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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1

1、公司員工要自覺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凡無故遲到早退者每分鐘罰款2元,超過30分鐘取消當日考勤並加罰50元。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通用16篇)

2、公司員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須以請假條的形式親自向部門領導或主管領導請假,批准後方可離開。未經批准或未請假不來者,按曠工對待。曠工一天罰款100元,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若有事需要離開,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不得擅自離開,否則取消本日工資,並加罰30元。

4、無部門主管人員批准,員工不得私自換崗、頂崗、調班,發現一次取消雙方當天(班)考勤,並對每人罰款30元;若發生人身、設備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者負全部責任。

5、在工作中,員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串崗、脱崗、睡崗,不準玩耍瘋鬧,不準高聲喧譁,不準聚眾閒談,不準把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東西帶進工作場所,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凡違反者每次罰款50元。

6、員工上班期間嚴禁在工作場地會客,如確有急事,必須向本部門領導請假後,在非工作區域進行,否則每次罰款30元。

7、公司員工上班期間一律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違者一次罰款30元,並責令其立即更正。進入果汁車間工作的員工必須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從鞋靴消毒池內走過。違者每次罰款30元。

8、公司員工不得帶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公司或生產崗位,違者對當事人及門衞人員每次罰款30元。

9、嚴禁在公司區域內吸煙、吐痰、亂扔雜物,違者罰款20元,員工不準吃公司的蘋果和飲用產品。凡發現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罰款50元,發現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罰款100元,數量較大的予以辭退。

10、員工擅自動用不屬於自己分管使用的設備、車輛,一次罰款20元。若發生人身、設備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者負全部責任。

11、工作中嚴禁打架鬥毆,凡違犯者,責任各方一律取消當天(班)考勤,並按情節輕重處50-500元罰款,如有受傷者,由肇事人負擔其一切費用,並報請公安機關備案,可視情況決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門(各工序)劃分的衞生區域必須每天打掃,並保持清潔,檢查時發現不合格的,每次罰款30元(責任落實的直接罰責任人,未落實的罰部門領導)並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處罰。

1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透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員工不得進入車間。違者罰款30元。

14、工作期間員工必須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完成好本職工作。否則的處以50-100元罰款,態度特別惡劣的予以辭退。

15、員工必須經常洗澡、洗頭、理髮、剪指甲保持個人衞生。進入車間的員工須穿戴整齊潔淨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頭髮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飾等可能掉進產品、設備、包裝容器中的物品,嚴禁染指甲和化粧。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6、員工在進入車間之前,必須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鈉消毒液(或4%高錳酸鉀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對其靴子進行消毒。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7、車間員工離開車間工作區必須換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嚴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廁所。違者罰款30元。

18、員工在生產車間嚴禁吃飯、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飲料等。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員對本工序記錄必須按要求填寫清楚、記錄真實,不許在記錄表上亂寫亂畫,若達不到標準的每張罰款10元。

20、各生產車間交接班時,必須一對一交班,若發現提前離崗、脱崗的一次罰款50元,若因交接不詳而出現嚴重後果的,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元以上罰款。

21、各生產車間在交接班時,設備出現故障沒有排除,員工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並要積極配合維修人員,否則罰款100元。

22、生產過程中,車間各工序員工要不定期的對運行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因此出現設備故障的罰款50元,操作人員通知維修人員而維修工沒有及時採取措施出現問題的,罰款維修工100元。

23、對各工序的運行設備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如因缺少潤滑油或齒輪油而出現故障的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嚴重者按設備事故處理制度處罰。

24、工作中員工玩忽職守、擅離職守等造成重大損失,除包賠損失外,並根據情節的輕重處以100-500元的罰款,情況嚴重的,予以除名。

25、嚴禁公司人員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不正當行為,若發現除退回贓款外,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0-1000元罰款,連續三次被查獲,予以除名。

26、對盜竊公司財物的員工,一經發現,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1000元罰款,嚴重者予以除名。

27、員工要愛護公司財物,凡無故損壞公司財物的,要照價賠償。並根據情節處以50-100元罰款。對故意損壞公司設備、設施的,除包賠全部損失外,並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8、公司職工凡被國家公安機關收審的,公司立即予以辭退。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2

(一)請銷假制度

為了進一步強化辦公紀律,規範請銷假管理權限和程序,保持公司高效有序運作,特制定本規定。

1、運銷分公司所有人員無論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須辦理請銷假手續。

2、所有請假人員必須按規定辦理正規請銷假手續,期滿後,辦理銷假手續。請銷假的基本程序為:個人填寫請假條――逐級審批――調度室備案--期滿到調度室辦理銷假手續。

3、按照逐級負責制的運行規則,各級管理人員的請銷假實行逐級審批制。具體為:公司副經理請假,須經公司經理批准;三天以上須經呂梁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公司副科級以上人員請假,須分管經理同意,公司經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員請假,三天以內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分管經理批准;三天以上必須經理批准。

4、請假期滿不能按時返回的,須委託他人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手續按請假程序執行。

5、未經批准,擅自離崗或期滿未辦理續(銷)假手續人員,一律按曠工論處。對不及時銷假和虛擬原因請假、超假不歸者,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批評教育、通報直至行政處分,並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6、建立考勤制度,專人負責,認真執行考勤登記,嚴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團公司開會、出差等)須辦理離崗手續。

8、公司所有人員請銷假手續在公司綜合辦備案。

(二)運銷分公司機關工作人員守則

為轉變機關工作人員的作風,強化勞動紀律觀念,體現團結協助的團隊精神,保證銷售工作順利有序的開展,特作以下規定:

1、工作時間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準在電腦室娛樂,否則發現一次處罰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負責人按時參加班前會,按職責劃分書面彙報前一天工作情況,接受領導工作安排,對相關事宜提出建議,統一思想,達到共識。

3、科長不在時,相關科室人員全部參加,就各自分管業務進行彙報,做到有事請假,凡不參加者一次罰款10元。

4、機關所有人員每日早6:45分按時起牀,7:00做好班前會準備,否則一次罰款5元。

5、各種會議期間一律關閉手機,否則一次罰款5元。

6、機關人員積極參加集體勞動、公益性活動,特殊情況向經理請假,否則一次罰款10元。

7、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請假3天以內,由科長簽字,副經理批准。3天以上必須經理批准,否則視同曠職,曠職一次處罰20元,按銷假時間算起,綜合科存檔。

8、凡享受手機費補貼工作人員,不準停機、關機,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綜合科告知聯繫方式,凡出現一次聯繫不上取消手機補貼並處罰20元。

9、司機夜間輪流出車,做到有事提前請假,否則處罰司機20元。

10、保持良好的辦公秩序,不得在辦公場所嬉戲、打鬧、高聲喧譁,不得串崗聊天,不得將小孩帶入辦公場所,上班時間不許打撲克、玩電腦遊戲或做其它娛樂活動。

11、主動熱情接待來客,實行首問負責制,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應積極辦理,不得拖拉推諉。對屬於他人或其他部門職責範圍的事項,應負責帶到並介紹給有關人員;不清楚歸屬範圍的事項,應帶到辦公室或單位領導處詢問,不得推諉。

12、對來客應用語禮貌,舉止文明,辦事認真負責,為來人提供優質服務,不得冷落、訓斥、辱罵來人。13、辦公時間不得安排私人來訪,對未經預約的私人來訪,應儘量縮短時間,同時不得影響他人工作;不得用辦公室的電話打私人電話,如有急事需使用的,應儘量縮短談話時間,嚴禁因私事打長途電話及信息電話。

14、機關工作人員,人人負責監督執行,凡觸犯規定,由綜合科負責記錄,建立台帳。月末工資中扣減,並做通報。

(三)考勤制度和輪休辦法

為了保證公司各部門、各環節運轉正常,各項工作能夠有條不紊按秩序開展,更好的服務於用户,樹立良好的形象,現將加強考勤管理和實行輪休制的規定通知如下:

1、各單位必須嚴格加強考勤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實行上午下午雙考勤,並保存好原始考勤記錄,每月底統一交回綜合辦備案,作為計發工資、獎金依據。

2、嚴格請銷假制度,按照“兼顧公務、工作允許”的原則,逐級審批,假條保存在綜合辦,返回及時銷假,不準逾期。特殊情況延期須經公司經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員,月工作日不得少於制度工作日22天,否則不得享受當月獎金,並按缺勤天數核減工資。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數計發加班工資和超額獎金。出勤日計算方法:月天數減去請假日,12點以前離崗按整日計算,12點以後按半日計算。每人每月允許請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因公務出差、下礦等原因離崗時,須告知其他工作人員和綜合辦,不得因離崗而影響工作。

5、所有工作人員不分節假日,一律實行輪休制。兼顧工作需要,綜合辦排出輪休表嚴格執行。其它時間不得請假離崗,特殊情況下調整必須經公司經理同意。

(四)計算機及網絡使用的管理辦法

為加強工作紀律和辦公電腦使用管理,促進辦公自動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規定:

1、各科室使用計算機應以辦公、學習、科研為主,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遊戲,看影視碟片及其它與工作、學習、科研無關的活動,禁止qq聊天、視頻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更改計算機原已設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安全、泄露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一經發現查實,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3、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黃色遊戲和看黃色影片,嚴禁查閲、調用、複製、傳播網絡中反動、黃色的影像製品,刊物和計算機軟件,禁止瀏覽不良網站,破壞ie瀏覽器。一經發現即按國家有關法規進行處理,並追究刑事責任。

4、各科室要求網上辦公的業務,需上網的內容必須上網。

5、嚴禁私自進行計算機聯網。

6、計算機擁有者必須妥善保管自己的計算機,如向他人違紀使用提供便利,計算機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擔責任。

7、各科室加強辦公電腦的電源檢查,下班時要關閉電源,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否則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80%。

三、費用管理制度

(一)用水用電管理

1、不得使用電爐、熱的快等自備電器取暖、燒水、煮飯。

2、上班時將宿舍燈具、電視機關掉,下班時將辦公室燈具、電腦關掉,嚴禁長時間無效開機。

3、當日值班人員負責大門口照明燈以及院內室外公共場所燈具的晚上開啟和天亮時關掉事項。

4、及時關閉自來水閥門,不出現長流水。

5、發現線路、管道出現斷裂、滲漏現象或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向辦公室報告。

6、不得私拉亂接,隨意改動原供電線路。

7、裝有空調、電視、電腦的房間做到人走機關,嚴禁長時間開機,嚴禁無人狀態下開機,不得將空調温度設置過低。

8、綜合辦公室對公司院用水用電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者一次處罰10-100元,並予以通報批評。

(二)差旅費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專項費用的管理辦法,以逐步適應現代企業管理要求。根據集團公司和呂梁煤電公司有關規定,並結合運銷分公司實際。特制定差旅費管理辦法,望遵照執行。

1、因公出差必須填制差旅費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經理審批後方可外出。

2、差旅費報銷要註明出差時間、地點、事由、路線、出差人數等事項,由單位負責人及經理審批後,到公司財務科報銷。

3、嚴格按出差時間及路線報銷,超出審批範圍的費用自行處理。帶車外出,只報銷住宿費及補助。按集團公司規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須在集團公司辦事處,否則不予報銷。

4、對於因公出差報銷車、路卡等票據,當事人要詳細註明事由、時間、起止路線等,經單位負責人、分管領導及經理審批後到財務處報銷。財務人員要按規定嚴格審查,凡不符合財務規定的財務處一律不予報銷。

