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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通用16篇)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通用16篇)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1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通用16篇)

為了加強農村財務管理,進一步規範村級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及省、市“村賬鄉代管”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重新修訂我鎮村級財務管理相關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註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4、村級應合法組織本級收入,所取得村級收入必須在收款七日內由村報賬員存入村賬專户。收入包括:(1)上級轉移支付用於補助村級開支不足的資金;(2)村級統一經營收入、發包收入、企業上交收入;(3)資產設施租賃收入;(4)對內、對外投資的利潤收入;(5)土地補償;(6)變賣集體資產收入;(7)上級部門及單位的補助收入、專項撥款及投入的資金;(8)救災、救濟、扶貧款;(9)各種代收、借入資金及外來投資和捐款;(10)其它收入。

5、村級支出實行報賬制管理,支出單據原則上是税務發票或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統一印製的報賬單、證明單、領條等,不得以不規範的憑證入賬,嚴禁無據付款。

6、村級各項財務支出均需按規定程序審批後,由村報賬員(會計)到鎮村賬會計處報賬。(1)開支200元以內的由村主要負責人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和村主要負責人簽字);(2)開支200元—1000元的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經鎮駐村幹部及片長審核後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鎮駐村幹部及片長審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籤);(3)1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由村理財小組審核並在原始票據加蓋理財小組章後,經鎮駐村幹部及片長審核後,由村主任和村支書會簽報賬(報賬發票有村理財小組章,有經辦人、證明人、鎮駐村幹部及片長審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籤)。

7、村幹部年度工資經村支兩委集體評議,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原則上村幹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餘時,可以適當增加。

8、村幹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9、市、鎮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於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後,張榜公佈無異議後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10、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中有監督,事後有結算,專款專用,並張榜公佈,接受羣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後,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200元內(含2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200元至1000元(含1000元)經駐村幹部和片長審核後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

(3)1000元以上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後,經駐村幹部和片長及村理財小組審核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等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村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支兩委申報,片長及駐村幹部審核,遞交鎮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後才能開支。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鄉代管”由鎮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組織實施,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堅持“四權”不變的原則,即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不變,債權債務關係不變。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佔。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必須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按審批程序審批後,按期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户餘額,如有發生錯誤,並及時核查糾正。

5、村級財務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範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範圍,規範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户,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彙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户餘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塗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羣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羣眾意見和建議,並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羣眾代表大會公佈。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季度進行財務收支公佈,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村級公開公示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閲覽的地方。

3、村級財務公開由報帳員照相報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存電子文檔備查。

4、對羣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羣眾解釋和糾正。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2

為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規範村級財務“村帳鎮代管”制度,使我鎮村級財務管理步入經常化、規範化、制度化軌道,本着有利於區域經濟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有利於規範資金管理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會計條例》、《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工作的通知》和《XX省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等精神和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現就關於進一步強化村級財務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入管理規定

(一)各村集體土地徵用補償費、“一事一議”籌集資金、“四荒”拍賣、承包或轉讓費、爭取的項目資金及工作經費、捐贈款項、往來清收款、扶貧救災款、接受捐贈、集體統一經營收入、接受捐贈財產物資的變現收入、村集體財產變賣收入、各種暫收、借貸款項、上級部門撥款等其它一切貨幣資金來源均視為收入進行管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一切收入全部納入“村集體資金專户”管理。

(二)屬於鎮財政、鎮財務室下撥款項,由財政所、財務室直接劃撥到經管站的“村集體資金專户”;各中心(站所)撥付給村(居)委會的一切費用,必須納入“村集體資金專户”,不得將資金直接撥付到村(居)委會,否則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其它直接以現金結算付款的,村級報帳員必須在取得款項後三天之內將現金繳到鎮經管站銀行帳户上,嚴禁坐收坐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二、費用管理規定

(一)村級費用支出必須本着“量入為出、以收定支、略有結餘”的原則。村級支出主要用於村級組織辦公經費、經營支出、生產性支出、建設性支出、公益事業建設性支出、專款專項支出等,原則上取消村級招待費。

(二)支出必須取得合法、真實、有效的原始憑證。對於日常開支無法取得票據的,統一使用縣財政局、縣農業局制定的《會澤縣村級會議(接待)費用報銷單》,並按審批權限經相關人員審核審批方可入帳。

三、村級財務工作流程

(一)收入

1.直接轉帳到村集體資金(經管站)帳户上。

2.以現金形式收到各種款項,經辦人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上繳村集體資金專户。

(二)支出

村級支出實行先借後報銷制,即各村報帳員根據工作需要,先到經管站借款後報銷(借條須經相關分管領導審批同意,並在90日內用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報銷,否則視為挪用)。

(三)審批

1.村級自有經費: 500元以下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紀檢小組審核同意→總支書記審批→交鎮經管站審核→出納付款→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有關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羣眾監督;500元—20xx元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紀檢小組審核同意→總支書記審批→交鎮經管站審核→出納付款→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有關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羣眾監督;大額支出(20xx元以上),報帳員填寫借款憑證→鎮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簽字→出納支付暫借款→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村班子及紀檢小組討論同意→總支書記審核→經管站核實→分管領導審批同意→交出納報帳→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各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羣眾監督。

2.專項經費:無論金額多少,須經辦人取得合法有效單據並簽字,召開理財小組會議討論通過,總支書記審核,報鎮相關分管領導審核審批方可入帳。

四、報帳時限

村級財務報帳實行限時制,即各村(居)委會收支單據必須在一個季度內結清,每季度最後一個月21-30日為全鎮各村(居)委會的財務審核結帳日(即:3月21-30日、6月21-30日、9月21-30日、12月21-30日)。各村(居)委會報帳員必須把本季度經審核審批的收支單據按時報經管站,並辦理相關手續,以便及時入帳。每季度入帳後,各村(居)委會必須對本季度的財務進行公開,自覺接受羣眾的監督。

五、監督與處罰規定

鎮紀委和經管站將定期、不定期對各村(居)委會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在檢查中如發現在會計核算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反財經紀律,將按相關管理規定處理。

(一)不按時報帳、對帳,票據不規範、手續不完整的,在進行財務審計時,不如實提供涉及審計事項的資料證據的,阻撓鎮經管站依法對其進行財務審計監督的,鎮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並在全鎮進行通報批評,發現有村幹部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及違法亂紀的,依法移交紀檢監察或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二)截留、坐支、挪用、私借私分現金的,隱瞞集體收入,取得的收入不按要求及時上交經管站,或私設會計帳簿(帳外設帳),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或以個人名義使用存摺開户的,造成集體資產遭受損失和浪費的,鎮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追回流失款項,對相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並由相關部門依照現行法律、法規給予相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白條頂庫或亂開票據套取現金的,專款不專用或不按規定使用備用金的,鎮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並通報批評,追回款項後方可用款。

(四)不按要求定期進行財務公開的,由經管站監督進行公開。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3

一、會計人員配置及管理

1、記帳會計一名,村級報帳員一名,村書記、主任不得兼任報帳員。

2、記帳會計對本村財務管理工作負總責,具體負責各類經濟業務的處理、編制、報表及統計等工作。必須具備較好的政治、業務素質,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能夠勝任財會工作。村報帳員任免或調換必須徵求街道辦核算中心,街道批准,並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3、記帳會計、村報帳員必須接受街道辦核算中心培訓考核,具備會計資格後頒發會計上崗證,持證上崗。

二、資金管理

1、村級財務應當實行帳款分管,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坐支現金,非會計人員不得保管現金。

2、村內各項收款必須由財會人員經管,並統一使用區農經中心印製的統一收據,不得使用白條收款,嚴禁無據收款。

3、村集體各項支出要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經手人、證明人及審批人簽字齊全,以帶税章的票據為準,財會人員要按財務制度嚴格審核,凡不符合規定和手續不完備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並退回,嚴禁白條頂庫,嚴禁村幹部用打白條的手段挪用公款。

4、村集體資金應詳細記載並納入帳內核算,其它人員不得存放。任何人不得擅自用村集體所有資金為個人或外單位擔保、抵押。

5、非財會人員需要取現金和票據外出辦公,必須向報帳員辦理預支或領票手續,業務完畢後,5天以內向報帳員報帳並辦理註銷手續,如領用期限超過1個月的,會計審查,確實未收回款的,可以直接記錄其往來帳户,待款收回後再進行帳務處理。

6、庫存現金實行限額制,不得超過5000元,超出限額的現金要及時存入信用社,庫存現金髮生事故由報帳員負責。

三、財務計劃管理

1、各村根據生產基本建設的安排,制定本村財務收支預算,經村兩委會議通過和民主理財小組審定後,報核算中心一份存檔,預算外開支首先經兩委會通過,然後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方可執行。

2、村集體興辦生產公益事業,按“一事一議”的形式籌集資金,首先,村制定“一事一議”籌資方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後,並報街道辦批准後,向村民發放“一事一議”監督卡,嚴禁強行以捐款等任何形式向村民收取錢物。

3、財務計劃包括: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生產經營計劃、基本建設計劃、固定資產購置計劃、收益分配計劃等。

四、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管理

1、村集體所有單位價值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資屬固定資產,由村會計登記,做到帳、物相符,保證集體資產安全完整,涉及產權變更及時辦理手續。

2、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登記、保管、使用和維修保養制度。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凡不符合出入庫手續的,保管員有權拒絕辦理。

3、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農用固定資產一般採用綜合折舊的辦法,所提折舊費應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補償。

