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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精選24篇)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精選24篇)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 篇1

一、寢室的要求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精選24篇)

1、各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負責寢室衞生的打掃,寢室長負責監督,平時將不定期的進行衞生抽查。

2、物品應按規定擺放,牀上被褥疊放整齊,桌上及衞生用具擺放整齊,地面乾淨,無蜘蛛網,門前無垃圾。

3、玻璃應乾淨明亮,無灰塵,寢室無異味且舒適、整潔。

4、臉盆、水瓶擺放統一。

5、文明寢室將在每學期的'期末評出,分別為不合格寢室、合格寢室、文明寢室(包括校級文明寢室、院級文明寢室)。

二、室內評分細則

1、整體舒適、美觀、温馨。

2、地面乾淨,無雜物及明顯污跡。

3、牀底物品,書櫃、鞋子擺放整齊。

4、壁無球印,鞋印,無明顯的塗畫,天花板列蜘蛛網。

5、門上無明顯的灰塵,窗户乾淨明亮,窗口無雜物。

6、臉盆、水瓶、垃圾簍、掃把擺放整齊,門前無垃圾。

7、牀上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無其他雜物。

8、桌面乾淨,箱包桌凳擺放統一,整齊舒適。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 篇2

1、住校學生應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和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轉讓。如有特殊情況確要調換寢室,必須經學校同意後,統一安排調整。

2、住校學生按規定進出宿舍,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3、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如沒有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前往女生宿舍。

4、住校學生一律不準私自留客住宿,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員。

5、住校學生晚上如有事不住校,必須向班主任書面請假,班主任同意簽字後學生方可離校,請假條要及時上報校保衞科,以便晚上就寢前檢查人數。

6、不準在宿舍內起鬨、打架鬥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進宿舍,一經發現,將從重處理。

7、不準在寢室賭博、抽煙、酗酒,一經發現,將從重處理。

8、全體學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就寢,按時起牀,不在樓道或寢室裏大聲喧譁。嚴禁晚上熄燈後在寢室點蠟燭。

9、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準使用任何違章電器,造成重大損失的將交與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10、愛護室內公物。室內的一切設施均由該室的全體同學使用、管理,不得隨意搬動、損壞、丟失。牀、桌、凳、鎖、門窗、玻璃、燈具等公物應當愛護,如有人為損壞、丟失必須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11、愛清潔、講衞生,堅持每日輪流值班制度。起牀後應整理好牀鋪和其它用具,清掃出垃圾,不準往廁所、下水溝、樓道、樓下亂潑污水,亂丟鞋襪、紙屑等一切雜物。

12、宿舍大門夜間實行關門制度。遇到特殊情況,應事先向門衞説明情況。

13、宿舍大門鎖及各室門鎖均由門衞負責,早上5:30大門開鎖,7:00宿舍大門及各室門上鎖;中午11:50大門開鎖 ,下午2:00宿舍大門及各室門上鎖;下午5:05大門開鎖;晚上6:10宿舍大門及各室門上鎖,晚自習結束時開鎖,40分鐘後大門上鎖。

14、門衞應嚴格按照工作職責完成本職工作。值班期間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5、本規定由校保衞科負責解釋和執行。

16、本規定公佈之日起生效。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 篇3

為使學生公寓(以下簡稱公寓)有一個安全、寧靜、整潔、有序的住宿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住宿制度

第一條入宿

1、學生憑學生證、錄取通知書或身份證辦理入住手續:

(1)繳費(住宿費);

(2)領取公寓安排通知單;

(3)按指定宿舍及牀位住宿;

第二條退宿

1、學習期滿(畢業、轉學、退學)按學院規定時間憑《離校審批表》到學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辦理退宿手續。

2、退宿手續辦理:

(1)到所在公寓樓退牀位,由公寓管理人員對學院配給個人的公物進行驗收、簽字;

(2)到管理中心、財務科等部門結清相關費用;

(3)到管理中心簽證蓋章;

(4)離宿。

3、未結清住宿費、水電費、公物賠償費等費用者,不予辦理離校手續。

第三條日常管理

1、繳納住宿費是每個學生應盡的義務,應按時按規定繳納。

2、每個宿舍設舍長一人,管理本宿舍一切內務(如安排衞生值日等)。

3、在學院需對宿舍佈局作調整的情況下,學生應服從管理中心的調整。

4、入宿學生須按照指定的宿舍和牀位住宿,未經公寓管理中心准許不得自行調換、私佔、轉讓、出借牀位等。凡以上違規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

5、愛護公物。凡宿舍樓內配備的傢俱和房屋設備須倍加愛護,不得私處搬動調換。凡有丟失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

6、鑰匙管理。寢室鑰匙由公寓管理中心統一供配,學生不得私自配鑰匙或另加掛鎖,不得將本室內鑰匙借給非本室人員,否則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由當事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7、文明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公寓紀律,舍區內禁止吸煙、酗酒、猜碼、賭博、搓麻將、起鬨、打架、打球、經商、張貼廣告、燒煮東西;嚴禁存放酒瓶、刀、槍、棍等危險物品;嚴禁各種邢教、封建迷信活動和傳播、觀看淫穢和不健康的音像製品、畫報書刊;不準晚歸、外宿、留宿他人及在自習、休息時間大聲喧譁或從事各種娛樂活動。嚴格遵守會客制度(上午11:00~12:30,下午16:30~20:30)

8、無特殊情況和充分理由,學生不得在外租房。

第二章作息制度

第四條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週一至週四、週日按時熄燈;週五、週六不熄燈。法定假日不限熄燈時間(不含法定假日結束當晚)。

第五條公寓大門開關時間:6:00開門、23:30關門。

第六條在休息時間內,不得大聲喧譁、起鬨、放音響;違者若不聽勸阻,將予以嚴肅處理。

第七條晚歸的學生必須憑證件登記後方可入樓。

第三章衞生管理制度

第八條宿舍應保持整齊、清潔,學生宿舍內由學生負責打掃。走廊、樓梯等公共場所由專職人員打掃。

第九條學生宿舍公共場所及學生寢室衞生要求:

1、地面(含牀下)乾淨、無積灰、無痰跡、無紙悄果皮、無煙蒂。

2、牆面無污損、無塗寫刻畫、無蛛網灰塵、無球印和腳印。

3、門窗玻璃明亮、無積灰、無張貼。

4、廁所、盥洗室、沐浴室無垃圾、無積垢、無臭味,無蛛網、灰塵,無亂張貼、亂刻畫。

5、衣櫃、桌凳、牀上用品、熱水瓶、水杯、書籍、衣服、鞋等物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被子疊放在靠窗一側、枕頭放在被子上),做到乾淨有序。

第十條學生應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衞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拋果皮紙屑、不亂倒污水、不在門窗和牆面上張貼、刻畫。講究飲食和環境衞生。禁止在宿舍飼養動物。禁止從宿舍內向外、向下扔東西或潑水。

第十一條學生患傳染病,要遵照醫生診斷,按指定的地點住宿或回家休息。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 篇4

保證學生宿舍內公共財產的完好,對學生的日常上生活正常運轉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同時為了防止宿舍內公物被隨意破壞,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宿舍內的公物每學期開學前由總務處統一配齊,並保證可以正常使用,由政教處統一登記和管理。

二、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損壞情況,寢室長應及時報告宿管員,由宿管員及向負責人彙報。負責人應及時檢查:

(1)如發現是人為破壞,先查出責任人,然後照價賠償(含人工費)。情節惡劣的將加倍賠償。

(2)如發現是自然損壞,則由學校自行修理。

(3)總務處在確實具體情況後,將及時派人修理,保證學生的日常生活正常進行。

三、宿舍內公共使用的場所出現堵塞(如下水道等),如果學生不能自己解決,則可以由總務處請人負責疏通。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 篇5

為了保證學生宿舍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保障宿舍成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規範學生宿舍的秩序,結合學校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宿舍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一、每個宿舍應設立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員,負責監督和管理宿舍消防安全事務,建議由舍長擔任。

二、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組織全體宿舍成員學習消防制度,組織討論制定火災發生時的安全逃離方案。

三、宿舍人員應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瞭解身處環境的火災危險程度,認識各種消防安全標誌和消防表識,懂得防火常識,熟悉滅火知識(如使用各種類型的滅火器和室內消防栓等設施),掌握報警要領(如正確撥打火警電話,和大聲疾呼及手動報警的方法),掌握自防自救和逃生的基本技巧及注意防火滅火中的有關安全事項,知道消防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具體位置,應急照明平時不得關閉等消防安全知識。

四、宿舍人員應定期檢查宿舍,檢查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設施的落實情況,如發現老化線路或其他火災隱患,應及時上報學校主管領導解決隱患。

五、由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員監督,宿舍全體人員應做到以下幾點:

1、認真做好室內衞生保潔,宿舍內垃圾應及時倒入垃圾池內,避免垃圾堆放。

2、宿舍內存放物品,如紙箱等易燃物品,要及時處理,以免有火星掉入,燃燒起火。

3、不私拉電線,不使用違規電器,禁止用電超負荷運行。

4、保證用電器只在宿舍有人時使用,宿舍無人時不能使用,用電器應儘量遠離牀鋪等易燃物。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 篇6