5、各科室人員外出辦事、到上級部門報送資料不準坐出租車,凡出租車票,費用不律不予報銷。

(三)通訊費用管理

1、通訊費用按核定標準使用,固定電話超支由工資支付。

2、所有人員手機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回集團公司本部換號需事先通知綜合辦,不在服務區時,必須向綜合辦告知就近固定電話,不得因聯繫中斷影響工作,否則停發手機通訊費用補貼。

3、各單位必須控制固定電話費用支出,禁止外單位人員撥打無關電話。

4、手機通訊費用公司綜合辦統一按標準和在崗人數做表,經理審核發放。

(四)業務招待費管理

1、凡公司內部一般辦公人員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標準在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到食堂就餐,不準上煙、上酒、上飲料,超標準招待的必須經經理或書記審批。

2、綜合科要嚴格完善審批手續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帳,詳細説明每次招待的時間、事由、人數、金額等。

3、因工作關係需要安排客飯時,分管經理要提前與綜合科聯繫,有關單位到辦公室具體辦理客飯手續。

4、各單位發生客飯時,首先到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按開具的客飯金額經分管經理簽字後,交由經理審批方可進行就餐,如遇特殊情況可先就餐,事後補辦就餐手續。

5、上級部門業務檢查、大型會議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統一安排。

(五)磁卡電話使用管理辦法

為了有效控制電話費的超標,杜絕非辦公性濫用電話,運銷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從20xx年元月份起用磁卡電話,有關規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執行。

1、話費分配:科級幹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員每月30元。

2、用户卡實行一人一卡的辦法,每人保護好自己的個人卡,防止丟失、損壞。丟失、損壞者自費申請補辦磁卡。

3、因特殊情況費用不夠時,經運銷公司經理批准可向綜合辦申請補費;

4、工作人員不準隨意變更磁卡電話設置,因此造成話機不能使用,責任自負;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綜合辦統一充費,剩餘話費可用於次月使用;

6、不得在電話線上串接其它普電話機,否則沒收普通電話機,取消使用公司電話資格。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3

1. 車間員工提前5分鐘到崗並做好開工前所有準備。遲到早退1~10分鐘扣5元;11~60分鐘扣10元; 61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2. 上班中途員工外出必須向車間請假,經批准後方可離開,並打卡正確登記出入時間,否則按曠工處理。

3. 因事因病請假必須親自提前提出,病假無假條按事假處理,不得事後請假或他人代假,否則事假按曠工處理,病假按事假處理。

4. 事假一天扣款40元(每小時5元),病假需憑正規醫院診斷書,不計工資。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超過時間按曠工處理。每月病假超過三天以上者,超過時間按事假處理。

5. 凡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離崗,不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6. 無故曠工一天扣80元(每小時10元)。當月曠工累計3日,全年曠工累計10日的,提請商務部予以辭退。

7. 因生產需要安排加班或臨時通知上班,不得無故推託,無特殊原因不加班者按曠工處理。

8. 上下班親自刷卡,不得託他人或代他人刷卡,否則每人次扣10元。

9. 下班前妥善處理當日生產的部件、產品,並清掃責任區。沒有擦機台、清掃責任區者扣10元。

10. 離開工作崗位或下班後沒關閉責任範圍內的設備、照明電源,下班後沒關車間窗户者扣10元。

11. 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腐爛、毒品、濃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違者扣10元。

12. 員工不得在公司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內買賣私人物品,違者扣10元。

13. 工作時間,不得聽音樂、玩手機,接打私人電話不得超過5分鐘,通話時不得大聲影響他人工作。違者扣10元。

14. 員工於工作時間內,未經核准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故須會客時,應經車間核准在指定的地點,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15. 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必須保持1米以上的距離,不得擠坐在一起,違者扣10元。

16. 上班時必須穿工作服,坐姿端正,不得脱鞋、翹腿、左顧右盼,違者扣10元。

17. 禁止脱崗、串崗、溜崗、睡崗,違者扣10元。

18. 工作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事情,生產現場禁止閒聊、吃食物、隨意吐痰、吸煙、喝酒、看書報、唱歌、吹口哨等。違者每次扣10元。

19. 個人責任區內有食品、餐飲具、包、化粧品、毛巾、衞生用品、書報、衣物、鞋、內地面有散落零件等,扣款10元。

20. 廢品、廢料未存放於指定區域,不合格品、待檢品、返修品、合格品無清晰明顯標識,扣10元。

21. 工具(鉗子、螺絲刀、電烙鐵、通路儀)、工位器具(週轉箱、週轉車、零件盒)、抹布、拖布、包裝盒、酒精等使用後未及時放回到原位,扣10元。

22. 不在本班組責任區內工作時,工作結束後未及時將工作地點清理乾淨,扣10元。

23. 合格部件、產品不按時入庫,返修品不及時返修,不及時清理廢品、邊角料、工作垃圾(廢包裝盒、廢包裝箱、廢塑料袋),在現場存放超過一天,扣10元。

24. 未對原料、部件、產品做好防塵,防潮措施,罩上塑料袋或將其墊起,扣10元。

25. 不愛護公共環境,隨處亂仍果皮、紙團、瓜子皮等垃圾,扣10元。

26. 按規定填寫各種質量記錄,在工序流動中不允許揉搓、沾濕、撕毀、損壞和丟失。違者扣10元。

27. 不按規定使用放置工位器具、週轉工具,不按規定對設備進行保養和維護,扣款10元。

28. 各崗位妥善保管生產工藝文件(質量規定、操作規程),本崗位、責任區的文件丟失、破損扣20元。

29. 不得怠工或煽動他人,不得打架鬥毆、聚眾鬧事,違者扣20元。

30. 禁止帶小孩或廠外人士在生產車間玩耍或濫動設備,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31. 未經車間批准,禁止將原物料、半成品、設備部件等物品帶出現場加工,違者扣20元。

32. 工作時間幹私活,扣款20元,用公司原材料做私活的按原材料價值的2倍賠償。

33. 全體人員要愛護公司財物、消防器材、生產工具和生產設備,因生產而領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後歸還,如有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34. 有偷盜行為或擅自將公司財產佔為已有者,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35. 塗改工票數字及虛報情況和數字者,一經發現,按10倍數量處罰。

36. 擅自拆除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使用非本人操作的其他設備,新員工未經培訓擅自使用設備,扣款20元,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37. 因個人原因影響生產進度、影響發貨,扣款30~50元。

38. 自責加工不合格品及將不合格品轉序者,按其對後續工序及成品質量的影響程度扣款30~50元。他責不合格品轉入本序而未發現且加工轉序者,按自責處理。

39. 因工作失誤造成生產過程中的質量事故者,視情節及認識態度及後果扣款50~100元。

40. 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拔弄是非當面頂撞領導的視情況扣款50~100元,甚至提請主管領導解除合同

41. 違反操作規程,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造成工傷事故或產品質量問題,設備損壞以及原材料浪費的,視情節況扣款50~100元,並且由操作人員自行承擔後果。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4

為加強企業管理,嚴肅企業勞動紀律,規範職工自律習慣,保障企業正常工作環境,樹立企業內外形象,建立企業理念文化,根據企業未來發展的思路建設要求,特制定企業勞動紀律,行為指導規定的管理大綱,進一步提高企業的管理層次,為今後的內部管理打下有利的良性基礎。

説明:本企業實行夏時、冬時兩種作息時間

夏時制: 7:30-11:30 13:30-17:30

冬時制: 8:00-12:00 13:00-17:00

1、 嚴格遵守企業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服從企業管理,作息時間、嚴格職工遵紀守法,維護企業個人合法利益,嚴格倡導職工講文明、愛企業、重自律。

2、 企業內各辦公室是生產行政管理的重要場地,非管理者,無論是誰,無事者,嚴禁入內,職工反映,解決問題,要逐級上報,任何越級上報者,其被訪部門有權拒絕,以保證辦公室正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環境,確保職責功能的權力責任。

3、 工作期間嚴禁從事非工作範圍外的各種事情,各本職崗位,應盡職盡責,嚴禁脱崗、串崗、睡崗,無理由離崗10分鐘以上者,均按曠工處理。

4、 員工因病、事假不能正常上班,必須按“病、事假管理規定”,提前申請報告,並履行病、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 嚴禁喝酒上崗(工作接待除外)如發現必須勸其離崗,並按曠工處理,酗酒鬧事給企業和他人造成經濟損失者,除肇事人賠償外,還要給予不定額的經濟處罰。

6、 維護企業、個人的形象,行為禮貌、語言文明、工作場地嚴禁大聲喧譁、吵鬧、爭執、有事説理、協助協商,以企業為大局,提高個人行為素質,加強個人文化修養。

7、 企業員工應相互尊重、友善團結、嚴禁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聚眾鬥毆、偷雞摸狗、目無法紀,凡上述不服管理者,無論何人,堅決除名。

8、 保持、維護廠區、工作場地的環境衞生,各生產區域必須按公司統一部署規定,按其分工,進行必要的修正和整頓,各車間班前、班後必須按要求進行現場打掃和清理,並且沒有任何理由保質、保量的予以完成,由總經辦檢查、考核和處罰。

9、 愛惜公司財產,維護企業內的一切設施,物品的運行安全,各生產車間班組內的機械、設備、電器、工具、生產輔助器械、模具、容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須有專人負責,責任到人、分工明確、發現損壞、故障及時上報,如有人故意破壞,嚴懲不怠。

10、 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線,各車間主管、班組長均是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有不可推卸的職責義務,任何達不到質量、技術、尺寸、性能的產品,各製作工序責任者,必須照價賠償,能再生利用的可按比例賠償,屬違規操作引起質量事故,責任人必須全額賠償一切損失,質量第一責任人也要接受相關經濟處罰。

11、 工作時間內嚴禁會客(工作需要除外)如迫不得已,必須經本部主管同意,會客時間,應按事假時間來計算,並及時上報辦公室,履行事假手續。

12、 安全生產、安全操作、安全使用機械設備是職工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的基本保障,任何違規違章操作造成人身、設備、產品的傷害,責任自負,造成設備、產品、物料損害的,原則上企業還要追究責任人的經濟賠償。

13、 員工有義務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司呈報合理化建議,有責任對企業工作和業務發展提出個人的看法、見解,有權對企業生產管理、行政管理提出建設性的思路,更有權力和義務來維護企業的聲譽和利益。

14、 必須嚴格遵守企業的技術、工藝、圖紙、產權的保密制度,如個人原因造成公司的利益損害,將受到嚴厲的處罰。(公司的保密制度另行文執行)

15、 搞好企業的“防火、防盜”工作,是企業各部門、員工必須常備不懈的預防大事,任何有損企業裏通外聯、串通勾結的破壞行為,並給企業造成損害者,按其責任大小,追究法律、經濟責任。

16、 以上勞動紀律管理規定,望全體員工認真學習,並從下達之日起予以執行,對本文沒明確處罰的章節,本公司有權規定處罰的額度。

17、 本文的解釋權在厂部。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5

一、 堅持出滿勤,按時上下班,有事先請假。遲到或早退扣20元每次,曠工扣50元每天,事、病假扣30元每次。全期遲到、早退10次或以上,事、病假累計5天以上(特殊情況除外),曠工2天或以上,下期不再聘用。

