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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交通安全教育講話稿

學生交通安全教育講話稿

法律意識,是在日常點滴處耳濡目染中形成的,要從點滴做起。下面公文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是學生交通安全教育講話稿,歡迎閲讀參考!

學生交通安全教育講話稿
學生交通安全教育講話稿篇一: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大家好!

同學們!當你走出家門踏上道路時,你是否注意到你已經與交通打交道了,交通已成為你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不斷髮展的現代交通既為我們提供了方便、舒適和享受,也給我們帶了煩惱和憂愁,並隨時可能給我們製造不幸的痛苦。也許,你曾聽人講過駭人聽聞的交通事故,或者親眼目睹過那一幕幕血淋淋的車輪製造的悲劇,感到十分可怕吧!“車禍猛於虎”,已越來越成為現實。交通事故是很慘痛的,教訓也是十分深刻的,它給我們帶來了極大的危害,時時在吞噬着人間的生靈:

那麼怎樣才能保障外出和乘車的安全,預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呢?

下面我就交通信號燈,以及乘車、行走、騎車時應注意的問題跟同學們談談。如果有時間的話,我想和同學們一起認識一下幾個常用的交通標誌。

一、違反交通管理行為是違法嗎?

在一些人眼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非常神聖,那才是法,不可違反,違反了要受法律制裁。其它的法,像《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這些法律,算不上是法,認為“違反了,也算不上違法”。因此“超速行駛”、“不按規定讓行”、“闖紅燈”等時有發生。

“騎自行車靠右通行”、“紅燈停、綠燈行”這都是最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規,早已是家喻户曉,人人皆知了,然而,有的人偏偏不按照交通法律法規裏的這些規定去做。自以為警察沒看見佔了便宜,一旦事故發生,後悔晚矣。

法律意識,是在日常點滴處耳濡目染中形成的,要從點滴做起。《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是法,違反了,不僅僅是受行政處罰,嚴重的也要根據《刑法》以犯罪論處的,更主要的是行為人有可能要付出血和生命代價的。

二、為什麼選用綠、黃、紅三種光色作為交通信號燈的顏色?

綠、黃、紅三種光色作為交通信號燈的顏色,是根據光學原理;經過長期的研究和實踐而定下來的。

在紅、橙、黃、綠、青、藍、紫七色中以紅色光波最長,穿透周圍介質的能力最大。因此,在光度相同的條件下,紅色顯示得最遠。此外,紅色能使人聯想到“火”和“血”等危險信息。所以,選用紅色燈光作為“停止信號”。黃色光波長僅次於紅色,在七色中居第二位,也會使人感到危險,但沒有紅色那麼強烈,因此被用作“緩衝信號”。綠色光波的波長是七色中除紅、橙、黃色以外較長的一種色光,由於它與紅色區別很大,易於辨認,也因它使人聯想起了“樹木”、“水面”,給人以寧靜、安全的感覺。因此,被用來作為“允許通行信號”。

三、行人必須遵守哪些規定?

①行人須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須靠路邊行走。

②行人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准許通行時,須迅速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來往車輛,不準追逐、猛跑。在沒有人行橫道的道路上,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

③行人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④行人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⑤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⑥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⑦不準在馬路上追逐、嬉戲,也不準在馬路上踢球、溜旱冰、表演、跳繩等。更不要突然改變行走路線或突然猛跑,突然往後退。行路中會出現各種複雜和意想不到的情況,同學們一定要牢記亂穿馬路和在道路上玩耍的危險,更不能把衝過馬路當作一種勇敢的行為,發現別人有這種行為,同學們要及時勸阻。

是啊,橫穿道路是很危險的,在去年發生在我們中國小生中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有85%以上都是橫穿惹得禍。所以,接下去,我想和同學們談一談有關過馬路的安全常識。

四、行人橫過道路時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①行人橫過道路時,應站在路邊,看清來往車輛後,選擇離自己最近的人行橫道通過。

②行人橫過道路時,不要突然改變行走路線,突然猛跑,突然往後退,以防駕駛員措施不及發生危險。

③橫過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路上,要十分注意駛近或停下的車輛旁是否還有車輛駛來,沒有看清時,不要冒然行走,以免發生危險。

④橫過車行道時,要先看左後看右,不要在車輛臨近時通行。 ⑤行人橫過人行橫道燈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即使信號已經變成綠色,也應看清左右的車輛,然後再穿越道路,在信號燈將要變更時,絕對不要搶行,應等待下一個綠燈信號。

五、乘車時要遵守哪些規定?

為保障乘車人候車、乘車安全,乘車人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①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台或指定地點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下後上。

②不準在車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車。

③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汽車和長途汽車等。

④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⑤乘坐貨運機動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車廂攔板上。

⑥集體旅遊時要由老師帶隊,不準超員乘車。

⑦乘坐摩托車時,一輛二輪摩托車只准搭乘一人(滿十二歲以上的兒童),要戴頭盔,不要側坐在摩托車上。

⑧乘坐人力三輪車時,不得超過三人。

另外,下車後不要從車道車後突然走出或猛跑過道路。在乘車時,不要催駕駛員開快車,不準與駕駛員閒談或作其他妨礙駕駛員安全駕駛的活動。

六、騎自行車、三輪車必須遵守哪些規定?

