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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樂園員工守則範文(通用15篇)

兒童樂園員工守則範文(通用15篇)

兒童樂園員工守則範文 篇1

一、員工錄用與離職

兒童樂園員工守則範文(通用15篇)

新員工試用期間必須服從安排,不適應工作的可申請離職,試用期自動離職者,不發試用期工資。

本樂園對所有員工都本着來去自由的雙向選擇方針,辭職須提前十天寫出書面辭呈。經批准後,交回工作服,方可領取工資。

二、考勤管理:

1、正常勞動時間按三班輪換。

2、上班換好工作服、整理好儀容。

3、事假要提前一天申請。特殊原因也必須提前電話通知,違者按曠工論。

4、遲到:凡未按規定的時間上班者,無論任何理由均記遲到。曠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以及假滿未歸者均算曠工。吃飯時間:吃飯時間為40分鐘,逾時未歸者按遲到處理。

5、上班時間若要外出須得到管理人員同意。

三、工資待遇:

1、員工工資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多勞多得,執行月工資。

2、員工工資以現金形式按月支付。發放時間為下個月15號至18號。

3、根據需要,樂園給員工發放工作服等配套用品。辭職或除名的員工對配發的用品應上交,不繳回者按用品成本費用的全部在工資中扣除。

四、 安全制度:

1、員工必須服從安排指揮,維持樂園內秩序,防止兒童意外傷害發生。

2、工作必須注意防火、防盜、防暴、防機械事故,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3、發現形跡可疑或不法行為的人或事,要及時報告管理人員。

4、樂園內不得出現打架鬧事行為,若發現此不良狀況立即報告,並幫忙疏導圍觀羣眾。

5、員工不得打架鬥毆,工作時間不允許將親屬朋友以及無關人等帶進工作場所。

五、 財產負責制度:

1、各部負責人,負責本部機械設備、物品等安全,對後勤部負責。如發現丟失或損壞,追究當事的責任或賠償。

2、如有設備需維修時,由各部負責人及時報告主管領導,避免影響正常工作。

六、 獎懲制度:

獎勵:

1、對維持秩序保護兒童安全遊玩有突出貢獻的員工樂園將給予獎勵現金。

2、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和臨時突擊性任務,成績顯著者,將給予獎勵現金。

3、幫助本樂園發展新客户,成績突出者,將給予提成獎勵。

4、在服務中創造優異成績,如拾金不昧等,為樂園贏得重大聲譽及多次受到顧客表揚者將給予獎勵現金。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的,將給予獎勵現金。 懲罰、紀律處分:

1、上班不穿工作服者,一次罰5元;

2、遲到:半小時以內一次罰5元,半小時以外、一小時以內罰10元,一小時以外、兩小時以內罰20元,以此類推;

3、工作時間幹私事、玩手機、冷落客户、影響本樂園形象、儀容不整,發現一次各罰5元;

4、上班時間擅離職守、聚堆閒聊,服務差、被顧客投訴的,上班時間吸煙、酗酒、賭博的,和同事、顧客或其他人吵架、打架鬥毆的,不服從管理、嚴重妨礙管理秩序的,一次罰50元;

5、嚴重違反各項制度,造成樂園利益或形象損失的將被開除並扣工資與保證金。

七、 衞生制度:

1、每日早上8:00到8:40分為打掃衞生時間;樂園內的玩具,遊樂設施、辦公桌椅等,需擺放整齊,保持乾淨衞生。

2、兒童易接觸的塑料球、積木、搖馬等設施設備要及時刷洗消毒。各類物品擺放有序,人員要衣冠整潔。

下面參考衞生管理制度

八、交接班制度

1、有準確的時間觀念,每班必須提前15分鐘接收工作,整理儀表,進行接班準備。

2、收銀員整理好帳目,清點所有現金交與指定的收款人員。

3、清點樂園中的設備、消耗物品等,統計好數量,作好值班記錄。

4、每晚下班前認真檢查各種設施、設備,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安全。

儀態儀表

1、 員工要做好個人衞生,制服乾淨整齊,保持飽滿的精神面貌。

2、 對待家長和孩子文明禮貌,語言規範,親切熱情。

3、 上班時禁止閒聊,大聲喧譁,打瞌睡,吃零食,接打私人電話或辦其他私事。

4、 工作期間要隨時關注場內情況,確保遊玩的兒童的人身安全。

工作標準:

第一條、凡是上崗的服務員,要求儀表整潔,儀容端莊。

第二條、文明禮貌,語言規範,親切熱情。

第三條、上班時禁止閒聊,大聲喧譁,打瞌睡,吃零食,接打私人電話或辦其他私事。

第四條、做好個人衞生,制服乾淨整齊,保持飽滿的精神面貌。

第五條、要有良好的服務意識,按樂園服務規程和質量要求做好本職工作。

第六條、按樂園清潔規程和質量要求做好責任區的日常清潔工作。責任區內的衞生應隨時清理,做到清潔衞生無死角。

第七條、按照設備擺放要求做好擺放,對損壞或需維修項目,要及時報告和維修,保證各種燈具的完好。

第八條、服務員要機敏勤快,及時提供各種服務,滿足客人的合理要求。

第九條、如發現有顧客遺留或遺棄的物品要及時上交。

兒童樂園員工守則範文 篇2

一、工作紀律

1 員工應禮貌接待客户,舉止得體,每個員工都要有敬業和奉獻的精神,要有責任心和事業心,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以及團隊合作精神。

2、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請假、沒有特殊情況不隨便調班或工休,需要調班或工休者須事前請示店長助理批准,每週只准調一次班。

3、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因故離開時要做好離崗登記後,方能離開崗位。

4、對待工作與顧客應謙恭誠懇,滿腔熱情。遇事不可推諉,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難顧客。對顧客提出的批評或建議,要虛心接受,不與顧客頂撞、爭吵;愛護小朋友,禁止打罵小朋友。

5、不準在櫃枱內會客、辦私事,不準在店內吃東西、看書、看報、睡覺、閒坐。

6、員工沒經批准,禁止私自放任何人進入,如有違規者每次罰款一百元。

7、交接班時做到:交接清楚,貨款相符、簽名負責。

二、清潔衞生管理

1、店內必須隨時保持整潔乾淨,其店面、店內、 不允許有任何污垢與灰塵。

2、店內的清潔衞生工作由店長或助理組織實施。

3、每天工作的班前、班後都必須對店面的走廊、店內地板、桌椅、電動設備,淘氣堡等需要清潔的地方按要求進行徹底清掃,做到任何地方均無灰塵。

4、每隔十天店內衞生要徹底打掃一遍。

5、所使用的衞生清掃工具,應統一放置在顧客眼光觸及不到的地方,並做到清掃工具的清潔。

6、店長每天不定時監督檢查衞生執行情況。

三、考勤

1、員工的上、下班時間由店長在考勤表上詳細登錄。

2、員工請事假必須提前1天預先通知店長,並開具説明理由的請假條,由店長同意才可以批示。

3、員工請病假必須有就診證明;任何無請假條並無店長批准的請假,一律作曠工處理。

4、對於無故曠工的員工,按曠工天數的三倍扣除當月工資,對於曠工超過三天以上的員工,店長有權力將其辭退。

兒童樂園員工守則範文 篇3

一、員工錄用與離職:

1.新員工試用期間必須服從安排,不適應工作的可申請離職,試用期自動離職者,不發試用期工資。

2.本樂園對所有員工都本着來去自由的雙向選擇方針,辭職須提前一個月寫出書面辭呈。經批准後,交回工具,方可領取工資。

二、考勤管理:

1、正常勞動時間7:30——11:30,13:30——17:30。

2、上班換好工作服、整理好儀容。

3、事假要提前一天申請。特殊原因也必須提前電話通知,違者按曠工論。

4、遲到:凡未按規定的時間上班者,無論任何理由均記遲到。

曠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以及假滿未歸者均算曠工。

5、上班時間若要外出須得到管理人員同意。

三、工資待遇:

1、員工工資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多勞多得,執行月工資。

2、員工工資以轉賬形式按月支付。

3、根據需要,樂園給員工發放工作服等配套用品。辭職或除名的員工對配發的用品應上交,不繳回者按用品成本費用的全部在工資中扣除。

四、 安全制度:

1、員工必須服從安排指揮,維持樂園內秩序,防止兒童意外傷害發生。

2、工作必須注意防火、防盜、防暴、防機械事故,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3、發現形跡可疑或不法行為的人或事,要及時報告管理人員。

4、樂園內不得出現打架鬧事行為,若發現此不良狀況立即報告,並幫忙疏導圍觀羣眾。

5、員工不得打架鬥毆,工作時間不允許將親屬朋友以及無關人等帶進工作場所。

五、 財產負責制度:

1、員工負責本部機械設備、物品等安全。如發現丟失或損壞,追究當事的責任或賠償。

2、如有設備需維修時,員工及時報告主管領導,避免影響正常工作。

六、 獎懲制度:

獎勵:

1、對維持秩序保護兒童安全遊玩有突出貢獻的員工樂園將給予獎勵現金。

2、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和臨時突擊性任務,成績顯著者,將給予獎勵現金。

3、幫助本樂園發展新客户,成績突出者,將給予提成獎勵。

4、在服務中創造優異成績,如拾金不昧等,為樂園贏得重大聲譽及多次受到顧客表揚者將給予獎勵現金。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的,將給予獎勵現金。

懲罰、紀律處分:

1、上班不穿工作服者,一次罰5元;

2、遲到:半小時以內一次罰5元,半小時以外、一小時以內罰10元,一小時以外、兩小時以內罰20元,以此類推;

3、工作時間幹私事、玩手機、冷落客户、影響本樂園形象、儀容不整,發現一次各罰5元;

4、上班時間擅離職守、聚堆閒聊,服務差、被顧客投訴的,上班時間吸煙、酗酒、賭博的,和同事、顧客或其他人吵架、打架鬥毆的,不服從管理、嚴重妨礙管理秩序的,一次罰50元;

5、嚴重違反各項制度,造成樂園利益或形象損失的將被開除並扣工資與保證金。

七、 衞生制度:

1、每日早上8:00到8:40分為打掃衞生時間;樂園內的玩具,遊樂設施、辦公桌椅等,需擺放整齊,保持乾淨衞生。

2、兒童易接觸的塑料球、積木、搖馬等設施設備要及時刷洗消毒。各類物品擺放有序,人員要衣冠整潔。 下面參考衞生管理制度

八、交接班制度

1、有準確的時間觀念,每班必須提前15分鐘接收工作,整理儀表,進行接班準備。

2、收銀員整理好帳目,清點所有現金交與指定的收款人員。

3、清點樂園中的設備、消耗物品等,統計好數量,作好值班記錄。

4、每晚下班前認真檢查各種設施、設備,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安全。

儀態儀表

1、 員工要做好個人衞生,制服乾淨整齊,保持飽滿的精神面貌。

2、 對待家長和孩子文明禮貌,語言規範,親切熱情。

3、 上班時禁止閒聊,大聲喧譁,打瞌睡,吃零食,接打私人電話或辦其他私事。

4、 工作期間要隨時關注場內情況,確保遊玩的兒童的人身安全。

工作標準: 第一條、凡是上崗的服務員,要求儀表整潔,儀容端莊。

第二條、文明禮貌,語言規範,親切熱情。

第三條、上班時禁止閒聊,大聲喧譁,打瞌睡,吃零食,接打私人電話或辦其他私事。

第四條、做好個人衞生,制服乾淨整齊,保持飽滿的精神面貌。

第五條、要有良好的服務意識,按樂園服務規程和質量要求做好本職工作。

第六條、按樂園清潔規程和質量要求做好責任區的日常清潔工作。責任區內的衞生應隨時清理,做到清潔衞生無死角。

第七條、按照設備擺放要求做好擺放,對損壞或需維修項目,要及時報告和維修,保證各種燈具的完好。

第八條、服務員要機敏勤快,及時提供各種服務,滿足客人的合理要求。

第九條、如發現有顧客遺留或遺棄的物品要及時上交。

兒童樂園員工守則範文 篇4

1、按照流程和標準工作。嚴格執行上面的任何條款。

2、店裏員工必須使用問候語。標準問候語是:接待是“您好”、離開是“再見慢走。”接電話時要先説:“您好,”百花軒!員工要微笑服。雙手遞交名片。

3、不違法;不撒謊;不偷竊。

4、努力學習;堅持正直善良。

5、遵守規則和制度;尊重別人,相信別人。

6、遵照花店的流程做事;永遠服從團隊的決策。

7、不能因為生活耽誤工作;腳踏實地的做好本職工作。

8、對公司要忠誠,認真做好每天的工作。

9、不可以泄露自己的工資和詢問別人的工資;你永遠要牢記的是你的每份工資都是客人發的

10、絕對不允許通過違法的手段去獲得競爭對手的信息。無論在什麼,絕對不允許去貶低和評價競爭對手。

11、在工作當中不允許和客人爭吵,不允許欺詐客人不允許私自給客人賒帳欠賬或免單。

12、在工作時間出去必須通知店裏人知道;在沒有和客人交易完不能丟下客人擅自離開。

13、花店人員要知道每樣花材的價格。

14、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15、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絕對不可以向競爭對手透露公司的商業機密,一經發現公司將在開除泄密者的同時起訴泄密者。

16、公司允許任何人犯錯誤,但是公司不允許同樣的錯誤出現兩次。

17、公司沒有下達決策前可以隨便發表意見,公司一旦下達了決策,就要無條件的去執行,不可以陽奉陰違。

18、公司不允許背後打小報告,遇到實在無法協調的問題,可以要求上司在場,三當面協商解決協商解決。

兒童樂園員工守則範文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使員工對本廠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瞭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手冊。

第二條  制訂本手冊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奮鬥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 公司情況介紹。

第四條 本手冊僅適用本廠全體員工。

第二章 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員工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

第六條  員工必須愛廠如愛家的意識,樹立"我為公司,公司為我"的企業文化理念,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於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七條  員工必須努力學習政治,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政治、文化、技術、業務水平。

第八條  員工必須遵守本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不同意見的建議,可以在執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廠長提出。

第九條  員工對企業工作的企業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第十條 員工可按本廠制度規定,享受勞動、工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第三章 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本廠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本廠員工均應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由廠長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閲讀和了解勞動合同文件內容,同意後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產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條  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採用,並執行3-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可即時辭退。

第十四條  員工要求辭退或企業解聘員工,除違規違紀、違法原因可即時辭退外,其餘,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不折不扣地辦好檔案、財物、技術資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家居外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出具"身份證"、"外來人員務工"和"計劃生育"證明。

第四章 工作紀律

第十七條  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十八條  員工應無條件從工作分配、調動的指揮。

第十九條  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節約原材料,愛護設備、工具等一切公共財物。

第二十條  員工應自覺遵守文明生產、文明辦公的制度規定,經常保持工作地環境的整潔,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條  員工應忠誠企業,保守本廠的技術、商務等機密。

第二十二條  員工在對外營業窗口或其他對外交往中,應堅持熱情禮貌的工作態度,接聽電話用禮貌語:"您好,*公司":客人來訪,笑臉相迎,請字當頭,執情接待:客人辭行,以禮相送,須説"再見","歡迎再來","一路順風"等:洽談業務,説話和氣,舉止大方,處事慎重。

第五章  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二十三條  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厂部作出決定,併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十四條  考勤工作各部門自行負責進行。各部門負責人或負責人指定的考勤員,必須對考勤的正確性負責。

第二十五條  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工傷、加班、公出等項目。

第二十六條  考勤記錄表,由表勤員每天按時正點考勤,班中、班後考勤,並準確填好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在次月二日前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證明,交財務作為核發資和扣罰款的考勤依據。