二、 工作服從安排,聽從指揮,工作熱情高,師生反映好。出現管理人員安排工作不服從,師生反映服務態度差,下期不再聘用。

三、 關心學校,愛護公共財物,損壞財物照價賠償。盜竊公共財物,據情節輕重處以50-1000元罰款,並追回贓物,立即辭退,解除合同。

四、 遵守統一就餐制度,無特殊原因不單獨開餐,來客申報客餐。不得隨意吃、喝食堂食品,出現違犯行為,據情節輕重處以20-100元每次扣款。下期不再聘用。

五、 工作時間嚴禁帶小孩上班,如發現違反者扣20元每次。

六、 遵紀守法,文明禮貌,相互團結,嚴禁打架鬥毆,謾罵等不良行為。職工內部撥弄是非,職工與職工之間打架扣100-200元每次。職工謾罵、侮辱學生處以100-500元罰款,職工毆打學生,罰款100-1000元每次。並由當事人賠償醫療費,該職工當即辭退,解除合同,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處理。,下期不再聘用。

七、 搞好食堂環境衞生,嚴格按照規定,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餐具嚴格清洗消毒,查出問題扣10-20元每次。

八、 搞好食品衞生,保證食品質量,嚴格按工作程序操作,防止食物中毒。未按工作程序操作,造成事故的承擔一切責任,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處理。立即辭退,解除合同。

九、 上班時穿好工作服,帶好工作帽子。不準吸煙。違反者扣10元每次。

十、 嚴禁徇私舞弊,經營過程中收取現金,不刷卡或少刷卡,一旦發現處以500元以上罰款,並立即辭退。如舉報舞弊情況者,經查實屬實獎勵500元給舉報人。

十一、 按時關好水電,防止浪費。出現未及時關電、關水情況扣20元每次。

十二、 由於人為所引起火災、盜竊等事故,當事人賠償一切經濟損失,並立即辭退。

十三、 全期罰款、扣款累計50元以上或民意測驗表現最差者,來期不再聘用。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6

一、護理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履行職責,準確及時完成各項治療和護理工作。

二、護理人員上崗後,護士長應認真執行全院統一工作時間規定,安排好各班次。

三、每班下班前,必須認真交接班(口頭、書面、牀旁),手術室洗手護士必須對手術患者的全過程負責,手術中途不得換人。

四、發現違反勞動紀律者(上班看雜誌、幹私活等),按質控管理規定執行。

五、按醫院考勤制度,護理人員如提出休假申請,休假由護士長根據病區工作情況統籌安排,報請主管部門審批。

六、遇特殊情況(如家有急事,本人身體不適等)應提前一天請假,護士長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酌情安排休假。

七、凡輪值中、夜班時,一般不得休假,確因身體生病需要休病假者,應提前二小時將病假證明交護士長,由護士長安排夜班。電話請假一律無效。

八、各班一律不累計時數補休。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7

1.加強職業道德修養,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文明工作,禮貌待人,對工作中因態度惡劣,給企業和部門造成嚴重後果和不良影響的人員,視情節嚴重,予以嚴肅處理。

2.各崗位工作人員上下班必須手拉手交接班、嚴禁脱崗、竄崗、遲到、早退,對遲到早退、串崗人員發現一次,每次罰款20元;出現脱崗一次,每次罰款30元;如對全隊工作和企業財產造成經濟損失的,可視情節輕重另行處理。

3.工作人員在交接班時,必須交接清楚,未交接清楚而下班者,造成設施丟失和財產不清者,後果自負。

4.各崗位工作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原則上不允許私自頂班、換班、替班,因特殊原因必須出現頂班時,本人持假條,由隊部統一安排。

5.嚴格請銷假制度,有事必須提前請假,不許帶假和電話請假,特殊情況例外,未辦理請假手續者按曠工處理,屢犯不改者按停工處理。

6.上崗時必須穿工作服,掛牌上崗,着裝必須整潔,不許混穿,對不着工作服,不掛牌上崗的人員,每發現一次處以10元的罰款。

7.嚴格執行每週星期四,例會學習制度,無故不參加例會學習者按曠會處理,曠會一次罰款10元;藉故請會假一次者,每次罰款5元。

8.對全隊的臨時工工作人員,若出現遲到早退或完不成當班任務者,當班不予考勤,每次罰款20元。

9.各工作人員所在崗位衞生必須保持清潔,設施擺放整齊,值班室內嚴禁閒雜人員在內逗留;對自己所在崗位衞生較差,造成不良影響的扣除當班工資,經批評後,仍無改觀者,對其當班工作人員按停工處理,即當班負責人要負聯代責任。

10.各崗位的工作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不得大意麻痺,對造成不良後果或不能及時到位處理的,處以50~200元的罰款,並寫出書面檢查。

11.全隊各崗位工種人員,在上班期間嚴禁聚眾玩牌。每發現聚眾玩牌一次,是管理人員的每次罰款40元,是一般職工的每次罰款20元。

12.工作人員必須要有團結協作敬業精神,嚴格按照崗位責任制一絲不苟的進行工作,確保工作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不得敷衍了事,如不遵守崗位責任制度,造成不良影響的,追究當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責任,扣除當班工資,並寫出書面檢查,屢犯不改者,介紹出服務隊或調離本崗位。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8

1 目的與範圍

為規範公司員工工作、勞動行為,加強員工團隊意識教育,提升公司整體形象,高效、有序地組織經營、管理和生產活動,根據公司管理規定和公司實際,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2 職責

2.1 總經理助理:歸口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工作,負責勞動紀律規範的制定、日常勞動紀律的檢查與考核。

2.2 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按照規定開展日常工作。

2.3 各部門與生產車間: 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工作考勤、勞動紀律具體工作。

3 管理內容與要求

3.1考勤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資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每月考勤週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後一天。

3.2作息時間

3.2.1 職能管理部門或辦公室工作人員實際每週六天工作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7:30;週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星期日和節假日串休。

3.2.2 車間生產人員的日常工作時間由生產廠長按照各生產工作整體安排以及季節氣候的具體情況確定,並將確定的工作日和作息時間上報行政人事部。

3.1.2 銷售部因工作性質的不同,除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外,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的崗位制度、勞動紀律與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 工作考勤

3.3.1 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和書面申報審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勤管理。公司職能部門每日打卡3次,分別為:早上班、午上班、晚下班,車間和生產崗位打卡由車間主任組織,按生產班次時間進行打卡,分別為上班時、下班時。

3.3.2 公司所有員工每日應自覺、親自打卡,因工作原因無法在上班時間內報道的,應提前通過電話請示本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負責考核並書面申報,否則一律視為未報到。

3.3.3 公司執行每月考勤制度,各考勤人員必須在每月3日前(節假日順延),各部門(含車間,下同)應當將本部門考勤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上報行政人事部,每遲報一次,扣罰部門負責人和考勤人員各50元。

3.3.4 結合公司個別崗位員工上、下班時間較為特殊,不能與職能部門員工一起考勤的,該員工不做每日例行打卡,考勤以每日工作交接記錄為依據,具體情況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3.3.5 員工須按時打卡並如實出勤,對於虛報考勤或弄虛作假,情節輕微的予以雙倍扣出勤,情節嚴重的予以記過並罰款。

3.3.6 員工確因手指受傷脱皮等實際原因不能打卡的,可申報部門領導後到考勤員處簽字報道,但未簽到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3.7 由公司組織的活動、會議、培訓學習以及各類值班統一考勤,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等人員將按正常考勤制度予以處罰。

3.3.8 如員工未能在規定時間上報考勤資料或考勤資料不全的、錯誤的,暫不發放工資或記錄不全的部分暫不發放。

3.3.9 考勤員因工作不當,造成虛假、漏報的,對考勤員予以100元/次處罰。

3.4 考勤分類

3.4.1 凡上班後(以作息時間為準)5分鐘以外到崗者,視為“遲到”;超過一小時者,視為“曠工”;未到下班時間便擅自離崗者,視為“早退”。

3.4.2 結合人性化管理,員工當月確因特殊原因遲到早退或早退2次且不超過5分鐘的,經本部門負責人書面批准後,可不按遲到或早退扣發工資。

3.4.3 如因雨大、大雪等惡劣天氣或突發事件引發的遲到、早退時,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統一考慮。

3.4.4 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必須填寫《外出登記表》(附件四),經部門(車間)負責人簽字同意後方可外出,未辦理請假手續而離開崗位1小時及以內,視為“擅自離崗”,超過一小時,視為“曠工”。

3.4.5對於無故缺勤者,一律視為“曠工”。凡被界定為“曠工”的員工,公司將按以下規定處理:

1)員工每“曠工”一小時,按其本人換算小時工資標準的2倍扣罰其工資;

2)員工連續曠工6天或1年內“曠工”累計達到12天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3.5 根據工作需要,凡加班(車間上晚班不含此列)且超過晚上11點的員工,部門(車間)負責人可對該員工第二天的作息時間進行適當調整,確保員工正常休息。

3.6 員工因公出差,連續出差四天(含四天)以上的,原則安排半天休息,連續出差七天(含七天)的,原則上公司安排一天休息,長期出差一個月(含一個月)的,原則每個月予以安排3天休息。

3.7 請假

3.7.1凡休各類假期(含請假,下同)的員工,必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審批程序如下:(圖:略)

3.7.2 員工休各類假,應當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如確實因事必須請假者,部門負責人應當安排好相關工作交接後方可批准休假。員工請假2日及以上時,必須經部門經理批准,請假3天以上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休假,如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沒審批時,經電話或信息請示同意後先行休假,回公司後再補辦請假手續。

3.7.3 《請假條》(附件一)分存根和填寫連,請假時,有指定考勤員統一管理。請假時,請假人須兩聯同時填寫,存根留存考勤員,填寫連負責審批報備,各職能部門人員及生產車間人員請假時到考勤員處填寫,請假完成後及時歸還考勤員,考勤員必須妥善保管各類假單,並隨同每月考勤表一同報交行政管理經理。

3.7.4 行政人事部必須妥善保管各類假單,每月統計後計入個人當月考勤,經簽字審核後報財務部;

3.8 各類假期的規定

3.8.1 事假:員工應個人私事需佔用工作時間的可請事假,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發本人工資。扣除其當日換算工資:

3.8.2 病假:員工請病假,須持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按請假的審批權限辦理請假手續後,方可按病假處理,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請假者,事後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一律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3.8.3 病假當月在15天內的(不含節假日),按本人日工資額的50%計發工資,超過15天的,有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審批。

3.8.4員工因公負傷的,應該有所在部門填寫《工商報告》(樣式另處發佈)報告行政人事部,一句有關程序確認後,根據醫院休假證明及批准管理權限,經批准後,方可按工商處理,其考勤計工傷考勤,住院期間基本工資照發,但不享受獎金和其他浮動工資;出院後視情況按公司相關規定計算工資。

3.8.5婚假

A: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給予7天(以下含節假日)婚假,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7週歲、女25週歲)的職工,增加婚假3天,總共10天。

B:員工婚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超假扣發當日工資外,免去當月所有獎金。

3.8.6 喪假

A: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帶薪假期3天。

B:員工旁系親屬(外祖父母、公婆、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帶薪假期2天;

C:超期按事假論;

3.8.7年假

A:假期標準:

本企業工齡滿1年不滿2年的,帶薪年假3天

本企業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帶薪年假7天

本企業工齡滿4年或4年以上的,帶薪年假10天

B:員工有一下情況之一的。不享受帶薪年假:

1)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病假累計超過30天的,病假和時間累計超過50天的,曠工超過5天的;

2)試用期內的員工;

