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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度汛值班制度(精選9篇)

防洪度汛值班制度(精選9篇)

防洪度汛值班制度 篇1

為進一步做好汛期安全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水災尤其是羣死羣傷惡性水災事故的發生,保護國家財產和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防汛工作的`實際,特制定學校防汛安全工作制度。

防洪度汛值班制度(精選9篇)

一、建立健全防汛安全組織

1、成立防汛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為學校防汛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的防汛安全工作。

2、防汛的具體工作歸總務處,具體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本校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

3、學校實行並落實逐級和崗位防汛責任制,層層確立防汛安全責任人。

二、建立健全防汛安全規章制度

1、建立好各種防汛安全記錄。

2、定期組織全校教師、學生進行防汛安全知識的學習與培訓。

3、經常組織防汛巡查、校舍安全檢查。

三、加強防汛安全設施的配置與維護

1、加強學校排水溝的清理與整理,保證排水溝暢通無阻。

2、清除校園內雜草,使汛期到來時校園內排水順暢、不積水。

3、教室、實驗室、辦公室等,應達到消防要求。

4、學校周邊井、溝、灣、河、池塘等危險地方,應加強安全設施,設立安全警示標誌。

防洪度汛值班制度 篇2

1、防辦要隨時掌握市及各地抗洪搶險物料儲備情況,根據市防指領導決策,做好防汛搶險物料的調配工作,確保搶險急需。

2、當遇緊急情況需要調用部隊參與抗洪搶險時,防辦負責編制請求調動部隊的報告,由防辦領導審籤後,上報坐鎮市防指的.領導審定報出。

3、老幹科負責市防指正常供電、供水及電梯完好運行,並保證提供防汛抗災工作用車。

4、當市防指領導坐鎮指揮時,局辦、老幹科負責副指揮長及其他防指領導住宿以及市防指領導、防辦領導及值班工作人員就餐和會議室、會商室、值班室的清潔衞生及開水供應等。

5、防辦要隨時掌握情況,及時向省防辦反映汛情災情,上報解決抗洪救災資金和調撥防汛物料的請示報告,並根據有關科室的意見,綜合提出上級下撥特大防汛經費和防汛物料的分配意見,搞好防汛抗災資金和物資的調度和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專物專用。

6、信息中心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管理,搞好通信設施的維護和檢修,確保通信暢通,保證各類防汛信息指令能及時傳遞。遇緊急情況,要及時與電信、移動公司等部門的聯繫,爭取社會公網對防汛抗災工作的支持。

防洪度汛值班制度 篇3

1、發佈防汛抗災重要情況,實行新聞發言人制度,防辦負責人為新聞發言人,負責發佈重要的防汛抗災新聞;重大防汛抗災新聞,由市防指領導負責發佈。

2、當長江、清江、沮漳河超過警戒水位,汛清緊急時,由防辦、局辦共同負責在《宜昌日報》及電台、電視台發佈《情況簡報》,文稿由防辦領導審籤。

3、防辦要加強對防汛抗災工作的宣傳,及時反映水雨工情狀況、防汛抗災動態,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領導對防汛工作的指示,及時總結並宣傳防汛抗災工作的經驗,向新聞單位提供有關防汛抗災工作的基本素材。

4、局辦公室主要負責協調與各新聞單位的.防汛抗災宣傳工作,協助或組織新聞記者到防汛抗災一線採訪,採寫並組織有關防汛抗災的宣傳稿件。

5、防辦、局辦對前來採訪的記者要熱情接待,主動、準確介紹情況,儘可能提供有關資料。

6、凡屬涉外宣傳必須經市外辦批准,由防辦、局辦共同接待,在接受採訪中,要嚴格執行外事紀律,凡需提供給境外記者的新聞素材,必須經市外辦歸口統一對外。

防洪度汛值班制度 篇4

汛期值班是水利幹部職工的`責任和義務,為規範防汛值班,根據省防汛指揮部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對當前防汛工作的指示精神,特規定如下:

一、值班時間、人員及地點:

整個汛值(5月1日至10月15日,特殊汛情另行確定)為值班時間,參加值班人員為水庫幹部職工,每班安排四人,值班地點在水庫防汛室,每天上午8:00為交接班時間。

二、值班責任事項:

(一).瞭解掌握汛情,作好記錄。

(二).按時請示傳達報告。按照報告制度,對於重大汛情及災情要及時向帶班領導報告。

(三).對發生的重大汛情要整理好值班記錄,以備查閲並歸檔保存。

(四).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

三、值班人員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正常值班,由帶班領導負責調整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造成值班空缺。