兒童樂園員工守則範文 篇6

編制: 孫長義、秦望森

審核: 孫長義

批准: 孫長義

生效日期:20xx年8月8日

河南省人民醫院檢驗科

河南省人民醫院檢驗科管理文件

科室管理文件 編號:QP-GL-00 版本:20xx-A/0 生效日期:20xx0808

文件目錄 第 1頁 共 2 頁

科室管理文件 編號:QP-GL-01 版本:20xx-A/0 生效日期:20xx0808

文件修訂頁 第 1頁 共 1 頁

修 訂 頁

科室管理文件 編號:QP-GL-02 版本:20xx-A/0 生效日期:20xx0808

文件控制程序 第 1頁 共 5 頁

目的:規定文件和資料編制、審批、發佈、使用和更改的控制要求,保證質量體系運行的各個活動場所均使用相應文件的有效版本,並處於受控狀態,確保質量體系正常運行。 適用範圍:適用於本科室質量體系運行中有關的所有文件和資料,包括相應的外來文件。 職責:

1 內部文件的編制、變更與修改權責

2 技術負責人組織各專業組負責人不定期對標準操作規程進行有效性跟蹤。 3 科主任識別外來文件。 程序

1 文件的編寫(起草)、審核、批准

1.1 質量手冊由質量主管編寫,科主任審核,批准;

1.2 程序文件由各專業組長或指定專人擬製,質量主管審核,科主任批准; 1.3 SOP文件由負責該項工作的專業人員擬製,技術負責人審核,科主任批准; 1.4 質量記錄由技術負責人會同各專業組設計,專業組長審核,科主任批准; 1.5 質量計劃由技術負責人組織擬製,科主任批准。 2 文件的分類及編號 2.1 內部文件

2.1.1 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

2.1.2 標準操作規程(SOP),包括分析儀器的SOP和分析項目SOP; 2.1.3 質量控制文件;

2.1.4 其他類文件,包括規章制度、新項目新技術可行性報告、培訓計劃、管理方案等; 2.1.5 各種記錄。 2.2 內部文件控制流程 2.3 內部文件基本要求

內部文件統一使用A4紙張,正文用小四號或五號宋體字。 2.4 內部文件編寫結構

2.4.1 質量手冊為:1.目的;2.範圍;3.職責;4.要求;5.支持性文件。

兒童樂園員工守則範文 篇7

我最好的習慣:上課專心聽講,注意力集中。

我還需要養成的習慣:動作快、不遲到。

我參加的活動:20xx年5月26日在實驗國小報告廳我參加了三年級講故事比賽,榮獲了一等獎;20xx年4月23日在實驗國小操場我參加了團體運動會,班級獲得了接力賽第一名。

我最喜愛讀的書:《哈利·波特》《冒險小虎隊》《中國武器》《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蘋果樹上的外婆》

成長記錄袋中的精品:春聯書寫大賽一等獎;講故事比賽一等獎;滿意的一幅字《胡地苜蓿美》;小製作《機器人》;滿意的一幅畫《植物》。

我取得的主要成績:數學之星,數學大王,寫字優秀,寫話一等獎、特等獎、二等獎,課堂作業四次全對。

老師對我説:你好學上進,愛讀書,愛思考。學習上肯下功夫,每天的作業都寫得工整漂亮,晨誦作業完成得尤其出色。你學會了很多本領,會下圍棋,會打乒乓球,舞蹈跳得很美,還獲得了講繪本故事比賽一等獎的好成績呢!你很能幹,為班級做很多工作。老師真為你高興!繼續努力,你會學到更多的本領,加油!

爸爸媽媽對我説:周昊揚是我們的驕傲,無論是學校學習,還是打乒乓球、拉小提琴、練字,均是出類拔萃的,這是周昊揚自己努力的結果。下一階段,我們對周昊揚提出兩個發展要求:一是學會變通與創新,二是學會主動與人交往。

兒童樂園員工守則範文 篇8

從我踏進實習單位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將經歷一段特殊的不平凡的並且充滿收穫的人生旅程,那旅程必定在我的生命中寫下濃墨重彩的一筆,必定會在我的生命中留下絢爛多彩的回憶,必定會給我帶來生命中無與倫比的財富。

我們可以通過頂崗實習給自己一個明確的定位。在實踐中接觸與本專業相關的實際工作,增強了專業技能,鍛鍊我們綜合運用所學的基礎理論去獨立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把理論和實踐結合起來提高實踐動手能力,為以後走上社會打下了一定基礎。

通過實習我們可以把實習中遇到的問題、困難和自身的不足在以後的學習中有針對性地解決。我想這就是學校安排我們大三實習的目的,我很幸運成為xx職業學院頂崗實習大軍中的一份子!

在摸索中,為期一個月的頂崗實習結束了。帶給了我太多的回憶與反思。我虛心聽取老師和同學的意見,盡我最大的努力認真做好每一件事。我很慶幸我和同事們的關係很融洽。同時我在實習中也發現自己很多的不足。這次實習對我的社會經驗、人際關係也有很大的幫助。

在短短的一個月裏,我學到了很多東西。這比在學校這麼長的時間裏學到的更精彩、更豐富。但同時也讓我感到自己以前學習得不夠認真等一些問題,這次實習使我加深了對會計工作的認識和了解,進一步鞏固與發展了專業理論知識,培養了獨立從事會計工作的能力,堅定了我從事會計工作的理念。

我希望我們學院以後能多與相關行業聯繫並和他們建立長期的關係有利於開展一系列的合作。總之,要給我們實踐的機會,我會在接下來的時間裏認真總結,為將自己塑造成一個符合時代要求的會計工作人員而不懈努力!

也許一直不可一世的80後們不知天高地厚地以為自己可以至少習慣得很快、順利地適應新的環境、新的工作氛圍。可是,不得不承認的天真殘酷地將我們的夢想與現實切割得如同“queen mary”般天衣無縫。

我知道“萬事有利必有弊”的道理,也知道“多行不義必自斃”。但十幾年的理論知識彷彿就是一堆讓當代人恨之入骨的贅肉,恨不得立刻恢復當初的一無所知,來避免師傅一遍又一遍的斥責。類似“別跟我説廢話”“你那些只能在靠證件的時候用的到”的話,即便才工作一個月,卻已經聽到了太多太多。聽得耳朵長繭,還依然不太願意承認這麼多年的學習其實只是為了給自己一個交代。在初次踏入社會的我們身上,可能充滿着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優良精神。然而如此精神帶給我們的可能僅是那股不輕言放棄的倔勁而已吧。而且這股倔勁也只會讓我們顯得愚蠢得可笑。

幾近三年會計專業的學習,給我們卻是增添了不少的知識累積,但現實告訴我們,這是遠遠不夠的。一紙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加上一紙會計電算化證書並不代表多少的學業成績,僅僅是在茫茫會計學海里的一粒粟而已。

即將踏上社會的我們還有太多太多需要學習的東西。我們沒有足夠的知識做鋪墊,更沒有足夠的實戰經驗。如此一番並不樂觀的甚至可以説是悲觀的言辭,只是我這個初出茅廬的“菜鳥”的一點牢騷。

就像喜歡説的“我允許自己像蝸牛一樣一步一個腳印的開始,卻不允許自己不思進取得活着。”每個人都有自己對待生活的態度,對待挫折的態度和對待成功的態度。也許並沒有真正遇到挫折,也沒有真正成功過,但是積極向上的態度總是對的。就像亙古不變的“謙虛使人進步,驕傲使人落後”一樣,我終究會學會用適合的方式去做正確的事情。

這是一段充滿艱辛和收穫的經歷,這是一段充滿幸福和快樂的旅程,這是一段充滿挫折與反思的人生,這是一件我們一生用心珍藏的禮物,這是一個不老的故事,是教師和學生用情感書寫的傳奇,這一切必將是我生命中不朽的記憶,必將給我們以後的人生打下堅實的基礎,必將是我生命中豐碩而寶貴的精神財富。

兒童樂園員工守則範文 篇9

一、愛崗敬業,恪盡職守,高質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務。領導交辦的事務,要迅速處理,並及時彙報辦理結果,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

二、嚴守工作紀律,遵守作息時間,上班提前20分鐘到,自覺做好各科室的衞生工作。不遲到,不早退,有病有事要請假。不在辦公時間串崗閒聊、下棋、打牌等,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三、尊敬領導和同志,待人真誠。進領導辦公室先敲門,經允許再進入,不隨意翻動辦公室領導和同事的物品。接待來人站起相迎,接聽電話禮貌問候。

四、關愛集體,愛護公物。積極參加集體活動,認真完成集體交給的任務,維護集體榮譽和形象。

五、同事之間友好相處,平等待人,虛心學習他人的長處和優點,互相團結,互相幫助。

六、刻苦學習,勤奮工作,主動承擔任務,創新工作方法,甘於吃苦,自覺奉獻。

七、誠實守信,言行一致。做到“今日事、今日畢”,“當日情、當日報”。

八、清正廉潔,嚴於律已,不化公為私,不以權謀私。

九、自覺保持辦公環境的整潔有序,文明使用衞生設施。

機要工作制度

一、自覺遵守黨的保密紀律和國家保密法規。

二、認真執行黨的密碼工作方針、密碼編用原則和各項機要保密規定,嚴格按規定和程序使用密碼和密碼機,杜絕一切失、泄密事故的發生。

三、密碼、密碼機、密碼電報以及機要業務文件、資料、圖紙等密件,做到詳細登記、分門別類、專人保管。遞送密碼、密碼機,必須兩人同行,專車專用。

四、作廢的密碼、密碼電報、機要業務文件等密件,應按規定及時銷燬,不得私自留存。銷燬時,應2人登記簽名監毀,不留片紙隻字。

五、密碼、密碼機失控或發現有泄密跡象,應立即採取

有效措施,迅速查明情況上報,不得隱情不報或拖延不報。

六、絕密級文電不得複印;機密級文電覆印,須經保密部門同意;其他文電覆印,須經分管領導批准。複印件視同原件管理,個人不得私自留存。

七、嚴格執行晝夜值班制度,保證機要通信暢通和設備安全。

八、堅守工作崗位。遇有特殊情況確需請假的,待安排機要人員代班後方可離開。

九、保密及時準確地做好當班各項工作。遇有重要情況,及時請示彙報。

十、寫好值班記錄,嚴格交接手續。

十一、做好室內外的清潔衞生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

十二、嚴禁無關人員進出機要室。

保密工作制度

一、收發、閲辦祕密文件、資料必須履行登記手續,閲辦後及時清退,不得自行橫傳,不擅自複製、摘抄、提供、銷燬或私自留存祕密文件、資料,不在非保密筆記本上記錄黨和國家祕密事項。絕密級文件統一由機要人員辦理,三天內一律辦清,並放在機要室保存。

二、祕密文件、資料一般禁止複印,確需複印的要經-文件管理部門和保密局批准,辦理登記手續,到指定場所複印,並按原文件管理。

三、祕密文件的保存室專人專櫃,設施達到鐵門、鐵窗、鐵櫃的“三鐵”要求。

四、涉密人員在各種場合要嚴守保密紀律,守口如瓶,承擔保密義務和責任。

五、銷燬祕密文件、資料要登記,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到保密局指定地點處理,嚴禁流入社會。

六、傳閲密碼電報或加密傳真,必須密來密復,嚴禁密電明覆,明密混用。

七、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必須與公用網、國際互聯網徹底斷開,並採用加密措施。

綜合科工作制度

一、加強學習,努力鑽研政治經濟理論,掌握和理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熟悉經濟運行的基本規律,不斷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收集上級黨委、政府方針、政策貫徹落實情況。

三、撰寫黨委部署中心任務和全面工作安排的有關文件、文稿;撰寫向上級黨委彙報工作、請示、總結等各類文字材料;撰寫、整理領導交辦的其它文字材料。

四、負責黨委領導同志的日常祕書工作。

五、協助領導做好各類文稿、文件的文字把關工作。

六、認真做好黨委會、班子會等重要會議的記錄工作,保證記錄客觀、準確、保密。

七、圍繞黨委中心工作,認真做好調查研究,充分發揮領導決策的參謀助手作用。

八、開展工作交流,切實提高文稿質量。

信息科工作制度

緊緊圍繞的工作中心,牢固樹立為上級和本級領導服務思想,及時、準確、全面地報送各類信息,強化問題信息、建議信息、調研信息的報送,不斷提高信息報送質量,切實加強信息隊伍建設,努力提高信息工作的整體水平。

一、根據市委辦下達的年度目標,及時將任務分解下達到有關部門,建立獎懲激勵機制。

二、督促有關部門上報信息,經篩選整理、分管主任審核後上報。對重大信息,尤其是問題建議類信息,先經分管領導核稿,由主任審核同意後方可上報。同時,認真做好中辦、省辦信息報送工作。

三、按季統計通報各部門、各單位信息報送情況,激勵先進,鞭策後進。

四、辦公室每位工作人員,應積極支持、配合信息科工作,及時提供信息、撰寫信息,人人充當信息員。

五、建立健全信息網絡,定期不定期組織基層信息員進行培訓,幫助基層信息員提高信息報送水平。

祕書科工作制度

一、認真履行值班制度,工作時間內不脱人,迅速、準確、及時地做好上情下達,確保政令暢通。

二、加強印信的保管和使用,嚴格印信使用手續,認真審閲登記用印內容。

三、及時、準確地做好文電收發、登記、傳閲、催辦、整理和歸檔工作,做到保密、快速、準確。

四、管理機關和辦公室的行文,嚴格行文規範,遵循辦文程序,控制不必要的行文,維護機關行文的嚴肅性,堅持辦文標準,嚴格審核,確保公文質量。

五、熱情接待來信來訪妥善處理信訪事項,既熱情周到,有效控制勢態發展,又堅持原則,維護好單位的形象。

六、本着熱情、周到和節約的原則,認真做好公務接待工作,努力為來賓創造良好的氛圍和環境。

七、加強書記室、主任室、會議室、南二樓會議室的衞生、安全管理,保持整潔、衞生的工作環境。

八、負責辦公室內部事務、財務經費管理,辦公用品添置、保管,報刊徵訂,各種報表填寫上報等工作。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完善物品領用登記手續。

九、負責辦公室會議記錄和辦公室的服務工作,按時編排黨委和辦公室當月工作安排。

兒童樂園員工守則範文 篇10

在模具中心實習接近2個月,在那裏工作後的感受很多,對各種用途的模具都有了清晰的感性認識,熟悉了各種用途的模具,對b8的部分模具有了很深的瞭解。熟悉使用了各種鉗工常用的工具,知道了一定的模具安裝要求以及安裝步驟,熟悉知道了模具安裝的過程和安裝時可能遇到的問題,知道如何設計廢料滑道,熟悉模具材料的熱處理,知道鑲塊、韌口啃壞如何修補。下面我具體介紹一下:

熟悉模具設計的步驟,現在模具中心設計的模具主要以日本風格(簡單、成本低)和歐洲大眾風格(複雜、耐用、厚重)兩種。一個模具的誕生由以下幾個步驟組成:數據分析→設計→工藝制定→模型車間製作模型實體→鑄造廠做試題澆注→數控加工→初加工(導板、導柱、斜面)→調裝→調試→驗收→ok