4、村集體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定期盤點清查制度,確保帳物相符。經查出屬於正常報廢的資產,經村民主理財小組鑑定後,報街道核算中心審查,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後進行帳務處理。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侵佔集體資產,一經發現嚴肅處理並追回原物或限期追回價款。

5、村集體所有的固定資產、產品物資變買、轉讓、抵押以及投資入股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以外,由村集體提出意見,經街道核算中心審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五、村集體資產管理

1、農村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其方案(承包經營方式、承包金、承包期限等)的確定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採取公開招標、投標方式確定經營者。禁止利用職權壓價發包、出租集體資產。

2、村集體資產實行拍賣、出售、轉讓、兼併、股份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其集體資產數額較大的(價值超過1萬元以上的),村集體必須由區級以上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應當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認,並報街道備案。

3、村集體要建立健全集體資產、資源台帳,對集體資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價值、承包方案、承包者、承包年限、承包金額及繳納情況等,要登記清楚,定時(每半年)向村民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六、帳簿設置與管理

1、村集體設總分類帳,現金日記帳,存款日記帳,固定資產帳,明細分類帳,產品物資帳,出納日記帳。

2、村建帳完畢後,交核算中心審核,經審核後財務運作規範的村,才可歸還村保管,不規範的村,及時進行改正。

七、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1、健全完善民主理財制度,民主理財小組由村民代表推選產生由3人組成,設組長一名。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村主要負責人(書記、主任)及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2、村民理財小組有權對本村重大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督,未經民主理財小組組長審核蓋章的收支單據一律不得入帳。

3、村集體財務公開是村務民主監督的關鍵,財務收支要逐筆逐項公開,並註明日期和經手人。公開內容要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查蓋章後方可公開,公開後要認真聽取羣眾意見和建議,解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八、財務審批制度

1、村集體要建立健全財務審批制度,全面實施“三審一把關”財務制度,村財務開支要由村書記審查、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村主任審批,同時財務票據上要有經手人簽字,凡是不符合上述規定的'都視為手續不完備,嚴禁入帳。

2、村集體要定期召開理財工作會(每半年一次),由村兩委、會計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參加。一是對前期財務收支進行逐項審核;二是對下期財務收支進行討論。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4

一、會人員管理及職責

1、為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的規範化、制度化管理,對村級財務實行以會計委託製為核心的“五統一”管理工作。“五統一”即在堅持村級團體資產所有權、資金使用權、財務審批權、財務監督權不變的前提下,受村委會的委託,以鎮為單位實行統一財務制度、統一審核記賬、統一票據、統一財務公佈的資料和時間、統一建檔管理。同時逐步推進村級會計電算化工作。

2、鎮設立村帳鎮代管辦公室,隸屬經管站管理,配備專職代理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負責各村的票據審核和會計核算等工作。會計核算範圍包括各村團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支情景,村下屬公司的收支情景。各村必須配備一名報賬員,村報賬員理解鎮經管站的工作管理和業務指導。

3、鎮代管會計工作職責:按財政部印發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試行)》的要求建立賬簿,設置會計科目,正確處理會計業務,把好財務審核關,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公佈單,對村報賬員實行業務指導,協助各村做好財務工作。

4、報賬員職責:村報賬員主要負責管理村級財務收支、財物管理、村級統計、各項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徵用結算等工作,並按季做好財務上牆公佈,理解村民監督。

5、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經濟政策、法律、法規,遵守財經紀律,按時處理賬務,定期核對現金、盤點物資,做到賬實、賬款、賬證、賬表五相符。

6、村幹部要支持財務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保證財務人員行使其工作權利,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同時要堅持財會隊伍的相對穩定,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撤換。村報賬員的任免和調換,應由鎮經管站提出意見,村兩委會團體討論經過,同時將討論結果報經管站備案,並按規定辦理交結手續,編制交結清單,並由經管站和村財務主任現場監交,在未辦清交接手續前財會人員不得離職

7、會計核算制度應按照《會計法》和《村合作經濟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會計冊賬及各項登記簿,做到記賬規範及時。各村報賬員設在現金、存款記賬、債權債務備查簿和各種經濟合同賬。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每月5日前各村報賬員向經管站核報收支賬目,同時盤點現金、存款餘額。

二、財務預決算

1、村級財務活動實行預決算管理。各村在編制預決算時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的原則。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經濟情景,並進行財務分析。

2、財務預決算包括年度綜合預決算和單項預決算。重要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單項預決算。財務預決算由村兩委會討論提出,經村民代表大會審議經過,並在公開欄中公佈。預算實施過程要在公開欄中一併公佈,理解羣眾的監督。根據預算實施情景,可按編制程序作必要的補充和修改。決算必須向村民公開。

3、財務預決算必須報經管站備案。鎮經管站要在每月審核的同時,對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定期專項檢查和分析,年終對決算進行審核。

三、原始憑證管理和使用

1、各類票據要有專人保管,建立登記簿,進行登記管理。保管和使用過程中,不得遺失,誰遺失誰負責。

2、村級收據統一使用“__經濟開發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專用收款收據”,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購買收款收據。嚴格實行收據領購制度,做到限量領購,原則上各村每次收據領購數量不得超過一本。村報賬員使用收據向經管站領取,收據用完後,採用以舊換新的辦法,收據存根由經管站統一存檔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須取得合法的、規範的原始憑證。自制憑證統一使用付款單,工資報銷單和差旅費報銷單,各種付出發票必須具備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名,並註明用途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對違反財務制度的票據報賬員有權拒絕支付,會計不得入賬,對不貼合規定手續的付出發票,會計、報賬員有權要求補充更正,另外對所有開支能取得正式發票的一律憑正式發票報賬,不得以便條(收據)報賬,嚴禁各村記賬。

上述各項非生產性開支嚴格執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景(如:發展團體經濟等)確需超額開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據自身團體經濟年收入情景按10%比例提取用於超額開支部分,並採取“一事一議”辦法處理,即先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經過後報鎮蹲點領導以及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後在提取資金中列支。

四、貨幣資金及資金賬號管理

1、嚴格執行權、賬、錢分管制度。財務審批人只管審批,不管錢、賬。會計只管賬不管錢,報賬員管錢不管賬,非報賬員不得保管團體現金。

2、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收坐支現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現金。

3、村要加強庫存現金限額管理,庫存現金嚴格控制在5000元以內,超額應及時對存入銀行,如出現失竊或短款,報賬員要負賠償職責。報賬員嚴禁私自出借現金,嚴禁挪用公款,各村(場)禁止另設小金庫和賬外賬。

4、村幹部因工作需要預借資金時,須經財務審批人審批。公務完畢後預借款必須在七天內結算,不得藉故拖欠佔用。

5、村團體不得為個人或單位作貸款經濟擔保。對公款私借及擔保的,應由誰批准誰收回,收不回的由審批人償還。

6、加強結算資金的管理,及時清理應收、應付、內部往來等款項。對各項拖欠款要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催收,並對賬外拖欠款及時納入賬內管理。對一時無法收回的,應訂立還款協議限期收回;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由村團體提書面意見,報經管站備案。對各種應付款項要定期清理,按時償還並及時化解不良債務。村團體不得擅自舉債、借債搞公益事業或建設新項目,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經過。

7、加強資金賬號管理,各村(場)原則上只允許開設一至兩個銀行帳户,銀行賬號僅為本單位經濟業務服務,不得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如需特殊情景需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需收取必須管理費(按資金額的2%收取)

五、財務審批

1、村(場)書記主持重大財務開支的審批原則,把握村(場)財務收支情景,按月集中村(場)幹部審查一次財務收支,負責審批村(場長)主任經手的開支發票。

2、村(場)財務實行村主任(場長)負責制,建立健全支出審批制度,規範審批手續,實行村(場長)主任一支筆限額審批書記核准制度,實行先審後批,對不合理開支有權拒絕審批。

3、審批權限:單筆開支在20__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准;單筆開支在20__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經村(場)兩委班子團體討論經過後,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准;單筆開支在10000元以上的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談論經過並報鎮經管站審核後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准。

六、收支報賬

1、村收支票據每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蓋章後,上報經管站審核後,由代管會計入賬,對不貼合要求的,要及時退回並作出妥善處理。

2、支出票據原則上應在一個月內報賬。凡支出發生後二個月不報賬的,無特殊原因的一律不得再審批報銷。

3、非報賬員代收各種款項的,應在收款後三天內向報賬員結清。

4、各村的一切建設項目資金支付都必須有合同,預決算單、竣工驗收報告單、税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否則不得入賬。

七、財產物資管理

1、會計要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逐項登記管理。

2、固定資產的更新購置,應根據財務計劃辦理。固定資產的報廢、變更等重要事項須報經管站審核備案;作價轉讓的要合理估價並公開轉讓,並及時收回價款。

3、村團體的固定資產的承包或租賃,應經村團體討論決定,由村合作經濟組織辦理承包、租賃手續、簽訂書面合同,並按合同規定及時收繳承包費或租金。重大的固定資產承包或租賃實行公開招標。合同期滿,應對承包租賃的固定資產進行檢查驗收,造成損壞或損失的,由承包人或租賃者負責修復或賠償,防止團體資產流失。

4、要確保團體財產的安全完整。各村(場)不得團團體財產抵押貸款,為他人擔保。

八、經濟承包合同管理

1、村(場)要嚴格按照《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做好團體資產發包和租賃工作。

2、村團體資產的發包、租賃及工程建設項目等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經管站備案。其中數額較大的工程發包建設項目必須按鎮有關規定,實行公開招投標。

