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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巡邏管理規定(通用16篇)

保安巡邏管理規定(通用16篇)

保安巡邏管理規定 篇1

一、依照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對園區治安情況進行巡視檢查。

保安巡邏管理規定(通用16篇)

二、保安員實行24小時全天候巡邏服務,確保每班崗位人員不少於一人,巡邏不少於一次,堵截各類違法犯罪分子,確保轄區安全。

三、巡邏過程中,須佩帶電筒、對講機等巡視器材。

四、對巡邏中發現的問題及隱患及時做出處理,並通過對講機向保安隊長或其他值班領導報告。

五、 保安隊長負責治安巡邏的檢查、監督工作,協助中心主任處理突發事件。

六、 保安巡邏員在巡邏過程中應多看、多聽、多嗅以確保完成巡邏任務。

七、 嚴格執行《保安巡邏規程》,對重點部位實施重點監控,阻止閒雜人員在園區內亂竄,阻止未經許可的人員進入園區重點要害部位。

八、 注意來往人員的動向及攜帶物品,對可疑人員應前往盤問、檢查證件,必要時可檢查所帶物品。

九、 遇有盜竊、流氓違法犯罪分子,應立即設法擒獲,並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繫。

十、 發現吵架時,應予以勸止,發現大家鬥毆等情況時應及時報警。

十一、 發現火情,應立即組織撲救並迅速報警。

十二、 接受住户信息反饋,積極為住户聯繫,及時解決和協助處理入駐企業投訴和求助。 十三、 在執勤過程中,當保安隊長檢查到各崗位的保安員時,保安員應向隊長或班長敬禮並彙報巡邏情況,保安隊長應向保安員回禮。

十四、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在接崗隊員尚未到崗時,原班隊員不得離開,可通過對講機系統向值班室或保安隊長查詢。

十五、 巡邏隊員下崗後將巡視器材進行交接,並做好相關記錄。

保安巡邏管理規定 篇2

1、依照法律、法規及物業各項規章制度對大廈治安情況進行巡視檢查。

2、保安員實行24小時全天候巡邏服務,堵截各類違法犯罪分子,確保轄區安全。

3、巡邏過程中,須佩帶電筒、對講機等巡視器材。

4、對巡邏中發現的問題及隱患及時做出處理,並通過對講機向保安隊長或其他值班領導報告。

5、 保安隊長負責治安巡邏的檢查、監督工作,協助中心主任處理突發事件。

6、 保安巡邏員在巡邏過程中應多看、多聽、多嗅以確保完成巡邏任務。

7、 嚴格執行《保安巡邏崗位職責》,對重點部位實施重點監控,阻止閒雜人員在大廈內亂竄,阻止未經許可的人員進入大廈重點要害部位。

8、 注意來往人員的動向及攜帶物品,對可疑人員應前往盤問、檢查證件,必要時可檢查所帶物品。

9、 遇有盜竊、流氓違法犯罪分子,應立即設法擒獲,並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繫。

10、 發現吵架時,應予以勸止,發現大家鬥毆等情況時應及時報警。

11、 發現火情,應立即組織撲救並迅速報警。

12、 接受住户信息反饋,積極為住户聯繫,及時解決和協助處理入駐企業投訴和求助。

13、 在執勤過程中,當保安隊長檢查到各崗位的保安員時,保安員應向隊長或班長敬禮並彙報巡邏情況,保安隊長應向保安員回禮。

14、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在接崗隊員尚未到崗時,原班隊員不得離開,可通過對講機系統向值班室或保安隊長查詢。

15、 巡邏隊員下崗後將巡視器材進行交接,並做好相關記錄。

保安巡邏管理規定 篇3

1.保安公司應加強保安員在巡邏服務方面的培訓,加強管理,確保巡邏保安員能較好地完成巡邏任務;

2.此保安巡檢方案採用電子感應式巡更系統設備,由當班巡檢員手持巡檢機在預設時間和區域範圍內,依照順序先後一一感應讀取預設地點鈕的信息,並形成固定的巡查路線,巡檢機所採集的感應記錄、碰撞記錄及其他信息可作為巡崗職責操作依據;

3.全套巡檢設備由巡檢機、充電器、地點鈕組成,其中巡檢機、充電器將交付保安員使用保管,地點鈕為盾型塑料牌,由我司人員負責安裝,保安巡邏讀鈕時,如發現地點鈕鬆動、掉落、丟失或損壞應立即告知我司人員,否則無法讀鈕或讀鈕失敗,即以缺漏打更處理,按照10元/點次處罰當事保安員;

4.巡邏保安員應熟悉巡檢設備使用方法:

①巡邏保安員應緊握巡檢機,將塑料讀鈕頭在0-5cm的距離內對準地點鈕按下讀鈕鍵(中間鍵),紅燈亮,液晶顯示“讀鈕”,提示開始讀鈕,當巡檢機發出“嘀”的一聲並閃綠燈,液晶顯示地點鈕號,表示讀鈕成功;

②保安員值班時間每班為8小時,當班巡邏保安員必須完成5輪巡邏任務,平均一輪花時不得超過96分鐘,當班保安員應把握好時間,以免因過時導致讀鈕失效;