1、沒有滿12歲的兒童,或年齡過大、行動不便的人不準騎自行車外出。

2、遵守各行其道的原則,嚴禁在機動車道騎自行車、三輪車。

3、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4、超越前車時,不準妨礙被超車輛行駛。

5、通過陡坡、橫穿四條以上機動車道或途中車閘失效時,須下車推行。下車前須伸手上下襬動示意,不準妨礙後面車輛行駛。

6、不準雙手離把、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

7、不準牽引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

8、不準並行騎車交談、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騎自行車不準帶人。

9、駕駛三輪車不準並行。

10、下雨天騎車,應穿專用的車用雨披。

11、自行車應停放在指定停車地點或不影響交通的地點。

七、騎自行車轉彎應注意哪些事項?

①右轉彎時,必須看清車後是否安全,及早打出右轉彎手勢,儘量沿着道路右側前進。

②左轉彎時,必須看清車後是否安全,及早打出左轉彎手勢。如果有自行車禁駛區,應從禁駛區外側左轉彎,沒有禁駛區時,要大轉彎。

③自行車在路段行進當中不準突然猛拐。因為這時的機動車駕駛員對自行車突然猛拐事先無思想準備,最容易發生事故。

同學們,我相信大家都能成為一名文明的交通參與者,也更希望大家能成為廣大羣眾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宣傳者和監督者。

學生交通安全教育講話稿篇二:

尊敬的各位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

伴隨着一首好聽的音樂《紅燈停綠燈行》。我們開始了今天的廣播。音樂很好聽吧!在我們剛入校時,老師就教育我們要遵守交通規則。請同學們回想一下,你真正做到了嗎?

從今天起,我們將通過廣播一起學習各項安全知識。希望各班班主任組織好學生認真收聽。

今天我們一起學習《交通安全知識》。

很多時候,我們走路都是步行的,所以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交通法規對行人的要求。交通法規對行人的要求有:

1、遵守車輛、行人各行其道的規定,借道通行時,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

2、遵守“紅燈停、綠燈行、黃燈閃爍多注意”的原則;

3、必須遵守交通標誌和標線的規定,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與管理;

4、不要在道路上爬車、追車、強行攔車、拋物擊車或在道路上躺卧、納涼、聚眾圍觀等;

5、不要強迫、縱容他人違反交通法規,同時對任何人違反交通法規都有勸阻和控告的權利。

作為國小生,我們在放學和集體外出時應怎樣做?

在放學路上,要遵守紀律排好隊,在教師的護送下,有秩序地在人行道上行走。過馬路時,要走人行橫道。我們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應靠路邊行走。走路時,思想要集中,不能一邊走一邊玩耍或一邊看書,不能三五成羣並排行走,更不能追趕車輛嬉戲打鬧。

集體外出活動,要有教師的帶領,排成兩列縱隊,在人行道上行走。不要隨便離開隊伍。不要在隊伍裏你推我拉,嬉戲打鬧。不做妨礙交通安全的事,不在交通擁擠的地方集隊、停留,以免影響他人通行。過公路時,應走人行橫道。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要看清路面情況,在沒有車輛行駛時,抓緊時間通過。

大家知道吧!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騎車。為什麼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騎車呢?因為騎車人必須具有一定的體力、智力和騎車技術,還需要有一定的交通常識以及對各種事物的識別、分析和判斷能力,才能安全使用車輛。

根據醫學、生理學和心理學資料分析表明,一個人的發育期通常要滿十二、十三歲,才能初步達到上述最低要求。因此交通規則從保障少年兒童的安全出發,規定十二週歲以下兒童不準騎車。

作為一名國小生,我們要做文明人。那麼文明乘車應當尊守哪些秩序?

文明乘車,確保安全。等乘公共汽車,應在站台上有秩序地等候。車停穩後,讓車上的人先下,然後依次上車,不要爭搶。上車後要主動買票,遇到老弱病殘和懷抱嬰兒的人應主動讓座。車輛行駛時,要坐好或站穩,抓住扶手,防止緊急剎車時摔倒。不能將頭和手伸出窗外,不能在車廂內大聲叫嚷,亂扔果皮、紙屑,要做一個文明的小乘客。此外,我們還要注意,千萬不要去乘坐車況不好或者沒有合法手續的車,比如我剛才給大家講的黑龍江的那起車禍,翻車的一個原因就是車況差。

在我們上街和橫過道路應該怎麼做?

1、行人上街要走人行道,不要走車行道。

2、橫過街道和公路要走人行橫道,不要斜穿或猛跑。

行人橫過道路時,應站立在路邊,看清來往車輛後,選擇離自己最近的人行橫道通過。通過時,須先看左右方向是否有來車,確認來車距離遠無危險後才能通過。行人橫過道路時,不要突然改變行走路線,突然猛跑,突然往後退,以防來車駕駛員措手不及,發生危險。

橫過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時,要十分注意駛近或停下的車輛旁邊是否還有車輛駛來,沒有看清時不要冒險行走。

橫過未設人行橫道線鄉鎮街道或公路時,要看清左右有無來車,千萬不要奔跑,不要同來車搶道。

3、行人橫過人行橫道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時,必須遵守信號燈的規定: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進入人行橫道。還須注意:即使信號燈已經變成綠色,也應看清左右的車輛是否停穩,然後再穿越道路。

4、設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地方,行人過街要走人行天橋或地道,不要橫穿街道和公路。

5、列隊橫過車行道時,每橫列不準超過二人,隊列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通過,待車輛過去後,再繼續通過。

以上是交通法規中和我們學生相關的一些規定。只要我們嚴格按照規定做,就可以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總之,我們的交通安全,不光要靠全社會的方方面面來關心、支持,還要靠我們自覺地遵守交通法規,也只有這樣我們的道路交通才會有序、安全、暢通,我們的社會才會更加和諧,大家的生活更加美滿幸福!

今天的交通安全知識就學習到這裏,老師們、同學們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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