3、村報賬員應根據合同設立承包合同台賬,明細登記合同的兑現情景。對年終合同兑現有困難的要求其辦好欠交承包款或減免手續,並及時入賬。年終各項承包合同兑現率要求到達95%以上。

九、民主理財、財務公開

1、村民主理財小組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村民理財小組的成員一般3-5人,村兩委班子不能兼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民主理財小組要認真聽取和反映全體村民對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提議,按期每月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切實履行職責,監督財務制度的實施。進行財務審查。

2、各村(場)要實行財務公開。村級財務公佈表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名,並報鎮經管站審核後方可公開。

3、各村(場)的財務按季上牆公佈。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各季財務收支明細、村幹部工資補貼、基建項目和固定資產購置、承包辦法及指標等項目要逐項及時公開。

4、各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財務收支明細、重大基建投資和大型資產購置計劃開支,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報鎮備案後方可實施。

5、財務公開除上牆公佈外,並可採取會議、廣播等多種形式,其公佈資料須保留十五天以上,公開欄旁須設置意見箱,廣泛聽取羣眾意見。

十、審計監督

經管站匯同鎮紀檢、財政部門每年對村級財務進行一次全面審計,一經發現違反財務制度的行為,發現一齊查處一齊,違紀金額全額上繳鎮財政,對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財務報表及檔案管理

1、鎮代管會計、村報賬員應按有關規定登記各種賬簿,及時上報各種報表,力爭數據準確,並分類編號、裝訂、歸檔保管。村財務檔案,如賬冊、憑證、報表、各類合同、土地承包資料、有關文件都要每年整理裝訂成冊。保管年限按上級檔案保管年限規定執行。對裝訂成冊的檔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2、鎮經管站建立村級財務檔案室,實行統一歸檔管理,一村一櫃。村級會計資料集中保管為十年,期滿後逐年返還給各村(場),由村(場)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專人管理。

3、嚴格檔案查閲使用手續。除業務主管部門、執法機關履行公務需要查閲檔案外,其他單位和個人凡要查閲村級會計檔案,須經經管站同意後方可進行,並將查閲情景作書面記錄。

4、嚴格遵守保密紀律,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室。

5、財務檔案保管期滿需銷燬的,應編制好銷燬簿冊,報鎮經管站批准,並派人監銷。

十二、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村級財務發生下列情景之一的,應立即報鎮政府和鎮經管站:

1、發現貪污挪用公款現象。

2、發現報賬員現金、有價證券或財務檔案等被竊事件。

3、發現對外進行經濟擔保現象。

4、被有關部門查封銀行賬户的。

5、其他須報告的重大財務事項。

重要事項報告必須真實可靠,在口頭彙報的同時,並報送書面報告,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

十三、本財務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以前的財務制度與本制度有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如上級對村級財務管理有新的規定按上級文件為準。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5

為加強我鄉財務管理,規範合理使用資金,確保政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按照財經法規和制度的有關要求,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支出管理制度

嚴肅財經紀律,堅守原則底線。財政支出實行鄉長“一支筆”簽字制度,所有開支構成的發票等支出單據先由經辦人簽字並註明用途,再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複核簽字確認,經鄉長簽字審批後方可到鄉財政所報賬。

二、專項資金的管理。

凡有主管部門下撥的專項資金,由對口經辦人員或辦公室負責完成工作項目並掌握資金的使用,協助財政所管理好專項資金;在項目實施中涉及資金往來的有關資料,經辦人交一份原始資料到財政所存入會計檔案;凡涉及按合同規定條款付款的,需交一份原始合同到財政所,以便財政所掌握有關付款的規定,並將原始合同作為付款依據收集歸檔。

三、差旅費管理制度

對經批准因公出差、參加短期培訓或進修人員,其差旅費憑通知據實報銷。所有自修、自學、函授的一切費用自理。

四、接待費用管理規定

上級來人因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須經鄉長批准,實行對口接待,由黨政辦公室按規定標準開具《就餐通知單》,一律在鄉食堂安排就餐。就餐單必須詳細,有標準、數量、陪餐人簽字。

五、政府採購管理規定

為了規範政府採購行為,做好我鄉政府採購工作,嚴格遵照市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六、財務章及銀行支出票據的管理

為嚴格支出的內部審核,會計服務中心對印章按規定分開管理,財務人員各人管理自我的印章並對印章負責,會計負責管理財務公章;銀行支出票據由出納具體負責管理。

七、財會檔案的管理

每年年初會計服務中心會計人員對上年的財會檔案進行收集、整理、歸檔,由專人負責管理。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維護好集體和農民羣眾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農業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和省、市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按村(含居,下同)設置的社區性集體經濟組織,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委會,對涉及村集體財務和資產管理的組織及人員的行為均具有約束力。

第三條本細則為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行為的原則性規範,凡村集體發生的一切收支、結算、分配等財務事項均遵循本細則。

第四條紀檢、監察、財政部門依法對村集體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監督,對於違反此細則的行為,將依法依紀進行查處。農村經營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村集體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第五條鎮街可根據本細則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制度),對有關原則性條款量化、細化,但不能與此細則相低觸。

第二章財務管理

第六條村集體財務活動必須實行財務收支預決算,村集體年初應當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運轉的原則編制財務收支預算,預算內容包括:財務收支、基礎設施建設、固定資產購建、興辦企業投資、資源開發投資、收益分配計劃等。預算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鎮街備案後,向村民公開。預算外開支金額較大的項目,必須先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追加預算,並報鎮街備案。預算執行情況要半年一次聽取羣眾意見,財務決算情況年終要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

第七條嚴格村集體收入管理。村集體收入是指村集體的發包收入、租賃收入、土地徵佔用補償收入、獎勵補助收入、資產變賣處置收入、“一事一議”資金、捐贈收入以及其他集體性質的資金。所有收入必須使用市經管局統一印製的會計委託代理專用收款票據,嚴禁使用其他收據入賬。收款票據由村會計領用,每本票據用完後,要將存根及時交鎮街委託代理中心統一保管。

第八條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村集體在收到現金

後必須在2日內交鎮街委託代理中心,存入開户銀行,實行收支兩條線,不準坐收坐支,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

第九條建立村級備用金制度。村級備用金數額標準由鎮街按村規模和經濟條件確定限額比例,杜絕挪借公款、白條抵庫。

第十條嚴格代管資金支取管理。村級支取代管資金要嚴格審批手續,支取代管資金時,村首先要向鎮街委託代理中心提交使用資金的申請報告,申請資金限額標準和審批程序由鎮街具體規定。對同一項目的資金要一次性申請,嚴禁拆項分次申請,村級對支取資金報賬時,鎮街委託代理中心對支出票據與書面申請要逐項核實,發現與申請項目不符合的不準入賬。

第三章非生產性支出管理

第十一條嚴格控制和壓縮非生產性支出。對村幹部補貼、差旅費、電話費、租車費等實行總量控制、限額管理,超過標準部分由責任人自己承擔。

(一)嚴格控制村幹部享受固定工資的人數及工資標準,除村書記、村主任、會計、計生專職主任實行固定工資外,其他人員提倡誤工補貼方式。村幹部固定工資具體標準由鎮街根據村規模進行確定。

(二)對因公出差的,要一律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差旅費補

助標準為:鎮街範圍內的會議、活動不予補助,不得公費租車或報銷租車費;市內、市外每天的誤工補貼標準由鎮街自行規定;外出學習培訓憑通知及舉辦單位出據的發票,由鎮街分管領導審批報銷。嚴禁公款旅遊。

(三)不準用公款請客送禮,一旦發現對當事人處以開支金額雙倍的罰款。

(四)嚴禁用公款安裝私人電話,購買手機。經濟條件好(年集體收益在3萬元以上)的村可補助村幹部一定數額的電話費,電話費發票金額超過補貼標準的由個人承擔。當年無收益或低於3萬元收入的村不予補助。

(五)村幹部離職補助要按照鎮街規定標準執行,不得突破規定標準。

(六)嚴格控制村級招待費,確因村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需要列支招待費用,鎮街應依據各村年集體經營性收入狀況,規定比例標準,確定村級招待費用限額。發現超過限額的招待費,按招待費總金額20%-30%的標準進行經濟處罰。

第四章開支審批管理

第十二條村級開支必須嚴格實行審批制度,實行村書記、村主任“雙簽字”限額審批制度,預算內的經村民會議或

村民代表會議、村民主理財小組、村書記、村主任審批。大額度開支,除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還要報鎮街分管領導審批,報賬時附上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記錄,對手續不完備或不合理開支,審批人拒絕審批。

第十三條財務支出憑證必須使用經税務、財政等部門監製的正式發票,對因特殊情況無法取得正規原始發票的,必須使用市經管局統一印製的支出憑證,並註明支出事由、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共同簽字後方可報賬。嚴禁使用“白條”記賬。

第十四條嚴禁跨期報賬,當月發生的收支業務經審批後,即應向會計報賬,最遲不得超過本月。凡因特殊情況當月不按時報賬的,必須書面説明理由。

第十五條村會計有權拒絕不真實、不合法、內容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並及時報告村領導或鎮街經管站,提出處理意見。

第五章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第十六條村級一般設立由5-7名成員組成的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村兩委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對不履行職責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有權罷免其資格。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業務培訓。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7

為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村集體財務管理,維護村民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村集體是指本鎮所轄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