一、指導思想

學生宿舍信息員是在會計系團總支直接領導下,為系部宿舍管理服務工作提供信息參考的大學生羣體。主要從事宿舍一線管理、服務、信息的收集及反饋工作,為系部宿舍管理工作提供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以便協調管理與服務,加強宿舍管理,提高服務質量。

二、信息員聘任條件

1、思想品德優良,學習態度端正,成績優秀,善於思考,有較強的觀察、綜合、分析能力和信息處理能力以及較好的文字表達能力。

2、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參與宿舍管理服務的積極性,秉公辦事,敢於反映宿舍實際情況。

3、有較強的溝通協作能力,善於聯繫老師和同學,能夠客觀公正地反映問題。

三、信息員職責與權限

1、宿舍思想政治教育陣地的維護人:宿舍信息員應積極響應學院、系部有關宿舍管理工作政策,帶領本班級宿舍開展各項活動,及時準確反映本班級宿舍存在的各種問題,及時溝通,及時上報,對系部負責,對同學負責,搭建好系部與學生之間的橋樑。

2、宿舍安全責任人:宿舍信息員是本班級宿舍安全責任人,關心所負責宿舍的安全問題,包括財產、人生等安全,及時向老師反映情況,並與系部簽訂宿舍安全責任狀。

3、宿舍衞生環境建設責任人:宿舍信息員是本班級宿舍衞生環境責任人,主動與班主任、班委、舍長、自管會成員溝通,營造良好的宿舍衞生環境。

4、宿舍管理工作監督人:宿舍信息員代表本班級宿舍監督系部宿舍管理工作,收集、彙總學生對宿舍服務工作中的意見和建議,利用大學生宿舍論壇等渠道及時反映問題。

四、信息員的管理

1、學生宿舍信息員管理工作由會計系團總支直接負責,由會計系大學生自律管理委員主席團具體負責。

2、學生宿舍信息員聘任工作一般每年10月進行一次,由班級推薦、自主報名兩種方式選聘,學生畢業時自動解聘。並填寫《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會計系學生宿舍信息員情況登記表》,發放聘書,報系部備案,畢業時進入個人檔案。

3、學生宿舍信息員按班級、宿舍產生,每班2人(1女1男)。設年級宿舍信息員組長2名,負責本年級宿舍信息的收集、整理、上報及宿舍信息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4、系部根據工作需要,每月組織召開 1—2 次學生宿舍信息員會議,以大學生宿舍論壇活動為主要形式,提出工作要求,總結與交流工作情況,集中反饋學生意見與建議的處理情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召開宿舍信息員會議,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將工作落到實處。

5、學生宿舍信息員納入學生幹部隊伍考核,每學期進行總結表彰,根據現實表現,給予適當加分。對違反學院、系部相關規定的,不能有效履行職責的宿舍信息員,將給予全系通報批評,並解聘。對錶現出色、成績突出的學生信息員授予“優秀學生宿舍信息員”稱號,頒發榮譽證書並給予適當的獎勵。“優秀學生宿舍信息員”每學期評選一次。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 篇7

根據教育部《關於從嚴加強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江蘇省《關於做好學校後勤服務領域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我校《關於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應急預案》相關要求,現就做好疫情期間我校學生宿舍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學生宿舍管理員的管理。

各有關物業公司要對學生宿舍管理人員假期行蹤、接觸人員、個人和家庭身體狀況等進行全面登記摸排,嚴禁有傳染風險的管理人員進入學生宿舍區域工作。所有學生宿舍管理員值班時須佩戴口罩。非常時期,請管理員尤其注意工作態度,關心關注留校學生思想動態,發現問題及時反饋。

二、嚴格學生宿舍門崗管理。

疫情防控期間,我校學生公寓實行封閉管理,非本站留校學生,任何外來人員不得入內。留校學生進出須進行嚴格登記並檢測體温。發現體温異常,請及時向相關學院和有關部門反饋。

三、嚴格實施重點部位消毒。

督促學生保持被褥等寢具衞生、勤洗手、室內勤通風。要定期對重點部位如宿管站門廳、值班室、熱水房、留校學生宿舍、衞生間等進行消毒,條件允許的要每日進行消毒。

四、嚴格留校學生夜查工作。

各宿管站要每晚進行查寢,堅決杜絕學生夜不歸宿或遲歸。實行留校學生疫情“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每日更新留校學生住宿情況。各宿管站站長每晚11:00前在學生宿舍管理羣報告所有留校學生情況。

疫情防控期間,各宿管站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堅決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對於工作懈怠懶散,由於工作態度等因素被投訴,漏報、瞞報或隱瞞不報導致疫情擴散或產生重大影響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和物業公司的責任。

疫情期間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為做好學校新冠肺炎防控和春季學期開學準備工作,切實維護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防疫期間的宿舍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宿舍樓入口處鋪放消毒毯,設置體温監測點。住宿生進入宿舍前自覺有序排隊,前後距離間隔保持1米。宿舍管理員和值班教師對每位住宿生入住前進行體温檢測,體温檢測合格後方可進入,對體温檢測異常學生進行登記並上報。每晚對住宿人員進行體温檢測,若體温超過37.3℃,需做好異常學生登記,立即安排單獨宿舍進行隔離觀察休息,進行復測,並上報學校。

2、學生體温檢測正常後直接有序進入本人宿舍,進入宿舍後禁止私自互相串宿,禁止打牌聚會等活動,做到不聚集不扎堆。

3、學生在宿舍內錯時洗漱,不聚集、不扎堆。

4、到直飲機取水時排隊有序接水,接水後直接返回宿舍,不逗留。

5、洗漱後快速就寢,不喧譁,不打鬧,禁止面對面交流。

6、學生上課期間宿舍樓實行封閉管理,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

7、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風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衞生環境。

8、宿舍內垃圾要及時清理到指定地點,學校對存放垃圾地點每天進行消毒。

9、住宿生要時刻注意自身的防疫防護,進出宿舍樓及在走廊、過道、衞生間等公共區域必須佩戴口罩,講究衞生,不隨地吐痰。

10、發現同宿舍學生身體異常,要及時報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時間向學校彙報。

11、非宿舍住宿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宿舍。

12、做好宿舍清潔衞生工作,每日對所住宿舍的設施設備進行消毒。宿舍每天早、中、晚通風,每次通風時間約1小時。

13、進出宿舍途中,不結伴不交談,戴好口罩,做好個人防護,快速進出。進入宿舍後,將外套掛在陽台通風處,鞋子放在指定位置。

14、宿舍內存放75%消毒酒精不超過500ml;擦拭消毒而不是噴灑消毒,使用時保證周圍無煙、火等明火,無易燃、可燃物;使用後必須密封嚴實,存放在陰涼乾燥處(遠離暖氣、明火),並開窗通風。

15、定期對宿舍樓內樓梯、走廊、等公共區域進行消毒,宿舍內配備84消毒液和洗手液。使用84消毒液前,要戴好手套;使用過程中不與酸性物質混用(如潔廁靈);不要直接使用,而是按照原液與水稀釋後使用;消毒後及時開窗通風。

16、學校和專業部每天對宿舍各區域(含宿舍內)進行環境、內務衞生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在學生處管理羣通報。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 篇8

一、建立健全防火崗位責任制度,各班班長、各寢室長為防火安全員。全體學生都應養成良好的防火習慣。

二、學生集體宿舍實行“防火十不準”:

1、不準生火、玩火、燃放花炮爆竹;(煎藥可在水室進行)

2、不準使用電爐、煤油(酒精)爐及電熱毯、熱得快、電取暖器及其他電熱器具;

3、不準在牀上吸煙;

4、不準在牀上、牀下燃點蠟燭;

5、不準將帶火的煙頭、火柴桿等物亂扔;

6、不準在室內、走廊焚燒字紙等物;

7、不準私扯電線、私裝電燈及其他電氣設備;

8、不準用電燈烘烤什物;

9、不準在電線上搭掛衣物;

10、不準私存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危險物品。

三、院宿管部每月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冬防期間每月兩次,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四、加強消防器材管理,隨時做好滅火準備。

五、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各班、各寢室要切實做好宣傳、預防工作,有明令而違反者,從重處分。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 篇9

為了給同學們創造一個良好的就寢秩序,確保同學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特制定寢室管理制度如下:

1、早上起牀後整理好內務,按時打掃衞生,做到整潔、衞生、統一。

2、愛護公共財物,破壞公物照價賠償,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3、遵照作息時間,按時就寢,不準高聲喧譁。