四、值班人員應做好保密工作,嚴守國家機密。

五、值班人員應注意值班室清潔衞生。

防洪度汛值班制度 篇5

為認真貫徹落實正教科通【】33號的文件精神,確保學校防汛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崗位責任落到實處,為切實加強學校汛期安全管理,確保廣大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讓全校師生安全度汛。日前,以鄭紅軍校長為組長的安全檢查組,對學校進行了一次全面細緻的檢查。檢查組深入各教室、食堂、廁所等場所認真排查,還對學生上學、放學路途中的易澇易滑坡地段進行實地查看,並將情況及時向家長、學生反饋。同時召開全校師生會,進一步強調路隊制度及互助組制度,併成立了安全檢查組,負責督促檢查師生安全行為。

通過以上活動,進一步強化了該校師生的安全意識,為安全度汛和爭創平安校園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加強值班工作,遇到大風、大雨等惡劣天氣領導要在崗;學校校長電話、行政值周電話、教師值周電話必須保持24小時暢通。

2、學校進行制度性的安全排查,側重進行校舍、設施的安全狀況和學生違紀行為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

3、嚴格學校學生請假制度與特殊路段專人護送責任。遇到汛情,要增加護送教師,護送教師要親自護送學生過特殊路段或由家長親自領回。

4、學校密切關注天氣預報,遇到夜間大風暴雨等直接影響大部分學生第二天上學的`惡劣天氣時,要提前與上級聯繫,經上級同意,及時發出停課通知;學生在校時有大風暴雨,學校要提前與上級取得聯繫,經同意可以提前放學;放學時遇到大風暴雨,或通知家長接送,或將學生暫時留校看護,嚴禁冒大風暴雨放學。

5、學校建立包括各種應急、上級各部門、學校教職工、學生家長等電話組成的應急通訊網絡。

6、強化班主任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的意識和責任。班主任嚴格落實相關工作:班主任必須確切掌握每一個學生的家庭電話;調查和確切掌握每一個學生家庭周邊的地勢環境狀況與危險隱患,與家長溝通,對家長提醒到位;要對學生認真進行自護自救、聯繫、報警等常識教育;班級要認真做好學生防汛應急組織落實工作,每一個學生必須在組織中,杜絕失控,發生汛情時,一切行動聽指揮。

7、發生險情和意外時,人人必須一切行動聽指揮,學校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8、責任追究。發生安全意外事故,學校將根據事故的事實以及相關責任人的履行安全崗位工作職責的狀況進行責任追究。

防洪度汛值班制度 篇6

為切實做好礦山企業的防汛安全工作,防範暴雨、洪水引發災害事故,確保礦山安全度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恆基礦業有限公司防汛、防洪制度如下:

1、堅持“預防為主,防重於搶,主動避讓,引排結合”的防汛防洪工作原則。立足於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災,確保公司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渡汛。

2、自覺遵守沐溪河流域防汛統一規劃,服從當地政府防汛工作的統一安排和領導,努力做好礦山防汛防洪工作。

3、建立健全礦山防汛防洪組織管理機構,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以各部門負責人和主要管理人員為成員的防汛防洪領導小組,層層落實崗位職責。

4、礦山各部門必須齊心協力,切實擔起防汛防洪工作責任,全體員工應自覺履行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

5、結合礦山實際情況組織編制防汛應急預案。突出防汛重點,切實可行。並組織員工認真學習。做的人人知曉。

6、抓好員工思想教育,提高認識增強防汛防洪安全意識,克服麻痺大意思想;充分認識防汛防洪工作的重要性。

7、充分做好防汛防洪準備工作,做到早抓、早排查,早落實,切忌走過場。

8、加強汛期防汛隱患排查,對礦山生產區、生活區及礦區周邊排洪渠、沖溝、山體、邊坡等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

9、加強汛期井下防治水工作,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防治原則。

10、在遇到暴雨、雷雨惡劣天氣,要立即停止井下作業,撤出人員,提前預防。

11、加強與所在地的`水文、氣象站聯繫工作,確保氣象信息通訊暢通,能及時準確的瞭解和傳遞預報信息,以便及時準備預防。

12、加強汛期防汛防洪搶險物資的儲備和管理工作。確保防汛抗洪物資齊備。隨時備用。

13、在主汛期必須加強值班值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和彙報制度,及時彙報和處理防汛防洪突發事故。

14、如一旦發生洪水災害,應及時啟動防汛應急預案。立即組織撤離、疏散受災人羣,有序組織搶險。

15、在遭遇洪水、地質災害造成重大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在24小時之內將受災害情況逐級上報主管部門和上級領導機關。不得虛報、瞞報、假報災害情況。

