》經分公司負責人簽字後需傳報公司備案。

第六章 內部培訓責任人和外聘培訓講師管理 第二十五條:內部培訓責任人:

公司及其分公司部門負責人和技術主管均為本公司內部培訓責任人,承擔本部門的業務技能培訓任務。

第二十六條:內部培訓責任人的培訓任務:

一、完成公司及其子公司月度培訓計劃中安排的培訓講課任務。

二、編寫培訓講義教材。

三、協助培訓班組織者做好培訓評估。

四、改進培訓講課的方式方法,提高培訓效果。

第二十七條:外部培訓講師的管理:

需聘請外部培訓講師講課的培訓活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安排。

1.公司的責任與義務:

⑴按協議約定支付培訓費用;

⑵做好員工培訓期間的培訓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工作;

⑶為完成培訓學習任務的員工安排適合的工作崗位,並支付其與勞動合同約定和個人績效相應的薪酬。

2.員工的責任與義務:

⑴完成培訓學習任務,取得相關培訓合格證書或培訓證明;

⑵遵守公司和培訓單位的規章制度;

⑶維護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⑷培訓結束後,回到公司工作,服從公司分配,自培訓結束之日起服務期達到 月以上。

3.公司違約責任:

公司存在下列情況之一,公司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⑴未按培訓協議約定支付培訓費用,給員工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的全部支付違約金給員工,員工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⑵因公司的原因終止員工培訓或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除按勞動合同約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外,給員工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的全部支付違約金給員工。

4.員工的違約責任:

外派培訓員工存在下列情況之一,員工應當承擔的經濟責任:

⑴未完成培訓學習任務,未取得相關培訓合格證書或培訓證明,員工應向公司支付全部培訓費用;

⑵違反公司和培訓單位的規章制度,按相應的處罰規定辦理;

⑶在培訓期間損壞了公司的形象和利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損失的全部賠償公司;

⑷在培訓期間員工提出終止培訓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應向公司支付全部培訓費用;

⑸員工因自己的原因辭職、離職,違反培訓協議的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以下約定向公司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外派培訓期間管理規定:

一、外派培訓員工在外訓期間應努力學習,完成學習任務,應特別注意個人行為,不得損壞公司形象。

二、外派培訓員工,在培訓期間公司的考勤記錄為出公差,應遵守培訓組織單位的培訓規定,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課、缺課。

三、外派培訓批准後因故不能參加培訓的,應向派出公司報告,辦理退訓手續;中途退訓缺訓的,應辦理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造成培訓費用損失的按本制度規定向派出公司支付違約金或賠償金。

第七章 培訓費用管理

第二十九條:培訓費用分類:

本制度所稱培訓費用分為內部培訓費用和外派培訓費用兩大類。

內部培訓費用,包括:培訓專用教材、教具、器材的購置維修費,培訓場地的租賃費等;

外派培訓費用,包括學雜費、報名費、交通費、住宿費、出差生活補貼、書雜費,其他因培訓需求發生的直接費用。

第三十條:培訓費用的使用原則:堅持有計劃,先審批後使用的原則。 第三十一條:培訓費用的成本對象:

一、分公司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子公司支付,列入管理費用成本。

二、公司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公司支付,列入管理費用成本。

三、公司批准的子公司員工外派培訓,其費用由子公司支付,列入管理費用成本。 第三十二條:培訓費用計劃的審批流程:

培訓費用計劃在子公司和集團公司的《年度人力資源計劃》或《年度培訓計劃》和《月度培訓計劃》中應分別列出內部培訓費用和外派培訓費用的計劃控制數。 第八章 培訓紀律

第三十三條:培訓組織紀律:

一、培訓組織責任人應在開課前達到培訓地點,並在培訓課前做好培訓教材、教具、器材,培訓評估資料等的準備工作。

二、培訓責任人和講師應在開課前到達培訓地點,檢查教具的準備情況。

三、學員應在開課前到達培訓地點,並簽到後找到自己的受訓位置。

第三十四條:課堂紀律:

學員、培訓責任人在課間應關閉手機鈴聲,不準在講課時間説電話,有妨礙他人聽課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考勤紀律:

準時參加培訓簽到,因特殊情況需缺課的,應按考勤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辦理請假手續。必須補課的應按培訓計劃.