4、不準在寢室內抽煙、喝酒、打牌、下棋等影響他人休息。

5、不準把刀具、棍棒、火機、火柴、劇毒物品等危害寢室安全的物品帶到寢室,否則,一經發現將從嚴處理。

6、不準私拉電線,不準使用任何電器。

7、不準往樓道、牆上或窗外潑水,不準亂扔雜物。不能在寢室大便。

8、不準留宿外人,不準夜不歸宿。

9、離開宿舍時,一定要關好門窗,宿舍內不要存放貴重物品,否則丟失自負。

10、不説髒話、粗話,不打架罵人,不亂動別人的東西,行為舉止要文明。

11、不準在宿舍牆上亂寫亂畫、貼報紙、釘釘子等。

12、非就寢時間不能在寢室休息,就寢時間若必需外出,須有班主任或寢室值班老師批准的請假條。

13、服從寢室長或寢室值班老師的管理,不準與管理人員爭吵,更不準無理取鬧,否則,取消住宿資格。

14、寢室長要高度負責,盡職盡責為同學們服務,不以權力壓制學生,更不能帶頭違犯寢室規定。

15、凡違犯上述規定者,將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 篇10

1、住宿學生須按班級分配層鋪就寢,不私自調換。

2、按時就寢,按時起牀,上課及課間不私自到宿舍。

3、講衞生、愛整潔,牀鋪整齊,生活用具擺放有序。

4、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拉幫結派,不惹事生非,養成良好的生活、行為習慣,不在宿舍內吸煙、酗酒、打牌。

5、講公德、守誠信、不亂拿、亂用他人物品。

6、愛護宿舍公物,若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7、節約用水、用電,反對浪費,不亂倒剩飯菜剩飯,保持宿舍衞生乾淨整潔。

8、嚴格考勤制度,有事必須請假,請假條一式三份,班主任、宿管員、門衞各一份。

9、嚴禁亂竄宿舍,非住宿生不得進入宿舍,更不允許非住宿生留校住宿。

10、注意安全,不在宿舍內玩火,不在宿舍內私自接用電器。

11、舍長鬚配合宿管員老師管好宿舍事務,負責宿舍值日安排,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12、住宿生晚上突發疾病或出現意外事故,舍長應及時報告宿管員及班主任,以便妥善處理。

13、宿管員老師全面負責宿舍管理工作。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 篇11

為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加強對學生的生活管理,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促進宿舍的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內外必須保持整潔,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掃,每週大掃除。

2、學生起牀後必須整理好自己的牀鋪,疊好被子,統一安放,牀單要拉平,牀上的物品要整齊。被褥要兩週洗滌,保持清潔。

3、各種物品要保持清潔,擺放整齊美觀,肥皂盒、毛巾、牙刷、杯子、書、鞋子等,按線狀排列。

4、不準向窗外倒水或亂拋果殼、紙屑。

5、人人重視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走廊、樓梯等做到不堆積垃圾、無紙屑、無果殼、無痰跡。

6、不準在宿舍裏就餐。

二、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課及自習不得回宿舍。特殊情況需要回宿舍,必須有老師批准。

三、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關燈的好習慣。室內一切設備不得擅自拆裝或隨意搬到室外;假日、節日最後離開宿舍時必須關好門窗、電燈,門要上鎖;愛護公共財產,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四、學生必須按舍務教師安排的宿舍與鋪位就寢,未經學校舍務教師同意,不得自行調換宿舍與鋪位。

五、學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宿舍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內接待客人。

六、學生攜帶大件物品出校,須憑宿舍管理人員簽發的出門條。

七、學生貴重物品(含錢、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內,防止失竊。

八、宿舍內不得燒煤油爐,點煤油燈,不準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學不得隨意進入對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請宿假。如遇特殊情況需回家,憑家長請假單事先向班主任請假。各舍長在每晚睡覺前點名,將缺席名單交值班老師,節假日應按學校規定準時回校歸宿。

十、住宿同學要互相愛護,互相幫助,決不允許老生欺負其他同學。低年級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完小

20xx年3月1日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 篇12

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成長的主要場所之一,其特點是學生比較集中,集體生活時間長,搞好學生宿舍紀律與安全的管理工作,對穩定學校的學習生活秩序,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和財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根據我校學生住校的實際情況和紀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條例。

一、學生進出宿舍區大門的規定

1、宿舍區開門、關門的時間

(1)週一至週四: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21:20(開門)—21:35(關門)

(2)週五: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17:00(開門)—17:30(關門)

(3)週日返校:請於19:20—19:30期間到宿舍,同時到住宿管理老師處進行登記。

2、學生憑胸卡進出宿舍區。

3、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帶非住宿人員進入宿舍區,嚴禁非住宿人員留宿。

4、上課和晚自習期間,學生不準進入宿舍區,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的證明,並經確認登記後由宿舍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有病者在校醫室休息,病重者到醫院就診或回家休息。

二、學生宿舍熄燈時間:

週日至週四:22:00。

三、學生住宿管理規定

1、宿舍安全

(1)愛護宿舍區的設施。不得破壞門、窗、樓梯間及衞生間等的電燈開關。不得玩弄或破壞消防設施。

(2)不得將大球(籃球、足球、排球)類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區內踢足球、打籃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強安全防範意識。上課、晚自習期間或離開宿舍及室內無人時,必須關燈並鎖好門窗。

(4)學生住宿只帶必備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餘物品及各種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學校。

(5)杜絕火災隱患。不得在宿舍區點燃蠟燭、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帶枱燈、手電、火柴及打火機;不動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各種電器。

(6)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藥、炮竹等)帶進宿舍區。

(7)嚴禁攜帶凶器(如鋼管、刀具等)進入宿舍區。

2、宿舍紀律

(1)學期開學時,應按管理人員安排的宿舍、牀位對號入住,不得擅自調換或佔用他人牀位或衣櫃。

(2)上課、晚自習期間未經允許一律不準在宿舍區逗留,上課期間不允許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證明,並經確認登記後由住宿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

(3)按時起牀,按時睡覺。熄燈鈴響後,不得隨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亂走亂竄;不得喧譁吵鬧;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燈看書或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絕不允許夜不歸宿。

(4)在宿舍紀律檢查時,必須積極配合,不得謊報假名或他人姓名。

(5)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宿舍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住宿管理老師、班主任彙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值日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等;

(6)學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班主任、住宿管理老師請假並由家長到校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辦好將班主任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方可離校;

(7)住校期間,學生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學生實行警告、記過等處分。

3、宿舍衞生:

(1)保持宿舍區內外的清潔衞生。不得亂扔果皮、紙屑或雜物等。

(2)嚴禁往便槽扔瓶子、包裝袋、衣物、牙膏殼、塑料袋、剩菜剩飯、報紙等不易溶化的東西,以免造成下水道的堵塞;

(3)不準在走廊洗漱,不允許在走廊樓道潑水,不允許往窗外和樓下丟東西和潑水;

(4)禁止帶飯菜進入宿舍內就餐,因病情況下除外。

(5)要保持宿舍內務整潔。早晨起牀後,應立即整理各自內務。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掃宿舍衞生、門前走廊,並及時清倒垃圾。門窗每週要擦洗兩次,並保持乾淨。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 篇13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確保學院工作的正常運作、平穩有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加強學生自身防範,阻斷病毒傳播。根據上級有關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管理員

1、熱愛本職工作,遵守職業道德;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嚴格執行學院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生宿舍管理科及有關職能部門的領導、管理。

2、堅守崗位,恪盡職守。嚴格按照工作時間上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離崗;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3、對留校學生採取相對集中的住宿管理方式,謝絕非本樓訪客。勸導住宿學生防疫期間不外出,離校學生不得提前返校。

4、如發現非本宿舍人員留宿現象應立即上報宿舍主管、住校輔導員老師。同時做好該人員的體温測量,瞭解基本個人信息情況。

5、提醒學生進行房間消毒通風、進出佩戴口罩、及時清潔消毒等。如發現學生體温異常的(超過37、3°C),或身體其它特徵明顯異常的,必須立即上報醫務室和值班輔導員,同時勸導學生立即就醫。

6、宿舍樓每天對進入樓內的後勤保障人員測量體温、詢問情況和登記。做到:人員進入必查、必檢、必問、必記;每晚逐一核查每間宿舍人員到位情況,及時準確掌握住宿學生動態情況。

7、發生突發及異常等特殊情況時,必須及時上報宿舍主管和學生所在系,情況緊急時同時上報學院當日總值班領導。

二、學生管理

1、嚴格執行學院制定的學生宿舍各項管理制度。

2、學生宿舍大門早上6時30分開門,晚上11時關閉。學生晚上11點前必須返回宿舍,未經學院批准,不得晚歸或不歸。住宿學生作息時間為:早上6時30分起牀,12時30分至13時40分午休,23時熄燈休息。

3、學生按規定進出宿舍,禁止通過攀爬、翻越等方式進入宿舍區域,並自覺接受值班管理員的檢查。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疫情管控期間,外來人員(含家人、親戚)一律不得進入宿舍。

4、學生入校後應根據學院統一安排和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如有特殊情況確要調換寢室,需按照學院要求進行申請。

5、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實行宿舍長負責制,每天早晨、兩餐期間以及午休結束離開宿舍時要做好室內的開窗通風,保證室內長時間的通風換氣,改善室內空氣質量,有效降低室內空氣中微生物的數量和密度,減少與病原體接觸的機會。

6、宿舍內衞生和宿舍公共區域衞生由各宿舍輪流打掃。嚴禁在宿舍內餵養畜禽、寵物。

7、嚴格遵守《汕頭職業技術學院體温和疫情監測制度》,實行一日三檢“晨午晚檢,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