16、在防汛期間,凡不按照制度認真履行防汛防洪工作職責、值班期間擅離職守的、隱患排查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必須嚴肅查處。對因此導致事故的必須追究其責任。

防洪度汛值班制度 篇7

為落實防洪防汛崗位責任制,規範防洪防汛值班管理,嚴肅防洪防汛紀律,保障防洪防汛工作及時高效開展,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起止時間

1、汛期值班為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其中7月1日至9月30日為主汛期。

2、非汛期值班與突發事件值班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臨時確定。

二、防洪防汛紀律要求

1、防洪防汛值班實行領導值班和值班工作人員值班相結合的全天24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工作人員要忠於職守,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從事與值班無關的工作。

3、值班期間,值班領導與值班人員必須保持24小時聯繫暢通,並能在發生險情時第一時間趕到汛期現場處理事務。

4、主汛期和超警戒水位或發生較大險情災情等防洪防汛突發事件時,值班領導、值班工作人員應駐守現場或值班室(調度室)。

5、值班工作人員遇到重要或緊急情況時,不得擅自處理,並立即報告值班領導。

6、防汛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嚴守紀律,認真負責,值班期間不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喝酒和打牌娛樂。

三、汛期值班職責

1、密切監視實時雨水情況、掌握當地防洪防汛現狀和動態,包括瞭解當地水文氣象部門預測、暴雨分佈和強度、洪水預報和警報、工程安全監測情況、現場調度運行情況等信息,並做好值班記錄。

2、汛期值班堅持24小時不間斷值班,值班領導為第一責任人,確保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

3、汛期辦公室主要負責上傳下達,瞭解項目防洪防汛抗災情況,認真填寫值班日誌,並及時彙總上報災情。

4、遇到突發緊急情況,由值班領導向主要領導彙報,並根據應急救援預案處理,第一時間趕往現場指揮搶險救災。

5、各工區、部門值班人員應按時交接班,交接班時應移交值班記錄和詳細通報發生重要情況的處理情況及遺留問題等。

6、調度值班人員應做好接收電話的.詳細記錄及防汛情況,第一時間把汛期通知值班領導。

四、其他事項

1、防洪防汛值班人員應接受必要的培訓,熟悉防洪防汛業務和有關文件,掌握水情、險情處理程序,瞭解防洪度汛有關法律、法規和基本知識,勝任防洪防汛值班工作。

2、防洪防汛值班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應享受值班補助。在防洪搶險中作出突出貢獻或發揮重要作用的值班人員應給予獎勵。

3、對值班信息處理不及時、不規範造成失誤的,應予以批評教育,直至追究責任。

4、值班領導因公出差、特殊情況等原因不能參加值班時,根據領導值班表以此類推由下一位領導值班。

5、各部門、工區值班工作人員因公出差、請假、特殊情況等原因不能參加值班時,由各部門、工區安排其他人員替代,並告知當班領導。

6、值班工作人員應根據防洪防汛值班安排表的要求提前通知下一班的值班人員(包括值班領導與值班長)按時到崗。

防洪度汛值班制度 篇8

防汛值班制度

(1)汛期各工點應安排好防洪巡查、時間、人員。特殊點堅持雨中、雨後巡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當發生持續時間長的大雨及以上雨情,要增加防洪巡查班次。隨時準備啟動相應等級應急預案。

(2)汛期各工區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負責天氣情況、現場設備情況、排漬情況、員工安全情況等統計,發現險情立即逐級上報。

(3)防汛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細緻工作,切實保證汛情及時上傳、下達,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汛期巡查制度

(1)在汛期期間,實行動態巡查。各工點設立巡查負責人,在險情易發期間對轄區內的地災危險點進行定期巡查。

(2)巡查人員職責:地災點的巡查人員在險情易發期間,特別是在汛期要每天巡查一次,必須做好記錄,發現異常現象要及時採取防範措施。

(3)在汛期險情易發期間對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要重點巡查,在暴雨或強風來臨之前,要加大檢查力度,如遇險情應及時通知受威脅員工、設備提前撤離。

汛期報告制度

(1)汛期災害災情速報內容包括:地質災害發生的特點;發生的時間;地質災害類型、規模;地質災害發生的原因;發生地質災害涉及範圍,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發展趨勢,以及已採取的.措施等。

(2)汛期災害災情速報工作統一按重大災情和一般災情兩種不同情況分別進行處理。地質災害發生後,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人員生命、房屋財產即將面臨重大損失的,作為重大災情處理。地質災害發生後,雖未造成人員傷亡和人員生命、財產損失,但已潛在威脅到人員傷亡、房屋財產安全的,作為一般災情處理。