鑲塊與底板的裝配關係:一般底板的鑄件上鑄出鑲塊窩座,數控將窩坐尺寸及表面粗糙度加工到位,鑲塊安裝時以底板窩座為基準。確保鑲塊與窩座接觸面間隙小於0.03mm,事先數控已經打好鑲塊上的銷孔以及安裝鑲塊的螺栓孔。鑲塊安裝好後通過定位銷為其定位,在下道工序數控加工,或者而處理之後,鑲塊靠銷孔準確定位到底板的指定位置上,鑲塊與底面見靠螺釘連接在一起。

各類鑲塊的初組裝順序:窩座及安裝面去毛刺倒角,鑲塊安裝面倒角,型面輪廓上四周的鑲塊安裝,安裝與四周相接鑲塊,保證結合面及靠死麪間隙,鑽削孔,絞削孔,打銷子。

自己動手做了一些簡單的工裝器械,學會使用了一部分機加工具。瞭解奇瑞翼子板的模具,為下午給模具的汽缸安裝氣閥做準備。下午和孫曉明學習設計並製作了安裝氣閥用的兩個拖架。形狀如下圖。

模具的安全區和平衡區:安全區是保證模具在工作,運輸,存放過程中,上下模相對位置處於平衡位置,有彈性,朔性,剛性三種安全區。平衡區是為了平衡制體本身形狀不對稱造成的受力不均勻產生的不同方向的附加力。

在製作托架的過程中,學會使用了翻邊機,風鑽,砂輪打磨機等。最後成功的將6個氣閥安裝在模具上。

鑄件的貼字要求:

模具上下面要鑄出衝壓件號,沖模號,工序內容給定,沖模上模重量,下模重量(壓桿圓重量)及總重量,並有拖杆(或上氣墊頂杆)的重量。

安裝方向:模具正前方鑄出的f做正面標記,塗紅色,模具在左右兩側鑄出的"lh""rh"(上下模)作為側面標記"lh"塗白色,"rh"側塗黃色;重量標誌:重量大於1噸的模具在左右兩側鑄出模具重量上模重,下模標下模和總重量,塗白色。

產品標記;在模具上模中部的右側鑄出以下部分內容塗白色

1.製件號,工序號。

2.模具號。

3.鑄件材料牌號。

塗刷顏色要求:

1.模具安裝表面保留加工餘量,加工表面不塗色。

2.下底版,壓料板等可見部分塗車型色。

3.上下表面鑄造的形狀塗防鏽底漆。

4.非工作表面塗絕色底漆。

5.限制器塗黃色存放限制器塗紅色。

6.安全螺釘,銷塗白色。

7.危險區塗黃,黑相間色。

拉延時的調整方法:

1.凸、凹模的間隙不合理。拉延時應該使矩形長邊間隙小於短邊間隙。

2.凸模圓角半徑不合理。在修整時應該使矩形長邊的凸模圓角半徑小於短邊的凸模圓角半徑。

3.調整凸模結構。在調整時,應使長邊的工作帶大於短邊的工作帶。

4.調修凸模工作端面錐角。在調整時,應使長邊的錐角大於短邊的錐角。

總的來説在模具中心實習的收穫還有很多,但都很雜。在那裏做的基本上是鉗工活,少量觸了調試。但我覺得對於模具的學習還有很多是靠經驗和實踐積累來獲得的。我很珍惜這次實習機會,在那裏繼續好好學習。河南周口農業信息網真心與大家共同研討如何更好的能學好模具技術。

兒童樂園員工守則範文 篇11

職業道德

1. 敬業愛崗 遵章守紀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各級政府的有關政策;自覺遵守行業規則;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

(2)熱愛企業,愛護企業的榮譽,時刻牢記自己是河南能源的一員,一言一行代表河南能源的形象。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勇於同損害企業形象的言論和行為作鬥爭;

(3)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執行工作標準、崗位職責和工作程序。

2. 勤奮工作 學習創新

(1)刻苦鑽研業務,苦練基本功和操作技能;精通本職工作,熟練掌握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業務知識;精通業務規程、崗位操作規範,不斷提高分析、認識、解決問題的能力;

(2)不斷提高自身專業技術水平。勤奮工作,幹一行,專一行;用心做事,追求卓越;幹一流工作,創一流業績,做一流員工;

(3)自強不息,堅持終身學習,不斷充實更新業務知識和工作技能;主動學習新知識、新方法,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

(4)熱愛工作,激情投入;珍惜崗位奉獻期,在工作崗位上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

3. 團結協作 誠信奉獻

(1)弘揚團隊精神,同心同德,熱愛集體,顧全大局;對待同事要互相尊重,真誠相待,密切合作,坦誠溝通;上下級互相尊重,上級支持下級,下級服從上級管理;

(2)為人誠信正直,不得弄虛作假,服從上級命令,聽從指揮,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講求誠信,信守承諾,不損害客户的合法權益;

(3)以工作為重,不計較個人得失,樂於奉獻,努力營造心情舒暢、温暖和諧的工作氛圍;

(4)精神飽滿,積極向上;講求素養,行為得體;富有愛心,關愛他人。主動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以積極向上的心態對待人生、對待工作、對待生活。

4. 關心社會 遵守公德

(1)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自覺履行公民的社會責任;

(2)遵守公德,自覺維護公共秩序;養成良好習慣,不做危害社會的事。見義勇為,抵制不良行為,敢於同壞人壞事做鬥爭;

(3)熱愛生活,熱愛家庭,自覺承擔為人子女、為人父母的家庭責任,維持家庭的幸福美滿。

(4)自覺做到人與環境的和諧。美化環境,愛護公共設施,維護公共衞生,養成不亂丟雜物、不隨地吐痰、不亂塗亂畫的良好習慣。

行為準則

1. 上班守則

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按程序請假銷假;提前到崗做好準備,以飽滿的熱情和良好的精神狀態投入到工作中。工作期間不閒談、不串崗、不幹私活、不敷衍怠工,不擅離工作崗位。按時高效、保質保量完成當班工作,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在班前和工作期間飲酒。下班前認真檢查、總結,做到日事日畢、日清日高。

2. 同事關係

服從領導安排,工作有始有終,如有合理意見可及時彙報。保持良好的同事關係。做到互相尊重,團結協作,不互相指責,不貪功諉過,不在背後議論他人,不拉幫結派,不傳播小道消息。

3. 網絡信息

科學合理、安全可靠的使用網絡資源。未經網管批准,任何人不得改變網絡軟硬件線路及配置。不得在網上發佈虛假信息,不得製作、複製、傳播侵害公司名譽和妨害公司穩定的信息。不得在上班時間上網聊天、玩遊戲。

4. 保密守則

增強保密意識,自覺遵守保密守則和保密紀律,工作中不該説、不該問、不該看、不該記的,絕對不説、不問、不看、不記。發現公司祕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上報。

5. 公共財物

愛護公司的一切財物,妥善保管,節約使用,對公司財物不能據為己有,離職時須按規定辦理交還手續。

6. 業餘生活

進行健康積極向上的業餘活動,提升自身修養,促進身心健康。不參加“黃、賭、毒”活動,脱離低級趣味。

禮儀規範

1. 儀容儀表

員工着裝應當遵循穩重大方、整齊清爽、乾淨利落的原則。進入工作場所和代表公司參加外部會議期間一律按要求着工裝,佩戴統一的胸卡。男性員工要做到定期理髮,保持清潔整齊,不宜留長髮,不宜剃光頭。女性員工禁止濃粧豔抹,勿佩戴過多飾品。

2. 行為舉止

每天上班應以最佳的精神面貌出現於工作場合,工作時間內排除一切不良情緒,以積極向上、熱情樂觀的工作態度示人。坐立行走姿勢端正。工作場合與客户、領導、同事見面要點頭微笑致意,使用禮貌用語。工作期間杜絕吵架、無理取鬧等不文明行為。在辦公場所談話,要以不影響他人工作為宜,維護安靜、嚴肅的工作氣氛。

3. 電話禮儀

在接打電話時,應使用禮貌用語。要先道“您好”,並自報單位、部門名稱和姓名。如撥錯號碼,應禮貌表示歉意,説聲“對不起”;如接到打錯電話,應客氣告之。電話鈴響三次以內應接聽,如兩部電話同時響,應及時接聽一個後,禮貌請對方稍後,分清主次分別處理。未能及時接聽的電話,要回撥電話,並表示歉意。對重要內容應複誦並做好記錄。通話結束時,一般要等對方掛斷後,再放電話。使用辦公電話應簡明扼要,聲音不宜過高,時間不可過長。不使用生產專用電話談與生產工作無關的內容。

4. 會議禮儀

開會時,應按要求統一着裝。按會議通知要求,在會議開始前按規定時間入場,不遲到、不早退。進入會場,應按規定入座。沒有規定時,應先坐滿前排後,再依次往後排坐。

關閉手機等通信工具或者是設置為振動模式。認真聽會,做好會議記錄,會場內不喧譁、不交頭接耳,不打瞌睡,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保持會場清潔。會議結束等領導和來賓離場後,再按次序退場。 保存好會議資料。對會議決議要無條件服從和執行,並按要求及時做好向上報告和向下傳達落實工作。不打聽和外傳會議上未議定或議定尚未公開的事項。

5. 接待禮儀

在規定的接待時間內,不遲到、不缺席。有客人光臨時要有禮有節,熱情接待,並主動詢問其稱謂、工作單位、來找何人、聯繫何事。客人需見相關領導時,接待人應首先徵得領導同意,然後將客人帶入指定場所。客人告辭時,要起身相送,並互道“再見”。與同行交談,注意措辭分寸,謙虛謹慎,維護公司形象。客觀公正地評價人和事,不互相貶低,不觸及同行機密。

兒童樂園員工守則範文 篇12

1. 保持清新,整潔,優雅狀態,為賓客提供熱情,禮貌,周到,高質量的餐飲服務.

2. 積極配合領班工作,服從領班及上級領導指揮,團結,善於幫助同事工作.

3. 工作時要做到四勤:口勤,眼勤,手勤,腳勤,及時瞭解客人的要求.

4. 善於向顧客介紹及推銷本餐廳飲品及菜餚.

5. 要有純熟的業務操作知識, 掌握及懂得客人需要的每份飲料及食物的用餐情況及規律.

6. 工作責任心強,有獨立處理業務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善於班前班後提出問題, 及時轉達客人提出的意見.

7. 做好酒吧及樓面物品領用,保管及日耗報損等方面工作,並進行每月物品,飲品的盤 存.

8. 做好上班前後的樓面及吧枱衞生工作,積極檢查備用餐具是否齊全,餐枱上器皿及需 要用品是否整潔和齊備.

9. 具有良好的會話能力,善於運用語言技巧,為客人提供最佳服務.做到:文明有禮, 掌握原則,有問必答,言簡意明.

10. 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不斷掌握服務技能,提供服務質量.

兒童樂園員工守則範文 篇13

商店員工手冊

聘用

每位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應出示健康證並按要求在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身體健康檢查,拒絕檢查者或體檢結果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不予錄用。

所有員工應該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資料,一旦有所變化(住址、聯繫電話等)應及時到人事部更改。

試用期

員工在正式聘用之前,必須有相關期限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工作表現合格的,方可給予正式聘用;凡不符公司錄用要求的,公司可解除聘用關係。在試用期內辭職者,須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部門主管及人事部提出。

工作時間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工作時間定為每週40小時;

總部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9:00a. m – 6:00p. m(其中包括1小時的午餐,時間為12:00a. m–1:00p. m)

商店按營業需要自行制定工作時間,並實行綜合工時制。

考勤制度

員工在上班前應先在考勤機上打卡,商場員工應在換上工作服後再打卡,下班時應先打卡後換工作服。

嚴令禁止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為打卡。

員工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況時,分別按下列規定處理:

遲到

上班遲到十五分鐘至三十分鐘者,扣除一小時工資;三十分鐘至二小時者,扣除半日工資;二小時以上者,扣除半日工資外,按曠工半日論。

上班遲到者應立即報告上級負責人,並講述遲到的原因。

遇有惡劣天氣或其他不可控制因素而影響正常出勤時,按公司統一規定執行。

早退

下班時間前五分鐘至十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早退者將被扣除一小時工資。

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前下班者,均以曠工半日論,並扣除半日工資。

曠工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離崗位的員工均以曠工論。

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者,將受到一次書面警告。

換班

商場員工在沒有得到部門經理或上級批准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換班。如需換班要填寫換班申請單。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其他

商場安全管理部門的員工應在指定的範圍內堅持工作,直到有人接替才可離開崗位。

沒有上級主管的批准,員工不可擅離職守。如需在工作時間外出,商場員工須填“出門申請單”,經上級主管、幅吐)經理或商場經理簽字並經人事部批准後,打卡離開公司,返回公司也須打卡。總部員工則必須口頭向部門主管及人事部申請後打卡離開公司,返回公司也須打卡。

若員工忘記打卡,必須及時向主管説明,經部門經理或商場經理在“遺忘/漏打卡申請表”上簽字並交給人事部,否則按曠工處理。商場員工一個月不得遺忘打卡超過二次,第三次將受到口頭警告處分。

商場員工上下班走公司指定的通道,上班時須正確穿着制服並佩戴胸卡。

年度考評

公司除在試用期結束時對員工進行考核外,還將定期對員工的工作表現和發展進行評估的討論,其結果將作為員工職位和薪金調整的依據。

合同續簽

員工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用書面形式報告公司是否希望續簽合同並簡述理由。公司將根據員工在合同期間的工作業績和態度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晉升與調職

公司奉行機會均等的人事政策,為每位員工提供平等而合理的工作發展空間。公司會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公司的需要並結合個人願望提升和調動員工的崗位。

辭職與解聘

員工可以因正當理由向公司提出辭職,但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公司會在一個星期內對其申請予以答覆並按相應程序辦理有關手續。若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且符合公司辭退員工的標準,公司按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在員工離開公司以前,應將公司的財產、工具、鑰匙、證件以及所有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交還所在部門負責人。否則,公司有權力不辦理相關手續。

親屬的僱用

一般情況下公司不僱用員工的親屬(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等)。如公司員工與另一名員工結婚,則人事部門可以調動任何一方 的工作部門。

工資

以最大可能激勵廣大員工為公司利益努力工作,並使每一位為公司積極努力、有效工作的員工,都能得到一份與其付出相適應的勞動報酬,這是公司的基本薪資政策;定期參加行業性薪資調查,以確保公司薪資水平的合理性和競爭性,是我們保證公司的人力資源素質的基本手段。另外,員工的薪資是保密的,同事之間不要相互打聽、詢問和泄露,否則後果自負。

業績評估後為公司的工資檢討期。公司按員工的工作表現、公司的營業狀況、勞動市場的訊息、物價指數以及其他因素,檢討指數以及其他因素,檢討薪資福利水平並做相應的調整。

公司將採取銀行自動轉賬方式於每月的二十五日發放工資。

津貼

商場輪斑的員工享受輪班津貼。

津貼為:

晚班至24. 00:6. 0元人民幣/班。

連續工作12小時以上者:8元人民幣/班。

納税

公司將按國家規定統一扣除代繳個人所得税。

社會保險金

公司將按國家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員工繳納各項基金或保險費用;按國家規定,須個人繳納一定比例的,也將從員工的薪金中扣除代繳。總部現暫時委託 公司為總部員工辦理相關手續。員工應在規定時間辦理好“二金”的轉移,否則,公司有權停發其工資。

加班

因公司工作需要,並得到上級主管、部門經理或商店店長的書面批准,每週工作時間超過四十小時的員工(不包括樓層經理及以上的管理人員)將獲得加班工資,或給予與加班時間等同的補休,補休必須通過上級主管、經理或商場經理和人力資源部批准。