第二條村集體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侵佔、截留、挪用、私分。

第三條鎮政府財政部門負責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

第二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四條村集體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必須在銀行或者信用社(下稱銀行)開立基本賬户,加強對資金的管理。賬和款、物、支票和印鑑應當分別管理。村報賬員或出納(下稱報賬員)負責管理銀行賬户和現金,認真登記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負責每月與銀行核對賬目,盤點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完整準確,確保賬款、賬實、賬證、賬賬、賬表相一致。

第五條村集體一律不得對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承擔經濟擔保,禁止出租或者轉借銀行賬户。財政或者上級有關部門下撥的各種款項,必須撥到村集體的銀行賬户。擅自對外擔保或者出租、出借銀行賬户的,或者借用其他單位賬户的,要追究違紀人員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村集體要建立健全現金內部控制制度,村集體各項現金收入,必須由報賬員統一收取,其他人不得管理現金,因特殊情況非報賬員暫代收取的必須在3天之內交給報賬員,否則以挪用論處。不準用白條抵庫,不準坐支或挪用現金,不準公款私存或私款公存。庫存現金限額在1000元以內,超過限額的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七條村集體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不套取現金,不設賬外賬(即“小金庫”),單位間的經濟往來,必須通過銀行轉賬處理。下列情況可以使用現金:村幹部的工資、福利、補貼以及個人的勞務報酬、零星支出、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和經批准的其他項目。

第八條村集體開支項目必須嚴格按下列審批權限辦理審批手續:單項或單張票據金額在100元以內的(含100元)由村主任批准;100-200元之間的(含200元)由村主任、村黨支部書記共同批准;200-500元之間的(含500元)由村兩委集體研究同意,並經鎮工作隊長審批簽字後方可核銷;500元以上還須經鎮包片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核銷。

第九條村級開支發票必須手續齊備:有具體收款人簽字或收款單位蓋章;有經辦人及證明人簽字,並載明開支用途,經會計人員審核,按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後,報賬員方可付款。用途不清、不合理的或審批手續不健全的,舉債的利率必須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允許範圍之內,並視村集體償還能力,不得超限高息攬債或舉債,報賬員不準擅自付款,否則,追究報賬員及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條村集體因發展生產需要借貸資金的,應當先提出方案,經村兩委研究同意,報駐村工作隊及包片掛點領導審批後,方可舉債。若是向個人借款的,所借款項必須在5日內入賬,並且要載明借款日期、經辦人、利率和用途,同時借款報告送鎮經管站備案,否則一律不予入賬。

第十一條村集體應當及時催收、清理各項應收款項。對村民因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造成無力償還的款項,可由村兩委和民主理財小組全體成員會議研究決定予以緩交或者經批准制訂還款計劃後分期分批償還(繳納)或減免,並張榜公佈。

第三章固定資產、物資與投資管理

第十二條村集體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的存量、增減變動情況,應當及時準確登記,並建立健全明細賬冊,定期盤點,做到賬實相符。

第十三條村集體固定資產的拍賣、轉讓、入股、出租,應當由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無資產評估機構評估的,可由村兩委、民主理財小組和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公開招標,簽訂承包合同或協議,並報鎮經管站備案。合同履行後要及時收回承包款、租金或價款入賬。使用村集體資產進行對外投資或經營,須對項目進行考察論證,確認可行性後,經村兩委會議研究並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後,報鎮經管站備案,方可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村集體建設項目的施工,由村兩委提出方案,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報鎮政府審批後,由鎮村招投標委託辦公室公開進行招投標,在規定的程序完成後,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並報鎮經管站備案。工程施工過程中所付的款項要嚴格按照合同的規定執行,不得多付或超付。在工程完工一個月內,要召集北景港鎮村級建設項目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參與驗收結算並簽章。通過結算後,財會人員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款結算工程款。

第十五條村集體應當依法管理好土地、林木以及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確保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四章票據管理

第十六條村集體必須切實加強票據管理工作,由村報賬員認真做好發票的領發、保管、使用、結報、核銷等項工作。村集體必須統一使用二種票據:1、省農業廳統一印製的收款收據;2、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

第十七條發票使用必須一費一票,使用時按編號順序填寫,不得跳號或空缺,不得套聯複寫(各聯金額不同),不準刮擦、增補、要逐格填寫完整,大小寫金額相符,塗改處加蓋章,作廢票據不得撕毀,所有票據的印章要齊全;不準使用其他票據或白條代替;不準多收費少開票或收費不開票和開票不收費;不準使用私制、偽造或外購的發票。

第五章村財開支管理

第十八條根據《北景港鎮村級幹部報酬待遇實施方案》等有關文件精神,村幹部工資由管委會統一核發。

第十九條各村按每期計生工作情況,可適當給予幹部獎懲(獎懲標準另行規定)。

第二十條會議費及招待費管理

1、村集體召開的幹部工作會議,一律不得報銷會議費。各村需要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實行誤工補貼,每人每天30元。造冊列支時,必須註明會議時間、內容、與會人員名單,不得多列參會人員或多列會期,不得擅自提高誤工補貼標準。

2、招待費:嚴格實行零接待制度,取消村集體招待費開支,下鄉幹部到村工作不得在村裏就餐(因條件限制,需在村裏就餐的,由個人承擔費用),村組幹部在本地議事和工作等,不得從村集體列支招待費。

第二十一條出差費報銷標準

1、市內住宿費及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60元。

2、往市外出差,參照國家工作人員的旅差費報銷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關於購買交通、通訊工具的規定

1、不準用公款購買摩托車、移動電話、電腦等交通、通訊工具。

2、除村級組織信息化建設或黨員遠程教育需要外,非經審批,村級不得購置電腦,不得以上述名義購置之後挪為私用。

3、村幹部不得與村電話並機。

4、村部電話不得使用長途功能(用於通知計生對象的除外)。

5、村支書、主任通訊話費補貼,每人每月100元;其它幹部每人每月50元。

6、個人交通、通訊工具所用的維修費、油費等所有費用一律自負,不得用公款支付。

違反上述規定者,除責成退款外,視其情節,按有關法規條例進行嚴肅處理。

第六章財會人員管理和財務監督

第二十三條村集體應當配備報賬員,村集體主要負責人和其近親屬及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不得擔任村集體的財務人員。

第二十四條村集體報賬員應當保持相對穩定,確需更換的,由村兩委集體研究決定,並報鎮經管站備案。報賬員變動時,必須及時辦理交接手續,編制交接清單。交接清單核實後需經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後存檔。監交人包括村集體負責人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鎮審計站應當對村集體財會人員離職交接工作予以指導、監督。在未辦理交接手續前,原報賬員不得離職。

第二十五條村集體組織要支持財會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保證財會人員行使下列職權:1、執行有關財務制度,遵守財經紀律;2、參加財會計劃的編制和有關生產、經營管理會議;3、承擔資金籌措和使用的財務監督以及資產保管工作;4、拒絕辦理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抵制侵犯村集體財產所有權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村集體財務活動應當接受村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原則上由離退休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民代表等構成。任期與本屆村民委員會保持一致。民主理財小組對村集體財務活動的監督職責:1、審查各項財務收支;2、檢查監督村集體負責人和財會人員執行財務制度,遵守財經紀律情況;3、檢查監督財務公開情況;4、協助對村集體財務進行審計。民主理財小組在履行職責中發現有違反財務制度行為的,應當提出處理意見,有關人員應當及時糾正。

第二十七條村集體財務收支情況必須定期向村民公開。每月或每季度終了之日起十日內和會計年度終結之日起十五日內,財會人員必須將經過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和鎮經管站審查的賬目,在村務公開欄上張榜公佈,公佈的內容必須逐項逐目明細公佈,現金及銀行存款必須公佈日記賬,接受村民監督。

第二十八條健全年度審計和專項審計制度。村集體要主動接受鎮經管站以及上級業務部門的審計監督。每年至少要開展一次村財務年度審計或者必要的專項審計。特別是村兩委任期屆滿時,要堅持先審計後選舉。村兩委因故離職或被撤職或辭職時,也要進行專門審計,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上報給紀檢等有關部門。紀檢等有關職能部門要區別情況,認真處理。做到查處一起,教育一片。

第七章財務報表和財務檔案

第二十九條村級財務報表分為月份、季度和年報,應按規定準確、及時完整地編制,定期提供給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

第三十條財務檔案包括各種經濟合同(協議)和承包合同(協議),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財務人員交接清單、會計檔案銷燬清單等。

第三十一條村集體要加強對財務檔案的管理。建立財務(會計)檔案,實行統一管理,專人負責,做到完整無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自二○○八年八月一日起施行。過去與本制度不符或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北景港鎮財政部門負責解釋。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8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註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後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幹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幹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幹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餘時,可以適當增加。

7、村幹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8、上級單位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於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後,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後,並張榜公佈,無異議後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後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並張榜公佈,接受羣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户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後,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

(3)1000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鎮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後才能開支。

3、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鎮代管”由鎮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佔。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後,每季度最後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户餘額,如有發生錯誤,並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鎮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範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範圍,規範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户,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彙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户餘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9

為了加強農村財務管理,進一步規範村級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及省、市“村賬鄉代管”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重新修訂我鎮村級財務管理相關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註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4、村級應合法組織本級收入,所取得村級收入必須在收款七日內由村報賬員存入村賬專户。收入包括:

(1)上級轉移支付用於補助村級開支不足的資金;

(2)村級統一經營收入、發包收入、企業上交收入;

(3)資產設施租賃收入;

(4)對內、對外投資的利潤收入;

(5)土地補償;