員工培訓制度範文 篇2

第一章 總則

1.1 目的

為配合公司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升員工素質,增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能力與對企業文化的瞭解,並有計劃地充實其知識技能,發揮其潛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進而發揚本公司的企業精神,特制定《員工培訓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作為各級人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1.2 適用範圍

公司各層級員工以及各職能部門開展的各類培訓及相關活動均適用於本制度,員工參加或組織相關培訓的情況,將納入部門和個人的績效考核範疇,作為個人薪資及崗位(含職級)調整的依據之一。

第二章 培訓機構和職責

2.1 公司的培訓工作實行計劃財務部歸口管理,各部門配合實施的原則。

2.2 計劃財務部為公司的培訓主管機構,計劃財務部應該依據公司的人力資源狀況、各部門的培訓需求及公司的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公司總體的年度和月度培訓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考核。

2.3 公司的各部門為公司的培訓分管機構,各部門負責人應定期向計劃財務部提交本部門的培訓需求計劃,並積極配合計劃財務部開展培訓工作。各部門內部應定期主旨交流會,相互研討、相互學習、共同提高。

2.4 計劃財務部在培訓中的主要職責:

2.4.1 公司培訓體系的建立,培訓制度的制定與修訂;

2.4.2 公司培訓計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2.4.3 對各部門培訓計劃實施督導、檢查和考核;

2.4.4 培訓教材、教具的購置、保管;

2.4.5 培訓所需儀器設備的申購,保管;

2.4.6 培訓教材的組織編寫及相關教學資料的製作分發;

2.4.7 對培訓師的選聘,確定及協助教學;

2.4.8 外派培訓相關事項的管理及外派參訓員工的管理;

2.4.9 年度、月度培訓報告的撰寫、呈報,培訓報表,資料的收集、彙總、

2.4.10 參訓員工的出勤管理。

2.5 各部門在培訓中的主要職責:

2.5.1 本部門培訓需求計劃的制訂;

2.5.2 積極配合計劃財務部實施培訓工作;

2.5.3 本部門年度、月度培訓工作總結與培訓資料的彙總、整理及歸檔;

2.5.4 本部門員工的上崗、在崗培訓及其考核;

2.5.5 本部門參訓員工的組織與管理;

2.5.6 培訓工作報告的撰寫與呈報。

第三章 培訓需求與實施管理

2.1 培訓需求的確定

2.1.1 公司整體培訓需求的確定

計劃財務部根據公司整體經營戰略,經較為充分的培訓需求調研後,擬定公司年度培訓需求分析報告,或將相關內容在年度工作計劃中予以體現,報公司審核確認。

2.1.2 部門培訓需求的確定

各職能部門在制定年度工作計劃中,應根據本部門現狀和未來1年內的工作及崗位需求,提出本部門的培訓需求。另對於階段性或臨時性培訓需求,應及時向計劃財務部反饋或上報主管部門負責人。

2.2 擬定培訓方案或計劃

2.2.1 年度培訓計劃的擬定

每年1月30日前,計劃財務部根據公司整體經營戰略,並結合各職能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擬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計劃中應包括全年擬計劃實施的培訓項目、培訓形式、預計開展時間、培訓經費等相關細則。

2.2.2 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的擬定

計劃財務部根據年度培訓計劃,結合當期各部門工作實際情況,擬定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在方案中,應體現出本季度擬開展的培訓項目、參訓對象、項目責任人、開展時間、費用預算、培訓目的等相關內容。

2.2.3 月度培訓計劃的實施

計劃財務部不單獨擬定公司月度培訓培訓計劃,但在計劃財務部經理的月度工作計劃中,應對本月開展和實施的培訓項目進行闡述,並在工作中對相關細節予以落實。

2.3 培訓方案或計劃的審批

2.3.1 年度培訓計劃的審批

計劃財務部擬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須報公司年度經營計劃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後執行。期間如實際情況發生變化,需要對計劃內容進行調整,則在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中予以體現。

2.3.2 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的審批

計劃財務部擬定的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須報上級主管領導和總經理批准後予以實施,如實施過程中需要對有關內容或項目進行調整,須經上級主管領導同意;如涉及費用超過20xx元的調整,須報公司總經理同意後方可執行。

2.4 培訓方案的實施

2.4.1 計劃財務部負責的培訓的實施

對於按季度培訓計劃開展、以計劃財務部為實施主體的各類培訓,由計劃財務部培訓主管填寫《培訓項目審批表》(附件1),計劃財務部經理和行政人事總監審核確認,其中培訓費用在20xx元以上,或參訓人員為部門經理及以上層級人員,須報總經理審核確認後方可實施。

2.4.2 其他部門負責的培訓的實施

對於公司各部門自行組織業務學習或相關培訓活動,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如涉及其他部門人員(含兼職講師),則須報公司計劃財務部審核備案;

對於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派本部門人員外出參加相關商業培訓,或邀請外部專家到公司開展相關商業培訓,須到計劃財務部領取《培訓項目審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寫後提交至計劃財務部,按2.4.1規定的程序辦理。