總部員工的加班費用另行規定。

假期

一般情況下,員工在請假之前必須填寫申請單,註明請假類型及天數,得到部門主管、人事主管和總經理或店長核准後方可請假,並至少提前一天交到人事部。一切涉及假期的工資計算標準參照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年假

工作期滿一年的商場員工每年可獲得五個工作日的帶薪年假,以後服務每滿一年,年假增加一天,直至十五個工作日為止。(管理人員另行規定,具體可參照勞動合同。)申請年假必須提前一個星期向部門負責人提出,並應根據公司情況來安排。除非總經理或店長批准,員工不能將年假累積至下一年度,並不得以現金補償。年假應於每年12月底前休完,最多可延期至第二年正月十五前。

公休假

員工依法享有政府規定的法定假期,包括元旦、農曆新年、五一國際勞動節和國慶節。如員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在法定假期當日休假,可獲得國家規定的報酬。

事假

員工因私事必須親自處理需要請事假。員工應事先填寫事假單,經上級主管、部門經理、人事部和總經理或店長批准。事假作為無薪假。

病假

員工因疾病或者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時,必須持病歷卡和正規醫院的疾病休假證明書,經人事部審核通過後,可申請病假。原則上,病假也須事先申請,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於第二天上年10:00以前通知部門主管或經理和人事部,並在病假髮生後三天內將病歷證明送至人事部,否則以事假處理並作書面警告。

員工在病假期間的薪資按下列規定執行:

試用期內:3天無薪病假(扣除當日所得工資)

試用期後至一年:7天全薪病假

一年以上:10天全薪病假

正式員工若連續病假超過十個工作日的,按公司關於員工享受醫療期的有關規定辦理(詳情見勞動合同)。

婚假

符合法定年齡的員工結婚時可享受連續三天帶薪假期。員工在試用期滿後,如屬國家規定之晚婚年齡時結婚,則可獲得連續十天晚婚假期(包括節假日、休息日)。申請婚假必須在開具結婚證半年內,假期必須一次性用完,人事部將保留結婚證複印件。

產假

凡女員工懷孕後應及時至人事部登記,試用期滿後,可享受90天帶薪分娩假期。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發獎金及其他津貼。其他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凡不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產假,按病假處理。

護理假

在公司服務滿十二個月的男性員工,如屬初婚、未生育的再婚者,其妻子生育時,可享受全薪護理假三天(連續工作日)。(男女雙方必須符合有關計劃生育的規定。)

喪假

凡試用期滿後,員工的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享受三天(連續工作日)全薪喪假,如果是旁系親屬過世,可享受一天全薪喪假。

門診與醫療

公司為每位符合條件的員工向國家繳納佔工資總數一定比例的醫療保險。在享受國家規定之門診報銷待遇之外,商場將給予每位符合條件的商場員工一定限額的門診醫療費用作為補貼,具體規定由各商場自行制訂。

另外,每位員工應按公司要求進行身體健康檢查,拒絕檢查者將被處罰甚至終止勞動合同。

總部員工的門診醫療費用報銷制度將另行制訂。

培訓與發展

公司向員工提供滿足現職和適應將來工作需要的各種個人發展的培訓。培訓的範圍包括與工作相關的知識、技能和管理方面的內容,以及與個人、組織的要求相適應的更廣泛領域的培訓。培訓的形式一般分為:公司內部培訓、國內培訓和海外培訓。與此同時,在不影響工作大前提下,公司積極提倡和鼓勵員工在業餘時間參加培A。

培訓是一項花費較大但並非立竿見影的工作,在公司着眼已付出金錢及心力的同時,也希望員工能做出相應的承諾。為此,我們會要求被培訓的員工與公司簽訂培訓合同。培訓合同的培訓期及金額等規定,將按培訓的實際內容而定。

評估與獎勵

您將定期對您的工作進行回顧,同時您的負責人也會定期對您的工作表現進行評估。目的是讓您瞭解自己的工作業績和需要改進的地方。對您的最終評估將經過二級以上主管的審批,並以此作為您加薪、調職的提升的直接依據。

每位員工應出色完成本職工作,同時又能積極參與公司的整體發展。由於您的努力和合理化建議而給公司帶來了顯著經濟效益,公司會給予您應有的獎勵的榮譽。

勞動保護

禁止對機器、設備、運輸工具、保護設施、安全裝置等物品進行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使用。

1.未經許可不得使用公司的機器、設備及運輸工具。

2.一旦發現所使用的機器、設備、運輸工具、安全設施有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其上級負責人。

3.未經許可不得在安全裝置上添減儀器和零件。

4.從事特定工作的員工,必須按規定穿戴由公司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加工機器和設備時,應嚴格遵循安全操作程序的要求。

5.未經許可不得進人他人辦公室、倉庫、服務總枱、工程部及其他特殊場所,例如:信息處理中心、水房、電房、煤氣缸儲藏室等。

工傷事故

工作期間產生的任何事故應立即得到處理。在場員工應及時通知醫生和安保人員到現場處理事故。嚴重情況下,應由當事人及事故現場目擊員工到安保部門作詳細的事故記錄。對受傷員工應及時救治,必要時送往醫院治療。

工傷事故的處理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地方有關部門的法規和條例執行。

防火

預防火災是每個員工的義務,這不僅關係到自身和同事的安全,同時也關係到超市顧客的安全。為此:

1.緊急通道口應始終保持暢道,禁止設備、材料或庫存商品堵塞通道口。

2.隨時提防消防設備及裝置的電路板短路。消防設備不能被物品堵塞、堆壓。

3.員工應通曉發生事故或火災時的應急疏散程序,並應參加有關的培訓。

工作紀律

1.嚴禁未經許可將公司的物品或設備帶出公司,包括贈品。

2.嚴禁不尊重公司員工、顧客及所有與公司有關的人員的行為。

3.嚴禁在公司內爭吵。

4.嚴禁在工作時間內購物。

5.嚴禁在工作時間內看報紙、雜誌或書籍,吃零食或打磕睡。

6.嚴禁破壞工作場所或不按操作規定使用商場設備。

7.嚴禁接收供應商任何形式的佣金、禮物。

8.嚴禁因私人用途攜帶、消耗公司的商品、設備、工具。

9.嚴禁未經部門經理許可修改銷售商品的價格。

10.嚴禁偽造或以欺騙的形式使用優惠卡。

11.嚴禁未經許可徵集募捐或傳遞募捐名單

12.嚴禁在工作場所聚眾鬧事。

13.嚴禁未經許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14.嚴禁探聽、傳説、討論他人工資。

15.嚴禁工作時間酗酒或在酒影響下工作。

16.嚴禁商場員工在指定場所以外停泊其交通工具。

17.嚴禁在商場內吸煙。

18.嚴禁將私用的、盜版的程序和遊戲等安裝到電腦上,若由於違反規定而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的損失,將追究其責任。

19.嚴禁在分配公司贈券、禮品時詢私舞弊,損害公司利益。

以下工作紀律特別為商場員工所設立:

更衣室

1.員工在合同期間配有更衣箱,衣箱的鑰匙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2.不要把貴重物品存放在更衣箱內,如有物品丟失,公司概不負責。

3.更衣箱的使用應隨時保持更衣箱的整潔,並在公司指定的時間進行集體大清掃。

4.請勿在工作時間無故在更衣室逗留或休息。

5.在危及公司和人員安全的緊急情況下,安保部門的有關人員有權共同開箱檢查其中的物品。開箱時應有指定的證人在場。其他情況下開箱應在被檢查人及由其指定的證人在場的情況下方可進行。

6.更衣箱鑰匙若丟失,應立即報請人事部另行配製,同時按公司規定進行賠償。

7.員工辭職或被辭退時,應將更衣箱鑰匙退還給人事部。

食堂

1.各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去食堂就餐。

2.食堂僅供就餐之用,未經商場經理的許可不得從事其他活動。

工作卡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佩帶工作卡。如發現未佩帶胸卡者,將被罰款10元/次。

2.遺失工作卡的員工,應立即報請人事部另行製作,同時付款15元工本費。

3.員工辭職或被辭退時,應將工作卡退還給人事部。

工作服及工具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工作服。男士不得穿短褲,女士不得穿裙子、涼鞋,以免發生危險。如發現未穿制服者,部門主管必須責令其穿上制服,誤工時間按曠工處理。

2.員工不能按其個人的意願修改工作服及工具,如有損壞應立即向上級負責人彙報。

3.工作服及工具只能用於履行本職工作。

4.遺失工作服的員工,應立即報請人事部另行製作,同時按公司規定賠償。

5.員工辭職或被辭退時,應將工作服及工具全部退還給人事部。

紀律處分

1.口頭警告

2.書面警告

3.解僱

根據勞動法,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員工將被無通知、無補償解除勞動關係,包括但並不僅限於以下情況:

1.曠工連續三天(試用期內,曠工累計一天整),或年內累計滿五天。

2.泄露公司機密,以至損害公司利益。

3.玩忽職守,給公司利益造成嚴重損失。

4.偷竊或盜用公司或同事財物。

5.貪污、受賄或其他不軌行為而使公司的聲譽、形象蒙受損失。

6.無理取鬧,嚴重干擾公司業務。

7.泄露公司機密,尤其是採購條件及供應商情況。

8.違反公司商業行為準則,或有圖利他人情節,並導致公司利益損失。

9.觸犯國家刑律,被公安機關拘留或逮捕。

10.辱罵顧客、上級。

11.謾罵、打架、暴力行為。

12.在工作場所內的同事間不合適的暖昧行為。

13.在商場內吸煙。

14.工作時間酗酒。

15.未經授權使用公司的器材或設備。

16.故意毀壞公司設備。

17.損壞公司貴重物品。

18.欺騙上級,偽造成果。

19.未經上級領導准許接受供應商宴請。

20.代人打卡或讓人打卡。

21.偽造考勤記錄。

22.未經許可更改商品價格。

23.為私人目的保留出售的商品。

24.收銀員故意放行未經結賬的商品。

25.其他嚴重過失行為。

26.偷竊或參與偷竊公司的商品或財物。

27.書面警告累計至三次。

商場員工手冊4

第一章 僱傭細則

(1)選聘準則

(2)試用期

(3)勞動合同

(4)身體檢查

(5)人事資料

(6)工作時間

(7)培訓

(8)工作表現考核

(9)升遷制度

(10)終止/暫停僱傭

(1)選聘準則

為保持高水準的顧客服務,每一位加入某商廈的員工,都是經過嚴格挑選的,以確保應聘者的外在條件(如:身高、體格、相貌)、態度、潛能、學歷、工作經驗和技能都符合應聘職位的工作要求。

除面試外,各部門根據工作性質不同,將有不同的筆試題,筆試亦是招聘甄選的一部分。公司的選聘原則是任人以才,在合理的人事管理原則下,杜絕一切人情事故,確保選聘制度的絕對公平。公司的用人原則是寧缺毋濫,用人不疑。

(2)試用期

公司聘用員工,在最先會以試用性質僱傭,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並簽定“試用期臨時協議”。試用期滿,有所屬主管將觀察所得,填報“新進人員考核表”呈部主管核准,從而決定是否正式聘用,並交人事課備案。

(3)勞動合同

試用期滿,若員工表現良好,經雙方同意,可簽定正式勞動合同。有關員工除基本薪資將獲調整外,並可享受公司正式員工所有的一切福利待遇。

(4)身體檢查

4-1 員工在任職前,必須通過公司指定醫院的體格檢查才獲聘用。

4-2 如有需要,員工必須因應公司的要求,接受疫苗及防疫注射。

4-3 若員工患有傳染病,應立即通知公司,公司有權要求員工立即停職接受治療直至痊癒為止。治療期間的薪資,按本手冊所列之規定辦理。若員工在應享受的病假或假期結束後仍未能痊癒復職,公司有權在付清員工應得薪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5)人事資料

5-1 人事課將保留詳實的員工資料以備查考。

5-2 新員工於到職之日所填交的履歷,必須詳實,如發覺虛報作偽,將立即取消錄用資格或喪失領取福利和其他津貼的資格。

5-3 在職員工所填報的各項資料,如有變更,必須及時通知人事課,以便更正。

倘因員工延誤通知,導致公司未能掌握員工的最新人事資料,一切責任由員工自行負責。

(6)工作時間

6-1 公司實行平均每週40小時的工作制,公司有權按業務需要安排和調動員工的工作時間。

6-2 由於工作性質不同,外勤員工超時工作部分,公司將給以一個固定的薪金作為補貼。

(7)培訓

7-1 宗旨

公司深信員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務求員工擁有多種工作技術,提升個人的技能及事業發展,公司將通過各種培訓課程,使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並配合業務發展。

7-2 上崗培訓

所有新聘員工,公司將安排入職培訓。

賣場員工於到職時須簽妥培訓協議書,保證在完成培訓後在公司服務至指定期限。

倘員工在培訓後為公司服務期未滿指定期限,員工將向公司補償培訓的費用。

(8)工作表現考核

員工的工作表現,將由直屬主管每年考核一次。

工作表現考核報告,將成為員工檔案的一部分,連同其他因素,包括顧客的反映、考勤的記錄,作為計劃培訓、調整薪金及調升的參考。

(9)升遷制度

各職級的員工,公司將按其工作表現及職位空缺情況在適當的時候給以升遷會,所考慮的因素包括:考績、過去的資力、經驗、年資、考勤記錄。

(10)終止/暫停僱傭

10-1 離職通知

公司及員工可給予適當的通知期而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將會以下所述:

在試用期內的第一個月,可給予對方即日通知,即可解除聘用關係。

在試用期第二個月開始,必須提前七天通知對方,方可解除聘用關係。

試用期滿後,經理級以下須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理級以上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解除聘用關係。

公司不接受任何經電話、同事或親友轉達的離職申請。

凡屬違紀辭退的,公司不須提前通知,亦不給予任何補償而解除聘用。

10-2 離職須知

無論解僱或辭退,須於最後的工作日或之前,將經手辦理的工作向直屬主管或職務代理人交辦清楚,再向人事課交回一切公司財物,離職人所繳交的押金將連同當月薪資一併支付。若因離職手續未交接完善導致公司損失,有關員工將承擔相關責任。

已決定離職的員工,必須盡力服務至最後工作天為止,如藉故怠慢,損害公司利益,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其任職,任意缺席而無合適解釋者,即作為曠職,由其曠職當日起,作為辭退。

10-3 員工如有下列情況,公司有權解除合同:

員工在受聘期間(包括試用期或試用期滿後),不能勝任工作,經過調整仍不能勝任者;

員工患病或非因公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勝任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的另行安排;

員工違紀已達到員工手冊所規定的辭退標準者;

公司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並處於法定整頓期間;

公司因生產經營產生嚴重困難;

員工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

第二章 公司規例

(1)共同語言

(2)考勤

(3)個人衞生及儀容

(4)工作制服

(5)儲物箱及辦公桌

(6)識別證

(7)員工就餐

(8)出勤記錄

(9)員工通道

(10)保安檢查

(11)公司財物

(12)收取利益

(13)公司資料的保密

(14)利益衝突

(15)兼職

(16)來往傳真及信函

(17)拾遺處理

(18)顧客投訴

(19)個人通訊器材

(1)共同語言

為確保員工相互之間及顧客的溝通暢順無阻,公司以普通話及中文為指定的會話和書寫語言。

(2)考勤

2-1 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在工作時間內,未經主管批准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

2-2 當月遲到早退累計超過30分鐘者,除員工全勤津貼受到相應扣除外,還將被扣除基本薪資及各項津貼。

2-3 經常遲到、早退者,除影響全勤獎外,將按情況給予處分。

2-4 員工無故曠工一天,將受到口頭警告一次;曠工兩天,將受到書面警告一次;如在一年中因曠工受到兩次書面警告,此書面警告將成為最後警告,如員工仍不改進,公司則給予辭退。