3)本人有違紀行為,受到公司行政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

3.9加班

3.9.1公司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確因工作原因,公休假期間(星期天、法定節假日)或八小時以外需要加班的,任何人都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和上級領導的安排。

3.92.加班前要嚴格履行審批程序,無論何種公勤必須徵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加班,加班後,加班人要嚴格履行公司的加班審批程序。

3.9.3凡未取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未經安排的加班或加班後未履行加班審批程序的,統一不給予本人按加班計算:

3.9.4員工加班時不得消極怠工或謊報加班時間,凡行政人事部查實後謊報現象或弄虛作假的,本次加班視為作廢,如部門負責人和驗證人簽字認可的加班有誤,公司對部門負責人與驗證人視情節予以相應的處罰;

3.9.5職能部門員工加班原則上安排換休,換休時可在《請假單》的請假類型上註明“換休”請假的程序審批後即可休假,本月加班因工未換休的,經批准後可以次月予以換休,但不得隔月,加班時間隔月未休視同放棄,公司不予進行調休;

3.9.6生產車間加班每月可換休也可換算成加班工資,換算成加班工資時,每月底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統計後報財務部,加班工資按日工資標準換算成小時工資後,按時長核算計入個人薪酬;

3.10 勞動紀律

3.10.1擅自離崗的員工,每次處罰3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上者(含3次),按時每次50元處罰,給予全公司內通報批評,取消其本年度內所有獎勵和工資晉級資格的處分。

3.10.2在公司內,各級管理人員(高級人員除外)因工作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向部門負責人説明原因、去向和時間。

3.10.3公司內嚴禁打架鬥毆,違反者將給與當人事200元/次的處罰,並由去部門負責人負責進行思想教育。對屢次(3次及以上)打架鬥毆者或者單次鬥毆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3.10.4任何人不準在公司內打架、罵人,違反者每次處罰100元;對情況特別嚴重或事後認錯態度不好的,處罰200元,並由其部門負責人負責進行思想教育。

3.10.5工作時間不得利用公司設備、材料幹私活,違者每次處罰100元;所使用的材料、工時按其價格費用的2倍從當事人工資中扣除,同時給予其全公司內通報批評,取消其本年度內所有獎勵和工資晉級資格的處分。

3.10.6上班時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和如下棋、打牌、賭博、睡覺、打遊戲等,如有違法,每發現一次,處罰當事人100元,當月連續兩次(含兩次)以上者,按每次200元/次處罰。

3.10.7工作時間,各級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上級或領導的工作安排,如有疑問先執行後申請,如若無理取鬧或消極抵制,一律按不服從管理對待。一經查實按200元/次對待,情節嚴重的直接開除處理:

3.10.7 嚴禁酒後上班

1)公司所有員工嚴禁酒後駕車,如確實因為工作需要,應當在酒後由他人駕車返回;

2)生產車間管理人員嚴禁酒後上班,每發現一次處罰50-100;

3)因工作需要而中午應酬,應儘量謝絕飲酒;

4)凡因飲酒引發人身傷害事故的,其後果由其個人全部承擔。

3.11其他規定

3.11.1員工因違犯國家有關法規而被收容、檢查或拘留的,均按其基本工資標準發給既基礎工資,持有最終處理結果後,再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3.11.2員工違犯國家刑事法律被判刑、勞教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3.11.3凡當月同時違犯本制度數條紀律者,其經濟處罰應數條並罰,同時期行政處分均以最高處分為準。

4 檢查與考核

4.1公司員工考勤、勞動紀律工作由行政人事部具體負責管理並負責按本規定進行日常檢查與考核,凡違犯本規定的,按本規定具體條款處理,由行政人事部開具《處罰單》,經綜合辦公室主任批准後執行。

4.2對本規定未做明確説明但又屬於公司勞動紀律範圍內的事件,行政人事部可根據具體情況提出具體的處置方案,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9

一、 提前十分鐘到崗,換好工作服,檢查好儀容、儀表。

二、 上班時間站立規範,不得倚牆、靠椅,不準聚一起閒談,上班按規定時間在自己區域站立規範,面帶微笑迎接客人的到來。嚴禁以工作場地作為休息場所,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三、 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動問好點頭致意,不能視而不見。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四、 客人來了要説歡迎光臨,拉椅讓座。在服務過程中請使用禮貌用語,客人買單要致謝,客人離時要送客,請客人慢走,並誠心歡迎客人下次光臨,使用禮貌用語(送客至門口),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五、 不準與客人爭吵,要記住客人永遠是對的,不準向客人索取物品與小費。若因態度問題導致客人不買單,給酒店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六、 拾到客人物品必須上交吧枱或上一級領導保管,並儘快與客人取得聯繫,不準私自留藏,佔為已有。一經發現,罰款20—200元並後果自負。

七、 如遇客人較多時,不得私自離崗。離崗要上報領班(包括上洗手間),領班安排人員頂崗後,才能離開。否則所造成的後果由本人承擔,並罰款20元/每次。

八、 不準在餐廳內奔跑,不準在餐廳、包廂、公共場所大吼大叫、大聲説話,違者視情節輕重罰1—5元。

九、 不得罷工,或三五聚集鬧事,嚴禁向外界人員透露酒店的商業機密或抵毀酒店形象,違者開除處理。

十、 員工必須參加班前會及平常的業務培訓,違者一次罰款5元。

十一、 在工作中隨時服從,工作完後再提出見解,不得當眾與領導爭辯,否則視情節輕重,罰款50—100元,並在班會上作書面檢討。

十二、 上班時間不準吃東西,更不準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違者罰款50—200元,情節嚴重者開除。

十三、 不準帶包進入工作場所,違者罰款5—20元。

十四、 下班後不準在酒店逗留,違者罰款5元。

十五、 熟悉業務知識,瞭解每天供應的菜式及酒水、熟記菜單酒水單,如因業務不熟,造成客人不滿情緒的,視情節輕重,初次罰款5—50元,下崗培訓三天(不計工資),所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

十六、 上班時間必須使用普通話,違者一次罰款1—5元。

十七、 不許利用職務之便少記客人所用食品,一經發現罰款50—100元。

十八、 不許向客人只推薦有開瓶費的酒以此誤導客人,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罰款10—50元。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加強衞生院管理,提高兩個文明建設,增強職工的組織性、紀律性,嚴明勞動紀律,保障衞生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更好地為患者服務,為當地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特作如下規定:

一、作息管理

第一條:科室應按時開診,並保證隨時接診病人,科室不能按時開診或提前收診的,發現一次扣罰科室20-100元。

第二條:職工遲到或早退30分鐘內,發現一次扣20元,兩次30元,三次50元,三次以上按曠職半天處理;遲到或早退一次超過30分鐘以上按曠職半天處理,扣罰當事人100—300元,曠職一天扣罰當事人200—500元,曠職兩天按落聘下崗處理。

第三條:脱崗一次(30分鐘以內)扣罰本人50-100元,脱崗超過30分鐘的,扣罰本人100-300元,造成極壞影響的,當事人按待崗處理,並追究科室負責人責任。

二、工作紀律

第三條:上班時扎堆聊天、幹私活、打毛衣、出科遊逛、上班洗澡等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20-50元;上班打撲克、下棋、玩電腦遊戲等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100元;上班喝酒、打麻將等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200-500元;上班聚眾賭博,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500-800元,其中發起人和案發科室當事人扣罰1000-1500元。

第四條:醫務人員上班時間應衣帽整齊,佩戴胸卡,工作服要乾淨整潔,應着淡粧,不要濃粧豔抹,違者每發現一次扣罰5元;進行醫療操作時,不準戴首飾,要戴工作帽和口罩,違者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在從事醫療活動時,不得接聽手機電話,引發醫療糾紛的,扣罰當事人20—50元;醫務人員在接診過程中,應嚴格按照醫療操作規範和規程執行,未按規定執行的每次扣罰100—200元;

第五條:醫務人員應以病人為中心,樹立主動為病人服務的思想,杜絕出現生、冷、硬、頂、推現象,在工作中因生、冷等與患者發生糾紛的,每次扣罰當事人50—100元;因硬、頂等與患者發生糾紛的,每次扣罰當事人100—200元;因推諉、敷衍病人等與患者發生糾紛的,每次扣罰當事人200—300元。

三、安全生產

第六條:為保證衞生院醫療及財產安全,保證正常工作的開展,凡在醫用計算機上安裝遊戲程序、玩遊戲,扣罰當事人500—10000元,找不到當事人的,以2倍扣罰科室。

第七條:在衞生院重點消防部位吸煙者,每支煙頭100元,重點消防部位有藥房、藥庫、物資庫、檢驗科、放射科、B超室、財務科、收費處、住院處、檔案室、病案室、配電室、中控室、計算機室、氧氣站、手術室(含門診)、食堂操作間等。

第八條:宿舍、科室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熱得快、電爐子、烤箱、微波爐等),特殊情況需經院保衞科批准備案方可使用,違者沒收電器並處50—300元罰款。

四、環境衞生

第九條:保持科室乾淨整潔,每天要搞好科室衞生,做到定室定人,在院檢查中衞生不合格的,扣科室50-100元;診室和病房內禁止吸煙,每發現一次給予警告,連續發現三次給予通報批評,連續發現五次扣罰科室100元;在衞生院消防重點部位吸煙者,按第七條處理;公用冰箱內禁止放個人用品及食品,違者扣罰當事人50-100元,醫用冰箱內禁止放個人用品及食品,違者扣罰當事人100-150元。

第十條:自行車、摩托車一律不準停放樓內、室內,發現一次扣罰本人10至30元。

五、請假事項

第十一條:事假需提前24小時向科室領導請示,經批准後方可休假,原則上不準電話請假,特殊情況需出示證明,違者按曠工論處。

批准權限:各科主任、護士長向主管院長請假,職工向本科室主任請假,權限為科主任1天,主管院長3天。

急診看病可電話請假,但事後應向科主任或衞生院人事部門出具急診就診醫院的急診證明、處方、收據及門診病歷手冊。

其他各種休假均應事先請假並在批准後方能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並執行本規定第二條。

六、組織紀律

第十二條:科主任、護士長應及時向職工傳達各種會議精神,未傳達的(三天內),每次扣罰科室領導50元。

第十三條:要在全院提倡互學互尊、團結協作、正確處理同行、同事之間的關係。對於不能搞好科室之間、同志之間的團結,不能相互協作、亂傳閒話、吵架者扣罰50元-200元/次,打架者扣罰100-300元/次,情節嚴重者同時停止其工作,按待崗處理。

第十四條:所有職工必須服從院部及科室領導的管理,不服從管理者,科室可處以100—500元處罰,造成極壞影響的,院部給予待崗處理。

第十五條:院部將對遵守勞動紀律突出的科室及個人年終將給予評優選先獎勵。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x年3月1日起執行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11

1.0 目的

為規範對員工勞動紀律的管理,提高全員勞動紀律意識,確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2.0 適用範圍

物業公司全體員工。

3.0 管理部門及職責

3.1 辦公室(人事培訓部)為員工勞動紀律管理的職能部門,編制管理規定,並實施考核。

3.2 各部門負責人須協助對員工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紀行為及時反饋給人事培訓部。

4.0 管理內容及規定

4.1 出勤管理規定

4.1.1 工作時間:按照公司各崗位工作時間準時出勤。

4.1.2 出勤紀律

(1) 工作時間內必須佩戴工卡。未按規定佩戴工卡者,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若工卡殘舊、破損、污染,憑舊工卡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換領,工卡遺失補辦每次扣款30元。

