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研活動制度
- 規章制度
- 關注:1.57W次
為了切實履行教育教學的先進理念,圍繞教改進行教學實踐研究,特制訂以下教研活動制度。
1、教研組要根據幼兒園教師的教學實際情況,對照教改精神,以及幼兒園的教改部署,編制切實可行的教研活動計劃,
2、按照計劃開展教研活動,關注計劃執行過程中的問題生成,並視具體研究情況作小範圍調整。
3、教研活動定期開展,兩週一次(或一週一次),每次90-120分鐘。
4、每次教研活動要有主題、有目標、有內容。
5、教研活動形式豐富,做到集體研修和個別學習相結合。活動前有預告,活動中有記錄,活動後有評價,並及時對相關資料進行收集與整理。
6、教研活動一般由教研組長主持,也可由經驗豐富的組員輪流主持。
7、學期結束時,需對照教研計劃進行總結,梳理反思教研過程與效果,總結經驗,整理文本,確定可持續研究的方向。
8、各個教研組之間在教研目標、教研內容、教研形式、與教研經驗上,要加強溝通,共同實踐。
教研組長工作職責
1、 制定教研組計劃,組織組員學習
2、指導組員制定計劃
3、確定教研組及個人的研究課題
4、有計劃的開展觀摩、評析活動,促進青年骨
幹教師成長
5、組織、策劃本組大型活動
6、總結匯報
教研組長應具備的基本能力
1、 組織引領能力
2、 教研現場追問和焦點捕捉能力
3、 教研經驗的的梳理與提升能力
4、教研效果分析與後期調整能力
組員對自己的定位分析
1、增強“積極説、主動研”的意識
2、做好教研前的充分準備
3、敢於提出質疑和不同觀點
4、 階段性梳理、提煉、分享經驗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lyy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