2-5 員工必須按照編定時間表當值,如須調班必須事先填寫“請假(調班)單”,並得到直屬主管的核準,否則作為曠工處理。

(3)個人衞生與儀容

個員工須經常保持態度温文有禮,精神飽滿,面帶笑容,並應注意如下各點:

3-1 男員工頭髮須常修剪,發角長度以不蓋過耳部及衣領為準,不得留鬍子鬢角。

3-2 女員工必須簡潔髮型,頭髮以不蓋過肩部為適度,長髮女員工須整潔束上頭髮。

3-3 所有員工均應佩帶“識別證”,並應佩帶在左胸當眼之處,其他未經公司認可的佩帶、證章等,一律不準佩帶。

3-4 女員工不可佩帶過於華麗的飾物,如項鍊、耳環、手鐲、指環等。

3-5 賣場員工必須穿着黑色皮鞋,皮鞋應保持清潔光亮。

3-6 指甲應經常修剪,女員工如欲塗上指甲油,以透明為限。

3-7 制服及衣物應定時整燙,保持整潔。

(4)工作制服

4-1 公司按個人職務需要為員工提供工作制服,員工必須在上班時間內整潔穿着。

4-2 員工領取制服時,須交納一定的抵押金,直至員工離職時退還。

4-3 員工必須自行負責清洗制服,並保持制服的清潔和完好無損。

4-4 員工不得在公司以外,特別是非工作時間身穿制服。

4-5 離職時應將制服歸還給公司,除自然損耗外,制服如有破損,視破損情況扣繳押金。

(5)儲物箱及辦公桌

5-1 公司辦公櫃屬公司財產,只供員工公事用途。

5-2 公司會因個別員工需要而提供儲物箱。

5-3 員工領用儲物箱鑰匙時須繳納一定的押金。

5-4 儲物箱一經分配,不得私自調換或加配鎖。

5-5 儲物箱內不得存放飲料、食品或其他違禁品。

5-6 員工須妥善上鎖並保持儲物箱的清潔,因保管不當致使物品遺失,由員工自行負責。

5-7 離職時,員工須騰出儲物箱並將鑰匙交回公司。

(6)識別證

6-1 每位員工均由人事課發給識別證,必須在當值時佩帶在左胸當眼處。

6-2 員工進入公司範圍及享用公司福利和設施時,須出示識別證。

6-3 部門主管及保安員有權隨時要求檢查。

6-4 識別證遺失,須立即向人事課報失並辦理繳費補領手續。

6-5 因丟失證件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員工自行負責。

6-6 離職時,須將識別證交回人事課註銷。

(7)員工就餐

7-1 員工須按部門主管的安排輪流在食堂用餐。

7-2 員工食堂只供公司員工使用,所有員工不得私自帶外人來食堂就餐。

7-3 為保持公司形象及衞生環境,除食堂外,員工不得在店內其他地方就餐。

(8)出勤記錄

8-1 員工上下班時,應親自打卡,以記錄上下班的時間。

8-2 嚴禁代人或託人打卡。

(9)員工通道

9-1 員工上下班必須使用指定通道。

9-2 除獲得部門主管許可或遇特殊情況,須引客人乘答客用電梯外,員工應使用後方樓梯或升降梯。

(10)保安檢查

基於保安的工作,員工在進出公司時,必須主動將攜帶的物品讓保安人員檢查,並須按公司章程辦理有關手續。

(11)公司財物

員工須妥善保管公司財物,如有蓄意損耗或破壞,除紀律處分外,更須負責賠償。

盜用或企圖擅自將公司財物攜離公司,無論價值多少,屬嚴重過犯,除須負責賠償外,更會被立即辭退。

(12) 收取利益

12-1 員工不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營私舞弊。

12-2 員工不得向同事、顧客、供應商或與公司有生意關係的任何人士索取或接受任何與其職務有關的利益,一經查出,除立即解僱外,亦可能送交法院。

12-3 此外,員工亦不得假借公司名義,向外擔保或作其他類似行為。

(13)公司資料的保密

員工對公司一切業務及文件,及個人的薪資資料應付保密責任;對公司一切方針策略,薪酬制度、業務動態、銷售數額、各種報表以及公司合作伙伴的業務資料,未得到部主管以上人員的核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宣泄,公司之文件,未經許可,不得複印或擅自攜離辦公地點。

(14)利益衝突

未得到部主管以上人員批准,任何僱員或親屬均不可經營與本公司有來往的業務,或經營向本公司提供服務、供應商品、物料或設備的業務。

(15)兼職

在受聘期間,員工不得從事外間任何全職或兼職的工作。

(16)來往傳真及信函

16-1 所有外發的文件,必須經過部門主管以上職位人的簽署方可對外發放。

16-2 外來文件,應根據內容和重要程度,迅速分送有關部門辦理,任何員工不得把外來的文件任意分散、開拆和私有,一旦發現不繳交者,將追究責任。

(17)拾遺處理

在公司範圍內所拾得的財物,不論大小貴賤,應原封不動的交保安單位處理。

(18)顧客投訴

18-1 如遇顧客投訴或有任何詢問及困難時,所有員工必須專心聽取投訴事項,並立即協助解決。

18-2 如投訴事項超越本身工作及權利範圍時,應及時通知上級主管到場處理,不得以任何藉口妨礙顧客投訴。

(19)個人通訊器材

為免在顧客服務中造成妨礙,除因工作需要並得到部門主管批准,所有在賣場當值的員工均不得攜帶傳呼機和行動電話等個人通訊工具,違者將受到紀律處分。

第三章 薪酬

(1)發薪方式

(2)新酬調整

(3)基本工資

(4)全勤津貼

(5)獎金

(6)年底花紅

(7)超時工作補薪

(1)發薪方式

員工的每月薪金於翌月10日發放,由銀行轉帳入員工帳户或以其他方式發放,如遇假期或休假,則在假期的前一日發放。

(2)新酬調整

2-1 試用期內員工可獲得試用期內工資,試用期滿後員工的基本工資將獲得調整。

2-2 一般來説,公司會視下列因素不定時進行新酬調整:

公司業績

同業的薪資水平

國內通貨膨脹

員工的職責範圍及工作表現

2-3 調整新酬將透過工作表現評估報告,評估員工在過往的一段時間內的工作表現,並由部主管批示,總經理核准方可執行。

(3)基本工作

3-1 正式員工及試用員工的基本工資以月計算。

3-2 各職級的起薪額由總經理制定,獲聘用者,按其職級的起薪額支付薪金。

(4)全勤津貼

4-1 理級以下員工,公司特發全勤津貼以獎勵出勤上班者。凡員工在一個月內無遲到、早退及請假,則可享受該月份的全勤津貼。

4-2 公司對員工的考勤非常重視,凡每月遲到、早退多於三次或三十分鐘無合理解釋者,將給予口頭警告;一次口頭警告之後而無改善者,將給予書面警告;兩次書面警告之後而無改善者,將給予紀律處分或解僱。

4-3 口頭警告或書面警告均可累積(以一年計),一年後重新計算。

(5)獎金

5-1 員工在試用期滿後,可以享有獎金。

5-2 賣場員工可按所屬樓層每月營業額對比指標的達成率,依樓層分配比率享有獎金。

5-3 後勤人員可按全店營業額的達成率,按後勤人員分配比率享有獎金。

5-4 獎金按季結算,每季獎金在次季第一個月發薪日發放。

5-5 員工在一季度內因任何原因離職或被辭退,將不給予獎金。

5-6 員工在事假、病假、生育假、節育假期間不享有獎金。

5-7 獎金的發放細則,按公司公佈的有關規定執行。

(6)年底花紅

6-1 凡員工在截止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為公司服務滿三個月者,將享有相當於過去十二個月實得基本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的年底花紅。為公司服務不滿三個月者,將不享有年底花紅。

6-2 年底花紅通常在農曆年前兩週發放,員工不論基於何種原因,在年底花紅髮放日前離職皆不得享有花紅。

(7)超時工作補薪

7-1 在正常工作時間外,因業務上的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加班,並按加班時間之多少給予補薪或以調休衝抵。

7-2 超時工作補薪只限理級以下人員。

7-3 在計算超時工作補薪時,當天的超時工作必須為60分鐘以上,公司才給予超時工作補薪。一般假日加班將以平時工作日的基本工資的1.5倍計算;國定假日加班將以平時工作日的基本工資的2倍計算。

7-4 加班一小時後,以每分鐘為計算單位。

7-5 超時工作必須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並取得部門主管的核準,並於加班後,交上司確認,以備安排補薪事宜。

7-6 若公司須員工超時工作,員工必須會在事前接獲上司的通知。

7-7 公司對所有超時工作的要求會嚴格審核,並只有在急需或工作緊迫的情況下才會批准。

7-8 超時工作的補薪會連同下一個月薪金一併發放。

第四章 福利

(1)假期:休假、法定假期、年假

(2)事假

(3)病假

(4)工傷及職業病假

(5)生育假、節育假

(6)婚假

(7)喪假

(8)膳食供應

(9)培訓津貼

(10)醫療津貼

(11)僱主責任保險

(12)社會保險

(1) 假期

1-1 休假

各員工每星期可享有二天休息日,休假日期由各部門主管統一安排。

1-2 法定假期

員工每年可享有七天國家法定假期(元旦一天、春節三天、五一節一天、國慶節二天)。

1-3 帶薪年休假

員工服務滿一年,可享有年度帶薪年休假,帶薪年休假按員工年資等級計算:

帶薪假休假年度由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員工不可累積年假,若年度未仍有未領用的年度假期,公司將會撤消一切餘數。

員工預想申請年度假期,須提前一個月呈交申請表並由部門主管核准後報人事單位。

(2)事假

2-1 員工遇特別事故,必須告假時,公司可酌情批於無薪假期。

2-2 員工因事請假,須於至少一天前向主管請假,填寫“請假(調班)單”,經主管同意交人事單位備檔。若因突發事件不能提前請假,員工應於請假當日親自打電話向主管申請,並於復工當日補辦手續。

(3)病假

3-1 員工因病需要休息,經公司指定醫院出具病假證明方可辦理病假手續。

3-2 病假期限及其待遇將以國家規定另行規定。

3-3 病假期間將扣除全勤獎及有關獎金。

3-4 員工因病不能上班,可用電話向主管告假,復工當日須補辦手續,同時交醫療單位出具的病假單。請假者須於當日上班後三十分鐘內親自電話告之,否則以曠工處理,因病重不能親自打電話,可由家人代通知。

(4)工傷及職業病假

4-1 若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執行公務而受傷,部門主管須及時通知人事,並於事發後三天向人事交工傷意外報告。

4-2 員工因工作上的原因,致傷或患病不能上班時,根據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鑑定結果,按國家規定做公傷或職業病處理。

4-3 所有公傷或職業病假均為全薪假。

4-4 因違法操作導致受傷將不予以公傷處理。

(5)生育假、節育假

5-1 凡公司正式員工服務滿一年者,於懷孕第一胎期間及產後均能享受一定的假期,假期內薪資由公司另行規定。

5-2 女員工申請產假,須於預產期二十八個星期前向主管提出,並附繳有關懷孕及預產期的證明文件。

5-3 如遇申請流產假,員工須於復工後兩天內向人事提交有關流產證明文件。

5-4 若員工進行絕育或節育手術,持醫院證明,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5-5 員工申請節育假,須於一星期前提出,並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6)婚假

6-1 如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享有三天全薪婚假。

6-2 符合晚婚條件(男25週歲,女23週歲)及在公司服務滿意一年的員工,可享有五天全薪婚假。

6-3 任何員工在受僱期間只可享有一次婚假,並於註冊期後三個月內享有。

6-4 員工如欲申請婚假,須於一個月前向所屬部門主管呈交申請表及有關證明文件,並交人事確認。

(7)喪假

7-1 試用期滿後,員工直系親屬以及岳父、岳母、公婆死亡,公司將給予三天全薪假期。

7-2 員工如欲申請喪假,事先須由主管批准並於復工後兩天內向人事補交有關證明文件。

(8)膳食供應

8-1 公司為員工提供工作時間內的膳食安排。

8-2 員工將按公司規定時間在員工食堂就餐。

(9)培訓津貼

試用期滿的員工,如為取得與工作有關的專業及技術資格,修讀有關課程,經公司批准後將獲得有關資助。

(10)醫療津貼

10-1員工試用期滿後,可享受公司醫療保險計劃保障,並按該計劃的規定,向公司或其代理保險公司索取因病或留院所支出的費用。

10-2 所有索取,須由指定的醫療單位出具的證明向保險公司申報。

(11)僱主責任保險

若有公傷事故應立即通知人事單位,公傷治療期間不扣除薪資,因公致殘或死亡的待遇將依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2)社會保險

按國家規定,公司和員工將各自承擔有關社會保險的費用。

第五章 紀律處分

(1)目的

(2)輕微過犯

(3)重要過犯

(1)目的

為促進員工自律,建立員工行為標準,提高公司服務素質,維護公司商譽,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如有觸犯,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紀律處分。

(2)輕微過犯

1、未經得上級主管同意,無故遲到、早退、缺勤、而事後又不能做充分解釋。

2、下班以後或放假期間內,無故在公司內逗留。

3、在公司內行為不檢,如嬉戲、大聲説話、聊天、叫喊、奔跑等。

4、不能保持儲物箱或工作範圍內衞生。

5、不遵守安全守則。

6、在不準飲食之地方或非就餐時間內飲食。

7、上班時咀嚼口香糖。

8、上班時吸煙。

9、隨地吐痰或隨地拋棄雜物。

10、脾氣暴躁,無法自制,做出與員工身份不相符合的行為。

11、個人儀容不整潔。

12、談吐粗魯或污言穢語。

13、在更衣室以外地方更換衣服。

14、當班時不穿着整齊制服。

15、下班後仍穿着公司制服。

16、不使用指定員工通道。

17、工作態度不佳。

18、未經批准使用專供顧客使用的設備或物品。

19、工作服務效率欠佳。

20、未經部門主管批准,於賣場當值時攜帶傳呼機、行動電話或其它個人通訊器材。

21、隱瞞或不理會顧客的投訴。

22、對顧客不禮貌。

23、工作時間接待親友私人探訪。

24、不佩帶識別證。

(3)重要過犯

1、拒絕服從上司合理的命令。

2、上班時間內飲用有酒精成分的飲品或飲酒後當班。

3、在工作範圍內賭博。

4、上班時間內睡覺。

5、擅離職守。

6、故意減低工作效率,故意疏於職守或故意拖慢工作進度。

7、不遵從部門主管安排的上下班時間及膳食時間。

8、未經公司同意在公司範圍內進行任何形式的募捐或私人買賣。

9、擅自利用工作時間處理。

兒童樂園員工守則範文 篇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為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係的和諧,為公司持續經營方針,並顧及公司與員工之間基於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由公司正式接受僱用並依據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但因業務需要臨時僱用的短期員工,以簽訂的臨時用工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為準。

第三條 本手冊之專有名稱如下:

一、公司---即指**市*有限公司;

二、經營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級以上人員;

三、員工---每位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已由公司正式接受為員工,並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領有工資者;

四、職務、工作---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而應履行之權利和義務的內容;

五、職務行為---指以公司員工身份所為的經營管理行為,以及會影響其正常履行職務的個人行為;

六、工資---員工履行職務所得之酬勞金,其酬勞條件系依雙方簽訂合同書或國家法令規定而行,並含一切獎金、津貼在內;