8、在宿舍區實行網格點式防控,設立各宿舍樓網格點責任人、聯繫人、排查人員,保證有異常情況能及時上報、處理。

9、如有不適,第一時間通知宿管人員和聯繫輔導員老師。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 篇14

安全用電是安全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為確保師生安全用電,特制定以下用電管理制度:

一、格遵守用電規定,服從學校統一管理,因工作需要增加用電容量等,須事先通知學校,不得私自拉線及安裝電器,如有特殊需要,由學校統一安裝。

二、教室用電線路必須規範,嚴禁超負荷用電。

三、學校用電設施由專人負責管理、使用,不用時要關閉電源。

四、要認真遵守學校用電管理制度。除照明、風扇外,不得使用其它電器,特殊情況須學校批准方可使用。

五、要珍惜、愛護學校內的電器及線路,不得隨意損壞。

六、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用電線路,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處理。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 篇15

一、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進入宿舍區必須身份驗證並檢測體温,若體温超過37.2度,請勿進入宿舍住宿,及時聯繫家長帶到醫院就診。疫情防控期間謝絕訪客。

二、每日宿舍通風3次,每次20—30分鐘,天氣較好時,白天可長時間保持通風。

三、實行宿舍疫情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生在宿舍區不聚集、不串門。

四、學校實行宿舍專人管理和檢查。要教育學生勤換洗衣物、勤曬衣被,做好廢棄物等垃圾清理和陽台清潔,保持環境衞生,如廁後按照七步法嚴格洗手,定期檢查宿舍衞生狀況,學生宿舍管理人員及時上報學生在生活區內的異常情況。

五、學生較密集的宿舍,牀位間用寢室牀帳隔離成相對獨立空間,儘量避免近距離接觸。

六、每天宿管員按照以下要求對宿舍進行消毒處理。

1.對大門、樓梯、衞生間水龍頭、宿舍門等人員經常接觸的地方每日使用70-80%乙醇消毒液擦拭消毒2次;

2.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5:30,對地面、走廊、廁所等使用濃度為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噴灑消毒2次

;3.每日使用濃度為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噴灑對生活垃圾桶消毒3次。

七、體温檢測時,宿舍管理人員必須佩戴口罩,至少間隔1米距離。

八、執行宿舍全天候人員值班制度,分管校長帶班,對宿舍學生紀律和秩序進行監督與管理,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改正。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 篇16

為改善住校學生生活環境,規範就寢秩序,保障學生身體健康,為完成學習任務創造條件,制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一、宿舍開關門時間及規定:

早晨開門時間:

5:30— 7:30上午鎖門時間:

7:30—11:55中午開門時間:

11:55—12:40午休鎖門時間:

12:40— 2:15午休後開門時間:2:15— 2:45下午鎖門時間:

2:45—4:40課外活動開門時間:4:40-- 7:15晚自習鎖門時間:

7:20—10:20晚上開門時間:

10:20—10:50晚上就寢鎖門時間:10:50—5:30

1、學校規定的鎖門時間必須嚴格執行,無特殊情況,課間時間不準學生回宿舍。凡不服從管理的按違反校規處理;態度惡劣者,宿管員報政教處或班主任處理。

2、凡在鎖門期間不經宿管員同意私自進入者(或翻牆進入者)按有偷盜嫌疑處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開具批條,併到宿管處登記後方允許進入。

二、宿舍區環境衞生的幾點要求及規定:

1、宿舍區環境衞生由宿管員管理劃分,各住校生必須按時打掃。

2、凡宿管員通知打掃衞生、整理內務而不打掃者,將由宿管員加鎖鎖門,打掃不好不開門。值日生接受宿管員批評教育。如

將鎖損壞或跳窗户的,處以3—5倍賠償處罰。

3、雜物、髒水須倒在指定地點,亂扔亂倒者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4、宿舍內必須經常保持乾淨,牆上嚴禁張貼字畫、訂釘及私拉亂接電線、繩子。

三、住宿紀律

1、嚴禁學生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進宿舍,違反者按違紀處理。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吸煙、酗酒、打架鬥毆,違反者按違規處罰。

3、按時就寢,不準大聲喧譁、吵鬧,不準點蠟看書,不準播放音樂,以保證大家睡眠時間。熄燈後不回宿舍或跳牆外出的學生,按嚴重違紀處理。

4、學生離開宿舍必須將門窗關好上鎖,不上鎖的將由宿管員上鎖。班主任説明情況,然後開門。

5、星期天、節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須提前登記。晚9:30前必須回宿舍,否則不予留宿。出了事責任自負。

6、宿管員抓住上網違規學生,班主任要認真處理並向宿管員反饋處理結果,

凡違反上述規定的,首次給予批評教育,二次給予勞動教育,寫出保證書,三次給予30元以上經濟處罰,四次通知家長酌情給予處理。

政教處宿管處

二〇〇六年九月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 篇17

為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規範住校生日常行為,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第1條:遵守《中國小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遵守校規校紀。

第2條:要求住校的學生和學生家長必須與學校籤住校協議,並辦理住校手續後方可住校,中途一般不辦理退住手續,如有特殊情況,中途要停止住校,須個人申請,家長簽字,並經班主任同意、政教處審批後方可辦理退住手續。

第3條:學生宿舍由政教處統一調配,學生按指定房間、牀位號住宿,未經政教處同意,學生不準擅自調換。

第4條:學生除節假日和學校規定可以離校的時間外,平時一律住校。不準在外住宿和留宿外人。因特殊原因而臨時外住的,事前要向班主任,生活指導師請假,填寫標準《住校生離校請假單》交政教處留檔、登記,徵得批准後方可在外住宿。

第5條:寢室維修實行報修制度,需修理的東西報宿舍管理人員或總務處,除自然損壞外,其他費用需學生自理。

第6條:男女宿舍謝絕異性入內,如發現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7條:上課期間(含課間休息),不得返回寢室逗留

第8條: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牀、用膳、熄燈和就寢。熄燈後保持安靜,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防礙他人休息的事。

第9條:嚴禁在宿舍裏吸煙、酗酒、打牌、賭博等

第10條:住校生必須服從值班老師,生活指導老師,宿管會的管理。

第11條:加強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不準點蠟燭,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吹風、電燙鬥、電熱棒、電熱杯、電熱毯等違禁電器,如有發現,一律沒收並予以重罰。

第12條: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水龍頭、關燈、關電風扇等

第13條:愛護宿舍的財物和設施,不得在牆壁上亂塗亂畫和損壞門窗玻璃。

第14條:講究室內外整潔衞生,搞好宿舍內務管理,不得亂丟雜物、紙屑,做好衞生值日工作。

第15條:住校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回家、返校,平時不得隨便請假回家。(週一到週五無特殊原因,不準請假離校,週日全體住校生必須返校)

第16條:禁止飼養各種小動物,禁止停放自行車。

第17條:學生宿舍執行晚熄燈制度,高一、高二夏令22:30分熄燈,冬令22:00熄燈,高三23:00熄燈。考試期間,熄燈時間另行安排。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 篇18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培養良好的校風,創造一個安靜、整潔、文明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別定本辦法。

一、住宿學生必須持住宿證到舍務辦辦理住宿手續,交納住宿押金,領取房間鑰匙,按指定房間、牀位住宿,不得私自調房。畢業、休學、退學,必須按期辦理退宿手續。

二、分配給學生個人使用的公物和設施,由舍務辦統一編號、登記、歸個人保管,不得私自調用或借給他人使用。畢業生離校時,須退還公用物品、房間鑰匙及住宿證,領回住宿押金,辦完退宿手續後,學校再發給報到證。

三、學生宿舍門衞實行來客登記制度,須交押證件。熄燈前半小時停止訪客。學生宿舍嚴禁留宿客人。未經學院批准,不準在宿舍、樓內接待中外記者等採訪。

四、嚴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後要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彈拉樂器,放音響和搞其它有礙他人休息的活動。熄燈後未離開學生宿舍的來訪者均以留宿論處,寢室內嚴禁留宿異性。

五、保持門窗室內整潔,室內衞生由寢室長組織學生每天打掃,並隨時將垃圾倒入水房的竹筐裏,不準將垃圾堆在室內、門前或樓道上。不準將飯、菜帶入樓內食用。被褥、圖書用具要擺放整齊。裝飾美化要健康,不準亂寫、亂畫、張帖不健康的字畫。

六、保持樓內整潔和良好的秩序。果皮、紙屑及廢棄物必須倒在水房竹筐裏,不得倒在水池內。不準隨地吐痰和在樓道潑水,不準往窗外潑水和扔東西,禁止在牆上打球印、踩腳印、按手印。禁止在樓內打 籃球、排球、踢足球、滑旱冰、摔瓶子。