(6)變賣集體資產收入;

(7)上級部門及單位的補助收入、專項撥款及投入的資金;

(8)救災、救濟、扶貧款;

(9)各種代收、借入資金及外來投資和捐款;

(10)其它收入。

5、村級支出實行報賬制管理,支出單據原則上是税務發票或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統一印製的報賬單、證明單、領條等,不得以不規範的憑證入賬,嚴禁無據付款。

6、村級各項財務支出均需按規定程序審批後,由村報賬員(會計)到鎮村賬會計處報賬。

(1)開支200元以內的由村主要負責人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和村主要負責人簽字);

(2)開支200元—1000元的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經鎮駐村幹部及片長審核後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鎮駐村幹部及片長審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籤);

(3)1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由村理財小組審核並在原始票據加蓋理財小組章後,經鎮駐村幹部及片長審核後,由村主任和村支書會簽報賬(報賬發票有村理財小組章,有經辦人、證明人、鎮駐村幹部及片長審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籤)。

7、村幹部年度工資經村支兩委集體評議,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原則上村幹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餘時,可以適當增加。

8、村幹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9、市、鎮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於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後,張榜公佈無異議後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10、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中有監督,事後有結算,專款專用,並張榜公佈,接受羣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後,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200元內(含2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200元至1000元(含1000元)經駐村幹部和片長審核後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

(3)1000元以上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後,經駐村幹部和片長及村理財小組審核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等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村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支兩委申報,片長及駐村幹部審核,遞交鎮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後才能開支。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鄉代管”由鎮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組織實施,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堅持“四權”不變的原則,即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不變,債權債務關係不變。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佔。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必須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按審批程序審批後,按期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户餘額,如有發生錯誤,並及時核查糾正。

5、村級財務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範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範圍,規範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户,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彙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户餘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塗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羣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羣眾意見和建議,並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羣眾代表大會公佈。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季度進行財務收支公佈,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村級公開公示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閲覽的地方。

3、村級財務公開由報帳員照相報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存電子文檔備查。

4、對羣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羣眾解釋和糾正。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做好我鎮村級財務工作,規範村級財務行為,嚴肅財經法紀,切實保護團體和村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制定我鎮村級財務管理規定:

一、村級財務的管理形式

村團體經濟組織的賬簿、憑證、現金、銀行存款,由鎮農經站代記、代管,其所有權仍屬村團體經濟組織。

二、村級財務的賬簿設置及管理制度

1、村團體經濟組織設置現金日記賬、存款日記賬、財產物資登記簿、債權債務登記薄、內部往來登記薄。

2、鎮農經站設置總賬、明細賬、現金賬和銀行存款賬。

3、村團體經濟組織各種賬簿、收據、報表由鎮農經站統一整理歸檔。

三、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會計人員負責辦理村級的財務事項,登記有關賬簿,按要求向農經站報賬、繳款、定期核對相關賬目和盤點庫存現金,做到鎮村兩級賬賬、賬證、賬、款賬物、賬榜相符。

2、鎮農經站要嚴格財務手續,農經站站長和總會計要認真審核村級的各項收入、支出憑證,不貼合規定的嚴禁入賬。

3、村級財務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絕對禁止坐支,凡發現坐支現金,農經站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4、村級的財務收支憑證,每月必須到鎮農經站報由賬一次,同時核對賬目、清點庫存現金,做到鎮、村兩級賬目餘額等、庫存符、手續清。報賬時間:在每月的20日以前,如果業務量多時可隨時來報。

四、財務審批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要嚴把審批關,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或領、付款人簽字,必須有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簽字蓋章,必須有理財小組負責人簽字蓋章,同時還要有包村乾乾部部簽字。如有招待費、車費等特殊開支,除上述審籤手續外,還需有鎮紀委及鎮主要領導審批。

2、村團體支代替管資金必須先由村主要幹部審批,鎮有關領導逐級審核,再到鎮農經站支取,支取小1000元以內,由鎮農經站站長審核,支取1000-5000元資金由鎮政府主管領導審核,5000元以上由鎮主要領導審核。

五、村級財務管理職責制度

1、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是村級財務管理的直接職責人,離任時要理解離任審計。

2、村幹部不得代理會計辦理財會事項,不得直接經手票據現金。

3、村團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支出必須全部納入賬內管理,絕對禁止以收代支、設賬外賬、小金庫等,

六、民主理財制度

村級設理財小組,由五至七名成員組成,並定期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公佈當期村內收支和其他財務事項,理解理財小組人員審理監督。

七、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村會計保留週轉金不超過1000元,其餘資金全部上交農經站管理,村收入大的現金1000元以上,當日內必須送交農經站管理。

2、村團體經濟組織資金由鎮農經站存入銀行管理,一村一户,發生業務時鎮、村同時登記賬薄,並嚴格按照內部控制制度,保證村財村有。

八、票據管理制度

村團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一律入賬,並使用由鎮農經站領取的專用收據,禁止使用其他收據入賬,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收據領取、收回嚴格按手續辦理。

九、重大財務事項管理制度

村級的重大財務事項要按照村政事務“六步決策法”執行。村級重大財務事項包括:大中型固定資產購置、變賣和報廢處理,大額的對外投資項目,大額借債,較大的財務項目開支,呆賬、死賬的處理,農業項目的招標發包方案,以及其它重大財務事項等,具體規定如下:

1、村團體發包農業項目、村團體大型購置支出和其他羣眾關心的事項,必須民主公開,競價投標。上述項目實施前必須先將方案報鎮政府審批,實施時必須有農經站人員、包村包片領導參加,並簽訂有關合同,否則鎮農經站不予報賬。

2、村裏的大型購建支出報賬,必須開據正式税票,同時還要有招標承包合同或複印件、工程預算以及驗收合格證明等必備的資料做為附件入賬。

十、財務公開制度

村級財務要按區紀委、民政局的要求公開賬目,公開前要到鎮農經站審核,否則無效。

十一、團體資產管理制度

村級應設一名專職或兼職保管員,並設財產、物資出庫登記薄。村會計、保管員、鎮農經站定期盤點財產、物資,發現虧損、盈餘及時做來源理。

十二、實行“雙代管”

鎮、村兩級財務人員,鎮、村兩級審籤人員,要嚴格按照本規定執行,並實行職責追究制度。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11

一、會計人員配置及管理

1、村設會計一名,出納一名,村書記、主任不得兼任出納,會計、出納不得兼職。

2、村會計對本村財務管理工作負總責,具體負責各類經濟業務的處理、編制、報表及統計等工作。必須具備較好的政治、業務素質,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能夠勝任財會工作。村會計任免或調換必須徵求鎮財政、農經意見,鎮政府批准,並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3、村會計必須接受鎮財政所、農經站管理、培訓、考核,具備會計資格後頒發會計上崗證,持證上崗。

二、資金管理

1、村級財務應當實行帳款分管,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坐支現金,非會計人員不得保管現金。

2、村內各項收款必須由財會人員經管,並統一使用縣農業委員會印製的統一收據,不得使用白條收款,嚴禁無據收款。

3、村集體各項支出要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經手人、證明人及審批人簽字齊全,以帶税章的票據為準,財會人員要按財務制度嚴格審核,凡不符合規定和手續不完備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並退回,嚴禁白條頂庫,嚴禁村幹部用打白條的手段挪用公款。

4、村集體資金應詳細記載並納入帳內核算,由出納員保管或委託金融機構代管,其它人員不得存放。任何人不得擅自用村集體所有資金為個人或外單位擔保、抵押。

5、非財會人員需要取現金和票據外出辦公,必須向會計辦理預支或領票手續,業務完畢後,5天以內向會計報帳並辦理註銷手續,如領用期超過1個月的,會計審查,確實未收回款的,可以直接記錄其往來帳户,待款收回後再進行帳務處理。

6、庫存現金實行限額制,不得超過1000元,超出限額的現金要及時存入信用社,庫存現金髮生事故由出納員負責。

三、財務計劃管理

1、各村根據生產基本建設的安排,制定本村年度財務收支預算,經村兩委會議通過和民主理財小組審定後,報鎮農經站一份存檔,預算外開支首先經兩委會通過,然後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討論通過後,方可執行。

2村集體興辦生產公益事業,按“一事一議”的形式籌集資金,首先,村制定“一事一議”籌資方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後,並報鎮、縣減負辦批准後,向村民發放“一事一議”監督卡,嚴禁強行以捐款等任何形式向村民收取錢物。

3財務計劃包括: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生產經營計劃、基本建設計劃、固定資產購置計劃、收益分配計劃等。

四、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管理

1、村集體所有單位價值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資屬固定資產,由村會計登記,做到帳、物相符,保證集體資產安全完整,涉及產權變更及時辦理手續。

2、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登記、保管、使用和維修保養制度。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凡不符合出入庫手續的,保管員有權拒絕辦理。

3、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農用固定資產一般採用綜合折舊的辦法,所提折舊費應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補償。

4、村集體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定期盤點清查制度,確保帳實相符。經查出屬於正常報廢的資產,經村民主理財小組鑑定後,報鎮農經站審查,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後進行帳務處理。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侵佔集體資產,一經發現嚴肅處理並追回原物或限期追回價款。

5、村集體所有的固定資產、產品物資的變賣、轉讓、抵押以及投資入股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以外,由村集體提出意見,經鎮農經管理機構審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五、村集體資產管理

1、農村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其方案(承包經營方式、承包金、承包期限等)的確定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採取公開招標、投標方式確定經營者。禁止利用職權壓價發包、出租集體資產。