③在同一輪巡邏過程中,保安員應把握好相鄰兩地點鈕之間的時間間隔,請勿超過10分鐘,否則將導致讀鈕失效;

④所有巡邏保安員應參照我司提供的巡檢點位置列表、巡檢路線圖,逐一感應讀取所有地點鈕信息並確保讀取成功,漏讀或因操作不當致使讀鈕失敗,即視為缺漏打更,按照10元/點次處罰當事保安員; ⑤凡因超時或誤時導致讀鈕失效,一律視為缺漏打更,即按照10元/點次處罰當事保安員;

⑥巡邏過程中確因處理事件未能按時打更者,請記錄事件詳情,並於下班前提交情況説明一份給物業管理處,但以此逃避考勤者,一經發現,一律罰沒當月工資並開除;

5.巡邏保安員應當熟悉巡邏路線,熟悉所轄區域的設施、環境及

應急設備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對特定目標、地段、區域應加以留意,時刻確保其安全或處於正常狀態;對於沿途發生的異常情形,如水電設備異常開閉,物品位移、損壞等情狀改變(包括門窗開啟、高空墜物、陷阱坑道破壞等),陌生或可疑人員進出,外來或內部車輛進出、停放,搶劫、盜竊、打架、行兇等不法侵害行為,煙火異味、浸水漏電及其他安全隱患,應當場採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自行無法處理的,應請求協助或立即上報並加以記錄。遇事不作為或不處理,當場發現一次即按照50元/次處罰當事保安員;

6.所有保安員應當愛護和保管好巡檢器具設備,保持巡檢器具設備外觀潔淨乾爽,除交流學習使用外,不得隨意把玩巡檢設備,更不得外借他人,如有違者,即按照50元/人次處罰當事保安員,造成損壞的,應負責修復,如無法修復或遺失的,照價賠償,另罰款500元整,並承擔因巡邏失效引發的一切後果;

7.巡檢機遇外力敲擊或撞擊即會採集一條撞擊記錄,將作為巡檢機的愛護保管程度參考,新增一條撞擊記錄,即按照50元/條次處罰當班保安員;

8.保安員交接班時應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包括物品、設備等交接情況記錄,註明時間並簽名確認,凡物品、值班交接記錄欄空白或有違事實者,每發現一班次,即按50元/人次處罰交接班所有保安員;

9.當巡檢機發出缺電報警時,保安員應及時充電,以確保巡檢機正常使用,若因巡檢機缺電導致無法讀鈕,即視為缺漏打更處理,按照10元/點次處罰當事保安員;

10.保安員應於每週六下午15:00前將巡檢機及保安門崗值班記錄表交予我物業管理處,以便及時採集數據,作為保安員考核根據;

11.保安員在巡邏過程中,應留心觀察,夜間巡邏時應配備好手電筒、警棍、對講機等器具,隨時保持高度警惕,注意保護自身安全;

12.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保安巡邏管理規定 篇4

目的:為了規範保安的着裝和秩序,樹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全體保安。

第一條 工作服制度基本流程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保安制服的定製、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着裝要求、服裝維護等。

第二條 工作服管理部門職能

管理部負責保安制服的各項管理,包括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工作服的保管與發放、領用核籤、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 工作服的定製及領用

1、彙總保安人員信息:管理部依照公司在崗保安人數,對制服的數量、尺寸等進行彙總;

2、制服的購買:管理部負責制服的選購、運輸和保管;

3、制服的領取:管理部按照保安人員信息彙總名單核實後發放,並做好登記;

4、制服的盤點:管理部負責人要定期盤點制服,根據保安人員入職離職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並根據使用年限和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第四條 工作服的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

1、保安制服包括春秋裝、夏裝、冬季大衣及配件。

2、保安人員進入公司後,配發春秋裝、夏裝各二套,大衣一件及必備標誌物。

3、保安人員夏裝的使用期為一年。春秋裝及帽子、領帶、肩章、臂章等標誌物的使用期為兩年。冬季防寒大衣無固定使用年限。

第五條 制服的收回與折舊標準

1、如果保安自動離職或被公司辭退的,服裝無需歸還(大衣除外),但需要按規定繳納折舊費。

4、保安冬裝大衣由管理部統一管理,不列入折舊標準。如果丟失或損壞,則需按照原價賠償。若冬裝大衣損壞不能繼續使用,則由管理部統一報損,並重新購買。

5、折舊時間從領用當天開始計算。

第六條 着裝的要求

1、保安人員上班時必需穿着制服,配飾應佩戴齊全。 2、保安應愛護並妥善保管配發的制服、標誌、配飾等。

3、制服不得變賣、出租、抵押,也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贈送、轉借給非保安人員。 4、身着制服時,保安需配帶工作證。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談吐文明,精神振作。

5、保安制服不得與便服混穿,帽子不得歪戴,不得有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等不得體行為,穿着制服時內衣下襬必須扎入褲內,不得外露。 6、保安應定期對使用的制服做清洗及修補,保證着裝整潔。(注:制服自行清潔)。