七、嚴禁賭博、酗酒、玩麻將及其它有傷風化的活動。

八、嚴禁在宿舍樓內從事經營性活動,包括修理、服務等項目,不準搞任何形式的倒買和出租各種印刷品。

九、愛護公物和設施,不得損壞門、窗及其它公用物品。

十、節約用電、不得損壞電器設備,做到隨手關燈、人走燈滅,嚴禁私拉電線接燈,不準用電爐、電熱杯等電器。用水後要關好水龍頭,嚴禁用長流水沖洗衣物、瓜果等。

十一、注意安全,防火防盜。不準在樓內焚燒雜物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在宿舍內吸煙。離開宿舍要鎖好門關好窗,嚴禁在樓內做飯。

十二、保持樓道暢通,嚴禁將自行車及其它雜物堆放在樓道內。

十三、嚴禁私自轉借房間鑰匙,違者除沒收外,並處罰。丟失鑰匙須經系辦公室出具證明,到舍務辦補領鑰匙,並交費。

十四、住宿學生必須執行學生宿舍樓的各項管理規定,服從舍務人員的管理。

十五、凡違犯上述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和本人態度,除批評教育、沒收物品、賠償損失外、並罰款10—200元。或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十六、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保衞處負責解釋。

十七、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 篇19

一、學生入住時必須按統一安排的房間和牀號住宿,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換。宿舍內不允許非住宿生進入,更不得留宿他人。

二、自覺遵守學校關於學生宿舍管理的各項規定,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尊重工作人員的勞動。

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課期間一律不允許回宿舍,有病需要休息的,要有班主任簽字的假條,如有體育課提前做好準備,早自習到上午上課期間不允許回宿舍。

四、嚴格請假制度。晚上有病或有事不能住宿的學生必須書寫請假條,並有班主任或值班老師的簽字,一式兩份,一份由本人或宿舍長交宿舍管理人員,一份交班主任保存,以便隨時查對。

五、宿舍內要保持安靜,以免影響他人休息,不允許到其它宿舍休息,不允許亂串宿舍,不允許遮擋觀察窗口。宿舍內精神生活健康,語言文明,不講髒話,室內佈置要文明健康,美觀高雅。自覺愛護宿舍一切公共設施,不得損壞宿舍內的各種設施。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宿舍內嚴禁亂拉電線。

六、學生要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自覺整理內務,房間內物品擺放整齊有序,牆面、地面要乾淨整潔,被褥要及時洗換,牀上要保持平整,被褥要疊放整齊,並放在靠近窗口一側的牀頭,被褥在下,枕頭在上。各房間由室長安排輪流值日,保持室內清潔,將垃圾送到指定的地點,垃圾要做到早晨倒一次,晚上倒一次。禁止往門外或窗外倒垃圾、潑水。不要隨地吐痰,亂拋果皮和紙屑,亂倒污水和剩飯菜。不準隨意在門窗和牆壁上張貼刻畫書寫。

七、為保證宿舍安全,學生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離開宿舍要及時鎖門,禁止點蠟燭,不準焚燒任何物品。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愛護消防器材。

八、宿舍內一律不準會客,男女生均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因公進入需由管理人員陪同。

九、學生宿舍每一間設立室長一名,協助有關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務,並具體負責安排值日與衞生檢查,其它同學應積極配合。

十、學生宿舍內如發生突發事件,立即找宿舍管理員及班主任(也可直接撥打電話)。

十一、未經物品主人同意,不隨便使用他人物品,更不能偷盜別人物品。貴重物品、錢、卡要妥善保管。

十二、住宿學生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大膽糾正不文明行為,同一切違法行為作鬥爭。

十三、宿舍管理由管理員負責,日有檢查,周有評比,學期有總結。

十四、成立學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協助搞好有關管理工作和組織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努力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十五、手紙、衞生用品入簍,垃圾入筐。如果違反通報批評,嚴重者取消住校資格。

十六、嚴禁趴窗台,不準在宿舍內嬉戲打鬧,違反者扣班級量化分,對學生進行違紀處理。

十七、違反宿舍管理體制規定,將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警告、通報批評、嚴重警告和取消住宿資格的處理處罰。

十八、學生在宿舍的表現納入考核之列。凡在宿舍表現不好的同學,將取消評優資格。學生違紀記入檔案,一般違紀扣班內量化1—2分,嚴重違紀扣3分以上,並取消住宿資格。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 篇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強化學生宿舍的育人功能,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福建師範大學倉山校區和旗山校區所有學生宿舍的管理。

第二章入住管理規定

第三條我校全日制學生,原則上必須統一在校住宿(研究生以招生簡章為準)。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如確有特殊情況需在校外住宿者,必須由學生本人徵得家長同意(已婚研究生可徵得配偶同意),並向輔導員遞交簽署意見的申請書,説明校外住宿的原因,再填寫《福建師範大學學生校外住宿審批表》(一式三份),經學院(學部)審核批准後,一份提交後勤管理處物業管理科辦理退宿,一份學生留底,一份學院(學部)存檔,方可在校外住宿。校外住宿的學生必須遵守《福建師範大學學生校外住宿管理規定》。延長學習年限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則上不得申請在校住宿。

第四條學生住宿採取以學院(學部)為單位相對集中的原則,後勤管理處物業管理科根據各學院(學部)住宿生數統籌協調分配學生宿舍牀位總量,學院(學部)自行安排學生入住具體的宿舍牀位,但不得擅自超範圍佔用宿舍牀位。學院(學部)每年6月15日至6月30日提交在校生下一學年的住宿名單到物業管理科備案,新生報到前一週內提交新生住宿名單到物業管理科備案。學生入住後不得私自調換宿舍,如遇特殊情況,經輔導員同意,可在學院(學部)學生宿舍內部進行調整,並報物業管理科辦理宿舍調整手續。

第五條住宿學生要按期繳納住宿費,因家庭經濟困難而暫時未能繳交者,可按規定辦理緩交手續,但不得無故拖欠住宿費。

第六條學生入住前,物業管理部門人員應做好學生宿舍內和公共區域的衞生,並對宿舍內的設備和傢俱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學生入住後的正常使用。

第七條若遇宿舍重大維修等原因,物業管理科同有關學院(學部)協調後,可以對學生宿舍進行局部調整或重新安排。

第三章住宿管理規定

第八條學生宿舍實行統一的作息制度。作息時間由學校有關管理部門另行公佈。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第九條學生宿舍實行門禁制度。學生宿舍樓大門關閉時間與熄燈時間一致。學生要按時歸宿,因事遲歸者,應向宿舍樓管理人員出示本人有效證件,説明原因並按規定登記。宿舍樓管理人員於次日向輔導員反映學生遲歸情況。學生有特殊原因不在宿舍過夜的,應提前向輔導員辦理好請假手續。

第十條學生宿舍實行來訪客人有限准入制度和物品進出查驗制度。訪客須在宿舍樓值班室登記,宿舍樓管理人員要認真查驗來訪者的身份,並做好登記。嚴禁訪客擅自進入宿舍樓,訪客須在當天22:00前離開宿舍區,學生不得在宿舍內留宿外來人員。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宿舍會客制度,會客時不得影響其他同學的學習和休息,不得有不雅或可能妨礙他人的言行舉止。宿舍樓管理人員要對帶出宿舍樓的物品進行檢查,禁止任何人擅自將他人物品帶出宿舍樓。

第十一條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學習的重要場所,是學校立德樹人的重要陣地。學生在宿舍區內不得有酗酒、打架鬥毆、賭博、吸毒,傳播、複製、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製品等違法行為;不得從事或者參與非法傳銷、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動;不得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悖社會美德的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在宿舍進行宗教活動。

學生宿舍為休息場所,任何人有保持宿舍樓安靜的義務。學生不得在宿舍、樓道及其他宿舍區大聲喧譁、起鬨;不得在宿舍樓內打球、打牌、打麻將、溜冰、踢足球等;不得在宿舍樓內養寵物或將寵物帶入宿舍。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後,不得有吹拉彈唱、開音響和跳舞等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行為;在宿舍內拔打電話應當輕聲細語,以不影響他人為宜。

第十二條住宿學生應遵守《福建師範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福建師範大學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補充規定》。住宿學生不得擅自改用電氣線路或私拉電線,在使用過程中發現電路異常,必須立即關上總閘,並報物業管理部門,不得自行拆卸、修理;嚴禁使用電磁爐、電熱棒、電熱褥、電取暖器等高功率電器,以及其它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不宜在集體宿舍內使用的電器;不得在宿舍內烹煮食物等;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液化氣;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明火;不得破壞或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住宿學生髮現火警、火災等事故時,應及時採取報警、撤離現場等措施。宿舍樓管理人員對於學生宿舍存在的違規用電或使用明火等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有權要求進行整改。

第十三條宿舍區的自行車、電動車等車輛應規範、有序地停放在指定安全地點,嚴禁佔用消防通道。電動車應到集中充電裝置點充電,不得私拉電線充電,嚴禁在宿舍樓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

第十四條任何人員不得隨意改變建築結構(或功能),應時刻保持疏散通道暢通。宿舍樓天台為消防疏散逃生通道,遇火情等特殊情況可砸開天台門逃生。除特殊情況,嚴禁學生擅自在樓頂或露台活動,不得破壞樓頂門窗、欄杆等。學生不得在陽台、走廊護欄上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陽台、走廊護杆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的物品,不得有拉線吊取外賣的行為,不得私自在消防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堆放雜物。