(3)在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值班中,值班人員接到重大災情報告時,必須迅速詳細瞭解災情,做好書面記錄。並在30分鐘內將詳細情況向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報告或採用電話聯繫方式向領導報告。

防洪度汛值班制度 篇9

一、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防洪法》,結合我市防汛物資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防汛物資包括油料、石料、鉛絲、鉛絲籠片、救生衣、麻料、袋類、木樁等耗材;也包括汽車、防汛衝鋒舟、搶險燈具、鍬、鎬、鉗等小型工器具。

二、計劃管理

第三條防汛物資的採購計劃編制要遵循“總量控制、統籌安排、保證重點、嚴格標準”的原則,保證防汛和各項工作的正常的需要。

第四條主要物資採購計劃編制按自下而上的辦法進行,由各無聊使用單位依據儲備定額、工程穩固程度等實際狀況,結合當年實際情況,按照防汛有關預算定額,各項經費(基金)使用範圍等,測算提出無聊採購數量及所需費用,逐級編報彙總,按要求上報。

第五條主要物料採購計劃,實施單位不得隨意調整;必須嚴格按照計劃下達的工程量、投資、保量、按期完成。如確實需要調整計劃,必須按有關規定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第六條防汛物資管理要做到專人專管,分級負責。

第七條防汛物資儲備管理要求是做到物資定額儲備,保證物資安全、完整,保證及時調用。

第八條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對防汛儲備物資的管理職責是:

1、編制每年防汛搶險物資儲備控制計劃。

2、定期檢查各代儲單位防汛儲備物資的保管養護情況。

3、負責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報告防汛儲備物資的儲備和調用情況。

4、負責防汛儲備物資的調用管理。

5、負責協助防汛物資儲備單位與使用單位結算調用的防汛儲備物資款項。

第九條防汛物資代儲單位的管理職責:

1、做好防汛儲備物資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防洪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報送防汛物資儲備管理情況。

2、每年汛前,按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要求,認真做好儲備物資發放的各項準備工作。

3、每年汛後,動用了防汛儲備物資的,代儲單位要及時清點,並向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防汛物資動用和庫存情況並補齊、充實。

第十條市級防汛儲備物資屬專項儲備物資,必須“專物專用”,未經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防汛抗旱物料運達指定地點後,組織實施單位須進行驗收,主要對型號、規格、數量等進行驗收,驗收後要出具驗收人員簽署的驗收報告。

第十二條防汛物資通過驗收後,按驗收小組最後確認的數量,辦理入庫手續,以此登記明細賬和保管台賬。

三、儲備管理

第十三條防汛抗旱物資是各單位抗洪搶險與防洪工程建設的`重要物資。各單位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責任明確、人員落實,並實行主管領導負責制和管理人員責任制。各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物資管理人員責任制度,明確各自的責任。

第十四條鉛絲、編織袋、木樁等物料的儲存要做到安全可靠、存取方便、擺放整齊、乾燥通風等,保證物料的安全和供應。

第十五條防汛物料不準外借,不準挪用,特殊情況需調用時,有防汛抗旱指揮部批准。

第十六條物料管理單位每季度要對儲備物料的收、支、存數量進行核實,每年進行一次清查。做到賬賬相符、帳物相符、帳表相符,如存在問題及時查明,分清責任,並按照有關規定的權限進行妥善處理。

四、防汛物資的使用

第十七條使用防汛搶險物資,必須按照防汛搶險有關規定和審批權限辦理手續,不得超越審批權限,緊急搶險時可以邊使用邊申報。

第十八條防汛搶險物資使用根據憑防汛搶險實際需要的數量辦理“領料單”,經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批准後領取防汛搶險物資。物資管理人員認真填寫“入庫單”和“出庫單”制度。

第十九條在汛情緊急的情況下,防汛指揮機構有權在其管理範圍內調用所需的物資、設備,事後應當及時歸還或者給予適當補償。

第二十條異地搶險需動用防汛物資時,受援地提出申請,經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同意後,統一調撥。

五、費用結算財務核算與統計

第二十一條無聊費用結算由實施單位辦理,各種會計資料和部分原始憑證由實施單位存檔備查。

第二十二條保管依據“入庫單”和驗收小組出具的合格書登記材料台賬和低值易耗品台賬。

六、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物料購置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嚴禁虛列支出、虛報完成、轉移挪用,各級財務、審計、監察部門要加強對防汛物資經費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物料在採購環節出現質量不合格、數量短缺超過正常損耗、型號不符等問題,由採購人員負責;物料在儲存期間發生非正常損失(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由保管人員負責;出庫後沒有按規定的用途使用、剩餘耗材或工器具使用完後未及時入庫或發生損失由使用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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