2、村集體資產實行拍賣、出售、轉讓、兼併、股份經營聯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其集體資產數額較大的(價值超過1萬元以上的),村集體必須委託縣級以上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應當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認,並報鎮備案。

3、村集體要建立健全集體資產、資源台帳,對集體資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價值、承包方案、承包者、承包年限、承包金額及繳納情況等,要登記清楚,定時(每季)向村民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六、帳薄設置與管理

1、村集體設總分類帳,現金日記帳、存款日記帳,固定資產帳、明細分類帳、產品物質帳,出納日記帳。

2、村建帳完畢後,交鎮農經站審核,經審核後財務運作規範的村,才可歸還村保管,不規範的村,及時進行改正。

七、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1、健全完善民主理財制度,民主理財小組由村民代表產生3―7人組成,設組長一名。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村主要負責人(書記、主任)及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2、村民理財小組有權對村內所有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定期(每月報帳前)逐筆逐項審查各項財務收支並否決不合理開支,未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蓋章的收支單據一律不得入帳。

3、村集體財務公開是村務民主監督的關鍵,主要包括十八個方面,其中財務收支要逐筆逐項公開,並註明日期和經手人。公開內容要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查蓋章後方可公開,公開後要認真聽取羣眾意見和建議,解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八、財務審批制度及公章管理

1、村集體要建立健全財務審批制度,全面實施“三審一把關”財務制度,村財務開支要由村書記審查、包村幹部把關、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村主任審批,同時財務票據上要有經手人簽字,凡是不符合上述規定的都視為手續不完備,嚴禁入帳。

2、村集體要定期召開理財工作會(每月一次),由村兩委、會計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參加。一是對前期財務收支進行逐項審核;二是對下期財務收支進行討論。對計劃外大型開支(生產性開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的,非生產性開支一次在20__元以上的),村幹部和理財小組研究通過後,還要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後方可實行,未按程序批准的開支,財會人員有權拒絕報銷。

3、村民委員會公章由文書保管(書記、主任不得管理村公章)。公章的使用必須慎重,一旦出現不良後果由文書本人自負。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必須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條: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異常對開支的發票要註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第三條:村內各項收支必須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後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第四條: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第五條:村幹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第六條:市、區、鄉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於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後,經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後,並張榜公佈,無異議後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第七條: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後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並張榜公佈,理解羣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第八條:不得用團體公款發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幹部下村督查工作時,必須要到農户家或者村幹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第九條: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供給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團體銀行賬户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團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第二章:財務審批制度

第十條: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經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後,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第十一條: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501元至20__元(含20__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20__元以上由村兩委團體研究討論審批。

第十二條: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後才能開支。

第十三條: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票應由村兩委團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第十四條: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第三章:村賬鄉代管制度

第十五條:“村賬鄉代管”由鄉農經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供給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第十六條:村團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團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佔。

第十七條: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後,每季度最終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第十八條: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户餘額,如有發生錯誤,並及時核查糾正。

第十九條:在村賬鄉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範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範圍,規範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户,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第四章: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團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第二十一條: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彙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户餘額。

第二十二條:村級報賬員理解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條: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十四條: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景。

第二十五條: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塗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職責。

第五章:現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幹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第二十七條: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1000元。

第二十八條:不準將村內團體銀行賬户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第二十九條: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並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餘額,雙方簽字。

第三十條: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資料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範、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第六章:民主理財制度

第三十一條: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羣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第三十二條: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羣眾意見和提議,並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景向羣眾代表大會公佈。

第三十三條: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七章:財務公開制度

第三十四條: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供給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佈(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資料要真實全面。

第三十五條: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閲覽的地方。

第三十六條:對羣眾所提出意見和提議,要向羣眾解釋和糾正。

第八章: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第三十七條: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後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儉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第三十八條: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經過村民代表大會並報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十九條: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第四十條:團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並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准後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佈,理解羣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條: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幹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第四十二條: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第九章:票據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條: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第四十四條: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第四十五條: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團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第四十六條: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第四十七條: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並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第十章:財務審計制度

第四十八條:對村、組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理解鄉經營管理站財務監督管理,並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藉口進行拒絕。

第四十九條: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供給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並追究職責。

第五十條: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後,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後,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複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第五十一條: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13

一、會人員管理及職責

1、為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的規範化、制度化管理,對村級財務實行以會計委託製為核心的“五統一”管理工作。“五統一”即在堅持村級集體資產所有權、資金使用權、財務審批權、財務監督權不變的前提下,受村委會的委託,以鎮為單位實行統一財務制度、統一審核記賬、統一票據、統一財務公佈的內容和時間、統一建檔管理。同時逐步推進村級會計電算化工作。

2、鎮設立村帳鎮代管辦公室,隸屬經管站管理,配備專職代理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負責各村的票據審核和會計核算等工作。會計核算範圍包括各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支情況,村下屬公司的收支情況。各村必須配備一名報賬員,村報賬員接受鎮經管站的工作管理和業務指導。

3、鎮代管會計工作職責:按財政部印發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試行)》的要求建立賬簿,設置會計科目,正確處理會計業務,把好財務審核關,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公佈單,對村報賬員實行業務指導,協助各村做好財務工作。

4、報賬員職責:村報賬員主要負責管理村級財務收支、財物管理、村級統計、各項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徵用結算等工作,並按季做好財務上牆公佈,接受村民監督。

5、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經濟政策、法律、法規,遵守財經紀律,按時處理賬務,定期核對現金、盤點物資,做到賬實、賬款、賬證、賬表五相符。

6、村幹部要支持財務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保證財務人員行使其工作權利,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同時要保持財會隊伍的相對穩定,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撤換。村報賬員的任免和調換,應由鎮經管站提出意見,村兩委會集體討論通過,同時將討論結果報經管站備案,並按規定辦理交結手續,編制交結清單,並由經管站和村財務主任現場監交,在未辦清交接手續前財會人員不得離職。

7、會計核算制度應按照《會計法》和《村合作經濟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會計冊賬及各項登記簿,做到記賬規範及時。各村報賬員設在現金、存款記賬、債權債務備查簿和各種經濟合同賬。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每月5日前各村報賬員向經管站核報收支賬目,同時盤點現金、存款餘額。

二、財務預決算

1、村級財務活動實行預決算管理。各村在編制預決算時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的原則。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經濟情況,並進行財務分析。

2、財務預決算包括年度綜合預決算和單項預決算。重要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單項預決算。財務預決算由村兩委會討論提出,經村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並在公開欄中公佈。預算實施過程要在公開欄中一併公佈,接受羣眾的監督。根據預算實施情況,可按編制程序作必要的補充和修改。決算必須向村民公開。

3、財務預決算必須報經管站備案。鎮經管站要在每月審核的同時,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定期專項檢查和分析,年終對決算進行審核。

三、原始憑證管理和使用

1、各類票據要有專人保管,建立登記簿,進行登記管理。保管和使用過程中,不得遺失,誰遺失誰負責。

2、村級收據統一使用“__經濟開發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專用收款收據”,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購買收款收據。嚴格實行收據領購制度,做到限量領購,原則上各村每次收據領購數量不得超過一本。村報賬員使用收據向經管站領取,收據用完後,採用以舊換新的辦法,收據存根由經管站統一存檔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須取得合法的、規範的原始憑證。自制憑證統一使用付款單,工資報銷單和差旅費報銷單,各種付出發票必須具備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名,並註明用途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對違反財務制度的票據報賬員有權拒絕支付,會計不得入賬,對不符合規定手續的付出發票,會計、報賬員有權要求補充更正,另外對所有開支能取得正式發票的一律憑正式發票報賬,不得以便條(收據)報賬,嚴禁各村記賬。

上述各項非生產性開支嚴格執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況(如:發展集體經濟等)確需超額開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據自身集體經濟年收入情況按10%比例提取用於超額開支部分,並採取“一事一議”辦法處理,即先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報鎮蹲點領導以及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後在提取資金中列支。

四、貨幣資金及資金賬號管理

1、嚴格執行權、賬、錢分管制度。財務審批人只管審批,不管錢、賬。會計只管賬不管錢,報賬員管錢不管賬,非報賬員不得保管集體現金。

2、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收坐支現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現金。

3、村要加強庫存現金限額管理,庫存現金嚴格控制在5000元以內,超額應及時對存入銀行,如出現失竊或短款,報賬員要負賠償責任。報賬員嚴禁私自出借現金,嚴禁挪用公款,各村(場)禁止另設小金庫和賬外賬。

4、村幹部因工作需要預借資金時,須經財務審批人審批。公務完畢後預借款必須在七天內結算,不得藉故拖欠佔用。

5、村集體不得為個人或單位作貸款經濟擔保。對公款私借及擔保的,應由誰批准誰收回,收不回的由審批人償還。

6、加強結算資金的管理,及時清理應收、應付、內部往來等款項。對各項拖欠款要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催收,並對賬外拖欠款及時納入賬內管理。對一時無法收回的,應訂立還款協議限期收回;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由村集體提書面意見,報經管站備案。對各種應付款項要定期清理,按時償還並及時化解不良債務。村集體不得擅自舉債、借債搞公益事業或建設新項目,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7、加強資金賬號管理,各村(場)原則上只允許開設一至兩個銀行帳户,銀行賬號僅為本單位經濟業務服務,不得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如需特殊情況需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需收取一定管理費(按資金額的2%收取)