第十五條住宿學生應自覺維護宿舍區的公共衞生,不準隨地吐痰、丟垃圾等,自覺將垃圾分類投放到指定地點。

第十六條住宿學生使用電腦等上網設備,必須嚴格遵守《福建師範大學學生網絡行為規範》(閩師學工〔20__〕1號)及學生宿舍作息制度,不能影響其他同學學習和休息,並要保證用電安全。

第十七條任何個人或單位、團體不得在宿舍區內從事各種經營性活動。

第十八條學生如果發現治安、刑事等案件時,應當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保衞處、學生工作處和物業管理部門,並協助處理。

第十九條學生宿舍實行重大事項預警制度。對停水、停電等影響學生生活的事項或颱風、洪水等可能影響學生生命和公私財產安全的自然災害,宿舍樓管理人員要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時間通知本宿舍樓的所有學生。

第二十條學生宿舍實行傳染病報告制度。如發現宿舍區內有傳染性疾病患者或疑似患者,應及時報告輔導員和有關學院(學部)領導,學院(學部)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消毒和防控工作;患傳染病的學生應按醫院的要求調整住宿,治癒後,經醫院同意方可搬回宿舍住宿。

第二十一條學生宿舍的水電用量以宿舍為單位結算,免費指標按月撥給,當月有效。超出定額部分按表讀數由宿舍成員協商分攤,並按時繳交。當住宿學生對水電費用有疑義時,可向後勤管理處能源管理科申請查詢和複核。

第二十二條宿舍樓內的水電設施、門窗、玻璃、傢俱及其它各種由學校統一配置的設施、設備,是學校的公共財產,應妥善使用和保管。宿舍內個人使用的傢俱由使用者本人保管,共同使用的傢俱由宿舍成員集體保管,宿舍長負責。學生不得將宿舍內傢俱拆卸或搬出使用,不得移動、損壞傢俱及其他設施設備。調換宿舍時,公共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搬遷。學生未經物業管理部門同意,不得將自備或其它場所的傢俱搬入學生宿舍使用。學生有義務保持宿舍內公共財產的整潔,不在牆、門、窗、桌椅等公用設備上亂塗、亂畫、亂寫、亂張貼。

第二十三條物業管理部門負責宿舍樓內的土木水電維修工作。住宿學生如發現設施設備有損壞或丟失等現象,有權要求物業管理部門及時處理,但人為損壞要照價賠償,相關責任人須承擔維修或更換費用。

第二十四條物業管理部門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服務意識,要全面瞭解宿舍樓的情況和學生的基本情況,以認真負責的精神做好門衞管理和樓內巡邏工作;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和各學院(學部)做好學生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嚴格執行學生宿舍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學生宿舍樓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和學生宿舍樓的財產安全;及時將學生晚歸等情況通報輔導員或相關學院(學部)領導。宿舍樓管理人員對於住宿學生在宿舍樓內的各種違規違紀現象,有建議相關學院(學部)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宿舍樓管理人員脱崗或疏於管理,導致學生財產損失的,由物業管理部門先行賠付。物業管理部門有權向相關工作人員要求賠償。

第二十六條各學院(學部)要加強學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積極主動配合物業管理部門抓好宿舍樓管理工作。各學院(學部)要組織學生黨員、幹部參與宿舍樓的管理和監督。

第四章退宿管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保留入學資格或放棄入學資格的新生,應由輔導員於新生報到後一週內及時到物業管理科辦理退宿手續;休學、轉學、退學學生或其他原因安排宿舍後需退宿的學生,應由學生本人或輔導員提交休學、轉學、退學證明或退宿申請(如:《福建師範大學學生校外住宿審批表》等)及時到物業管理科辦理退宿手續。退宿後半年內原則上不再安排住宿。辦理退宿後,其原牀位不予保留。住宿費按照《福建省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閩價費〔20xx〕567號)等文件結算。結算住宿費以辦理退宿手續結束之日起計算。凡未辦理退宿手續的學生,離校或未住期間仍須交納住宿費用。以上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的學生期滿復學後,或是申請校外住宿的學生要重回學校住宿,由學院(學部)向物業管理科提交住宿申請,給予重新安排住宿。

第二十八條因赴國(境)外交流、跨校聯合培養、校外實習、應徵入伍、體育集訓等集中批量退宿或外宿的,應由學院(學部)於上個學期末統一提交名單到物業管理科辦理退宿或備案手續。

第二十九條學生畢業(含達到學制年限但不能如期畢業的學生)、結業、肄業、轉學、退學或被學校開除學籍時,應在規定時間內(若未作規定,則在相關文件送達之日起五天內)及時到物業管理科辦理退宿手續,並將個人物品搬離宿舍。無特殊原因不及時辦理退宿手續的,物業管理科有權將其物品搬出宿舍。

第三十條學生辦理退宿手續時,物業管理部門應及時對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設備和傢俱進行檢查驗收。若有缺損應由學生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或恢復原狀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規定者將按《福建師範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規定(修訂)》(閩師學工〔20xx〕36號)處理。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實施。原《福建師範大學學生宿舍管理暫行規定》(師大辦〔20xx〕15號)同時廢止。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 篇21

根據《關於中國小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學校經研究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1.學校的危險化學品由化學實驗室管理,化學實驗室設危險化學品專櫃進行保管。

2.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實行專人專庫雙鎖管理,保管員應忠於職責,認真細緻,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操作規程,嚴防偷盜、水災、火災等事故發生。

3.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不得離開實驗室且僅限於教學實驗使用,一律不準外私人借用,堅決制止危險化學品向外借和流向社會。

4.危險化學品的採購必須經學校領導批准,入庫,管理和使用前後都必須有準確詳細的`記錄,使用後剩餘部分應及時歸還。做到帳物相符。

5.學校將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理,要求管理人員每月清點危險化學品一次,每次清點要有詳細記錄。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 篇22

為了給同學們營造一個安全、衞生、舒適的生活環境,同時使學生們養成良好的社會道德,特制定xx大學信息學院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

1.學生住宿由公寓中心統一安排,學生不得私自調整宿舍,農業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如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調宿舍者,必須向公寓中心提出申請,由中心根據情況予以調整,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公寓中心同意,不得隨意調整宿舍。

2.不準在學生宿舍會客或留宿人員,為給學生親友來校探親提供方便,公寓中心設有接待室給予安排會客和休息。

3.學生宿舍內務衞生,由學生自行負責,要本着乾淨、文雅、舒適、優美的原則進行佈置。

4.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生活的地方,必須講究文明住宿,保持居住區的安靜,任何人不得在樓道、宿舍打架、鬥毆、聚眾賭博;不準在樓內踢球、拍球、大聲喧譁。

5.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牀、就寢,特殊情況晚歸宿者,要出示學生證、住宿證並進行登記,方可入樓。

6.學生在宿舍安置、使用計算機等大件物品,應辦理審批手續,使用計算機網絡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應養成良好的`、文明的上網習慣,不得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7.學生公寓實施苑區化管理,各苑區設指導員,苑區主任1名,苑區副主任1名,苑區主管1名,管理人員若干名,負責樓內事務工作,管理員進行管理時,住宿學生應給予大力協助。

8.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不準留校住宿,如有特殊情況,需報各院系開具證明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留校住宿,但需服從學校統一安排。

二、公物管理

1.住宿學生必須愛護樓道和室內配備的各種傢俱、設施,不準隨意挪動、拆卸、改變其原貌,損壞公物必須照價賠償。對故意損壞或偷拿公共設施的要加倍處罰。

2.不準在牆壁、門窗、傢俱、牀鋪上亂釘釘子,亂貼紙張,牀上不準掛牀簾。

3.窗扇開啟時,應掛好風鈎,關閉時應關嚴,插好插銷,窗户扇上嚴禁涼曬衣物。

三、衞生管理

1.每宿舍選舉舍長一人,每天派值日生一人,輪流值日,負責內務衞生。

2.宿舍應每日按時清掃,不準在樓道內或從窗口向外倒垃圾、扔酒瓶、丟紙屑、潑污水;不準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核。

3.不準在牆壁、門窗、頂棚上亂塗亂畫,甩墨水、抹污垢;嚴禁在樓道內停放自行車及燃燒廢紙等雜物。

四、安全規定

1.任何人不準將社會上的閒雜人員領入學生宿舍樓。

2.不準私自撬門鎖。門鎖損壞,要及時向公寓中心申請維修、更換。

3.室內無人時要隨手鎖門,以防被盜。

4.不準在室內亂拉燈線,私安電燈和插座,不準在電線上掛衣物。

5.嚴禁在室內使用電褥子、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壺、熱水器等,不得燃放煙花、炮竹,禁止燃燒雜物。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宿舍違者除沒收其用具外,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6.嚴禁在宿舍內餵養狗、貓等寵物。

7、嚴禁翻越陽台、圍牆。

8、學生應遵守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規,維護宿舍的安全。學生應提高警惕,出入關門,配合管理部門做好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工作,發現可疑情況應當及時報告宿舍管理部門和保衞處。