七、懲罰---觸犯本手冊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規則)而被處罰者;

八、獎勵---對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現所得之代價;

九、申戒、警告---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輕微者之懲戒記錄;

十、小過、大過---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嚴重者之懲戒記錄;

十一、 廠牌---員工身份之證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規定應給公假者;

十三、公出---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出司(廠)辦理公務;

十四、出差――員工因公務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區者。

第四條 一般規定

一、 經營管理者依現行管理規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二、 員工對於主管指定有利於公司之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之;

三、 凡員工觸犯《員工手冊》,其主管應對其採取職務上或一般性之懲罰;

四、 經營管理者為公司代表執行人,有義務履行本《員工手冊》。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條 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之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呈總經理批准後,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六條 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一、 政府規定不得僱傭者(未滿16歲的男女青年);

二、 經本公司認可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性傳染病者;

三、 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者;

四、 經查學歷和工作履歷不實者;

五、 認定不適擔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條 應聘人員依下述面試程序辦理:

一、 應聘人員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填寫個人資料履歷表;

二、 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關證件;

三、 依需要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之測驗;

四、 經人事部門初試合格後通知用人部門主管複試;

五、 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

六、 呈總經理批准錄用;

七、 資料轉回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八條 應聘人員經核准僱用,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文件:

一、 居民身份證;

二、 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後退還);

三、 職稱證(有職稱者);

四、 婚姻狀況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的複印件;

五、 體檢表或身體健康證明表;

六、 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張;

七、 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 其他經指定應繳之文件。

第九條 本公司僱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核准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三至六個月,含受訓期間,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

新員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寫《試用安排表》,經核准指派專人進行輔導或培訓。

試用期間,本公司指定輔導人員幫助新員工接受脱產集中培訓和在職培訓。輔導人員的職責包括向新員工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幫助瞭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脱產集中培訓的時間,確認並協助取得《員工手冊》等資料。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工作崗位、技術要求、領取辦公用品、機器使用、紀律遵守、用餐等,新員工都可諮詢輔導人員。

在試用期間,如果新員工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職員的工作無法達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的試用。

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表現突出,試用部門可提出提前正式轉正。

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並填寫《新員工轉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核合格者,於期滿次日起轉正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並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十條 經本公司僱用經管財務、出納、採購、庫管、司機、警衞、營銷、研發及公司認定其有必要者,應於到職前(特許者在到職後兩星期內)辦妥連帶保證手續,其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 中國國藉、有固定處所和正式職業,20歲以上公民;

二、 經本公司認為有資格者。

第十一條 被保證人任職本公司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一、 侵佔或虧空公款(物)者;

二、 不法毀損公物者;

三、 不法毀損、拷貝、轉移電腦軟件或數據資料者;

四、 不依公司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發生損害者;

五、 離職時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條 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證書應即予對保,如有不合格者,應立即通知換保。

第十三條 被保證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事物移交完畢三個月後,始得由公司發還原保證書,解除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 人事安排

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之工作部門、委任、調遷、獎勵懲罰、解僱及考核等事項。

第十五條 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之需要,員工得服從公司之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藉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情況決定對其終止僱用與否。

第三章 考勤

第十六條 出勤時間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4小時;

週一至週五 9:00-12:30 13:30-18:00

週六 9:00-13:00

二、各部門出勤及作息時間依實際需要由公司訂定;

第十七條 打卡

一、員工每日上下班時,應親自至打卡地點依規定打卡:打上班卡應於規定上班時間前三十分 鍾以內打卡;

二、託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經查明屬實,均記大過一次。

第十八條 忘打卡

一、員工於規定時間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應於行政人事部填寫忘打卡證明單,呈直屬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後,送行政人事部處理:

二、經查忘打卡之申請如有不實情事,除當日以曠工論外,申請人記大過一次,其簽證主管或經理視情節輕重酌於連帶處分。

三、如忘打卡事後三天內未及時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將視本日未出勤論,。一 個月內有二次忘打卡未簽字的,給予警告處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記小過處分。

第十九條 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情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後5分鐘至30分鐘始上班者視為遲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經主管同意,不服從加班安排者,視為曠工,並視情節給予其警告或小過處分一次;

三、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未經主管核准一律以曠工論;

四、未經准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可不經預告,給予開除。

五、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並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二十條 出差

員工出差當天不能返回的,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於上班時間中開始出差者,須填寫《員工外出申請》經主管或經理批准後方可外出。有關費用申報,依據《出差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一條 公出

一、辦理: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中離開崗位或出入廠者,應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方可公出;

二、保安員於每日上午十時前將前一日“員工外出登記表”彙總登記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 休假以及請假給假規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國際勞動節三天 (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國慶節三天 (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節放假從農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聖誕節一天 (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為公司應放假之節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於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員工不得無故推諉,事後由公司安排同等時間補休或按公司有關規定核發加班工資。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及給假規定説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間,工資照發)依照政府法令應公假者。因參加社會活動,需經副總經理以上批准給予公假。

2、工傷假:(經確認為工傷的,工傷假工資照發,但按工傷天數扣發全勤)

A、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行政人事部確認,確不能出勤者,核給工傷假,工資照發,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以曠工處理。如情況緊急,得以事後補辦手續。

B、 員工因公負傷,傷愈復發,經指定醫院、勞動局等相關部門鑑定,確認為舊傷復發的,可按工傷對待。

3、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A、員工如有私事必需親自處理,應事先請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或委託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經理請示,經批准後方能以事假論。續假也應提前辦理;

B、一般員工請假半天內,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核准,4天以上必須由(副)總經理審批,主管以上幹部請假均需由(副)總經理審批;

C、 事假最少以四小時為計算單位;

D、 事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當月工資/25×事假天數

E、 員工申請事假,主管或經理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其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4、病假:(員工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療或休養者,可申請病假。)

A、 全年病假日數不得超過醫療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為1個月,工作4年至6年者為2個月,工作7年至20xx年者為3個月,工作滿20xx年以上者為4個月。逾期者,依規定辦理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逾期仍不能復工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B、請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員工出具證明或公司指定醫院開具證明(附病情報告)。請病假1天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也可確認病假,未依規定辦理手續檢舉證明者一律以曠工論;

C、病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

c.1 司齡3年以下(含3年) 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50%

c.2 司齡4-6年(含6年) 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30%

c.3 司齡7-20xx年(含20xx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10%

c.4 司齡20xx年以上(含20xx年)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不扣工資

D、無正當理由或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經查屬實,公司依規定記大過一次處分。情節嚴重者,予開除處理。

5、婚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其本人結婚者可請下列之婚假,工資照發,如員工結婚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滿22週歲,男滿25週歲);

C、請婚假應附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結婚證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請。

6、喪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依下列規定給予喪假,工資照發,如奔喪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員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給喪假5天,工資照發;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給喪假3天,工資照發。

7、產假、計劃生育假:

A、女員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女24週歲)另加10天,工資照發;配偶生育無人照顧,可酌情給男方15天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考勤。

B、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者,依病假規定處理;

C、女員工懷孕滿4個月(含)以上流產時,給假15天,工資照發;

E、請產假須事後一個月內提交嬰兒出生證。

F、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週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的工作量。

G、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絕育手術後需要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二天的計劃生育假。

I、已婚女員工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給假標準:員工進入公司實際工作滿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從第四年以後,服務期每滿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計最多不超過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年度休假:

1) 試用期員工;

2) 服務年限未滿一年者;

3) 全年度申請事假及病假合計數超過14日者;

4) 前一年度曾受大過(含)以上處分者;

5) 前一年度曾有曠工1天(含)以上者。

D、 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 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為結算日;

2) 計算第二項服務的月份數,不足一月者不計;

E、年度休假申請手續:

1) 年度休假須提前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核後將休假單送行政人事部。

2) 部門主管以上幹部年度休假其核準權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核准;

3) 經准假的員工應在休假日前將工作交給代理人;

4) 未進行相關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員工年度休假期間支付全額工資;

G、員工年度休假期間,如公司有緊急事務時,需其隨時銷假上班,員工不得無故推辭,但員工可保留其剩餘假期並另申請年度休假的權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給予員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臨時請假的變通。

9、本公司員工請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節日,則不予計入請假期內;

10、部門主管(不含)以下人員的請假,1天以內者,由部門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門經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請假均需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請假,均需直接打電話給總經理請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請,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

八、 因私外出:

1、工作時間內,員工因私外出,得填寫《請(事)假單》,經主管簽署後方能外出,並按事假手續辦理。

2、員工因私外出,不填寫假條和外出單而離開公司並不聽門衞制止者,一律視作擅自離開,以曠工處理。

九、 本公司員工因故必需請假時,應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故需親自處理時,得於半日內委託他人或以電話、電報、傳真報告主管並經同意,事後補辦相關證明。曠工1天作事假3天計算。

十、 公司因生產訂單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員留職待崗,需服從安排,並且在待崗期間需隨時服從公司指令上崗或其它公司活動。

第四章 工資與給付規定

第二十三條 本手冊所稱工資係指員工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包括基本薪資、生活津貼、績效工資等,並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二十四條 工資結構

一、 基本薪資:依深圳物價狀況及公司實際予以核定給付;

二、 生活津貼:含住房、通訊、交通等補助的一種津貼;

三、 績效工資:依個人業績水平、工作態度等核定的工資;

四、 職務加級:依擔任一定主管以上職務責任的津貼;

五、 特殊津貼:為因特殊狀況核給的津貼。

第二十五條 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員工工資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一、 工工資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而相應調整員工工資。

二、公司將定期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性工資晉級,其對象為崗位工作中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公司認為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三、員工在年終考核中,被所在部門認為工作績效低於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

四、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相應進行調整,其工資必須在該職務級別工資範圍之內。

第二十六條 試用期內員工離職情況的工資給付規定

一、試用期內公司決定辭退之員工,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給付;

二、試用期內員工自行提出辭職情況:

1、辦公室職員等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一個星期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2、一般作業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3天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第五章 員工權利

第二十七條 每個員工有享受憲法規定之公民權利與中國法律給予之權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條 員工有享受勞動安全與保護之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有按員工手冊規定休息與休假之權利。

第三十條 有參加公司組織之民主管理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有對公司發展提出建議與評價之權利。

第三十二條 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之權利。

第三十三條 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權利。對於明顯違反《員工手冊》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並有越級上報的責任和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為,員工有向總經理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權利。

第三十四條 對公司名義之處罰、報酬、休假等發生爭議時,有向政府勞動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訴之權利。

第三十五條 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之權利。

第六章 員工職責

第三十六條 員工職責

一、員工務必遵守公司之規章制度;

二、員工對公司指派之工作務必盡責;

三、員工上班時間均應配戴廠牌;

四、廠牌應妥善保管,遺失時,應即附照片一張,連同工本費20元,送行政人事部門補發新證,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廠牌;損壞時,應至行政人事部門以舊換新;

五、工作時間內應盡職責,除特殊情況經主管許可外,不得擅離職守;

六、下班離開前,應先清理自己的辦公場所或工作場所;

七、員工應對主管指派之任務盡力執行,並將工作執行情況呈報主管;

八、員工因職務關係所獲得之有關公司機密,務必盡義務保密;

九、員工務須愛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應就工作場所的各種機會學習訓練,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場所應保持整潔,避免發生不必要之災害;

十二、未經主管許可,不得將職務轉託他人代辦;

十三、員工有下列事項之一變動時,應於事發後一星期內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門報備之:

1、 員工之住址;

2、 家庭狀況(如結婚、離婚、生育、家庭成員動態等);

3、 女員工的妊娠、預產期;

4、 通訊電話和緊急時間聯繫人。

第三十七條 員工與本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將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裝備、廠牌、員工手冊、文件等物歸還公司,若與公司仍有債務時,必須償還了結。

第三十八條 員工與公司仍訂有勞動合同之期內,不得再與他方另有僱用關係。

第三十九條 員工須遵守安全衞生規則及配戴各項安全裝備,並應注重本身和顧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條 員工務必妥善地維護及保養其工作器具與設備。

第七章 儀表與行為規範

第四十一條 員工須儀表端莊整潔。

第四十二條 上班務必舉止端正,不得唱歌、高聲説笑。

第四十三條 同事間互相關懷尊重,並協商互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四條 員工對上級説話謙遜有禮,言語保持請示口吻。

第四十五條 遇客人來公司時,應熱情服務以禮相待,時時留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四十六條 向上級彙報時準備充分,按約定時間實事求是報告,並注意簡明扼要。

第四十七條 接聽與使用電話客氣熱情,不得失禮。

第四十八條 講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 員工職務行為準則

第四十九條 基本原則

一、公司倡導誠信、團結、創新、求實、守法、廉潔、敬業的職業道德;

二、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都必須以維護公司利益,對社會負責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為其職務行為的動機;

三、因違反職業道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公司將依法追索經濟賠償;情節嚴重,公司懷疑其涉嫌犯罪的,將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在員工招聘上,公司倡導舉賢避親、親屬或好友迴避的原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門按既定的崗位標準進行擇優錄用,為人才提供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公司內部如有親屬關係的員工,相互間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應的崗位調整。

第五十條 經營活動

一、員工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範圍,進行經營活動。

二、員工除本職業務外,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2、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第五十一條 兼職

1、 員工未經公司書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2、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

3)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4)主管級及以上員工兼職。

第五十二條 員工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不準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利益,否則將構成受賄。只有在對方饋贈的禮物價值較小,接受後不會影響正確處理與對方的業務關係,而拒絕會被視為失禮的情況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論價值多少,均需向公司總務部門報告,一般應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條 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交往中,應堅持合法、正當的職業道德準則,反對以賄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衝突的業務關聯單位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四條 員工不得利用個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下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五條 員工不得挪用公款謀取個人利益或為他人謀取利益。

第五十六條 員工對外業務聯繫活動中,遇業務關聯單位按規定合法地給付佣金的,一律上繳公司作為營業外收入;個人侵吞的,以貪污論。

第五十七條 交際應酬

1、 公司對外的交際應酬活動,應本着禮貌大方、簡樸務實的原則,不得鋪張浪費。嚴禁涉及違法及不良行為。

2、 公司內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熱情簡樸,不準以公款搞宴請及娛樂活動。

3、 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聯繫過程中,對超出正常業務聯繫所需要的交際活動,應謝絕參加。包括:奢華的宴請及娛樂活動;具有賭博性質的活動;邀請方的目的明顯是為了從我方取得不適當利益的活動。

第五十八條 保密義務

1、 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員工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員工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標有密級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

3、 管理人員、涉及技術資料的人員嚴禁泄漏公司技術機密。

第五十九條 保護公司資產

1、 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將公司的資金、車輛、設備、房產、原材料、產品等擅自贈與、轉讓、出租、出借、抵押給其它公司、單位或者個人。

2、 員工對因工作需要配發給個人使用的筆記本電腦、通訊設備等,不準違反使用規定,作不適當之用途。

第六十條 禁忌事項

一、泄露公司機密或對公司進行不利捏詞;

二、在禁煙地區吸煙、在工作場所吃零食或未經許可動火者;

三、隨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攜帶與工作無關之工具或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五、賭博、威脅、毆打、傷風敗俗等事,侵犯他人權利,攜帶槍彈利器、散發傳單、損毀公物及一切危害公眾秩序或安全之行為;

六、濫用職權、假公濟私以達個人目的之行為;

七、潛進異性宿舍;

八、未經許可攜帶公物或文件資料外出,未經許可在公司內拍照,或私自帶外人入公司;

九、未經許可張貼標語、召集羣眾公開演講,募集捐款;