五、財務審批

1、村(場)書記主持重大財務開支的審批原則,把握村(場)財務收支情況,按月集中村(場)幹部審查一次財務收支,負責審批村(場長)主任經手的開支發票。

2、村(場)財務實行村主任(場長)負責制,建立健全支出審批制度,規範審批手續,實行村(場長)主任一支筆限額審批書記核准制度,實行先審後批,對不合理開支有權拒絕審批。

3、審批權限:單筆開支在20__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准;單筆開支在20__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經村(場)兩委班子集體討論通過後,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准;單筆開支在10000元以上的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談論通過並報鎮經管站審核後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准。

六、收支報賬

1、村收支票據每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蓋章後,上報經管站審核後,由代管會計入賬,對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退回並作出妥善處理。

2、支出票據原則上應在一個月內報賬。凡支出發生後二個月不報賬的,無特殊原因的一律不得再審批報銷。

3、非報賬員代收各種款項的,應在收款後三天內向報賬員結清。

4、各村的一切建設項目資金支付都必須有合同,預決算單、竣工驗收報告單、税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否則不得入賬。

七、財產物資管理

1、會計要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逐項登記管理。

2、固定資產的更新購置,應根據財務計劃辦理。固定資產的報廢、變更等重要事項須報經管站審核備案;作價轉讓的要合理估價並公開轉讓,並及時收回價款。

3、村集體的固定資產的承包或租賃,應經村集體討論決定,由村合作經濟組織辦理承包、租賃手續、簽訂書面合同,並按合同規定及時收繳承包費或租金。重大的固定資產承包或租賃實行公開招標。合同期滿,應對承包租賃的固定資產進行檢查驗收,造成損壞或損失的,由承包人或租賃者負責修復或賠償,防止集體資產流失。

4、要確保集體財產的安全完整。各村(場)不得團集體財產抵押貸款,為他人擔保。

八、經濟承包合同管理

1、村(場)要嚴格按照《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做好集體資產發包和租賃工作。

2、村集體資產的發包、租賃及工程建設項目等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經管站備案。其中數額較大的`工程發包建設項目必須按鎮有關規定,實行公開招投標。

3、村報賬員應根據合同設立承包合同台賬,明細登記合同的兑現情況。對年終合同兑現有困難的要求其辦好欠交承包款或減免手續,並及時入賬。年終各項承包合同兑現率要求達到95%以上。

九、民主理財、財務公開

1、村民主理財小組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村民理財小組的成員一般3—5人,村兩委班子不能兼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民主理財小組要認真聽取和反映全體村民對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按期每月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切實履行職責,監督財務制度的實施。進行財務審查。

2、各村(場)要實行財務公開。村級財務公佈表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名,並報鎮經管站審核後方可公開。

3、各村(場)的財務按季上牆公佈。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各季財務收支明細、村幹部工資補貼、基建項目和固定資產購置、承包辦法及指標等項目要逐項及時公開。

4、各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財務收支明細、重大基建投資和大型資產購置計劃開支,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報鎮備案後方可實施。

5、財務公開除上牆公佈外,並可採取會議、廣播等多種形式,其公佈內容須保留十五天以上,公開欄旁須設置意見箱,廣泛聽取羣眾意見。

十、審計監督

經管站匯同鎮紀檢、財政部門每年對村級財務進行一次全面審計,一經發現違反財務制度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違紀金額全額上繳鎮財政,對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財務報表及檔案管理

1、鎮代管會計、村報賬員應按有關規定登記各種賬簿,及時上報各種報表,力爭數據準確,並分類編號、裝訂、歸檔保管。村財務檔案,如賬冊、憑證、報表、各類合同、土地承包資料、有關文件都要每年整理裝訂成冊。保管年限按上級檔案保管年限規定執行。對裝訂成冊的檔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2、鎮經管站建立村級財務檔案室,實行統一歸檔管理,一村一櫃。村級會計資料集中保管為十年,期滿後逐年返還給各村(場),由村(場)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專人管理。

3、嚴格檔案查閲使用手續。除業務主管部門、執法機關履行公務需要查閲檔案外,其他單位和個人凡要查閲村級會計檔案,須經經管站同意後方可進行,並將查閲情況作書面記錄。

4、嚴格遵守保密紀律,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室。

5、財務檔案保管期滿需銷燬的,應編制好銷燬簿冊,報鎮經管站批准,並派人監銷。

十二、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村級財務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報鎮政府和鎮經管站:

1、發現貪污挪用公款現象。

2、發現報賬員現金、有價證券或財務檔案等被竊事件。

3、發現對外進行經濟擔保現象。

4、被有關部門查封銀行賬户的。

5、其他須報告的重大財務事項。

重要事項報告必須真實可靠,在口頭彙報的同時,並報送書面報告,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

十三、本財務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以前的財務制度與本制度有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如上級對村級財務管理有新的規定按上級文件為準。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14

農村財務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規範我鎮村居財務管理行為,管好用好村級每一筆資金,切實維護好國家、集體和羣眾利益,促進村居幹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再上新台階,現就下原鎮村級財務管理作相關規定如下,希認真執行。

一、收入管理

1、村級所使用的一切收款憑證,都必須是從農經服務中心登記領用的省監製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和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電腦打印),使用時必須實行領用登記,用完銷號換領。村不得私自購買通用收款收據。違者對相關責任人處2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罰款。

2、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入必須及時送交鎮農經服務中心代管,收取的現金、有價證券必須在三天內送交鎮農經服務中心。

3、村平時開支所需現金堅持先繳後付原則,實行收支兩條線,嚴格禁止截留收入,坐收坐支,違者按違規金額5%處以罰款,由村主要負責人、村會計和相關當事人承擔。

4、嚴禁私設小金庫,嚴禁公款私存,違者視作挪用公款,並按發生額的5%對當事人處以罰款,觸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嚴格控制庫存現金限額,村級庫存現金不得超過20__元,超出限額部分的現金必須及時送交鎮農經中心村級資金專户。

二、支出管理

6、村幹部報酬包含基本工資、浮動工資和年終責任制考核獎金,實行總量扎口、標準核定、百分制考核浮動的辦法,由鎮政府核定總量,各村按照內部崗位責任制嚴格考核結算分配到人。

7、村聘用的管理人員工資應在鎮審定的幹部工資獎金總額之內結算分配,不得在考核審批的工資獎金總額之外安排。違者,一經查實發現,在當年審批的幹部補貼總額中全額攤銷退歸集體,並處村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5%的罰款。

8、各種專項獎勵和服務性補貼,凡發放到個人的,均必須提供相關文件依據,並報經鎮統一審批後方可實施,報支入賬。村幹部電話費繼續按有關規定執行。

9、報刊、雜誌訂閲費直接由市級專户撥付給徵訂單位。上級部門下達的黨報黨刊任務對照相關文件由鎮主管領導審核批准後執行,除此以外,村內不得私自公費訂閲其他任何報刊,違者費用自付,村不得報支。

10、村級正常所需的單筆金額10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帳據、村務、財務公開資料等)必須事先向農經服務中心申報,經審核批准後購買,村級不得擅自印刷物品。

11、嚴禁動用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一事一議資金及其他村有資金購買禮品、紀念品、趣味性物品以及其他由個人使用的物品,一經發現查實,支付款項由村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經辦人全額承擔。

12、開支審批權限,200元以下的由村經濟合作社社長(村黨組織書記)一支筆審批;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村主要定職幹部會籤;1000元以上的開支必須附村兩委會討論記錄複印件。

13、對5000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實行立項跟蹤管理,必須經以下程序方可實施。

(1)實施項目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

(2)實施項目必須事先編制預算計劃,履行立項程序,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3)項目實施過程必須有村民代表參加並簽字的監督記錄資料。

(4)項目實施完畢,必須根據項目預算和承包合同進行驗收。決算驗收資料需經參加驗收人員、村監委會、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後方可報批入賬。

(5)萬元以上工程項目及大宗商品採購事項,除按上述規定程序辦理外,必須嚴格按照《下原鎮工程招投標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適用規模、方法、和程序組織招投標,並簽訂明確規範的合同。如有違反,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14、外來原始憑證必須是經税務及財政部門監製的憑證,普通收款收據不得作為開支憑證入賬;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是正式付款憑證或支出證明單,嚴禁白條制證。凡是支出憑證都必須户名、日期、品名、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和金額等要素齊全,付款人、經手人、證明人簽字,村民主理財人員審核簽字,加蓋民主理財組織印章後由審批人審批,報農經站審核加蓋憑證審核專用章方可支出。要素不全不得入帳,發現一次,對村會計人員及鎮記帳員各處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的罰款。

15、每月發生的一切收支業務,必須在當月25日前由村經管員編制報賬清單報片長簽字認可後報農經服務中心備案,作為入帳的依據,否則不得入帳,發現一次,對村會計人員及鎮記帳員各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16、當年發生的一切業務收入和費用支出必須當年結清記入財務賬目(當年完工的工程必須當年驗收、當年結算入賬。其他賒欠物品等事項也必須當年結清記入帳內),各村兩委會及每個村幹部個人必須履行承諾手續(以下一年度春節上班後一週時間為限),承諾本單位和本人經手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已結清,承諾書進入財務檔案。自20__年起,若到下一年度仍有本年度費用未入賬的,其費用支出一律不得入賬,概由責任人個人負擔;若有收入未入賬的,據實補辦入賬手續,並嚴格追究相應經濟和法律責任。