9.進出學生公寓區的機動車輛,實行驗證登記制度,所有車輛須停放在指定區域(包括自行車),嚴禁亂停亂放,嚴禁的士進入。

10、宿舍內電熱水器嚴格按照説明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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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範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禮貌、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禮貌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衞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反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牀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牀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着相對集中、便於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牀位,確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並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景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週後,將學生住宿情景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週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週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塗改需班主任在塗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後果由系部自行承擔。週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後於週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彙總,學生科長簽字後於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准後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週末留宿流程辦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衞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禮貌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衞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牀頭處設置牀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信息,便於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牀、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信息。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堅持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温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塗亂畫,共同堅持宿舍禮貌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並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後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信息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繫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牀位等信息。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信息由系部於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牀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後,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牀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實習)、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景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准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衞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衞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衞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衞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衞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衞生檢查考核記錄台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資料,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並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衞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乾淨無污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牆面無腳印、污跡;門窗玻璃潔淨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淨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牀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範;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範,枕下無雜物;牀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牀順序一線擺放牀頭一側;臉盆內潔淨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淨,放置於牙缸左側。

3、暖瓶潔淨無污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衞生工具,按拖把在裏、笤帚在外、笤帚垂於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牀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牀、櫃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衞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反映問題,並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教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衞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污跡、煙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範擺放,扣1-10分。

2、牀鋪(25分):牀單、被褥、枕巾不整潔,牀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範(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牀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範擺放,扣1-3分;空牀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淨、擺放不規範,扣1-3分;衞生工具擺放不規範及陽台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傢俱(10分):門不潔淨有污漬,扣1-3分;窗不明淨,窗簾不整潔,扣1-4分;傢俱不乾淨,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衞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牆壁有蜘蛛網、污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台(5分):地面牆壁不乾淨有污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禮貌(10分):牆壁亂寫、亂塗、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煙、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儉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牀、桌、櫃等傢俱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牀、桌、櫃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職責人按價賠償,職責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品帶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設備,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傢俱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儉意識和禮貌生活習慣,自覺節儉資源、能源;樹立節儉光榮,浪費可恥的節儉風尚,厲行節儉反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反、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反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並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設備、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大功率照明設備,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教師和執勤學生幹部的管理,進取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煙;嚴禁在宿舍或陽台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大音量播放各種音頻、視頻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衞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禮貌上網,自覺抵禦淫穢、色情、低俗腐朽等網上信息,養成科學、禮貌、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反動、淫穢書刊、視頻、軟件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幹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景,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反饋給值班教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繫、查找。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反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反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准,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並反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衞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幹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衞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回到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回到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後,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供給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景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教師聯繫,由值班教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後,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大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並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查看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於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貼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大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學校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供給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繫方式、住宿期間值班教師姓名、聯繫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彙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並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教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教師負責安全管理,並和宿管員堅持聯繫。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教師堅持聯繫。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教師提出申請,申請需註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並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回到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回到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並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並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職責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職責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衞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台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景並建立巡查考核台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職責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職責事故,根據職責大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職責,對職責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職責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以上資料由煙台工貿技師學院友情供給,謹致感激。

2023年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 篇2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學生宿舍的管理工作,提高學生宿舍服務的質量和水平,維護學生宿舍的安全和秩序,優化學生宿舍的住宿環境,強化學生宿舍的育人功能,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學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見》《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高校學生宿舍管理的通知》《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高等學校學生公寓的工作指南》以及《北京師範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等文件規定要求,並結合北京師範大學珠海校區(簡稱“校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於校區全體住宿學生。

第二條 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和教育工作以立德樹人作為根本任務,努力將學生宿舍建設成為“管理規範、安全文明、整潔舒適、綠色和諧”的宜居場所和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陣地。

第三條 學生宿舍實行規範化和科學化管理與服務。校內相關部門和各學院、書院應分工明確、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學生宿舍管理、服務和教育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能

第四條 “北京師範大學珠海校區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是校區專門設立的學生宿舍管理機構。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負責人由校區分管學生工作的校區領導擔任,成員由校區辦公室、學生工作、保衞、財務、資產、後勤、教務、基建、國際交流與合作(港澳台辦)等相關部門,各學院、書院、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和物業管理公司負責人及學生代表組成。

第五條 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主要有以下職責:

(一)依照法律法規制定校區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及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學生宿舍管理服務規範化水平。

(二)明確各部門、學院、書院在學生宿舍管理中的職責範圍和服務規範;監督檢查各部門、學院、書院在學生宿舍開展工作的情況以及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和收費工作。

(三)協調解決有關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產生的矛盾和糾紛,維護當事各方合法權益。

(四)組織召開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全體會議,對學生宿舍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具體措施及問題進行決策。

(五)指導開展學生宿舍管理服務、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為管理等工作。

第六條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學生社區輔導員辦公室)是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常設辦事機構,主要有以下職責:

(一)執行學生宿舍管理的相關規章制度。

(二)制定和實施學生宿舍各項管理服務細則,包括:學生宿舍分配、調整、退宿工作制度、學生宿舍值班制度、學生宿舍安全管理目標責任制度等。

(三)開展學生社區文化建設,組織各類宿舍文化活動,豐富學生課餘生活,提高學生的實踐創新能力;充分發揮學生黨員、積極分子在宿舍文化建設中的先鋒作用。

(四)建立學生在宿舍區表現情況的考核制度,將其列入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體系,與學校及學院、書院對學生個人綜合測評、品德鑑定、獎學金評定以及推優入黨等工作相結合。

(五)督促相關單位做好安全、衞生、水電等設施設備的維護;督促、協助相關部門、學院、書院開展安全教育、安全檢查以及衞生防疫宣傳工作。

(六)聯合相關部門、學院、書院應對和處置與學生住宿相關的突發事件。

(七)做好有關學生宿舍管理服務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各部門、學院、書院在學生宿舍管理和服務中的職責:

(一)校區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和學院、書院,開展、處理學生宿舍管理和服務方面的工作。

(二)保衞部門負責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制定安全用電、用火管理規定,並登記執行情況;對發現的事故隱患督促相關部門及時整改;建立安全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報送制度,確保重要信息及時、準確上報。

(三)財務部門負責按核定標準向學生收取住宿費,及時退還已經辦理退宿手續學生的相關住宿費用。

(四)資產部門負責代表學校監督委託外包的學生宿舍管理服務項目,對學生宿舍實施物業管理和服務,並督促物管人員不斷加強宿舍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落實安全管理責任;負責保證學生宿舍冷水、太陽能熱水、電的正常供應,做好宿舍設施設備的維修、維護與保養,以及開展方便學生生活的其他服務。

(五)後勤部門負責學生宿舍樓及周邊環境的美化工作;做好學生宿舍區域的校園電車運輸服務以及學生醫療保障、預防相關傳染病的宣傳和衞生防疫工作。

(六)教務部門負責提供學生學籍變動情況、專業異動情況、畢業生名單、交換生名單及有關的數據信息。

(七)各學院、書院負責本單位學生的教育引導工作,組織學生認真學習相關規章制度;督促學生自覺維護宿舍秩序,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安全衞生檢查,宣傳防火、防盜及安全用電等相關安全常識,糾正學生各類不安全或不文明行為,提高學生的自我防範意識,鼓勵學生參加與宿舍相關的文化活動;協助管理學生住宿行為,每學期組織所有班主任、輔導員走訪本單位學生宿舍至少一次,每次走訪覆蓋所有學生並做好走訪記錄;督促本單位學生積極配合學校宿舍調整相關工作。

第八條 物業管理公司在學生宿舍管理和服務中的職責:

(一)負責學生宿舍日常管理服務工作,對所負責的樓棟和區域承擔整體管理責任。宿舍管理員須掌握各學生宿舍樓內居住人員情況,對出入宿舍的人員進行檢查,督促學生出入門禁刷卡,禁止未經批准的外來人員進入學生宿舍樓或在學生宿舍樓內居住;對出入學生進行證件檢查和信息登記。

(二)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開關學生宿舍樓門,按時按規定送電、斷電。

(三)制止學生在宿舍樓內飼養動物;制止自行車、電動車等交通工具進入宿舍樓;制止學生攜帶違規違禁物品、明火、廚具、烹飪原料進入宿舍樓和在宿舍區域吸煙等行為。

(四)做好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設置專職宿舍安全管理崗位,落實崗位職責。做好學生宿舍火災的防範工作;定期組織人員學習消防安全常識,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演練,對學生宿舍電路及設備進行檢查;落實相關部門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制度,並做好檢查、巡查記錄的建檔工作;保證管轄區域宿舍樓棟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救援通道暢通。

(五)提高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置能力,如遇突發情況及時組織學生宿舍樓內人員疏散、撤離、上報並做好現場應急處理。

(六)做好學生宿舍公共區域的衞生清潔和保持,定期開展消殺工作;做好學生報修登記、宿舍維修和進度反饋工作。

(七)對於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人員要進行勸阻並登記信息,對於違反規定和無視勸阻的人員,及時向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關部門進行報告。