十、非專業機械操作者,禁止圖試或操作機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裝備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時間內,不得穿着污穢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覺;

十三、男性員工不得長髮披肩,頭髮應剪理整齊;

十四、禁止穿着拖鞋、赤腳、赤膊進公司;

十五、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炊具燒煮或擅自篡改、添設電氣裝置。

第六十一條 員工違反上述事項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依懲罰事項酌予處分。

第九章 培訓與發展

第六十二條 為增進專業知識及工作技能熟練以確定員工將來之職位,公司將舉辦職業訓練。如對員工提供職訓機會,結訓後須進行考核,或呈送職訓心得報告書經上級核籤,副本送人事部門。員工不得拒絕參與職訓。

第六十三條 外派中長期培訓,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相應服務期。

第六十四條 培訓教育是公司及員工均應履行的義務。規定公司確定的培訓計劃所通知的參加人員,均應準時參加,有事均應事先請假,經主管批准後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員以缺習時間長短視作曠工處理。

1、 公司以為員工提供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和空間為責任。在公司,員工勤奮的工作除可以獲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適時提供的訓練和發展機會。

2、 在公司除獲得正規培訓以外,員工還將自覺或不自覺地得到其他收穫。如: 員工將學到怎樣善用時間;員工將學到如何發揮團隊精神;員工將學會如何管理、激勵、培訓其他人;員工將學到更為有用的專業知識;員工的經驗將是基層邁向更高職位的起點;員工在本公司的經歷將有助於其從事其他相關工作。

第十章 考核評估

第六十五條公司對員工進行月度工作績效達成情況考核;同時每半年公司將以部門為單位進行全面性的員工考核,對員工的工作表現、能力等進行綜合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工資調整和職務調整的必要性條件。

第六十六條 每年7月份對上半年進行考核一次, 次年1月進行上年的總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條 所有辦理考核人員不得徇私舞弊或錯誤,且應保密不得傳播。每次考核後,公司各層管理人員對下屬開展面談,幫助員工總結個人工作得失,明確未來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和提高的意見。凡年度考核成績處於部門低下水平者,將失去本年度加薪、晉升和評獎資格,同時必須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進;經崗位調整或培訓,仍連續兩次處於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會與其終止勞動合同;當年度考核成績低下者,亦可能面臨降職、降薪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處理。

第十一章 獎懲

第六十八條 獎懲種類及金額

一、獎勵區分為:

1、 嘉獎:辦公室職員10元、主管以上人員20元;

2、 小功: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 大功: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二、懲罰區分為:

1、 申戒、 警告:

2、 小過: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 大過: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4、 降級:

第六十九條 獎懲關係:

一、 三次嘉獎為一次小功;

二、 三次小功為一次大功;

三、 三次申戒或警告為一次小過;

四、 三次小過為一次大過;

五、 三次大過即予解僱(開除);

六、 獎懲事項列入年終考核及升遷之考評。

第七十條 員工具有特殊表現者應予獎勵,而違反公司規定者,應予懲罰。

第七十一條 員工獎勵資格如下:

一、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

二、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

三、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

四、改進管理成效顯著;

五、培養和舉薦人才。

第七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給予嘉獎:

一、工作熱忱、合作愉快,並有效率成果者;

二、忠於職守、技能優異,對本身職務具有特殊表現者;

三、愛惜公物、節省原物料有事實可資證明者;

四、對災害預防措施妥當或災後修復工作勤勉,得以減少損失者。

第七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記小功;

一、制訂工作方案確實可取,並執行認真,實施後達到預期目標,效率優異者;

二、管理得當,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節省使用原材料減低成本,獲得優良成果者;

三、提供研究之具體建議,經採行後確有顯著優良效果者;

四、搶救變故或災後修繕等善後工作不遺餘力,有突出表現者;

五、對員工糾紛事務處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六、拒受賄賂或饋贈,盡忠盡守,廉潔可風,足可為員工楷模者。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以記大功:

一、對歷年來之行政管理,或技術上之困難處理得宜,致久積惡習得以排除者;

二、改進管理技術而發揮最大功能,及節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據可證者;

三、遇重大災害時奮勇搶救,致使公司之損失得以減輕至最低限度者;

四、防治或消除重大災害或檢舉重大舞弊或盜竊,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以上為不定期即時獎勵。公司另設定年度特別獎。年度特別獎在每年年終,由所在部門根據對員工的業績表現、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管理創新的綜合考評後擇優推薦,公司總經理批准,在年終大會上授予相關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金。員工在公司服務滿十週年,將獲得由公司總經理簽發的紀念金牌獎章。

第七十五條 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記申戒警告:

一、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閲讀無關職務工作之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之工作者;

二、因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三、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規定情輕微者;

四、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五、使用公物不愛惜,情節輕微者;

六、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七、違反公司規定在辦公室接待訪客者;

八、破壞環境衞生者;

九、人離開辦公場所未將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十、在辦公室吸煙者;

十一、公出辦事不填寫公出單者;

十二、品行不正、無禮、辱罵他人者;

十三、辦公室員工禮儀不佳初犯者;

十四、受指定上課開會人員,無故不參加者;

十五、工作時間內,未經同意私自會客或打私人電話者;

十六、工作時間內喧譁 、大聲閒談干擾他人工作者;

第七十六條 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一、管理監督方面鬆馳,致所負責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諉或迴避責任者;

二、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有肇輕微事故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崗位者;

四、散佈不利於公司之謠言或公司業務機密,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五、未經許可私自帶人入廠參觀者;

六、對同仁惡意攻擊、誣告、作偽證而製造事端者;

七、投機取巧、隱瞞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八、以不實理由或證明請假者;

第七十七條 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疏於監督,導致屬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工作懈怠、失時誤事,致使公司損失且有據可查者;

三、忽視職責、違反正確工作方式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導致公司損失者;

四、任意浪費使用原物料或損壞公物者;

五、發現機器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主管者,或對相關業務作虛偽陳述及故意隱匿不報者;

六、不遵循主管指導,影響工作或業務之推行,為公司帶來損失者;

七、託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者;

八、行為粗暴或不檢、破壞紀律、屢誡不改者;

九、疏於監督或錯誤指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十、管理不善或疏於防範而釀成重大災害,致公司受損不菲者;

十一、見災不救,反而回避而釀成災禍者;

十二、利用職務之便,取用公司材料製造或修護私人物件者;

十三、泄露公司機密及人事考核內容者;

十四、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帶酒上班者;

十五、撕毀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工具者;

十六、造謠生事,散播不實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七、在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者;

第七十八條 員工違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級處分:

一、疏忽工作引發事故或因其個人行為導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二、在公司或廠區內買賣物品或類似行為者;

三、頑抗或輕蔑主管或類似行為者;

四、不遵守工業安全規則批示或有關防災措施者;

五、未經許可在公司內召集互助會或募捐活動者;

六、未具正當理由對其主管指派之任務,拒絕執行者;

七、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產設備、器具、物品遭受遺失或損壞者;

八、在工作上欺騙、隱瞞,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九、對公司授於之職務無法勝任者。

第十二章 福利

第七十九條 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實際需要提供各項培訓教育活動,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條 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國家和本地區之規定辦理各種勞動保險,包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第八十一條 為了員工身心健康和及時發現隱患,每年三、四月份組織員工參加體格檢查,以及疫病流行時進行預防注射。

第八十二條 賀儀 公司員工結婚,憑有效結婚證,公司以總經理名義贈禮金。

一、 在公司服務不足2年者,禮金為388元;

二、 在公司服務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禮金為488元;

三、 在公司服務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禮金為588元;

四、 在公司服務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禮金為688元;

五、 在公司服務8年(含)以上,不足20xx年者,禮金為788元;

六、 在公司服務20xx年(含)以上者,禮金為888元;

本公司員工子女婚嫁,公司以總經理名義一律贈禮金200元。

公司所有員工均有機會參與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各項活動,例如公司週年慶祝活動、春節晚會、郊遊等。

第十三章 勞動合同

第八十三條 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條 合同簽定、續訂、變更和解除:

一、新入職的員工,公司將在員工入職後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二、對於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續籤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三、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1、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

4、公司經營困難發生經濟性裁員的;

六、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人員離職應提前7天提出申請,但視實際情況經批准獲提前離職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 完備離職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均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者,公司將按曠工處理或扣留未領工資。離職手續包括:

1、 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 按《離職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 交還所有公司資料、工作服、文件、辦公用品、《員工手冊》及其它公物;

4、 住宿者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併到總務部門辦理退宿手續。

5、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離職人員應辦妥職務移交手續,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從其剩餘工資扣款,不足扣繳且不予處理者,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6、 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7、 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約定辦理。

8、 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9、 辭退或開除之員工必須在辦完手續後立即離開本公司。

第八十六條 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員工意願安排人事部門或員工上司或高層管理人員進行離職面談,聽取員工意見。

第八十七條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本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第十四章 勞動保險與勞動保護

第八十八條 勞動保險:

一、本公司員工參加勞動保險,均按國家與本地區之規定辦理;

二、醫療保險及工傷保險:按本地區規定辦理;

三、本公司根據需要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

第八十九條 勞動保護

一、本公司員工應重視安全管理規則及安全操作規程並提升操作技術水平,積極參與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

二、員工在執行任務時,應配戴安全保護裝備;

三、禁止在滅火器周圍堆積物品,或肆意玩弄滅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時受阻;

四、不得在禁煙區吸煙或引火;

五、廠區失火時,全體員工有義務協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為照顧員工之健康,公司將視需要辦理健康檢查;

七、公司有權禁止或解僱患有傳染病之員工參與工作,每位員工對同事間知悉有傳染病者,均有義務呈報行政人事部門處理,以確保多數員工安全;

八、工傷發生後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提出書面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五章 終止勞資僱用關係

第九十條 終止勞資聘用關係區分

一、員工自請辭職;

二、公司終止聘用關係(解聘);

三、因法律關係而停職;

四、因法律裁決而解聘;

五、因年邁而終止勞資聘用關係。

第九十一條 自請辭職

一、員工在合同期內自請辭職應按離職規定正式提出申請,公司不發補償金;

二、員工無正當理由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均視為自請辭職論,公司將予除名。

第九十二條 公司終止聘用關係(解聘)

一、 本公司將依勞動仲裁委員會核准或經勞資雙方之同意而終止聘用關係;

二、 員工在試用期內,公司可隨時終止任用;

三、 員工生病逾醫療期未痊癒或患惡性傳染病者,公司有權終止聘用;

四、 公司為裁減宂員而解聘;

五、 員工解犯刑律經法院判決定案後,公司即予解聘;

六、 員工違反下列嚴重事情者,將按勞動法令之有關規定辦解聘,而不發給遣散費或補償金:

1、 員工在錄用時蒙弊公司,出具偽證文件,或捏造謊報者;

2、 犯有偷竊、舞弊或其他行為,而使公司無法對其信任者;

3、 對上級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行使威脅、虐待、毆打或同事互毆者;

4、 誘惑、慫恿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進行犯法行為者;

5、 員工在公司或工作場所進行賭博者;

6、 在工作場所或上班時間內有傷風敗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為者;

7、 攜帶槍彈利器或其他違禁品、毒品、危險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8、 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祕密者或盜用印信,偽造不實工作記錄、文件、單據、意圖侵佔公司財務者;

9、 在工作場所內策劃、支持、參與或企圖偷竊、侵吞、破壞等類似行為經查屬實者;

10、 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惡習或在廠內喝酒者;

11、 因職務關係收受賄賂、欺詐、或其他不法行為,致使公司無法對之信任者;

12、 故意造成危險,導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13、 公然揭露業務機密者;

14、 張貼標語、散發傳單、聚集羣眾、公開演説、煽動公憤、挑撥離間或類似行為,足以 使公司秩序混亂者;

15、 在禁煙區域隨處吸煙或動火者;

16、 屢教不改,仍堅持對主管下達的命令採取頑抗者;

17、 品行不羈,足以危害公司或職工利益者;

18、 挑撥離間導致員工離心分裂者;

19、 在外從事與公司利益衝突工作者;

20、 年度內功過相抵後,仍積滿二大過者;

21、 違反安全管理規則導致重大意外事件發生者;

22、 託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再犯者;

23、 上班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經大過後再犯者;

24、 提供虛假髮票憑證企圖報銷或已經報銷者;

25、 按照業務管理規定符合解僱條件者。

第九十三條 因法律關係而停職

一、 本條規定是按勞資雙方不須任何步驟或有關方面之核準而自行終止聘用;

二、 因法律規定而終止聘用關係,是基於下列情形:

1、 試用工或特聘工因試用不合格;

2、 合同期滿;

3、 員工本人死亡。

三、 因法律關係而終止僱用者,不須作任何解釋説明。

第九十四條 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員工觸犯刑事,經起訴尚未判決前,將暫予無薪停工,若經法院判決定案後,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條 因年邁而終止勞資僱用關係

一、員工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0週歲(職員55週歲),公司基於法定退休年齡而終止關係;

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疾,不堪勝任工作者,公司以勞動法解聘。

第十六章 資遣

第九十六條 資遣條件

一、虧損或業務緊縮致使經營嚴重困難,需裁減宂員時;

二、生產、技術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須裁減人員;

三、員工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亦不宜改調其他工作時;

四、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五、簽訂勞動合同時依據之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勞資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時。

第九十七條 因前條原因終止勞動合同,解除合同時,應在三十天前書面預告之。未經預告即終止勞動合同者,發給三十天之預告期間本人工資。

第九十八條 本公司正式員工經預告被終止勞動合同時,發給本人一個月工資作為資遣費。

第十七章 其它制度規定

第九十九條 合理化建議及申訴制度

一、 意見調查

公司通過定期的和不定期的書面或面談方式向員工徵詢對公司業務、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員工可完全憑自己的真實想法反饋而無須有任何顧慮。除此之外,員工可主動通過季刊、總經理信箱等渠道表達自己的想法。這些意見與建議將成為公司在經營管理決策過程中的考慮因素。公司雖不承諾員工的每一項想法均能實現,但公司會給員工以相應的答覆。

二、 申訴程序

當員工認為個人利益受到不應有的侵犯,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或發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定的行為時,可按申訴程序選擇適當的申訴渠道向公司申訴。申述方式可選用面談和書面兩種形式;如選用書面方式,申述書必須具名,否則有關申述有可能難以得到解決。

原則上,員工的各層上級管理人員直至總經理均是申訴對象。但公司鼓勵員工採取逐級申訴的渠道反映情況;當員工有認為不方便時,可向行政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總經理申訴。但當員工認為有必要直接向總經理申訴時,可以向總經理信箱投申訴信以及直接向總經理當面申訴。

各級責任人或責任部門在接到員工申訴後將在申訴事件涉及的相關當事人中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儘快做出處理決定。處理決定將通過書面或面談方式通報給申訴者和行政人事部門。員工如果對處理決定不滿意仍可以繼續向更高一級部門申訴。

第一百條 晉升制度

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在出現職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堅持內部晉升為主、外部引進為輔的原則。工作勤奮、表現出色、能力出眾的員工將獲得優先的晉升和發展機會。如果符合下列條件,員工將有機會獲得職務晉升,工資亦會相應增加:

(1)具備誠信的品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2)工作績效顯著;

(3)個人工作能力優秀;

(4)年度考核成績處於部門中上水平;

(5)對所晉升的職務有興趣;

(6)具備其它與職務要求相關的綜合能力和培養潛能;

(7)已參加過晉升職務須接受的系列培訓,成績合格;

(8)達到晉升職務所規定的工作閲歷要求。

第十八章 附則

第一百零一條 本《員工手冊》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一百零二條 本公司員工務必瞭解本手冊一切內容,並不得以未悉為由而免除責任。