第七條 着裝的檢查與考核

1、管理部負責人組織着裝檢查與考核工作: 2、未按公司要求穿着制服者罰款50元/次;

3、將制服借給非本公司人員穿着者給予通報批評及罰款100元的處罰。若造成4、其他不良後果的,視情節嚴重程度進行處理;

本制度解釋權歸管理部,未盡事宜由管理部負責修訂。本制度經公司核准後由管理部實施,修改時亦同。

保安巡邏管理規定 篇5

1、上崗保安人員必須按規定着標準制式服裝。

2、要珍惜和愛護配發的保安服裝。不準將保安服裝代替工作服,或轉借他人穿用。要保持整潔,做到經常清洗。

3、要按季節統一着裝,不準任何人着過季服裝。

4、服裝要規定妥善保管,發生丟失或損壞由個承擔。

保安巡邏管理規定 篇6

目的:為了規範保安的着裝和秩序,樹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全體保安。

第一條 工作服制度基本流程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保安制服的定製、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着裝要求、服裝維護等。

第二條 工作服管理部門職能

管理部負責保安制服的各項管理,包括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工作服的保管與發放、領用核籤、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 工作服的定製及領用

1、彙總保安人員信息:管理部依照公司在崗保安人數,對制服的數量、尺寸等進行彙總;

2、制服的購買:管理部負責制服的選購、運輸和保管;

3、制服的領取:管理部按照保安人員信息彙總名單核實後發放,並做好登記;

4、制服的盤點:管理部負責人要定期盤點制服,根據保安人員入職離職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並根據使用年限和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第四條 工作服的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

1、保安制服包括春秋裝、夏裝、冬季大衣及配件。

2、保安人員進入公司後,配發春秋裝、夏裝各二套,大衣一件及必備標誌物。

3、保安人員夏裝的使用期為一年。春秋裝及帽子、領帶、肩章、臂章等標誌物的使用期為兩年。冬季防寒大衣無固定使用年限。

第五條 制服的收回與折舊標準

1、如果保安自動離職或被公司辭退的,服裝無需歸還(大衣除外),但需要按規定繳納折舊費。

4、保安冬裝大衣由管理部統一管理,不列入折舊標準。如果丟失或損壞,則需按照原價賠償。若冬裝大衣損壞不能繼續使用,則由管理部統一報損,並重新購買。

5、折舊時間從領用當天開始計算。

第六條 着裝的要求

1、保安人員上班時必需穿着制服,配飾應佩戴齊全。 2、保安應愛護並妥善保管配發的制服、標誌、配飾等。

3、制服不得變賣、出租、抵押,也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贈送、轉借給非保安人員。

4、身着制服時,保安需配帶工作證。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談吐文明,精神振作。

5、保安制服不得與便服混穿,帽子不得歪戴,不得有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等不得體行為,穿着制服時內衣下襬必須扎入褲內,不得外露。 6、保安應定期對使用的制服做清洗及修補,保證着裝整潔。(注:制服自行清潔)。

第七條 着裝的檢查與考核

1、管理部負責人組織着裝檢查與考核工作: 2、未按公司要求穿着制服者罰款50元/次;

3、將制服借給非本公司人員穿着者給予通報批評及罰款100元的處罰。若造成其他不良後果的,視情節嚴重程度進行處理;

本制度解釋權歸管理部,未盡事宜由管理部負責修訂。本制度經公司核准後由管理部實施,修改時亦同。

保安巡邏管理規定 篇7

一、保安員服裝由公司統一購制、配發。

二、保安員服裝分為冬裝和夏裝兩種款式。

三、保安員轉正後到辦公室領取服裝,在次月的工資中扣除服裝成本價的一半,即人民幣300元。

四、保安員自動離職或被公司除名,服裝費用扣除比例:服裝穿用不滿三個月的,按其原價的70%折價(即個人上繳服裝原價的70%);服裝穿用滿三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按其原價的50%折價;服裝穿用滿六個月的,不滿九個月的,按其原價的30%折價;服裝穿用滿九個月,不滿一年的,按原價的10%折價;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或以上者免費。

五、保安員必須妥善保管自己的服裝,嚴禁將服裝外借給他人使用。保安員丟失服裝或非工作原因嚴重損毀服裝者須按原價賠償。

六、保安員在離職或更換服裝時,舊服裝一律予以回收;若

七、保安員上班時間必須穿制服,如上班時間不穿制服的,發現一次,罰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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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xx年七月四日

保安巡邏管理規定 篇8

(一)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保安隊長負責安排專人統一保管保安器械,嚴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領用和交接制度並做詳盡記錄。

(二)保安器械的領用及交接

1. 崗位值班保安人員由當值班長負責領用本班組人員使用器械,並做詳細籤領記錄;下班時與接班班長辦理器械交接,並做好交接記錄。

2. 保安隊長、副隊長於每日上班時籤領器械,下班時須將器械交歸管理員入庫,並做好相關記錄。

3. 保安器械的使用規定

(1)任何不當值人員須將器械交回保管人員登記入庫,不得私

自保留器械。

(2)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保養制度

1.0目的:為了確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和起到防火、滅火的應急作用。

2.0適用範圍:小區任何公共區域的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

3.0管理程序:

3.1小區內的所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均由管理處統一實施有效的管理;

3.2嚴格執行管理處制定的消防器材使用、保養、保管制度;

3.3消防設施設備包括器材應印有管理處統一的消防明顯標誌及編排號;

3.4消防水源、器材、設備未經管理處經理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

3.5滅火器放置的位置要明顯、合理,有緊急情況便於使用,但又不阻礙他人,滅火器必須按樓層號進行編號,防止遺失,滅火器箱必須用管理處統一印製的消防封條予以封住,杜絕別人亂使用;

3.6消防管要做明顯的消防標誌,方便區分使用,更利於加強管理;

3.7消防栓應按編號,統一用消防封條進行封閉,杜絕有人亂使用水源和動用設施;

3.8消防斧、消防車扳手、消防服、消防撬、消防繩,必須統一擺放、統一管理,交接班必須進行清點,並做好相關使用登記工作;

3.9 消防泵、噴淋泵必須保持正常運轉供水,消防水泵必須控制在自動狀態,以便於及時有效地進行滅火工作;

3.10 物業管理處根據實際情況,要定期按時更換滅火器材的藥劑、充氧等工作;

3.11 各用户單元內或自備的消防器材由用户自行負責保養、更換,檢查用户單元消防工作落實情況由管理處組織進行,同時做好記錄備案;

3.12 消防通道經常檢查,不準放雜物,保持通道暢通乾淨,防火門應經常處於關閉狀態,能夠安全有效的隔絕不安全隱患;

4.0消防器材的保養制度:

4.1滅火器保養做到無灰塵、噴咀通,位置擺放符合規定,壓力值正常,四周無其它物品堆放;

4.2消防栓保養做到經常加油,並保持清潔,無生鏽,銜接口正常,無滴水現象;

4.3水帶做到卷緊放齊,保持水帶無破裂,水帶銜接口正常,水帶箱玻璃保持清潔光亮,無灰塵;

4.4自動滅火系統、消防排煙設備,防火門和消防栓都要定期進行測試,凡失靈損壞的要及時維修更換,確保其處於正常的預警預防狀態;

保安巡邏管理規定 篇9

一、獎勵範圍及獎勵規定

1. 獎勵範圍

1.1在執勤和日常管理中圓滿完成交付的任務,無危機違章行為者。 1.2見義勇為,敢於同犯人壞事作鬥爭,成績顯著者。 1.3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抓獲違法犯罪分子及偵破案件,成績突出者。 1.4積極參加搶險救災,保護公共財產,事蹟突出者。 1.5積極獻計獻策,提出合理建議,對公司發展有顯著幫助者。 1.6在外獲得嘉獎,為公司獲得榮譽、提升形象者。 1.7維護公司形象和利益,竭力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或將損失降至最低限度者。 1.8季度、年度被評為優秀員工、先進保安員者。

2. 獎勵標準

以上內容視情況給與人民幣50-200元的獎勵。

二、懲罰範圍及懲罰規定

1. 懲罰範圍及規定

1.1未經批准自行安排,私自帶朋友到單位宿舍住宿的扣罰20元以上,損壞

集體財物的照價賠償。經教育不改或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

1.2 無故不參加組織學習、開會、訓練及集體活動者每次扣罰20元。

1.3 每月違章2次者需停職學習,連續3個月有違章者,公司作開除處理。 不 當班的保安員嚴禁在保安室逗留,否則每次扣罰20元,2次扣罰50元, 對屢教不改者公司作開除處理。

1.4 保安員上崗需着正裝,並且需保持乾淨整潔;外出時,不得穿着制服和佩帶保安器械,否則扣罰50元,對造成不良影響的,公司作開除處理。

1.5 遇到罪犯畏縮不前或見死不救者,扣除工資3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1.6 違反國家法律、法令,構成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並受到治安處罰的,扣除當月工資200元以上,公司作開除處理,並押送司法機關追究期有關責任。

1.7 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的,每次扣罰20元,超過30分鐘的按礦工處理。特殊情況提前向隊長報告並經批准者除外。

1.8 用餐期間由兩人輪流交換,嚴禁利用用餐時間在飯堂閒聊、滯留或回宿舍,用餐時間超過30分鐘,按早退處理(詳見1.7)。

1.9 酗酒滋事、無理取鬧、有損公司形象的扣罰100元,公司作開除處理。

1.10未經公司允許擅用辦公設備(計算機、電視、電話等)或物品者,每次扣罰100元,累計五次者作開除處理。

1.11執勤時睡覺或打瞌睡的,每次扣罰50元,執勤巡邏離開執勤範圍,巡邏

時不到保安室簽到者扣罰50元;不按執勤保安員規定巡邏登記的扣罰50元;無故曠工的每次扣罰50元;值班時看報紙、看電視、聽收音機、無事打電話、寫信、與朋友聊天的,每次扣罰30元;不按規定着裝,形象邋遢的,在規定不準吸煙的地方吸煙等影響紀律的,經教育不改者每次罰20元。