2.5 培訓時間的安排及管理

由公司組織安排的各類專業技能培訓,在時間安排上,儘可能安排在正常工作時間內,併兼顧培訓對日常工作的影響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對於有公司駐外人員參加的集中式培訓,儘可能與公司有關會議相結合,以節省時間和費用。另如因綜合因素,需利用非工作時間開展的培訓,對於參訓人員,則不計為加班。

第四章 培訓方式與內容

3.1 公司對員工的培訓方式分為內訓(內部培訓和外聘培訓)和外訓(外派培訓)兩種。

3.2 參加外訓員工必須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含)以上。

3.3 外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在培訓結束以後,必須及時將培訓期間的學習筆記和培訓資料上交到計劃財務部進行歸檔,作為培訓素材供公司內訓時使用。否則對外訓員工予以記過處分,並且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3.4 依據公司員工的不同級別和崗位,員工的培訓內容分類如下:

3.4.1 部門經理和主管級人員的培訓:

公司的重大改革;

不斷髮展的企業文化;新管理模式的建立與施行;

綜合技能的提高培訓;

參加計劃財務部組織的有關專業方面的培訓、講座等。

3.4.2 普通員工的培訓:

普通員工的培訓主要包括企業理念教育、管理制度、崗位技能、業務知識、作業規範、新技術培訓等內容。

3.5 新聘員工培訓包括企業培訓和崗前培訓:

3.5.1 企業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公司歷史、企業文化、經營理念、組織機構、規章制度等。

3.5.2 崗前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崗位描述、工作程序、工作表單、工作技術規範等。

4 培訓的實施

4.1 制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前,計劃財務部應對公司的培訓需求進行調查分析,培訓需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4.1.1 公司的經營方針與策略,人力發展規劃,可運用資源等;

4.1.2 各部門日常工作業務培訓需求;

4.1.3 重點崗位所需人才培養需求;

4.2 公司各部門應與每年12月1日前一週制訂出本部門下一年度的培訓需求計劃,經本部門最高負責人審核後,報送計劃財務部。

4.3 各部門提交的培訓需求計劃應詳細、具體,主要包括培訓主題、培訓目標、培訓時間、培訓師、參訓員工和培訓需求等項目。

4.4 計劃財務部應仔細審核各部門的培訓需求計劃,結合公司的培訓需求調查報告,制訂年度培訓計劃,上報總經理審批。

4.5 計劃財務部將批准的年度培訓計劃分解為月度培訓計劃,上報總經理批准後,下達給各部門實施。

4.6 負責培訓的培訓師分為外聘培訓師和內部培訓師兩種。培訓師由計劃財務部根據培訓計劃統一選聘和確定。

4.7 內部培訓師的聘用:對於內部培訓師,採用各部門提供候選人,由計劃財務部統一審查、考核的方式。經計劃財務部考核合格的培訓師,由計劃財務部發放聘書,聘為公司內部培訓師。

4.8 內部培訓師由公司給予一定的培訓補助,培訓補助的標準和核發由計劃財務部負責,具體補助標準為10元/課時。

4.9 計劃財務部負責員工培訓出勤管理。培訓期間的出勤作為參訓員工的績效考核依據之一。

4.10 培訓出勤管理要求如下:

4.10.1 自收到培訓通知當日起,所有參訓員工均應合理安排工作及私人事務,確保準時出勤。

4.10.2 培訓期間所有員工上課均應維護本公司員工形象標準,並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4.10.3 員工培訓時,須在培訓記錄表上籤到。學員遲到/早退視同上班遲到/早退。培訓記錄表由計劃財務部存檔備查。

4.10.4 員工如因特別公務或其它緊急事宜確實不能參加培訓的,須填寫《參訓員工請假單》,經部門經理審批後,於開課前一天交計劃財務部備查。因

特殊情況不能於一天前請假者,必須及時向計劃財務部申明原因,並補辦培訓請假手續。員工於同一課程內因事臨時離開,即應辦理請假手續,並補修該課程。若缺勤課時累計超過該課程總課時數1/3者,需重新補修全部課程。

4.10.5 員工參訓期間,未向計劃財務部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而未參加培訓,其培訓缺勤課時以曠課論處。

4.11 參訓員工的課堂紀律:

4.11.1 參訓員工上課時須將手機等通訊器材關閉或設置為振動狀態,也可交給督課人員代為接聽、記錄。

4.11.2 專業培訓若涉及實際操作,員工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範執行。違者後果自負,且視情節予以處罰。

第五章 培訓考核

5.1 培訓的考核一般就下列幾種情況進行:

5.1.1 培訓前就培訓內容進行課前考核,以瞭解參訓員工的實際知識水平。

5.1.2 培訓過程當中進行考核,以瞭解參訓員工的掌握情況,利於培訓的調整。

5.1.3 培訓結束後對培訓的全部內容考核,以瞭解培訓效果。

5.2 培訓考核應根據具體的培訓主題採用以下幾種方法進行:

5.2.1 現場操作;

5.2.2 書面答卷;

5.2.3 書面測試等。

5.3 培訓考核由培訓師設置考題,計劃財務部組織、督導、協調,參訓部門具體實施,計劃財務部派人監考。

5.4 考場紀律:

5.4.1 員工參加考試時須提前做好應試準備,不得攜帶允許應試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

5.4.2 員工考試中不得有任何作弊行為,考試作弊者或為作弊行為提供方便者,本次考試成績無效,並予以“記過”處罰。

5.4.3 如有特殊情況需臨時離開教室和考場時,經監考人員同意後方可離開。對不聽勸阻者,將予以“警告”處罰。

5.4.4 因請假、出差等未參考者,應及時到計劃財務部申請補考。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試者,取消補考資格並予以“記過”處罰。

5.4.5 考場內嚴禁吸煙、喧譁,違者予以“警告”處罰。

5.5 員工的培訓考核結果納入其績效考核之中,並作為其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六章 培訓檔案管理

6.1 培訓檔案的管理:

6.1.1 培訓檔案的管理工作由計劃財務部負責。管理職責如下:

定期蒐集、統計、彙整和歸檔培訓資料;

定期對培訓檔案進行檢查,防黴爛、防蟲蛀、防盜、防火、防水、防遺失,保證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做好培訓檔案的保密工作。

6.1.2 培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培訓計劃、方案、工作總結報告、培訓合同、評估資料、各種表單等;

參訓員工的考核資料、培訓記錄卡等。

第七章 附則

7.1 本制度由計劃財務部制訂並負責解釋,。

7.2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7.3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原類似制度終止執行。

員工培訓制度範文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滿足公司發展需要,提高員工思想觀念、道德品質、業務知識和工作技能,充分發揮員工潛力,不斷為公司培養輸送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培訓內容應與員工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

第三條 自學與公司有組織培訓相結合,培訓與考核相結合,因地制宜,注重效果。

第二章 培訓內容和形式

第四條 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管理理念、品德修養、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培訓形式:聽講座、學習分析資料、討論、錄音、錄像播放、示範演練、圖片展覽、實地參觀、案例研究、會議、上崗實習、拓展訓練等。 企業文化培訓包括:

一、公司的基本情況:公司的發展史;公司的核心價值觀;公司的發展戰略、經營規劃及公司經營狀況;

二、公司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及職責範圍;

三、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

四、公司的各項行政管理和業務工作程序。

管理理念培訓包括:

一、現代管理知識和管理理念;

二、成功企業及成功人物的先進經驗;

三、當今國內外同行業先進的學術科技成果。

品德修養培訓包括:

一、禮儀知識(服飾、形體、待人接物);

二、心理素質(心理承受能力和觀察、判斷、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品德素質(責任感、工作態度)。

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包括:

一、公司業務涉及到的專業知識及相關知識;

二、公司業務所涉及專業的發展前景及預測;

三、當今國內外同行業相關的先進學術成果;

四、專業技能。

第五條 培訓形式分為崗前培訓、在崗培訓兩種。在崗培訓分為脱產培訓和不脱產培訓兩種。

第六條 崗前培訓

一、被公司錄取試用的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公司組織的崗前培訓;

二、崗前培訓包括企業文化培訓和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兩部分。

第七條 在崗培訓

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對在職員工組織不定期的不脱產培訓。在崗培訓包括:企業文化、管理理念、品德修養、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公司還將根據工作需要對部分優秀員工進行脱產培訓。

第八條 公司鼓勵員工參加與本員工作有關的業餘培訓,以提高員工的工作技能和水平。

第三章 培訓和考核

第九條 每年年初,各部門應將半年或全年部門員工培訓計劃報公司辦公室,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第十條 參加培訓的員工應接受公司的考核。

第十一條 員工的考核成績將保存在本人的員工擋案內,並作為績效考核的內容之一。

第四章 培訓效果評估

第十二條 培訓效果評估要從有效性和效益性兩方面進行,有效性是指培訓工作對培訓目標的實現程度,效益性是指培訓給公司帶來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十三條 評估方法:採取彙報、問卷調查及績效評估的方式進行,以此檢查員工掌握的新知識、新技能和工作態度的變化,員工對培訓工作的意見或建議,以利於改進今後的培訓工作。

第五章 員工培訓合同

第十四條 經公司出資培訓的員工,培訓前應與公司簽訂《員工培訓合同》。

第十五條 公司支付過培訓費用的員工,由於本人原因,沒有為公司服務滿《員工培訓合同》中規定的期限,應按合同要求向公司支付補償費。公司支付過多次培訓費用的員工,由於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分別計算每次培訓所需補償的費用後,按累計補償費用額度向公司支付補償費。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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