(八)完成與學生宿舍物業管理相關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條件與設施

第九條 學校視學生宿舍資源情況,合理安排學生入住。

第十條 學生宿舍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學生宿舍配置牀、桌椅、衣櫃、書架、空調、飲水機等基本生活設施設備及生活必須用品放置處、衣物晾曬處。

(二)宿舍內提供網絡端口,安裝智能限電裝置。

(三)公共區域衞生清潔,無衞生死角,牆面整潔,無嚴重印痕、無掉皮。

(四)學生宿舍樓設置宿管員值班崗位,樓下設置公告欄、電子宣傳屏、宣傳櫥窗或公共閲報欄。

(五)學生宿舍樓出入口設置智能門禁系統,宿舍樓主要出入口、重點位置及宿舍周邊配備安保視頻監控設施。

(六)宿舍安裝智能水電計量裝置,水電消耗記錄完整。

(七)學生用水用電實行定額指標管理,超額部分自行繳納費用。

(八)逐步在學生宿舍樓合適區域設立公共多功能房,學生可申請使用。

第十一條 學生宿舍區設立各類便利生活的商業設施設備時須徵詢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的意見。

第十二條 傢俱實行招標採購。牀上用品可由學校經過招投標確定企業進校銷售,學生自願購買。

第四章 管理與服務

第十三條 住宿管理

(一)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負責審核學生入住申請,統籌安排入住事宜,與學生簽訂住宿協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有權根據學校實際工作需要組織在住學生進行宿舍調整。

(二)在學校可提供住宿條件的情況下,學生應住在學校統一安排的學生宿舍,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換,不得到校外住宿或無理由退宿。確因特殊情況不適合在校內居住的學生,須按走讀流程辦理手續,經批准後方可辦理退宿手續;學生因畢業、出國、休學、退學需退宿時,應在規定時間內按程序辦理退宿手續,並在限定期限內搬離,未在限定期限內搬離者,宿舍管理人員可責令其立即遷出,其遺留物品可視為遺棄物品,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對其進行清理。

(三)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留宿異性或在異性學生宿舍樓內留宿;嚴禁私自轉讓、出租、出借牀位;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從事推銷、售賣等營利性經營活動;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喧譁吵鬧,擾亂正常秩序;嚴禁損壞學生宿舍樓內公共設施。

(四)每棟宿舍樓設立樓層長若干名,負責協助學宿中心開展宿舍管理工作;本科生每間宿舍設立一名宿舍長,研究生每兩間宿舍設立一名宿舍長。宿舍長負責做好每天的值日安排、衞生檢查、行為管理、安全檢查、學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設等。

(五)學生有權參與和監督在學生宿舍區舉辦的各類評獎評優、教育學習和創新實踐等活動。

第十四條 安全管理

(一)學生應自覺維護學生宿舍安全,增強安全意識和法治觀念,提高防範能力,加強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和財物,及時發現、舉報、制止影響宿舍安全的行為,養成隨手鎖門、關窗,保管好鑰匙的習慣。學生宿舍區發生盜竊等案件時,學生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保衞部門和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發生重大案件時可以直接撥打110報警電話。

(二)嚴禁攜帶動物進入學生宿舍樓;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具有放射性等危化品及各類有害細菌和病毒標本;嚴禁將保衞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認定的違禁品帶入學生宿舍(樓)內。

(三)學生應嚴格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嚴禁挪用、破壞消防設施及器材;嚴禁阻礙消防通道,不得將自行車(含各類電動車和平衡車等)、大型器械等搬入宿舍樓內;嚴禁將各類電動車電池帶入宿舍樓充電,嚴禁違規開啟消防門;嚴禁私拉電線、私自使用公共電源;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嚴禁存放或者使用各類違章電器;禁止使用無3C質量認證的劣質插線板和電器設備。

(四)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打架鬥毆、尋釁滋事;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酗酒;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從事宗教活動;嚴禁從事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嚴禁黃、賭、毒等違法行為;嚴禁登錄非法網站或傳播有害信息。

(五)嚴禁在宿舍樓內存放管制刀具、武器及具有殺傷性的警用類、射擊類器械。

(六)節約水電,養成隨手關燈、關水、關機、斷電的良好習慣,杜絕“長流水”和“長明燈”現象。

(七)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自然災害預防和衞生防疫要求,不瞞報、不謊報個人相關信息。學生患傳染疾病時,需遵醫囑到指定的地點住宿或隔離觀察。

第十五條 訪客管理

(一)學生一律在大廳或樓外會見客人。男女生均不得進入異性宿舍樓。

(二)對學生宿舍樓各項設施進行維修的校內、外正規工作人員,須主動出示有效證件和學校業務審批單登記後方可進出。

(三)對於為學生送快件、快餐、提供私人物品維修等上門服務的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可聯繫學生自行下樓處理。

(四)父母等直系親屬探望,同性別可在每天上午9:00至 11:30,下午14:00至17:30憑有效證件在該棟宿舍管理員處登記後由子女帶領進入學生宿舍,逗留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不得留宿。

(五)輔導員、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等學生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學生宿舍,須在該棟宿舍管理員處出示證件並登記後方可進出。

第十六條 公共秩序管理

(一)學生宿舍樓早上6:00開樓門,本科生宿舍週一至週四晚11:30分關閉樓門,週五至週日晚12:00關閉樓門。研究生宿舍晚12:00關閉樓門。本科生宿舍週日至週四晚上11:30分斷網,12:00斷電,週五、週六晚不斷網、不斷電。研究生宿舍晚上不斷網、不斷電。

學生應當遵守宿舍樓關閉樓門時間。學生宿舍樓關閉樓門後,晚歸學生須出示有效證件,經宿舍管理員檢查登記後方准予進入;學生非因特殊情況不得外出,因學生個人的違規行為造成人身及財產損失的,由學生自行承擔。

(二)學生攜帶大件或貴重物品出門時需主動接受宿舍管理員的查驗和登記。學生宿舍(樓)內公共設備不得私自帶出。

(三)門禁系統全天24小時統計學生刷卡通行的情況,考勤時間為每週日至週四(節假日除外)。考勤時段內(當日6:00 至次日6:00),學生刷卡外出後:當晚23:59:59前進入學生宿舍樓,標記“正常”;當晚23:59:59至次日6:00有進入、無外出學生宿舍樓的記錄,標記為“晚歸”;至次日6:00無進入學生宿舍樓的記錄,標記為當日“不歸”;學生自進入學生宿舍或外出超過24小時無刷卡記錄的,標記為“異常”。

(四)學生不得使用他人證件或冒名登記進出宿舍樓;禁止攀爬圍欄、鐵門和其他非正常途徑進出宿舍樓。

第十七條 內務及衞生管理

(一)加強學生勞動教育和衞生習慣,養成講文明、講衞生、愛勞動、守紀律、團結互助的優良作風。

(二)學生應自覺整理內務,保持室內整潔。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定期組織對學生宿舍內務衞生情況進行檢查。

(三)學生應增強生活垃圾分類意識,自覺做到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改善宿舍衞生環境。

第十八條 因身體特殊原因對入住的學生宿舍樓層、牀位等有特別需求的學生,須持醫院開具的相關診斷證明,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院、書院簽署意見,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據宿舍資源情況進行批覆,經批准後方可入住。

第十九條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設立電話、電子郵箱等多項意見、建議反饋平台,接受學生對宿舍管理服務的監督。

第二十條 因意外導致的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受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校區管理規定處理。

第五章 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一條 校區管委會對學生在宿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為管理負主要責任,具體責任部門為學生工作部門及各學院、書院。

學工部門選派政治素質高、思想作風好、具有較強組織管理能力、善於做學生工作的輔導員進駐學生社區開展工作,建立完善輔導員、宿舍管理人員和學生幹部密切配合的教育管理服務工作體系。

第二十二條 輔導員、班主任應主動了解學生在宿舍區的生活情況和思想動態,引導學生正確處理各種問題;當學生在宿舍區出現異常情況時,輔導員、班主任應及時採取妥善措施,並向學院、書院、學生工作、保衞等相關部門上報有關情況,做好後續處置工作。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宿舍的行為表現將被記錄並報送至所在學院、書院和學生工作部門,作為綜合考評、獎學金評定及各項評優、推薦的依據之一。

第六章 收費與使用

第二十四條 學校學生宿舍住宿費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國家和廣東省相關物價收費政策,按要求報批、備案或公示後執行。

第二十五條 財務部門按照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要求進行公告,招生部門在招生簡章上列明可提供給新生住宿的宿舍情況、住宿費標準。

第二十六條 學生宿舍住宿費按學年進行收取,由財務部門開具財政部門或税務部門統一印製的收費票據。

學生休、退學,提前結束學業或辦理走讀的,在按規定辦理離校手續和退宿後,所繳住宿費按實際在校時間計算清退。住宿費清退標準=每學年住宿費標準÷10個月×(10-學生實際在校月數),在校時間未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學生未按規定辦理離校和退宿手續自行離校的,住宿費計算至其辦理離校和退宿之日或其違法違規佔用宿舍被學校強行清退之日。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施行。對違反以上規定的學生,學校將參照相關學生違紀處分辦法或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以及紀律處分。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北京師範大學珠海校區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參照《學生住宿管理細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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