1.12不服從上級指揮和安排的,根據情節輕重扣罰50元,並作警告、停職整

改處理或開除。

1.13參與打架、有意鬧事者,視情節輕重扣罰50元以上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沾染毒品,窩藏犯罪嫌疑人,或有犯罪嫌疑被公安機關收容審查的,公司給與辭退處理。

1.13私自把保安裝備借給別人使用,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做開除處理並扣

罰100元;未造成後果的扣罰50元。

1.14 利用工作之便或以介紹工作為名從中收取介紹費、手續費或其他物品的

扣罰50元,情節嚴重的公司做開除處理,對觸犯刑法的送公安機關懲處。

1.15 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客户投訴並經查實屬工作失誤或工作態度問題的,

扣罰100元並視情節嚴重予以開除處理。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補充或修正。萬科斯行政辦公室保留本制度的修改及解釋權。

保安巡邏管理規定 篇10

一、目的

保證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二、適用範圍

保衞警用所有器械。

三、管理要求

1、配發的保衞警用器械主要包括防暴鋼叉、防暴手電、防暴甩棍、防刺服、防暴頭盔、防暴橡膠警棍等警用器械。保衞警用器械是保安人員執行任務和制止犯罪時的專用工具和武器。

2、所配發的保衞警用器械要擺放在指定的位置,並由每班指定班組人員專人看守,嚴禁器械混亂使用。

3、所配保衞警用器械只供當班保安員執勤巡邏時攜帶和在緊急情況下使用,非值班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在使用警械對付犯罪分子過程中,當其失去反抗能力時應停止再次使用。

4、嚴禁將保衞警械提供他人,嚴禁將保衞警用器械帶出本單位,嚴禁用警械嬉戲打鬧,嚴禁將警械交於他人玩耍,以防不慎誤傷到他人。

5、執勤巡邏時保安員必須隨身攜帶必要保衞警械,如防暴橡膠警棍。巡邏時警械不得隨意擱放或託他人代為保管,嚴禁丟失或損壞。

6、警械要愛護使用,如有丟失或非公損壞要予以賠償,並追究責任。誰丟失、誰損壞,誰賠償。當分不清具體責任人時,由該崗位人員共同賠償。

7、交接班時,交接班人員要做好保衞器械的交接驗收

8、對發生損壞和丟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書面的報告材料,經公司審閲後根據情況酌情處理,並將報告存檔備查。

9、安保器材保管人員要定期核對器材使用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向公司保衞部彙報。

10、每個保安人員必須熟練掌握警械的使用性能、使用方法。

11、以上制度須嚴格執行,如有違反將予以嚴肅處理。公司保衞部將不定期對所屬各單位保衞器械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將納入公司年度綜治保衞工作考核,並通過保衞部工作簡報予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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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巡邏管理規定 篇11

嚴格按警械使用規定使用警械,非特殊情況下不準使用電警棍。對違反警械使用,造成後果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保安部警械使用管理制度

1、保安人員配備警械要登記造岫,由帶隊人同統一監督。並建立警械保管使用手續,做到防盜、防丟失,便於使用。

2、各班配發的警械只供值勤時使用,非執勤或訓練時不準個人攜帶。

3、嚴格交接班手續。嚴禁將警械轉借他人或私自調換,換崗時只換人不換警械。對私自將警械轉借他人或因責任心不強,造成警械丟失及損失的,要嚴肅處理,並賠償全部損失。

4、警械定期擦拭、保養,嚴格保管和領用手續。

5、嚴格按警械使用規定使用警械,非特殊情況下不準使用電警棍。對違反警械使用,造成後果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6、班組交接時由當值領班監督檢查,進行交接記錄,確保警械完好。

保安巡邏管理規定 篇12

第一條 本公司保安值班其時間規定:

6:50—18:50 18:50—6:50 吃飯:30分鐘

第二條 保安崗位安排:

1、大門崗:白班:蘇仁團(領班)、王玉攀、周澤綿夜班:張森林(領班)、羅光勇、朱達輝

2、新裝車台:鍾洪根(領班)、白班:葉智燦、王寬仁、夜班:劉保和、龍昌鴻

第三條 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項。

第四條 熟悉業務、認真鑽研、提高業務水平、文明值班、積極妥善地處理好職責範圍內的一切業務。

第五條 重大緊急和超出職責範圍內的業務,應及時向上級業務指揮部門、公司領導彙報和請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第六條 加強安全責任,保守機密,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公司內部的情況。

第七條 維護好室內秩序,做到整潔衞生,禁止在工作時間大聲喧譁,無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該室,愛護公物,杜絕浪費。

第八條 堅持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互助,互相尊重。

第九條 遇有特殊情況需請假或代班者,必須經部門主管同意,否則責任自負

第十條 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並在交班前寫好值班紀錄以便分清責任。 第十一條 值班保安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或睡崗,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嚴重造成公司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十二條 各值班人員認真把關,嚴格按照所在崗位職責及作業指導書履行職責。大膽管理,