(2) 員工必須按規定的工作時間親自打卡。除因工作需要連班的崗位,其他員工必須每天打卡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但下午上班最多提前45分鐘打卡。未按規定次數打卡,按未出勤處理。

(3) 員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機出現故障無法打卡時,須及時將考勤卡交權限責任人簽字説明。一般員工交部門負責人籤卡,經理助理級以上交分管領導籤卡,未打卡也未及時補籤者,按未出勤處理。

(4) 嚴禁代(請)他人打卡,違反者第一次給予雙方扣發當月工資50元,第二次下浮工資一級的處分,第三次辭退處理。

(5) 考勤卡如有遺失及時到人事培訓部補辦,補辦必須出具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失卡期間在崗的證明。

(6) 嚴禁在考勤卡上亂塗亂劃,對打卡不規範,描寫或塗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處理。

(7) 員工必須按規定順序插放考勤卡,保持考勤卡插放整齊。未按規定插放者或自帶考勤卡者每次扣款30元。

(8) 規定上班時間或公司組織培訓及安排節假日值班無故不到崗或到崗後擅離者,視為早退或曠工。

(9) 遲到、早退的有關規定: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無故遲到、早退15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20元。無故遲到、早退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30元。無故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罰款50元。無故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10)曠工不到半天按半天處理,超過半天不到一天按曠工一天處理,曠工半天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曠工兩天依此扣六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曠工五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11)員工請假期間考勤參照4.2條款有關規定處理。

4.1.3 相關規定

(1) 人事培訓部定期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情況記錄於員工考勤卡上,報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後生效。

(2) 員工考勤卡由人事培訓部每月26日統一發放,並根據考勤卡、請假單、人員變動等情況審核統計當月員工出勤情況,呈各級領導審核批准後於次月三日前報財務一分部核發工資。

(3) 公司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保安員滿勤天數界定為當月實際天數減去當月星期六、星期天的天數,保潔員、綠化員、後勤人員滿勤天數。

(4) 公司所有需輪班的部門,如工程維修部、經營部、客户服務中心值班室、保安部均需將次月排班表交分管領導審核後,於當月二十五日前報人事培訓部備案,作為考勤檢查的依據。排班情況若有變動,部門負責人須及時以書面形式知會人事培訓部。

(5) 部門負責人須協助人事培訓部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將異常情況反饋人事培訓部。

4.2 請休假管理規定

4.2.1 請假程序

(1) 員工先到人事培訓部領取《請假單》(附表1),按要求填寫並履行逐級審批手續後,由本人將《請假單》及考勤卡交人事培訓部核實,待工作交代清楚後,方可離開公司。審批手續未結束離開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 人事培訓部及時登記員工年度請假記錄於員工考勤卡。

(3) 員工假期結束後首先到人事培訓部銷假,並取回考勤卡,然後到所在部門報到。凡未按規定到人事培訓部辦理銷假手續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4) 假期間因事不能按時上班,須請示部門負責人,得到同意後方可續假,並由部門負責人及時知會人事培訓部。續假結束後須於24小時內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手續。逾期不補辦或未經相關領導批准而超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4.2.2 請假審批權限

(1) 公司保安員、保潔員、綠化員及後勤人員請假,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分管領導審批後生效。

(2) 除上述人員的一般員工請假,三天以內經分管領導審批後生效,三天以上經總經理審批後生效。

(3) 主管(包括工程師)以上幹部請假,一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後生效,一天以上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後生效。

(4) 部門經理助理以上幹部請假,不論請假時間長短都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後生效。

(5) 任何人員請帶薪假,不論請假時間長短都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後生效。

4.2.3 事假

(1) 請三天以內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請,請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兩天申請,按審批權限批准後方有效。

(2) 一次性請事假不得超過二十天。試用期內的員工原則上不得請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准除外。

(3) 事假期間按比例扣發當月工資,計算方法為:本月全勤應發工資/應出勤天數X請假天數。

(4) 當月事假超過五天或累計超過七天,扣發季度獎或年終獎的當月份額。

4.2.4 病假

(1) 員工因病請假,應出具鎮級以上醫院證明(一天內免附證明),並按審批權限批准後方有效。

(2) 員工請病假不得超過一個月,特殊情況(如重病住院)除外。

(3) 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時,先由他人代請假,事後向人事培訓部提供有效病假證明。請假證明及手續不齊全者,按事假處理,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

(4) 病假期間按比例扣發當月工資,計算方法與事假相同。

4.2.5 婚假

(1)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且符合國家《婚姻法》結婚條件,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按審批權限批准後方有效。

(2) 凡婚假提前三天申請,婚假結束後,必須向人事培訓部提供有效結婚證明,否則視為事假處理,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

(3) 請三天以上的婚假,其餘天數視為事假,但共計不超過二十天。

4.2.6 喪假

(1)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給予帶薪喪假三天。

(2) 員工請三天以上的喪假,其餘天數視為事假,但共計不超過十天。

4.2.7 探親假

(1) 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給予探親假十天。

(2) 按規定享受的探親假計發全額工資。

(3) 員工休探親假,遇節假日及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不再順延假期。探親假不得與其他假期連休。

4.2.8 法定假

(1) 員工依法可享受的國家有薪法定假為:元旦一天(1月1日),五一勞動節三天(5月1日、2日、3日),國慶節三天(10月1日、2日、3日),春節三天(農曆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

(2) 員工在法定假日期間加班的,按崗位基本工資的三倍計發加班工資,或給予同等天數的補休,補休後公司不再計發加班工資;補休原則上安排在當月休完。集團公司另有規定,參照集團公司相關規規定執行。

4.2.9 產假

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2.10 工傷假

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2.11 公假

員工參加與工作相關的專業技能培訓(如,物業管理崗位培訓)或參加國家規定的社會活動,經總經理同意後可享受公假,公假髮給全額工資。

4.2.12 員工請休任何假期公司一律不報往返路費,遇節假日不再順延另計。

5.0 考核辦法

5.1 綜合勞動紀律依據員工出勤率、請假天數累計、違紀處罰次數實施考核。

5.2 辦公室(人事培訓部)不定期對員工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違紀員工開具《員工違紀處罰單》(附表2),報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後生效。

5.3 各部門發現本部門員工違紀行為,由部門負責人開具,《員工違紀處罰單》,呈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後報人事培訓部備案。

5.4 員工違紀行為經查屬實,而本人拒接受者,加倍處罰或視情節輕重辭退處理。

5.5 對每月累計違紀超過三次的員工,給予通報批評或根據違紀性質降級甚至除名。

5.6 經審批後的《員工違紀處罰單》由人事培訓部留存。人事培訓部每月末統計彙總當月受處罰情況,呈總經理審批後,於次月3日前報財務一分部,在員工當月工資中扣罰。

5.7 員工勞動紀律考核記錄作為員工加薪、調職的重要依據之一。

6.0 附則

6.1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有相關規定自行廢止。

6.2 本辦法由人事培訓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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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12

一、作業時間

實行8小時工作制,“三班”輪流上崗,保持24小時有人在崗,特殊情況由礦領導另行通知。

二、請銷假

1、礦長、工程師離礦必須向公司分管領導、煤管站請假批准同意後方能離礦,離礦期間工作必須下委託書,並且,礦長、工程師不能同時離礦,否則,從嚴處罰。

2、生產礦長、安全礦長、經理、機電礦長離礦必須向礦長請假,安排交接好管轄範圍內的工作,離礦必須出具請假條,經礦長批示同意後,方可離礦,離礦2天以上的,必須報上級領導批示同意。其他崗位員工請假,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由礦長審核批准後,方可離礦。特殊情況請假3天以上的,必須經分管領導及礦長同意並報人事部審核批准後,方可離礦。

3、未按規定進行請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當月累計出現3天曠工或連續3天曠工,解除勞動合同,曠工一天按月總收入20%進行處罰,曠工2天在處罰的基礎上扣除月獎金。

三、考勤

1、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礦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3、全體員工須嚴格考勤,按礦上規定的崗位作息時間上下班,

如有遲到、早退每次處罰20元,每超一分鐘加罰1元,以此類推。 4、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領導批准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按有關規定享有相應待遇。

5、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

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所有管理人員、職工必須嚴格遵守煤礦制定的規章制度、崗位責任制及操作規程,在值班過程中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嚴禁串崗,必須認真履行職責。

6、在值班過程中,脱崗、串崗、睡崗、不認真履行職責的,按曠工處理(井下睡崗按重大事故處理),現場人員及當班管理人員參照處理,知情不報者負連帶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現場人員及當班管理人員按責任等級、實際損失費用進行賠償。

7、每月3號考勤經礦長審核後報人事部。

四、其他

1、對不服從管理,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陽奉陰違、拉幫結派,造成危害的,一次處罰500元以上。

2、不認真執行現場交接班或交接班事項弄虛作假、敷衍了事、不負責任的一次處罰100元以上,造成安全隱患、發生事故的,按損失賠償,分管領導和相關人員分別按責任等級賠償。

3、全礦職工必須積極參加每週一次礦內組織的安全學習或業務學習,對於不參加的,每次處罰200元以上。

4、全礦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礦紀,做到勤奮工作,誠實勞動、講究職業道德。

5、凡是在礦內酗酒、無理取鬧、辱罵他人、打架、違法違紀的,一次處罰不低於500元,礦級領導加倍處罰,造成的後果自負,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13

為加強我院的科學管理 , 制度 管理 ,明確工作任務和職責,建立正常工作秩序,改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加快我鎮衞生事業發展,提升我院為全鎮健康服務的總體水平。充分調動幹職工的積極性,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努力改善職工工作.生活 、 福利條件。堅持以公共衞生 服務為主導,以 基本醫療 為龍頭,以醫療保障體系為陣地,全面加強醫療安全。努力創造條件拓寬服務範圍。 按照基層醫療衞生改革的要求 ,不斷完善各項工作管理制度和規章制度,建立安全、穩定、健康、長效的發展工作機制。真抓實幹,為開創 年衞生事業而努力工作。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全院幹部職工認真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各項規章制度。 必 須牢固樹立 “全心全意為人民 服務 ”的思想,履行“救死扶傷、樂於奉獻”的崇高品德, 廉潔奉公, 各負其責 ,使各項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第二條:實行院長 負總責 、院委 成員分線負責管理的 制度。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全面完成 年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 三 條:“內抓管理、外樹形象”是治院的方針,狠抓內部管理,建立 健 全的公共衞生.醫療管理以及各項 衞生 公共事務管理制度,是確保醫療質量與更好地為服務對象服務,也是預防 各種差錯發生的有效措施。

第 四 條:完善全院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勞動紀律管理辦法,全面實行 服務 管理考核。

第 五 條: 不斷完善各項醫療體制建設 , 加強醫療安全教育,嚴防醫療差錯發生。醫務及工作人員診治及工作期間, 因工作馬虎 、 服務態度惡劣,違反操作規程以及末及時書寫醫療文書所造成事故或 醫療 糾紛,使醫院名聲及經濟利益受損,根據情節由當事人承擔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 直接賠償 和 行為 責任 ,並 取消評先、評優、晉升、晉職資格,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或刑事責任。重大問題按法律法規及衞生院規章制度執行。

第 六條:不斷加強公共衞生服務體系建設,行政、公衞各線專幹認真按照年初公衞管理方案和《平江縣基本公共衞生服務考核標準》有計劃有步驟的每日組織實施,並將實施進度以及下村、開會、羣眾反映等情況做好日記,院委會及分管負責人每月進行督查,作為發放績效的重要依據。

