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科學實驗室管理制度
-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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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驗室是教師及學生完成教學任務的重要場所,所有教師及學生應自覺維護和遵守實驗室規則。
二、任課教師和實驗員要密切配合實驗室管理人員開展工作。
三、實驗室內所有儀器、設備、實驗用品,未經負責實驗的教師同意,一律不得隨意挪動,儀器、設備外借必須經總務處同意。
四、學生在進行實驗前應按照“實驗指導”教材充分預習和準備,實驗結束後,應按照實驗室教師的要求,規整各類實驗器物和用品。
五、實驗室內所有儀器、設備、實驗用品,不能隨意損壞或丟失,應加以愛護,以保證下次實驗的延續進行,如有損壞,丟失應酌情按價賠償。
六、實驗室是課堂教學場所,不得喧譁、互相干擾和影響,保證實驗過程的順利進行。
七、實驗室應保證整潔、衞生,每次實驗結束後,應有值日學生負責清理和打掃。
八、實驗室應嚴格遵守安全、管理規則,實驗結束後要及時關閉水、電、門窗,並做好實驗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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