敢於同壞人壞事做鬥爭,並提報公司處理。

第十三條 做到有理、有利、有節,按章辦事,嚴禁用污言穢語相待員工。

第十四條 上班時間着裝整齊,佩戴一致,不得卷褲腳、袖子等有損保安形象。

第十五條 認真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重點部位巡邏排查工作,確保安全。

保安巡邏管理規定 篇13

1、在工作或值勤中,除因執行特殊任務或者不宜、不需要着保安制服的情形外,必須穿着保安制服。非因公外出時應當着便服。

2、保安制服要配套穿着,並按照規定佩戴徽章、標誌、肩章、臂章,不得佩戴與保安人員身份或執行勤務無關的證章、飾物。

3、保安制服不準與便服混穿,不同季節的保安制服不準混穿。

4、在駐勤單位除執勤外,着裝時可以不戴帽子。

5、着保安制服時,要扣好領鈎、衣釦,風紀嚴整,內衣下襬不得外露;着春秋、夏裝時,必須着制式襯衣,按要求扎系制式領帶。不準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

6、着制式襯衫時,下襬應束於褲(裙)內。領帶要系端正,不可鬆懈或歪扭。領帶夾一般位於襯衫第三粒和第四粒鈕釦之間的位置;褲子穿着要左右平衡,褲腰鬆緊適中。褲袋內不可放過多的物品,以免影響褲型的美觀。

7、保安制服不能與便服混穿(如上身制服下身便服,或上身便服下身制服等),不得在保安制服外罩便服;穿制服時不能戴便帽,不能圍圍巾;不同季節的保安制服不能混穿。

8、帽子的戴法要合乎規範,帽檐與眉同高,鬆緊帶不用時不得露出帽外。除在辦公區、宿舍內或者其他不需戴帽的場合外,應當戴帽。進入室內時,通常脱帽。立姿可以將帽子用左手託夾於左腋下(帽頂向體外側,帽徽朝前);坐姿可以將帽子置於桌(台)前沿左側或者用左手託放於左側膝上(帽頂向上,帽徽朝前)。在辦公室和宿舍內時,帽子掛在衣帽架上(帽頂向上,帽徽朝下),或者統一放置在牀鋪被褥正上方。

9、穿着制式黑色或棕色皮鞋,要保持鞋面光潔無破損,制式訓練鞋要保持乾淨無異味。男性保安鞋跟不超過3釐米,女性保安鞋跟不

10、着裝參加重要活動時,只能佩帶公安機關或保安公司統一頒發的勛章、獎章和證章。

11、除緊急情況外,駕駛和乘坐警用摩托車時必須戴保安防護頭盔。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鏡。

12、愛護和妥善保管保安制服和保安標誌。嚴禁將保安制服和保安標誌變賣、贈送或出租、出借給他人。

13、非因工作需要,保安員不得着制服進入飯店和文化娛樂場所。

保安巡邏管理規定 篇14

一、具有良好的職責意識:值班時必須穿保安服、佩帶工作證、衣冠整潔、儀表端莊、文明禮貌、親切和藹。嚴禁當班飲酒及酒後值班。保持室內整潔及廠區門口環境衞生,負責有關的清掃工作。愛護公物,杜絕浪費,早晚準時開關照明燈具。做好每天的雜誌信件的收發工作。

二、堅守工作崗位,認真負責,保持高度警覺性,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公司的內部情況。上午班應站立。有客人、車輛進出時,應在大門站立,並行軍禮。

三、監督檢查員工是否帶易燃品、零食進入廠區。嚴格檢查出廠的一切物品、工具、產品、材料等,有關物品必須持有本司規定放行條,經清點檢查後才可放行。堅持原則,秉公辦事。

四、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廠區。對來訪人員問明情況後,打電話給相關部門徵得被訪人的同意,並在《來訪人員登記表》進行登記並核實有效證件,方可放行。對政府機關等上級部門來訪,先放行後立即通知相關部門做好接待事宜,然後再登記。不得在值班室留客。

五、在工作時間內,值班保安必須對外出員工進行登記,詳細記錄出進廠區的時間,月底將記錄本上交辦公室統計。監督並提醒員工打卡,維持好秩序,因停電或考勤機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時,值日保安必須監督並記載遲到或早退員工的名單,月底將記錄上報辦公室。

六、負責車輛進出安全及對外來車輛註冊登記,貨物出門一定要有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名的放行條,方可放行。並按指定大門進出,平時不得隨意打開大門。

七、對消防設備和防盜監控設備應愛護,不得隨意操作,杜絕玩耍。注意跟蹤消防設備運轉情況。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報告主管負責人。

八、對視頻監控電腦應按規定操作,禁止利用電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處以200元/次罰款,屢教不改者給予解僱處理。

九、在廠區範圍內不定時巡查,注意人、財、物安全,發現可疑人員或事件要進行盤查及查看,對監控系統出現警報時,應立即到現場查看情況,有異常時,及時處理並及時上報有關領導或報110。下班後值班人應及時到廠區、辦公樓巡查門窗,水電是否關鎖。天氣惡劣時加大巡邏力度,確保財產安全。