第七條:醫務人員實行每日早會 制度 ,做好交接-班工作。同時也形成行政值班 制度 ,值班人員保證 24小時手機暢通,應急事件處理時5分鐘之內到達現場。

第八條:所有工作人員禁止從事或兼職與醫療業務有關的業務工作;禁止收受紅包、禮金、回扣;經院方處理後屢教不改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第 九 條:幹職工因違反計劃生育、“兩非”工作以及違法、違紀、違章事件的將解除聘任合同或勞動合同,將取消全年年終獎金,取消評先、評優、晉升、晉職資格,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或刑事責任。

第 十 條:節假日安照院委會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各種節假日管理辦法所制訂的《勞動紀律管理辦法執行》

第 十一 條:幹職工要樹立“院興我榮,院衰我恥”的意識,人人關心集體,人人蔘與管理,為衞生院的發展獻計獻策。凡幹職工爭取的外援資金,院方可以在不負擔任何費用的情況下按 一定的比例進行 獎勵。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十 二 條:按照時間表上下班和值班表上班,夏季作息時間從 5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實行上午 7 : 30—11 : 30 ;下午 2 : 30—5 : 30 為上班時間;冬季 10 月 1 日至 4 月 30日上午 8 : 00—12 : 00 ;下午 2:00 —5 : 00 為上班時間;其餘時間 按 值班 制度 安排。

第十 三 條: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穿戴整潔,上班時間必須穿工作服,護士加戴工作帽、口罩。做到優質服務,面帶微笑,精神爽爽,待病人如親人,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接待熱心、解釋耐心、觀察細心、診治精心。樹立嚴謹務實的學術態度,任勞任怨,努力學習,認真實踐,勇於創新。

第十 四 條:保持室內環境衞生;做到地上無紙屑,牆壁、窗台無灰塵,屋角、天頂無蜘蛛網等。用愛心愛護院容院貌,各自辦公室整潔、清晰,資料存放有序,藥、械擺放整齊、乾淨。

第十 五 條:不在病人面前議論病情,不泄露病人的隱私與祕密,用高度的負責態度,嚴肅對待自己的工作崗位及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 十 六 條:每月四天假,以星期日或星期六為休假日。其他的按《勞動紀律管理辦法》執行。違反《勞動紀律管理辦法》超過的天數視為曠工。

第十 七 條:我國傳統節日(春節、端午節、中秋節)不列入每月 4 天假內。

第 十 八 條:幹職工參加單位選派各類脱產業務培訓學習和出差的視為出勤。

第十 九 條:下村出公差,必須有記錄,要向當班人説明,去什麼地方,與什麼人,幹什麼事,需要多久時間,並且要當事人的簽名回單,且及時交當班人記錄。

第三章: 公共衞生管理

第二十條 :全面加強公共衞生服務,實行 分管院長 負 總 責 、專幹具體負責制; 落實縣局和各主管單位下達的全年目標考核管理 任務 ,並完成院內及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二十 一 條:全面加強村級公共衞生服務管理,開拓創新搞好防病治病的良好局面,努力減少人民羣眾發病率,提高人民羣眾的健康意識,增強防病控病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按照基本公共衞生服務考核標準實施細則執行。

第二十 二 條:加強村衞生室的管理,制訂 好 村 級管理 計劃、方案 , 制訂 好落實 目標任務、報酬 考核要求, 並具體組織實施。 利用例會、電話收集數據。做好村級培訓工作,完善各種報表及數據,記錄完整 , 及時歸帳。建立健全的資料庫。

第二十 三 條:全面落實公共衞生工作任務。

一.疾病控制工作:

1. 規範接種門診(包括村衞生室接種門診)的各項要求、免疫程序、指導原則,公示各種疫苗的品種和接種方法。

2. 搞好冷鏈運轉工作,做好各類疫苗的收、發和使用記錄。

3. 完善預防接種卡、證、冊的登記, 7歲以下兒童 建 卡 率達到 98%, 並將信息錄入計算機,免疫規劃疫苗全程接種率 必 須大於9 5 % 以上 。

4. 努力控制接種異常反應,出現異常情況必須向縣疾控中心報告。

二 .疫情報告與管理:

1. 認真做好 傳染病登記和報告制度, 及時發現傳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要登記和報告好; 特別是本院及村級衞生機構發現的,一定不準瞞報和漏報。對出現突發事件一定要向院長及上級報告,並及時組織人員進駐現場,控制事態的發展。 傳染病疫情報告率與及時率必須保證 100%。

2 .有針對性地對結核病進行督導,有效地控制結核病發生。

3. 利用各種手段收集死亡數據,認真搞好死因病史調查及資料上報 ,死因數據上報率達 100%。

三 . 孕產婦 保健

1. 全面掌握全鄉孕產婦數,通過下村和召開村及保健員例會,認真掌握全鄉婦幼保健基本情況。孕產婦系統管理 率達到 90%以上,

2. 加大實行住院分娩,杜絕家庭接生的宣傳力度,及時建立轄區內孕產婦保健手冊。規範各種表、卡、冊的數據正確,完整。孕產婦 住院分娩率在 98%以上。

3. 落實3月9月2次高危篩查管理工作,做好產前產後的訪視途徑和要求。

4 .抓住婦科病普查工作,不斷提高婦產科知名度。協助開展住院分娩工作,不斷提高住院分娩率。

四 .兒童保健

為 0--6歲的嬰幼兒建立保健手冊,建檔率100%; 開展 新生兒訪視及 兒童系統 保健 管理 , 做好新生兒訪視工作,兒童系統 保健 管理 率 90%; 加強體弱兒童系統管理 , 體弱兒童系統管理 率100%。

五 、健康 教育

1.:制訂全年衞生宣教任務,採取多形式的渠道開展宣傳教育,使居民健康知識知曉率達80%以上,健康行為形成率達70%以上。

2.針對健康素養基本知識、優生優育及轄區內重點健康問題,向全鎮居民提供健康教育信息宣傳和健康教育諮詢服務,設置宣傳欄並定期更新內容,經常開展健康知識講座活動,每年向轄區居民發放健康教育資料不少於12種;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於6種,組織面向公眾健康諮詢活動不少於6次,舉辦健康教育講座不少於12次。

六 、健康檔案管理

1: 新建和完善各類人羣健康檔案, 保障總人數的80%建立健康檔案, 以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羣為重點 100%建立檔案 ,建立統一、規範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檔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健康問題及衞生服務記錄等。對檔案要及時更新,並實現計算機管理。

七 、慢性病管理

1: 對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羣進行指導干預,對 35歲以上 人羣實行首 診測血壓,對 確診 高血壓 和糖尿 病 患患者進行系統管理, 建立高血壓、糠尿病 以及其它慢病 患者 健康 檔案,並定期隨訪。 其他慢性病要登記,有資料管理。 慢病人羣健康管理率達 95%以上。

八 .重性精神病管理

1:對轄區內常住人口進行重性精神病患者摸底篩查,發現率不得低於90%,並及時指導,每月隨訪一次。重性精神病 患者管理率達 90%以上。

九. 老年人保健

加強對轄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進行登記管理,進行健康危險因素調查和和、每年體格檢查。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90%以上。

十 、衞生監督 和食品安全管理

全面掌握轄區 醫療機構、學校食堂、 餐飲單位、食品經營單位 、公共場所 及從業人員底子,建立各種表格信息登記。每年進行多次衞生監督,對每次集餐活動進行檢查與指導。做好衞生法律法規宣傳,認真處理醫療廢物處置工作,及時上報各種數據。

第四章 臨牀醫療服務管理

第二十 四 條:建立 臨牀醫療服務質量管理體系, 健全各類人員崗位職責,加強醫務人員的服務意識,按照各項規章制度及診療程序操作,嚴格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文書書寫規範與管理規定》。病歷書寫及時準確、完整、規範。嚴格按照處方書寫要求開具處方。

第二十 五 條:加強醫療服務安全,經常性地組織醫務人員開展醫療服務安全教育,強化“三基”訓練,熟練掌握基本操作、基本技能、基本理論,健全護理管理,滿足臨牀需求。

第二十 六 條:轉變服務模式,加強臨牀基礎服務,落實“以健康為中心”的服務宗旨和人性化服務措施,努力提高服務需要。

第二十 七 條:完善各科室崗位的佈局,提高重點科室的能量建設,為開展臨牀醫療服務提供保障。

第二十 八 條:加強醫務人員的學習培訓,做好在職各種培訓和繼續醫學的教育計劃,滿足服務需求。

第二十 九 條:加強中醫服務管理,提供基本中醫醫療服務,努力利用中醫藥解決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服務需要。

第 三 十條:加強臨牀用藥管理,特別是加強抗菌藥品使用管理,嚴格執行衞生部《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還有特殊藥物管理要求。建立藥品不良反應的監測,做到發現就報告。建立健全合理用藥管理制度。

第三十 一 條:按照《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的要求,加強院內感染 控制 管理,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 嚴 防院內交叉感染髮生。

第五章 藥品管理

根據我院實際,為適應醫療衞生改革的要求,應對國家藥品零利率的實施;努力減輕農民的醫藥費用負擔,完善藥品流通手續,規範我院進藥流程。制訂如下藥品管理條款:

第三十 二 條:進購藥品由藥房造具計劃,報院長審批,會計進購;審核內容;

1、是國家基本藥品目錄之內的。

2、城鄉醫保報銷範圍之內的。

3、是治療中需要的。

第三十 三 條:藥房實物負責人應經常對藥房藥品進行檢查,如發現臨近過期的,要經常提醒醫師,並向業務副院長報告,哪些藥品臨近過期,要及時開出。

第三十 四 條:醫務人員要嚴格控制抗生素的處方,儘量做到單聯用藥。要用二聯抗菌素的必須經過業務副院長批准,要三聯用藥的必須經過醫師會診,努力控制濫用抗菌素的發生。

第三十 五 條:藥房負責人應嚴格控制藥品庫存的積壓,藥房庫存控制在6萬元之內,為了這個目標,全院共同督查,醫師要重點關注藥品庫存的動態。

第三十 六 條:醫師要充分發揮傳統醫學的作用,努力用中醫藥解除疾病。

第三十 七 條:藥房其他未盡事項,全部按照工作制度及工作職責執行。

第六章: 人事管理

第三十 八 條:人員進出, 經 院委會 集體 討論 提出基本條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條件的經院長 審核後,報縣局批准後聘用 。嚴禁非衞技人員上崗,嚴格行業執業制度,嚴禁非本專業或明顯不勝任本專業人員從事本專業工作,各衞技人員都應持相應的上崗和執業資格上崗,但末取得執業資格者,自簽訂聘約合同或勞動合同二年內取得執業資格。

第三十 九 條:全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管理辦法》和《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管理,所有人員都應與院方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

第 四十 條:全院職工必須按照院委會的人事安排執行崗位,因事設崗,按崗定人。

第 四十一 條:凡本院須要進技術人員,必須先造具計劃,報送縣局人事股,答覆後而定。院委領導安排按照平衞委[]16號文件執行。

第七章 醫療保障工作

第四十 二 條 醫保工作主要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工醫保、居民醫保、民政救助等各種政策性醫療保障報銷工作。