第一百零三條 本規則不盡之處,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注:1、本《員工手冊》解釋權歸**市*有限公司所有;

2、本《員工手冊》屬內部資料,請注意妥善保存;

3、本《員工手冊》如若不慎遺失,請及時向行政部申報、補領並補交相應的工本費;

4、員工在離職時,請將本《員工手冊》主動交還行政部;

5、對本《員工手冊》應根據勞動法及公司規定作正確理解,本手冊條款亦構成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對本手冊內容,如有不甚詳盡或有使員工感到疑惑之處,請隨時向行政部諮詢,以確保理解無誤;

6、本《員工手冊》如需修正,公司將向員工提供最新修正本,並回收舊手冊以防混淆。

兒童樂園員工守則範文 篇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明確公司與員工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促進公司各項經營活動正常、健康、有序的開展,本着公司與員工之間互惠互利、平等協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簡稱《勞動法》)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所有員工。

第三條 一般規定

一、公司經營管理者有權依照公司各項現行管理規定,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二、員工對於公司指派或分配的各項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不得無故拒絕;

三、凡員工行為違反本《員工手冊》的規定,公司可視該行為情節輕重及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的程度給予相應處罰;

四、本《員工手冊》載明的有關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員工聘用

第四條 公司根據發展需要聘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依據實際需求情況編制定崗定編報告和人員聘用方案,呈總經理批准後,負責執行內部調配工作或實施公開招聘。

第五條 員工的聘用分首次進公司的招聘和續聘等情形。

第六條 公司採取逐層聘用的方式聘用員工,即部門負責人以上員工由總經理決定聘用;部門員工由部門負責人決定聘用。

第七條 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不予錄用或續聘:

一、《勞動法》規定不得僱傭者(含未成年人);

二、有違法、違紀行為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工作,後被開除或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者;

四、經審查認定學歷和工作履歷有故意欺騙行為者;

五、不符合公司規定的其他有關條件者。

第八條 首次進公司的招聘可採取公司自行招聘或委託中介方招聘等方式。自行招聘時公司須組織實施筆試和麪試等考核錄用程序;委託中介方招聘時,相關擇錄標準和程序等事項按雙方約定執行。

第九條 公司對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均實行叁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計入勞動合同年限。試用期間,公司將指定人員幫助新員工儘快瞭解公司概括,熟悉將從事的業務工作,具體內容主要以本《員工手冊》為準。

第十條 員工試用期間,如果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相應的,如果員工無法達到公司要求,公司將按有關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員工試用期滿,人力資源部將與試用部門負責人一起對員工進行考核(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由總經理考核),經有關程序考核合格者,於期滿次日起轉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則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員工的續聘工作按本《員工手冊》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公司有權依工作需要安排員工的崗位、崗位等級、考核、獎懲、解僱等事項,公司員工應積極給予配合。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逐步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方式。

第十五條 簽定勞動合同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合法的原則。勞動合同的內容、條款、簽訂的程序,必須符合《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

二、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公司與員工雙方必須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

三、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結合的原則。經過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既享有合同規定的權利,又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分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般為壹年(含試用期三個月)。

第十七條 連續服務期的要求

對經公司出資培訓後的員工,除經公司同意其離職外,必須遵守經培訓後連續為公司服務的期限要求:

一、參加境內學習培訓在6個月以內的,連續服務期為1年;在6個月以上12個月以內的,連續服務期為3年。

二、參加境外學習培訓在6個月以內的,連續服務期為3年;在6個月以上的,雙方另行約定。

三、公司為其出資攻讀大學本科的,連續服務期為4年;攻讀研究生的,連續服務期為5年。

四、如雙方簽有協議的,按協議規定確定連續服務期。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的簽訂

一、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依法與員工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書。

二、簽訂勞動合同時,員工在公司內的崗位等級,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三、簽定勞動合同後,可辦理勞動合同鑑定手續。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在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公司、員工可以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勞動合同變更後,未變更的部分仍然有效。經協商未能就變更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一方或雙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有一方消失;

三、經仲裁和判決而終止;

四、由於不可抗力而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五、員工經批准離開公司;

六、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出現。

第二十一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第二十條二、三、四、五款所列條件之一出現時;

二、員工個人要求終止勞動合同的;

三、公司與員工另有約定的條件出現。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續訂

勞動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勞動合同,並按本《員工手冊》的相關規定執行。

一、公司、員工應在勞動合同期滿時,及時協商是否續訂的有關事宜;

二、凡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期滿,在此之前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已不間斷地達到十年,或距員工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如員工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對掌握公司重要商業祕密,或擔任某項重點工作的員工,公司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天,與其協商是否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同意續訂的,可續訂勞動合同。如員工不同意續訂,公司可將其調離原崗位,辦理工作交接,公司認為必要時,可進行離任審計。

四、勞動合同的續訂手續。公司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是否同意續訂。在得到公司的通知後,員工應在十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員工未能按期予以書面答覆,即視其為不同意續訂,公司可按相關規定與其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根據有關法規和本《員工手冊》的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均可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

2、公司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員工勞動的;

3、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公司:

1、勞動合同期限內,在公司從事信託或固有業務、計算機、財務、機要保密、勞動工資等項工作,掌握公司重要商業祕密的;

2、擔任某項重點工作,工作未結束的;

3、與公司另有約定的;

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1)經常遲到、早退,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早退達10次的;

(2)連續曠工7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15天以上的;

(3)因員工本人的原因,給公司聲譽造成較壞影響的;

(4)拒不服從公司安排,不服從領導,嚴重影響公司經營管理秩序的;

(5)採取不正當手段,索取虛假病假證明欺騙公司,經查證屬實的;

(6)利用病、事假或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為他人或本人從事各種經營活動,獲取經濟收入的;

3、嚴重失職或違法違紀、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1)玩忽職守,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

(2)弄虛作假,為個人或小集團騙取經濟利益和榮譽,情節惡劣並查證屬實的;

(3)行賄、貪污、挪用公款,不夠刑事處分的;

(4)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賭博、吸毒、賣淫、嫖娼、盜竊等,不夠刑事處分的;

4、泄露公司商業祕密或以掌握的公司內部資料為他人做證,造成公司經營損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以上除第1項外,均屬於過錯解除勞動合同。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以上屬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據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定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公司連續工作十年及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五年以內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員工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不屬於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範圍的,勞動合同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滿為止。對因工負傷被確定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員工,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手續

一、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經與公司協商同意,員工應在30天內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二、員工引用本《員工手冊》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條件,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及時按規定辦理有關解除手續;

三、公司提出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當向員工出出具書面通知,並在出具書面通知後及時為員工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五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公司、員工違反《勞動法》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賠償。具體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xx省勞動合同管理試行辦法》辦理。

第二十六條 違反連續服務期的費用賠償

在公司規定和雙方約定的連續服務期內,因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須償還公司提供的培訓費用。其賠償計算公式為:

F=(A-B)/A*C

其中F為違約賠償額,其中A為連續服務期限,B為連續服務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C為培訓費用之和。

培訓費是指培訓期間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基本薪酬和福利、交通費、住宿費、教育培訓費、培訓考察費等。參加多次培訓的,本款所提C為多次培訓費用之和。

第二十七條 經濟補償

公司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公司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應當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具體按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辦理。

第二十八條 員工的經濟補償金,由公司按規定標準一次性發放給員工,有下列情況的公司依法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員工在合同期內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員工因本《員工手冊》規定的過錯原因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九條 勞動合同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其爭議的處理按《xx省勞動合同管理試行辦法》辦理。

第三十條 人力資源部應做好勞動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勞動合同的簽定、續訂、變更、終止、解除管理制度,規範勞動合同檔案制度,按規定及時為員工辦理各項手續。

二、按照本《員工手冊》和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需擬定書面通知的,應按規定及時通知對方。

三、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公司應下達《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抄送失業保險等機構,按規定轉移員工的社會保險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有關合同期間發生的勞動糾紛或爭議,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調解並妥善解決。

第四章 員工培訓

第三十二條 公司培訓體系主要由新員工上崗前的職前培訓、員工在崗培訓和員工自我培訓三部分組成。

第三十三條 職前培訓目的

一、使每一位具備不同工作經歷、文化背景、思維方式的新員工儘快理解公司文化,經營目標、公司規章制度、熟悉工作環境,儘早融洽到員工隊伍中,更快地進入工作狀態;

二、使新員工儘早掌握工作要領和工作程序、方法,達到崗位所要求的業務水平。

第三十四條 職前培訓內容

一、講解公司創業史、現狀、經營範圍及奮鬥目標;

二、講解公司組織機構、企業文化,介紹公司人員;

三、講解各項辦公流程,學習各項規章制度;

四、介紹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輔導使用辦公設備;

五、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三十五條 在崗培訓和自我培訓

一、公司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和發展需要,建立員工在崗培訓的制度。通過學習培訓,提高、完善和充實員工的各項專業技能,使其具備多方面的才幹和更高的工作能力;減少工作中的失誤,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提高員工的工作熱情和團隊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氛圍;

二、公司要求所有員工必須持續提高專業知識,鼓勵員工利用業餘時間自學或接受與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培訓,公司將酌情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對學習成績優異併為公司創造經濟效益者予以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包括薪資晉級、職位晉升等獎勵;

三、公司鼓勵並支持員工利用業餘時間參加與業務有關的各項在職教育、成人教育和職業培訓,公司在制度上承認員工在社會上有資質的機構院校獲得的各種學歷、學位、資格和技能證書;公司將根據員工自我培訓取得的成績及為公司創造的經濟效益酌情給予鼓勵或獎勵。

第五章 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六條 員工享有的權利

一、員工正式錄用後,公司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享有《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書》規定的各項權利;

二、公司員工不因國籍,民族,種族,性別、年齡、婚姻、社會地位或宗教信仰而受歧視;

三、女性員工享有與男性員工平等的工作權利;

四、員工有獲得勞動安全、衞生和保護的權利。公司應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

五、公司員工有權按勞取酬,公司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員工本人,不得隨意剋扣或者無故拖欠;

六、公司員工有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公司應結合自身和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員工享有的基本薪酬為基礎,為其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等福利;

七、公司員工有權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有權提出合理化建議;有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企業活動;

八、公司員工享有國家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第三十七條 員工應履行的義務

一、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遵守各項管理細則;

二、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則,自覺維護公司的利益和形象,嚴格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

三、嚴格按公司的管理模式運作,確保工作流程的順暢高效,對工作流程、工作程序中不合理之處及時提出報告,確保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四、積極學習,刻苦鑽研,努力提高業務水平,提高職業技能水平,積極參加培訓和考核;

五、創造和諧的工作環境,互相學習,互相幫助,共同提高,發揚團隊精神,增強公司的凝聚力。

六、員工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範圍,進行經營活動;

七、員工除本職業務外,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或批准,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一)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二)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三)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八、員工未經公司書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九、其他公司規定員工必須履行的各項義務。

第六章 考勤管理

第三十八條 公司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14:00時至17:00時。

第三十九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上班有效打卡時間為7:00時至8:30時;下班有效打卡時間為17:00時至 21:00時。

第四十條 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規雙方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四十一條 上班時間開始後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四十二條 考勤事項的懲處辦法嚴格按照公司相關工作紀律的規定執行。

第七章 請假及休假管理

第四十三條 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週六和週日屬公休假日。法定休假日主要包括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等國家法定假日,休假天數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 探親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正式員工,與配偶不住在同一縣市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與父母都不在同一縣市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員工與父親或母親一方住在同一縣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具體探親假期為:

一、已婚員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二、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三、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20天。

員工探親假的往返路費自行承擔,探親假期間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五條 病假。員工因病、傷必須住院治療,須持醫院有關證明報經公司審批同意後方可休假。未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不享有獎金,工資扣除標準如下:

一、5天內(含5天):工資扣除額=基本薪酬×52%/22.5×請假天數;

二、5天至1個月(含1個月):基本薪酬×64%/22.5×請假天數;

三、1個月以上:工資扣除額=基本薪酬×76%/22.5×請假天數。

第四十六條 喪假。員工父母、配偶等直系親屬去世,可給予3天喪假。喪假期間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七條 婚假。員工結婚可休假3天;晚婚可另增加一次性連續休假12天。婚假期間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八條 產假。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件生育,享有90天產假;晚育享有120天產假;無故超過規定假期者,按病假處理。女員工產假期間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九條 事假。員工因辦理私事請假,應書面提出請假申請,經公司審批同意後,可以請事假。請事假天數原則上不得超過3天。事假期間工資扣除標準如下:

一、3天內(含3天):工資扣除額=基本薪酬×64%/22.5×請假天數;

二、3天以上:工資扣除額=基本薪酬×76%/22.5×請假天數。

第五十條 公休假。公司員工工齡滿5年的可申請享有公司提供的公休假。工齡滿5至20xx年的(不含20xx年,下同),公休假為5天;工齡滿10至20xx年的,公休假為7天;工齡滿15至20xx年的,公休假為10天;工齡超過20xx年的,公休假為14天。員工公休假期間享100%基本薪酬。員工已請探親假的,當年不再安排公休假。

第五十一條 員工的醫療期

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享有醫療期。具體按勞動部《企業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辦理。

第五十二條 請假規定

一、員工申請探親假、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公休假均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呈報總經理審批,待批准休假後將書面申請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員工休假完畢後,須到人力資源部報到,註銷假期。無故違反規定未辦理銷假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第八章 薪酬及福利

第五十三條 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一、員工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按崗位等級取酬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的薪酬制度,以貨幣形式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並保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公司按照法律規定向政府指定的機構,為員工辦理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統籌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三、員工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 員工工資係指公司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工資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五十五條 公司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根據崗位性質和等級,確定員工的工資待遇,並以此作為支付薪酬的依據。員工工資水平隨崗位和等級的變動而變動。

第五十六條 員工工資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等。下列項目由公司從員工工資中直接扣除:個人所得税;養老保險中應由個人支付的部分;失業保險中應由個人支付的部分;醫療保險中應由個人支付的部分;住房公積金中應由個人支付的部分;其他依法或依公司規定應扣除的部分。

第五十七條 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公司因不可抗拒原因不得不延緩工資支付時,應提前1日通知員工,並確定延緩支付的日期。

第五十八條 員工從較低級崗位調整到較高級崗位的,崗位等級工資一般按較高級崗位的最低檔次執行;員工從較高級崗位調整到較低級崗位的,崗位等級工資一般按較低級崗位的最高檔次執行。

第五十九條 員工因調整崗位及等級,工資的調整自崗位或等級調整之日的下月起執行。

第六十條 員工試用期工資按其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

第六十一條 人力資源部在總經理領導下對公司薪酬管理工作行使監督、管理和處理的職權。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薪酬發放明細的核定;財務部負責具體薪酬發放事宜。

第六十二條 公司員工嚴禁相互打聽工資水平。因相互打聽他人薪酬信息,造成泄密的,依據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給予終止勞動合同,開除出公司的處分,公司不給予任何補償。

第六十三條 公司員工不得向其他公司或非公司人員透露公司薪酬結構和工資水平,由此造成泄密的,依據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給予終止勞動合同,開除出公司的處分,公司不給予任何補償。

第九章 附 則

第六十四條 本《員工手冊》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第六十五條 公司員工務必瞭解本《員工手冊》的內容,不得以未悉為由而免除責任。

第六十六條 本《員工手冊》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如公司原有的規章制度與本《員工手冊》相牴觸,按本《員工手冊》規定執行。

第六十七條 本《員工手冊》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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