十、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並寫好交接班記錄。早、中、晚餐時間頂班者提前10分鐘到崗。有特殊情況需換班或代班者,應上報主管領導同意,再另行安排後方可離開,外出時需將聯繫方式及去向留給值班人員以便必要時聯繫,以便有情況發生後及時到現場配合處理。

以上規定如有違者,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保安巡邏管理規定 篇15

一、獎勵制度

1.0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將酌情給予嘉獎、晉升或獎勵100-500元

1.1對改革小區物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1.2在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屢受顧客表揚者。

1.3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1.4嚴格控制開支,節約費用有顯着成效者。

1.5提出合理化建議,並經實施有顯着成效者。

2.0經過季度考核及民主評議,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獎勵50-100元。

3.0在工作中盡職盡責、服務態度良好,積極主動地配合管理人員的工作,得到公司領導和客户表揚的,經季度考核確認的獎勵50元。

4.0積極參加工作,學習訓練成績優秀的獎勵20-50元。

5.0抓獲盜竊分子、自行車嫌疑分子的每次獎勵100-200元。

6.0因公受傷獎勵100-200元。

7.0內務衞生評比表現較好的獎勵10-20元。

二、懲罰制度

1.0一般違紀

1.1違反公司程序操作要求未造成影響的罰款10元。

1.2上班不按公司規定着裝第一次罰款10元,第二次20元。

1.3遲到或早退10-15分鐘以內罰款10元,遲到10分鐘以內一個月累計者罰款10元。

1.4當班打瞌睡、精神不振、姿態不正罰款10-20元。

1.5崗上看書、看報、吃東西、與無關人員閒聊者罰款10-20元。

1.6在隊伍中鬧不團結,搞小磨擦的,當事雙方罰款20元。

1.7無故不參加訓練、部門會議和突擊任務的每次罰款10-20元。

1.8不愛惜或不妥善保管裝備,造成一定程度損壞的罰款20元。

1.9在值班記錄上亂寫亂畫,不按要求填寫的罰款10元。

1.10員工因工作失職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利用工作之便偷盜或自盜的,送公安機關處理,一律不發工資,開除處理。

1.11違抗命令,當眾頂撞上級,不服從管理的:

1.11.1情節較輕的,罰款50-100元;

1.11.2情節嚴重的作辭退處理。

1.12當班睡覺被查實的:

1.12.1白天躺、伏睡的每人每次罰款20元;

1.12.2晚上躺、伏睡的每人每次罰款50-100元;

1.12.3一年內三次被發現睡覺的作辭退處理。

1.13服務態度粗暴、頂撞客户或管理人員,造成惡劣影響,視情節作以下兩種處理:

1.13.1情節較輕每人每次罰款30-50元;

1.13.2情節較嚴重的作辭退處理。

1.14當班時喝酒或不當班時酗酒滋事的:

1.14.1當班時造成不良影響但未釀成後果的,每人每次罰款20元;

1.14.2當班時喝酒造成一般責任事故的,每人罰款50元以上同時作辭退處理;

1.14.3當班喝酒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追究責任後作開除處理;

1.14.4其它時間喝酒滋事未造成後果的罰款2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視情節罰款50元后作辭退處理。

1.15無故打罵污辱他人或員工之間相互打鬥的:

1.15.1情節較輕的罰款30-50元;

1.15.2造成嚴重後果和不良影響作辭退處理。

1.16脱崗、失職現象:

1.16.1脱崗未造成責任事故的罰款20元;

1.16.2造成一般責任事故的罰款50元;

1.16.3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作辭退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

1.17違反宿舍規定,未經批准留宿外來人員:

1.17.1留宿同性的罰款20元;

1.17.2留宿異性的罰款50元,並作辭退處理;

1.17.3內務不合格的罰款20元。

1.18散佈對公司和客户不利的言論,造成不良影響的:

1.18.1罰款50元;

1.18.2造成嚴重後果的作辭退處理,並扣除全部工資。

1.19拉幫結派,搞不團結和地方主義,影響員工隊伍團結的:

1.19.1造成一定影響的罰款20元;

1.19.2情節嚴重的作辭退的處理。

1.20安管隊員違反公司的請假制度的,不當班時間:

1.20.1不請假外出一天以上或兩天以內,罰款50元;

1.20.2兩天以上作辭退處理;

1.20.3休假逾期兩天以上,五天以內,罰款50元,並扣除本季度獎金。

1.21聚眾賭博兩次以上作辭退處理。

1.22當班時間出現以上情況,每次罰款5-10元。

1.22.1當值時間在員工指定以外的場所用膳。

1.22.2高聲喧譁或發出不必要的聲浪、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等。

2.0嚴重違規

2.1.0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降職、降薪、記過、勸退或辭退處理。

2.1.1當值時間睡覺;

2.1.2擅離崗位、經常遲到、早退或委託他人,代他人簽到;

2.1.3蓄意破壞、損壞、偷竊公物或住户物品;

2.1.4對住户不禮貌、與顧客爭辯;

2.1.5吵鬧、粗言穢語,擾亂公共秩序或小區安寧;

2.1.6未經允許擅自進入住户房間;