第四十 三 條 按照國家以及平江縣各種醫保的政策法律以及報銷方案程序進行醫療報銷,嚴格各項操作規程。

第四十 四 條 建立院內醫保管理領導小組,由分管的院長具體負責。不定期的召開會議,落實上級有關醫保政策規定。督查本院醫保制度規定的執行情況。及時查處違反醫保制度的人和事。

第四十 五 條 要求醫療文書書寫規範,用藥合理,住院指針完善,特殊檢查和治療指徵明確。

第四十 六 條 在醫保報銷過程中努力減少患者報銷流程。用優質的服務,耐心細緻的工作要求,滿足被服務者的需要。

第四十 七 條 嚴格控制次均費用和日均費用,杜絕不必要的患者損失和醫院損失,如有違者一切責任由當事人承擔。

第八章: 財務管理

第四十 八 條:全院開支實行院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各項開支按規定標準執行,超過部分由當事人自負,原始票據要求合法,符合財會核算規定,否則不予報銷。

第四十 九 條:財務人員嚴把支出關,根據財務報表經常對本院經營狀況進行分析。加強本院下設點店庫存收繳力度,確保資金回籠率,努力降低藥品成本、醫療成本的消耗。

第 五十 條:固定資產.醫療器械.醫用材料的管理。醫療器械和其他實物,由使用人或管理人造冊簽字負責管理,以確保財產完整,年度盤底,正常消耗的,由管理人員出示原件由院方注消;遺失的,不能明確遺失責任的由管理人員負責賠償。需添置的醫療器械和醫用材料,由當事人出具書面報告,由院委會研究,添置與否根據財力狀況決定。醫用材料由院方統一購進,專人管理,由各科室領取,計入業務費開支。

第 五十一 條:其它流動資產的管理。流動資產包括現金、現行存款、藥品、應收賬款等資產或現金。收費室對報賬員負責,日清月結,保持500元現金備用,如有短欠參照法律、法規管理處理。

第五十 二 條:藥房存品由實物負責人出具採購計劃統一採購並驗收入庫,保證質量。月底做好庫存對帳單,定期盤底,保證帳實相符,出現短款由實物負責人賠償。醫生出診須到藥房領藥,在診後24小時內結帳,並交付出診診金,處方及銷售款。任何人不得在藥房借藥、兑藥,如有發現,視為零售,在當事人當月工資中扣除。除特殊情況為急救外,病人欠費須由本院人員擔保,無擔保的視為情節由當事人追回或償還。

第五十 三 條:幹職工不得擅自拖欠院內資金,需借支的由院長批准,報賬員付款,職工欠款時間較長的應付百分之一的月息,出納員、收費室短欠視為欠款。全院實行統一收費窗口,嚴格票據管理,一切收入、支出納入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對需領取票據收費項目,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報賬員交好所收費的賬款,以便報賬員做報賬。

第九章 績效工資

第五十二條:績效工資由考勤績效工資,專業技術工資和其他績效工資組成。目的就是要做到規範行為,提升服務,監督管理,完善制度,落實任務。

第四十九條:考勤績效工資,每月正常假期為4天,每超過一天在考勤工資中扣20元,4天假未休息的補60元,以每天為15元計發。未請假不在崗為缺席每天扣50元,早退、遲到穿戴不整潔每根據考勤記錄一次扣2元,每違返考勤管理一次扣2元,所有考勤記錄在考勤工資中扣完為止,違返考勤記錄情節嚴重的按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執行。

第五十三條:所有崗位工資及薪級工資按照人事部門下發的標準執行。

第五十四條:專業技術績效分為醫務人員績效和行政人員績效,目的都是為了完成本崗位工作,完成上級及院內安排的任務。

1.醫務人員績效標準由高職稱到低職稱的業務其中提取,其目的是促使醫務人員都要增考資格加強學習.

2.完成一數量的業務保障工資及績效工資。使不同的崗位有不同的比例。

按以下任務數發放1.0(1250元)績效,跟據實際完成的任務上下浮動績效。分配任務如下:

1.住院部(含醫師、護士)每月任務3.3萬元(除藥品和輔助科室收入)。

2.西藥房每月任務4.5萬元.

3.X光每月任務0.33萬元

4.檢驗每月任務0.8萬元

5.B超每月任務0.5萬元

6.婦產科每月任務0.45萬元(主要是診金、住院費、接生費、手術費)

7.中醫門診每月任務0.9萬元(含西藥品、診金、輔助科室收入)

8.中醫門診每月任務0.5萬元(含西藥品、診金、X光代班、輔助科室收入)

9.公衞人員及醫保信息員按1.0實行績效。

10.院委成員按1.1實行績效。

11.付院長按1.2實行績效。

12.院長按1.3實行績效。

以上第9---11點按各線工作要求認真完成上級及醫院佈置的各項工作,年終驗收工作達標按上述績效實施;如年終驗收或醫院考核工作未達標,則績效按0.8發放;如工作得到一票否決的其績效則按0.6發放,並取消年終評優、評先資格。

4.醫師每看一個門診病補助0.2元,(查門診登記和合作醫療門診報銷記錄)發現漏一個扣0.5元。

5.書寫份合格住院病例補助4元,(其中護理2元)以月查看各種醫療文書以及電腦查對,按月統計補助。發現漏一例或書寫不合格的病歷扣10元。

6.醫師發現一例傳染病並按要求上報補助2元,以法定報告單為依據,按月發放。發現漏報一例扣5元。

6.值班(行政、醫師、護理人員每天早、中、晚補助10元值班費,西藥房每月150元,輔助科室單線的每月補80元。)

7.另時安排的醫務人員工作,按另時安排的任務落實,一年統計。

8.所有無編又無資格的人員其績效按90%發放。

第五十五條:行管公衞人員實行如下工作任務為績效工資。

1.行政及公衞人員必須服務大局,全面按照各崗位的考核標準及分配任務完成。

①制訂崗位工作計劃,制訂年月工作計劃,制訂村級管理工作計劃,並向院長交寫落實各項制訂工作計劃和年月總結及小結。

②完成各項目標考核工作,按目標考核方案一小項一小項去做,完成上級及本單位交辦的另時工作任務。

③整理書寫各種文書資料並歸帳。

2.行管人員每月享受下列補助:

①、話費補助院長按實際發生執行、付院長120元、院委委員100元,科室主任50元。

②、院長、付院長享受每月院長津帖,標準院長180元、付院長150元,院委委員120元,科室主任100元。

③、所有下村、出差人員的補助標準按照平財行[]13號文件執行。其中下村人員按實際下村天數每天補助10元(下村人員下村必須向行管值班人員説明去向,行政值班並記錄)

附 則

第 六十三 條.本院 將 成立制度管理執行辦公室, 由 姜要明 同志 為執行辦主任,具體負責制度落實、績效考核統計、考核細則打分, 採 取公開、公平、公正的操作原則。並每月向院長彙報執行情況及本月所出現的新問題 、 新情況, 再 具體研究解決。

第 六十四 條.本方案自x年1月1日起執行,所有條款因政策或特殊原因需要調整的經院長同意或 院委會討論決定。

第 六十五 條.本方案作為獎懲、評聘、晉級、工資、績效、福利依據。

第 六十六 條.因違反本方案、醫院制度、勞動紀律。崗位職責經多次教育不改者給予解除聘用關係或者勞動關係。

第 六十七 條.本方安與國家法律、法規有衝突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14

為了加強衞生院管理,提高兩個文明建設,增強職工的組織性、紀律性,嚴明勞動紀律,保障衞生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更好地為患者服務,為當地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特作如下規定:

一、作息管理

第一條:科室應按時開診,並保證隨時接診病人,科室不能按時開診或提前收診的,發現一次扣罰科室20-100元。

第二條:職工遲到或早退30分鐘內,發現一次扣20元,兩次30元,三次50元,三次以上按曠職半天處理;遲到或早退一次超過30分鐘以上按曠職半天處理,扣罰當事人100—300元,曠職一天扣罰當事人200—500元,曠職兩天按落聘下崗處理。

第三條:脱崗一次(30分鐘以內)扣罰本人50-100元,脱崗超過30分鐘的,扣罰本人100-300元,造成極壞影響的,當事人按待崗處理,並追究科室負責人責任。

二、工作紀律

第三條:上班時扎堆聊天、幹私活、打毛衣、出科遊逛、上班洗澡等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20-50元;上班打撲克、下棋、玩電腦遊戲等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100元;上班喝酒、打麻將等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200-500元;上班聚眾賭博,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500-800元,其中發起人和案發科室當事人扣罰1000-1500元。

第四條:醫務人員上班時間應衣帽整齊,佩戴胸卡,工作服要乾淨整潔,應着淡粧,不要濃粧豔抹,違者每發現一次扣罰5元;進行醫療操作時,不準戴首飾,要戴工作帽和口罩,違者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在從事醫療活動時,不得接聽手機電話,引發醫療糾紛的,扣罰當事人20—50元;醫務人員在接診過程中,應嚴格按照醫療操作規範和規程執行,未按規定執行的每次扣罰100—200元;

第五條:醫務人員應以病人為中心,樹立主動為病人服務的思想,杜絕出現生、冷、硬、頂、推現象,在工作中因生、冷等與患者發生糾紛的,每次扣罰當事人50—100元;因硬、頂等與患者發生糾紛的,每次扣罰當事人100—200元;因推諉、敷衍病人等與患者發生糾紛的,每次扣罰當事人200—300元。

三、安全生產

第六條:為保證衞生院醫療及財產安全,保證正常工作的開展,凡在醫用計算機上安裝遊戲程序、玩遊戲,扣罰當事人500—10000元,找不到當事人的,以2倍扣罰科室。

第七條:在衞生院重點消防部位吸煙者,每支煙頭100元,重點消防部位有藥房、藥庫、物資庫、檢驗科、放射科、B超室、財務科、收費處、住院處、檔案室、病案室、配電室、中控室、計算機室、氧氣站、手術室(含門診)、食堂操作間等。

第八條:宿舍、科室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熱得快、電爐子、烤箱、微波爐等),特殊情況需經院保衞科批准備案方可使用,違者沒收電器並處50—300元罰款。

四、環境衞生

第九條:保持科室乾淨整潔,每天要搞好科室衞生,做到定室定人,在院檢查中衞生不合格的,扣科室50-100元;診室和病房內禁止吸煙,每發現一次給予警告,連續發現三次給予通報批評,連續發現五次扣罰科室100元;在衞生院消防重點部位吸煙者,按第七條處理;公用冰箱內禁止放個人用品及食品,違者扣罰當事人50-100元,醫用冰箱內禁止放個人用品及食品,違者扣罰當事人100-150元。

第十條:自行車、摩托車一律不準停放樓內、室內,發現一次扣罰本人10至30元。

五、請假事項

第十一條:事假需提前24小時向科室領導請示,經批准後方可休假,原則上不準電話請假,特殊情況需出示證明,違者按曠工論處。

批准權限:各科主任、護士長向主管院長請假,職工向本科室主任請假,權限為科主任1天,主管院長3天。

急診看病可電話請假,但事後應向科主任或衞生院人事部門出具急診就診醫院的急診證明、處方、收據及門診病歷手冊。

其他各種休假均應事先請假並在批准後方能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並執行本規定第二條。

六、組織紀律

第十二條:科主任、護士長應及時向職工傳達各種會議精神,未傳達的(三天內),每次扣罰科室領導50元。

第十三條:要在全院提倡互學互尊、團結協作、正確處理同行、同事之間的關係。對於不能搞好科室之間、同志之間的團結,不能相互協作、亂傳閒話、吵架者扣罰50元-200元/次,打架者扣罰100-300元/次,情節嚴重者同時停止其工作,按待崗處理。