20__年及以前年度發生的費用支出未入賬的,全部必須由經辦人書面説明情況,村居兩委會集體討論形成意見並簽名,片長審核批准,於20__年9月1日前報農經服務中心核實批准後入賬。超過時間未上報或手續不全的,今後一律不得再予入賬。經核查與當事人説明情況有出入的,一律不得入賬,並嚴格追究當事人相應責任。

17、杜絕村集體招待和用車費用支出,一經發現,一律由經辦人、審批人承擔。徵兵費用(含誤工、交通、食宿、家訪及出兵等一切費用)按人計算,送鎮體檢150元/人,送市體檢600元/人,出兵1000元/人,限額(包乾)使用不得突破。超過限額部分由經辦人、分工村幹部、審批人共同承擔。若有特殊情況需出南通市外調,須報經分工片長和人武部審核批准,發生費用另行結算。

18、村級資金撥付一律實行非現金結算,由村在申請撥付資金的同時提供資金支付清冊,鎮農經服務中心直接打卡到付款人賬户。

三、用工管理

19、完善用工管理辦法,努力推行用工招標、承包辦法,減少和杜絕浪工、人情工,對必不可少的集體用工必須在履行申報審批手續後,由用工經辦人及時登記“用工記工單”,連同“申報單”於完工次日結報給村經管員;村按月登記彙總,按季結報入賬,並報分管片長,在村務公開欄中公佈;年終搞好結算兑現。對不按規定超期結報的,視情節給予當事人1-5%的罰款,在年終工資中扣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虛支公用工,一經發現按照相關財經紀律嚴肅查處。

四、債務化解

20、村級原則上不得發生新的債務,對未按規定申報批准,私自向銀行或個人借款舉債發生的新生不良債務,按照新增債務總額給予村主要負責人5-10%的罰款,在當年審批的村幹部工資總額中扣除,利息由當事人自付。

21、嚴格執行資金管理制度,實行計劃使用,先批後用,按規定程序撥付資金。禁止發生以“墊支款”等形式的變相舉債和舉新債還舊債的脱殼套現行為發生,違者視作違規舉債,按第20條規定處理。

22、對歷年村欠幹部的工資記入借款或投資帳户的必須從借款或投資帳户中剔除轉入應付幹部工資帳户,村不得支付利息,歷史上已形成的借款,並約定計息的今後一律按利隨本盡的原則,參照銀行同期同檔貸款利率計息。超額支付的利息由經辦人、審批人各負擔50%,在各人工資中扣除。

五、財務公開

23、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財和村務公開監督組織(可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可跟村監委會交叉兼職),由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對全村村民負責,每月活動一次對村級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對不合理的開支行使否決權。村級財務收支必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字,並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會計方可入賬。村務公開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村務公開制度的落實,審查村務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公開是否及時,公開形式是否科學,公開程序是否規範,並及時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監督情況。

六、審計監督

24、鎮農經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財經紀律及相關規定對村級資金收支、報賬及賬務處理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若因農經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把關不嚴、監督不力造成村級違反財務管理規定,相關人員必須承擔相應政治的、經濟的連帶責任。

25、由鎮審計、財政、農經抽調人員組成審計小組,負責對村級財務定期進行審計。在審計中查出被侵佔的集體資產和資金,責成責任人如數退還,涉及村幹部及相關人員違法亂紀的,提出處理意見,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審計工作結束後,審計小組應及時將審計結果向鎮黨委、政府提交書面審計報告,並按規定公佈,接受監督。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15

為了做好我鎮村級財務工作,規範村級財務行為,嚴肅財經法紀,切實保護集體和村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制定我鎮村級財務管理規定:

一、村級財務的管理形式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賬簿、憑證、現金、銀行存款,由鎮農經站代記、代管,其所有權仍屬村集體經濟組織。

二、村級財務的賬簿設置及管理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設置現金日記賬、存款日記賬、財產物資登記簿、債權債務登記薄、內部往來登記薄。

2、鎮農經站設置總賬、明細賬、現金賬和銀行存款賬。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種賬簿、收據、報表由鎮農經站統一整理歸檔。

三、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會計人員負責辦理村級的財務事項,登記有關賬簿,按要求向農經站報賬、繳款、定期核對相關賬目和盤點庫存現金,做到鎮村兩級賬賬、賬證、賬、款賬物、賬榜相符。

2、鎮農經站要嚴格財務手續,農經站站長和總會計要認真審核村級的各項收入、支出憑證,不符合規定的嚴禁入賬。

3、村級財務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絕對禁止坐支,凡發現坐支現金,農經站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4、村級的財務收支憑證,每月必須到鎮農經站報由賬一次,同時核對賬目、清點庫存現金,做到鎮、村兩級賬目餘額等、庫存符、手續清。報賬時間:在每月的20日以前,如果業務量多時可隨時來報。

四、財務審批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要嚴把審批關,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或領、付款人簽字,必須有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簽字蓋章,必須有理財小組負責人簽字蓋章,同時還要有包村乾乾部部簽字。如有招待費、車費等特殊開支,除上述審籤手續外,還需有鎮紀委及鎮主要領導審批。

2、村集體支取代管資金必須先由村主要幹部審批,鎮有關領導逐級審核,再到鎮農經站支取,支取小1000元以內,由鎮農經站站長審核,支取1000-5000元資金由鎮政府主管領導審核,5000元以上由鎮主要領導審核。

五、村級財務管理責任制度

1、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是村級財務管理的直接責任人,離任時要接受離任審計。

2、村幹部不得代理會計辦理財會事項,不得直接經手票據現金。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支出必須全部納入賬內管理,絕對禁止以收代支、設賬外賬、小金庫等,

六、民主理財制度

村級設理財小組,由五至七名成員組成,並定期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公佈當期村內收支和其他財務事項,接受理財小組人員審理監督。

七、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村會計保留週轉金不超過1000元,其餘資金全部上交農經站管理,村收入大的現金1000元以上,當日內必須送交農經站管理。

2、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由鎮農經站存入銀行管理,一村一户,發生業務時鎮、村同時登記賬薄,並嚴格按照內部控制制度,保證村財村有。

八、票據管理制度

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一律入賬,並使用由鎮農經站領取的專用收據,禁止使用其他收據入賬,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收據領取、收回嚴格按手續辦理。

九、重大財務事項管理制度

村級的重大財務事項要按照村政事務“六步決策法”執行。村級重大財務事項包括:大中型固定資產購置、變賣和報廢處理,大額的對外投資項目,大額借債,較大的財務項目開支,呆賬、死賬的處理,農業項目的招標發包方案,以及其它重大財務事項等,具體規定如下:

1、村集體發包農業項目、村集體大型購置支出和其他羣眾關心的事項,必須民主公開,競價投標。上述項目實施前必須先將方案報鎮政府審批,實施時必須有農經站人員、包村包片領導參加,並簽訂有關合同,否則鎮農經站不予報賬。

2、村裏的大型購建支出報賬,必須開據正式税票,同時還要有招標承包合同或複印件、工程預算以及驗收合格證明等必備的資料做為附件入賬。

十、財務公開制度

村級財務要按區紀委、民政局的要求公開賬目,公開前要到鎮農經站審核,否則無效。

十一、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村級應設一名專職或兼職保管員,並設財產、物資出庫登記薄。村會計、保管員、鎮農經站定期盤點財產、物資,發現虧損、盈餘及時做出處理。

十二、實行“雙代管”,鎮、村兩級財務人員,鎮、村兩級審籤人員,要嚴格按照本規定執行,並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16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註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後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5、村幹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幹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幹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餘時,可以適當增加。但增加原則是:村幹部年度工資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確保轉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7、村幹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1)支部書記、村主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60元/月。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村副級幹部電話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職的不得重複發放,不得另報手機話費和固定電話座機話費。

(2)出市辦理公事的車費據實報銷,根據工作需要,但報銷生活費、補助及住宿費按國家一般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報銷。

(3)到市、區、鄉開會辦事車費按規定報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800元/年,村兩委副職幹部600元/年。

(4)村級年度目標管理獎:村幹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務而定,人平不得超過1000元/年,不得按職別分攤。

(5)有重要項目工作的村,上級撥來的工作經費,嚴禁平分,應按村幹部平時協調誤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時,取得加班費和誤工費,並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經蹲點領導批准才能發放。

(6)以上述各項補助要在確保當年村幹部工資發放及村內資金正常運轉、不增加新的債務的情況下可以發放,否則一律不得發放。

8、市、區、鄉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於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後,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後,並張榜公佈,無異議後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後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並張榜公佈,接受羣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不得用集體公款發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幹部下村督查工作時,一定要到農户家或者村幹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11、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户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後,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20__元(含20__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

(3)20__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後才能開支。

3、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票應由村兩委集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4、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鄉代管”由鄉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佔。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後,每季度最後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户餘額,如有發生錯誤,並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鄉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範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範圍,規範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户,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彙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户餘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塗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現金管理制度

1、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幹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2、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1000元。

3、不準將村內集體銀行賬户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4、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並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餘額,雙方簽字。

5、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內容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範、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六、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羣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羣眾意見和建議,並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羣眾代表大會公佈。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七、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佈(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閲覽的地方。

3、對羣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羣眾解釋和糾正。

八、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後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約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2、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通過村民代表大會並報主管部門審核。

3、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4、集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並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准後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佈,接受羣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5、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幹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6、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九、票據管理制度

1、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2、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3、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4、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5、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並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十、財務審計制度

1、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接受鄉經營管理站財務監督管理,並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藉口進行拒絕。

2、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並追究責任。

3、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後,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後,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複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4、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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