2.1.7進行公司不允許的活動或變相賭博;

2.1.8未經批准,私自配調住户或公司鑰匙;

2.1.9塗改、造假單據、證明或拾遺不報;

2.1.10不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

2.1.11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影響公司榮譽;

2.1.12違反公司程序操作規程,造成損失。

2.2.0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作即時除名或開除處理。

2.2.1貪污、盜竊、索賄、受賄、行賄;

2.2.2侮辱、謾罵、恐嚇、威脅他人、與住户吵架;

2.2.3向住户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

2.2.4傳播淫穢書刊、錄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劑或興奮劑;

2.2.5賭博或打架,惡意破壞公物或住户物品以及當班時間飲酒;

2.2.6未經批准私自外出兼職或利用病假另謀職業;

2.2.7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謀取私利、假公濟私;

2.2.8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

2.2.9經常違反管理規定,屢教不改;

2.2.10連續曠工兩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次;

2.2.11由於工作失職使住户財產、公司財產受到嚴重損失;

2.2.12拉幫結派、挑撥離間,影響員工的團結,影響公司聲譽,屢教不改者。

3.0懲罰分口頭警告、書面警告(《過失罰款通知書》)、最後警告(警告通知書)及即時除名或開除處分。在最後警告後,該員工再一次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犯有嚴重錯誤,便會受到即時除名或開除處分,即時除名或開除處分可在無提前通知情況下執行,而且不給予任何補償。

三、獎罰程序

1.0獎懲依據:客户投訴、羣眾反映、員工或主管檢查發現、部門領導發現等。

2.0獎罰原則:實事求是、獎罰分明、恰如其分。

保安巡邏管理規定 篇16

第一條 為了規範各項目秩序員着裝行為,樹立公司良好形象,促進公司規範管理,依據公安部有關規定要求,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保安制式服裝是指本公司秩序員按照規定統一穿着的服裝。包括常服、訓練服、制式襯衣及保安大檐帽、棉帽、訓練帽、貝雷帽、領帶、腰帶等。

本規定所稱標誌是指本公司秩序員穿着制式服裝時佩帶的專用標誌,包括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級別標誌等。

第三條 在工作時間內,秩序員應嚴格按照下列規定着裝:

一、應當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裝不得混穿。值勤時着春秋服、冬服、棉大衣;着夏服,必須將短袖、襯衫扎於皮帶裏。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況外,應當穿深色鞋子。

二、秩序員着裝時,除在辦公室、宿舍或者其它不宜帶帽的情形外,應當按規定戴秩序員專用帽。

1、着常服(春秋服、冬服)或者外着制式襯衫時,帶大檐帽(棉帽);着訓練服時,戴訓練帽。

2、戴大檐帽、訓練帽時,帽檐前緣應當與眉齊高;戴棉帽時,棉帽下緣距眉1至1.5公分。

3、大檐帽、訓練帽的飾帶併攏整齊,並保持水平。

4、進入室內時,通常在脱帽後將其掛在衣帽鈎上(帽徽朝下);無衣帽鈎,立姿時將帽夾於左腋下(帽頂向體外側,帽徽朝前);坐姿時將帽置於桌(台)前沿左側或者膝上(帽頂向上,帽徽朝前)。

5、在宿舍內,帽子統一放置在牀鋪的指定位置,具體位置以執勤點為單位統一規定。

三、保安着裝時應按照規定配戴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級別標誌、公司標識等,不得配戴與保安身份或執行任務無關的標誌、配飾。

四、 在下列情形下,保安在工作時間內可以不着制式服裝:

1、執行特殊(種)任務不宜着裝的;

2、從事非着裝保安服務的;

3、按照公司和客户單位的約定,不着制式服裝的;

4、其他不宜着裝的。

五、在下列情況下,保安不得着制式服裝;

1、 非工作時間外出的;按照規定休假、探家的;

a) 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五、 保安着裝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 愛護並妥善保管配發的保安制式制服、標誌,保持清潔;不得變賣、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贈送、轉借給非保安人員。

b)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談吐文明,精神振作。 c) 隨身攜帶由公司統一配發的工作證。

d) 兩名以上保安人員着裝徒步巡邏值勤或外出時,應當兩人成行、三人成列、威嚴有序。

五、 不得將制服與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着制服時內衣下襬必須扎入褲內,不得外露。

六、 不得穿拖鞋、赤腳或赤腳穿鞋。

七、 不得染指甲、留長指甲,不得染彩發;男保安不得留長髮(蓄髮不得露於帽外,帽沿以下發長不超過1.5釐米)、大鬢角、剃光頭、留鬍鬚,女保安不得燙髮、髮辮不得過肩。

八、 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睛。

九、 不得邊走邊吸煙、吃東西、扇扇子,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攬腰,不得嬉笑打鬧和高聲喧譁,不得在室外席地而卧。

十、 除參加重大禮儀活動或工作需要外,不得到酒店、飯店就餐飲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

第八條 保安季節性換裝,由公司統一規定。參加會議、培訓或外出學習、值勤人員,由公司臨時規定着裝要求。

第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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