第十四條:所有職工必須服從院部及科室領導的管理,不服從管理者,科室可處以100—500元處罰,造成極壞影響的,院部給予待崗處理。

第十五條:院部將對遵守勞動紀律突出的科室及個人年終將給予評優選先獎勵。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x5年3月1日起執行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15

一、嚴格遵守工作時間

全體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不無故缺席相關會議活動。

行政後勤人員上下班時間:

夏時制:早上8:00-11:30 下午2:30-6:00

冬時制:早上8:00-11:30;下午2:00-5:30

其它工作人員上下班時間由本部門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具體安排並報辦公室備查。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要求

1、所有人員考勤採用簽到制度,遲到3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算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算早退)視為曠工,確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須徵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2、臨時外出辦理業務,必須先到單位辦理簽到手續,向分管領導説明情況後方能外出。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單位的,需通過電話徵得部門負責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員説明情況,以便考勤登記。

4、行政後勤人員由綜合辦專人負責考勤統計,倉儲、分揀、送貨及安保人員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門負責人負責。出勤記錄應當準確無誤,不得塗改。次月1日,各部門將考勤、請銷假材料等彙總後交綜合辦(休息日延後),月終彙總後張榜公佈並扣減應減的工資。

(二)遲到及早退

1、遲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職工罰款50元,聘用員工罰款20元;每月累計超過10次的,正式職工取消當月績效工資,聘用人員扣出當月完成任務獎勵。

2、因接送車造成遲到的,本車人員所有罰款由司機一人承擔;確因特殊情況時除外。

3、天氣或路況不好,接送車司機與乘車人員提前做好安排,保證按時到崗。

4、車輛接送時間由管理部門根據上班時間具體安排,確保所有工作人員按時到崗。

5、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車的,車輛管理部門做好通知工作,員工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及時到崗。

(三)曠工

1、有下列情形的,視為曠工。

未請假或者請假未被批准而擅自離崗的;請假期滿,未續假或者續假未獲批准而未到崗的;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不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的;未經批准私自調換工作日程及崗位的,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的。

2、每曠工1天,處予當事人300元罰款,連續3天或當月累計超過5天者扣除當月全部收入。連續曠工5天或全年累計超過10天的作待崗3個月處理,待崗期間停發除基本工資外的所有收入,取消年度獎金。連續15天或一年以內累計超過30天的予以除名。

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

員工要有高昂的工作熱情和良好的工作態度,立足崗位,履行好職責,服從組織安排,做到內部政令暢通,運作協調高效。

1、工作時間內不堅守崗位,擅自離崗、串崗者,一經發現處予50元罰款。

2、工作時間內,不得玩撲克、麻將,不得酗酒及從事其它娛樂活動(公務接待除外),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一經發現處予當事人50元的罰款。

3、工作時間內,利用電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閒聊,上網閒聊、玩遊戲者,一經發現處予50元的罰款。

4、下班未關閉門窗、辦公電腦,未切斷電源的,一經發現處予50元罰款。

5、在辦公區、單位宿舍區打架鬥毆,酒後鬧事,損毀公物者處予500元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正式職工待崗,聘用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四、請銷假管理

(一)範圍

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公休假均屬請銷假範圍

(二)請銷假流程

1、員工請假,必須得到批准後放能行假,事前請假需填寫《請銷假審批表》,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單位的,電話徵得分管領導或主管領導批准,上班當日補齊手續。

2、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2天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後報請分管領導批准;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報主要領導批准。行假者所屬部門必須確保工作協調安排好,工作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方能准假。

3、各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主要負責人批准。

4、凡請假者准假後將《請銷假審批表》等相關資料報綜合辦公室。

5、未按要求請、銷假,請、銷假手續不完善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假後第一個工作日辦理銷假手續。

(三)事假

事假一天,正式職工扣100元,聘用人員扣50元。事假每月累計不超過3天,每季度超過5天者,取消優秀員工評定資格。

(四)病假

1、員工因病需到醫院就診,應事先請假(急診除外)。就診後憑診斷證明再履行請假手續,州內就診時間不超過1天(以就診病歷或醫院相關證明為準)按出勤計算,超過1天按事假計算。

2、員工因病確需療養休息但又無須住院者,須出示醫院相關證明並徵得相關負責人同意後方能准假。

3、員工非住院病假一天扣除當日績效工資的一半(聘用員工扣除當日完成任務獎勵)。

4、員工因病住院請假5天以內(含5天)不扣減工資,超過5天的,每天扣除當日績效工資的一半(聘用員工扣除當日完成任務獎勵)。

5、病假超過一個月的,超出時間不發放績效工資(聘用員工不發放完成任務獎勵)。

6、病假員工上班當日補齊請假手續,包括假條、住院證明、醫生建議書等一併交到綜合辦公室。

7、病假手續不完善的按事假處理。

(五)婚假

員工結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可增加婚假10天(包括節假日)。

(六)喪假

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死亡,準喪假5天。

(七)產假

1、婦女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原則上為3-6個月產假,產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

2、男性職工其妻休產假時,可請不超過5天的護理假。

(八)探親假、公休假

員工探親假、公休假按國家及州局(公司)相關規定執行。休假既要合法也要科學合理安排,在不影響工作正常開展的情況下經審批後方可休假。

五、監督管理

中心領導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勞動紀律檢查。發現部門監管執行不到位的,考勤中弄虛作假的,要追究部門負責人或考勤人員責任,發現一次處予當事人100元罰款,相關人員未按時將考勤彙總到綜合辦的,處予部門考勤人員100元罰款。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16

勞動紀律是企業組織有效勞動,保持正常生產經營,確保生產安全、順利、持續、高效的基本保證,遵守勞動紀律是每個員工應具備的職業道德和行為準則。為維持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員工須自覺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勞動合同,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團結協作,完成工作任務。

第二條 項目責任者必須履行職責,負起帶領員工遵章守紀,完成工作任務的責任。

第三條 員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權利,但屬於連續生產的崗位必須服從領導安排。

第四條 員工上班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禁串崗離哨,擅離職守。

第五條 員工上班不準遲到早退、不準打瞌睡、不準喝酒、不準幹私活、不準賭博。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點不準喝酒。

第六條

員工上班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發生。凡因自身責任發生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的,應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第七條 新招聘錄用的員工及員工內部調動,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內到單位報到並辦理相關手續,否則給予辭退、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條 員工遵守勞動紀律的情況和管理責任者管理的好壞應與勞動分配相結合。

第十一條

員工違反勞動紀律應受到相應的處理,處理分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處罰:扣減工資;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留用察看。員工違反勞動紀律,直接管理責任者失職的也應受到相應處理。利用職權打擊報復者,應加重處理。

第十二條 對員工的處理,必須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理恰當,手續完備。

第十四條 員工受行政處分的,用人單位應書面通知本人,並且記入個人檔案。 第十五條 員工受警告以上處分的,還應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1、警告處分,扣減3個月績效薪酬;

2、記過處分,扣減6個月績效薪酬;

3、記大過處分,扣減12個月績效薪酬;

4、留用察看處分,留用察看期間,勞動報酬按重慶市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6、行政拘留、逮捕,在員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用人單位暫時終止勞動合同的履行,不承擔勞動合同規定的相應義務,停發一切工資待遇,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判刑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考勤

1、公司實行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40小時的工時制度,年考勤工作日250天,月平均20.83工日。

2、對於駐外項目部:各項目應安排專人負責登記考勤。考勤內容有:出勤、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喪假、公假、年休假、探親假、曠工等。每年的考勤資料應存入單位勞資檔案備查。

3、員工出勤率作為勞動報酬、勞動評價、年終獎的依據之一。

4、公司員工須按規定時間上下班,員工上班以到達工作地點的時間為準,不得遲到及早退,一個月內遲到早退時間累計達兩小時以上四小時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論處,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內的,按曠工1天論處。

5、員工考勤出勤率計算

出勤率= ×100%

第十七條 事假

1、員工因故需請事假應事先書面提出申請,半天以內由項目組長批准;1天及1天以上3天內由所長批准。員工的請假單及單位的准假單交考勤員登記並附在本人考勤登記卡上。

2、事假的最小計算單位為半天;半天以上不滿1天的,按一天計算。

3、請事假期間扣發員工的基本薪酬和福利。

4、員工請事假期滿應如期上班,不上班者按曠工論處。

第十八條 病假

1、員工去門診看病,須經單位領導批准方可離開工作崗位,一般疾病准假半天。

2、員工若遇急病、重病或疑難雜症來不及請假者,可在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

3、員工看病請病假,應有醫生簽發的病假條並加蓋醫院的公章。門診看病需要休病假1-3天的,以門診醫生開的病假條為準;員工住院出院後需要休病假15-30天的,需會診並經科主任批准加蓋疾病證明專用章。員工住院期間的病假條以科室開的病假條為準。病假條應及時交給組長或考勤員,超過月考勤截止日期三天遞交無效,並按曠工論處。

4、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醫院證明,需要停止工作治療時,可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醫療期,最長不超過1個月的。

(2)醫療期間內,累計病休時間已滿時,單位應書面通知員工。因特殊疾病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經公司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後,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醫療期滿,沒有特殊情況,不到原單位報到、原單位已安排適當工作崗位而不服從者或不能從事工作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非因工緻殘,或經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癒的疾病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止或醫療期滿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4)員工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者,被解除勞動合同後的經濟補償問題按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

(6)員工出差、探親因病醫療,必須有鄉鎮以上衞生院開的病假條才有效。 第十九條 工傷假

1、員工因工傷治療期間,基本薪酬全額發放。

第二十條 婚假

員工結婚可享受10天婚假。

第二十一條 產假

員工產假按《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執行。

1、女員工產後休滿產假,嬰兒未滿一週歲者,哺乳時間按《女工勞動保護規定》辦理;

2、產假期滿,如因病需要繼續治療,按病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給予3天喪假。喪假只限喪時使用,不能提前或事後使用。

2、員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需員工本人去料理喪事的,根據路途遠近,經單位領導批准給予路途假。路途假最多不超過5天。

3、在批准的喪假和路途假期間,員工的基本薪酬照發,途中的交通費、住宿費等由員工自理。

第二十三條 公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公假處理:

1、公事出差;

2、外出開會、學習、培訓、參觀、考察、療養等;

3、派出支援參加抗洪救災等。

第二十四條 法定節假日

員工每年享有共十一個工作日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清明節一天

勞動節一天

端午節一天

中秋節一天

國慶節三天

第二十五條 因生產工作需要,公司可要求員工於法定節假日工作並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

第二十六條 年休假

1、員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2、員工年休假按照《公司員工年休假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曠工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1)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兩個小時及以上者;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時間超過兩小時以上者;

(3)假期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

(4)沒有醫院證明,又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託病不上班者;

(5)不服從工作分配,不上班者;

(6)以辦公事為藉口,離開崗位而實際辦私事者;

(7)塗改病假條、拿假病假條欺騙組織者。

2、曠工兩小時以上四小時以下(含四小時)算半天,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算一天。

第二十九條 對員工違反勞動紀律的處理,按《公司員工違反勞動紀律處理辦法》(見附件)辦理。

第三十條 員工因違紀受到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十二條 本單位使用的勞務派遣工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實行。(暫試行)

重慶華聯工程造價諮詢公司第三分所

二Oxx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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